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29666351
《法治的细节》
◇《法治的细节》荣获文津图书奖,2021人文社科年度好书、读者年度影响力图书、豆瓣zui受关注作者、南都2021年度十大好书等社科图书大奖
◇法律男神罗翔教授2021新作,法律随笔集,解读热点案件,思辨法治要义。
◇CCTV年度法治人物,2020书业评选年度作者,哔哩哔哩百大UP主,超高人气UP主罗翔
◇盘点近年热点案件,理性而不失温度,从N号房事件到张玉环案,如何在现实中追求正义?
◇从法律视角破解电车难题,思辨刑罚边界、胎儿权利等法理冲突,在时事中保持理性思考
◇《人民日报》、央视朗读者等媒体官方推荐,罗振宇、罗永浩强烈安利,追求知识与智慧。
◇收录罗翔走红后的心路历程,分享走出困境的人生经历与感悟,附罗翔青年照。
《法律的悖论》
◇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2023普法新作,从悖论中掌握法律的思维
◇ 比《法治的细节》更系统,比《刑法学讲义》更好读,一本书终结网上那些永远都吵不完的热点争议
◇14类经典案件,辨析法律盲区,走出独断思维,接受多元包容。
◇探讨和思考法律中的悖论,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走出偏见与独断,接受多元与包容。
◇CCTV年度法治人物,2020书业评选年度作者,哔哩哔哩百大UP主,超高人气UP主罗翔
◇同罪同罚还是异罪异罚?人可以被杀死又无法被杀死?名誉权可以被侵犯,又无法被侵犯……
◇法律中充满着悖论,有些是真悖论,有些是假悖论。
◇适合每一位关注法律与社会新闻的读者,更适合立志投身法律事业的初学者
《法治的细节》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罗翔新作的法学随笔,面向大众读者,从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经典名著讲解等6大板块,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内容包括辛普森案、电车难题、性同意制度等法律基本常识,或N号房、张玉环案等时事热点的案件,多维度培育法律思维,助力法治社会的构建,点亮每个人心中的法治之光。
此外,本书还收录了罗翔在爆红后的心路历程,分享其求学成长经历,袒露其心境的变化与成熟,与读者一起通过阅读与思辨,走出生活中的迷茫时刻,在现实中共同完善法治的细节。
《法律的悖论》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普法新作。
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常常让我们觉得十分烧脑,一起案件可能推导出相互矛盾的立场,而且这两个立场居然还都非常合理?这都是因为法律中存在着似非而是的悖论。法律中充满着悖论,有些是真悖论,有些是假悖论。罗老师在书中通过14个经典案件,辨析了法律与案件中的盲区,帮助我们看清法治的核心。探讨和思考法律中的悖论,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走出偏见与独断,接受多元与包容。
《法治的细节》
一、 法律与道德
法治如何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性
从法律角度破解电车难题
我们为什么要诚信?
”孝子”能否逾越法律?
脑死亡、植物人与”死亡”
死刑应当被废除吗?
二、 法理的思辨
孩子起诉父母生下自己
可怕的配阴婚民俗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
人肉搜索的罪与罚
三、 正义的实现
”世纪审判”辛普森案
二十六年了,正义的惩罚还会降临吗?
踹伤猥亵者,见义勇为的尺度
优势证据与合理怀疑:锤杀案中的证明难题
与智力残障女孩结婚构成强奸罪吗?
韩国N号房事件的N重罪
四、 性刑法
性刑法的惩罚边界
当我们谈论恶劣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性侵犯罪中的核心问题,是不同意
代孕应该合法吗?
胎儿有权利吗?
艺术是自由的,但并非无拘无束
五、 读经典
在读书中超越有限的今生
狂热的魔咒、理性的自负
审判苏格拉底,读柏拉图《申辩篇》
读《会饮篇》,理解爱的严肃与崇高
找到你的玫瑰花
六、 对 话
我的青铜时代
如何做一个称职的老师?
我们画不出完美的圆,但它是存在的
后记 祝各位同学一路平安
法律:法不容情,又法中有情
刑法:惩罚犯罪人,又保护犯罪人
罪犯:是自我决定的,又是被决定的
犯罪:邪恶才犯罪,还是犯罪才邪恶
刑法:既是独立的,又是补充的
刑罚:轻罪重刑,还是轻罪轻刑
因果关系:不可假设但又必须假设
对向犯:既可同罪同罚,又可异罪异罚
生命:人可以被杀死,但又无法被杀死
勒索:既是被害人所欲,又是被害人所恨
禁止吸毒:既是限制自由,又是保障自由
名誉权:可以被侵犯,又无法被侵犯
司法:要纠正错误,又要容忍错误
判决:既要稳定性,又要灵活性
理性而不失温度,感性而不失高度。这不仅是罗翔老师这样法律传播者的愿望,也是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应有的态度。
——《人民日报》
法律可能让人觉得很生涩,离生活比较远。但是罗老师能让你知道法律跟生活是非常贴近的。他自己本身很懂,所以可以用简单直白的语言讲出来。
——《南方周末》
罗翔老师不仅给你提供法律专业视角下的独特解读,还时不时来一场哲学教育,让你感受到一种被降维打击的快感,获得感和成就感满满。
——《第一财经》
外皮是喜感的口音,搞笑的例证;内核则是在多年的实践和思辨中寻求真理,催人上进,成为内容产业中的一股“清流”。这恐怕是罗翔之所以能持续受欢迎的原因所在。
——《中国新闻周刊》
罗翔老师满足了人们对有力量的通识教育的想像。用荒诞、极端案件逗笑人的同时,夹带出对尊重生命、尊重常识和对理想主义的呼唤。
——《三联生活周刊》
“津津有味”是罗翔弹幕里的高频词。除此之外,人们喜欢他,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的真性情。
——《网易》
《法治的细节》
经常有人问我,过去一年取得了哪些成就?我知道他们希望听到的答案–成为一名网红。但我觉得这不叫成就,只是被命运所砸中。运气并非成就,命运之手把我托举到不配有的高度。让人飘飘然、让人晕眩,终让人诚惶诚恐。
对有些人而言,网红可能是一个贬义词,但是对我个人而言,网红只是一个中性的词汇,你可以赋予它各种意义。如果通过这个标签让更多的民众认同法治的精神,这是我的莫大荣耀。
我确实非常意外,很多青年朋友会喜欢看我讲刑法,有人说是因为幽默,有人说是因为哲理,但我想这些视频不过是拨动了大家的心弦,与其说是我打动了大家,不如说大家是被自己内心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所感动。
苏格拉底在《美诺篇》中提醒我们注意一个悖论:一个人既不能试图去发现他所知道的东西,也不能去发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不能去发现他所知的东西,因为他知道了便没有必要去探寻;也不能去发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为那样的话,他甚至不知道他要去探寻什么。苏格拉底解决悖论的方法是认为所有的知识和探寻都只是一种回忆。对于无知的人只需要去提醒他,以便让他自己回忆起他所知道的东西。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是人类的出厂设置,无需被灌输,只需要被激活。
成为”刑法网红”,让我拥有了自己不敢想象,也不配拥有的影响力。我害怕自己滥用这份力量,更害怕自己迷恋这份影响力。
我常常鼓励法律专业的朋友通过热点写作传播法治理念,自己也坚持写法律随笔,去年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对热点案件的解读,是不是在消耗热点、追名逐利?
在解读热点案件时,我尽量抽象出普遍性的现象,再分析我们应该如何通过法律去应对。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剥削他人,不要利用他人的痛苦,不要为了追逐名利而吞没原本的法治追求。我相信如果一个热点案件的解读,能够促进法治理念的传播与普及,这依然是有益处的。同时,我也更加认识到自己的有限、幽暗与伪善,即使身为专业人士,带着追逐法治理念的初衷去解读案件,也可能会事与愿违。
……
我一直将自己定位为一个法学殿堂的门童,邀请各位的光临。相信大家在这个殿堂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大师。如果有人因为我的视频体悟到法治的观念,因为我的课程开始追逐更高的法治理想,因为我的话语更加坚信了法治的力量,我由衷地高兴与感激,这对我也是一种鼓励,让我在大家身上看到了中国法治的希望,让我感到法治所倡导的公平和正义依然是大家心中深的渴望。作为门童,我所做的事情很小,能起到的作用也微乎其微,我只想邀请大家与人类伟大的先贤对话,感受人类群星的璀璨,超越我们日常生活的庸碌,思考法治真正的要义。
法律在不断进步,法治的细节在不断完善,这种进步与完善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与民众共同实现的。
在追逐法治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有灰心和失望,也许还会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当你灰心的时候,希望能够有一种力量帮你擦去掉落在心中的灰尘,让法治的热情在心中重新燃烧。当你失望的时候,也许正是因为你对法治太过盼望而沮丧。看见的不用去相信,看不见的才用去相信。在可见的视野中,我们经常看到不公平和不正义,这让我们对看不见的公平和正义更加充满向往。人总要对焦于某种超越生活的存在,才能告别习以为常的平庸与肤浅。因此,我们可以把这种失望看成”矢望”–“矢志不渝”的”盼望”。因为这种对法治”矢志不渝”的”盼望”,我们可以忍受路途中暂时的灰心和失望。并不是所有的怀疑都会导致虚无,很多怀疑是为了更加地确信。
作为老师,有一种极大的喜悦,就是在学生身上看到自己想去追求而没能达到的希望。让我重新回答文章开头的问题,我理想中的成就,就是做一个好的老师,教好法律,传播法治理念,让每个人意识到自己内心幽暗的成分需要被封锁。
过去的一年,大家将诸多荣光投射到我身上,这是我所不配的。今后的每一天,我希望法治的光芒能够照亮每个人的内心与前行的道路。
让我们在每一天的生活中完善法治的细节。
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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