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1133463

第二章:物是人非
第三章:再无瓜葛
第四章:认命
第五章:撕碎
第六章:绝望
第七章:被揭露的真相
第八章:仇恨
第九章:婚礼
第十章:孤勇
终章
近来,我时常做梦,梦见母亲独自一人站在老宅后山的那块黄土坡上,身形消瘦,长发未束,发丝迎风乱舞,看上去十分孤寂。
我喊她,她回头看我,神情悲凉,让人心疼。
她语调哀戚地对我说,晨睿,你怎么不回家看妈妈,妈妈很孤单。
简短的一句话,让我瞬间红了眼眶。
我想起离开江都多年,都未能回去祭拜母亲,心里就很是难过。
我想母亲是怨我的,所以在梦里,她连话都不愿与我多说,不等我开口,她便背过身去,消瘦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远方那灰白色的浓雾中。
我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她消失,却没有勇气追上去挽留她。
枯黄的杂草爬满了整个坟头,比她刚离开我那年又繁茂了几丛,我站在凛冽的北风中,由着风沙迷住了双眼。
若有来生,我愿用终生孤寂,换母亲百岁无忧。
若有来生的话……
章:经年已久
【1】她说,晨睿,你答应过的。
醒来,枕头又湿了一片。
同病房的小男孩在熬夜打游戏,看到我红肿的双眼,老气横秋地对我说:“你是不是做噩梦啦?他们说梦里的人都比真人可怕,梦里还有吓人的鬼,你哭是被吓到了吧。”
我被他那耸人听闻的语气逗乐,双手抹了把脸上的泪痕,笑着说:“我做的不是噩梦,是个美梦,梦里我见到了再也见不到的人。”
男孩不以为意地切了声:“那还不是说梦到鬼了嘛!你梦到的那只鬼长得可怕不可怕?”
“那是我母亲,她是我亲的人,怎会可怕。”我微笑地回他,后又觉得自己跟个六七岁的孩童解释这些他又不明白,索性不再多说,坐起身,从枕头底下拿了本书出来,准备以此消磨午夜余下的时光,静待天明。
男孩见状,放下手中的平板电脑,光脚下床,凑到我的床前,好奇地问:“你在看什么?我妈妈也喜欢看书,她老爱给我讲故事了,不过现在她在其他病房,不在我身边,没人给我讲故事,所以我晚上都睡不着。”
男孩说这话的时候,小嘴微微地嘟起,还在因为没跟母亲一个病房的事而耿耿于怀。
我想起护士们曾提过,这孩子是一家三口出去旅游,路上出了车祸,父母重伤,现都在重症病房,还没脱离危险期,孩子因为被母亲护在身下,因而伤的比较轻,被送到了普通病房。
想到这,我再看看这孩子稚嫩的小脸上那殷切的表情,心头一软,掀开被子,把他抱到床上,圈进怀里。
南城的冬天很冷,窗外飘着雪花,月光如银。
即使门窗都紧闭着,但依旧能感觉到有冷风透过窗棱的缝隙吹进来,还好屋内的空调打得很暖,两个身体依偎在一起,倒也温暖。
在这样的冬夜里失眠,说故事再适合不过了。
男孩叫“季安”,我听到他奶奶喊他“安仔”,也便自作主张地这么唤他。
“安仔,接下来姐姐要给你讲个关于爱的故事。”我翻着书对怀里的孩子说道。
“什么是爱?是奥特曼打小怪兽吗?我妈妈经常给我讲奥特曼的故事,她说奥特曼欺负小怪兽是因为爱他。打是亲,骂是爱。”
安仔仰着头问我,我被他问得哭笑不得,私心里觉得安仔的母亲一定是个可爱的女人。
“不不,不是奥特曼跟小怪兽,我要讲的是一只不懂得爱的瓷兔子,在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旅行之后,学会去爱的故事。”
“那这个故事刺激吗?”
“不仅刺激,而且很有趣。”我笑着说,试图勾起安仔的好奇心。
“好吧,那你讲吧。”安仔耸了耸肩,妥协道,换了个慵懒的姿势,背靠在我怀里,安静地听我讲故事。
上次给人讲故事还是孩童时期的事,距离现在已是多年,当年那个爱看童话书的女孩已经长大,陪在她身边听故事的,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冷傲少年。
经年已久,多少回忆还涌在心头,午间回想起来,心头总是涩涩的。
我尽快调整好情绪,清了下嗓子,语调轻柔地读起手中的童话书来。
“从前,在埃及街一栋房子里,住着一只几乎全部是用陶瓷做成的兔子,名叫爱德华。爱德华是一只极其自负、个性冰冷的瓷兔子,从小被主人艾比琳宠爱着,所有的人都对他俯就屈尊,他只接受大家给他的爱,他不懂爱,也不愿意懂……”
外面的雪继续飘落中,整个医院都很安静,偶尔能听到走廊里护士巡察的脚步声,配合着我的读书声,也便没那么冷清了。
“后来他想起了佩勒格里娜对美丽的公主的描述。她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由于某种原因,爱德华觉得这句话给人以慰藉,他自言自语地重复着这句话——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一遍又一遍,直到道曙光终于浮现……”
故事还未读完,耳边就已经响起了安仔平缓的呼吸声。
我低头看了他一眼,合上书本,放回枕头底下,慢慢躺下身,用被子盖住了他跟自己,用手臂枕着头,静静地望着那张恬静的睡容,似乎想从那孩子身上找寻某个身影,后也只能徒然地闭上眼,自嘲地苦笑。
叶晨睿,你在找什么呢?是在找逝去的童年,还是那一去不可复返的青春,亦或是那个无法再见的身影。
不记得何时睡过去的,再度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安仔不在我怀里,不知道去了哪,病床旁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人。
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才看清那人是夏息。
他穿着白大褂,一副上班的装扮,翘着二郎腿优雅地坐在椅子里,纤长的手指托着我那本没来得及给安仔读完的童话书,专注地看着。
察觉到我醒了,他下意识地朝我看了眼,放下书,对我笑了笑,说:“我看你睡的那么沉,所以没叫醒你。安仔他母亲醒了,在找他,他奶奶带他过去了。”
我了然地点点头,坐起身来,拿了件羽绒服套在身上。
发现夏息一直在看着我,我有些茫然地抬头看他,问:“怎么了?”
夏息站起身来,单调的白大褂在他身上也被穿出了风雅,他双手插在裤兜里,走到我的床前,停下,表情同情地望着我说:“晨睿,你想季阿姨的话,就回江都吧。”
我装作没听懂他在说什么,只是沉默地捏紧被单。
“安仔都跟我说了,说你做梦梦到季阿姨,哭了。”夏息继续说道。
我抬眼看他,咬了咬唇,笑得很难看:“夏息,你知道的,我不能回去。”
夏息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更加哀伤了。
一年前,我在街上遇刺,人倒在雪地里,伤口流了很多血。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会就此死去,所以在夏息跑过来送我去医院的路上,我流着泪,悲哀地恳求他,如果我死了,请把我的骨灰带回江都,让我跟我妈葬在一起,我不想死了还一个人。
可我没有死,我又一次死里逃生。主治医生说是因为夏息及时帮我止了血,所以我才没有因为失血过多死去。
醒来的时候,我开始疯狂地想念家乡,想要回江都。哪怕在那个城市,我已经没有家了,可我还是想回去,那里有我想忘忘不了的过去,想见却见不了的人。
我很想回去再见卞都,想把没有来得及说的话全部说给他听,因为我怕自己突然死了,都没有机会告诉他,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忘记他。
没有。
于是,我给自己订了回去的机票,然还未登机,我便接到了卞阿姨的电话。
她说,晨睿,你答应过我,不会再出现在我跟小都的面前,你答应过我的。我以为你对我的承诺,是永远。晨睿,希望你别再让我对你寒心了。
那时候我终于发现,自己就像个囚犯,南城是我的牢笼,我看似孤单地活在陌生的城市里,其实处处被卞阿姨所监视着。
她不希望我回江都,不希望我再见卞都,因为在她的眼里,我叶晨睿是个十足的扫把星,我害死了她的丈夫,不能再来害他的儿子。
她说,晨睿,你答应过的。
是的,我答应过。
所以我只能绝望地蹲在机场大厅里痛哭,胸口痛得无法自已,歇斯底里地发泄一通后,心如死灰地从地上站起来,将手里捏皱的机票撕碎,扔进了垃圾箱。
那天一同被扔进去的,似乎还有我那颗天真的心。
人要怎样,才能不屈服于绝望。
永不妥协,保持信仰。
爱德华在绝望中,不停地重复着这么一句话,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他重复着,终于等到了救赎。
他是只瓷兔子,心碎了一次又一次,却还有勇气继续去爱。
我也可以的。
因而我不断地跟自己说,叶晨睿,你可以的,不管世界多灰败,你可以继续活下去的,孤单也好,寂寞也好,痛也好,你可以熬过去的。哪怕熬过去之后,你依旧是独自一个人,也得坚持下去。
因为这也是我答应过的。
就像我答应卞阿姨永不出现在她跟卞都面前一样,我也答应过妈妈跟卞叔叔,会代替他们,好好活着。
我答应过的。
所以在往后的时光里,我一次次的与绝望做斗争,挣扎,不屈不饶,后百炼成钢。
【2】在这个城市,有人关心你,有人爱你,有人忌惮你,有人恨你,也有人想杀你。
“晨睿,一个人心里囤积了太多的情绪,不发泄的话,很容易生病。你这样下去,早晚会把自己的身体弄垮。”站在一旁的夏息,俨然用一副医生的口吻告诫我道。
自与他重逢到现在,不过一年的时间,他便从一个稚嫩的实习医生变成了个老练的大夫了,开始学会说教了。
若非亲眼见到他穿着白大褂进手术室的样子,我真的不敢相信夏息会当医生。
那个在我记忆里永远纯白的少年,素来喜爱干净,有着严重的洁癖,在国外读大学时竟然读的是解剖学,回国后还成了个整天在手术室里,天天跟各种血腥场面打交道的内科大夫。
世事真奇妙,时光能改变很多东西,当然也能改变一个人。
一年前,我还为夏息的改变而讶然称奇,一年后,却听到夏息对我说,晨睿,你变了,你跟以前不一样了。
是的,我变了。
以前的叶晨睿,胆小怯弱,过于安守本分,唯唯诺诺地躲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不敢走出来看世界。而现在的叶晨睿,如杂草般顽强地生活着,不卑不亢,坚韧但凉薄了。
我变了,我变得更淡然,更沉默了。我学会隐藏自己,学会封闭自己的内心,学会平淡地看待这个世界,不期望,不妄想,也就不会受伤。只有这样,我才有力量,支撑着自己不倒下,继续活着。
然而有时候光活着,也是件很艰难的事。
你走在大街上,都如惊弓之鸟,周围形形色色的人,你不知道哪个人会突然在经过你的时候,给你锋利的一刀;也不知道哪里会突然冲出辆车,直直地不减速地朝你冲过来,再扬长而去;更不知道,头顶何时会掉下个重物……
你能确定的是,在这个城市,有人关心你,有人爱你,有人忌惮你,有人恨你,也有人想杀你。
从我遇刺后的半年里,我遭遇了数次面临死亡的意外,连夏息都看不下去了,带着我去报警。但报警又怎样,陈叔叔已经死了,谁也没办法证明这是意外还是蓄意,自然也不知道到底谁藏在暗处,制造了这些意外。
那半年对我来说,真是段残酷至极的时光。
我每天都在担心今天会有什么意外,每天都还得鼓励自己要活着,吃不好,睡不好,明明过的很不好,却还得装作很开心的样子,照旧去学校上课,去燕子姐的酒吧打工。
我想,如果卞阿姨知道我动向的话,卞都也许也在关注我的生活。
我无法确定他是否还在意着我,哪怕那只有一丝的可能,我也不想他自责,不想他觉得我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有好好照顾我,不想他因为曾作出的承诺没法履行而内疚,所以我要假装过的很好。
笑,大声地笑,哭,一个人偷偷地哭。
眼泪流进心里,不被人看见。
值得庆幸的是,那持续了半年的意外骤然结束了,那个针对我的人好像突然消失了。
也许是他倦怠了,放弃了。也许是他大发善心,看我这半年过的太辛苦,让我精神放松阵子,待他心血来潮再来,所以我这半年才得以安生。
只是我没料到会在研究室突然晕倒,再度入院。
看到我又一次被送进医院来,夏息比我还激动。
我还记得我刚醒过来时,他一身疲惫地坐在我床边,满嘴胡渣,双眼通红地对我说,晨睿,幸好,你只是贫血。
他说“幸好”的时候,明显地松了口气,那种一种惧怕失去才有的反应。
在稍显陌生的南城里,我们都只有对方一个旧友。过去留给我们的,除了无法愈合的伤口外,就只剩下彼此了。
年少时期缔结的青涩友谊,在异乡得到了升华。
我们都有无法回江都的理由,更像是两只被禁锢在南城的刺猬,互相依靠,才能抵御住南城的寒冷。
虽说只是营养不良导致的贫血,但夏息还是强制性要求我住院观察几天。当我跟他哭穷想要出院时,他态度坚决地拒绝了我,让我不用担心钱的事,他会帮我解决。
其实我不是没钱,卞阿姨给我的流放费,几年累积下来,能够我活得很好。我只是不想住院而已,之前的那半年,我几乎都在医院里,我已经闻腻了医院的消毒水味道。
我想出去呼吸新鲜的空气,哪怕站在大街上,张开双臂,用力地呼吸一下,都让我觉得生命太珍贵,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收起回忆,我朝夏息笑着说道:“夏息,我不会有事的。”
夏息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情绪有些暴躁地过来帮我量体温。
我只是贫血而已,不需要量体温的。
其实我想跟夏息这么说,然没等我开口,那支消好毒的体温计就被他粗暴地塞进我的嘴里。
我感到喉咙被刺了下,不满地朝夏息瞪了一眼,埋怨道:“当初那个温柔的美少年去哪了?”
夏息冷呵一声,说:“死了。”
说完,他看着我,故意加了句:“就跟那个听话的叶晨睿一样,死了。”
于是,周围的气氛开始变得冷凝起来。
我俩皆沉默。
良久,夏息拿走了我嘴里的体温计,随意地扫了一眼,说:“你今天出院吧。”
我沉闷地点点头,忽而又抬头,一脸惊喜地看着他,求证道:“我可以出院了吗?”
夏息弯着腰,与我平视,嘴角抿起,像记忆里的他一样,无害地笑着,伸手摸摸我的头,说:“是,不过你得搬去我那。”
一句话像炸弹一般在我耳边骤响,我震惊地看着夏息。
他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转而又换了一副严肃的面孔,语气不容置喙地说:“或者,我搬去你那也行。反正我不是很放心你一个人住下去,你身体需要补充营养。我可不想你出事,然后再听你哭着求我,把你的骨灰带回江都这种话,你知道的,晨睿,我也不会回去,所以我不希望你倒下。”
我脑子里很乱,一会在想夏息何时变得这般霸道,一会在想该怎么让夏息打消与我同住的念头,虽说是朋友,但同居这种事还是有些不妥,一会又在想,我们若真住一起了,卞都会不会知道,他会怎么想,可是他怎么想重要吗?他已经和秦一璐在一起了……很多事都已经无法扭转,我们所能做的唯有接受。
然后想来想去,我想说的是:“为珂怎么办?”
夏息要跟我住在一起,那个叫为珂的女孩该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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