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01143118
婚礼前四周,新娘撞见了死人!新郎是头号嫌疑!新娘只得逃跑,只有应召男才能帮她……
恋爱谋杀激情冷静!
节奏明快的幽默悬疑推理!
筹划婚礼的确会让人精疲力竭,但我万万没想到会在婚礼前四周的自家厨房里撞见个死人。更要命的是,所有证据全都指向我,我成了杀害那位素未谋面的男人的头号嫌犯。惶恐之下,我唯有特事特办,匆匆处理了亡者。
这是错误的开端。第二个错误是我以为未婚夫罗恩对我忠贞不二。第三个错误……后面还是交由您去发现好了。
翻开书页前,请准备好迎接扑面而来的慌乱、谎言与荒诞。
一部节奏明快,谋杀、恋爱、激情交织的犯罪喜剧!
连续两月位居德国畅销书排行榜冠军,连续四月占据Kindle付费排行榜TOP100,连续一年雄踞“幽默类”小说榜TOP100!
下雨的周末,坐在沙发上消磨时光的绝佳好书! 我可以说是一口气把这本书 “吞下了肚子”,两天时间全部看完。 婚礼前四周,警察按响了塔玛拉家的门铃,有人报警称这里进了贼。塔玛拉告诉他们,家里除了她再无别人。警察离开后,塔玛拉在厨房里发现一具男尸。这下可怎么办?如果报警,她将成为头号嫌犯!死者是何人?凶手又是谁?这尸体是怎么进到她家厨房的?她的未婚夫与此又有何关系?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塔玛拉可谓上演了一出紧张兮兮、笨手笨脚、毫无逻辑却意志力满满的幽默励志剧。 ——蕾切尔·斯科特
很不错的故事,讲述方式也很独特。关于为什么不能相信小鲜肉,我想过很多种可能性,但结局让我大跌眼镜。 ——富尔斯迪克先生
我刚刚开始看,便已爱不释手,迫不及待想要一看*后的谜底。 ——史蒂夫·麦克哈尔
第1章
又下雨了!没完没了!我还没完全清醒,这些纷杂的念头仍然在脑海中盘旋,而我头脑昏沉得如坠云雾。该死的安眠药。
“你不能再吃安眠药了,塔玛拉,”我喃喃自语,“长此以往肯定伤身。”我疲惫地闭上眼。自言自语让我筋疲力尽,甚至连睡觉都让我筋疲力尽。我叹了口气,翻了翻身;再睡5分钟吧,就5分钟。
再次醒来时,雨点还在温柔地敲打着玻璃窗。我必须起床了。我恹恹地任由这个想法一点点渗透到我那半梦半醒的脑瓜子中。这根本无济于事,但我也不能一直这么睡下去,总得开始我的一天。
顶着一双半闭半睁的睡眼,我摸索着走进洗手间,刻意不照镜子,因为我完全可以想见自己的那副鬼样子。我打开水龙头,捧起大把大把的冷水胡乱泼到脸上。这通常都能驱散我脑海中因服用安眠药而腾起的层层雾障。过去两周以来,若离了那些看似无害的小药丸,我便整夜整夜地不得安宁。再这么下去,我早晚会安眠药成瘾。
可是,这一切该结束了!昨晚,趁思维尚算清晰之际,我决定设法平息未婚夫罗恩和母亲之间那无休止的争吵。是时候让这二位像成人一样行事了。不过,要如何做到这一点,我还真没想好。我们的婚礼已近在眼前,而他俩之间的剑拔弩张也是愈演愈烈。我总是为了迁就他俩的臭脾气而忙得团团转,如若不然便又将时间都虚耗在了生闷气上,因为这两人压根儿就不关心我对自己生命中最美的那一天有怎样的设想。这简直要变成我最可怕的梦魇了!难怪我再也无法好好入睡。
一阵门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但我无意前去开门,爱谁谁。我衣冠不整,素面朝天,更别提那满屋狼藉了。罗恩昨天去外地出差了。而他前脚一走,我们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乱作一团。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可每次他刚一出门,所有房间就通通变得跟战场似的,到处摊散着我的个人物品。
旋律优美的门铃声再次响起,但就这个点儿而言,着实太吵,直刺我思如乱麻的脑袋。这人一定是疯了!他会意识到屋里没人的。我意已决,就不开门。于是我伸手拿出化妆品,开始把自己的脸整成一张完美无瑕的面具。就在这时,来人开始砸门了。这位不速之客可真是要把我烦死了!我正欲摔上卫生间的门,以换得片刻安宁,可我的手才伸到一半,耳边便响起了那决定命运的几个字:“警察,开门!”
警察?我伸出去的手僵在半空。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希望罗恩和母亲一切安好……又或者他们是冲我来的?这个念头刚一萌芽,便迅速在我心内洇出一片黑影。也许我最好假装不在。虽说我和警察之间的纠葛都已是陈年往事了,可即便现在再看到警察,哪怕只是远远望见,我还是会阵阵反胃。“开门!”
该死!对方听上去蛮严肃。我极不情愿地迈出了步子。有一点很确定:警察这个时间找上门来,准没好事。
“稍等,就来。”我大喊一声,好让他们别再那么热火朝天地砸门。我一边暗自咒骂,一边匆匆下楼。他们就不能过几分钟再来吗?至少让我有时间边走边披上件体面点的衣服,总好过满是破洞的T恤和老旧无比的慢跑裤。
一下楼,我就开始鼓捣那一大堆把前门锁得严严实实的门闩、门锁。终于,最后一把锁打开了。
我想都没想就拽开了门。
一瞬间,刺耳的警报声席卷了我的耳鼓。
“该死!”
我慌忙输入密码,终断了噪音。
“抱歉,我老忘。”我带着歉意的微笑,转身面对着门口的两位警察。光是扫一眼他们身上的警服,就足以令我心中擂鼓大作。
“您是克雷默夫人吗?”年长的警察问道。一脸密密匝匝的花白胡须,让他看上去有点像圣诞老人,一位迷了路又来得不是季节的圣诞老人。
“还不是呢。”我是想这么说,但没机会开口,因为他不等我回答又自顾自地接了下去。
“我们接到了一个紧急救援电话。”
“紧急救援?”
“是的,急救调度中心接的警。是匿名来电,说你家被盗了。”
“被盗了?”我鹦鹉学舌般地重复着他的话,一时没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而等我回过神来,只觉得大为光火。是哪个傻瓜报的警?这一大早的,我可没心情开玩笑,何况还得素面朝天地面对两个警察。可我若真是全然未施粉黛,那反倒还好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刚才仅仅只在半张脸上略打了些粉底,另一半还因为缺觉而苍白无光呢。还有,我都不愿去想我那乱成鸡窝的头发了。
“我家没进贼,”我说道,“相信我。如果有人企图溜门撬锁,我会知道的。你们也看到了,这房子的安保措施比最高设防的监狱还严密。”我挤出个笑脸,指了指刚刚摁过的数字键盘。
“我想我们还是进去检查一下为好。”
休想。
“不用了,没必要。真没必要。我先生在家里安装了最新式的安保措施。没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我家。一定是有人恶作剧。不过,谢谢你们这么尽职尽责。真的很感激。”
“那好吧。抱歉打扰你了。”警察狐疑地看着我,但我寸步不让。除非他们有搜查令,否则我是不会让他们进门的。显然,他们看出了写在我脸上的决绝,因为几秒钟之后,他们便扶了扶警帽,转身离去。
他们走了!我大声地叹了口气,关上门,倚在了墙上。我的心跳开始放缓,慢慢降到了一个还算正常的节奏。
很久以前,我和警察之间有过一些纠葛。那时我是一名政治激进分子,积极投身环境保护、教育平等和第三世界等各种运动。不过,这些并没给我带来任何回报,反倒是让我惹上了执法部门,还有我父亲。忽然间,当时被捕、遭临时拘留的画面一一闪过眼前。这事曾在媒体上掀起轩然大波。
那本身不算什么。真正让我难过的是,当我的朋友纷纷从媒体上得知我父母非常有钱时,他们开始与我划清界限、拿我当外人。突然间,我成了一个被宠过头的富家小姐,出于无聊而投身政治运动。
我也不是头一回遭这种白眼了。上学时,同学们就因为我家里有钱而排斥我。但经过了这么多年,我想我已经学会该怎样应对这种偏见了。
然后,就得说到我父亲。我被捕后,他的反应真让我始料未及。不过我早该料到的。即便现在,他的行为对我而言仍像是一种背叛。带着新的使命感,我站直身子,不再斜倚着墙,努力将父亲的影子从脑子里彻底赶走。
咖啡!我迫切需要来点咖啡因,好让自己赶紧忘掉今天这倒霉的开始。于是,我沿着长长的走廊往厨房走去。
不幸的是,我的计划泡汤了,因为在厨房和起居室之间的早餐台旁,坐着一个陌生人。
他的出现让我猛地站住了脚,失声惊叫。那是什么人?更重要的是,他在这儿干什么?
这位入侵者对我的惊叫毫无反应。这也难怪,因为他看上去像是在熟睡。他的脑袋趴在光亮的台面上,姿势非常奇怪。不过,还有……
在他颜色鲜亮的夹克后面,有一个非常醒目的黑点,清晰可见。我认识那种铁锈色,但我还是努力为它寻找一个合理的解释。也许他靠到了一堵脏兮兮的墙上,无意间把自己的夹克弄脏了。也许……他已经死了?
他看上去似是死了。已经死了。
我迟疑地向前迈了一步。
“你还好吗?”我小心翼翼地低声问道;他当然听不见。我轻咳一声,又道,“喂?你醒着吗?”
愚蠢的问题。我再没见过比他昏迷得更深的人了。毋庸赘言,他早已回天乏术。我随即注意到他的双眼正直勾勾地盯着前方的天花板,就好像那里有什么东西让他为之沉醉,为之目不转睛。
我的额头上开始渗出豆大的汗珠。冷汗。全是冷汗。我的心跳开始加速,呼吸也随之变得异常急促。显而易见,我的直觉是对的。这个不知怎么进到我家里的陌生人不仅仅是死掉那么简单。没错,他是突然死亡的,而且并非求死。否则便是他自己在夹克后面扎了个洞。一件被血浸透的夹克。
我闭上眼睛想让自己冷静下来。我试了几次深呼吸。杯水车薪。但我很庆幸自己还能喘气。我必须报警。是的!我曾躲过了因人身侵犯而致的牢狱之灾,可现在我可能会因为谋杀而锒铛入狱。
光是想象一下那审问的场面,便已让我的双腿如枯叶般颤颤巍巍了。
经过好一阵子的自我安慰,我终于有勇气站起来,踉踉跄跄地去打电话。电话就在走廊中间的一张小几上。我正欲拨号,脑中突然闪现出自己和警察说过的话:“没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我家。这房子的安保措施比最高设防的监狱还严密”
我垂下手,手里犹自握着听筒。如果我现在报警,他们会认为是我干的。
第2章
也许我搞错了!这一切很可能是安眠药引起的幻觉。我得看看包装上那没完没了的副作用说明,到现在我还一次也没看过。我敢说幻觉一定是长期服用安眠药的诸多恶果之一。果不其然,榜上有名。那,刚才的一切一定是幻觉。
此前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会暗自庆幸自己有那么点心理障碍。重新找回了勇气,我赶紧沿着走廊原路折返。我迫不及待地要消除这个误解,将它彻底扫地出门。我一开始就应该想到这一点的。我再也不吃安眠药了。绝不。
该死!那个陌生人,那个不知怎么死掉、又不知怎么进到我家的陌生人,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厨房的高脚凳上。
“我现在到底该怎么办?”我冲着那死人大叫起来。但他当然不会回答我。
我突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我痛苦地呻吟了一声,一屁股坐到厨房的地板上。我无力起身,更无力去做该做的事;也就是说,我该给警察打电话,向他们解释为什么我会谎报军情,信誓旦旦地告诉他们家里一切正常。我当时不可能知道真的有人闯进了我家。报警系统是开着的!毋庸置疑。事实上,我在给警察开门前就应该先关掉它。
所以一定是有人瞒天过海地进来后又离开了,根本没有触发报警系统。这个人一定知道密码。而这世上只有三个人知道密码:罗恩、妈妈和我。
罗恩……或是我!凶手就在我们当中,而我百分百确定不是我干的。那还剩下唯一的可能:罗恩。除非妈妈那大嘴巴把密码告诉了别人。不。不可能。妈妈是很健谈,口若悬河,但她绝对不会泄露密码。
我摇了摇头,努力摆脱这些猜测。罗恩不可能杀人,更别说我和妈妈了。这一切一定另有原因。
我认识这个人吗?到目前为止,我只是隔着两三米的距离远远看过这位陌生人,便想当然地认为自己不认识他。但万一不是这样的呢?他侧着脸趴在早餐台上,并不容易辨识。
我蹑手蹑脚地向他走去,每一步几乎都用前脚尖贴着后脚踝缓缓地挪动着,谨慎万分。我后背一阵发凉。这是我第一次直面死人。
愈是接近他,我的脚步便愈是不由自主地缓了下来。
轻点,再轻点。我屏住了呼吸。他已经死了,没法对我怎么样。话虽如此,可我还是非常害怕。
我继续一点一点往前挪动。
还有一步之遥了,然后……我与他面面相觑。他有一双蓝眼睛,深蓝色,很漂亮,和他的黑发形成奇特的对比。他嘴巴微张,似乎有话要说。
我以前从未见过此人。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我竟然丝毫没有察觉?
“我该怎么办?”我不知所措地摇着头,退后几步,但却丝毫没敢移开视线,我怕他会突然动起来,向我扑来,就像恐怖电影里那样。不!我可不会让自己受到那样的袭击。我不会傻到背对一具坐在自家高脚凳上的死尸。
突然间,一个雪上加霜的念头猛地窜出脑海,化作一记重拳打得我肠穿肚痛,随之而来的恐惧紧紧地攫住了我。
万一杀人犯还在我家呢?万一他正伺机再次行凶呢?
我闭上眼睛,竭力将注意力集中到呼吸上。我不能再这么抖个不停了,更不想吐得稀里哗啦。吸气,呼气,吸气……没那么难嘛。毕竟,这是我这辈子每时每刻都在做的事。吸气,呼气。
第3章
客房的门咣当一声撞到墙上,又大力地弹了回来。“啊!”我怒声惊叫的同时,还听得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我一脸茫然地盯着自己刚从罗恩床头柜里掏出的手枪。这玩意儿竟然上膛了!而且就连保险栓都没扣上!
罗恩怎能这么不负责任,在抽屉里放把随时都会走火的枪?
“残忍的傻瓜。”
我龇牙咧嘴地揉了揉仍旧吃痛的胳膊,刚才被门撞到的地方已经现出一大块淤青来。然后,我的目光从胳膊到脚一路往下,最终落到了躺在脚边的手枪上。该死!若稍有疏忽,我会把自己的脚趾崩掉的。我对这玩意儿一窍不通,都不知道该怎样才能万无一失地把它拿在手里。尽管如此,我最好还是把它捡起来。我俯身拾起枪,让枪眼冲上,这样顶多也只会把天花板打个洞。紧接着,我慢慢走进了房间。
我迅速扫视一眼屋内,目光被墙面上的小洞吸引了片刻。那是刚才手枪走火的战果。或许,我最好在那里挂幅照片。接着,我又检查了床底、衣柜。任何可能藏身的地方我都没放过。但一无所获。除了墙上多了个洞以外,一切都正常得不得了。
半小时后,我终于敢确定家里除了我,再没有其他人了,当然,还得算上那位死者。哪怕是小人国的小矮人也没法逃脱我地毯式的搜索。经历了走火的小插曲后,我变得小心多了。我逐一打开了家里所有的房门,只是全然不似劳拉·克劳馥那般英姿飒爽。最难对付的地方非地下室莫属。里面不仅有很多黑暗的角落,还有一大群蜘蛛。
深吸一口气,我斜靠在走廊的墙壁上闭目养神。至少,现在我确定杀人犯不在房里了。但还有一个问题:是谁报的警,更重要的是,为什么?
这念头如寒颤般蔓延开去,令人毛骨悚然。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另一个更为恐怖的猜想接踵而来。如果罗恩的手枪就是凶器呢?
现在这倒霉玩意儿上可沾满了我的指纹。
我试着再次梳理自己的思路。我需要厘清这一团乱麻。
那么……为什么应该报警呢?因为一般人发现了尸体都会这么做。接着,我又花了几分钟苦思支持报警的理由。
那么,相左的意见又有何说辞?不应该报警的缘故是:
警察站在我家门前时,我并不知道家里有个陌生人。我信誓旦旦地告诉他们,只有我一人在家。
我不知道这人是怎么进来的。
也不知道是谁杀害了这位不速之客。
好吧,也许现在报警还为时过早。
第4章
我穿过湿漉漉的草坪,往屋后的角落走去。我花了好一阵子才平静下来,虽不至于像刚才那样继续缩坐在地板上,脱力地倚着墙,将五脏六腑全都呕了出来,但到底也只是勉强定了定神而已。
无论如何,我利用这段时间做了一个决定。而事实上,这个决定并未激起我丝毫的热情,反倒让我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可是,我又实在想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这就是为什么此刻我正徒步穿过自家的庭院。夜幕已经降临,日间清爽的斜风细雨悄然云收雨霁,唯有令人窒息的闷热仍留守这漫漫夏夜。
纵是不情不愿,但我仍很快便来到了花园一隅。这个角落里长满了盘根错节的老树。一株长势葱茏、枝条垂地的杨柳,为这里平添了几分阴郁;让人恍如置身墓地。
现在我要做的是把尸体拖出来。只是这么一想,我便已然觉得恶心难当。可我别无选择。我已经绞尽脑汁另谋他路了,可是有一点很确定:如果我报警,我就会成为警方的头号嫌犯。
我自是希望能有数天的余裕来处理这个问题。这么重大的决定,当然得深思熟虑。但眼下我不得不当机立断。万一妈妈突然想我了,决定来看看我怎么办?又或者我的哪位朋友一时兴起呢?
不行。必须得快刀斩乱麻,哪怕我还没完全想好到底该如何行动。
也许,我还是应该去一下警察局……?可刚一动念,一系列画面便接连浮现眼前。我戴着手铐,坐在警察局的一间小牢房里,被逼向他们解释为什么那把枪上到处都是我的指纹。
罗恩看上去担心死了,反复申辩着:“塔玛拉绝对不会杀人。绝对不会!”
我父亲正接受电视采访,口口声声地表示他很遗憾未能教育好自己的女儿。就像上次一样……
这段记忆带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决心。我不会让自己承担莫须有的罪名,绝不重蹈覆辙。
可是,就像过去司空见惯的那样,这义无反顾的决心马上就被怀疑所取代。我一定是疯了。彻底疯了。
我宽慰自己,我确实有能力实现这个荒唐的想法(除非随后我能想出更好的办法),然后转身回屋。只是着手计划如何将那个陌生人埋在花园里,并不会有什么损失。另外,做计划还能帮我抑制内心的焦虑。我已不似刚才那般颤抖连连了。至少,我找到了一种让自己平静的方法;虽然不是很管用,但至少能让我做点什么,而不是一味坐在角落里哭哭啼啼。
稍感放松后,我便立刻决定换锁。我正欲给锁匠打电话时,一阵尖锐的铃声划破了家里的寂静。我的心开始突突狂跳。
“不过是电话铃嘛!”我大声说着,好平息自己狂乱的心跳,“这不知好歹的破电话。”该死的!我可不能浪费时间去接无关紧要的电话。不过看到来电显示,我还是接了。是妈妈。
“塔玛拉,你怎么没回我电话啊?我想告诉你,我发现了几幅特别棒的窗帘。我过会儿给你带些样品过去。”电话一通她便自顾自地说上了,我甚至连句“您好”都来不及说。
过会儿?那是要过多久?
我连忙出声打消她这念头:“您现在不能来!”
“为什么?我已经在路上了。”
“您已经在路上了?”我强忍住想要在电话里大吼大叫的冲动,“真的不行啊。我马上要出门了。我一整天都约了人。您明后天再来吧。”或者下星期,我心下补充道。
“没关系,宝贝儿。我就过来呆几分钟,看看颜色是不是搭配。你忙你的,不用陪着我。”
“不行!”
“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我……我有点儿忙。清洁工要来打扫。我还要和酒宴承办方商量菜单。装修商也想让我定下意大利瓷砖的事。”我本可无休无止地列举下去,但我已经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我过来和你一起见见他们,不是更好吗?”
我的个妈呀!我搜肠刮肚地寻找能说服妈妈的解释,让她接受为什么一个一心想要帮忙的老妈应该远离这些重要的商谈。而且,我昨晚的确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对她的事事插手逆来顺受了。所以,我要和她摊牌。她必须停止干涉我的生活,尤其是像结婚这样的重大决定。另外,家里还有具尸体,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她发现……
“最好还是别来了。真的,您真是太贴心了。可我中间还得抽空去做个头发,然后还得去奈杰尔家一趟。他希望我一度完蜜月就去他的画廊上班。”很好,至少我迈出第一步了。我刚才确实说“不”了,算是吧。
“随你便吧。”这几个字一如既往地传递出她丰富的情感。我想象得出她一脸责备地站在我面前,无声地指责我犯下了滔天大错。而这一次,她可能还真说对了。
妈妈冷不丁地挂掉了电话。她还是老做派,连再见都不说。我深深叹了口气,跌坐在沙发里。九死一生啊。通常来说,一旦她上了路,就没什么能让她回头的了。不管怎样,我必须把尸体搬出去。万一妈妈改变主意非来不可呢。但首先,我得叫个锁匠来。我要换新锁,今天就得换!
“该死,该死,该死!”这一连串的咒骂是目前唯一能稍微帮我解解压的方法了。
“那破玩意儿跑哪儿去了?”我把车库翻了个底朝天,就是找不到那块泳池盖布。罗恩很可能把它塞到哪个盒子里去了。几小时后,至少我觉得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我的目光锁定了一个叠放整齐的蓝色包裹,它正静静地躺在远处角落的一个高架子上。
这块防水布已经破破烂烂的了,我们早就打算把它扔掉了。现在,它有了绝妙的用武之地。没人会惦记它。罗恩会理所当然地以为它被丢进了垃圾桶。没人能想到里面会裹着一具渐渐腐烂的尸体。而这塑料估计就算过上一百年也不会降解。
但这无关紧要。我现在哪里有心情关心什么环境污染问题。我转而戴上园丁手套,把防水布拖出车库,又沿着露台一路拖进家里,直奔早餐台而去,最终将它放到了还坐在高脚凳上的死人跟前。
好了。深呼吸。再来一次。他已经死了。我不会弄疼他的。我要做的就是把他从椅子上翻下来,放到防水布上。没错。
但听得砰的一声闷响,他摔到了塑料布上。我胃里一阵翻搅,张嘴便吐了出来。脚下的白地毯幸免于难,但旁边的大花盆却不幸中招。过了好一阵子,我才不再眼冒金星了。而此刻,我几乎都开始叹息自己又能行动自如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软弱无助地站在一旁反倒更舒服些,因为那样我就能堂而皇之地袖手旁观。
但现在,我必须把他弄到花园去。虽然我知道此刻自己别无选择,可就是下不了手。经过一番漫长的心理斗争后,我终于设法把半面油布盖到了他纹丝不动的身体上。至少现在他被遮住了,只能看出身体的轮廓,不用再被他死死瞪着,感觉真是好多了。接下来,我抓起防水布的一角,离尸体最远的那一角,然后就这样一股脑地拖着往前走去。
我还没走到露台,便已似蒸桑拿般大汗淋漓了。
我停下来歇口气,擦擦汗。然后继续前进。至少还得再拖一百米。以我这样的速度,得花一整天才能到。
然后,我听到了那声音。又来了!
门铃声。
该死。该死。该死。如果又是警察,那我就彻底完蛋了,这辈子都得待在监狱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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