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43296
遍览政策与法律,尽显智慧与从容。五十五年专注经验和口碑,全力打造、倾力奉献。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国家管理的重点,全面收录国家政策性文件和法律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读者解决问题的思路组织结构,分类科学、清晰明白、查找方便。附有常见问题解答、相关图表等资料。
本系列图书完全以“解决问题”为中心,与读者处理纠纷、维护权益的思路尽可能吻合,与读者对政策与法律的需要尽可能吻合。本丛书着眼于民众日常生活和国家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本丛书自上市以来,受到广大读者好评,秉承为读者解决问题的出版理念,根据市场反馈意见,我们对本套丛书进行了修订再版,本次修改主要体现以下方面:丰富内容、合理体系;根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图书内容全新修改、完整补充。
一、征收的一般规定
二、征收房屋的权属
三、征收管理
四、征收招投标
五、征收房屋面积计算
六、征收房屋估价
七、征收安置补偿
八、征收中的土地问题
九、危房改造
十、住房保障
十一、农村房屋拆迁
十二、强制执行
十三、征收争议解决
附录
一、征收的一般规定
1.征收的基本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
2011年lA21q国务院令第590号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征收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入)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基本原则]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房屋征收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监督、指导]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举报、监察]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征收决定
……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