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6036829
◆《晚明民变》是泰斗级权威专著,影响到吴思等人。李文治教授用数据和经济分析破解了历史的谜局,真实再现了波澜壮阔的晚明民变与明末农民战争。全书没有虚构的情节,只有长期被人忽视的细节;没有繁冗枯涩的观点,只有洞察毫末的叙事。吴思传承了李文治冷峻理性的笔法,写就了《潜规则》和《血酬定律》,令现代读者深为之折服。
◆《晚明民变》是一部反思过往、警示当前的理想读物。李文治教授用翔实的数据重现了一个被误读了300年的明朝:一方面晚明时期经济发达,政治腐败,道德滑坡,内部不稳,锦衣卫、东厂、西厂等三大“维稳机构”密探遍布全国,却长期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怪圈;另一方面晚明社会利益群体斗争、舆论动员、知识分子参与、市民觉醒……中国近代社会从这里发源。熟悉当代中国国情的读者,会对大明王朝的政治纠结感同身受;熟悉法国革命史的读者,会自然想起大革命前夜的法国,因此有人认为《晚明民变》堪称明朝版的《旧制度与大革命》。
回溯历史,我们会发现强盛一时的大明帝国其灭亡是有清晰脉络可循的:由底层民变而起,农民起义而衰,民族战争而终。李文治教授在《晚明民变》中力避前人隐讳,据实直陈,通过对高迎祥、张献忠、李自成三股民变势力的一一分析,重点研究了民变的兴衰演变及其对历史的影响,并根据史料做出惊人假设:明朝有数次机会或可免于灭亡,若明朝政府处置得当,今日中国会走向何方?
时代或许不同,但引发民变的原因总是惊人地相似:贪污腐化,社会不公,民怨沸腾,正义不彰……一个繁盛王朝短时间内崩溃,必然有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原因和宝贵的经验教训,这正是《晚明民变》的价值所在。
出版说明
绪论
凡例
第一章晚明社会
第二章初起
第一节民变兴起的几个原因
一、饥荒
二、兵变
三、加派
四、裁驿
第二节民变的发难与扩大
一、陕西民变之蜂起
二、山西民变之原委
第三节政府剿抚政策之演变
一、放任与推诿
二、招抚
三、攻伐
第三章高迎祥
第一节此期中的战役
一、高迎祥率领群雄
二、民变在川楚间的挫败及车箱峡被困
三、民变转入极盛时期
四、高迎祥的败没
第二节民变群首和攻战区域
一、民变首领
二、攻战区域
第三节民变的胜利
一、双方胜负及死亡统计
二、民变逐年发展情形
三、民变对官军的优势
第四章张献忠
第一节张献忠幼年的际遇与叛变
第二节张献忠独盛时期
一、统率群雄
二、谷城之变
三、首次入川
四、攻占襄阳
第三节
与李自成对立时期
一、攻取武汉
二、占领湘赣
第四节独霸四川时期
一、谋取四川
二、在四川的设施
第五章李自成
第一节李自成的家世和际遇
一、李自成的家世
二、当兵与发难
第二节李自成极盛前之兴衰
一、始露头角
二、声势消沉
第三节转盛的关键
一、中原民变
二、笼络民心
三、群雄归附
第四节经略豫楚时期的军事和政治
一、在河南势力的扩张
二、在荆襄建国的规模
三、行军的改进
第五节谋取京师
一、当时天下大势
二、进兵路线的选定和陕西三边的攻取
三、在西安的设施
四、山西畿辅兵民的降附
五、攻取京师
第六节占领北京时期的设施
一、政治设施
二、分兵略地
三、戮辱明臣
第六章衰落
第一节李自成部
一、渐衰的关键
二、吴三桂与清联军的形成
三、北部诸省的放弃
四、李自成的死亡
第二节张献忠部
一、开始衰败
二、张献忠的死亡与四川的放弃
三、孙可望在云贵的专擅
第三节李自成、张献忠等致败之症结
一、军政
二、政治
三、明臣协助清室
四、义军的抗拒
第七章归明御清
第一节李自成、张献忠部众归明时国内外的情形
一、异族侵略
二、南明政府的崩溃和新的生机
第二节归明经过
一、李自成部将
二、张献忠部将
三、抗清述略
附录
晚明民变与《水浒传》
李自成在北京拷掠明朝勋戚臣僚表
王家范 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
“李文治先生对中国封建社会研究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关于农民运动的研究,他的《晚明民变》一书,堪称这方面的经典作品之一。关于李自成的研究,无疑是公认的权威意见之一。”
经君健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在明史论著方面,四九年以前出版精彩动人批判的明代黑暗面的史著,如吴晗的 《朱元璋传》 、李文治的 《晚明民变》 、丁易的《明代特务政治》等。”
徐泓 台湾东吴大学历史学教授
神宗的怠政,是晚明政治败坏的根源,从万历十年(1582)起,祖宗深居简出,和外庭隔绝,几十年不上朝听政。官吏出缺不即递补,好多机关没有主补长官[ 缺官不补:万历二十九年,两京缺尚书3,侍郎10,科道94;天下缺巡抚3,布政监司66,知府25。三十年,御史巡行诸差务,13处中缺其九。三十一年,地方州县官几乎缺到5/10。三十四年,六部尚书大僚缺者亦甚多,大学士沈鲤、朱赓等请补不听。三十六年,六科仅数人,缺30余人;十三道仅3人,缺百余人。四十年,内阁止叶向高1人,六卿止1刑部尚书,礼户工三部各止1侍郎,六科及御史等官也皆不过10人。万历晚年,六科止4人,其中五科印无所属;十三道御史止5人;都御史数年空署,内阁止方从哲一人。
];臣僚的奏章不去批阅,政治全陷于停顿状态。神宗又是一个贪财好货的人,养成官场贪污的风气,中央和地方官吏多以财货为进身的阶梯,士大夫公然请托不以为耻。当时御史钱一本说过:“以远臣为近臣府库,又以远近之臣为内阁府库。”层层贿赂诛求,成了一个贪污的网。
熹宗时,宦官魏忠贤专政,阉党周应秋作吏部尚书,每逢派放官吏的时候,便按官阶的大小索价,每天可得银万两,乃有“周日万”的称呼。州县官既然是花钱买来,遂吞没“科罚”和“羡余”以为补偿。县衙门的佐二官吏,如司捕的,收粮的,以及清军的,都借着职权额外勒索。他们上任时空囊而来,谢任后满载而归。
财政困难也是晚明一个严重的问题,神宗中叶后,变乱四起,皇室又奢靡无度,收入渐不敷支出,历朝蓄积为之一空。
当时政府最大的开支是军费,军费的支出一年多于一年,如逐年接济边军的“年例”银[ 明代前期,军饷大部由军的屯田来供应;政府复制定,“开中”之法,召商垦荒纳粟中监;军粮就地筹足,不需中央供应。后来此制渐废,边方缺乏粮食,米价日涨,政府为维持边军的生活,不能不运输更多的现金前往接济,叫作“年例”。此项“年例”,正统间不过40多万两,嘉靖间渐增至280多万两,隆庆初年无大变动,万历间数额日增了。
],隆庆初年还不过280万两,万历中期便增到380多万两。年例外又有临时的战费,万历二十年后宁夏、朝鲜、播州三大征就用银1,000多万两,万历四十六年至天启七年(1618- 1627)前后十年间对后金的战费用银6,000多万两。
其次是皇室宗藩的浪费。神宗大婚,提取济边银作织造费达9万两。万历五年,皇女降生,诏户部及光禄寺各进银十万两。潞王建藩卫辉,他购买珠宝,用银20万两,二十六年,采办珠宝,用银2,400万两。为皇长子及诸王举行册立冠婚礼,用银934万两,而袍服之费又270多万两。营造三殿,仅采木一项就用银930多万两。三十六年,七公主下嫁,用银12万两。以上这些款项,大部是向国库索取的。接着熹宗也是一个奢侈的皇帝,天启七年,三殿的工价就用银5,957,500多两。
政府和宫庭的开支日增,入不敷出,只有搜刮一途。万历二十四年,纷遣矿监税使到各处采矿征税。四十六年,又曾加全国田赋。天启年间又增加关税和盐税。赋税繁重,民力不给,逋负日增,政府收入反有缩减的趋势。后来,崇祯帝虽力事撙节,财政的难关终不容易渡过。
说到军政,京营及卫所军,由于占役虚冒,兵数日减;由于缺乏训练,兵的素质也一天坏于一天。继卫所废弛而产生的募兵,复多游食无赖之徒,饥附饱;其缺乏训练和冒伍畏战的弊端,与卫所军没有什么差别。民兵曾一度负起保卫乡里消弥内乱的任务,但后来也由于影占、虚冒和逃亡而衰败下去。
然后说到晚明社会情形,缙绅豪右在社会上占着绝对的优势。他们把握着地方的经济权,操纵着地方的政治权。他们一方剥夺平民,同时又常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地方官吏如果认真办事,很容易招到他们的怨恨。
此处所谓缙绅豪右,指谢任的乡官,勋臣世宦的子弟,和中科举的进士、举人、贡生这些居乡的人。明代极重科举,一登乡荐或甲科,便有优免税役的特权和结交行政官吏虐使乡里的机会。于是通谱的,招婿的,投拜门生的,亦接踵而来,乘其急需,馈赠金钱,倚为凭借。无气节的官吏,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也常和他们勾结为奸。缙绅门下的人犯了法,即使在刑审之时,豪奴上禀一声“主人呼唤”,立即扶出。关于诉讼事件,虽理曲的,经缙绅一帖便行了事。
缙绅为虐乡里更是平世济,翰林宜兴陈于泰,他们常的事,大学士巴县王应熊弟应熙居乡横暴,乡人控告他480条罪状,赃私至170多万两。大学士宜兴周延儒,为程温体仁,都御史乌程唐的家人子弟都是以横暴违法著名的。清赵翼论及明代乡官虐民之害,谓一旦高官厚禄,子弟们便横虐乡里;罢官家居的,亦多挟官爵之余威,劫夺乡民,渔肉佃户,上下隐瞒,使小民无处控诉。
地方官吏如果维护平民,制裁豪右,常遭到他们攻讦而得不到好的下场。如万历年间掖县知县朱秀孺,泾县知县何廷魁,长安知县沈听之,渭南知县张栋,天启年间应城知县罗绅,扬州知州刘铎,龙岩知县邓藩锡,诸人或以强项忤豪右不得升官,或以裁抑乡官催征豪右积逋而被诬陷,或以耿直忤县绅豪宗被逮入狱。当时吏部员外郎赵南星说过:“乡官之权大于守令,横行无忌,莫敢谁何。”可见缙绅声势之炫赫。
即使本人是廉洁正直的,门生子弟及豪奴的倚势为奸也是难免的事,崇祯年间大学士钱士升说,“士大夫居乡,止宜杜门不闻一事。若曰欲作好事,便开罪端,盖身非有私,而因缘旁人安能预察而尽中启也!”旁人假借声势,敲诈乡民,缙绅自己还不晓得。
缙绅和国家利害的冲突,可拿拖欠赋税和侵占屯田两件事实来说明。如顺天府丞奉化戴澳家,应纳钱粮占全县的半数,故意拖欠,奉化县官多以畏势不敢督催遭到惩罚。南直隶占有数万亩田的豪右,赋税多不按时缴纳。其侵占屯田的,令纳粮则指为抛荒,官方想开垦又说是民业;结果是豪强肥家,公私交困。
再看构成社会主要份子的农民的生活如何?在土地方面,他们受侵占和兼并的影响,占有的产业是很少的;在赋税方面却是一个负担最重的阶层。丰收之年,仅能自给,一遇荒灾,便不免冻馁,只好向富室去借贷。嘉靖年间,北直隶容城县,借银1两,每年须偿利息6钱。崇祯初年,陕西西安,借银9两,须付利8两。清朝初年,陕西凤翔,借银1两,每年须偿米4石。当时米1石约值银1两,等于借一偿四,晚明的情形,当与此相差不远。
其次是佃户,耕种贵族勋戚“庄田”的佃户,在管庄旗棱逼迫勒索之下,受超经济的剥削,痛苦自不堪言;就是普通的佃户,负担也是很重的,他们向地主缴纳私租,在江南每亩有高到1石的。
奴仆是社会的最下层份子,晚明时期,所占的数字是相当大的。奴仆的产生,一种是“投靠”[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奴仆条》:“今日江南士大夫多有此风,一登仕籍,此辈来门下,谓之投靠,多者亦至千人。”此犹承晚明之遗习也。又有游手好闲之徒,不事生产,投靠缙绅,倚为奸利,称之曰“豪奴”,非在本文讨论之内。
],平民或为逃避税役,或为避免巨室豪奴的侵渔,而投身于缙绅士宦之门,在晚明是很普遍的事。一种是“鬻身”,灾荒之后,农民为衣食所迫,鬻妻卖子,这是奴仆一个主要的来源。这种鬻身的奴仆,多半立有卖身契约,无自主权,无独立的人格,甚至于子子孙孙不能摆脱奴隶的籍贯。他们受主人的虐待,负担过重的劳役,过着非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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