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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05169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精心组织,编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加强交流,指导实践,提高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和保险人诉讼实务能力与水平。同时也为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司法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以及有关人士工作和学习提供参考。本书共收录*保险诉讼典型案例100个,其中人身保险诉讼典型案例50个,财产保险诉讼典型案例50个,每个案例由案情、裁决和评析组成,并结合《保险法》作了深入解读。本书案例具有客观性、代表性、指导性和理论性的特点。本书将为提高人民的保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部分人身保险诉讼案例
1.意外事故保险中通过网络销售保险合同效力的认定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浙杭民终第12号民事判决书(215年3月2日)
2.意外伤害保险中通过网销订立合同时保险人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的认定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215)南民三初字第639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1月17日)
3.意外伤害险中通过互联网投保时保险人对格式条款说明义务的认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5)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215年3月24日)
4.人身保险中保单回执代签名的保险合同效力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15)新民申字第1344号民事裁定书(215年1月3日)
5.两全保险中被保险人续交保险费是否影响保险主体的认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15)城中民二初字第274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7日)
6.人身保险合同复效时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能否解除合同的认定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215)内民二金初字第82号民事判决书(216年1月7日)
7.重大疾病保险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否达到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认定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15)崇商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215年3月5日)
8.年金保险合同中关于合同效力要求的认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5)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332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月15日)
9.两全保险中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对主险合同效力影响的认定
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215)宣汉民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215年2月6日)
10.人身保险中保险人超过解除期限解除合同的认定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15)赣民提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3日)
11.团体重疾险中保险人对等待期的提示说明义务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15)园商初字第3914号民事判决书(216年3月7日)
12.重大疾病保险中投保人虽未如实告知但时间超过两年保险责任的认定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215)任商初字第365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1月16日)
13.意外伤害保险中合同未成立出险后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认定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15)鄂襄阳中民三终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22日)
14.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故意隐瞒“吸毒史”的法律后果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15)东中法民二终字第89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月2日)
15.两全保险中保单借款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济商终字第528号民事判决书(215年9月22日)
16.两全保险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效力的认定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15)审终民四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4日)
17.两全保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5)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515号民事判决书(216年1月28日)
18.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对免责条款是否尽到说明义务的认定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215)遵民初字第1793号民事判决书(215年6月3日)
19.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代理人对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的认定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16)皖132民初第188号民事判决书(216年2月16日)
20.重大疾病保险中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与“欺诈”的界定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15)佛中法民二终字第612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月17日)
21.养老年金保险中投保人变更后合同解除权的认定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16)苏1民终2472号民事裁定书(216年4月7日)
22.两全保险中投保人申请理赔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15)一中民三终字第457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31日)
23.医疗保险中医疗保险标准条款的认定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216)苏623民初第524号民事判决书(216年3月29日)
24.意外伤害保险中意外伤害赔偿范围的认定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215)郴北民二初字第279号民事判决书(215年5月29日)
25.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的伤情未达合同约定标准时保险人的责任认定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15)杭下民初字第2643号民事判决书(216年1月27日)
26.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伤残等级未达合同约定时保险责任的认定
河北省嵩县人民法院(215)嵩民三初字第185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28日)
27.重大疾病保险中被保险人自行选择治疗方式时保险责任的认定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16)鲁12民初第785号民事判决书(216年2月25日)
28.两全保险中被保险人不积极配合鉴定的法律后果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15)连商终字第141号民事判决书(215年6月2日)
29.重大疾病保险中重大疾病含义的认定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15)中民初字第526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13日)
30.团体医疗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范围的认定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5)常商终字第317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11日)
31.两全保险中免责事由的具体认定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15)惠城法民二初字第982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月13日)
32.意外伤害保险中伤残等级的认定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215)鸠民二初字第634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29日)
33.重大疾病保险中附加赔付条件与险种矛盾时免责条款效力的认定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15)市中商初字第1114号民事判决书(216年3月1日)
34.两全保险中保险人以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效力的认定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215)克民初字第4249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15日)
35.两全保险附加意外保险中被保险人行驶证超过有效期限未年审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5)郑民四终字第135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月9日)
36.两全保险中法定免责事由的认定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214)奎商初字第151号民事判决书(215年4月1日)
37.两全保险中关于“猝死”是否属于意外事故的认定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株中法民二终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月12日)
38.重大疾病保险中格式条款解释原则的运用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16)辽1民终第848号民事判决书(216年3月1日)
39.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关于非保险术语解释效力的认定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15)石民四初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215年8月3日)
40.意外伤害保险中约定关于“猝死”免责条款效力的认定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215)句商初字第983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1月17日)
4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关于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中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认定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15)杭西民初字第2531号民事判决书(215年9月16日)
42.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中关于无证驾驶免责条款适用的认定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215)河商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1月6日)
43.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疾病治疗中因医疗过错死亡的法律后果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16)鲁6民终283号民事判决书(216年3月24日)
44.两全保险合同代签名导致合同无效利息损失的责任承担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15)津铁民初(商)字第846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1月26日)
45.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原因的认定
抚顺仲裁委员会抚仲字(215)第78号裁决书(215年9月7日)
46.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原因无法确认的法律后果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5)二中民一终字第968号民事判决书(216年5月9日)
47.意外伤害保险中关于保险人以“意外依据不足”为由拒赔的认定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215)红商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月12日)
48.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身故原因不明时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215)怀民(商)初字第2938号民事判决书(215年6月17日)
49.意外伤害保险中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法律后果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15)渝四中法民终字第213号民事判决书(215年5月18日)
50.人身保险中关于向第三人转让保险利益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宜昌中民三终字第384号(215年12月4日)
第二部分财产保险诉讼案例
51.交通事故中保险期间开始前保险人责任的认定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15)威刑一终字第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15年5月2日)
52.交通事故中保险人对“逃逸”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的认定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5)郑民一终字第958号民事判决书(215年7月14日)
53.责任保险中保险人的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范围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6)闽5民终第88号民事判决书(216年3月21日)
54.机动车保险中保险人将禁止性规定作为免责条款的法律后果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浙嘉商终字第696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18日)
55.交通事故中电销投保录音对于认定免责条款提示义务的作用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浙绍民终字第1267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月8日)
56.机动车保险中保险车辆转让后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泰中商终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215年4月9日)
57.物流责任险中保险范围条款解释的认定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深中法商终字第245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1月25日)
58.机动车保险中指定驾驶员“特别约定条款”效力的认定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215)山民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9日)
59.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调查笔录效力的认定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215)皋石民初字第748号民事判决书(216年1月28日)
60.交通事故中保险人履行定损义务的认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15)沪一中民六(商)终字第639号民事判决书(216年1月11日)
61.机动车保险中投保单与保险单不一致的法律后果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深中法商终字第534号民事判决书(215年8月2日)
62.财产综合保险中投保人擅自变更保险标的地址后未通知保险人的法律后果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15)青金商终第23号民事判决书(215年6月15日)
63.机动车驾驶员在车外发动车辆致使自己受伤的是否属于“第三者”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214)甬东商初字第2851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1月19日)
64.交通事故中“车上人员”在何种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第三者”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15)闽民申字第38号民事裁定书(215年5月12日)
65.交通事故中投保人安排他人“顶包”时保险人赔偿责任的认定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16)芜中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216年3月24日)
66.交通事故中“当场顶替”与肇事逃逸的认定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15)烟民四终字第185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1月2日 )
67.交通事故中投保人在实习期内驾驶牵引挂车的保险责任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15)一中民终字第3446号民事判决书(215年6月18日)
68.特种车自身碰撞造成损失时保险人责任的认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15)闵民四(商)初字第828号民事判决书(216年1月6日)
69.特种车在码头作业使第三者受伤时保险人的赔付责任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15)威商终字第185号判决书(215年8月27日)
70.交强险中车辆在工地临时维修发生事故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15)岩民终字第736号民事判决书(215年8月6日)
71.财产综合保险中被保险人对财产只有责任保险利益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216)内71民终1号民事判决书(216年3月22日)
72.交通事故中由两次事故共同造成受害人受伤时的责任分配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惠州法民四终字第312号民事判决书(215年7月24日)
73.交通事故中投保人逃逸后保险人是否可以免于赔偿商业险保险金的认定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215)泰兴商初字第383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8日)
74.交通事故受害人定残后因其他原因死亡时是否影响残疾赔偿金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16)津1民终263号民事判决书(216年3月24日)
75.机动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事故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14)桂市民三终字第144号民事判决书(214年12月3日)
76.交强险中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情形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6)晋6民终3号民事判决书(216年2月25日)
77.交通事故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是否有权代收无名氏死亡赔偿金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6)晋6刑终1号之一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16年4月1日)
78.交通事故中侵权人与民政部达成无名氏赔偿金后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5)寿民初字第148号民事判决书(216年4月8日)
79.交通事故中“无名尸”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的认定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洛民终字第2342号民事裁定书(215年9月3日)
80.交通事故中车辆的实际价值小于修复价值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6)鄂1民终23号民事判决书(216年3月31日)
81.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死亡非近亲属可否基于赡养关系要求死亡赔偿金的认定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泰商终字第217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月15日)
82.交通事故中涉及损伤参与度的人身损害案件赔偿责任的认定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215)文民一初字第637号民事判决书(215年4月14日)
83.交通事故与自身疾病致使死亡案件中损伤参与度的认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15)浙民申字第3123号民事裁定书(216年1月26日)
84.财产综合险提货不着时保险人责任的认定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13)闽民终字第756号民事判决书
85.雇主责任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的适用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14)萍民二终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215年4月27日)
86.交通事故中车辆贬损价值是否赔偿的认定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15)开民初字第1424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7日)
87.交通事故中三者车辆推定全损时三者险的赔偿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215)邕民一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1月1日)
88.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人不足额投保时保险人的赔付责任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215)广铁中法民终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215年9月7日)
89.交通事故引发环境污染造成损害时保险人责任的认定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15)渝一中法民终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215年6月17日)
90.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中受害第三方可否直接要求保险人进行赔偿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215)民提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215年8月28日)
91.交通事故中保险人能否直接向受害者进行赔付的认定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15)雨民初字第5721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28日)
92.面部后续整容费与伤残赔偿金是否属重复索赔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4)浙台民终字第631号民事判决书(214年1月23日)
93.交通事故中关于紧急避险的认定
武汉仲裁委员会(215)武仲裁字第96号裁决书(215年3月2日)
94.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重复保险情形下保险人的责任分配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15)东中法民一终字第1683号民事判决书(215年9月3日)
95.交通事故中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后果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15)晋中中法商终字第271号民事判决书(215年8月1日)
96.交通事故中车辆所有人是否对出租后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的认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15)沪一中民六(商)终字第533号民事判决书(215年12月14日)
97.家庭自用车出租后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分配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215)绍新民初字第148号民事判决书(216年3月24日)
98.交强险中无证驾驶情形下保险人赔付后追偿范围的确定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4)滁民一终字第1525号民事判决书(215年3月9日)
99.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14)周民终字第2123号民事判决书(214年12月15日)
100.建筑工程一切险中保险人具体赔偿范围的认定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214)平民初字第299号民事判决书(215年4月23日)
附录
附录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附录二:中国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保险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附录三: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
附录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15年修订)
附录五: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15年修订)
附录六: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15年修订)
附录七: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15年修订)
附录八: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215年修订)
附录九: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15年修订)
附录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
八部规章的决定
附录十一: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录十二: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录十三: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录十四: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理赔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录十五: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录十六: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附录十七: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
附录十八: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录十九: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附录二十: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这是落实中央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的重要措施,是在顶层设计中谋划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新的历史定位和使命,决定了保险业应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承担更大的责任。
保险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了新的战略部署。社会主义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和根本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邓小平同志对法治曾有过深刻阐述,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健全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既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把二者统一起来,不仅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而且要使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化。”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也十分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围绕着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他指出:”法治中国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更加完整系统的规划。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执政党的基本执政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因此,运用法治手段促进和保障保险行业的发展,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应有之义。
完善的法律规范制度能确保保险业始终沿着既定的目标稳步前行而不偏离方向;顺畅的定纷止争机制能维护正常的保险经济秩序,化解保险业发展中的诸多矛盾纠纷,保障各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的正当权益。为提高现代保险业的法治化水平,必须在加强保险业科学立法的同时,确保保险法律、法规的运用和实施。法律的遵从和实施,离不开人们对法律的认知和掌握。相较于抽象地研习保险法律条文和法律教材,通过研究分析司法机关对保险案例的裁判意见,发现和挖掘司法裁判者合理运用法律的经验智慧,理解司法裁判者的思维模式,是活化对法律条文理解,深化对法律精神把握、增强依法能力的一条捷径,应引起所有保险从业者及所有保险当事人的重视。
为加强保险诉讼案例研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业内资深律师参与,共同编写了《保险诉讼典型案例年度报告》。本书编写者不但具有丰富的保险法律实务经验,而且具有很高的法律研究素养,他们兢兢业业,在本书编写过程中,投入了很大的精力,这本书是他们智慧和心血的结晶。我认为,本书最大特色在于理论和实践的密切融合,不但能给有志于从事保险法务工作和学习研究的读者提供生动典型的案例素材,还通过法理评析,深化读者对作为裁判依据的法律条文中蕴涵的法律原理和法治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总之,本书作为一部保险法实务指导与专业研究用书,既能为司法实务提供裁判参考,也能为保险行业的理论研究提供素材,对于司法审判人员、保险从业人士和保险法学研究人员等具有较高的参考实用价值。因此,在本书付梓出版之际,我欣然命笔为其作序。我衷心地希望,保险业能够继续加强对保险法律的深入研究,不断提高全行业的法制化水平,让合规经营的理念确实落到实处,让依法维权的意识真正深入人心,努力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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