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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1609127
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隆重推出!简便易用、权威实用,打造“好读好用”的案例!含产品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承揽定作责任纠纷等案件。
权威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数据库增值服务
2018年全新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购买本书,按照前勒口的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兑换使用相应的案例数据库。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内容包含含产品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承揽定作责任纠纷等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9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一、产品责任
1.产品销售者“欺诈”含义的再解析
——王某、罗某诉沈阳维亚斯橱柜贸易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案
2.驾驶人驾驶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张甲、张乙诉杭州安琪儿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案
3.进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可向进口商索赔
——姚某诉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广州市吉葡园商贸有限公司产品责任案
4.汽车销售者依据行业惯例未告知售前维修情况不构成欺诈,但侵犯知情权的,仍应赔偿消费者损失
——张某诉重庆星顺汽车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案
5.二手车车主的权利认定及二手车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
——渠某诉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包头市泓程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责任案
6.消费者维权案件证明标准、产品缺陷认定及利益衡平
——王某诉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产品责任案
7.消费者未保留消费凭证的情况下,如何认定产品销售者责任
——田某诉云南中发石化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案
8.纯粹经济损失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的救济范畴
——池州冠华黄金冶炼有限公司诉诸暨链条总厂产品责任案
9.职业打假人主张十倍价款索赔依法不应予以支持
——付某诉昆明金皇商贸有限公司产品责任案
10.销售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则的食品是否适用“十倍赔偿”
——王小明诉成都酒乐宝酒业有限公司、上海玖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案
二、医疗损害责任
11.鉴定机构未作出鉴定意见,法院可以结合病历资料等综合认定医疗机构的责任
——李某等诉广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
12.未做尸检导致鉴定意见无法确认因果关系的司法认定
——周乙等诉宜兴市人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
13.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的审查核实与运用
——郎某1诉北京市仁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
14.医院四维彩超未检查出胎儿心脏畸形是否对胎儿及胎儿父母构成侵权
——余某、祖某诉××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
三、教育机构责任
15.公平责任中分担损失的范围应限于财产性损失
——康某诉周某等健康权案
16.未成年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后的教育机构责任认定
——张某某诉某实验学校教育机构责任案
17.学校对学生在竞技体育运动中所受的意外受伤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马某诉重庆市武隆区实验中学教育机构责任案
四、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
18.安全保障义务中证明标准的判断和举证责任分配的转移
——管某诉无锡市绿羊温泉农场有限公司健康权、身体权案
19.场馆坠物致伤情形下安全保障义务人与监护人责任的划分
——张甲诉江都区小纪镇丰瑞健康生活馆人身损害赔偿案
20.儿童单独入园受伤经营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黄某某诉重庆美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健康权案
21.公共场所管理者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及责任比例
——曹某诉上海奉迪娱乐有限公司健康权案
22.经营者违反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提供瑕疵服务致消费者人身损害的责任认定
——李某诉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般阳山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案
23.路侧收费停车场对停放的车辆受损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冯某诉北京朝阳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
24.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不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刘某诉厦门浅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案
25.违反公共安全保障义务的甄别
——王某、陈某诉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人民政府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案
26.未成年人安保义务应作合理性判断
——马某某诉北京海帆动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权责任案
27.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
——姜某诉北京和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案
28.超越医院资质范围的医疗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的认定
——徐甲等诉泰州市姜堰区××卫生院医疗损害责任案
29.机械式停车库管理者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胡某诉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五、环境污染责任
30.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责任构成及责任承担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诉夏某1等环境污染责任公益诉讼案
31.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诉讼请求的审查内容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重庆市昆仑化工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32.环境修复责任的司法裁量
——陈某诉何甲、何乙环境侵权责任案
33.居民楼内电梯噪声污染评价标准的认定
——郭某诉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案
34.生产的农药致农田污染,企业应承担环境污染赔偿责任
——刘某诉青岛海德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某环境污染责任案
六、触电人身损害责任
35.复合因果关系高压触电损害案件中的归责原则适用和责任主体认定
——张某等诉孙某等侵权责任案
36.残疾辅助器具费无需实际产生后才能请求
——周某诉鲁甸供电有限公司等触电人身损害责任案
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37.宠物被侵害纠纷中赔偿范围、标准的认定及精神损害赔偿的审查
——罗某诉苏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
38.饲养动物侵权案件中责任比例的认定
——张甲诉张乙、单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
八、物件损害责任
39.当地风俗能否作为推定事实的基础依据
——赖甲等诉吴春等财产损害赔偿案
40.法院并非必须依据司法鉴定意见来认定地下商场遭受水淹起因
——龙山县三益电器有限公司诉湖南晟盛置业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财产损害案
41.房屋共有设施损害的责任划分问题
——曹某诉北京龙城兴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鲁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案
42.管理部门应否对第三人在公共道路上的不当堆放物品致害行为承担责任
——易某诉林某、泉州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公共道路妨害通行损害责任案
43.物件脱落损害案中责任主体的认定
——龚某诉启东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物件脱落损害责任案
九、承揽定作损害责任
44.承揽人因过错致人损害,定作人存在选任过错的,定作人与承揽人承担连带责任
——舒乙等诉刘某等生命权案
45.上门作业的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指示过失状态下侵权责任的承担
——董某诉苏某、曹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46.承揽活动中遭受物件损害的裁判规则
——唐甲等诉吕甲等侵权责任案
47.承揽人上门作业中,定作人对各类危险因素有作出及时、准确指示的义务
——冯某诉福建安溪铁观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
48.共同侵权责任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附加过错与侵权责任过错应区别评价
——许某诉王某、孙某财产损害赔偿案
十、其他
49.雇员在雇佣活动中给雇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雇主承担
——柏某诉金某、陈某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案
50.个人理财业务中商业银行风险告知义务的司法认定
——王某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恩济支行财产损害赔偿案
51.共同危险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未成年人负有适当救助义务
——王父、李母诉陈某等生命权案
52.“过劳死”的侵权责任认定
——刘甲等诉华润置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53.亲子身份权的精神利益保护
——张某诉张某1侵权责任案
54.网络零售商售假致第三方交易平台损失的责任认定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诉钱某、王某侵权责任案
55.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需要考虑主观过错
——潍坊市贝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案
56.均无过错的体育运动致害可适用公平责任分担精神损害外的物质损失
——饶某诉魏某侵权责任案
序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作为其核心组成部分,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所要实现的就是让静态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得到良好实施。《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价值追求,即公开精品案例,研究案例所体现的裁判方法和价值理念,提炼裁判规则,助推司法标准统一。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于2012年开始编辑出版的一套大型年度案例丛书。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具体承担编辑工作,每年年初定期出版。此前,该中心坚持20余年连续不辍编辑出版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近90卷,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内外发行,颇有口碑,享有赞誉。作为一种全新的案例研究产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加强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出版物的不足。该丛书2012~2019年已连续出版8套,一直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并迅速售罄。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进程,顺应审判执行实践的需要,响应读者需求,2014年度新增3个分册即金融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例,2015年度将刑事案例调整为刑法总则案例、刑法分则案例2册,2016年度新增知识产权纠纷分册,2017年度新增执行案例分册,2018年度、2019年度将刑事案例扩充为4个分册。现国家法官学院及时编撰推出《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系列丛书,共23册。
当前市面上的案例丛书百花齐放,又有裁判文书网,可以查询各级法院、各类的裁判文书,还有各种专门领域的案例汇编书籍,以及各种案例指导、案例参考等读物,各具特色。而《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则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 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同时,《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还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每年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多种类型的代表性案例。二是方便检索。为体现以读者为本,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主要根据案由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2018年、2019年连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2020年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并充实完善数据内容。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挖掘案例价值的新路,更好地服务于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的法治建设。
本丛书既可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人员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推荐教程,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极佳指导,亦是教学科研机构案例研究的精品素材。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可能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听取建议,并不断改进,不断扩大案例研究领域,实现中国特色案例研究事业新发展。
从今年起,《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改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司法案例研究院的加入,必将使本套丛书的编辑力量更加壮大,案例质量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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