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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37745
提升法学水准,须有学墅批评。自由地表达,平等地讨论,严肃地批评,诚恳地回应,乃学术发展的正道。——崔建远
民法沙龙有望成为自由言说之所,鼓励百花齐放,提倡百家争鸣,沙龙成员学术兴趣不尽一致,个人尊崇法学流派亦未必相同然不同方法、不同思维,相互碰撞,激荡回声,或可启迪心智,共繁共荣。
主题报告 1 论利息的法律管制 —兼议私法中的社会化考量/许德风 主题报告 2 拟制成年制之存废/朱广新 主题报告 3
论行政审批与合同效力 —以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为线索/刘贵祥 主题报告 4 狩猎权的法律构造 一一从准物权的视角出发/戴孟勇 主题报告
5 让与担保缺乏公示性引发之权利冲突/庄加园 主题报告 6 合同法规范与规范编纂技术 -—以填补赔偿为中心/耿林
主题报告
论利息的法律管制
——兼议私法中的社会化考量/许德风
评论
关于利息管制的疑问及思考/戴孟勇
如何认识显失公平?
——评许德风博士报告涉及的显失公平/崔建远
浅议利息管制的法律效果/申卫星
高利贷的正当性与管制的正当性/王成
利息法律管制的司法视角/宋鱼水
主题报告
拟制成年制之存废/朱亡新
评论
关于拟制成年制研讨的视野/崔建远
拟制成年人存废的实证考量/宋鱼水
拟制成年制存废的基点与对策/申卫星
关于《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的解释/王成
拟制成年制与未成年人保护
——评朱广新:《拟制成年制之存废》/许德风
主题报告
论行政审批与合同效力
——以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为线索/刘贵祥
评论
行政审批与合同效力的相互关系
——评刘贵祥庭长《论行政审批与合同效力》
的报告/崔建远
权利转让与权利转让合同的区别/戴盂勇
对民事主体意思的国家控制/王成
报批义务与合同效力/中卫星
股权转让与审批行为/韩世远
“另类思考”的重要意义与解释论上的可行性
——对刘贵祥法官论文之评议/李世刚
未生效合同的法律地位与约束力
——以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为分析对象/朱广新
也谈行政审批与合同效力/吴光荣
主题报告
狩猎权的法律构造
——从准物权的视角出发/戴盂勇
评论
狩猎权的不同观点及其评论/崔建远
如何界定狩猎权的母权?/中卫星
物权法框架下的特殊权利/许德
主题报告
让与担保缺乏公示性引发之权利冲突/庄加园
评论
洋为中用
——关于庄加园博士报告的评论/崔建远
关于让与担保的疑问与思考/戴孟勇
让与担保在我国法上的存在空间/吴光荣
论让与担保制度的清算
——评《让与担保缺乏公示性引发之权利冲突》/申卫星
权利冲突的中国实践/宋鱼水
主题报告
合同法规范与规范编纂技术
——以填补赔偿为中心/耿林
评论
规范技术值得中国法律人关注/崔建远
关于《合同法》立法技术的若干思考/戴孟勇
民法规范的性质与立法者的任务/昊光荣
现代法典的基本编纂技术
——以《合同法》为分析基础/朱广新
论不确定法律概念和一般条款的关系
——兼评《合同法规范与规范编纂技术》/申卫星
惯居书斋,无追逐潮流之意;潜心为文,有学以致用之心。况年逾不惑,气度本该更加从容。未曾料,一群风华正茂的可畏后生,有志于民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乃倡议创立民法沙龙,以求切硅明理,石氏砺为学,取长补短,相得益彰、酝酿之初,倡议者即邀我参与其中,慎思之后,欣然同意(后与诸君研习数次,当日初衷日渐明朗于心。
讨论民法问题,须有学术平台。仅凭一已心力,固然可成一家之言.倘集众人智慧,何愁不能去芜存菁?若论者水平接近,又各有千秋,彼此具有平等对话的能力、把握民法的追求、畅所欲言的自由,则非但可怀疑既有定论,甚或自成其说,亦未可知。论者无论长幼,均为平等成员或报告,或评论;或
倾听,或求教;或立论,或辩解。诸此之事,于己于人,均有裨益。
加强民法修养,须有学思兼行、发现民法问题,相当学识,不然,案型生于咫尺,不是熟视无睹,就是张冠李戴。解决民法问题,尤需更高境界;否则,面对社会现实,难免束手无策,或者庸见迭出‘此类境界既I卜与生俱来,亦非从天而降,唯有潜心研读经典,辅之以冥思苦索
,辩论争鸣,历经日积月累,方可望有所修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诚哉斯言!民法沙龙犹如阅读经典、交流心得之学堂,置身其中,或能登高望远,再上层楼。
发展民法学说,须有适当方法、观览民法学发展史,诸多流派各具秋,均有其生存空间、就沙龙成员而言,各种法学方一法的神髓尚下箭深入领会,相关学科知识有待逐步补充。民法沙龙有望成为自由言说之所,鼓励百花齐放,提倡百家争鸣,沙龙成员学术兴趣不尽一致,个人尊崇法学流派亦未必相同然不同方法、不同思维,相互碰撞,激荡回声,或可启迪心智,共繁共荣。
提升法学水准,须有学术批评。自由地表达,平等地讨论,严肃地批评,诚恳地回应,乃学术发展的正道。反观我国民法学界,自言自语者多,批评回应者少,看似一派兴旺,实则繁而不荣。民法沙龙践行针锋相对的辩论,鼓励不留情面的批评,赞赏切中肯肇的意见,摒弃人云亦云的附和。
阐释民法理论,须守学术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民法沙龙的报告,论证说理须遵循规则,引文注释应符合规范。民法沙龙的评论,大到选题价值、观点正误,小到标点符号、引文注释,都在检视之列。
民法沙龙乃开放的学术论坛,或志同道合而自愿加人,或工作繁忙而无暇光顾,或兴趣减弱而中途退场,来去随意,均属正常。
民法沙龙目前依托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其报告与评论皆属于该中心学术活动的组成部分,以《民法九人行》之名连续出版。
此记。
崔建远
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
200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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