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48432
国有资产交易的行动指南:
转让方/融资方:通过本书快速掌握交易关键点,安全高效实现交易目的
受让方/投资方:透过本书快速了解交易技巧,成功获取青睐的投资项目
交易服务方:经由本书快速熟悉交易规则和实务,化解交易困惑,提升服务能力
本书以国有资产交易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研究核心,分析了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的热点、疑点和难点,包括国有资产交易主体认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强制进场交易制度,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国有资产交易流程,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的合同范本以及实务操作中不同的观点和做法。
本书对于从事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特别是在本书第五章,针对国有资产交易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作者既列举了实务中不同的操作方法,又针对相关主体在国有资产交易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进行一一介绍,便于读者关注与理解。在形式上,通过图表方式,使要点和逻辑更加清晰明了,方便阅读掌握。
第一章 国有资产交易基本问题
第一节 国有资产交易主体
一、国有企业的不同认定
(一)不同领域对国有企业的界定
(二)国资监管领域相关概念
二、纳入国资交易监管范围国有企业类型
(一)国有独资、全资企业
(二)国有控股企业
(三)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第二节 国有资产交易行为
一、国有资产交易三种行为
(一)企业产权转让
(二)企业增资
(三)企业资产转让
二、不受32号令约束“负面清单”
(一)不受32号令约束的企业
(二)不受32号令约束的交易行为
三、企业派生分立是否属于产权(资产)转让
四、无偿划转是否受32号令约束
五、产权置换是否受32号令约束
六、境外国有产权转让是否受32号令约束
第三节 强制进场交易制度
一、“进场交易”判断三原则
二、强制“进场交易”制度法律效力
(一)“进场交易”效力争议
(二)《民法典》及《九民纪要》最新规定
(三)违反“进场交易”不具可行性
三、能否任意选择产权交易机构
四、非公开协议转让与“场外交易”
五、员工持股是否需要进场
六、发起新设是否需要进场
七、资产出租是否需要进场
第四节 国资交易监管体系
一、国资交易规则体系
(一)国资交易规则体系的五个层次
(二)32号令与3号令的关系
二、国资交易监管主体及权限
(一)国资监管机构及其权限
(二)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权限
(三)非公开协议方式审批
三、国资交易争端解决机制
(一)调解
(二)仲裁
(三)诉讼
四、违反国资交易监管法律责任
(一)32号令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其他责任
第二章 国有资产交易标的
第一节 国资交易标的种类
一、国资交易标的分类
(一)企业国有资产与国有产权
(二)企业产权
(三)注册资本
(四)企业资产
二、企业资质能否作为交易标的
三、涉诉债权能否作为交易标的
四、“重大资产”界定标准
五、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交易
第二节 国资交易标的基本要求
一、国资交易标的权属要求
二、国有产权登记
(一)产权登记类型
(二)产权登记程序
三、交易标的能否拆细
第三节 国有资产评估
一、法定评估事项
二、评估机构选取
三、评估方法选择
四、核准与备案
五、评估豁免情形
第三章 国有资产交易流程
第一节 企业产权转让流程
一、企业产权转让基本流程
(一)进场前准备阶段
(二)进场阶段
(三)后续阶段
二、企业产权转让批准机构的确定
三、信息预披露适用情形及披露程序
四、正式披露产权转让信息主要内容
(一)正式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内容
(二)产权转让信息变更
五、能否设定受让方资格条件
六、交易条件的设置
七、企业产权转让底价的确定
(一)关于转让底价的设定
(二)关于转让底价的变更
(三)评估备案价格、挂牌价格、成交价格的关系
八、标的企业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置
九、竞价方式及选择
十、非公开协议方式产权转让特殊流程
(一)非公开协议转让两种适用情形
(二)非公开协议转让流程
第二节 企业增资流程
一、企业增资基本流程
(一)进场前准备阶段
(二)进场交易阶段
(三)交易后续阶段
二、投资方资格条件设置
三、增资条件设置
四、意向投资方遴选方式
五、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的限制
(一)适用范围限制
(二)特殊审核要求
六、企业增资与产权转让流程的不同点
第三节 企业资产转让流程
一、企业资产转让基本流程
二、企业资产转让与产权转让的不同点
第四节 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
一、中止和终结具体情形
二、中止和终结相关程序
第四章 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第一节 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必备条款
二、示范合同的性质
第二节 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一、产权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二、增资协议示范文本
三、资产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章 国有资产交易疑难问题
第一节 主体相关问题
一、其他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两种不同观点和做法
(二)目前产权交易所规则:场内场外均可行权
(三)特殊规则
(四)转让方和拟行权其他股东关注要点
二、管理层能否受让企业国有产权
三、联合受让体参与受让的特殊规则
四、境外主体参与国资交易的特殊规定
(一)政策环境
(二)交易文件特殊规定
(三)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
(四)境外投资者商务准入问题
五、国有出资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受32号令约束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政策
(二)实务界三种观点
(三)国资交易实践
第二节 程序相关问题
一、标的企业是否必须就股权转让事项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否必须先改制才能进行交易
(一)两类企业概念界定及改革方向
(二)两种操作方式
三、企业产权转让与债权转让能否同时进行
四、企业产权转让与企业增资能否同时进行
五、交易双方未在约定期限签约情形的处理
(一)交易合同是否成立
(二)未签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未经批准、评估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效力
(一)未履行转让批准程序合同效力
(二)未履行评估程序合同效力
第三节 其他问题
一、“对赌条款”在国企增资中的适用性
(一)“对赌效力”司法认定
(二)国资领域适用“对赌”面临的困境
(三)“对赌条款”在国资交易中的使用限制
二、经营性损益调整问题
三、商品房销售转资产销售问题
四、交付实物与披露情况不符情况的处理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吴汝川 北京产权交易所董事长、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会长
国有资产交易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但是研究国有资产交易方面的专著非常少。本书紧密结合国有资产交易实践,从法律视角对相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地深入地分析研究,法律政策依据充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是一本极具实用价值的上乘之作,对于从事国有资产交易实务、研究适用相关政策都具有较高的指导价值。
姚洋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国有资产交易是实现国企混改的重要途径。本书对国有资产交易主体、交易行为、交易标的、交易程序以及交易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读,既有理论深度又关注现实,有助于企业、投资者、服务机构了解国有资产交易,在实务操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有资产交易看似简单,但交易过程中蕴含着法律风险。因此,国有资产交易法律研究需要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佟律师多年从事公司法律服务,尤其关注国有企业,善于思考和总结。本书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大量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对国有资产交易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并辅之以图表,清晰易懂,故此推荐阅读。
序 言
国有资产交易既有一般性,也有特殊性。所谓一般性,是指它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与其他交易行为一样,受《民法典》《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的调整。所谓特殊性,是指其交易标的国有资产具有特殊性,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政策目标考量,国家从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对国有资产交易作出特别规定。
正是基于国有资产具有特殊性以及由此形成的特别规定,以及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大环境下,无论是交易实践还是法律实务,国有资产交易逐渐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自成一统。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由《企业国有资产法》为代表的法律,由《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代表的行政法规,由《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为代表的部门规章,以及大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为补充的,多个层次规范构成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法律制度体系。国有资产一般可划分为由国家对企业的出资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由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等组织使用管理的行政事业性资产,以及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森林、水流等资源性资产。鉴于国有资产交易主要发生在经营性资产领域,如无特殊说明,本书所称“国有资产交易”仅指“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问题均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为研究分析对象。
国有资产交易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丰富完善,无疑为国有资产交易参与者,包括转让方、受让方、融资方、投资方、中介机构、交易机构、监管机构等,提供了行动指南。学习了解并掌握这些知识,是做好国有资产交易的重要基础。
多年来的经验让我深刻意识到,这需要熟知并灵活运用、甚至创造性地理解适用现有的国有资产交易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不同层面、不同地域、不同情形下形成的纷繁芜杂、尚不完备甚至冲突的大量规范性文件,以及成文的、不成文的内部掌握的知识和经验。尤其是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遇到“疑难杂症”,现行法规制度又处于空白或模糊之时,更加考验参与者的智慧和能力。
在这个过程中,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法律人将起到关键作用。一方面,国有资产交易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就要求参与者既要有整体观,对整个交易流程进行统筹考虑,又要有应变能力和执行力,妥善处理各类突发问题。法律人长期与纠纷和问题打交道,具有操控方面的经验。另一方面,国有资产交易本质上依然是一个法律问题,最终需要通过合同等法律文件来实现,法律人作为专业法律知识的拥有者和实践者,在这方面有天然优势。
这也是编写本书的缘由之一。近二十年来,我一直专注国有资产交易法律问题,也亲身策划参与了许多重大国有资产交易项目,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同道大咖,在交流与碰撞中积淀了理论和实践经验。将多年来的心得体会和经验整理分享的想法始于2018年,几经修改,终于成稿,了却了一桩心愿,也算是一段人生经历的梳理总结。
关于本书内容,特做如下提示和说明:
第一,本书仅以非上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为研究对象。主要考虑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在规则体系、交易方式、交易流程等方面差异较大。此外,上市公司作为热点向来关注度高,相关文章书籍比较丰富,但对于非上市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各方面关注度还不是很高,相关书籍特别是实务方面的书籍不多。这也是编写本书的一个缘由。
第二,本书主要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资产交易为对象,重点关注适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2号令)、必须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定交易机构“进场交易”行为。对于财政部门等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监管的金融、文化等特殊类型国有企业资产交易,以及不属于32号令调整范围的国有企业资产变动,本书原则上不涉及。
第三,本书聚焦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过程中法律实务和操作细节。在体例上,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常见问题并予以分析,虽然体系上不够自洽,但更便于读者有选择地阅读和使用。在表述上,以实践性为主,兼具法理分析,力图让读者了解国有资产交易的核心要义、关键环节、热点难点以及应对策略。在角度选择上,主要对相关问题进行规则层面解析,一般不涉及其他考量。在形式上,通过图表方式,使要点和逻辑更加清晰明了,方便阅读掌握。
本书得以坚持写作、不断改进和最终出版,还当感谢很多人的指导、鼓励和帮助。感谢我的引路人首都十大诚信经纪人姚允升先生,感谢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玲律师、君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明君律师参与本书部分内容的讨论,感谢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邢立新律师、高级合伙人张振祖律师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大力支持。
本书出版前夕,适逢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典》。为便于阅读适用,本书相关法条引用与《民法典》最新规定保持一致。希望本书的出版,对于国有资产交易参与者有所裨益,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国有资产交易事务中。本书内容主要是个人对于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理解思考和实践经验的归纳总结,囿于自身能力所限,书中难免有错误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是为序。
佟杉杉
2020年9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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