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8913263
照片曾作为一种证据工具而被广泛使用,然而在这个“有图有真相”已成为笑话、“PS”技术大行其道的时代,层出不穷的“假照片”事例却不断地警醒我们去重新思考照片与事实之间的关系。
★ 照片是可靠、真实的作证材料吗?
★ 照片的真实性来自于何处?
★ 照片的证据价值取决于什么?
★ 照片的意义和现实效果是如何被生产和解读的?
眼下这部摄影史研究的必读作品试图给出一些明确的回应。“每一张照片与其指称对象一样自然”的观念正变得遥遥欲坠,照片不应被当作一种对现实的真实记录,它需要的不是神奇的炼金术,而是历史。通过追溯照片证据被用于英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本书揭示了这段历史所暗示的构成照片证据价值的权力关系。
在法庭、医院和警察局里,在护照、许可证和通行证上,照片被频繁地用于档案、证据和记录。那些置于镜头前的事物与摄影影像之间的对应联系被理所当然地建立了起来,似乎照片就可以断言一种压倒一切的真实,证明那些曾经存在过的现实。
然而,照片作为此种“证据工具”,它所拥有的此种“证据之力”又是如何且在何时被确立并被接受的?哪种类型的照片能够以这种方式被生产和使用?哪些组织和机构有权赋予它这一地位?这涉及哪些摄影表征的概念,又会产生何种结果?
通过对摄影进行严格的历史和体制分析,本书从摄影记录与现代国家(涵盖卫生、市政、司法、社会控制等)的关系着手,展示了被织入国家机器与社会网络中的摄影所扮演的各种角色,呈现了现代国家和社会的“规训实践”与作为“观看实践”的摄影的相互关系。作者将摄影纳入现代国家的创生与社会控制的视野中加以考察,书中的观点植根于他对现代国家的发展和扩张的历史性把握。他在书中所展现的问题意识,显示了福柯思想对摄影史研究的重大影响。
插图目录
总序
致谢
导言
1 影像的民主:肖像照和商品生产
2 证据、真理和秩序:摄影档案和国家发展
3 监控手段:照片即法律证据
4 法律现实:照片即法律财产
5 上帝的卫生法:19世纪晚期利兹的贫民窟拆迁和摄影
6 照片的传播:新政改革和纪实修辞
7 工作活页:关于摄影、历史、表征的笔记
参考文献
索引
关于摄影体制化及其社会和政治后果的探讨,犀利睿智、富有感情、清晰易读。塔格的新锐之声使艺术史的实践和政治重新焕发活力。
——阿尔伯特·布瓦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艺术史教授
约翰·塔格代表了美国摄影批评的新声音。他与普遍的狭隘论调的区别在于他熟悉欧洲马克思主义和后结构主义论争中的主要人物的思想。迅速发展但刚起步的摄影史学科从对这些思想的应用中获益匪浅。
——乌尔里希·凯勒,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艺术史教授
塔格的工作有助于重塑影响了整整一代批评家的文化政治因素……人们可以在这些篇章中识别出摄影与权力关系之独特理论的展露。或许,对于当下和未来的摄影史学者来说,正是这一理论成为了《表征的重负》一书*挑战性和启发性的遗产。
——《后像》
本书是反霸权史写作的典范。在福柯式的风格中,塔格认为,摄影始终是话语系统的一部分……他提供了理论和方法论的自我意识的框架,并彻底审视了现实主义的问题。
——《媒介,文化和社会》
一部重要且令人印象深刻的文集。其中的共同主题和论点,以及他深思熟虑的介绍,提供了摄影及其各种体制历史的新知识。
——《艺术史》
我接下来要讨论的是, 19世纪后半叶证据和照片的挂钩,与观察和记录的新体制和新实践的出现之间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其时的工业化社会中,对于国家和地方政权的重构以及规训体制系统的发展——警察局、监狱、精神病院、医院、公共卫生部门、学校、现代工厂系统等,新的表征和调控技巧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些新的监控和记录技巧,虽然藏匿于这些体制系统内,但它们利用各种新的方式,直接作用于社会机体。在社会巨变的转型期,它们促使社会管理进入前所未有的融合和扩张阶段,发展出新的统治策略,甚至早于1880年代阿尔芬斯·波提恩提出的刑事档案系统。
同时,工具性摄影的兴起及其正式认可,恰逢更为普遍的传播的社会转型以及相关的思考、表征、行动的方式转型。在整个19世纪,新的控制和规训体制机构的发展,与新的社会科学和人类学科学——犯罪学、精神病学、比较解剖学、微生物理论、公共卫生等新兴科学——的形成,以及相应的各种新的职业化趋势密切关联。它们把身体和环境作为研究领域,即它们的专业领域,由此把社会重新定义为技术干预的对象。在深层意义上,这两种发展密不可分。正如福柯的研究所揭示的,新知识的生产释放出新的权力效果,而新的权力运作又生产出有关转型中的社会机体的新知识。权力和意义由此建立起互惠关系,这可用两个概念——权力政体(the regime of power)和意义政体(the regime of sense)来描述。照片证据所属的政体,是以管理和话语的复杂重构过程为特征的,它取决于生产和占有的权力及优势与生成意义的负担之间的社会分化。在权力和意义的历史转变语境中,照片记录和证据开始露出雏形。这当然不是一蹴而就的。因为照片作为证据和记录的地位(就像它作为艺术的地位)必须通过生产和协商而确立起来。
然而,有必要重申,仅仅在档案实践和新的身体话语的语境里,是无法恰当地理解摄影的地位的。首先,把19世纪晚期的身体话语和社会环境话语分离开来,确实存在危险。因为身体话语是对社会环境话语的补充而非取代。的确,正如下面讨论的库瑞山(Quarry Hill)影集所示,对照片证据的描述定位,必须跨越这两个领域。其次,对摄影的地位变化的描述和探讨,必须通过法庭、特别委员会的听证、政府的质询、委托人的报告以及立法机构的辩论进行。因为在立法机构,证据和证明的决定因素才能得到界定和重新界定。这意味着,需要调查立法和司法实践。因为它们在警局、监狱、刑法中,规定了何时何地需要制作照片证据以及照片作为证据起作用的条件。这也意味着,正如我在第4章里所提出的,当照片在法庭第二次出现时,它被看作版权法的对象,而不是刑法的工具。因为版权法规定了创造性特征,对摄影生产的分化和分层极为有利。自19世纪晚期,摄影开始分出业余的和专业的、工具性的和艺术的等不同领域。
在这两种状况下,无论把照片作为工具还是法律实践的对象,我们都要全面讨论英、法、美等国的重要差异。我们的态度虽然要谨慎,但也要敢于提出一些其他意见,描述那些把福柯的全景敞视隐喻以及新的权力/知识技术概念用于摄影领域的尝试。首先,变化的年表在福柯那里是不清晰的,因此无法用来标示表征的政治轴最后的单向反转或标示某种确定的时间分期。国家的差异和不一致也无法得到抑制。例如,如果说随着波蒂恩的“指示性”(signaletic)识别卡系统的引入,法国于1880年代进入了警务摄影的合理化时期,但是这并没有轻而易举地和其他领域的发展达成一致。英国的地方警察自1860年代就开始使用摄影,虽然《1870年法案》要求郡和市镇各级监狱拍下定罪的罪犯照片,但是这些照片档案用于侦查的价值仍然受到质疑。 1873年,一份总结了郡和市镇各级监狱的回复的议会报告表明,遵照《1870年法案》,到1872年12月31日,英格兰和威尔士摄制了43
634张这类照片,但其中只有156张在侦查时是有用的。这和2 948英镑18先令3便士的总费用构成鲜明对比。因此,英国警察和其他政府官员一样,直到1901年才有了自己的摄影专家,而且是在有了爱德华·亨利爵士的指纹系统而非波蒂恩的人体测量系统之后。即便如此,可接受的档案照片的格式到1930年代晚期依旧存在争议。
其次,对福柯的某些夸张解读——本书收录的文章也未能免俗——面对有关社会控制的陈旧议题时,它们一方面忽视了统治阶级生活中世俗的物质限度,过分强调他们的控制权;另一方面死守着那些虽挫败但又是革命的阶级观念。正如史学家加雷特·斯蒂德曼·琼斯所坚持认为的,英国的边沁派和福音派在用自己的形象塑造工人阶级时,与激进派和宪章运动一样不成功。自1850年代开始,工人阶级文化逐渐确立起来,既保守又极具防御性,对于那些试图决定其品格和方向的外来力量密不透风。然而,如果把这作为以下某些观点的部分纠正,那么论点就变得清晰有力了:摄影记录以及巴特所认为的照片的“证据力”的出现,与新的话语和体制形式有关。这些话语和体制既服从但也利用权力的现实效果,堪称是一个复杂的历史发展过程。但是,这个过程几乎被“纪实传统”持续不变的观念所抹杀,后者把照片证据的地位看作中立的和既定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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