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6828823
- 名律出品
知名律师20年经验总结,有法有据,专业可靠
- 内容全面
11类纠纷,200个案例,通俗易懂,轻松解惑
- 有趣有用
普法故事会,识别生活陷阱,人人都能懂法用法
- 家庭
帮助解决生活纠纷,是朋友圈里值得信赖的律师
本书是一本法律基础知识读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只有懂法,法律才能成为我们的防身武器。
本书作者系知名律师,作者结合20年执业经验,结合民生热点,提供法律指引。本书分为11个主题,列举200个案例,涉及民事、刑事、行政,案例生动有趣,分析简明扼要,法律条文精准,能够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生活必知的法律常识,以法律的思维判断世间的是非曲直,理智处世,合法维权。
愿本书能成为你和你的家庭的法律顾问。
篇 诉讼常识
第二篇 婚姻家庭
第三篇 日常消费
第四篇 物权篇
第五篇 侵权篇
第六篇 房产常识
第七篇 投资权益
第八篇 合同常识
第九篇 劳动权益
第十篇 治安行政
第十一篇 刑事犯罪
前言
所谓术业有专攻,隔行如隔山。原本我以为很简单的法律常识,却发现很多人并不懂。执业多年,接触过很多不懂法的人,其中有未成年人,也有成年人,有一般的老百姓,也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因为不懂法,有的人吃亏、上当、受骗,甚至“身陷囫囵”,因为走错了路而悔不当初。那些因不懂法、不守法而导致个人赔偿甚至犯罪的案例比比皆是。比如:代购国外的化妆品被判刑,骑车载朋友摔伤被索要赔偿,在公司打销售电话拼业绩被抓……
借钱没打欠条如何取证起诉,他们不懂;办过婚礼也不能算事实婚姻,他们不懂;起诉前可申请先予执行提前拿到赔偿,他们不懂;打工者没有合同要不到工资,如何讨薪,他们不懂;和未成年少女谈恋爱同居涉嫌犯罪,他们不懂;招致“飞来横祸”被砸伤,应该找谁赔偿,他们也不懂;帮忙存放来历不明的东西构成犯罪,他们也不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可能因为你“不懂”而放过你。正是因为太多的“不懂”,才导致一些人们无心违法而犯法,不能不说这是件太过遗憾的事。所以,学习和掌握一些生活中基本的法律常识是立足现实社会的实际需要。法律常识是人人的防身武器。掌握法律常识,才能做到知法守法;掌握法律常识,才能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地使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用法。
笔者曾写过多本法律常识的著作,本书是笔者结合 20 年的职业经验,认真梳理、精选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力求通过典型案例、律师解析、法律依据 3 个版块,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较为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本书涉及婚姻、家庭、继承、劳动、合同、交通、物权、房产、消费、刑事、行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旨在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必知的法律常识,以法律的思维判断世间的是非曲直,从而规范行为、明白生活、理智处世、合法维权。愿本书能成为你和你的家庭的法律顾问。
后,希望大家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美好生活,用法律常识做护身符,保你一生风雨无忧;用法律做晴雨伞,为你一生保驾护航。
第二篇 婚姻家庭
24.办过婚礼未领结婚证,能继承对方的遗产吗?
典型案例
小甜和男朋友小强是大学同学,两人相恋 5 年,于两年前举办了一场盛大而隆重的婚礼,婚后不久两人生育了一个女儿,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0 年 5 月份,小强因车祸去世了,留有一定的存款和一栋户名是他的房子,而且小强的父母还健在。那么小甜和小强是合法夫妻吗?小甜和女儿能不能继承他的遗产?
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后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小甜和小强虽然办了婚礼,又有了孩子,却只能认定是同居关系。关于继承遗产问题,小甜女儿作为非婚生子女和小甜的公婆是法定顺序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小甜丈夫的遗产。而小甜不是小强的合法配偶,所以不是法定的顺序继承人,但小甜作为与丈夫小强共同生活对他扶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25.双方同居但未领证,分手应当退彩礼吗?
典型案例
岳某(男)与崔某(女)于 2018 年 3 月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同年9月举办订婚仪式并开始同居,按照当地习俗,岳某在订婚仪式上给付崔某彩礼共计13万余元。两人同居一段时间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产生了矛盾,遂于2018 年年底双方正式提出了分手。原告岳某要求崔某返还彩礼,因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律师解析
虽然婚约在法律上不受保护,但因婚约所给付的彩礼在解除婚约时原则上应依法予以返还,彩礼可以看成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的一种赠与行为,但该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彩礼款返还数额应根据婚约双方是否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款支出情况、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对于这类案件,法官一般都会耐心调解,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毕竟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付出,以调解处理财产问题为宜,实在调解不成就只能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6.恋爱期间送的礼物,分手后能要回吗?
典型案例
大壮和小美 2018 年经人介绍相识后坠入爱河,彼此见过了父母,也商议了婚期。一日,小美向大壮提及其父母想在海滨城市购置房屋,但目前还差 50 余万元。 大壮听后表示自己手头还算宽裕,就当作是给“岳父岳母”的礼物,随即给小美转账 52 万元,小美满心欢喜,连声道“谢谢老公”。2018 年 10 月,大壮发现小美与小哲的暧昧聊天信息,两人因此吵得不可开交,继而结束了恋爱关系。大壮要求小美返还 52 万元的购房款,小美认为这是大壮自愿赠与给自己的钱款,拒绝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大壮诉至法院。
律师解析
男女恋爱互赠礼物是常事,分手后要求退还也很常见,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 微信红包”、纪念日小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而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发生的大额财物赠与不同于合同法上的一般赠与,也不同于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行为,其系基于双方恋人关系而发生,往往是一方基于结婚为目的,该赠与行为可以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或恋爱关系解除时,赠与财物一方的赠与目的则无法实现,因此赠与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财物,此亦符合民事活动中的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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