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2720213
本书是北京师范大学赵忠心教授的鼎力之作。书中选取了古今中外对家庭教育思想领域有重大影响的教育家的家庭教育思想,为读者提供了经典的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案例。全书史论结合,纵横交错,为读者提供了一场家庭教育思想的盛筵,为当今研究和实行家庭教育的研究者、教师和家长提供宝贵的历史经验与智慧。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始终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赵忠心教授的《中外家庭教育思想简史——家庭教育的经验与智慧 》一书,以恢弘的视角,研究和梳理了我国家庭教育思想发展的历史、脉络和规律;同时,秉承“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指导原则,以细腻和哲思的笔触,对国外一些著名教育家和思想家的家庭教育思想精华进行了介绍。我们期待通过本书的出版,能为家庭教育学科的研究者、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者以及广大家长提供借鉴。
古代篇
章 古代家庭教育思想概览 /002
一、家庭教育的出现 /002
二、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 /004
三、家庭教育思想产生的土壤 /006
四、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思想发展的历程 /009
五、古代家庭教育思想的传承和载体 /011
六、家训与家庭教育相关的著作 /013
附:《中国家训》目录 /016
第二章 颜之推的家庭教育思想 /022
节 颜之推与《颜氏家训》 /022
一、颜之推的生平 /022
二、《颜氏家训》 /023
第二节 “家训之祖”——《颜氏家训》 /025
一、家庭教育让教育效果更明显 /025
二、家庭教育的六大原则 /026
三、丰富的家庭教育内容 /033
第三章 司马光的家庭教育思想 /038
节 司马光与《温公家范》 /038
一、司马光好学、忠直的一生 /038
二、《温公家范》 /042
第二节 《温公家范》——治国之本在于齐家 /043
一、家庭教育的社会意义——齐家而天下定 /043
二、家庭教育的指导思想——治家莫如礼 /044
三、家庭教育的四大基本原则 /048
四、对司马光家庭教育思想的评价 /057
第四章 袁采的家庭教育思想 /059
节 袁采与《袁氏世范》 /059
第二节 “《颜氏家训》之亚”——《袁氏世范》 /063
一、家庭教育的五大原则 /063
二、家庭教育的内容——“睦亲”“处己”“治家” /069
三、对袁采及《袁氏世范》的评价 /074
附:《袁氏世范》目录 /076
近代篇
第五章 近代家庭教育思想概览 /086
一、家政学形式的家庭教育 /086
二、人文主义教育论的积极影响 /088
三、夸美纽斯与近代教育思想 /091
四、裴斯泰洛齐的教育思想 /093
五、福禄培尔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096
六、活跃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 /098
第六章 洛克的家庭教育思想 /102
节 洛克与《教育漫话》 /102
一、洛克的生平 /102
二、《教育漫话》 /104
第二节 培养绅士的《教育漫话》 /105
一、家庭教育必须在家庭中进行 /105
二、体育——绅士教育的基本要素 /109
三、家庭德育——绅士教育的灵魂 /111
四、家庭智育 /125
第七章 卢梭的家庭教育思想 /134
节 卢梭与《爱弥儿》 /134
一、卢梭的生平 /134
二、《爱弥儿——论教育》 /137
第二节 《爱弥儿》——家庭教育就是培养“自然人” /140
一、家庭教育——培养自然人的主要途径 /140
二、家庭教育要适合儿童的天性 /144
三、家庭体育保健 /150
四、儿童的感觉教育 /156
五、家庭知识教育 /160
六、家庭道德教育 /165
七、女子的家庭教育 /170
第八章 斯宾塞的家庭教育思想 /178
节 斯宾塞及其《教育论》 /178
一、斯宾塞的生平 /178
二、斯宾塞的《教育论》 /180
第二节 斯宾塞的家庭教育学说 /181
一、家庭教育——人人都必须掌握教育子女的知识 /181
二、家庭教育的内容 /187
三、对斯宾塞家庭教育思想的评价 /201
第九章 别林斯基的家庭教育思想 /203
节 别林斯基及其《新年的礼物》 /203
一、别林斯基的生平 /203
二、别林斯基与教育 /205
第二节 别林斯基的家庭教育学说 /208
一、批判农奴制社会制度下的家庭教育 /208
二、家庭教育的作用——发展人的个性 /211
三、父母对子女应是有理智的爱 /214
四、必须改变旧的父母和子女关系 /218
五、必须改革教育方法 /220
六、重视儿童文学 /224
七、重视妇女教育 /230
第十章 朱庆澜的家庭教育思想 /232
节 朱庆澜及其《家庭教育》 /232
一、朱庆澜的生平 /232
二、朱庆澜的《家庭教育》 /233
第二节 《家庭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 /234
一、家庭教育——人一生成长的基础 /234
二、家庭教育的原则 /236
三、注重品德的家庭教育内容和方法 /245
现代篇
第十一章 现代家庭教育思想概览 /258
一、从传统家庭教育到现代家庭教育 /259
二、家庭形态的变化 /260
三、家庭教育的变化 /264
四、现代家庭教育的逐步推进 /267
五、母亲在家庭教育中角色的转换 /269
六、家庭教育逐渐得到法律的维护 /271
附1:《蒙养院及家庭教育法》 /274
附2:《推行家庭教育办法》 /279
附3:《家庭教育讲习班暂行办法》 /282
附4:《家庭教育实验区设施计划要点》 /284
第十二章 罗素的家庭教育思想 /289
节 罗素及其学术成就 /289
第二节 罗素——以“人”为目的的教育 /292
一、家庭、家庭教育的作用和意义 /292
二、家庭教育应以“人”为目的 /296
三、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品性教育 /298
四、家庭教育的基本方式——自由教育 /303
五、对罗素家庭教育思想的评价 /306
第十三章 鲁迅的家庭教育思想 /307
节 鲁迅及其对家庭教育的贡献 /307
一、鲁迅的生平 /307
二、鲁迅为家庭教育理论所作的贡献 /308
第二节 家庭教育——“破旧立新” /311
一、家庭教育——破除封建家庭对孩子的影响 /312
二、改革旧的父母子女关系 /316
三、改革家庭教育的方法 /321
四、改革儿童读物 /324
第十四章 马卡连柯的家庭教育思想 /332
节 马卡连柯及其《父母》 /332
一、马卡连柯的生平 /332
二、马卡连柯与《父母》 /333
第二节 《父母》——社会主义家庭教育 /335
一、家庭教育——对子女高度负责 /335
二、家庭教育的五大原则 /337
三、家庭教育的方法 /346
四、对马卡连柯家庭教育思想的评价 /354
第十五章 陈鹤琴的家庭教育思想 /355
节 陈鹤琴及其《家庭教育》 /355
一、陈鹤琴的生平 /355
二、《家庭教育——怎样教小孩》 /356
第二节 家庭教育的“百科全书”——《家庭教育》 /358
一、家庭教育关系个体和社会、国家 /358
二、幼儿园教育必须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 /360
三、学龄前儿童家庭教育 /363
四、家庭教育的原则 /368
五、家庭教育的方法 /376
六、注重培养家长的教育思想 /381
七、对陈鹤琴家庭教育思想的评价 /384
第十六章 恽代英的家庭教育思想 /385
节 恽代英及其《家庭教育论》 /385
一、恽代英的生平 /385
二、恽代英与其家庭教育思想 /388
第二节 《家庭教育论》——家庭教育在教育中应占有一席之地 /389
一、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 /389
二、家庭教育的内容、方法和原则 /392
三、对恽代英家庭教育思想的评价 /400
第十七章 王鸿俊的家庭教育思想 /401
节 王鸿俊的《家庭教育》 /401
第二节 《家庭教育》——关注终身家庭教育 /403
一、家庭教育——儿童教育之中心 /403
二、家庭教育的八项任务 /405
三、家庭教育与父母教育 /407
四、家庭教育的内容及方法 /409
五、家庭教育如何推行 /419
六、对王鸿俊家庭教育思想的评价 /420
第十八章 宋庆龄的家庭教育思想 /421
节 宋庆龄及其《把培养革命后代的责任担当起来》 /421
一、宋庆龄的生平 /421
二、宋庆龄与儿童教育事业 /423
第二节 《把培养革命后代的责任担当起来》
——教育在于培养祖国的未来 /424
一、少年儿童家庭教育——培养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424
二、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点 /426
三、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 /431
四、实现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三结合 /434
第十九章 苏霍姆林斯基的家庭教育思想 /435
节 苏霍姆林斯基及其《家长教育学》 /435
一、苏霍姆林斯基的生平 /435
二、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实践与成果 /436
第二节 《家长教育学》——家长如何教育好子女 /439
一、家庭教育——父母是“雕塑家” /439
二、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教育和训练 /444
三、家长的修养 /448
四、家庭教育——让儿童德、智、体全面发展 /461
附:《帕夫雷什中学“家长学校”的谈话题目》 /467
本书主要参考文献 /474
1965年,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此后,在北师大附中工作了15个年头。1980年,我回到师大,开始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工作。
40多年来,我全身心地投入研究工作,并始终坚持以下六个结合:一是家庭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二是家庭教育现实问题研究和家庭教育历史研究相结合;三是家庭教育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相结合;四是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相结合;五是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科学普及相结合;六是对我国家庭教育的研究和对外国家庭教育的研究相结合。
在上述指导思想的指引下,40多年来,我在海内外刊物上共发表了3000多篇文章,出版家庭教育著作60余种。主要著作有《家庭教育学》《中外家庭教育荟萃》《中国家教之道》、“中国家庭教育丛书”(共6册)、《大师的阶梯》(上、下册)、《大师的关键一步》(上、下册)、《赵忠心谈家庭教育》《中国家庭教育五千年》《齐鲁家庭教育探幽》《中国家庭教育发展史》等。
1986年,我率先在学校开设了“家庭教育学”课程,受到了学生的欢迎。1992年,我招收了家庭教育专业的研究生。1994年,我撰写的《家庭教育学》一书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999年,经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织专家审定,《家庭教育学》一书被指定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教材。2001年,《家庭教育学》一书又被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等学校文科教材。很多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妇女和共青团干部院校等,都以《家庭教育学》一书为教材,开设了家庭教育类课程。我因此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在进行家庭教育学教学的过程中,我经常引用中外家庭教育典故以及教育家对家庭教育的精辟论述,介绍中外家庭教育理论产生的背景和发展的轨迹,我发现,学生对中外传统家庭教育思想非常感兴趣,由此而获得了启示。
要构建“家庭教育学”这样一门教育学科,至少要从事两个领域的研究:一是“论”的研究,二是“史”的研究。“论”是从家庭教育“横”的方向研究,“史”则是从家庭教育“纵”的方向研究。只有这样纵横交错地探索,才能全方位地解剖和认识家庭教育的本质。
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学科体系,改善和振兴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必须在研究“论”的同时,对家庭教育思想发展的历史进行全程性的梳理。古人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人类社会今天的家庭教育,是在以往家庭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今天的家庭教育思想、观念,是以往家庭教育思想、观念的继续和发展;今天的家庭教育思想、观念,无不带有历史的印迹。
不认真研究家庭教育思想发展史,就不能很好地贯彻“古为今用”和“洋为中用”的原则;不认真研究家庭教育思想发展史,就难以解释和解决今天家庭教育实践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不认真研究家庭教育思想发展史,就不能掌握家庭教育发展的特殊规律;不认真研究家庭教育思想发展史,就不能预测家庭教育未来的发展趋势。
于是,我在多年教学和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这部《中外家庭教育思想简史——家庭教育的历史经验与智慧》。
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又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家庭教育作为家庭的一个基本职能,是伴随着家庭的产生而产生,又是伴随着家庭的发展而发展的。
在长期的家庭教育实践中,人们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中外一些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对前人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对家庭教育的规律进行了探讨。尽管他们所处的历史时代和生活的国度不同,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也各异,但是,他们的家庭教育理论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毫无例外地揭示了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和国度的政治经济与家庭教育的关系。了解他们的家庭教育思想,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家庭教育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还可以借鉴古今中外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以改进今天的家庭教育,展望未来家庭教育发展的动向,增强我们的预见性。
《中外家庭教育思想简史——家庭教育的历史经验与智慧》由古代篇、近代篇和现代篇三部分组成,分别介绍了三个历史时期国内外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本书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介绍中外著名思想家、教育家的家庭教育思想体系和具有代表性的家庭教育专著、专论。所介绍的中国思想家、教育家有颜之推、司马光、袁采、朱庆澜、鲁迅、陈鹤琴、恽代英、王鸿俊、宋庆龄等;所介绍的外国思想家、教育家有英国的洛克、斯宾塞、罗素,法国的卢梭,俄国的别林斯基,苏联的马卡连柯、苏霍姆林斯基等。他们的家庭教育专著、专论是前人家庭教育实践经验的结晶,他们的家庭教育思想体系都在中外家庭教育思想发展史上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后来的家庭教育实践和理论研究,也都与之呈现出一脉相承的关系。因此,可以说他们的家庭教育思想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为了保持这部《中外家庭教育思想简史》内容上的连续性,在介绍古代、近代和现代思想家、教育家的家庭教育思想之前,分别有一个“概览”,对该历史时期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前因后果以及相关的家庭教育史实和人物做了简单、概括的叙述,既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又有利于读者认识诸位教育家家庭教育思想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本书以史为主,以评论为辅,史论结合。从本书中可以看到中国和外国家庭教育思想发展的脉络和轮廓,认识到家庭教育思想与当时政治、经济发展以及文化传统的关系,对于认识和掌握家庭教育发展的规律,深入认识当前我国家庭教育发展的现状、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预测家庭教育发展的趋势,改善我国的家庭教育,使家庭教育更加适合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本书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对中国传统的家庭教育思想和外国的家庭教育思想都进行了客观的评论,力图引导读者全面认识、正确对待中外传统家庭教育理论,该继承的继承,该摒弃的摒弃,引导读者有选择、有取舍地借鉴中外家庭教育思想的研究成果,为今天的家庭教育而服务。
迄今为止,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上,还没有以宏观的方法研究家庭教育思想发展史的著作。我试着做了这件事,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对我国的家庭教育思想研究和学科建设有所帮助,也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赵忠心
2019年10月14日
于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京师园
古代篇
章
古代家庭教育思想概览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家庭教育也不例外。
要认识和掌握事物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展望和预测事物未来的发展前景,就得研究事物的发展过程,即“历史”。
同样的道理,要认识家庭教育思想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展望和预测家庭教育思想未来的发展前景,就必须研究家庭教育思想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即家庭教育思想的发展历史。
一、家庭教育的出现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部经典著作的版序言中,明确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
这里是在告诉我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口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的两大生产职能,这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缺一不可。人口的“生产”,实际上包括“生养”和“教育”两个方面。人们生养了子女,“人口生产”的任务并没有完成,还需要教会他们适应现存的生活条件,能独立生存、生活,这就需要“教育”。
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在刚刚出现时,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的?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换句话说,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对儿童、青少年实施的教育是由家庭负责,还是由学校负责,或是由社会负责?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过去,人们对这个问题是有不同见解的。
传统的看法认为,教育这种社会现象一产生,便是以家庭教育的形式出现的,于是,就认为人类社会初的教育形式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人类社会原始的教育形式,是原始社会的教育形式。因此,也是人类社会古老的教育形态。
其实不然,这种观点并不符合实际。
教育是在人类生产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在原始社会早期,人们在制造工具、使用工具、进行生产劳动的过程中,不仅获得了物质生产的经验,也在劳动中形成了一定的生产关系,形成了一定的劳动纪律和生活习惯,积累了社会生活经验。
为了维持和延续人们的社会生活,使新生一代更好地从事生产劳动和适应社会生活,年长的一代就在日常生活和生产劳动中,把积累起来的生产斗争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传授给新生的一代。这种传授生产和生活经验的活动就是初的教育。
人类社会刚刚产生时,教育是在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过程中进行的,教育活动还没有单独分离出来。那时候,社会上并没有、也不需要有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机构——学校,人们自然不可能接受“学校教育”。
人类刚刚出现时,还没有婚姻制度,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处于完全没有任何限制的杂乱状况,如古人所说是“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家庭和婚姻是密切相联系的,没有婚姻,自然也就没有家庭。所谓“家庭教育”,就是在家庭里实施的教育,当时社会上没有家庭这种社会组织形式,自然也就没有“家庭教育”。
那么,当时的孩子是由谁来教育的呢?
在人类社会早期,如《吕氏春秋》所说:“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低,生产方式落后,所有人都要参加生产劳动,不然人们就不能生存。母亲也不能脱离生产劳动而专门照料、抚养自己生的孩子。如《礼记·礼运篇》所说:“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新生一代属于原始群落公有,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由原始群落的成年人共同抚养、照顾、管理、教育。这种教育是“公共教育”,还不是家庭教育。
到了原始社会末期,“家庭”这种社会组织形式出现之后,儿童的教育才由社会转交给家庭。
二、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
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的一种社会生活组织形式。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具有生产、生育、赡养、消费、休息、娱乐等功能,教育也是它的基本功能之一。
家庭虽然具有悠久的历史,但它并不是人类社会从来就有的一种社会现象,也不是永恒不变的。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又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并和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产生联系。
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在这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家庭从产生到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家庭的产生,同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家庭的发展演变,同样也受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制约。
家庭教育作为家庭的基本职能之一,是随着家庭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家庭的发展而发展,并且和家庭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家庭教育都有着它所处的历史阶段的特点,也就是“时代的特点”。
恩格斯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时代,即“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与此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形式分别是“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家庭”三种。
人类社会大约发展到170万年前时,也就是“蒙昧时代”的中期,社会上出现了以通婚限制为主要标志的种家庭形式——血缘家庭。血缘家庭实际上还是“群婚制家庭”,男女之间的性交关系还处于杂乱状态,人们只能辨认母亲,不能辨认父亲。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母亲还不能脱离生产劳动去单独抚养和教育自己的子女,只好由群婚制家庭的老年人抚养和教育。这虽然也可以说是“家庭教育”,但带有浓厚的“公育”意味,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
在“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相交的时期,人类社会出现了第二种家庭形式——对偶婚制家庭。在这种家庭中出生的孩子,虽然大体上能辨认出谁是孩子的父亲,但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孩子仍旧不能由生身父母亲自抚养、教育,依旧是由“大家庭”的成员共同抚育,这仍旧不能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
人类社会发展到“野蛮时代”晚期,生产方式有所进步,生产力水平提高,个体的生产能力增强,特别是男性在生产劳动中的地位有所提升。男性通过个体劳动,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财产,也就是私有财产,开始希望能有确认无疑、专属于他自己的子女继承他的财产。由此,男性便产生了独占妻子的需求,女性也产生了与一个男子保持持久的稳定的关系的愿望。就这样,在原始社会的末期,也即“野蛮时代”晚期,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家庭。
也就是说,一夫一妻制家庭是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出现的。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夫一妻制这种个体家庭的出现,“它的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子女从那时起,就开始由父母亲自抚养、教育。
因此,我们要说的家庭教育这个话题,就是从源于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子女教育谈起。这本《中外家庭教育思想简史》就是要研究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家庭教育思想的发展历史。
三、家庭教育思想产生的土壤
何谓“思想”?思想就是思维活动的结果,属于“理性认识”,一般也被称为“观念”,就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加工而产生的结果。正如所说,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开始是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这就是思想”。
客观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一切根据和符合于客观事实的思想都是正确的思想,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反之,则是错误的思想,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
“家庭教育思想”就是人们对家庭教育经过观察、思维、加工而产生的结果,是人们对家庭教育的理性认识。
家庭教育这种社会实践出现之后,必然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索。在家庭教育出现以后,虽然还没有人专门研究家庭教育问题,也没有家庭教育方面的专著出现。但仍有许多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很早就开始关注家庭教育问题,在他们的政治学、伦理学学术著作和文学作品中均论及家庭教育问题,且发表了很有价值的见解,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丰富的家庭教育思想文化遗产,成为传统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代印度、古代埃及、古代希伯来、古代希腊、古代罗马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诸如德谟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都在他们的政治、伦理著作和文学作品中记载过当时家庭教育的情况。
古代印度以家庭为对儿童实施教育的场所,在氏族社会残余比较显著的印度河流域,家庭的地位极为重要。当时盛行家长制,父亲是全家的统治者。他决定着子女的命运,有权出卖或处死子女,处理子女的教育问题更属于父权范围。为保持种姓的世袭和僧侣的作用,父亲必须在家指导子女记诵宗教文献《吠陀经》,以便举行祭祀时熟练诵读经书,能尽敬神的任务。
古代埃及在学校产生之前,儿童青少年的教育主要在家庭中进行。由母亲教导14岁以前的子女,由父亲教育年龄较长的男孩。初生活简易而生产粗陋,教育工作就和实际生活、生产结为一体。之后,各种行业逐渐发达,需要精巧的技术,他们就在家中以父子相承的方式传授专业知识。在古代埃及,从事僧侣、建筑师、木乃伊师等职务的人,常常世代相沿。
古代希伯来人原是在西亚和美索不达米亚一带生存的游牧民族,曾因洪水泛滥转徙北非的埃及。从埃及返回耶路撒冷和发展农业以后,他们摆脱了游牧生活,家庭组织建立了起来。在父权的家长制下,父亲享有权力,父亲的训诫就是“法律”,子女的一切都要听命于父亲。父亲既是家庭的祭师,又是子女的教师。除了国王在宫廷延聘导师教育王子王孙外,一般都以家庭为教育子女的场所。
希伯来人既然把信神当作天经地义,家庭教育自然以培养宗教信仰为重要的目标。当时,简单的文化知识也会教给儿童,但对宗教教义的学习压倒一切,学习文化知识只是附带的。家庭还对子女进行职业技能的传授。希伯来人把父亲对儿子的责任归纳为三件事:教学法律(即《圣经》)、娶妻结婚、培育职业能力。在较为民主的家庭里,在子女教育上也承认母亲的重要地位,女儿的教育也操诸母亲之手,成为母职之一。
古代希腊进入奴隶社会之后,建立了一些奴隶制国家,强大而又有代表性的是斯巴达和雅典。斯巴达人以注重教育著称,他们认为,对年轻一代进行教育是国家的职责。儿童属于国家所有,儿童自出生即受国家长老检视,凡是身体孱弱或畸形的,就会被舍弃。检视合格的儿童则交由父母代替国家抚养,至7岁为止。7岁以后,男孩被送入国家公育机关接受教育和训练。斯巴达人也重视女子教育,其目的是把女孩培养成为强健的母亲,以生育强健的儿童。像男孩一样,女孩也接受各种体格乃至军事训练,以便长大以后,在男子出征时,可以守卫家园。
雅典的儿童,7岁以前由家庭负责教养,往往由奴隶担任教养工作。随着工商业的发展,民主政治因素影响的增加,雅典人逐步形成了一种身心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身”的教育不仅着眼于军事准备,而且注意到躯体的健美匀称,动作的灵活适度;“心”的教育称为“音乐教育”,包括音乐、文字、文学和文化教育。家庭教育包括唱摇篮曲等歌曲、讲故事和神话、掷骰子、玩球等儿童游戏,以及对文明礼貌行为习惯的培养等。男童7岁开始入学校学习,但仍住宿在家中,入学往返途中,有奴隶陪同,监督儿童的行为举止,这种奴隶被称为“教仆”。雅典妇女的社会地位很低,因此,女孩不进学校学习,一直在家接受教育。
在古代罗马,教育年轻一代的任务主要由家庭承担。古代罗马以家长制出名,儿童出生后,由家长决定是被留养还是被抛弃。1~7岁的男女儿童由母亲抚养、教育。与雅典不同,在古代罗马,作为主妇,作为母亲,妇女的地位是受到尊重的。儿童到了7岁,女童在家中由母亲培养教育,男童的教育由父亲负责。古代罗马的男童在7~16岁之间,会成为父亲形影不离的伙伴,他们的关系是父子兼师徒。因此,古代罗马人很早就认识到家长以身作则的重要性。
既然儿童教育由家庭负责,那么,不同阶层的家庭也就决定了不同的教育。但一般来说,古代罗马的家庭教育是以道德——公民教育为核心,在日常生活中,儿童从父亲那里受到敬畏神明、孝敬父母、忠邦爱国、遵守法纪的教育。在教育儿童时,家长强调勤劳、节约、朴实、严肃等品质。为了成为军人做准备,古代罗马儿童也从父亲那里学习骑马、角力、游泳以及各种武器的使用。
四、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思想发展的历程
中国古代是典型的家族社会,家庭教育向来为人们所重视。那时的家庭教育思想,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具有代表性。下面简单介绍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思想发展的历程。
在中国古代,人们很早就开始关注家庭教育问题,如颛顼的《丹书》、帝尧的《尧戒》、夏禹的《夏箴》、商汤的《嫁妹辞》以及《诗经》等著作,这些出自公元前11世纪以前的文字,已有关于家庭教育的记载。
到了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管仲(?—公元前645年),在他的《管子》一书中专门记述了奴隶社会士、农、工、商四类公民的家庭教育状况。他是我国早论述家庭教育问题的思想家。
他说:“令夫士群萃而州处……旦昔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士之子常为士。”“令夫农群萃而州处……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农之子常为农……”“令夫工群萃而州处……旦昔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工之子常为工。”“令夫商群萃而州处……旦昔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贾。少耳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商之子常为商。”
这是说,士、农、工、商四个阶层家庭的子弟,每时每刻都与父兄生活在一起,从小就是,父兄做什么就教其什么知识和能力,就给予其什么样的影响和熏陶。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教起来容易,学起来也容易。因此,士、农、工、商的家庭一般都是“子承父业”“弟承兄业”,也就是古人所说的“克绍箕裘”的社会现象。这初步揭示了古代家庭教育“私人教育”的属性和“生活教育”的重要特征。
《论语》和《孟子》分别反映了孔子、孟子的一些家庭教育思想。比如,孔子“远其子”,表达的是父子关系问题,富有深意;孟子的“严家无悍虏,慈母有败子”,说的是教养态度;“富岁,子弟多赖(懒惰),凶岁,子弟多暴”,说的是生活环境的影响;“易子而教”说的是家长以身作则的问题。这些家庭教育箴言,都非常精辟,发人深省。
战国时期哲学家、思想家韩非在《韩非子》一书中,在谈到父母之爱时说道:“人之情性莫爱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他告诫父母,爱孩子要有理智。“一家二贵,事乃无功;夫妻持政,子无适从。”说的是父母教育孩子要保持一致。“犯其所小苦致其大利”的寓言,讲的是“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的道理,表达了父母之爱的辩证思想。
《战国策》一书中所编《触龙说赵太后》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的主题,意在教育,父母要是真正爱自己的孩子,就应当为孩子长远的利益考虑,明确指出了父母之爱的真谛。
《礼记·大学》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体系中,“齐家”的中心环节便是教育家人,进行家庭教育。实际上是在说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西汉时期,韩婴的《韩诗外传》、贾谊的《新书》,都记载了古代中国家庭教育的情况和典故。
西汉刘向的《列女传》以及明清时期的《续列女传》等一类妇女传记不下十数种之多,都在“母仪”相关的篇章中记载了从周朝到明清的几百位母亲教育子女的情况和经验,为历代教育子女有方的母亲立了传。这些都是很有价值的史料。
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胎教”这个概念是由中国人早提出来的,在公元前11世纪就有文字记载,比古希腊还要早七百多年,可以说,中国是世界上“胎教”文化的发祥地。西汉时期的政论家贾谊的《新书》、经学家刘向的《列女传》以及《大戴礼记》中都有关于“胎教”的记载。
随着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我国古代一些著名的医学家,根据妇科、儿科长期研究的实践经验和医学理论,提出了一套较为系统的胎教方法,诸如,调情志、忌房事、节饮食、适劳逸、慎寒暑和戒生冷等。用今天的眼光看,上述胎教之法中绝大部分属于孕期保健的内容,一般都符合现代医学原理,奠定了现代胎教理论的基础。
五、古代家庭教育思想的传承和载体
中国古代是典型的家族社会,家庭在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作为家庭的一个重要功能之一——家庭教育,历来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实施家庭教育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当面教诲、口耳相传以外,历朝历代的文人、学者、名臣、重将,还撰写了大量的教子家书和诗文,以训示子弟,其中就表达了他们对家庭教育的看法,传达了他们对子弟的要求和期望。
唐代诗人杜甫的《春望》中有这样的诗句:“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通过家书教育子弟让人印象深刻,作用明显且持久。用家书形式教育子弟的大有人在,而教子家书是中国家庭教育文化中的精品。
(一)教子家书
我国历史上,撰写教子家书中有名、影响的是郑板桥和曾国藩。
清朝著名诗人、书画家郑板桥在外做官时,就给家人写了许多教育子弟的家书,在《郑板桥集》中就收录了16封。
曾国藩的教子家书,特别引人关注。曾国藩在我国历史上是保存家书多的一人。他的家书内容共分十大类:治家类(40封)、修身类(36封)、劝学类(24封)、理财类(18封)、济急类(18封)、交友类(9封)、用人类(14封)、行军类(73封)、旅行类(14封)、杂务类(36封)等,共保存下来330多封,内容非常丰富,涉及方方面面,表达了他的家庭教育思想。
曾国藩处于中国封建主义没落、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节点上,尽管对他的政绩褒贬不一,但不能用对他政治上的评价代替对他教育方面的主张做历史的分析。特别是在他的家庭教育思想中,很注重对我国传统道德的传递,有许多可取之处。
曾氏家族向来治家极严,也很有章法。曾国藩受家风熏陶,对子弟加以谆谆教诲,要求极其严格。在他的家庭教育思想中,有许多可取之处。诸如,在教导子弟读书、做学问、勤劳、俭朴、自立、有恒、修身、做官等方面,都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在曾国藩的教导下,他的儿孙个个成才。长子曾纪泽诗、文、书、画俱佳,精通英文,是清末著名的外交家,曾出任驻英、法、俄等国公使。后任海军衙门帮办、户部右侍郎,兼任总理衙门大臣。著作有《中国先睡后醒论》,主张“强兵”优先于“富国”。次子曾纪鸿研究古代算学,取得相当大的成就,可惜不幸过早去世。孙子曾广钧是著名诗人。曾孙曾宝荪是著名教育家。
(二)以诗教子
利用诗词教育子弟,历来是中国诗人的传统,这是中国家庭教育文化的一大特色。中国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教诲尔子,式榖似之”的诗句,后来历朝历代的诗人创作了大量的教子类诗词。
比如,左思的《娇女诗》,陶渊明的《命子》和《责子》,杜甫的《宗武生日》,李白的《南陵别儿童入京》,孟郊的《游子吟》,韩愈的《符读书城南》,白居易的《闲坐看书贻诸少年》,杜牧的《留诲曹师等诗》,李商隐的《骄儿诗》,韦庄的《勉儿子》,王安石的《赠外孙》,苏轼的《洗儿戏作》,郑侠的《教子孙读书》,陈师道的《示三子》,杨万里的《送次公子之官安仁监税》,辛弃疾的《闻科诏勉诸子》,赵卯发的《裂衣书诗寄弟》,文天祥的《六歌》,汤显祖的《智志咏示子》,杨廷麟的《示城儿》,蒲松龄的《儿笏》,魏源的《读书吟示儿耆五首》,龚自珍的《己亥杂诗》等。教子诗词是我国家庭教育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突出、有名的是宋代诗人陆游。他一生中写了上万首诗词,在现存的9300首诗中,专门教导子孙的就达200多首。在诗词发展的长河中,陆游可谓以诗词教子的“大家”。
古人的教子文章更是丰富多彩,文章体裁多种多样,有寓言、随笔、小品文、散文、论文等。比较有代表性和有影响的有唐代文学家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散文寓意深刻,以种树能手“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的道理,告诫人们,教育孩子要顺应孩子身心发展的天性;北宋政治家王安石的散文《伤仲永》批评家长太过虚荣,强调早期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金代医学家张从正的《过爱小儿反害小儿说》,从医学的角度,论述儿童的家庭保健问题,告诫家长不要溺爱孩子;明朝文学家冯梦龙的《翠鸟移巢》,以一个生动的寓言故事,告诉父母溺爱孩子的危害,指明爱子女的真谛;清代文学家施闰章的《戒溺女歌》,是一首规劝人们不要溺杀女婴的诗歌,对溺杀女婴的残忍行为,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和鞭挞;等等。
六、家训与家庭教育相关的著作
在中国古代浩如烟海的文化典籍中,家训一类的著作、文章非常引人注目。它是我们祖国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这个东方文明古国耀眼夺目的文化遗产。
中华民族素有重视子孙后代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在长期的家庭教育实践中,人们不断总结、积累教育家人的经验。为了把那些经过实践证实的家庭教育经验传给后人,一些士大夫和文人、学者,便把前人和自己教育子孙后代的指导思想、教育内容和方法,以及祖父辈人对子孙后代的要求、期望,用文字记载下来。有的采用“口授耳听”的方式传给后代,有的用文字雕刻在祖坟的墓碑上,要求子孙后代铭记、遵照执行;也有的公开出版,公布于世,以供自己的后人和世人继承效法。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家训。
家训,简而言之,就是父辈、祖辈对家人和子孙后代的训示、教诲。家训是一个统称,不同的人写的家训有不同的名称。有的叫家训,有的叫家诫或家戒,还有的叫家规、家教、家范、宗范,等等。
过去,中国家庭教育的对象与今天不同。今天,我们所提到的家庭教育,其教育对象是指家庭里的未成年子女。古代社会家庭教育的对象相当广泛,是指除家长(家族中辈分的男子)以外的所有家庭成员,即教育全体家人,因此,古代的“家训”,也往往叫训家、教家、治家等。
古代那些口授耳听和雕刻在祖坟墓碑上的家训,只是用来训示、教诲自家后人的,流传虽远,但不广,传播范围仅仅是某一个家族的世世代代。而那些公开出版的家训,则流传甚广,在社会上影响相当深远。由于家庭是一代一代不间断地延续下来的社会组织形式,此一代人的家庭与下一代人的家庭“首尾”相连;而中国古人又特别尊重先人的教诲,所以,祖辈的训示都能一代一代地往下传,作为教育后人的依据。
从内容上看,那些在社会上公开印刷出版的家训,绝大多数都侧重于对封建伦理道德的训示,正好符合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因此,家训历代都受到封建统治者的推崇,成为中国古人进行家庭教育的“范本”。不仅在历代封建王朝有着巨大影响,而且至今仍有影响。
中国古代家训一类的著作,据文字记载,早出现于三国时期。《三国志·魏书·邴原传》注中说:“三国魏杜恕著《家诫》。”但此“家诫”已佚失。现存早的系统而完整的“家训”,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如古人所说:“古今家训,以此为祖。”
自《颜氏家训》出现以后,历朝历代都有家训问世。据《中国丛书综录》所列的书目记载,上起魏晋南北朝,下至民国初年,中国家训一类的著作总共公开出版了120种之多。其分布情况如下:南北朝时期1部,唐朝2部,宋朝19部,元朝4部,明朝30部,清朝60部,民国初年4部(详见第16页附)。
在中国古代社会,就有这么多家庭教育专著问世,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比拟的。它既反映了中国古代对家庭教育实践和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重视的程度,又说明了从封建社会中期开始,我国的家庭教育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立的科学理论体系,已经具有相当高的水平。中国古代的家训,对中国乃至世界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来说,是非常宝贵的历史资料。
中国的“家训”,从内容方面来说,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家庭教育的通俗读本,其内容主要是对家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以及进行什么样的教育,此类是家训中的绝大多数。其特点是语言通俗,浅显易懂,易记易背,常常引用名言、警句。
代表作有唐朝无名氏的《太公家教》;宋朝陆九韶的《居家正本》,包拯的《包拯家训》,司马光的《训俭示康》,陆游的《放翁家训》,倪思的《经锄堂杂志》等;明朝高攀龙的《高氏家训》,姚儒的《教家要略》,庄元臣的《治家条约》,吴麟征的《家诫要言》,陆世仪的《思辨录》等;清朝孙奇逢的《教子家训》,朱柏庐的《治家格言》和《劝言》,张英的《聪训斋语》,张履祥的《训子语》,蒲松龄的《为人要则》,李元春的《教家训言》,李毓秀的《弟子规》,王中书的《劝孝歌》;民国初年屈凤竹的《治家要义》,邬庆时的《齐家浅说》,以及专门为教育家庭里的女子所做的家庭教育读本,如《女戒》《女儿经》《女小儿语》等。
另一类是理论性家庭教育著作,探索且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家庭教育的某些规律。这类著作不仅叙述家庭教育的内容,传播教育子女的成功经验,而且把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上升到理论。对于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如家庭教育的意义和特殊作用,家庭教育的原则、方法、内容,以及家长的修养等问题,做了较为系统的论述,对于家庭教育实践具有更为深刻的指导意义。
其代表作有:一是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此书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甚至是世界历史上部具有独立体系的家庭教育论著,其作者颜之推是研究家庭教育理论的先驱者,开创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的先河。二是北宋司马光的《温公家范》,这是一部比较完整地反映我国封建社会家庭道德关系的伦理学著作,几乎与《颜氏家训》齐名。三是南宋袁采的《袁氏世范》,《传世名著百部》收录此书。此书与《颜氏家训》相提并论,是“于立身处世之道,反覆详尽”的家训经典。
附:
《中国家训》目录
南北朝
1.《颜氏家训》二卷,北朝,颜之推。
唐朝
1.《百行章》残一卷,唐朝。
2.《太公家教》残一卷,唐朝。
宋朝
1.《苏氏家谱》一卷,宋朝,苏洵撰。
2.《真西山先生教子斋规》一卷,宋朝,陈弘谋撰。
3.《家范》十卷,宋朝,司马光撰。
4.《涑水家仪》,宋朝,司马光撰。
5.《家训笔录》一卷,宋朝,赵鼎撰。
6.《绪训》一卷,宋朝,陆游撰。
7.《放翁家训》,宋朝,陆游撰。
8.《家山图书》一卷,宋朝,疑朱熹撰。
9.《朱子训子帖》一卷,宋朝,朱熹撰。
10.《训子从学帖》一卷,宋朝,朱熹撰。
11.《戒子通录》八卷,宋朝,刘清之撰。
12.《袁氏世范》三卷,宋朝,袁采撰。
13.《集事诗鉴》一卷,宋朝,方昕撰。
14.《石林家训》一卷,宋朝,叶梦得撰。
15.《石林治生家训要略》一卷,叶梦得撰。
16.《训儿录》二卷,宋朝,曹淇撰。
17.《包孝肃公家训》,宋朝,包拯撰。
18.《居家正本制用篇》,宋朝,陆梭山撰。
19.《经锄堂杂志》,宋朝,倪思撰。
元朝
1.《许鲁斋先生训子语》一卷,元朝,许衡撰。
2.《郑氏家范》,元朝,郑太和撰。
3.《旌义编》二卷,元朝,郑涛撰。
4.《义门郑氏家仪》一卷,元朝,郑泳撰。
明朝
1.《宗仪》一卷附《家人箴》一卷,明朝,方孝孺撰。
2.《曹月川先生家规辑略》一卷,明朝,曹端撰。
3.《家训》一卷,明朝,霍韬撰。
4.《许氏贻谋四则》一卷,许相卿撰。
5.《教家要略》二卷,明朝,姚儒撰。
6.《陆氏家训》一卷,明朝,陆树声撰。
7.《椒山遗嘱》一卷,明朝,杨继盛撰。
8.《燕贻法录》(一名《家训》)一卷,明朝,方宏静撰。
9.《庞氏家训》一卷,明朝,庞尚鹏撰。
10.《家庭庸言》二卷,明朝,王祖嫡撰。
11.《姚氏药言》一卷,明朝,姚舜牧撰。
12.《训儿俗说》一卷,明朝,袁黄撰。
13.《治家条约》一卷,明朝,庄元臣撰。
14.《温氏母训》一卷,明朝,温璜撰。
15.《家矩》一卷,明朝,陈龙正撰。
16.《奉常家训》一卷,明朝,王时敏撰。
17.《高氏家训》,明朝,高攀龙撰。
18.《家诫要言》一卷,明朝,吴麟征撰。
19.《苏氏家语》,明朝,苏士潜撰。
20.《法楹》一卷,明朝,闵景贤撰。
21.《五经孝语》一卷,明朝,朱鸿辑。
22.《四书孝语》一卷,明朝,朱鸿辑。
23.《宗传图考》,明朝,江元祚撰。
24.《思辨录》,明朝,陆世仪撰。
25.《全孝图说》,明朝,江元祚撰。
26.《孝字释》,明朝,江元祚撰。
27.《全孝心法》,明朝,江元祚撰。
28.《诵经威仪》,明朝,江元祚撰。
29.《曾子孝实附录》一卷,明朝,江元祚删注。
30.《孝经汇目》一卷,明朝,江元祚撰。
清朝
1.《孝友堂家规》一卷,清朝,孙奇逢撰。
2.《丛桂堂家约》一卷,清朝,陈确撰。
3.《家训》一卷,清朝,张习孔撰。
4.《霜红龛家训》一卷,清朝,傅山撰。
5.《杨园先生训子语》一卷,清朝,张履祥撰。
6.《杨园先生近古录》四卷,清朝,张履祥撰。
7.《圣人家门喻》一卷,清朝,魏象枢撰。
8.《朱柏庐先生劝言》一卷,清朝,朱用纯撰。
9.《朱柏庐先生治家格言》一卷,清朝,朱用纯撰。
10.《汤文正公家书》一卷,清朝,汤斌撰。
11.《于清端公家规范》一卷,清朝,于清端撰。
12.《王氏家规》,清朝,作者不详。
13.《范鲁公训从子诗》一卷,清朝,张承燮撰。
14.《劝孝歌》(附《八反歌》),清朝,王中书撰。
15.《治家格言绎义》二卷,清朝,戴翊清撰。
16.《家政须知》一卷,清朝,丁耀亢撰。
17.《治家格言诗》一卷,清朝,马国翰撰。
18.《高氏塾铎》一卷,清朝,高拱京撰。
19.《燕翼篇》一卷,清朝,李淦撰。
20.《宗规》一卷,清朝,钟于序撰。
21.《蒋氏家训》一卷,清朝,蒋伊撰。
22.《忍园先生家训》一卷,清朝,郑起泓撰。
23.《御定孝经衍义》一百卷,清朝,玄烨御定,叶方霑、张英等撰。
24.《聪训斋语》二卷,清朝,张英撰。
25.《恒产琐言》一卷,清朝,张英撰。
26.《德星堂家订》一卷,清朝,许汝霖撰。
27.《求可堂家训》一卷,清朝,廖冀亨撰。
28.《寻乐堂家规》一卷,清朝,窦克勤撰。
29.《澄怀园语》四卷,清朝,张廷玉撰。
30.《寒灯絮语》一卷,清朝,汪惟宪撰。
31.《一斋家规》一卷,清朝,郝砰撰。
32.《双节堂庸训》六卷,清朝,汪辉祖撰。
33.《梅叟闲评》四卷,清朝,郝培元撰。
34.《强恕堂传家集》四卷,清朝,夏锡畴撰。
35.《家诫录》二卷,清朝,孟超然撰。
36.《传经堂家规》一卷,清朝,董国英撰。
37.《枕上铭》一卷,清朝,纪大奎撰。
38.《纪氏敬义堂家训述录》一卷,清朝,纪大奎撰。
39.《书绅录》一卷,清朝,纪大奎撰。
40.《家规》二卷,清朝,倪元坦撰。
41.《里堂家训》二卷,清朝,焦循撰。
42.《山窗觉梦节要》一卷,清朝,叶舟撰。
43.《教家约言》一卷,清朝,李元春撰。
44.《寻常语》一卷,清朝,刘沅撰。
45.《示儿长语》一卷 清朝,潘德舆撰。
46.《庭训笔记》一卷,清朝,阴振猷撰。
47.《来复堂家规》一卷,清朝,丁大椿撰。
48.《资敬堂家训》二卷,清朝,王师晋撰。
49.《曾文正公家训》二卷,清朝,曾国藩撰。
50.《省身杂录》一卷,清朝,彭慰高撰。
51.《成人篇》一卷,清朝,张寿荣(书隐老人)撰。
52.《水北家训》一卷,清朝,沈梦兰撰。
53.《遗训存略》二卷,清朝,颜续辑。
54.《福永堂汇钞》一卷,清朝,贺瑞麟撰。
55.《复堂谕子书》一卷,清朝,谭献撰。
56.《资政公遗训》一卷,清朝,汪之昌撰。
57.《与婿遗言》一卷,清朝,黄保康撰。
58.《问青园遗嘱》一卷,清朝,王晋之撰。
59.《吉祥录》一卷,清朝,邬宝珍撰。
60.《竹庐家聒》,清朝,胡翔撰。
民国
1.《甘氏家训》二卷,民国,甘树椿撰。
2.《治家要义》一卷(附录一卷),民国,屈凤竹撰。
3.《庭训录》一卷,民国,赵炳麟撰。
4.《齐家浅说》一卷,民国,邬庆时撰。
第二章
颜之推的家庭教育思想
节 颜之推与《颜氏家训》
一、颜之推的生平
颜之推(531~约590),字介,南北朝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和教育家,祖籍琅琊郡临沂(今山东临沂)。颜之推在江陵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代,青年时代主要生活在南方政治文化中心建康(今江苏南京)。
颜之推的九世祖名颜含,从晋元帝东渡,世代为官;父名颜勰,对《周官》《春秋左传》很有研究。颜之推12岁时,正值梁湘东王萧绎自讲老庄,于是拜绎为师,很受器重。后来,又兼习礼传,博览群书,无不通晓,显露出很高的才华。他喜为辞章,曾撰写《观我生赋》,文词清远,为“西府”所称道。
公元548年,侯景起兵叛乱,建康随即沦陷,梁武帝罹难。颜之推19岁时,就在梁湘东王萧绎幕下任职,并曾辅佐湘东王长子萧方等抵御侯景叛军。后因兵败,颜之推被掳至建康。侯景叛军被击败后,萧绎被拥立为帝,迁都江陵,颜之推曾为散骑侍郎、奏舍人事,参与起草诏会之事。后入齐做官。齐亡入周,为御史上士。隋文帝兴起,开皇中太子召为学士,甚见礼重。公元581年,隋文帝统一中国,授予颜之推修文殿学士之职。不久,染病身死。
二、《颜氏家训》
《颜氏家训》大约成书于隋文帝统一中国前后。
颜氏家族的家庭教育很有章法。颜之推说:“吾家风教,素为整密。昔在龆龀,便蒙诱诲;每从两兄(颜之推之兄之仪、之善二人),晓夕温凊,规行矩步,安辞定色,锵锵翼翼,若朝严君焉。赐以优言,问所好尚,励短引长,莫不恳笃。”
可见,颜之推小时候受到的家庭教育相当严格。后来,由于父母早亡,便失于家教,加之战争频繁,使他颠沛流离,生活很不稳定,一生的经历坎坷不平。这一切,给他以极为深刻的影响。
他在回忆往事时说:“生于乱世,长于戎马,流离播越,闻见已多。”又说:“追思平昔之指,铭肌镂骨,非徒古书之诫,经目过耳。”为了“齐先王之道,治家世之业”“整齐门内,提撕(xī)子孙”,为训诫子孙后代,他结合自己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和切身经历,撰写了家庭教育读本《颜氏家训》一书。
《颜氏家训》,名曰家训,是为教导子孙而作,但实际上,该书内容所涉及的范围甚广,诸如历史、文学、训诂、文字、音韵、民俗、社会、伦理、教育等,反映了颜之推的全部社会思想,已超出一般概念上的家训。
《颜氏家训》一书共有七卷二十篇,作者的家庭教育思想和主张贯穿于全书所有章节。集中他家庭教育观点的主要在《序致》《教子》《兄弟》《后娶》中。
《颜氏家训》是我国现存的古老的家训。
从《颜氏家训》问世,一直到民国年间,我国曾先后公开出版过120种家训类的家庭教育读本。一般此类著作多是记述家长对子弟进行什么样的教育和训练,属于通俗的应用性家庭教育读本。而《颜氏家训》则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家庭教育的作用、原则、方法和内容等基础理论,概括了家庭教育的一般特点,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家庭教育的特殊规律,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古代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因此,甚至可以说,《颜氏家训》一书是我国家庭教育发展史上部古代的系统的家庭教育学读本。
《颜氏家训》一书,从内容到写作方法,都有其独到之处。
国学大师、《颜氏家训集解》一书的作者王利器说:“《颜氏家训》是一部很有用的典籍,它以训家名理为名目,其实讲的内容很宽,有些甚至现在看来是绝学,如音韵学。”
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这样评价:“平而不流于凡庸,实而多异于世俗,在南方浮华北方粗野的气氛中,《颜氏家训》保持平实的作风,自成一家之言,所以被看作处世的良轨,广泛地流传在士人群中。”
这部家训影响所及,远不限于颜氏一家的子孙后代,“由近及远,争相矜式”,已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家庭教育的典型教材,影响广泛且深远,后人对它评价极高。明朝学者王三聘的《古今事物考二》中说:“古今家训,以此为祖。”明朝学者袁衷等兄弟五人合著的《庭帏杂录》(下)中说:“六朝颜之推家法正,相传远。”清朝初年学者王钺的《读书丛残》中说:“北齐黄门颜之推《家训》二十篇,篇篇药石(劝人改过的话),言言龟鉴(借鉴),凡为人子弟者,可家置一册,奉为明训……”
后来的许多家庭教育专著,如唐朝无名氏的《太公家教》,宋朝司马光的《家范》,清朝孙奇逢的《孝友堂家训》,以及朱柏庐的《治家格言》(世称《朱子家训》)等,无不受到《颜氏家训》的启示和影响,反映出一脉相承的关系。
颜之推的家庭教育理论不仅在中国影响深远,而且早就传到了东南亚各国。唐代中叶,日本入唐留学生吉备真备学成回国,把《颜氏家训》一书带到了日本,并以其为范本,效法《颜氏家训》一书的体例,撰写成《私教类聚》一书,作为日本部家庭教育著作。
所以,《颜氏家训》可称为我国古代家庭教育理论的奠基之作和代表之作,颜之推当之无愧为我国古代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的先驱者。
第二节 “家训之祖”——《颜氏家训》
颜之推的家庭教育学说,主要体现在《颜氏家训》这一专著里,自成体系,独树一帜,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颜之推次对家庭教育的基本问题,诸如家庭教育的特殊作用、原则、方法、内容等,做了系统而深刻的论述。他的学说对于我国家庭教育实践和理论的发展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家庭教育让教育效果更明显
自古以来,人们都特别重视家庭教育。历代的封建统治阶级也相当重视家庭教育,把“治家”“齐家”视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宣扬“圣人教先从家始,家正则天下化之”(三国时期陆绩语)。颜之推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观察和研究,认为人们历来之所以特别重视家庭教育,是因为家庭教育对人的成长和发展起着特殊的作用。
他指出:“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禁童子之暴谑,则师友之诫,不如傅婢之指挥;止凡人之斗阋( xì ),则尧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诲谕。”意思是说,同样的话,人们一般是相信谁说的呢?相信关系亲近的人说的。同样的指令,人们又听从谁的呢?一般是听从所敬佩的人发出的指令。禁止儿童的放肆行为,老师或朋友的良言相劝,不如家里的保姆或家庭教师说话更有效;一般人在外打架斗殴,旁人用尧、舜的天理之道规劝,都不如由自己的妻子制止更有效。
在这里,颜之推从家庭这个特殊的社会组织内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发,指出关系越亲近的人所说的话越容易使人信服,越是有威望的人所说的话越有分量,越容易使人理解、接受和听从。这就是人们之所以重视家庭教育的根本原因。
这种分析是很实际的,也是很深刻的。也正是基于这种原因,颜之推才亲自撰写了这本家训。他相信自己的话,比“傅婢”“寡妻”的话,会更容易为子孙后代所接受和听从,如他所说:“吾望此书为汝曹之所信,犹贤于傅婢寡妻耳。”
颜之推从家庭成员之间的亲近关系和父母在子女心目中的天然威望的角度,分析了家庭教育的特殊作用,在我国古代这是次。它符合现代社会学中的血缘群体或首属群体对人的成长有重要和直接的作用的理论,是科学的。
二、家庭教育的六大原则
(一)“固须早教”
颜之推认为,家庭教育抓得越早越好,甚至主张要从十月怀胎开始。他说:“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乐滋味,以礼节之。”
这段话是说,古时候,帝王家庭都讲究胎教,孕妇怀子三个月,就要迁居别室,耳目要清静,不看邪恶的事物,不听不正当的声音,而是用优美的音乐陶冶性情,以礼仪支配自己的言行,这对胎儿的成长发育很有益处。此外,他还指出,那时候“生子咳提(即孩提),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是说孩子刚刚生下来,就设专人少师、少保教导训练孝仁礼仪。
颜之推从一般人的实际可能性出发,认为即或不能做到像古代皇室家庭那样实行胎教,实施“超前教育”,也应当尽一切可能及早施教。
他说:“凡庶纵(老百姓)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意思是,一般人家应当在孩子能感知喜怒哀乐,能与别人交流沟通感情时,就要开始教育,告知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进行初步的行为规范训练。
他认为,这样坚持数年,儿童就会越来越懂事,“比及数岁,可省笞罚”,免得养成坏习惯再用体罚手段去纠正。
他还引用古时候的俗语:“教妇初来,教儿婴孩。”提到了对孩子进行教育,要从婴幼儿时期开始。
为什么要主张及早施教呢?颜之推有他的理论依据。他说:“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他认为,孩子小的时候,思想单纯,精神专一,感受敏锐,容易教育。等长大以后,思想变得复杂,感受迟钝,就难以教育了。应抓紧时间进行早期教育,不可错失大好的教育时机。这种理论符合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
颜之推还认为,早期教育之所以很重要,是因为抓紧早期教育和训练,有利于儿童形成良好的习惯。他说,“人在年少,神情未定”,有很强的可塑性。他引用孔子的话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他认为,经早期教育和训练养成的习惯,就像与生俱来的那样稳固,像自动化了一样,不须任何努力。如果“骄慢已习,方复制止,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这是说,不抓紧早期教育,等到儿童已经养成恶习,再去纠正,就是打死他也没用,还会加深孩子的逆反心理,一辈子都难以改正,终成为无德无用之人。
为了进一步说明早期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颜之推还在《颜氏家训》中回顾了自己一生成长的经验教训。他谈到,他小时候所受到的家庭教育本来是很严格的,只是到他9岁时,父母不幸双亡,“便丁荼蓼(tú liǎo,意为处境困难),家涂离散,百口索然”,一家人无依无靠,他只好由哥哥抚养教育。
哥哥看他年幼,只是可怜他、心疼他,对他是“有仁无威,导示不切”,舍不得严格要求和管教他。那时候,虽然他也读过《礼记》之类的儒家经典著作,但并没有什么长进,反而受到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气,“肆欲轻言,不修边幅”,性情放荡不羁,行为不受约束。
到十八九岁的时候,形成顽习,“习若自然,卒难洗荡”,实难消除。到20岁以后,尚懂得了一些事理,虽“大过已稀”,没犯什么大错,但内心却矛盾重重,“每常心共口敌,性与情竞,夜觉晓非,今悔昨失”。往往是言行不一,缺乏理智,反复无常。有时晚上想明白了,早晨一起床又糊涂了;昨天刚做完的事,今天又反悔,心里非常烦躁。他认为,自己之所以在成长过程中出现这样的问题,就是因为失去父母以后,没有得到良好的早期家庭教育所致。
颜之推从自己成长过程中的教训出发,不仅谈到了早期教育在品德习惯形成中的作用,还论述了早期教育对知识学习的重要作用。他回忆道,“吾七岁时,诵《灵光殿赋》,至于今日,十年一理(温习),犹不遗忘”,而到了“二十(岁)之外所诵经书,一月废置,便至荒芜矣”。是说他小时候读过的书,每隔10年稍加温习,几十年内都没有忘记;而20岁以后读过的书,即便是1个月不温习,就都忘记了。
颜之推对早期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论述得非常深刻,令人信服。他所提出的早期教育的理论根据也是科学的。
(二)“威严而有慈”
颜之推认为,父母在教育子女时,态度应当是既威严又慈爱,二者不可偏废,要做到严慈结合。他说:“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惧而生孝矣。”是说父母对子女态度严明且慈爱,子女才会言行谨慎,听从父母的教诲。
他主张父母对子女的态度要掌握好分寸,严和爱都要适度。他告诫父母说:“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就是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应当严肃,不可过分亲近而失于态度不庄重;父母应当怜爱自己的亲骨肉,不可对子女无理,要求过苛过严。他认为,如果在态度上掌握不好分寸,“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如果对子女滥用父权,子女不会孝敬;而过分宠爱,子女则不会听话。
颜之推还列举了历史事实给予佐证:“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瘙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大意是说,相传,过去士大夫以上的家庭,平时父母和子女分室而居,为的是不使父母和子女之间过分亲近而失于庄重;那时的子女孝敬父母,为父母按摩保健、整理床铺,是因为父母没有对子女过苛过严,而没有使子女怠慢的缘故。
父母对子女的态度,即人们常说的“教养态度”,是决定教育成败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由于父母和子女具有血缘关系,在对待子女的态度上,或是严得过分,有严无慈,或是不分父母子女界限,有慈无严,这是家庭教育中常常出现的两种,而这两种,往往是导致家庭教育失败的重要原因。颜之推提出“威严而有慈”的教育原则,反映了他对家庭教育的特点有着很深刻的认识。
(三)不要娇惯溺爱
颜之推从日常观察中认识到,在家庭中由父母亲自教育自己的子女,容易出现的,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娇惯溺爱。他说:“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诃)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
颜之推发现,人世间有许多父母对子女只知道“爱”,而不知道“教”,任其为所欲为。甚至有的是该批评的,反而给予奖赏;有的本应斥责的,却表示赞赏。这样是非颠倒,久而久之,孩子就会误以非为是,以恶为善,把错误的事当成是合理合法的,很难纠正过来。颜之推所批判的这种问题,在今天的家庭中仍然存在,他对父母的告诫现在仍有实际意义。
颜之推主张对子女要严格要求,不能娇惯溺爱。为了让父母接受这种主张,他还列举了当时社会上正反两个方面的实例。
正面的例子是:梁朝时期,车骑大将军王僧辩的母亲魏夫人,“性甚严正”,从小就对儿子要求十分严格,毫不娇惯溺爱。以至王僧辩长大成人,“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岁)”的时候,其母看到他在执行公务中有过错,“少(稍)不如意,犹捶挞之”。因此,王僧辩“能成其勋业”,很有作为。
反面的例子是:同样是在梁朝,“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这位学士的父亲对儿子宠爱至极,要是儿子说对了一句话,便走到哪里夸到哪里,终年夸耀不绝于口;要是儿子做错了事,则极力文过饰非,替儿子隐瞒,指望他偷偷地改正过来。由于父亲的娇宠放任,儿子养成了骄横无理的毛病,长大做官以后,因出口伤人,惨遭别人陷害。
这两个事例的鲜明对照,表明颜之推认为严是爱,惯是害。严格要求,能促其成才;娇惯溺爱,无益有害。惯子必骄,骄子必败,这种教训非常深刻。
(四)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家风
颜之推认为,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母兄长以身作则非常重要。他指出,“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颜之推针对家庭教育是在家庭日常生活中由父兄言传身带的方式实施的这一特点,指出上行下效、先行后学这种家庭风俗教化的作用,对儿童影响极大。父慈,子才知孝敬,兄长讲友爱,弟弟才知恭敬;否则,上梁不正,下梁必歪。
要树立良好的家风,就要求家庭中的长者都能以身作则。他说:“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薄,则僮仆为仇敌矣。”他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很有针对性的。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家庭里,家长制盛行,子弟长大成年后也不允许分家单过,一般都是“三代同堂”“五世同居”,家庭成员序列多,结构复杂。长者的一言一行时刻影响着幼者,作为长辈的兄弟之间不和睦,子侄一辈人就不会友好,子弟之间相互疏远,到幼小的一辈人甚至会相互视为仇敌,影响极坏。
颜之推强调长辈对后辈的影响,是认识到家庭长者自身的品行和人格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教育因素,是无声的语言,对后代教育的影响极大。
中国古代的家庭教育理论向来认为“治家”是“教子”的前提和基础。家不“治”,不能形成良好的“家风”,就会给子孙后代以不良的影响。颜之推提出“风俗教化”的问题,指出父兄之间关系不好对后代的不良影响,实际上是在强调“治家”对形成良好家风的重要性。
(五)一视同仁,不要偏爱
在多子女家庭里,父母对子女一般做不到一视同仁,这是古今中外家庭教育中常见的问题,也是造成家庭教育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颜之推注意到了这个带有普遍性的弊病。他指出:“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
他认为,对子女偏宠偏爱的现象相当普遍,危害也很大。他告诫父母:“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就是说,对于有德行、才智的子女,父母自然应当赞赏、爱戴,对于德行、才智不太好的子女,父母同样应当加以同情、怜惜。有的家长偏爱某个子女,其用心是为了孩子好,但结果却是害了他。颜之推的这种观点是很有道理的。被父母偏爱者,往往会形成骄横放任的毛病,因为偏爱已超过了有益的爱的限度,是一种不清醒的爱,是溺爱。
父母偏爱子女,还会人为地造成子女之间的矛盾和隔阂。这种情况发生在一般家庭,会使家庭气氛不和谐,弄得一家人都不得安宁;而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掌权者的家庭里,所造成的危害就不仅仅是对一个家庭的影响了。
颜之推为了说明偏宠偏爱子女的巨大危害,列举了我国古代历史上四个真实的故事。他指出:“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为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为灵龟明鉴也。”
这四个故事是这样的。
一是“共叔之死”。据《左传·隐公元年》记载,周朝郑武公妻姜氏生有二子。生长子庄公时难产,姜氏遂不喜欢他;生次子共叔段时很顺利,姜氏就偏爱共叔段,她请求立共叔段为嗣。古时候,帝王家一般确立长子为继位者,因此郑武公不允许,还是立了庄公为继承人,于是庄公继承了王位。其母不甘心,破例让共叔段掌管京都大权,但他多行不义,后终被庄公所克。
二是“赵王之戮”。据《史记·吕后传》记载,汉高祖的戚姬生了赵隐王如意,戚氏偏宠。她日夜哭哭啼啼,非得要将其子如意立嗣,以代替太子。高祖刘邦死后,吕后乃令永苍囚禁戚夫人,又毒死了赵隐王如意。
三是“刘表之倾宗覆族”。据《后汉书·刘表传》记载,刘表有二子:刘琦、刘琮。刘表看到刘琦的相貌酷似自己,尤为爱之,于是,刘琦、刘琮之间就发生了矛盾。刘琮依靠母族的势力,诬蔑、攻击刘琦,并将他排挤到外地做官。刘琦是长子,本应立他为嗣,结果反立刘琮为嗣,使刘琦受到陷害。就在他们兄弟之间争权夺利时,曹操趁机进攻,刘琦逃走,刘琮投降,造成“刘表倾宗覆族”,家族彻底落败。
四是“袁绍之地裂兵亡”。据《后汉书·袁绍传》记载,袁绍有三子:袁谭、袁熙、袁尚。袁谭、袁熙德行好,袁尚长得英俊漂亮。袁绍的后妻刘氏偏爱袁尚,故排挤袁谭、袁熙。官渡之战,袁绍失败,发病而死,但未来得及立嗣,兄弟之间相互争执不下,自相残杀。遂在曹操攻击下,“地裂兵亡”,惨遭失败。
从这四个历史故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父母偏宠偏爱子女,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因此,颜之推主张,父母对子女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
(六)重视环境熏陶
孩子们不仅生活在家庭里,和家庭成员朝夕相处,还要和家庭以外的各种人接触、交往。家庭成员的言行,对子女有影响;同样,家庭以外的社会生活环境,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对孩子也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对于未成年的少年儿童,影响更大。
颜之推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认为:“人在年少,神情未定,所与款狎,熏渍陶染,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默化,自然似之。”这段话的意思是,人在幼小的时候,思想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强,周围环境对其的濡染、熏陶,影响很大。周围人的言行举止,孩子虽不是有意识地用心学习,但久而久之,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就会“自然似之”。
他还进一步阐述道:“是以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这是在说,与德行好的人相处,就像进入芝兰花房一样,自己也会养成良好的德行;同德行不好的人相处,就像生活在卖咸鱼的铺子,自己的德行也会变坏。颜之推还引用墨子对环境影响作用的论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这是在告诉家长“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正是因此,颜之推建议家长要教育子女“必慎交游焉”,即选择品性良好的朋友交往。就像古人所说的那样,“结交胜己者”“无友不如己者”。
为了使家长坚信他的主张,他还深刻地分析了“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多无学术”的主客观原因。当时,社会上为何有“膏梁难整”之说呢?就是因为他们“以其为骄奢自足,不能克励也”,这是主观原因;“吾见王侯外戚,语多不正,亦由内染贱保傅,外无良师友故耳。”他亲眼所见的保傅师友不良的影响是重要的客观原因。
颜之推从环境对少年儿童成长的巨大影响出发,提出“必慎交游”的主张,非常中肯。
三、丰富的家庭教育内容
颜之推所主张的家庭教育内容很丰富、很全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勤学
颜之推教育子弟要“勤学”的主张,主要体现在《颜氏家训·勉学》篇中。在这一篇的开头,颜之推说:“自古明王圣帝,犹须勤学,况凡庶乎?”连古代的圣明帝王尚且要勤学,一般百姓更应刻苦学习。
他主张,无论是农、工、商、学,都必须勤学,以求得进步,他厌恶像士大夫那样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消磨岁月。因此,他告诫子弟,与其不学无术,一生愧辱,不如数年勤学。他说:“多见士大夫耻涉农商,羞务工伎,射则不能穿札,笔则才记姓名,饱食醉酒,忽忽无事,以此销日,以此终年。或因家世余绪,得一阶半级,便自为足,全忘修学,及有凶吉大事,议论得失,蒙然张口,如坐云雾;公私宴集,谈古赋诗,塞默低头,欠伸而已。有识旁观,代其入地。何惜数年勤学,长受一生愧辱哉!”
他深刻分析了当时贵族子弟不学无术的原因。他说:“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多无学术,至于谚曰,‘上车不落则著作,体中何如则秘书’”“治官则不了,管家则不办,皆优闲之过也。”不学无术的根本原因在于沉溺于养尊处优的生活。
他要求子孙后代要像古人那样勤学:“古人勤学,有握锥投斧,照雪聚萤,锄则带经,牧则编简,亦为勤笃。”他列举了中国古代许多勤学苦读的故事,勉励子孙后代积极效法。
(二)自立
他要求子弟要学习一技之长,以自立之本,反对依赖父母。他说:“人生在世,会当有业:农民则计量耕稼,商贾则讨论货贿,工巧则精致器用,伎艺则沉思法术,武夫则惯习弓马,文士则讲议经书。”不论是农民、商贾、工巧、使艺、武夫、文士,都应具有自己专门的技能技艺。他告诫子弟:“有学艺者,触地而安。”有一技之长,才能立足于社会。
他严肃地指出:“父兄不可常依,乡国不可常保,一旦流离,无人庇荫,常自求诸身耳。”不能依赖父母,必须自立,对此,他有亲身的体会。他还借用中国古谚说:“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三)务实
他认为,读书的目的就在于“利行”。他说:“夫所以读书学问,本欲开心明目,利于行耳。”他尖锐地批评了当时社会上某些读书人,书读得不少,满腹经纶,却只会夸夸其谈,不做实事,光会说,不会练。他说:“吾见世中文学之士,品藻古今,若指诸掌,及有试用,多无所堪。……保俸禄之资,不知有耕稼之苦;肆吏民之上,不知有劳役之勤。”“但能言之,不能行之,忠孝无闻,仁义不足;加以断一条讼,不必得其理;宰千户县,不必理其民;问其造屋,不必知楣横而棁竖也;问其为田,不必知稷早而黍迟也;吟啸谈谑,讽咏辞赋,事既悠闲,材增迂诞,军国经纶,略无施用。”
他要求子弟:“学之所知,施无不达。”即读书所掌握的学问,要能用来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只会空谈。
颜之推尖锐地提出读书的风气问题,是很有进步意义的。
(四)节操
颜之推在北齐主持文林馆时,多培植汉族人士,因此遭到鲜卑贵族的嫉恨。当时,不少汉人学鲜卑语,以之为入仕的捷径。在《颜氏家训》中,颜之推给其子孙后代讲了这样一个故事:“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倪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这个故事是颜之推在《教子》篇里讲述的。那位士大夫要求儿子学鲜卑语、弹琵琶,目的是服务于异族鲜卑统治者,他对此非常反感。他正气凛然地说,即或是能当上宰相,也绝不允许自己的子孙去干那种卖国求荣的勾当。在讲述这个故事的字里行间,体现了颜之推很重视对子弟的节操教育,很令人敬佩。
(五)重农事
他说:“古人欲知稼穑之艰难,斯盖贵谷务本之道也。夫食为民天,民非食不生矣。三日不粒,父子不能相存,耕种之、茠锄之、刈获之、载积之、打拂之、簸扬之,凡几涉手而入仓廪,安可轻农事而贵末业哉!”
在“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轻视体力劳动的世俗观念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颜之推认为“贵谷”是“务本之道”,教育子孙不要“轻农事”,这是十分可贵的。
(六)勤俭而不吝啬
他引述孔子的话说:“奢则不逊,俭则固;与其不逊也,宁固。”他反对奢侈浪费,主张讲究俭朴。
同时,他又指出:“然则可俭而不可吝也。俭者,省约为礼之谓也;吝者,穷急不恤之谓也。”他教导子弟要分清“俭朴”与“吝啬”的界限:对己生活节省,是俭朴;对穷人不抚恤,是吝啬。他要求子弟做到“俭而不吝”。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也应得到继承和发扬。
(七)“婚姻勿贪势家”
这是颜氏家族的家传。颜之推的九世祖靖侯曾经告诫子侄:“自今仕宦不可过两千石(官名),婚姻勿贪势家。”在子孙婚嫁时不可高攀,一味考虑对方家产的多少。颜之推继承了祖上规矩,他说:“婚姻素对,靖侯成规。”门当户对即可,万不可贪图钱财,这是祖上定下的规矩。
颜之推特别鄙视那种在婚姻嫁娶时只重对方家产多少的庸俗观念,他指出,“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蛛(金银财宝)”,这样是“责多还少,市井无异”,讨价还价,和商人做买卖一样。他严肃地告诫子弟:“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
另外,颜之推还注意到,要搞好家庭教育,关键在于家长自身的修养。在《颜氏家训》一书中,颜之推对家长提出了许多要求,诸如,兄弟之间要互相团结友爱,妯娌之间要和睦相处,做继父的不可宠惯妻子的前夫之子,做继母的不可虐待夫君的前妻之子,等等,这些问题是家庭生活中常常出现的,加强这些方面的修养是很有必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颜之推的家庭教育思想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这是我国古代家庭教育理论体系中的一份珍贵的遗产,对于我们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科学理论体系,很有借鉴意义。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颜之推的家庭教育思想中不可避免地体现出阶级局限性,有封建糟粕和唯心主义的东西,如宣扬“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的天才论,“牝鸡晨鸣,以致祸也”的贱视妇女的思想,以及鄙视劳动人民为“小人”的思想,等等,这些都应摈弃。毫无疑问,颜之推教育子孙的目的也是为了做官,为巩固封建统治阶级地位服务。他希望子孙将来能成为“朝廷之臣”“文史之臣”,以便“务先王之道,绍家世之业”。对这些我们都应有清醒的认识。
尽管如此,从整体上看,颜之推仍不愧为我国古代家庭教育理论的先驱者和奠基人,他的《颜氏家训》一书不愧为我国家庭教育理论发展史上的一座丰碑。
本节引用文献:
[1]颜之推.颜氏家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序言.
[2]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528.
第三章
司马光的家庭教育思想
节 司马光与《温公家范》
一、司马光好学、忠直的一生
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北宋大臣、著名史学家。陕州夏县(今属山西)涑水乡人,世称涑水先生。宋哲宗赐以“文正”的美谥,封为“太师”“温国公”。
司马光家世代贵胄,到北魏时传至司马阳,曾为东征大将军。死后,葬于夏县涑水乡高堠里,这里便成为这个贵族之家的籍贯。
北宋初年,司马光的祖父司马炫考中进士。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官居四品,为兵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河中知府,后又调杭州知府,以清直仁厚闻名于天下,成为名臣。
这个家族曾经家道中衰,但在乡里始终是有地位、有影响的大家族。这个家族累世聚居,人口众多,常常是几十口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却都能和睦相处,宗族间也从无间言。因为他们祖祖辈辈诗礼传家,重视家庭教育。对内,勤俭自励,辛苦经营,治家有方;对外,慷慨尚义,关心乡里,抚恤孤寡,很受乡里尊敬。
司马光的先辈和堂兄们多是好学之士,爱好诗文,从祖父司马炫到司马光这一辈有六七人当官,都是进士出身。这个家庭是一个颇具从政经历和学问素养的家庭。
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是一个有抱负、有见地的人。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对数十万家财弃而不要,全部交给叔父们,自己则专心读书,力求进取。后来,他考中进士,当了官。他办事明快干练,颇有能力,为官清廉,待人诚挚,不谋私利,洁身自好,个人生活俭朴。司马光的母亲是秘阁校理聂震的女儿,才德俱佳,是典型的贤妻良母。
司马光出生时,他的父亲在光州光山县当县令,便以出生地名给他起名为“光”。司马光出生在这样一个书香门第、贵胄之家,在品行端庄、见识深远的父母的直接影响和教育下健康成长。
司马光的父亲家教很严格,虽然生司马光的那年他已经51岁,是老来得子,但对于这个“老来幼子”并不溺爱,从小就注意在各方面精心培养和教育。
司马光6岁那年,父亲就开始教他读书,并且经常讲些少年有为的人勤奋好学的事迹给他听,勉励他以这样的人为榜样,努力读书学习。在父亲的指点下,司马光学习非常努力,进步很快,不久便对书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第二年便开始学《左氏春秋》。
他学习十分刻苦,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他曾用一截圆木当枕头,取名“警枕”,夜里睡觉,只要圆木一滚动,他就醒了,便披衣起床,挑灯夜读。就这样到了15岁,他不仅学识广博,而且学得很扎实,甚至“终身不忘”。直到成年之后,还保持着刻苦读书学习的良好习惯。
司马光还养成了勤于思考的好习惯。在7岁的时候,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天,他和几个小伙伴在院子里玩耍,院子里放着一口大缸,缸里存满了水。有一个小伙伴爬上缸沿,不慎掉进了水缸里,大家一看不好,都吓跑了。只有司马光没跑,他搬起一块石头向水缸砸去,缸破了,水流出来,小伙伴得救了。在当时这件事被广为传播,开封、洛阳等地有人把它画成《小儿击瓮图》,广泛流传,这个故事至今还流传于世。
司马光不仅有读书学习、钻研思考的良好习惯,在品德上也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和影响。司马光五六岁的时候,有一天想吃核桃了,他让姐姐替他剥皮,却怎么也剥不开。姐姐走开后,一个女仆把青核桃放进开水里烫了一下,核桃皮就剥了下来,姐姐回来问他是谁给剥的,他却说是自己剥的。父亲见他撒谎,就严厉地训斥他说:“小孩子怎么能学撒谎!”这件小事给他印象很深,从此他再也不说假话了。诚实成为他一生为人处世的根本信条。多少年后,他当了大官,有人问他:待人律己重要的是什么?他回答说:“就是一个‘诚’字。”再问他从何做起?他说:“从不说假话做起。”
司马光在父亲的教育和影响下,也养成了生活俭朴的习惯。他从小就不喜欢华贵的打扮,大人给他穿金银美服,他都不要。由于从小养成了这种习惯,以致他考中进士,参加闻喜宴时,大家都戴着花,唯独他不肯戴。后来,还是一个朋友告诉他,这花是皇帝所赐,不能不戴,他这才戴上了。
他一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虽身居高位,日常生活还是“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纯有帛”。他编修《资治通鉴》,一切费用都由朝廷供给,但他所用的稿纸却是用过的废纸。他用淡墨把原来的字迹涂掉,再用来写书稿。晚年,他还特别写了《训俭示康》一篇专文,对儿子司马康专门进行廉洁俭朴的教育。
司马光在父亲的影响和教育下成为一个诚实聪明、十分懂事的孩子,父亲很喜欢他,经常带他出游。15岁以前他就已经跟着父亲走过好多地方,访古探今,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在书本知识之外,学习了许多社会知识和生活常识。
宋朝有一种恩荫制度,五六品以上的大臣的子弟和后人都可以“补官”。司马光开始做了郊社斋郎,是朝廷掌管郊社典礼的一个小职务。很快,又改授他为将作监主簿,掌管官衙里的土木工程营建。当时他尚未成年,虽然有了官职,但实际上算不得进入仕途。他以为,靠父亲的地位恩补入仕,毕竟不是光彩的事。司马光是个胸怀大志的人,当然不甘心于如此平庸地生活。他一面当差,一面读书习文,也接触了一些前辈名士。20岁时,司马光参加了会试,并且一举高中进士甲科。即在当时,像他这么年轻就考中进士,也是不多见的。
金榜题名之后,朝廷改授其奉礼郎、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之职。司马光在华州任职不过一年,他父亲就由同州调任杭州。按照封建社会“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观念,为了侍亲方便,他便辞去了华州判官的职务,申请调到苏州。由于他忠直正派、坦率诚实,理事不徇私情,得罪了一些人,后遭弹劾被降调到偏僻的虢州(今属河南灵宝)。
庆历六年(1046年)冬,他接到改授大理评事补国子直讲的诏旨,便启程进京。后升任馆阁校勘,负责编校图书典籍。皇祐五年(1053年),迁任殿中丞,是专职史官。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专事批评君臣过错。任此职,他一直忠于职守,是宋王朝忠实的谏臣。
几十年的为官生涯,他感到人君要治国安邦,巩固封建统治,不可不以史为鉴。在京城为官期间,又接触了大量史书,于是,司马光立志要编撰通志,以作为统治阶级的借鉴。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战国到秦朝部分,宋英宗阅后,非常欣赏,并下令成立书局,继续编撰。至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十一月,一部编年体巨著完全修成。宋神宗以这部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将其命名为《资治通鉴》。《资治通鉴》共294卷,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迄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记载了1362年的历史,是一部出类拔萃的史学巨著。
司马光毕生致力于学问,不愧为一个伟大的卓有贡献的史学家。他在史学领域的贡献,不仅仅是为后人留下了一部《资治通鉴》,更重要的是,他经过艰苦的治史实践,为历史编纂学的发展提供了新思想和新经验,大大促进了封建史学的繁荣。
毋庸讳言,司马光是封建社会的史学家,他的头脑里充满了封建儒家思想。他所推崇的儒家的封建礼教和封建道德,不仅贯穿于《资治通鉴》一书,而且集中体现在他的另一部伦理学专著《温公家范》之中。
二、《温公家范》
《温公家范》是一部比较完整地反映我国封建社会家庭道德关系的伦理学著作。书中宣扬了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的思想,完全是为维护封建礼教和封建道德服务的。该书以丰富的史实为论据,阐述了司马光的封建伦理观点,语言精练,层次清晰。全书分上、下两册,共十卷。首先引证《易经》《诗经》《大学》中有关“家范”的论述,得出“家正而天下定、礼为治家之本”的中心思想。
在此思想指导下,对父母、子女、兄弟、夫妻、姑嫂等关系做了符合礼数的粗略解释。然后,从第二卷到第十卷,分别对祖、父、母、子、女、夫、妻等家庭成员提出了详细的、符合封建社会需要和家庭需要的道德要求。
纵观全书内容,既有反映封建地主阶级的正统思想和浓烈的政治要求,也有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伦理范畴。从具体的历史条件出发进行评价,也不无合理和可取的部分。
特别是在《温公家范》一书中反映出的司马光的家庭教育思想,尤为值得有分别地加以借鉴。《温公家范》一书可以说是继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一书之后的又一部影响较大的家庭教育著作。
《温公家范》一书不仅从“治家”和“治国”的关系上论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社会意义,也具体地论述了家庭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并且针对不同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不同地位,提出了教育子孙的不同要求。这也是一部很有特色的家庭教育专著,从内容到写作方法上均对后世影响很大。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的今天,研究司马光《温公家范》一书所体现的家庭教育思想,并加以批判和继承,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第二节 《温公家范》——治国之本在于齐家
司马光所生活的时代,正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中后期。在封建社会,我国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况下,男耕女织,世代相传,家庭不仅是一个生活单位,也是一个生产单位。家庭是国家和社会的基层组织单位,是微小的“细胞”。如果把国家比作一个有机体的话,那么,家庭便是这个有机体的细胞。家庭的状况和国家、社会的状况关系较密切。司马光作为一个封建的思想家、政治家,在《温公家范》一书中首先论述了“治家”和“治国”的关系,其中特别论述了“家庭教育”和“治国”的关系。
一、家庭教育的社会意义——齐家而天下定
司马光在《温公家范》卷之一的一开头,首先引用了《周易·家人》这一卦辞的一句话说:“利女贞。”《经彖下》解释这一卦辞说:“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意思是说,在家庭里,如果每个家庭成员都遵守自己的道德规范,家道就正了;而家道正,国也就安定了。三国时期的陆绩对此卦进一步解释说:“圣人教先从家始,家正则天下化之。”他认为,家庭教育搞好了,家道正,整个国家也就安定了。
司马光为进一步说明家庭教育和国家、社会的关系,又详细引述了《礼记·大学》篇里对于“家庭”“国家”“天下”这三者关系的论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那么,为什么说“欲治其国者”,必“先齐其家”呢?司马光又继续引述《礼记·大学》篇的论述说:“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这里是说,之所以说“治国必先齐其家”,是由于“齐家”的核心问题或基本措施就是教育家人,教育好家庭成员。能教育好家庭成员,便可以推而广之,影响和教育全国的人。事实上,连家里人都教育不好的人,是不会教育好其他人的。掌握权力的士大夫之所以能教化全国的人,首先是由于他们教育家人有方。
司马光对家庭教育重要社会意义的认识,继承了我国古代历来从“治国”“化乎天下”的高度来认识家庭教育重大意义的根本观点。家庭教育必须从国家和社会的要求出发,同时,家庭教育也必须为国家和社会的需要而服务。尽管在《礼记》里宣扬的这种观点有其鲜明的阶级性,完全是为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服务的,然而,正是由于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毫无例外地宣扬和坚持“治国必先齐家”的理论观点,把“治国”和“齐家”结合起来,用“政权”和“族权”来统治人民,用“法治”和“德治”来治理国家,才使得我国的封建社会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显然,这种理论观点为巩固封建统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这正说明“治国必先齐家”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一条规律,这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家庭教育的社会意义,也有着极为深刻的启示。
司马光能用这种理论作指导,阐述“齐家”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把“齐家”和家庭教育当作一个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政治问题对待,而不仅仅视为一家一户的私事,这一点是很可贵的。在这一点上,他比颜之推又前进了一步。
二、家庭教育的指导思想——治家莫如礼
司马光是一个具有封建统治阶级地位的政治家、思想家。他认为,由于五代时期的节镇割据和庆历年以后发生的数十次兵变,给人们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要清除这种纲纪败坏的现象,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必须有一条治国的原则,于是,他提出立政以“礼”的主张。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于是,他又主张“治国必先齐家”,认为只有“家齐”而后才能“国治”。因此,在“齐家”的问题上,他提出“治家莫如礼”的思想,主张“以礼法齐其家”。在司马光看来,家庭或治或乱,皆系于“礼”。他说:“礼之为物大矣,用之于身,则动静有法而百行备焉;用之于家,则内外有别而九族睦焉。”既然如此,那么家庭教育总的指导思想就是“礼”,如他所说:“教之以礼。”即主张以“礼”为规范来管理整个家庭和教育家人。
(一)对所有家庭成员的要求
司马光所说的“礼”,实际上指“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他要求所有家庭成员都要做到尊卑有等,长幼有伦,内外有别,亲疏有序,各安其分,各尽其责。他引用春秋后期思想家晏婴的话说:“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
这既是司马光所主张的家庭教育的出发点,也是家庭教育的归宿。在《温公家范》一书中,司马光根据这个总的要求,又具体地阐述了他对每个家庭成员的要求:“为父母者,慈严、养教并重;为子女者,孝而不失规劝;为兄者,富弟并友好待之;为弟者,恭敬而顺从;为夫者,相敬不悖礼;为妻者,谦顺且守节;为姑者,慈爱无别;为妇者,屈从不苟言。”
总的来看,司马光对于封建家庭的每个成员所提出的行为规范,同晏婴的思想是一致的,属于封建家庭的伦理道德范畴。但与晏婴不同的是,他对家庭中主要受教育的对象,又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二)对子孙的基本要求
司马光对子孙的要求,着重强调了两个方面。
1.孝而不失规劝
封建家庭教育对子孙的要求是“孝”。“孝”也是评价古人封建道德的重要标准。司马光对于子孙的首要要求是“孝”。
他引用《孝经》的话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认为子孙孝敬父祖是天经地义的事,是人们的首要行为规范。不孝,是人们的罪过。《孝经》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司马光借用孟子的话指出不孝的种种表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司马光认为,子孙孝敬父祖,首先应当做到“敬”。他引用孔子的话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只是能赡养父祖不为敬,重要的是尊敬父祖。敬父祖,具体应当体现在,唯父是从,“父母之命勿逆勿怠”“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忘父母教诲,“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声不绝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爱则存,致悫则箸,箸存不忘乎心”;对父祖应“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在精神上给父祖以安慰,“不辱其身,不羞其亲”;要在父母面前严于律己;等等。
司马光对于孝的这些具体要求,基本上还是儒家的道德要求,其目的是将子孙对父祖的服从推及到君臣关系上,推及到政治生活中,为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服务。但有一点,司马光对儒家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在认识上具有突破,那就是“孝而不失规劝”。
司马光是一个勇于进谏的身体力行者。在任侍讲知谏院职务时,他经常以“上书”“进谏”等形式,批评君臣过错,借《周易》《道德经》等经籍古训,揭示“治乱兴衰”之理,替君臣出谋划策。尤其是对王安石的新法,他无所避顾,廷争疏议,一直坚持了十余年。尽管由于直谏他屡屡受挫,但他一直坚持犯颜直谏,必达目的而后已。他把对社会生活行为的体验移植到家庭伦理中,主张子孙对父祖应当做到“孝而不失规劝”。
他说:“谏者为救过也,亲之命可从而不从,是悖戾也;不可从而从之,则陷亲于大恶。然而不谏,是路人。”意思是说,子女对父母的言行进行规劝,是为了补救父母的过失。父母之命是正确的,应当听从,如若不听从,那是不对的。但是,若父母言行是不正确的,不该听从,而子女却听从了,那就等于助长父母的过失,这种子女就像和父母是毫无关系的人,那也是不孝。
同时,司马光又提出子女规劝父母时应注意方式方法。他主张子女要看父母的情绪好坏,等到父母平心静气时,方可柔声规劝;假如父母不听子女的规劝,孝敬之意也不能有丝毫减弱,反而应更加强烈,等父母高兴的时候再次去规劝。
司马光主张子女可以规劝父母以及规劝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这是可取的。这种主张对于传统的“子孙受长上诃责,不论是非,但当俯首默受,毋得分理”的服从的愚孝来说,确实前进了一大步;这种主张的前提是,承认父母也会有“过”,不能不说这种主张是对于“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庸俗陈旧观念的一个突破。
然而,司马光又提出:“父母有过,谏而不逆。”如果规劝父母引起父母不高兴、反感,就要宁愿和父母同陷于过,也不能再次规劝。可见,司马光所主张的规劝父母是有原则的,受到了封建尊卑等级观念的限制,是在“服从”这个原则下进行规劝的。尽管如此,也应当充分肯定司马光这一主张的巨大进步意义。
2.要和睦相处
司马光强调家庭成员要和睦相处。为了说明和睦相处的必要性,司马光用通俗形象的比喻进行了阐述。他说:“夫人爪牙之利,不及虎豹,膂力之强,不及熊罴,奔走之疾,不及麇鹿,飞飏之高,不及燕雀,苟非群聚以御外患,则反为异类食矣。是故圣人教之以礼,使之知父子兄弟之亲。人知爱其父,则知爱其兄弟矣;爱其祖,则知爱其宗族矣。”
这是说动物具有超乎于人的种种能力,它们为了防止外部的侵扰,避免为其他动物所吞食,都要群聚相处,那么,我们人类更应懂得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因此,圣人主张以礼教化家庭成员,使人们懂得父子兄弟之间相亲相爱、和睦相处是十分必要的。
他举例说,吐谷浑的首领阿豺,有20个儿子,在临死之前,将所有儿子叫到病床边,要每个儿子手持一支箭。然后,让他的弟弟慕利延当众折一支箭,慕利延轻而易举地将那支箭折断了;又让慕利延同时折19支箭,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未能折断。儿子们目睹此情此景,不知父亲要做什么。阿豺语重心长地对儿子们说:“你们知道其中的道理吗?‘单者易折,众者难摧’。只有你们兄弟20人团结一心,我们的国家才能巩固。”说完就死去了。司马光借这个传说引申说:“作为游牧部族的首领,尚且懂得‘宗族相保以为强’的道理,更何况我们中原汉族人。”
司马光又指出,自古以来的圣贤之人,没有不知先亲其九族,而后才能亲及他人的道理的。只有和睦相处,团结一心,才有力量。假如有什么愚蠢之人,“弃其九族,远其兄弟,欲以专利其身”,只知考虑个人利益,这样肯定会把自己孤立起来。而“身既孤,人斯戕之矣,于利何有哉”?把自己孤立起来,就会受到外界的侵害,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
因此,司马光主张家庭成员要和睦相处。
三、家庭教育的四大基本原则
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一书中对家庭教育问题做了详细而深刻的论述。他的写作形式很有特点,与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不同,他是采用对家庭中主要教育者分别论述的方法,即祖父母教育子孙容易发生什么偏向,如何纠正,应当怎样教育;父母教育子女又容易发生什么偏向,如何纠正,应当怎样教育;等等。不过,归纳起来,可以清楚地看到,司马光在分别论述的过程中,仍提出了几个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家庭教育原则。
(一)及早施教,“慎在其始”
司马光充分肯定中国古代注重孩子早期教育的优良传统,认为抓紧早期教育对人一生的成长都是很有益的。
中国古人在孩子出生以前就注重实行胎教。他举例说,周朝文王之母太任,在怀周文王的时候,“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傲言,能以胎教”。虽然太任是“溲于豕牢,而生文王”,然而,就是由于太任注意实行胎教,“文王生而明圣,太任教之以一而识百”(《列女传·周母三室》)。这是说,注意实行胎教,生的孩子会聪明过人。因此,司马光说:“古有胎教,况于已生?”古人在孩子未出生时就注意胎教,那么,孩子出生后更应抓紧教育。
古人注重早期家庭教育,在孩子出生后尚未懂事的时候,就开始进行教育了。他举例说,周初周成王出生以后,“赤子而教”,即在襁褓中就对他进行教育。那时候,圣王的太子出生以后,就设有“三公”和“三少”专事太子的教育事宜。“三公”分别负有的责任是:“太保,保其身体;太傅,博其德义;太师,导之教训”;“三少”则是同太子居处出入在一起,按照“三公”的要求从事具体辅导的人(西汉贾谊《新书·保傅》)。
他又举例说,据《礼记·内则》记载,古时候,“子能食之,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就是说,幼儿出生后至能够自己饮食时,先教以使用右手;能讲话时,就要对男孩、女孩教之以不同的说话声调;男孩要系皮革制作的腰带,女孩要系丝制的腰带,以陶冶男孩、女孩不同的情操。他又说,一般的人家即或不能做到像古代君王的太子那样的早期教育,也应当做到“当及樱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颜氏家训》)。
司马光认为,中国古代“教妇初来,教子婴孩”的谚语,非常有道理。他认为,抓紧孩子的早期家庭教育,有利于养成良好的习惯。就像孔子所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只要基础打好了,“比及数岁,可省笞罚”(《颜氏家训》),长大以后,免得用体罚去纠正之前养成的不良习惯。
他认为,早期教育抓好了,甚至有利于人一生的成长和发展。他举例说,战国时期的孟轲之所以成为中国古代著名的儒家学者,就是得益于孟母对他实行的早期家庭教育。
在孟轲小时候,孟母为了给不懂事的孟轲选择一个有利于他成长的居住环境,曾不惜“三易其家”,这就是“孟母三迁”的故事。还有,孟轲小时候,有一天看到东邻家杀猪,他回家问母亲:“东邻杀猪干什么?”孟母随口说:“杀猪给你吃肉。”刚刚说出口,孟母又自觉后悔,责备自己说:“在孟轲还未出生时,我的言行举止就很注意约束自己,严格实行胎教,这都为的是使孟轲成长为一个有出息的孩子。可今天,在他不太懂事的时候,我竟然这样信口开河,我怎么能欺骗他呢?”为了挽回即将造成的言而无信的不良后果,贫穷的孟母真的买了猪肉给他吃。就因为孟轲受到了母亲严格的早期家庭教育,所以他长大后才能刻苦学习,终于成为大儒。
司马光指出,也有一些父母不懂得早期教育的重要意义,在孩子小时候往往采取放任不管、任其自由发展的态度。理由是孩子还小,不大懂事,管教早了没有用处,等长大了再管教也不迟。他认为这是一种十分有害的思想。
他说:“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前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孩子小时候不管不教,等长大了再管教,这就好比是种树,树还嫩时不修剪整枝,任其自然生长,很容易长得又歪又斜,等树长成合抱之木,再去修剪整枝时,能不费更大的气力吗?!这样做,又像是打开鸟笼把鸟放走,然后再去捉,好像是松开缰绳把马放跑,然后再去追,哪有当初就不开笼放鸟、不解绳放马更为省力呀!司马光对忽视早期教育的思想根源和造成的危害,进行了中肯而深刻的分析,很发人深省。
司马光主张及早施教,是继承了我国古代“慎始”的教育思想,他注重“人之初”的教育,是很有道理的。正如他所说:“古有胎教,况于已生?子始生未有知,固举以礼,况于已有知?故慎在其始,此其理也。”
(二)树立榜样,给予正面影响
针对儿童的心理特点,司马光认为,对儿童进行早期教育的重要手段是给儿童树立正面的榜样,用正面的形象去影响儿童。他主张使儿童“习其目端正”。意思是说,要让儿童经常看到正面的榜样。
司马光根据儿童模仿性强,而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比较差的年龄特点,提出展示在儿童面前的应当是正面的形象,“尝示以正物,以正教之”的观点。他告诫父母:“毋诳欺。”即千万不要欺骗孩子。在这个问题上,春秋末年的曾参是父母的典范。
据记载,有一天,曾参的妻子要上街,儿子哭着闹着也要跟着去。为了摆脱孩子的纠缠,妻子对孩子说:“你在家里等我,回来给你杀猪炖肉吃。”孩子信以为真,就放弃了跟母亲上街的要求。当妻子回来,只见曾参正磨刀霍霍要杀猪。妻子赶快阻拦说:“我是哄孩子随便说的,怎么你真的要杀猪?”曾子说:“小孩子的一言一行都是跟父母学的。我们对孩子言而无信,就是在教孩子撒谎。”为不给孩子造成言而无信的不良影响,曾参果真杀了猪,兑现了妻子对儿子的许诺。司马光借用这个故事提醒父母,在儿童面前言行举止要慎重,不能给儿童以不良的影响。
司马光还介绍了古代圣王对太子进行早期教育的情况。他说,过去的圣王在太子出生以后,为了不使其看到成人不良的行为举止,都是“选天下之端士,孝弟博闻有道术者,以卫翼之,使与太子居处出入”。于是,太子在出生以后,是“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在这种环境下,太子看到的都是正面的形象,听到的都是正确的言论,所行的也必定是正理、正道。由此,司马光谆谆告诫父母:“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地,不能不楚言也。”这是说,孩子和好人在一起生活,必定学好,就像是在齐国生长不可能不说齐语;与坏人生活在一起,不可能不学坏,就像是生长在楚国,不可能不说楚语一样。这表明,司马光特别重视用正面形象去影响儿童。
(三)不要娇惯溺爱,要爱而有教
司马光注意到,家庭教育是由父母亲自教育自己的孩子,这样很容易产生娇惯溺爱的现象。他说:“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曰:‘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陷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数。”这段话的意思是,由母亲亲自教育自己的孩子,不必担心不慈爱孩子,使人担心的是母亲只知道爱孩子,却不知道教育孩子。古人说过:一味溺爱肯定会宠坏孩子。只爱不教育,就会毁掉孩子,这不是别人的过错,完全是母亲的过错。像这种教训,从古到今屡见不鲜。
父母娇惯溺爱孩子,往往是任其为所欲为,毫不加管教,这样做危害极大。他指出:“若夫子之幼也,使之不知尊卑长幼之礼,遂致侮詈(骂)父母,殴击兄姊,父母不加诃禁,反笑而奖之,彼既未辨好恶,渭礼当然;及其既长,习已成性,乃怒而禁之,不可复制。于是,父疾其子,子怨其父,残忍悖逆,无所不至。此盖父母无深识远虑,不能防微杜渐,溺于小慈,养成其恶故也。”
这是说,在孩子小时候,不教育孩子懂得尊卑长幼的道理,而是一味地娇惯溺爱、迁就放任,甚至当孩子辱骂父母、殴打兄姐时,父母不但不加以制止,反而称赞、夸奖。这样做,就会使孩子误以非为是,以错误行为为理所当然的事。久而久之,就会习以为常,养成恶习,到那时候再愤怒地去纠正,已不可能奏效。于是,父母子女之间便互相抱怨,发生严重对抗,孩子就会为所欲为,越陷越深。这完全是由于家长缺乏远见卓识,只知娇惯溺爱,不懂得防微杜渐的道理,才造成的恶果。
春秋时代,卫国有一个大王叫石碏,他有一个儿子叫石厚,在朝为官,多行不义,石碏大义灭亲,为维护国家的利益和道义,亲自派人将石厚杀了。
他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曾进谏卫庄公说:“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选自《春秋左传·隐公三年》)
司马光引用石碏的这段话是说,“我以为父母爱子女,必须教之以正理正道,不能眼看着他走邪路”。有的人之所以骄奢淫逸,走上邪路,完全是父母过分溺爱的结果。司马光告诫父母们:“夫爱之当教之使成人。”是说父母若是真正地爱孩子,就应当设法把他们培养成品德高尚的人,不能只爱而不教育。
司马光举出许多有远见卓识、爱而知教、教之以方的父母的例子。
比如,孟轲的母亲对孟轲从小就爱而知教,严格要求、严格教育;汉朝丞相翟方进小时候家境贫寒,母亲为教子成才,随儿子到长安(今西安市),以织草鞋赚钱供儿子求学进取;唐朝赵武孟从小不好好读书,好游荡,每天都外出打猎,打来猎物就送给母亲。母亲看他不务正业,很是伤心,对他说:“你这样成天游荡,不去读书,你长大了我有什么指望呀!”并且从来不享用他打来的猎物。赵武孟深受刺激,后发愤读书,终于成才。唐朝大臣李景让,其母对他严格要求,在他做了大官、头发已经斑白时,在政务中若有小过,其母还会殴打他,在母亲的严格教育下,他一生为官“终日常兢兢业业”“简素寡欲,门无杂宾”,很受人尊敬。晋朝陶侃在做县太令时,凭借职权将官家鱼塘之鱼遣人送给母亲,以示孝敬,其母将鱼原封不动地退回,并写信狠狠批评了儿子化公为私。在母亲的教育下,陶侃一生为官清廉,备受称道。战国时期齐国大臣田稷子,为官期间收受部下贿赂2000两黄金,送给母亲,以示孝敬,母亲非常生气,责令他去皇帝那里认罪,请求处罚,田稷子遵照母亲的意旨去请罪。皇帝得知田母如此深明大义,不但没有处罚田稷子,还奖赏了教子有方的田母。
为了避免父母出现娇惯溺爱孩子的现象,司马光强调父母对待孩子的态度不要过分亲昵,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和孩子的接触中,要保持一定的分寸。他告诫父母:“心虽爱之,不形于外,常以严庄莅之,不以辞色悦之也。”
司马光非常赏识孔子教育儿子伯鱼的态度。他说,据《论语》记载,孔子有一个学生叫陈亢,怀疑孔子教育儿子要比教育学生特别一点。有一天,他问孔子的儿子伯鱼:“你听到过夫子对你有什么特殊的教育吗?”伯鱼说:“没有啊。有一次遇到父亲,问我学诗没有。我说没学。父亲对我说了不学诗的害处。又有一次父亲问我学礼没有。我说没学。父亲又说了不学礼的害处。除此以外,没有别的。”陈亢听伯鱼这么一说,很感慨地说:“我问了一个问题,得到了三个收获:一是知道要学诗,二是知道要学礼,三是还知道了圣人对儿子没有亲教,而是‘远其子也’。”
司马光对孔子的做法解释说:“远者,非疏远之谓也,谓其进见有时,接遇有礼,不朝夕嘻嘻亵狎也。”是说孔子“远其子”,并不是疏远儿子,而是在和孩子的接触中讲究尺度、分寸,有章法,而不是过分亲昵,没有界限。
司马光又引用颜之推的话说:“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这是说,过分严厉,孩子会不尊重父母;而过分亲昵,则容易使孩子行为放肆。因此,他主张父母对孩子应严明而慈祥,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娇惯溺爱。
(四)不要“遗之以利”,要“遗之以德”
家庭里的祖辈人给子孙遗留什么样的“遗产”,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这是两种不同的家庭教育观念,其教育后果也截然不同。司马光在《温公家范》卷之二中专门论述了这个问题。
人到老年,往往想得多的是子孙后代的事。司马光说:“为人父祖者,莫不思利其后世。然果能利之者,鲜矣。”是说做祖父母的人,都想为子孙后代谋利益,为的是让子孙后代生活得更好。然而,真的对子孙有益处的,却是极少。
为什么这样说呢?司马光说,做祖父母的尽一切努力为子孙积攒财产,“田畴连阡陌,邸肆跨坊曲,粟麦盈囷仓,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施施然,自以为子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这是说,给子孙积攒大量土地、房产、粮食、金银财宝,总嫌不多,企图使子孙后代总也吃不完、花不尽。然而,这些做祖父母的人却不知道“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如果不去兢兢业业地治家教子,结果会怎么样呢?往往是几十年辛辛苦苦、省吃俭用、好不容易积攒的财产,“而子孙于时岁之间,奢靡游荡以散之”,时间不长就被子孙后代挥霍殆尽。
子孙后代不仅不念其祖父母之好,反而讥笑祖父母太傻,不知道自己享受;也有的子孙继承了祖父母的大批财产后,还不满足,却埋怨祖父母吝啬,“无恩于我”,从而虐待祖父母。
在祖父母健在,尚得不到财产时,有的子孙就偷窃家中财产,以满足私欲;不能偷窃的,就擅自去借债挥霍,等到祖父母死后得到财产再去偿还债务。也有的为了早一点得到遗产,就怕祖父母长生不老。更有甚者,迫不及待地要继承遗产,祖父母生病,不给治疗;极个别的还有在药里埋了毒的,毒害祖父母致死。“所以利后世者,适足以长子孙之恶,而为身祸也。”这是说,像这样只知为子孙后代积攒财产而不知教育子孙的祖父母,积攒的财产越多,就越助长了子孙后代变坏,而且自己也深受其害。
司马光举例说,有一位士大夫,其祖先是“国朝名臣”“家甚富”。然而,这位士大夫却特别吝啬,“斗升之粟,尺寸之帛,必身自出纳,锁而封之”。白天把钥匙带在身上,晚上则压在枕头下边,钥匙从不撒手。后来,这位老人得了重病,不省人事,趁此机会,他的子孙把钥匙偷了出来,“开藏室,发箧笥,取其财”。
当老人苏醒以后,心里首先惦记的是那保管家财的钥匙,伸手一摸,看钥匙不见了,一急之下便死去了。他的子孙们此时没有一个人痛哭,却纷纷争抢家财,连没有出嫁的姑娘也吵吵闹闹,“以争嫁资”,闹得乡亲邻里无不耻笑。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盖由子孙自幼及长,惟知有利,不知有义故也”。
司马光说:“夫生生之资,固人所不能无。然勿求多余。”对子孙不加教育,“虽积金满堂”,也不会对子孙有什么好处。一心一意“多藏以遗子孙”,是很愚蠢的。
司马光说,同上述的祖父母相反,圣贤之人从来不是“遗子孙以利”,而是“昔者圣人遗子孙以德以礼,贤人遗子孙以廉以俭”。是留给子孙以德、礼、廉、俭等好的风尚、品德。
当初,舜从平民百姓成为一国之帝王,“子孙保之,享国百世而不绝”,都是由于他留给子孙以传统美德。周朝自文王至武王“能子孙承统八百余年”,一直兴盛不衰,完全是由于历代帝王都“积德累功”“言丰德泽,明礼法,以遗后世”。因此,司马光主张为人祖者,应当遗子孙以“义”,而不要遗子孙以“利”。
司马光还介绍了许多贤明的为人祖者,以供后人效法。
春秋时期,楚国宰相孙叔敖临死之前对儿子说:“皇帝要分封良田给我,我没有收。我死后,皇帝还会分封给你良田,你也不要收。”孙叔敖死后,皇帝果然要“以美地封其子”,其子遵父嘱,婉言谢绝,历来被传为佳话。
汉朝皇太子的老师疏广,年老退休回家,皇帝赐给他黄金20斤,太子又送他黄金50斤。回家后,疏广每天都摆宴席,宴请乡亲、邻里、朋友、故旧,花去许多钱财。子孙希望能得到一些财产,就托一老人劝说疏广给子孙留下一些,置些产业。疏广说:“我不是不想着子孙。我是说,我家现有的田产,只要子孙能勤劳经营,就足以满足他们的衣食住行之需,能维持一般人家的生活水平。如果再给子孙多留遗产,使之不劳而获,实际上是在教子孙们懒惰。常言说:‘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我死后,愿意给子孙留下美德,不愿留大批财产而助长他们的过错。”疏广很有远见。
南唐时德胜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周本,从来都是“好施乐助”。有人劝他说:“你年事已高,应当多少留点遗产给子孙呀。”周本说:“我穿着草鞋跟随武王打天下,现位居将相,这是谁留给我的?”他是希望子孙学习他的奋斗精神。
南唐时涿郡太守杨震,为政清廉,生活简朴,教子有方,子孙生活也朴素,同老百姓一样。朋友劝其为子孙置办些产业,杨震不肯。他说:“使后世子孙成为清白吏子孙,把清白家风留给子孙,这比什么遗产都丰厚!”其见解非常深刻。
宋仁宗时的宰相张文节,做宰相期间,生活朴素,“所居堂室,不蔽风雨,服用饮膳,与始为河阳书记(做小官)时无异”。有的亲戚对他说:“你身为一国之宰相,俸禄很多,可你却如此俭朴。在外人看来,你这样做并不是什么清俭之美德,而认为你是装穷。”张文节却不以为然。他说:“我今日为宰相,不能说俸禄不多,也不是不够享用。常言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的俸禄不可能永远这么多,一旦我的俸禄减少了,一家人已经习惯于豪华奢侈的生活,很难一下子适应较清贫的生活,那时家人会在精神上经受更大的磨难。现在我让全家人过俭朴的生活,将来我过世以后,他们会生活得很好。”人们都称赞张文节深谋远虑,有远见卓识。
司马光高度评价上述为人祖者说,“此皆以德业遗子孙者也”,值得后人效法。
司马光不仅从道理上论述了遗子孙以德、以义的重要意义,并大力提倡这种美德,而且身先士卒,以俭朴的美德教导自己的子弟。他曾专门为其子司马康撰写了《训俭示康》这一有名的家训。在家训中,他以司马家族世以清白相承的家风、他自己俭朴的生活态度和古代圣人以俭为美的道德观念教育儿子,希望儿子司马康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俭朴之美德,告诫司马康“以俭立名,以侈自败”的道理,而且要求司马康将俭朴家风世代传承下去。他对其子说:“你不但自身应当俭朴,而且还应当教训你的子孙,使他们继承我家先辈俭朴的家风。”
四、对司马光家庭教育思想的评价
司马光并不是一位教育家。他之所以如此重视家庭教育问题,是因为他充分认识到家庭和国家、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他的这种认识是相当深刻的,足见司马光具有敏锐、深邃的政治眼光,不愧为一位伟大的政治家。
从司马光对家庭教育诸问题的见解和论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教育思想未超出儒家思想的范畴。他一方面继承了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另一方面也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家庭教育理论的优良传统,尤其受颜之推家庭教育思想的影响。然而,司马光的家庭教育理论,比颜之推的家庭教育理论更为深刻,从某种意义上说,又进一步发展了中国传统的家庭教育理论,比如“慎在其始”的思想,“习其目端正”的主张,“遗子孙以德”的见解,等等。而且,司马光对这些家庭教育理论问题的论述,摆事实、讲道理,论述深刻、说明透彻。特别引人注意的是,他列举了中国古代许多教子有方的典型事例,使读者学有榜样,给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另外,《温公家范》的写作体裁也有独到之处,司马光根据家庭长者的地位和与子孙的关系不同,分别论述了祖、父、母在教导子孙时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并且针对每位长者的特定位置、身份加以具体指导,这很符合一般家长的实际需要。这种指导家庭教育的方法是很有益于家长教育子孙的实践的,对于今人编写家庭教育教材也是很有启示的。
本节引用文献:
[1]司马光:《温公家范》。
[2]刘向:《列女传·周母三室》。
[3]颜之推:《颜氏家训》。
[4]左丘明:《左氏春秋》。
第四章
袁采的家庭教育思想
节 袁采与《袁氏世范》
在中国古代众多的家训中,仅次于《颜氏家训》的是袁采的《袁氏世范》,被后人称为“《颜氏家训》之亚”。
袁采,字君载,衢州(今属浙江)人。南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以会试第三登进士第,曾为乐清、政和县令,以廉明刚直著称。官至监登闻鼓院。著有《乐清志》《政和杂志》《县令小录》等,今皆不传。
袁采自小受儒家之道影响,以儒家的“修”“齐”“治”“平”等信条来砥砺自己,颇有长进,才德并佳,时人称其为“德足而行成,学博而文富”。
步入仕途后,袁采颇能以儒家之道理政;而且,为官一任,他很重视教化一方,时人赞之“爱人之政,‘武城弦歌’不是过矣”。
在他任乐清县县令时,感“昔子思论中庸之道,其始也,夫妇之愚皆可与知,夫妇之不肖皆可能行”。于是,想撰写一书以“厚人伦、美习俗”。
袁采认为,当时老师、宿儒们的语录,议论过于精细,即使是专门的学者,如果“所造未至”,就是勤诵深思,也理解不了;中人以下,就更不必说了。小说之类虽较浅近,但对以正名定分为主要内容的礼教来说,却没有多大的裨益。有人撰写了家训,以戒示子孙,但也存在着内容不甚全面详细和流传不广的弊病。作者正是为了弥补这些方面的欠缺,才决定撰写此书的。
袁采撰写此书,希望达到以下目的:一是让“中人以下”的人也能读懂;二是要有益于名教;三是内容详尽,大众都能从中汲取养料,不只是教袁氏一门子弟。
《袁氏世范》初名《俗训》,著于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作者昔日的太学同舍生、刚刚上任的隆兴府通判刘镇为此书作序。他通读此书,发现此书义理精微,“敦厚而委曲,习而行之,诚可以为孝悌,为忠恕,为善良而有士君子之行矣”。认为此书不仅“可以施乐之清”,而且“达之四海可也”;不仅“可以行之一时”,而且“垂诸后世可也”。于是,建议将此书改为“世范”,即《袁氏世范》。
但刘镇也只是说:“而欲目是书曰《世范》,可乎?”似乎是“建议”,当时并没有改定。旧本在刘序之末,有袁采一跋,在介绍更改书名的情况时,这样说:“同年郑公景元,贻书谓余曰:‘昔温国公(指司马光)尝有意于是,只以《家范》名其书,不曰‘世’也。若欲为‘一世之范模’,则有箕子之书在。今恐名之者,未必人不以为谄,而受之者或以为僭,宜从其旧目。’此真确论,正契余心,敢不敬从。且刊其言于左,使见之者知其不为府判刘公之云云而私变其说也。采谨书。”
由此可见,作者初并没有用《世范》这一书名。在刘镇提出之后,他也谦虚地没有接受。宁宗绍熙(1190年)时,此书付刊,作者虽认为刘镇所命《世范》一名“似过其实”,但“三请易之不听”,也不好,“遂强从其所云”。早印版,用的正是《世范》这一名称。
《袁氏世范》一经写成,就获得了人们很高的评价,并很快广为流传开来。成编后尚未刊行,“假而录制者颇多”。由于抄袭的人太多,作者“不能遍应”,这才锓木(刻板)付梓,以广为流传。
袁氏子孙更视之为“吾家故物”,大力宣扬。如明朝的袁表,说它“皆吾人日用常行之道,实万世之范也”。袁褧也说:“书中皆修齐切要之语,诚余家所当世范也。”清朝的袁延梼则说:“其言约而赅,淡而旨,殆昌黎所谓其为道易明而其为教易行者耶?”
清代学者杨复吉说它各项内容,“大要明白切要,使览者易知易从。俗训云乎哉?即以达之四海,垂之后世,无不可已。”“微特袁氏所当世宝,抑亦举世有心人亟奉为典型者也”。《袁氏世范》一书影响之广,以致人们一直视之为“《颜氏家训》之亚”。
此书意在训俗,是为着不识字或少识字的大众所写,因此作者力求明白切要,使读者易懂易行。正因为语言通俗易懂,旧时家塾也往往将其用作训蒙之书,这就更扩大了它的流传度。旧时在农村流传极广的通书,如《新编群书类要事林广记》之类,也曾节取其内容编入。至于各种丛书本,更是历代不乏,如明代陶宗仪所辑的《说郛》、明朝沈节甫所辑的《由醇录》、陈继儒所辑的《宝颜堂秘籍》、钟人杰和张遂辰合辑的《唐宋丛书》,以及清代的《四库全书》《知不足斋丛书》《西京清麓丛书》《津河广仁堂所刻书》《青照堂丛书》等,都收录有此书。其影响之大,流传之广,确乎可与《颜氏家训》相伯仲。
《袁氏世范》共分上、中、下三篇,即“睦亲”“处己”“治家”。每一篇内又分数十则,内容非常丰富。该书内容多涉及读书、修身、敬业、重贤、尊老爱幼,治家理财、人伦之道、处世之道等多方面,反复详尽。可以说事无大小,无不一一解析告诫,娓娓道来,如话家常。其目的是营造一种和睦安宁的家庭氛围和社会氛围。
其实,能做到这一点天下就承平无事了。因此,《袁氏世范》全书虽不大谈为政治国之道,只就“睦亲”“处己”“治家”三门而论,却对为政治国有很大的作用。
全书虽然以儒家之道为依据,却也思想开明,富于哲理。
袁采认为,人性是影响一切的重要因素。无论修身、齐家还是处事,必须首先看到每个人的个性,要承认人的个性差异,并尊重这种客观存在,“性不可以强合”,人性有缓急、刚柔、轻重、收放、动静、大小之分,若必欲强合必导致纷争和不和睦,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是这个道理。即使是亲的父子兄弟之间,若做父兄的不通情悟理,而要求子弟“惟己是听”,也会产生不和之情,甚至终身失欢。
同样,做子女的见到父母有了错误,要耐心给予改正的时间,才不失尊重长辈的美德。这些见解出自一个生活在封建礼教社会而又身为朝廷命官的人,不能不说是思想之开明了。在“恶事可戒而不可为”这一节里,他说:见人做不好的事而不成,这是“天之所爱”,终无后患,更不用怨天尤人;见人做不好的事而称意,不用羡慕,那是“天之所弃”,待其积恶深厚才重重处罚,不在其身就在其子孙。这些见解都颇富哲理,意味深长。
《袁氏世范》也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识,即对某一问题不停留在已有的成见,而善于用发展的眼光去分析和看待。他在“子弟当谨交游”一节里,批评世人唯恐子女年幼,血气未定而在外面沾染恶习,就禁止出门,断绝交游,结果反而将子女变成了愚昧无知、不近人情的人。
袁氏认为,年轻人“情窦初开,如火燎原,不可扑灭”,即使关在家中,也会因为无所用心而密为不轨之事,因而作为家长应因势利导,让其选择时间外出,有条件地交游,增长见闻,自然也就能识破善恶黑白。纵然稍染恶习,也不至于愚昧而不近人情,全为小人操纵。这对今天的家庭教育也很有借鉴意义。
在另一节里他又谈道,“人生世间,自有知识以来,即有忧患不如意事”,即使大富贵之人,天下之仰羡以为神仙,而其不如意处各自有之,与贫贱人无异。只是其所忧虑之事异耳;而且,“人无足心满意者,能达此理而顺受之,则可少安”。这些内容不仅在当时,就是在今天也可以将其作为人们立身处世的信条。
《袁氏世范》内容实际,近于人情,前人说读《袁氏世范》如同事在眼前,不觉得半点说教,堪称“其为道易明,而其为教易行者也”。如“父母不可妄憎爱”里讲:人之有子,多在儿时爱得忘其丑恶,任其所求,任其所为,无故叫喊,不知禁止,而归罪于保姆;欺侮别的孩子,不知警告,也归罪于他人。日积月累,养成恶习。孩子长大,父母的爱有所淡薄,一遇孩子做错事或不合己意,便愤怒不止,在亲朋面前历数其错,并加罪名为“大不孝”,弄得孩子灰心丧气。父母须知“教子当在幼时”,幼而分辨是非,长则无作恶之患;幼而遵守礼节规矩,长则无悖慢之心。孩子大了,违背己意,也不可深憎之。“大抵所爱之子孙未必孝,有的早亡。而晚年之依托及身后葬、祭,多是所憎之子孙。世上常有此事,请以他人之已验之事观之”。
诸如此类的事都好像发生在自己身边,所以读起来往往有袁氏不愧为“留心风化之士”的感叹。
全书文字通俗,语言文白相间,稍有文化的人都能读懂此书。文风朴实无华,然一字一药,堪称金玉良言,足以警醒世道人心。《传世名著百部》收录此书,其目的是让广大读者通过阅读此书,取其精华,特别是取其对我们这个时代和社会有用的东西,身体力行,必定能营造出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氛围,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和进步。
《袁氏世范》所训诫的对象是整个袁氏家族的人,不完全是针对未成年人和教育未成年人所写的。但它在中国家庭教育思想发展史上,也应当有一席之地。
第二节 “《颜氏家训》之亚”——《袁氏世范》
一、家庭教育的五大原则
《袁氏世范》所训诫的对象,有未成年人,也有成年人。其中,也有专门对已经做了父母的家庭成员进行的训诫,即告诫他们如何做父母,如何教育子女。
(一)父母不可妄憎爱
父母正确地爱子女,是教育好子女的前提,然而,父母往往不懂得如何正确地爱自己的子女。这里的“妄”字,就是胡乱的意思,“妄憎爱”,即胡乱疼爱,胡乱憎恶,随意性太大,爱憎都没有章法。
袁采首先指出,父母对子女的态度容易发生的种偏向是“曲爱”。“曲”,即弯曲,与直相对,引申为不公正、不合理。“曲爱”可以说是不公正、不正确、过分的爱,就是指娇惯溺爱。他说:“人之有子,多于婴啼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姆。凌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
这意思是说,在孩子小时候,由于父母太爱自己的孩子,往往对孩子的缺点视而不见,放任自流,有求必应,百依百顺,任其为所欲为,从不加管教。孩子吵吵闹闹,父母不加禁止,而是怪罪保姆。孩子欺负别人,也不管教自己的孩子,反而把责任推给别人,说是别人的不对。若是有人指出,父母不能这样纵容、放任孩子,父母则说:“孩子还小,不懂事,不能管得过严。”在父母这种思想的娇纵、庇护之下,久而久之,孩子就会养成许多坏毛病,这完全是由于父母娇惯溺爱的过错所造成的后果。
紧接着,袁采又指出,父母对子女态度容易发生的第二种偏向,与种态度恰恰相反,那就是“妄憎”,也就是过分地憎恶。他说:“及其年齿渐长,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摭其小疵,以为大恶。如遇亲故,妆饰巧辞,历历陈数,断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实无他罪,此父母妄憎之过也。”
这意思是说,随着子女年龄一天天增长,父母对子女的爱心也日渐淡薄。子女的言行稍有过失,父母就大发雷霆,抓住一点小的毛病就大做文章,吹毛求疵,任意夸大。如有亲戚朋友到家里来做客,则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添油加醋,把子女说得一无是处,数落个没完没了,硬说子女是大逆不道。其实,子女并不像父母所说的有那么多、那么大的过错,完全是父母对子女过于苛刻所致。
我们说,父母对子女爱和严都是应该的。但是,正如袁采所指出的那样,父母的爱和严往往失之过分。小时候,父母往往过分地爱;长大了,又往往过分地苛刻。这种“曲爱”和“妄憎”的现象,在许多父母身上都存在。这都是不正确的态度。
袁采告诫父母:“子幼必严以待,子壮无薄其爱。”就是说,子女小时候,父母要予以关爱,但不要娇惯溺爱,要严格要求;子女长大了,要严格要求,但也不要完全丧失爱心,过于苛刻。应该避免两种不正确的态度。袁采主张父母对子女爱和严都要一以贯之,不能前后矛盾,更不能走向两个。
(二)教子当在幼
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应当及早实施,若不及早实施,则很难避免子女走上邪路。袁采说:“人有数子,饮食衣服之爱,不可不均一;长幼尊卑之分,不可不严谨;贤否是非之迹,不可不分别。幼而示之均一,则长无争财之患;幼而教之以严谨,则长无悖慢之患;幼而教之以是非分别,则长无为恶之患。”
这意思是说,如果家里有几个孩子,父母在饮食、穿衣方面的关爱,不能偏心,应一视同仁;家庭里的尊卑长幼之礼,不能不教孩子严格遵守执行;是非善恶的行为,不能不教孩子分辨。
孩子小时候,父母能一视同仁,不偏憎偏爱,孩子长大了就不会发生争夺家产的现象;孩子小时候,父母及早教他们懂得尊卑长幼之礼,长大了就不会发生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孩子小时候,能及早教他们分辨是非善恶,长大了,就不必担心他们去做恶事。袁采这是在告诫父母,早期教育是人生中的基础教育。基础打好了,长大以后就会避免孩子走上邪路。
袁采联想到当时中国家庭教育的实际情况,不免有些担忧。他说:“今人之于子,喜者爱其厚,而恶者其爱薄,初不均平,何以保他日无争?少或犯长,而长或陵少,初不训责,何以保其他日不悖?贤者或见(被)恶,而不肖者或见爱,初不允当,何以保其他日不为恶?”
他是说,现在父母对待孩子,喜欢的就过分地关爱,而厌恶的就爱不起来,小时候偏爱偏憎,不能一视同仁,怎么保证他们日后不发生矛盾?孩子们小的时候,或是小的对大的没有礼貌,或是大的欺负小的,父母看到了也不加管教,怎么能保证他们长大了不做违背伦理道德的事?品行好的孩子,父母厌恶,而品行不好的孩子,父母却很喜欢,孩子小时候,父母没有正确的评价和态度,是非不分,黑白颠倒,怎么能保证孩子日后不做恶事?
袁采在这里反反复复论证的是,父母要懂得抓好早期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中国有句古语:“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孩子小时候的教育,即或是有很小的偏颇,长大之后,也很有可能在行为上发生严重的问题。家长一定要特别重视孩子的早期家庭教育,并且要特别慎重。
(三)父母和子女要相互理解
袁采指出了家庭中的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在同胞兄弟姐妹中,年龄大的常常被父母讨厌,而年龄较小的则往往被父母所疼爱。这是什么道理呢?他说,自己曾经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大概是这种原因:孩子在一两岁的时候,天真活泼,聪明伶俐,自然招人喜爱。就连别人都很喜爱,更何况父母,哪能不喜欢呢!到了三四岁,以至五六岁的时候,孩子往往变得任性,好吵吵嚷嚷的,有时候还损坏东西,胆大妄为,经常捅娄子、闯祸,这一切都让人讨厌。而且孩子还很固执,不听从管教。所以,父母非常厌恶,甚至憎恨。
就在大孩子让父母讨厌的时候,正是小弟弟、小妹妹招人喜欢的时候,父母自然便将爱的重心转移到了小弟弟、小妹妹身上,而且是特别地爱。因此,父母的憎爱之心,就分别反映在对不同年龄孩子的态度上。当小的孩子长到让人讨厌的年龄,父母不再生育了,再也没有使人疼爱的小孩子了,父母的爱心无处转移,于是,便始终爱那小的孩子。一般的规律,就是这样。
袁采在描述了上述情形以后,首先对做儿女的说:“为人子者,当知父母爱之所在,长者宜少让,幼者宜自抑。”是说做儿女的应当理解父母爱心的置放点,年龄大的子女对小弟弟、小妹妹要谦让一点,年龄小的弟弟妹妹,要注意克制自己的行为,不要过于放任。
尔后,袁采又对做父母的说:“为父母者,又须觉悟,稍稍回转。不可任意而行,使长者怀怨,幼者纵欲,以致破家可也。”是说父母要反省自己,认识偏爱偏憎的危害,注意纠正偏向,调整对孩子的态度。不要一意孤行,免得让大孩子怨恨,让小孩子放纵自己,把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弄得四分五裂。
父母对子女的态度,直接影响着教育子女的效果。被偏爱的孩子,会由于家长的纵容变得言行放纵;被偏憎的孩子,往往会由于父母的厌恶而怀恨父母,从感情上不乐于接受父母的教导。
要解决这个问题,父母和子女双方要共同努力,子女首先要理解父母,不要怨恨父母;父母也要反省自身,尽量做到对子女态度一致、一视同仁,不要由着父母的性子行事。在这里,袁采希望父母子女之间要相互理解。他的这种主张很有点民主、平等的意味。
(四)要尊重子弟的个性
古人说:“家和万事兴。”中国人向来十分重视家庭的和睦团结,把家庭是否和睦团结,视为关系到家族兴衰的大事。袁采说:“人之至亲,莫过于父子兄弟。”而在家庭里,父子兄弟出现不和睦,往往不是由于父母对子女要求太高,责备过切,就是由于兄弟之间争夺财产,各不相让。
袁采指出,人的脾气禀性天生是不同的。他说:“盖人之性,或宽缓,或褊急;或刚暴,或柔懦;或严重,或轻薄,或持检,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拏;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所禀自是不同。”意思是说,人的禀性,有的性子急,有的性子慢;有的刚强,有的软弱;有的喜欢清静,有的喜欢热闹;有的见识少,有的见识多。总之,人的天生禀性是千差万别的,做父兄的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如果做父兄的认识不到这一点,做父母的非要强制子女合乎自己的禀性,做兄长的非要弟弟妹妹符合自己的禀性;但做子女的、做弟弟妹妹的,不见得与父兄的禀性相吻合,他们的所作所为更不见得合乎父兄的要求和希望。这往往是造成家庭不和睦的根源。
况且,遇到一件具体的事,有的认为是对的,有的认为是错的;有的以为应当先做,有的认为应当后做;有的主张要急办,有的认为可以缓行,这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如果大家都各持己见,都希望对方服从自己的意见,必定会引起争论。一次争论,未分出胜负,一而再,再而三,甚至争论十多次,争来争去,争论不休,于是,父子兄弟之间的隔阂便由此而生,弄不好会造成终生不和。
袁采说,假如做父兄的能明白这个道理,“为父兄者通情于子弟,而不责子弟之同于己。为子弟者仰承于父兄,而不望父兄惟己之听。则处事之际,必相和谐,无乖争之患”。即做父兄的理解子弟,尊重子弟的个性,不强制子弟服从自己;做子弟的尊重父兄,不奢望父兄全听从自己的意见。这样处理问题,相互之间的关系必定会和谐,就不会发生违背情理的争吵了。
袁采还指出,自古以来,人们的道德水平有高有低。一个家庭的人也是如此,有的人品行不大好,可又是不可能很快改正的。怎么办?人们应持宽怀容忍的态度,不要操之过急。
袁采承认每个人都有独特的禀性,这是一种唯物的观点。特别是在封建家长制、“三纲五常”伦理道德盛行的时代,他主张父子、兄弟之间要互相理解,相互尊重,对人采取宽怀容忍的态度,不主张父母、兄长强制儿女、弟妹服从自己的意志,这种思想具有进步意义。
有这样一个成语:“通情达理”,是说“情通”,“理”才能“达”。孟子说:“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章句下》)尊重别人,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能够沟通、理解和相互尊重,是顺利进行教育和取得理想教育效果的重要前提。
(五)要以身作则
古代中国家庭的规模很大,兄弟们长大了,成家了,也不会分家单过。在一个大家庭中生活,长辈的以身作则,就显得更为重要。袁采说,人们对于自己的孩子,个个都喜爱,这是人之常情。而在兄弟之间,则往往发生矛盾,出现不和睦的现象。孩子们受父辈的影响,也往往对叔叔、伯伯不尊重。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
袁采谆谆告诫做了父亲的人说,你们兄弟,都是你们父亲的儿子;自己的儿子们,也是同胞兄弟。你们做父亲的一辈人不和睦,将来你们的儿子辈人,就会效法你们,也会像你们这样不和睦。你们这些父辈人做得不好,能管得了儿子辈的人吗?儿子辈如果不尊重叔叔伯伯,也会不孝敬自己的父亲,这完全是家庭生活环境浸染积习的结果。
因此,袁采指出:“故欲吾之诸子和同,须以吾之处兄弟者示之。欲吾子之孝于己,须以其善事伯叔父者先之。”这是说,要想使自己的儿子辈的人将来能和睦相处,父辈人兄弟之间首先要和睦相处,给他们做出好的榜样。要想使自己的儿子孝敬自己,那么,要首先使自己的儿子尊重他们的伯父、叔父。这正是孔子所说的那样:“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篇》)也正是孔子所说的那样:“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篇》)
袁采列举兄弟和睦的例子,论述父兄以身作则在教育子弟中的重要作用,很具有说服力。袁采的观点很明确:父兄以身作则,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同时,也只有父兄能够以身作则,才具有教育子弟的资格和主动权,才能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二、家庭教育的内容——“睦亲”“处己”“治家”
袁采的《袁氏世范》中所列举的家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睦亲”,二是“处己”,三是“治家”。(详见第76页附:《袁氏世范》目录)
所谓“睦亲”,说的是家庭和睦;所谓“处己”,说的是个人道德修养;所谓“治家”,说的是治理家庭的章法。
从总体上看,袁采所列举的家庭教育内容非常广泛,也十分丰富,所主张的家庭教育内容,主要是在思想道德教育范畴。
(一)人不可不孝敬父母
《袁氏世范》首先告诫子弟,一定要孝敬父母。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从小到大都得益于父母真诚的爱抚、无微不至的关怀和舍身忘我的保护。袁采说:“人当婴孺之时,爱恋父母至切。父母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无所不至。”之所以如此,“盖由气血初分,相去未远,而婴孺之声音笑貌,自能取爱于人”;另外,“方其子初脱胎卵之际,乳饮哺啄,必极其爱,有伤其子则护之,不顾其身”。
孩子小时候非常爱恋父母,父母也关爱孩子,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原因是,孩子刚刚脱离母体,气血相连,孩子天真活泼,讨人喜欢;孩子刚刚生下来,不能独立生存,一切都要依靠父母提供,父母不顾一切地保护孩子的安全。不仅人是如此,就连飞禽走兽、微小的生物亦是这样。
飞禽走兽长大之后,能够独立生存,“则母子不相认识”,那是因为它们是动物,不具备人的情感。而作为人,由于是高等动物,绝不能像低等动物那样。做儿女的,时时刻刻都要想到,“父母于其子幼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那种爱抚子女之情是难以用语言表达的。袁采告诫子女们,父母对子女“尽其慈”,子女理应对父母“尽其孝”,即或是“终身承欢尽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育之恩”。
那么,假如有人不孝敬父母怎么办?袁采说:“凡人之不能尽孝道者,请观人之抚育婴孺,其情爱如何,终当自悟。”他是说,让那些不孝敬父母的人,去亲眼看一看年轻父母是怎样抚育、关怀、体贴、照料自己的孩子的,他们就会从中领悟到,为什么要提倡儿女应当孝敬父母的道理。
袁采还用天地养育万物来比喻父母养育子女。他说,人们为了感激天地养育万物之恩,“有对虚空焚香跪拜,或召羽流斋醮上帝”,不管采取什么形式祭祀供奉,多只能报答“万分之一”的养育之恩。以此推理,对自己父母的养育之恩,无论怎样孝敬都不为过。
(二)人贵忠、信、笃、敬
袁采告诫子弟,对人能做到忠、信、笃、敬,就可以取得乡亲邻里的敬重。他说:“言忠信,行笃敬,乃圣人教人取重于乡曲之术。”
何谓“忠”“信”“笃”“敬”呢?袁采分别做了详细的解释:
“忠”——“盖财物交加,不损人而利己;患难之际,不妨人而利己,所谓忠也。”即在面对物质的利害关头,不见利忘义,不为自己占便宜而损害别人的利益;在遇到危难时,不以邻为壑,不为保全自己而嫁祸于人,这就是“忠”。
“信”——“不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所谓信也。”即交往要做到言而有信,答应了的事就要兑现;与人约会,要守时守信,不能失约,这就是“信”。
“笃”——“处事近厚,处心诚实,所谓笃也。”即与人交际,要亲近厚道,实实在在,不虚情假意,这就是“笃”。
“敬”——“礼貌卑下,言辞谦恭,所谓敬也。”即与人交际,要谦虚谨慎,尊重别人,这就是“敬”。
袁采指出,能做到忠、信、笃、敬四个方面,就会处处受到尊重。在这四者之中,他认为“笃”重要,也难做到。因为“笃”是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这是尚的道德修养。
说到忠、信、笃、敬四种修养,袁采指出,要首先自己做到、做好,然后再去要求别人,绝不能“在己者未尽而以责人”。就是说,自己尚未做到、做好,却用这种道德标准去要求别人,那是不行的。他说,当今能自觉地用忠、信、笃、敬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的人,相当稀少;而用这种标准要求别人的人,却大有人在。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
袁采告诫子弟,正确的态度应当是:“虽然在我者既尽,在人者亦不必深责。”就是说,即或是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也不要过多地责怪别人。责备别人过多,会引起别人的反感,这也不是宽容豁达的人的所作所为。他的意思很明显,是要子弟以自己的行为感化别人。
(三)人不可怀慢、伪、妒、疑之心
袁采告诫子弟,在为人处世过程中,对别人常怀有傲慢之心、虚伪之心、嫉妒之心、猜疑之心的,都是自作自受,让人鄙视的人,凡是品德高尚的“盛德君子”,都不会做这种事的。
袁采对慢心、伪心、妒心、疑心的具体表现及其后果,分别进行了剖析:
“慢心者,自不如人,而好轻薄人。见敌己以下之人,及有求于我者,面前既不加礼,背后又窃讥笑。若能回省其身,则愧汗浃背矣。”这是说,怀有慢心的人,自以为比别人强,看不起别人。见到不如自己的人,或有事求诸自己的人,当面不尊敬人家,背后又讥笑挖苦人。其实,冷静思考一下,会惭愧得汗流浃背,无地自容。
“伪心者,言语委曲,若甚相厚,而中心乃大不然。一时间,人所信慕,用之再三,则足迹露见,为人所唾弃矣。”这是说,怀有虚伪之心的人,说话婉转,表面上好像对别人有多么好似的,其实,心里并不是真的对人好。交往时间短,别人还可能信任仰慕你,打交道多了,真相就会败露无遗,从而被人唾弃。
“妒心者,常欲我之高出于人,故闻有称道人之美者,则不以为然。闻人有不如己者,则欣然笑快。此何加损于人,只厚怨耳。”怀有嫉妒之心的人,总想自己高人一头,因此,听到有人称赞别人好的时候,则不以为然;听到有人不如自己时,则喜在眉梢,心中快慰。这样,对于别人并无所损,只会结怨更深。
“疑心者,人之出言,未尝有心,而反复思绎,曰:‘此讥我何事,此笑我何事。’与人缔怨,常萌于此。贤者闻人讥笑,若不闻焉,此岂不省事!”这是说,怀有猜疑之心的人,别人说话本无什么用心,却疑神疑鬼,胡乱猜疑:这是讥笑我什么事,那是嘲笑我什么事。与别人无缘无故地结下怨恨,往往是因为疑心太重。有德行的人,即或是亲耳听到别人讥笑,都好像没有听到一样,应漠然处之。这样,怎么会自寻烦恼或跟别人结下怨恨呢?
(四)君子有过必思改
这句是说,人要严于律己,正确对待自己的过错。袁采指出:“圣贤犹不能无过,况人非圣贤,安得每事尽善?”是说圣贤之人都有过错,何况我们都不是圣贤之人,不可能每件事都做得尽善尽美、完美无缺。他说,一般人有过错,除非父兄,别人谁会去管教呢?除非平时关系不错的人,还有谁能向你提出批评、建议呢!一般不太熟悉的人,看到你有过错,只“不过背后窃讥之耳”罢了。
袁采告诫子弟:“君子唯恐有过,密访人之有言,求谢而思改;小人闻之有言,则好为强辩,至绝往来,或起争讼者有矣。”是说品德高尚的人,恐怕自己有什么过失,经常主动暗地里查访别人对自己有什么议论。听到别人的意见,则诚心诚意地感谢人家,并且主动改正。而无德行的人,听到别人指出自己的过错,则是强词夺理,极力为自己辩解。这种人不是弄得与别人断绝往来,就是和别人争吵起来。千万不要做这种人。
他提醒子弟:有的人善于颂扬我,使我听着欢喜,还不觉得是在奉承。品德不端的人就是这样做的。这种人当面奉承我,使我高兴,而在背后却偷偷地讥笑我愚蠢。要警惕啊!
他希望子弟要经常反省自己,若“能常悔往事之非,常悔前言之失,常悔往年之未有知识”,那么,就表明德行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提高了。
袁采要求子弟做到“闻过则喜”“闻过则拜”、有过必改、反躬自问,这是很高的思想境界,难能可贵。
(五)正确对待富贵贫贱
袁采告诫子弟,生活富裕、地位显贵,不要以此而傲视乡亲邻里。他指出:“若本自贫窭,身致富厚;本自寒素,身致通显,此虽人之所谓贤,亦不可以此取尤于乡曲。”这是说,即或是靠自己的努力奋斗而由贫寒变富贵,也不应该作为傲视别人的资本。假如是靠“祖父之遗资而坐肥浓,因父祖之保任而驯至通显”,也就是说,是继承祖业而富贵,受父辈荫庇而升官,以此傲视乡亲邻里,那是非常可怜、可耻的。
对待别人的富贵贫贱,也要有正确的态度。他说,有一些无知识、无修养的人,对人不能一视同仁、以礼相待,而是以“富贵贫贱”“高下等级”区别对待。“见有资财有官职者,则礼恭而心敬;资财愈多,官职愈高,则恭敬又加焉。至视贫者,贱者,则礼微而心慢,曾(更)不少顾恤。”这是一种典型的“势利眼”习气,是要不得的。袁采说:“长厚有识,君子必不然也。”凡是有修养、有道德的人,绝不会这样行事。
他谆谆告诫子弟说:“殊不知,彼之富贵,非吾之荣;彼之贫贱,非我之辱。”你富贵,也不是我的荣耀;你的贫贱,也不是我的耻辱。为什么要以富贵贫贱为依据,对人态度不同呢?
袁采还告诫子弟,为人要诚实守信、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造桥修路要助财力、要按规定缴纳税赋,等等。
三、对袁采及《袁氏世范》的评价
《袁氏世范》对子弟的教导,较为全面地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子孙后代的道德要求是相当高的。不仅对子孙后代提出了要求,而且对父母也提出了要求。其中对子孙的要求,有对人、对己、对事诸方面。他不仅告诫父兄、子弟应当如何做,而且对于为什么要这样做,或为什么不要那样做,进行了深入浅出、入情入理的分析说明,很有说服力。
如果把《袁氏世范》和《颜氏家训》等家训类著作相比较,就可发现《颜氏家训》中有很多篇幅是讲学问,全书从头至尾有很多引自经传的话,有许多是对经、史文章等所做的考证,对书法、绘画、射箭、算术、医学、弹琴等方面的见识。这些充分体现了像颜之推这样的人多才多艺或博学多识的风采。《颜氏家训》向我们展示了浓重的书卷气和学术特色。
而《袁氏世范》给人的感觉是一个对人生世相似乎了然于胸的长者,把他的宝贵处世经验娓娓道来。更多地反映了宋朝士人的价值观从理想性向现实性转化,从学术上向世俗方面转化,由重理论转为重经验以及对世俗生活的指导的特点。
中国的历史典籍,以前大多是帝王将相的英雄史,后来又充斥了斗争哲学,而实际上,当时百姓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的原态,反而极少涉及。《袁氏世范》这部书好在原汁原味,不仅引起了当时诸多国内学者青睐,也使袁采在隔了许多个世纪以后走向了世界。如今,在西方汉学界,袁采的著作引起了不少学者的重视,美国汉学家伊霈霞、墨子刻、约瑟夫·麦克德莫特和包弼德,都研究过《袁氏世范》。
伊霈霞将《袁氏世范》翻译成英文出版,并著有《宋代中国的家族与财产:袁采的社会生活观》一书(此书被列为《剑桥插图中国史》所附《进一步阅读书目》);包弼德在《斯文:唐宋思想的转型》一书章(长篇导言)中,把《颜氏家训》和《袁氏世范》进行比较研究,以论证由南北朝到唐宋时期中国知识分子思想观念的转型。
被誉为“《颜氏家训》之亚”的《袁氏世范》,在中国家训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袁氏世范》包含丰富的家庭伦理教化和社会教化思想,在许多方面都将中国古代家庭教育和训俗的内容和方法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研究《袁氏世范》,对我们今天的社会道德文明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本节引用文献:
袁采:《袁氏世范》。
附:
《袁氏世范》目录
卷之上—— 睦亲
1.性不可以强合;
2.人必贵于反思;
3.父子贵慈孝;
4.处家贵宽容;
5.父兄不可辩曲直;
6.人贵能处忍;
7.亲戚不可失欢;
8.家长尤当奉承;
9.顺适老人意;
10.孝行贵诚笃;
11.人不可不孝;
12.父母不可妄憎爱;
13.子弟须使有业;
14.子弟不可废学;
15.教子当在幼;
16.父母爱子贵均;
17.父母常念子贫;
18.子孙当爱惜;
19.父母多爱幼子;
20.祖父母多爱长孙;
21.舅姑当奉承;
22.同居贵怀公心;
23.同居长幼贵和;
24.兄弟贫富不齐;
25.分析财产贵公当;
26.同居不必私藏金宝;
27.分业不必计较;
28.兄弟贵相爱;
29.众事宜各尽心;
30.同居相处贵爱;
31.友爱弟侄;
32.和兄弟教子善;
33.背后之言不可听;
34.同居不可相讥议;
35.妇女之言寡恩义;
36.婢仆之言多间斗;
37.亲戚不宜频假贷;
38.亲旧贫者随力周济;
39.子孙常宜关防;
40.子弟贪缪勿使仕宦;
41.家业兴替系子弟;
42.养子长幼宜异;
43.子多不可轻与人;
44.养异姓子有碍;
45.立嗣择昭穆相顺;
46.庶孽遗腹宜早辨;
47.三代不可借人用;
48.收养义子当绝争端;
49.孤女财产随嫁分给;
50.孤女宜早议亲;
51.再娶宜择贤妇;
52.妇人不必预外事;
53.寡妇治生难托人;
54.男女不可幼议婚;
55.议亲贵人物相当;
56.嫁娶当父母择配偶;
57.媒妁之言不可信;
58.因亲结亲尤当尽礼;
59.女子可怜宜加爱;
60.妇人年老尤难处;
61.收养亲戚当虑后患;
62.分给财产务均平;
63.遗嘱公平维后患;
64.遗嘱之文宜预为。
卷之中——处己
1.人之智识有高下;
2.处富贵不宜骄傲;
3.礼不可因人分轻重;
4.穷达自两途;
5.世事更变皆天理;
6.人生劳逸常相若;
7.贫富定分任自然;
8.忧患顺受则少安;
9.谋事难成则永久;
10.性有所偏在救失;
11.人行有长短;
12.人不可怀慢伪妒疑之心;
13.人贵忠信笃敬;
14.厚于责己而薄责人;
15.处事当无愧心;
16.为恶祷神为无益;
17.公平正直人之当然;
18.悔心为善之几;
19.恶事可戒而不可为;
20.善恶报应难究诘;
21.人能忍事则无争心;
22.小人当敬远;
23.老成之言更事多;
24.君子有过必思改;
25.言语贵简寡;
26.小人为恶不必谏;
27.觉人不善知自警;
28.门户当寒生不肖子;
29.正己可以正人;
30.浮言不足恤;
31.谀巽之言多奸诈;
32.凡事不为己甚;
33.言语虑后则少怨尤;
34.与人言语贵和颜;
35.老人当敬重;
36.与人交游贵和易;
37.才行高人自服;
38.小人作恶必天诛;
39.君子小人有二等;
40.居官居家本一理;
41.小人难责以忠信;
42.戒货假药;
43.言貌重则有威;
44.衣服不可侈异;
45.居乡曲务平淡;
46.妇女衣饰务洁净;
47.礼义制欲之大闲;
48.见得思义则无过;
49.人为情惑则忘返;
50.子弟当谨交游;
51.家成于忧惧破于怠忽;
52.兴废有定理;
53.用度宜量入为出;
54.起家守成宜为悠久计;
55.节用有常理;
56.事贵预谋后则时失;
57.居官居家本一理;
58.子弟当习儒业;
59.荒怠淫逸之患;
60.周急贵乎当理;
61.不可轻受人恩;
62.受人恩惠当记省;
63.人情厚薄勿深较;
64.报怨以直乃公心;
65.讼不可长;
66.暴吏害民必天诛;
67.民俗淳顽当求其实;
68.官有科付之弊。
卷之下——治家
1.宅舍关防贵周密;
2.山居须置庄佃;
3.夜间防盗宜警急;
4.防盗宜巡逻;
5.夜间逐盗宜详审;
6.富家少蓄金帛免招盗;
7.防盗宜多端;
8.刻薄招盗之由;
9.失物不可猜疑;
10.睦邻里以防不虞;
11.火起多从厨灶;
12.焙物宿火宜儆戒;
13.田家致火之由;
14.致火不一类;
15.小儿不可带金宝;
16.小儿不可独游街市;
17.小儿不可临深;
18.亲宾不宜多强酒;
19.婢仆奸盗宜深防;
20.严内外之限;
21.婢妾常宜防闭;
22.侍婢不可不谨出入;
23.婢妾不可供给;
24.暮年不宜置宠妾;
25.婢妾不可不谨防;
26.美妾不可蓄;
27.赌博非闺门所宜有;
28.仆厮当取勤朴;
29.轻诈之仆不可蓄;
30.待奴仆当宽恕;
31.奴仆不可深委任;
32.顽很婢仆宜善遣;
33.婢仆不可自鞭挞;
34.教治婢仆有时;
35.婢仆横逆宜详审;
36.婢仆疾病当防备;
37.婢仆当令饱暖;
38.凡物各宜得所;
39.人物之性皆贪生;
40.求乳母令食失恩;
41.雇女使年满当送还;
42.婢仆得土人善;
43.雇婢仆要牙保分明;
44.买婢妾当询来历;
45.买婢妾当审可否;
46.狡狯子弟不可用;
47.淳谨干人可付托;
48.存恤佃客;
49.佃仆不宜私假借;
50.外人不宜入宅舍;
51.溉田陂塘宜修治;
52.修治陂塘其利博;
53.桑木因时种植;
54.邻里贵和同;
55.田产界至宜分明;
56.分析阄书宜详具;
57.寄产避役多后患;
58.冒户避役起争之端;
59.析户宜早印阄书;
60.田产宜早印契割产;
61.邻近田产宜增价买;
62.违法田产不可置;
63.交易宜著法绝后患;
64.富家置产当存仁心;
65.假贷取息贵得中;
66.兼并用术非悠久计;
67.钱谷不可多借人;
68.债不可轻举;
69.赋税宜预办;
70.赋税早纳为上;
71.造桥修路宜助财力;
72.营运先存心近厚;
73.起造宜以渐经营。
(摘自:《袁氏世范》(选自《知不足斋丛书》)
作者:〔宋〕袁采(撰);上海古书流通处出版;1921年版)
近代篇
第五章
近代家庭教育思想概览
中国的近代历史是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开始的。从整个世界来说,近代历史是从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开始,至1917年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因此,近代的家庭教育历史,应当是从欧洲开始的。
一、家政学形式的家庭教育
“文艺复兴”是指14世纪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它带来了一段科学与艺术的革命时期,揭开了近代欧洲历史的序幕,被认为是“中古时代”和“近代”的分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认为,文艺复兴是封建主义时代和资本主义时代的分界。
在我国家庭教育科学发展史上,家庭教育学的研究初是以除家长以外的全体家庭成员为对象的;在西方国家,则是从研究幼儿的家庭教育开始的。在我国,家庭教育理论是以“家训”的形式首先出现的;在西方国家,家庭教育理论出现的形式则是“家政学”。我国早的家庭教育专著出现于三国时期,现存早的家庭教育专著《颜氏家训》,出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处于封建社会中期。而西方国家早出现的家庭教育专著是在文艺复兴时期,要比中国晚几百年之久。
14世纪末到15世纪,由于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欧洲封建制度下产生,富饶的商业城市在欧洲各地丛生。其中,意大利的佛罗伦萨以生产丝织品和贸易为主,成为这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繁荣的城市。
一些大家族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家族的地位,提高家族的声誉和名望,赢得信任和友好,从而使家门兴旺,都要求培养自己家业、家产的继承人。于是,许多商人亲自撰写家政论,留给后代,教育后代。这样,就出现了家政学形式的家庭教育专著。
对于名门世家来说,重要的是维持买卖的繁荣和家世。要培养优秀的接班人,必须调整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对于配偶的选择、家庭成员的关系、同亲朋好友的交际、房屋和土地的管理等,家政论中都有论述。
特别是对儿童的培养方法,从与事业经营的兴衰有关的方面开始,都做了极其详尽的论述。作为商人,必须取得所有人的信任和承认,所以,不可树敌,同时,还要同城市中的实力派进行交际。因此,要求子女姿容端庄、做派典雅、讲话有派头、性情稳重、办事公正等。另外,还需要忌避引诱拉拢和随声附和。因为所从事的事业需要经常开拓新的市场,所以要求培养具备准确判断和沉着果断的能力的人。于是,他们要求儿童具备办事周全,同时又有独特才华、出类拔萃的双重人格。对于儿童的家庭教育主要是这些内容。
一般来说,幼儿和女孩由母亲负责养育,儿子由父亲负责养育。关于养育的方法,强调与其恐吓和强制,莫如赋予爱和理解,因为对待儿童态度上苛刻,就等于从小摘取了他们朝气和自发性发展的幼芽。母亲对幼儿的影响是很大的。待儿童稍大一点,即到了适当的时期,儿子的养育工作就由父亲所信赖的家庭教师来接替。在家庭教师的选择上,重人格先于学识的深浅。对小男孩的训练,好的办法是避开城市公馆而到乡下的住宅里进行。在那里,能够牢固地奠定健康的基础和发挥生命的活力。
为培养孩子吃苦耐劳的精神、对户外活动的兴趣、熟悉大自然以及提高对实践感觉的灵敏性,他们极为注重儿童手的使用。为防止发生引诱拉拢和粗暴的行为,会培养明快的协调性,鼓励孩子从事体育运动。但是,他们忌避那种夸耀武艺和华而不实的做法,他们认为,在父母的职责中,保证幼儿身体和性格的健全发展是重要的。
在中世纪教会制度的影响下,他们寄希望于所教育的是直观的、思辨的生活态度。哪怕在肉体上受尽折磨,只要能为更大的秩序而献身就是有价值的。这是旧制度崩溃之后产生的以人格为中心的教育思想。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它同后来出现的尊重儿童期的独特价值和出于儿童悲惨处境而采取的隔离、保护的想法,其出发点是不同的。文艺复兴时期的幼儿家庭教育的重点,在于维护和经营共同体门第荣誉和财产的大前提下的人才开发。商业贵族非常盛行以口授经验和家庭教育的形式来教育后代。文艺复兴时期的幼儿教育思想,正是从这种家政论的母体中发展起来的。
二、人文主义教育论的积极影响
近代儿童家庭教育思想的发端,可以到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教育论中寻觅。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对待儿童的方法和教育儿童的方法的人道化和个性化。1450年,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维吉乌斯(1406~1458)撰写了《儿童教育论》一书,他要求父母做到对待儿童要“酌情和慎重”。他说:“成年人要以经常赞扬好的行为,饶恕宽大细小过失的办法来教育儿童,应该在赞扬和羞辱、拔擢和谴责之间求得一个适中的办法。根据情况,成年人要表示出严肃认真或充满爱抚的心情,有时可给点礼物,使儿童高兴。这种礼物是一种将儿童引上正道的再好不过的手段。”
主张这种反禁欲的、世俗的、人道主义教育方法的,不仅维吉乌斯一人,而是人文主义者共同的主张。其全面的倡导者是北欧的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1466~1536)。他在1529年撰写的《幼儿教育论》一书中这样解释,儿童会通过对教师的爱达到对学习的爱,所以作为教师,重要的是必须是一个深受儿童爱戴的慈祥的人。他反对给孩子讲授大道理,强调采取“充满好意、适度、高明的对待方法”。
维吉乌斯还主张:“父母的楷模是良好教育的首要条件。”他说:“教育方法必须根据儿童个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这是不言自明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强调父母楷模作用和教育方法个性化的理论源于希波克拉底以来的传统的四元素论,是其人道主义教育方法主张的其中一个环节。西班牙人文主义者比维斯(1492~1540)的《论心灵和生活》就是从经验心理学的角度来论述这种教育个性化的。
第二个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胎教以及儿童安全和健康的合理化建议。维吉乌斯就婴儿、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问题详细地指出:一是用母乳来哺育;二是不给奢侈的食物;三是根据自然提供衣食;四是尽早地锻炼耐寒能力;五是保证充分的睡眠;六是不给危险的器具;七是保护他免遭危险;等等。应当说,在科学知识还不够普及的时代,这些建议和指示,对于保护儿童的生命,培养其健康的体魄是极其重要的。
第三个值得注意的是实用主义的幼儿教育论。西班牙人文主义者比维斯在1523年撰写的《基督教女子教育论》一书,讲的是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的女儿玛丽的家庭教育。他在该书中论述了,通过游戏的选择和道德方面的童话来教育贤良妇女,同时,强调提供有益于未来生活的游戏的意义。他说:“该时期已经应该努力帮助女孩子做一些有意义的游戏了。……比利时就做了很多小型铝制或铅制的厨房用具,我认为这是好的游戏器。孩子们既可以兴致百倍地用以做各种游戏,还可以通过游戏熟悉其名称和每一用具的使用方法。”
文艺复兴是以中世纪末期发展起来的以中世纪城市为基础的商业资本主义的文化。因此,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们的教育论,多是以城市统治阶层的贵族和大商人的子弟为教育对象的,而庶民子弟在他们眼里是没有地位的。维吉乌斯公开地说:“他们(指孩子们)不应该接触下边的国民阶层。因为他们只能从这些阶层发现不讲节操、见异思迁、享乐主义和贪婪的思想。”
维吉乌斯在他的《儿童教育论》中反复表明了这种对下层民众露骨的蔑视态度,从另一方面则强调了资产阶级所谓的“高尚”的礼仪教育。他说:“我们应该教育孩子要热情地问候、亲切地答礼,客人来去要殷勤有礼貌,不拘客人多少。”
无论是教育方法的人道化和个性化,还是对儿童健康的关照以及实用主义的幼儿教育论,都是为了把上层阶级的儿童培养成为有才干、质朴而又品格高尚、具备基督教道德的贵族和大商人。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儿童教育思想,通常都具有这种局限性。
不过,也有个别的人文主义者的思想超出了这个限度,那就是所谓的“乌托邦思想”。为抗击西班牙殖民统治、谋求南意大利解放和独立而斗争的多米尼克斯派修道僧康帕内拉(1568~1639)的《太阳国》(也称《太阳城》)的附录,在狱中写完,并于1623年出版,应该说它是“乌托邦思想”的代表作。
《太阳国》一书刻画了立足科学和社会平等的共产主义城市国家,对于男女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儿童教育问题,是从维护种族的立场提出并置于国家管理之下的。在那里,儿童一生下来就可以被送到国立公共育儿室,在母亲的哺育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抚养。一经断奶,即刻转送到国立的托儿所,由国家录用的男女教员实施抚养,从7岁开始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
康帕内拉的这种儿童教育思想中,值得注意的有:,将这种城市国家的所有儿童都能得到平等的保护和教育作为国家的责任,试图通过在公共机构中由专家进行集体保护和教育来保障实施;第二,试图将科学基础教育、体育和劳动教育所构成的教育内容,通过“娱乐的方式”进行。
康帕内拉的这种教育思想完全超脱了许多人文主义者的思想限度,这种限度只不过描述了企图为南意大利解放和独立而败北的空想的愿望。然而,这种教育思想却给予捷克斯洛伐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以及19世纪前半期的法国乌托邦社会主义者们,尤其是傅立叶以深刻的影响。
三、夸美纽斯与近代教育思想
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开始,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体系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世界各国家庭教育理论的研究。
现代教育科学的奠基人,捷克斯洛伐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1592~ 1670),与康帕内拉一样,是一个将毕生奉献给为在德国殖民主义者压榨下的捷克斯洛伐克民族解放和独立而奋斗的人;同时,他又是一个信奉科学力量的人。他的教育学理论就是由这种观点构成的。他在教育学方面的代表作《大教学论》,于1632年用捷克语完成,1638年被译成拉丁语。
在这部著作里,夸美纽斯主张以6岁为期,来划分学校制度。学校的初阶段被称为“母育学校”。它不是普通的学校,而是以0~6岁的婴幼儿为对象的,由母亲进行的一种家庭教育。
他的著作《母育学校指南》一书,系统地论述了幼儿家庭教育。于1632年出版,1652年改名为《幼儿学校》。他在书中主张,对幼儿的教育主要应该是家庭教育。其理由阐述如下:
“首先,幼儿期需要十分谨慎和仔细的照料,这远比一名教师同时照料身边很多儿童要好。因此,该时期儿童们好连续置于母亲的照料之下。
“第二就是大脑能胜任劳动之前,就要使其合理的生长较为稳妥。儿童到5、6岁时,整个大脑才开始闭合,而且大脑的构成趋向合理。因此,在该年龄阶段,他们自发地、略微地,而且可以说在游戏中,能在家庭学到什么就学些什么就已足矣。”
夸美纽斯的幼儿教育思想是立足于对幼儿期教育的重要意义认识的基础上的,即把儿童视为“神的珍贵的恩赐,是无价之宝”。
夸美纽斯认为,幼儿教育的目的,包括“信仰、道德的高洁、言语及科学知识”等方面。根据这个目的,他的幼儿教育内容的结构是:①信仰;②道德;③健全的学习。由三种学习内容组成:一是认识方面的学习,包括有关自然事物的知识、光学、天文学、地理学、纪年、历史、家政、政治学;二是行为方面的学习,包括辩证法、算术、几何、音乐、劳动;三是言语方面的学习,包括文法、辩论术、诗歌。④健康。
如上所述,夸美纽斯反对在幼儿时期进行读、写的教育和训练,并且主张将幼儿时期的重点放在“外部感觉训练”上。因此,这些学习内容,可以理解为仅限于使儿童掌握初步的感觉性经验。
尽管这样,这些内容仍然不失为与泛智教育家夸美纽斯本人相称的百科全书性的教育内容。我们必须承认,夸美纽斯在母育学校的教学计划中,提出了要孩子学习一切知识的初步基础,这种主张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夸美纽斯对于幼儿学习指导方法的原则有以下两点。
一是“通过眼见耳闻来学习”。这个主张对后来的教育家影响很大,是后来裴斯泰洛齐的“直观教学法”的先驱。根据这个教育主张,夸美纽斯就指导儿童学习语言的问题这样论述道:①通过指出事物来教给名称;②应该从一个大统一体的名称教起,比如,从“头”“眼”“尾”等开始,尽早地教给“狗”的名字;③从简单的语言教起;④事物的提示和言语的学习,常常是同时进行的。为此,夸美纽斯还亲自编写了带有插图的教科书《世界图解》,这本教材在世界上影响很大。
二是“在干中学习”。他曾说过:“积极的生活是真正的生活。懒惰虽生犹死,我们为工作而活着。”从这一立场出发,他积极拥护儿童的游戏,要求进行指导时把这种游戏同“未来真正的劳动”联系起来。
他说:“人们应该让儿童观察实际的劳动,将他们带到工作场所、田间、打谷场等地,如果他们自己要动手做什么,那就不要打搅。非但如此,为使他们做好这种游戏,应该为其购买这一类的器具。
“如果不便于给幼儿实际的器具,也可以给他们铝制小刀、木制剑、木制锄、小车、小雪橇、小水车、小房子之类的玩具。儿童利用这些玩具既可以玩得开心,又锻炼了身体,增进了健康;同时还可以使其精神焕发,四肢敏捷。他们建造小房子,垒砌黏土或陶瓷器、木头、石头的墙壁等等,非常愿意表现自己的建筑才能。一言以蔽之,如若孩子们喜欢玩的材料,不管是什么,只要无害,与其阻止,莫如满足。自主的行动是达到才华横溢的诀窍和关键。”
夸美纽斯非常重视家庭教育,他把母亲视为教师。他主张:“父母对自己孩子的教育义务,一是要认真地;二不是苛刻而是亲切地;三是坚持不懈地尽其义务。”这就是夸美纽斯要求父母和教育人员要做到的对待儿童态度的三个原则。
夸美纽斯的家庭教育思想对近代家庭教育思想的建设是有贡献的。他对所有儿童人格尊严的认识、对游戏教育意义的高度评价、游戏的指导必须同生产劳动联系起来的观点,以及他的直观教学法等,都是非常杰出的。可以说,从此,近代家庭教育思想的基础得以确立,为18、19世纪欧洲的家庭教育思想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
四、裴斯泰洛齐的教育思想
19世纪初期,瑞士著名教育家裴斯泰洛齐的家庭教育思想也值得关注。
裴斯泰洛齐(1746~1827)出生于瑞士苏黎世一个医生家庭。1768年开始经营农业。1774年发表以3岁半的爱子雅科博的《育儿日记》为契机,开设了贫民学校。1780年,当经营农业和开办学校难以为继时,就专心著书。先后出版了《隐士的黄昏》《林哈德和葛笃德》等著作。1801年,出版了《葛笃德怎样教育他的子女》一书。
裴斯泰洛齐的家庭教育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幼儿教育中。他非常重视家庭教育,对于他来说,连初等教育的学校也是为自我否定而存在的,终应被家庭教育所取代。他说:
“父亲的家,你是人类一切自然熏陶的基础。父亲的家,你是道德和国家的学校。……
“我原想通过我的尝试,想要证明家庭教育所具有的长处必须被公共教育所模仿。并且还要证明后者只有通过模仿前者才对人类有价。……
“……我的目的是促使所有的教育简单化,让所有普通的人能更方便地教育他们的孩子,并且把为进行初等教育而设立的学校逐渐变为多余的东西。正如母亲是孩子身体的初养育者一样,她也应该按照上帝的命令,成为孩子精神的初培养者。并且,我认为通过在为期尚早的学校教育和室外活动,发现孩子们外表行为的一切陋习是很重要的事。要达到任何母亲在没有其他人的帮助下也能进行教育,而且通过那种教育,她自己也同时一面学习一面进步的程度。我们在使教育简单化上时,就是接近了那个时代。
“我个人的经验证明,我有关这方面的判断是正确的。我发现在我的周围,在这方面走我的道路的孩子正在增多。甚至教育设施将来以自身的能力和心理学理论同劳动设施相结合的时候,一方面,可以使到现在为止的学习所用去的时间、努力连十分之一也用不了,另一方面,这种教育能在时间、努力和方法上,同家庭的各种需要相一致,其结果要求普通的父母在各方面让自己或者家中的任何人熟练地掌握这种教育。这样通过教学法的简单化和受完全学校教育人数的增加而使教育逐渐变得容易。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坚信,通过经验而理解的一代人一定能够产生。”
裴斯泰洛齐如此重视家庭教育,那么,家庭教育的长处究竟是什么呢?那就是父母(在幼儿教育时期特别是母亲)同孩子之间的爱和信赖(父母的心和孩子的心),在以“自然建立的初的但却是理想的人和人的关系”为基础的生活中,通过生活或者为了生活,进行以获得“纯粹的人的智能”的教育。
裴斯泰洛齐认为,“爱是的必要条件”。他要求,母亲要把全部的女性的爱尽可能充分地表露出来,并且在自己的行为中通过考虑而调节母爱。
这种爱和信赖的关系,根据裴斯泰洛齐的看法,是基于父母的爱和信赖的具体表现而产生的。通过母亲喂奶、父亲给食物等具体行为,“孩子的感觉是充满动物的生活,当感觉到其动物的要求得到补偿时,在其满足的一刹那”,从孩子方面便产生了对父母的爱和信赖。
从孩子方面产生的爱和信赖的关系,首先必须是依靠父母方面的爱和信赖的具体行动。裴斯泰洛齐的这一主张也贯穿于他的政治观点中。他强调,当权者只有实行基于人民的爱和信赖的基础上的具体政策,人民对当权者才能产生爱和信赖。这就是强调,统治者热情关怀人民是自身的政治责任。“是上帝的仁慈,民众的虔诚;君主的仁慈,国民的敬重,这是一切幸福的源泉。”
“无论是出身多么低下的奴婢,在他们的本质方面,同他们的统治者都是平等的,所以统治者负有满足奴婢的各种自然要求的责任,使民众从心情上得以满足,这是做领导的和做父亲的义务。”
正如强调统治者的政治责任一样,在教育上强调父母的关怀和孩子对父母的敬爱,也支撑了儿童有发展人格的权利以及为此而要求受教育的认识,这同强调父母的教育义务是表里的关系。
裴斯泰洛齐认为:“关于母亲本身的权威,正确的看法是,与其把它作为特权者,莫如作为义务;而且这种义务也绝不能看作是的东西。”
然而,在当时,贫儿和孤儿被剥夺了接受这种教育的家庭环境。裴斯泰洛齐主张,这些孩子与其在“优越的市立孤儿院”和“弃儿教育院”里被培养,莫如在自耕农和手工业者,即可靠的中产阶级家庭中培养和受教育,“以淳朴的心灵在平凡的工作中兢兢业业,虔诚地信教,同附近人们友好相处”的家庭中培养和教育贫幼儿。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考虑到,在这种以爱和信赖为基础的家庭生活中,教育他们是必要的。“儿童之家”同样必须是以母爱为基础的家庭。
因此,裴斯泰洛齐一生的努力,就是为贫民阶级能有这样教育的家庭,为恢复“纯粹的家庭幸福和快乐”而努力。为了这个目的,他主张立足于人道主义的政治改革和减少人民的负担的经济改革,欢迎并且协助进行这样的改革,并且为教学法的简单化、教育和劳动相结合以及普及和提高民众教育等教育改革作出贡献。
五、福禄培尔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19世纪中期,德国著名教育家福禄培尔(1782~1852)在重视幼儿教育的同时,很注重家庭教育的改革。他说:“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握在母亲的手中。”为世界各国奉为经典论断。
福禄培尔出生于一个虔诚而贫穷的牧师家庭里。出生9个月时失去了母亲,之后便是在冷酷的继母和严厉的父亲身边长大的。他做过家庭教师、林务局学徒、农场打杂人员、测量土地的帮工、农场会计助理等。在上大学时因交不起学费,曾难堪地蹲过大学的监禁室。青少年时代的这些经历,为他晚年的教育思想奠定了基础。
年轻时,福禄培尔在当家庭教师期间曾拜访过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后辞职做教师,1808年至1810年,福禄培尔在裴斯泰洛齐学园生活了两年,他的教育思想受裴斯泰洛齐的影响很大。
早在1809年,福禄培尔就已经意识到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把早期家庭教育看成国民教育制度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了扭转父母,尤其是母亲对自己的孩子的成长,几乎没有采取过任何措施,忽视儿童的家庭教育和早期教育的现象,福禄培尔亲自设计了一个教育改革的方案。
1826年,福禄培尔出版了《人性教育》一书。这部代表性的教育名著,论述的是儿童的婴儿期、幼儿期和少年初期,即关于儿童幼儿期的发育与教育的问题。他认为,幼儿教育“仍然完全依赖于母亲、父亲、家庭成员和其本人(幼儿),通过自然或者是基于自然而成浑然一体的一个整体的人们的影响,而后期,则应主要依靠父母的共同引导”。他提醒父母:“要教育好我们的孩子!”他说:“父亲的各种工作或从事各种职业中的其中一种,即父亲的天职,就是为自己的孩子开辟一个接受人类一切知识的学习起点。”
在这部著作中,福禄培尔向父亲们奉献过这样的箴言:
“你们这些做父亲的人哪,要知道,你们的那些孩子都具有极其深刻、极其敏锐、极其准确的预感。无论你们打算在什么地方停留,去往何处,计划或从事什么事情,总之在所有场合,孩子都会出现在你们的面前并不离你们的左右。这时,请你们不要冷淡地喝斥他们,并不要把他们从自己的身边赶走。当孩子提出疑问并喋喋不休地重复他的问题时,请你不要流露出厌烦的表情。要知道,当你每次粗暴地驱赶或申斥孩子的时候,都是在扼杀孩子们那具有生命力的智慧的萌芽和寻求成长的智力的萌动。但是,你不愿回答,孩子自己又不能解决的一些问题,可不必直接给予解答。因为,自己寻求答案,发现答案,比起从别人那里得到现成的回答,当然后者要容易得多,但这样一来,孩子多半恐怕只能获得囫囵吞枣、一知半解的知识。然而,如果让孩子利用自己的能力去发现答案,哪怕只有四分之一的收获,这对孩子来说,也比囫囵吞枣、一知半解的收获价值要大得多,意义也重要得多。……因而,对于孩子提出的疑问,好不做正面的回答。只需要适应孩子智力的发育与其实际经验的积累程度,在孩子们的观察范围内,提供可使其用自己的智慧寻觅到答案的必要条件。”
福禄培尔认为,早期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学校教育是在家庭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主张,少年初期儿童学校教育内容的构成,必须在培育他们成长起来的家庭生活与经验的基础之上,进行整理和补充。为此,必须进行家庭教育的改革。他说,如果不重视和着手家庭教育的改革,学校教育便会缺乏正确和稳固的基础。
六、活跃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
随着欧洲产业革命的发展,各社会阶层发生了分化。不同阶层家庭的子女生存状况和家庭教育状况产生了很大的不同。
18世纪,欧洲城市的小商人和手工业者以及农民,即所谓“中产阶级”的孩子们,都享有同样的自由。一方面,他们同父母一起祈祷,一面唱着赞美歌,一面听父母给他们讲关于耶稣和上帝的《圣经》故事。他们还在家务、农活儿、手工等各种劳动中帮助父母,在一边生活、一边受教育中成长起来。的确,孩子们正是在“祈祷和劳动中成长”。另一方面,他们“完全有游戏的幸福”。他们同近邻的孩子们一起,从父母的劳动和周围的生活以及各种自然现象中,自己去组织游戏,自己去制造玩具,开展自由的集体的游戏。在那里,没有贵贱之分,无论是谁,只要他能做的事,都会被重视。他们往往忘却了家庭的贫穷,只是兴高采烈地在一起游戏。对于他们来说,特殊的知识确实不是家庭给予的,而是在这样的游戏生活中获得的,从而锻炼了他们的才智。实际上,“游戏和玩具都是孩子们自己创造的”。
下层阶级家庭子女的生存、生活状况和家庭教育的状况,便是另外一种情形,令人担忧。
当时,父亲们为了工作而去工地、田间或工厂,为的是得到微薄的生活费用。母亲们也不能整天待在家,靠洗衣服和做农活儿、家庭副业等赚钱帮助父亲。她们经常是早晨很早就离开了家,这是因为只靠父亲一个人工作,根本维持不了一家人的生活。
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孩子们在哪里呢?如果没有祖父母或其他闲人来照看他们,孩子们就被捆在床边,或者吊在摇篮里,或者是关在黑暗肮脏的屋子里,门窗都紧闭着,为的是不让外面的任何人进来。幼小的生灵好像笼子里的动物一样,在黑屋子里坐着、躺着,或者蹲着。
开始时,孩子痛苦地抽泣,不久,由于饥饿、无聊,以及因为脏衣服擦伤身体的苦痛而大声哭喊,诉说他们的满腹怨恨。然而,谁也听不见,谁也不想照料这些孩子。这些孩子在绝望中竭尽全力哭喊,喊“妈妈”,叫“爸爸”,但都没有用,紧关着他们的“牢房”丝毫没有改变。后,这些可怜的孩子,由于痛苦和徒劳的挣扎而筋疲力尽地睡着了。孩子睡着后,在睡梦中微笑着,他们大概梦见了母亲。然而,谁也没有看到,孩子又醒了,再次喊叫着“妈妈”和“爸爸”,但仍旧是枉然。
情况不止这些。许多妻子由于丈夫的不良行为而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她们经常同丈夫一起饮酒,贫苦家庭的孩子比孤儿还可怜。做父母的,在回家的路上走进酒馆,大量地饮酒,而贫穷的孩子尽力以眼泪和恳求的目光予以制止,结果是徒劳无用的,这些父母会推开紧紧抱住自己的孩子。孩子们知道,一方面,父母早就花光了所有的钱;另一方面,在家里,连一片供自己充饥的面包也没有,孩子便打消了劝说父母的念头,毫无办法地等待着,等待着……
恩格斯在1845年写成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调查报告中,记载了更为残酷的情况。他描述说,工人家里没有家具,所说的“床”,实际上就是塞满稻草和甘葛藤的袋子。另外,也不过只有掉底的两条腿的椅子,断了两条腿的一张桌子、一个有缺口的茶杯和一个小盘子。在只有10米或12米的一间屋子里,丈夫、妻子、四五个孩子,有时甚至还有祖父、祖母都住在一起,在一起干活、吃饭、睡觉,处于狭窄、贫困的状态。
由于无知,为了让孩子老实一点,父母给孩子喝用鸦片制成的名为“神威强心剂”的药水,终于使孩子死去了。在曼彻斯特,不到5岁儿童的死亡率,工人家庭的孩子占57%,上流阶级家庭的儿童占20%,在5岁之前,半数左右的儿童死亡率是令人震惊的。法国的卢梭在《爱弥儿》一书中也记载说,当时工人家庭生下来的孩子中,多有一半能活到青春期。
上流阶级家庭子女的生存、生活状况和家庭教育的状况与上述两个阶层完全不同。
许多贵族家庭,父母都不太关心子女的家庭教育,都是依靠家庭教师实施家庭教育。这是因为父亲东奔西忙,埋头于资本的原始积累,无暇顾及;母亲则沉溺于社会交际和娱乐之中,把孩子的教育管理完全委托给所聘请的家庭教师,这对于许多新兴的上层中产阶级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因此,在上流阶级的家庭里,父子的权威、服从关系,就更是名存实亡了。
由于有了家庭教师的教育,导致父子不能经常直接地一起生活。因此,父子之间的关系很难有亲密而牢固的基础。父母对于孩子们莫如说只是“应该尊敬的人”“无条件地敬畏和权威的对象”。在孩子们的头脑里,“盲目地敬畏”,往往同恐怖没有两样。
新兴的上层阶级普遍重视孩子的智育。比如,德国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从小就学法语,进一步是拉丁语,接着学习希腊语。有的孩子,3岁时就几乎可以像使用母语一样地讲拉丁语。孩子们一般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前,在家里学习读、写、算的初步知识。
另外,资产阶级家庭非常关心的是尽可能把他们的孩子关在屋子里,尽可能让他们多读书,而忽视孩子们对健康和娱乐的适当考虑。到18世纪末期,在资产阶级中,特别是在有教养的家庭里,人们常常使孩子脱离外部世界和同龄的孩子,并且与一切自由活动相隔离。
资产阶级家庭的孩子,生活被宗教和道德观点约束,被包围在佣人和家庭教师的语言和行为里,不允许和同龄的孩子们随便游戏。如果说给他们安排体育运动,也不过是不适合孩子们的骑士训练。
总之,一方面,这个时期上流社会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还留有中世纪的残余;另一方面,同中下层阶级的情况还有不同,那就是他们忽略了孩子的自然性,违反自然规律的倾向更加严重。于是,就出现了一些反对这种倾向,开展适合自然的家庭教育的思想。如泛爱主义者就严厉地批评了沉溺于自己社会交往和娱乐而不担负育儿责任的母亲,批评了对孩子溺爱以及把孩子关在屋子里、拼命进行为期尚早的知识教育的母亲。谆谆告诫母亲对于孩子教育的责任,告诉她们幼儿教育的重要性,提出合乎自然的、合理的方法是泛爱主义者们的共同态度。
在近代社会发展史上,欧洲关于家庭教育理论的研究相当活跃,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7世纪末,英国著名哲学家洛克出版了《教育漫话》一书,是专门论述绅士家庭教育的著作;18世纪中期,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出版了一部题为《爱弥儿》的家庭教育专著;俄国革命民主主义思想家、文学批评家别林斯基于1840年发表了《新年的礼物》一文;英国资产阶级教育家斯宾塞1861年出版了《教育论》一书。这些教育家在他们的著作中都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家庭教育理论。
列宁的夫人克鲁普斯卡娅也非常重视家庭教育,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家庭教育有许多重要论述。她曾说,家庭教育,对父母来说,首先是自我教育。她的这一论断,在国际上影响深远。
第六章
洛克的家庭教育思想
节 洛克与《教育漫话》
一、洛克的生平
约翰·洛克,17世纪英国著名的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教育思想家,是西欧早期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具有进步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马克思称他是“一切形式的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
洛克于1632年出生在一个省府的小地主家庭。父亲是一个自由派律师。他们父子关系极好,父亲对他的政治态度和教育思想有很大的影响。1646年,洛克入威斯敏斯特公学,在这所旧式的学校接受了经院主义的中等教育,于1652年毕业,随即升入牛津大学。
洛克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广博的知识,在牛津大学上学期间,他同时学习法学和语言学,又阅读了笛卡儿、培根、牛顿等伟大学者的哲学和自然科学著作,一度还爱好化学和气象学实验。他喜欢神学,因为当时无真正的职业性神职机会,转而习医,打算以医为业。1658年,获得硕士学位。大学毕业以后,洛克留在学校任教,做希腊语和修辞学教师,1668年成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
1640年至1688年,英国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开始了近代历史的新时期——资本主义时期。洛克小心谨慎地观察了当时在英国广泛开展的革命斗争。1667年,他结识了站在资产阶级方面反对国王的辉格党领袖沙夫茨伯里伯爵阿什利,两人交谊很深,后他当了伯爵的家庭医生和伯爵孙儿的家庭教师。
1675年,由于伯爵失势,洛克健康又不佳,迫不得已去法国住了3年,在那里结识了一些科学家和文人学者。由于他赞同伯爵的政治观点,1683年被迫与伯爵一起流亡到荷兰。1688年革命以后,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政体。也是在1688年,洛克回国,并先后在政府担任贸易和殖民地事务大臣等要职,在英国享有很高的声望。晚年在佛兰西斯·马沙姆爵士家度过,1704年逝世。
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终以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之间的妥协而告终。洛克亲身经历了这场革命,他的全部思想观点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在政治上,他反对封建专制制度,但又拥护君主立宪制。在哲学上,他既赞同唯物主义,同时,又在许多问题上对唯心主义做了重大让步。在教育上,他主张培养既具备封建贵族的精神面貌,又具有资产阶级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的绅士。正如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信中所评价的那样,洛克“是1688年资产阶级妥协的产儿”。
洛克非常重视教育。当时,英国资产阶级虽然已经分享到一部分政权,但受教育的权利大部分仍由教会和封建贵族所独占。为争得与贵族有同样受教育的权利,他坚决反对天赋思想,强调指出儿童的心灵生来就像“一张白纸或一块蜡”,可以随心所欲地想要怎样塑造就怎样塑造,想要塑造成什么样的人就塑造成什么样的人。他宣称:“我们日常所见到的人中,他们是行为端庄或品质邪恶,是有用或无用,十分之九都由他们的教育所决定。人与人之所以千差万别,均仰仗教育之功。”
这表明,洛克充分相信并高度评价教育的作用和力量,尽管这种说法未免有点夸张,但在当时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洛克的主要教育思想是“绅士教育论”。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绅士,培养有德行、有才干并善于处理自己事业的社会上层人物或未来的统治者。他指出,一位绅士必须是“理智”而有才干,“机敏”而“有预见”,态度“优雅”而善于处理各种事务的人,即所谓“有德行、有能耐而又具才貌与良好教养”的人。这实际上就是贵族式的资产阶级实业家。他大声疾呼,提醒刚刚掌握政权的资产阶级,要把绅士教育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他认为,有没有这种良好的教育,能不能培养出这样的人,是关系到资产阶级“国家的幸福和繁荣”的大问题。
二、《教育漫话》
洛克十分重视家庭教育。认为绅士教育的基本途径就是家庭教育,并且形成了一套以资产阶级子弟为教育对象、以培养绅士为目的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
他的家庭教育理论主要体现在著名的《教育漫话》一书中。
洛克的家庭教育理论具有丰富的实践基础,他在担任沙夫茨伯里伯爵阿什利的孙儿的家庭教师时,积累了一些实际的家庭教育经验。在流亡荷兰期间,他又担任友人爱德华·葛拉克之子的家庭教师。在他与爱德华的多次通信中,讨论了关于贵族与大资产阶级子弟家庭教育的种种问题。
在此基础上,经友人请求,他把与爱德华的通信进行了整理,并改为论文形式,于1693年正式出版,取名为《教育漫话》。
该书公开出版以后,在欧洲影响很大,先后被译为荷兰文、法文、瑞典文、德文、意大利文,并在1937年被介绍到我国,由著名教育家傅任敢先生翻译,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57年,经原出版者同意,译者将译文稍加修改后再版。
《教育漫话》一书集中反映了洛克的绅士教育论思想,亦即家庭教育思想。该书与其说是一部一般的教育论著,不如说是一部家庭教育专著。这部论著的内容很丰富,论述了家庭体育、德育、智育三个方面的教育目的、内容、方法和原则,共写了217节,论述极为详尽。
尽管该书所论述的家庭教育完全是绅士教育,是为新兴的资产阶级服务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是,论著中体现出了作者重视家庭教育,重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青少年体、德、智发展等多方面的职能作用,讲究教育艺术,注意教育方式方法等教育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庭教育的特点,符合家庭教育的一般规律,值得我们批评性地借鉴和吸收。
该书是在洛克与友人通信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其写作手法还保留了私人通信的风格,行文随意、流畅,语言通俗易懂,深入浅出,使人读了感到十分亲切,毫无空洞说教之感。如他在1692年3月7日《致奇布勒地方的爱德华·葛拉克先生》的信中所说:“这些漫话,与其说是拟供公众阅览的论文,不如说是两位朋友之间的私人谈话。”
第二节 培养绅士的《教育漫话》
洛克十分重视家庭教育,认为绅士只能在家庭中培养。家庭教育可以使未来的绅士有健康的身体,有“道德、智慧、礼仪与学问”。洛克在《教育漫话》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家庭教育学说,对家庭体育、德育和智育分别进行了论述。
一、家庭教育必须在家庭中进行
在《教育漫话》一书中,洛克坚决主张培养绅士的教育一定要在家庭里,通过父亲或聘请家庭教师来完成,而不要到公共的学校中进行。这是为什么呢?
(一)早期教育是基础教育
洛克认为,孩子小时候感受能力极强,可塑性极大,小时候受到的教育和影响极为深刻,甚至会影响一个人一生的成长和发展方向。他在《教育漫话》一开头便说:“我们童稚时所得的印象,哪怕极其微小,乃至无法察觉,都有极重大、极久远的影响;犹如江河的源泉,水性异常柔软,一点点人力便可以影响河流的流向,乃至使河流的方向根本改变,总之,从源头上加以引导,河流就接受了不同的趋向,后流向十分遥远的地方。”
这种比喻实际上就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意思,这说明,早期教育在人一生的成长发展过程中,起着奠基和导向的作用。而早期教育,恰恰是在家庭中进行的。因此,洛克主张对早期家庭教育一定要慎而又慎,不可掉以轻心,如果出现错误,将难以得到补救。他说:“教育上的错误正与错配了药一样,开始搞错了,决不能借助第二次或第三次去弥补,它们将携带根深蒂固的污点,通过人生的各个道口及车站。”
洛克这种说法虽然有点化,但他的用意是说明早期家庭教育之重要,其出发点是要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二)家庭教育是人走上社会的准备
洛克认为,要使孩子离开家庭走上社会以后,能够很好地适应复杂的社会生活,必须首先在德行上做好准备。一个青年人在离开父亲的住宅和导师的保护以前,就应该具有一种不屈的决心,应该熟悉人情,使自己的德行不至于发生动摇;否则,在他没有十分明白交友的危险,不能镇定地抗拒一切诱惑以前,很容易陷入危险的歧途,走上致命的绝境。因此,他主张,对于德行是不能不在事先多加准备,使它深深固定在孩子们身上的。
这种准备工作,只能在家庭中进行,而不能在学校进行。他认为,家庭教育容易使孩子形成良好的德行。因为孩子留在家里,和亲人比较亲近,比较容易习得一些品性,做个有用的和能干的人。把青年绅士留在家庭里面,放在父亲跟前,由良好的导师去教导,只要有法子办到这一点,运用又恰当,就是达到教育上的主要目标的好、安全的办法。把儿子留在家里教养,较之送到外面,就有较多的机会跟儿子接近,父亲也能给儿子以应给的鼓励。他尖锐地批评道:“如果做父亲的人一点儿也不肯淘神费力去教养自己的儿子,不啻治家之下策。”他告诫家长:“无论他的境遇如何,亲自教养儿子就是对于儿子的好馈赠。”
当时英国的贵族和资产阶级,依靠自己手中的钱财,选聘专门的教师在家中教育子女。等子女长到一定的年龄,再直接送入富家子弟就读的中等学校接受教育。这是很普遍的现象,洛克十分赞同。他一再告诫资产阶级家庭父母,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子弟送到普通的国民小学里去学习。
他认为,学校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体,是教养恶劣、成分复杂和染有各色各样恶习的儿童的集合地。在那里,与顽童为伍,斗骗欺诈,无所不学,很容易受到鲁莽、粗暴、诡计、戏谑、欺骗等不良影响。他非常担心的是,学校里面这种伙伴的父母的人品通常是很不齐的,做父亲的人希望子弟混在里面,究竟能获得一些什么品行,真是难说得很。他认为,未来绅士的教育不能在学校里进行,在那里是不能形成一个绅士所应具备的品质的。一个能干的人才的养成,是由正直、大方和严肃的品质,加以观察与努力而成,这些品质学校里的学生们是不能彼此学到多少的。
(三)家庭教育是个别教育
洛克认为,培养孩子具有绅士的各种品格,只有通过个别教育、指导和训练才能实现,而在学校里是难以做到的。一个家庭里面的两三个孩子和一所学校里面上上下下挤满一屋子的七八十个学生,这其中的分别是很大的。因为无论教师怎样努力、有本领,他教着50或100个学生,除了他们聚集在学校的时间以外,他是没有法子照顾到的;除了书本以外,别的事项他也是没有希望把他们教出成绩来的;学生的心理和礼貌的形成是需要不断注意的,并且还得个别教导才行,这在大群大群的学生中间是行不通的;即使教师有时间去考察,并且有时间去改正学生的个别缺点和错误倾向,但是学生在一天24小时之中,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由他自个儿去消磨的,或者还要受到同辈恶习的感染,教师的努力只能是徒劳无功。
洛克认为,就是不完全的家庭教育,也要比在学校中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有用得多。因此,他坚决主张凡是家里请得起导师的人,一定要把绅士的教育交给有很好素养的家庭教师,因为导师较之学校里的任何人必定更能使他的儿子举止优雅,思想刚毅,同时又能知道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适合的,而且学习也更容易,成熟也更迅速。
洛克主张家庭教育主要由所聘请的家庭教师担任,为此他认为,要严格挑选家庭教师。首先,他认为,做教师的人自己便应具有良好的教养,随人、随时、随地,都有适当的举止与礼貌。因为没有教养的人有了胆量,胆量就会带有野蛮的色彩,而别人也会以野蛮相看待。学问就变成了迂气,才智就变成了滑稽;率直就变成了粗俗,温和就变成了谄媚。没有礼仪,无论什么美德都会变样。
其次,他认为导师还要深知世故人情,懂得人的行径、癖好、过失、诳骗和缺点。学生到了能够懂得这些事情的时候,要把这些情形告诉学生,应该使学生练达人情,应该把各色人等的假面具向学生揭破,使学生看得出假面具底下的真相。
洛克对导师的要求如此之高,连他自己也认为不大容易选聘得到合适的。因为,年龄小、能力和德行都差的人,是不宜担负这种工作的;而年龄高、能力和德行较好的人,则又不容易请来担任这种工作。为此,洛克劝说资产阶级家庭不要怕麻烦,应及早四处去访求,不要吝惜钱财,要不惜用高薪去聘请合适的导师。他认为,这是我们在儿童身上花得好的一份钱。谁能在这上面花点钱,使得自己的子弟具有善良的心地,有德行、有能耐,而又具有礼貌与良好的教养,则较之用这笔钱去购买田地,便合算得多了。假如能得到一个这样的导师,是决不会后悔所花的金钱的。
洛克主张导师要具备很高的条件,要求家长不惜重金聘请好的导师。这一点也充分说明他是非常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的。
洛克从早期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比较所特有的优势,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这是很可贵的。但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洛克否定学校教育,并不是否定一般的学校教育,而是否定当时还由封建贵族把持的教会学校教育。
二、体育——绅士教育的基本要素
洛克很重视家庭体育。他把体育看成绅士教育的基本要素,并且把它放在全部教育的首位。洛克所说的“体育”,实际上属于“健康教育”的范畴。
(一)家庭体育十分重要
洛克认为,一个人拥有健康的身体才会有健全的精神。他在《教育漫话》一书开宗明义地句话便指出:“健康之精神寓于健康之身体。”(洛克在书中引用前人的一句话)他把一个人的工作、幸福与身体健康直接联系起来,要能工作,要有幸福,必须先有健康。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观点。同时,他又把一个人能否“忍耐劳苦”“出人头地”和身体强健与否联系起来。为了能忍耐劳苦要有强健的身体,这是正确的。但为了出人头地而要有强健的身体,显然是对洛克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明显表露。
尽管如此,也应看到,洛克是西方个明确提出“健康教育”的教育家,这具有开创性的意义。特别是在欧洲中世纪,天主教会极力鼓吹“禁欲主义”,宣扬“身体是灵魂的监狱,理所应该受摧残和折磨,以求灵魂的解脱,获得清白”,无视人的身体健康,反对体力锻炼。而洛克却恰恰与此相反,他特别关心人的幸福和健康,这无疑是对经院主义教育的一个有力冲击,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
(二)家庭体育的任务和方法
洛克认为,家庭体育的任务是培养孩子具备健康的体魄,成为能够吃苦耐劳的人。他指出,当时英国家长对儿童娇生惯养,大多数儿童的身体都因娇生惯养及溺爱之故而不太健康,甚至受到伤。他告诫家长,不要对孩子娇生惯养,要通过锻炼使他们对疲劳、困难、气候变化及各种活动,都能忍受而不觉痛苦,成为一个能够吃苦耐劳的人。为此,洛克根据他的医学保健知识和经验,针对当时一般资产阶级家庭体育的弊端,提出了一系列健康教育的方法。
1.无论春夏秋冬,儿童的衣着都不可过暖。对于风寒不必过于防范。孩子从小经受锻炼,养成习惯,是什么都经受得了的。过暖了,容易生病。
2.孩子每天用冷水洗脚,鞋要穿得薄些,好能透得进去水。这不但不会损害健康,反而会使身体“健康坚实”。
3.孩子要学会游泳,经常进行冷水浴。这不仅对身体健康有好处,学会游泳还可以应付紧急情况。
4.要多过露天生活,冬天也尽量少烤火。这样,他就既能忍受冷,也能忍受热;既能忍受晴,也能忍受雨。这种习惯要从小及早培养。多在户外生活,对健康很有利,也有利于儿童一生的成长。如果始终不让他受风吹、被日晒,免得伤了他的肤色,“这也许不失为养成一个酷男帅哥的可行方式,但绝非造就有用人才的正确途径”。
5.女孩子的衣服不可做得太紧,尤其是胸口部位不能太紧。衣服太紧会影响体态的自然发育,使身形不优美;衣服太紧会使胸部压抑,呼吸短促,肺弱和佝偻;胸部是心脏的所在,是生命的中心,胸口束缚得太紧,对健康极为不利。
6.饮食应清淡、简单,至少在两三岁以前,应该禁止肉食。这样可以减少疾病的发生。
7.进餐不要定时,要日日更换进餐时间。早饭不要吃得过饱。
8.饮品要清淡,禁止儿童喝酒或烈性饮料。
9.水果要有选择地适当地吃。
10.要保证儿童有足够的睡眠,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
11.儿童的卧床要坚硬,不可过软。硬板床可以锻炼身体,对增强外出旅行时的体力也有好处。
12.坚持定时大便,好养成早餐后大便的习惯。
13.千万别给儿童用任何药物去为他预防疾病,要尽可能少用药,除非到万不得已,需要的时候,一般情况下能不用药则不用药。
洛克凭借他的医疗保健知识,提出了一套符合当时科学水平的保健方法,对于今天的儿童保健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特别重视儿童的身体锻炼,为了使之能适应各种情况的变化,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主张。
洛克重视儿童的身体保健和锻炼,是为了把绅士培养成为强壮而又干练、勇敢而又坚定的人,以便适应社会的需要。他说:“一个绅士,无论处在何种年龄段,都应这样养育,务使他能随时操刀舞剑,当好一名士兵。一个人使其子生来就只会仰仗老子留给自己的大笔财富优哉游哉,安逸度日,他若是这样养育儿子,那么这种人既不曾借鉴过所见到的榜样,也不明白自己所处时代的需要。”
洛克把儿童的体育和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系起来,而不是只看成儿童个人的事,这也给了我们一定的启示。
三、家庭德育——绅士教育的灵魂
在《教育漫话》一书中,洛克对绅士的道德品格教育予以极大的关注,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论述。
(一)家庭德育的重要意义
洛克认为,道德和道德教育是绅士和绅士教育的灵魂。他认为,通过道德教育,使绅士具有理想的德行,有两种意义。
1.它关系到绅士个人的幸福。他认为,在一个人或者一位绅士的各种品行中,德行是位的,是不可缺少的;要被人看重,被人喜爱,要使自己也感到喜悦,或者也还过得去,德行是不可缺少的。一个人如果没有德行,在今生来世都得不到幸福。
2.它关系到绅士在事业上能不能成功。他认为,教育上难于做到而又具有价值的一部分目标是德行。唯有德行才是真实的善。德行愈高的人,其他一切成就的获得也愈容易。因为,凡是能够尊重德行的人,对于一切合于自己的事是不会采取一种执拗或倔强的态度的。
洛克之所以重视绅士的道德教育,不仅仅是从绅士个人的幸福和事业上的成功着眼,而且联系到了国家的地位。他说:“对于下一代的年轻人,如果不去关注与保存他们的率直、严肃及勤奋的美德,却又希望他们随后在人生舞台上取得成功,并具备充足的德行、本领与学问(正是这些使得英国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国家),那简直就是笑话。”
洛克所重视的德行,当然是资产阶级的道德修养,有鲜明的阶级性。但他把道德和道德教育同个人幸福、事业上的成就联系起来,特别是和国家的地位联系起来,是很令人深思的。
(二)家庭德育的任务
洛克提出,一位绅士必须具备“理智”“礼仪”“智慧”和“勇敢”这四个方面的道德品质。因此,他认为家庭德育的任务就是着重培养这四种品质。
1.培养理智
洛克很注重培养儿童的理智。所谓“理智”,是指根据资产阶级标准去判断事物或衡量人的行为规范。洛克认为,一个具有“健康精神”的人,必须能够运用理智(亦称理性)去驾驭和支配自己。“精神健康”的标准在于一个人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使之“顺从理性”的指导。所以,洛克说:“身体强健主要体现在能吃苦耐劳,精神的强健同样如此。一切德行与价值的重要原则及基础在这一点上:一个人能抗拒自己的欲望,能够不顾自身的自然倾向而纯粹顺从理性好的指向,尽管与欲望背道而驰。”
洛克认为,理智是一位绅士所的首要的品质。他说:“一切德行与美善的原则在于,当欲望得不到理性的认同时,我们需要具有克制自身欲望得到满足的能力。”欲望是人的天性。有欲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自我克制。人类在各种年龄阶段有各种不同的欲望,这不是我们的错处;我们的错处是在不能使得我们的欲望接受理智的规范与约束;这中间的分别不在有没有欲望,而在有没有管束欲望的能力与克制自己某种欲望的功夫。
他认为,一个儿童,如果从小缺乏理智的教育和训练,长大以后很难成为一位真正的绅士。他说:“凡是小时候不惯于使自己的意志服从于他人理性的人,一旦长大,到了自己能运用理性时,他也是很少会去留意倾听或服从自己的理性。这类儿童会成为哪一类人,其实不难预见。”
洛克对于当时一般英国家庭不注意培养儿童的理智的做法,提出了严肃的批评。他指出:“据本人观察,人们在教养儿童方面有个重大错误,对一个问题没有给予及时充分的注意;这就是人的精神在纤弱、容易支配之时未能使其习惯于遵守约束,服从理智。”
他认为,爱子女是人类的天性,但是爱应当有理智。“为人父母者无不爱护自己的子女,但是如果理性不是极为严密监视这种自然的爱,就容易流于溺爱。”溺爱孩子,会使孩子养成刚愎自用、为所欲为的毛病。被溺爱的孩子必定学会打人、骂人,他哭着要什么东西,他便一定能得到,他心里想做什么事情,他也一定要做。企图希望运用自己的意志去支配一切,这样就是把儿童的“本性”给弄坏了。等孩子长大了,形成了恶习,再想纠正,那是很难的。这恶习就像是种下的莠草,等想拔除的时候,“然而杂草已根深蒂固了,这时想铲除也许已为时太晚”。
因此,洛克主张,对于服从理智和自我克制的能力的培养要及早进行。他说:“这种能力的获得及改进依靠习惯,而使之轻松、熟练地发挥则靠早期实践。”他建议,“儿童自呱呱坠地时起就应该习惯于克制自己的欲望,做事行动时不要对这种欲望念念不忘”。
2.培养礼仪
洛克主张,要重视对儿童礼仪的培养和训练。他所说的“礼仪”,主要是指礼貌、礼节和风度。他认为,一位绅士一定要懂得上流社会的人情世故,懂得在上流人士中流行的那套为人处世、待人接物的礼貌和风度。洛克把这看成是绅士所不可缺少的美德。他说:“礼仪是在他的一切其他美德之上加上的一层光泽,使之具有效用,去为他获得一切与他接近的人的尊重与好感。缺乏良好的礼仪,其余的一切成就就会被人看成骄矜、自负、徒然或愚蠢。”“倘若缺乏礼仪,无论什么美德在他身上都会扭曲,使其形象大损,反而对他不利。”没有礼仪是很难有成就的,也不会成为有价值的人。“一个没有德行,不懂得人情世故,缺乏礼仪,却有成就、有价值的人,恐怕哪里都难找到。”
洛克所重视培养和训练的礼貌、礼节和风度,首先表现在仪表堂堂、文质彬彬,见人要脱帽退步致敬上;进而在容貌、声音、言辞、动作、姿势以及整个外表的举止都要优雅有礼,能够博得朋友的好评,使人感到安逸与高兴。再进一步要做到,按照各人的地位与身份保持敬重与距离;后,达到懂得“礼仪”,懂得“人情世故”,要保持一定的“风度”“高雅、友善”“思想刚毅”“举止具有丈夫气概”“谈吐更能镇定自若”。
洛克强调指出,教会儿童懂“礼节”,讲“礼貌”,有“风度”,这是“件大事”。他认为,礼仪对品德来说是一种装饰,它可以使品德更加放出异彩。他做了这样的比喻:“品德加上礼仪,犹如钻石经过琢磨。”他说:“未经琢磨的钻石无人喜欢,即使戴上,也乏善可陈,显示不出高雅华贵。然而一旦经过琢磨,加以镶嵌之后,它们便流光溢彩了。美德是精神上的宝藏,但使之焕发光彩的则是良好的礼仪。”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洛克把整个道德教育,把品德,特别是把“礼仪”看得比学问、比知识还重要得多,尤其比当时正盛行于欧洲的古典拉丁文重要得多。他认为:“作为绅士,需要的是事业家的知识及合乎其身份的举止,同时要能按照自己的地位,成为对他的祖国大有裨益的出类拔萃的人物。”
他一再强调,“礼仪与人情世故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不“明白人情世故”,不“娴于礼仪”,就算不上一个有良好教养的人。一位英国绅士不具备应有的行为,也“决不能够变成一个上流的人”。他指出,一位青年绅士,当他获得了礼仪这种美德,凭着这一点点成就,门路就可以更宽,朋友就可以更多,在这世上的造诣就可以更高。因此,洛克认为,对未来的绅士来说,首要的品德是“礼仪”。
洛克认为,有五种毛病是和礼仪不相容的,这五种毛病往往导致人缺乏礼仪。为使孩子形成良好的礼仪,应避免使孩子受这些不良行为的影响,或者应使孩子从这些不良影响中自拔出来。
(1)一种天生的粗暴。这种毛病使得一个人对别人没有礼貌,因而不知道尊重别人。无限地放任自己的脾气,使人横冲直撞,完全不去理会别人的看法。凡是愿意别人觉得自己还有一点礼貌的人身上都没有它的地位。因为礼仪的目的与作用,本在使得本来的顽劣变柔顺,使人们的气质变温和,使他敬重别人,并和别人合得来。
(2)轻蔑,或者缺乏适当的敬意。这种毛病是可以从面容、言辞或姿态上面发现的;表示轻蔑的不论是什么人,它总是使得别人不安的。因为谁也不会心甘情愿地被人家看不起。
(3)非难别人,找别人的错处。这种毛病是和礼仪直接对立的。他指出,人们无论犯了什么过失,或者其实没有犯,他们总不愿意人家当着他们,或者当着别人的面,把它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宣布出来。任何人有了污点,都会感到羞耻。
(4)刁难。这种毛病不仅常常带来不合宜的、使人生气的言语和举止;而且也是对于对方的无礼的一种无言的非议和责备。
(5)礼节太繁。这种毛病就是执意把过分的,别人受了也不能不感到愚蠢或惭愧的礼节强加给别人。这种情形看起来与其说是尊重人家,还不如说是嘲弄人家;至少也像是和人争强斗胜,充其量也不过是使人家讨厌而已,绝不是良好的礼仪。
3.培养智慧
洛克认为,一位绅士应具备的第三种品德是“智慧”。他所说的“智慧”,与人们一般所理解的经过知识的学习,使人的认识、理解和判断等能力(总称智力)得到发展,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他所指的主要是一种实际的本领,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我将智慧理解为:一个人在世上处理其个人事务时精明强干并富于远见。这是善良天性、心智专一和经验结合的产物。”
他认为,要使孩子逐渐形成智慧的美德,必须使之做一个坦白、公正、聪敏的人;同时,“应使一个儿童习惯于获得关于事物的真实观念,不达此目的就不满足;应使儿童把心智用在伟大的、有价值的思想上,而与虚假以及包含大量虚假成分的狡猾保持距离;这才是儿童对于智慧的合适的准备。”
在洛克看来,培养儿童这种智慧的美德,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要特别防止沾染上狡猾的毛病。因为“狡猾仿效智慧,却与智慧相离远;它像一只猴子一样有近似人的外表,但是缺乏人的实质,因此更为丑恶不堪”。他告诫人们,世上决没有一个狡猾的人,能够狡猾得使人家不知道他们是狡猾的;他们一旦被人发觉以后,人人都会讨厌,人人都不喜欢狡猾的人;全世界都会联合起来反对他们,攻击他们。他主张要教育儿童“习惯于真实与诚笃”,要尽力阻止他们变狡猾。
从洛克对智慧的字面意义的解释来看,他强调有本领、有才能、有远见卓识、善于处理各种事务的品质;也强调聪敏、真实、诚笃的品质,等等。这些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求实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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