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3471996
本书是叶灵凤在上海《辛报》和香港《大众周报》所开性学书话专栏“书淫艳异录”的文章结集。甲编为上海部分,乙编收香港部分。所记性学奇闻趣事,涉及古今中外之书达数百种,或介绍,或译述,或摘录,幽默中见风致,趣味中合知识,文字清通优美,隽永驯雅。
引
拟目一斑
谈猥亵文学
裸体美术与诲淫
不许参观的博物院
关于秘戏
再谈秘戏(上)
再谈秘戏(下)
《金瓶梅》之类
守宫砂与贞操带(上)
守宫砂与贞操带(下)
身具二形
蓝道婆及其他
女化男
男化女
谈精神分析学
梦的象征作用
梦的分析
性心理研究
变态性欲解
媚药和巫术
同性恋之谜
男性同性恋
男性同性恋例证
女性同性恋
一个寂寞妇人的感想(上)
一个寂寞妇人的感想(下)
《圣经》与猥亵(一)
《圣经》与猥亵(二)
《圣经》与猥亵(三)
《圣经》与秽亵(四)
萨地小传
萨地主义者
虐待狂
笞刑与性欲
刺花与色情(上)
刺花与色情(下)
被虐狂
痛苦与快感
变形记
卢骚忏悔录
马索克小史(上)
马索克小史(下)
大自然的葬仪
关于死的种种
丧葬风俗志异
尸体偷盗
尸奸(上)
尸奸(下)
兽奸
露体狂
露体狂补
色情与广告
禁欲问题
初夜权及其他
贞操与羞耻
结婚异俗
妻的买卖
塔布
蛇与宗教
生殖器崇拜
谈尸体检验
性的拜物狂(上)
性的拜物狂(下)
自爱与自渎
卖淫考
宗教卖淫
职业卖淫
秘密卖淫
男妓
男色
女人的故事
僵尸种种
阉割和宫刑
妇人与幽闭
断袖癖
翰林风月
男女之事
爱经
爱的技术
月经的迷信
性的周期律
角先生之流
“阿配郎格”
产科医学
寡妇殉葬
谈毒药
色情的犯罪
火葬
沙孚的同性恋
动物的房术
接吻种种
花痴
酒与性机能
乱伦
避孕与堕胎(上)
避孕与堕胎(下)
花柳病考
婚姻的百面观(一)
婚姻的百面观(二)
婚姻的百面观(三)
婚姻的百面观(四)
如意袋考
中国刺猬
裸体种种
醇酒妇人之神
以上载上海《辛报》1936年6月1日~10月20日
乙编目录
小引
真腊异俗
关于太监
再谈太监
十三与礼拜五
伦敦的娼妓
盐的风俗和迷信
黑白的性纠纷
哈顿多特裙
丈母与女婿的禁忌
婆罗门房中书
衣服与裸体
千古奇闻
动物的同性恋
民族神话
大脚仙及其他
俚闻杂抄
沙芙主义
大同的赛脚会
古笑话抄
男女异闻抄
父与子
情史
性的塔布
克达鲁奇岛的传说
四十四及其他
扒灰及其他
审美秘诀
燕玉暖老及其他
土耳其的后宫
世态笑话
猎头民族
史书秽语及其他
西藏奇俗及其他
春杯春画
嫂姑成孕
幽闭笑谈
缅铃
锁骨菩萨
“安配郎”
母子错综
伊哇岛的乱伦悲剧
萨地主义
马索希主义
拜物主义与拜物狂
梅毒始原
拿破伦的生理研究
露体狂
荒唐帝王
草头娘
香园故事
夸口受训
男子缠足
珠江风月
乱世杀戮之惨
女身有虫
媚药和求爱的巫术
人肉嗜食史话
贞操带之话
吃人风俗谈
波奇奥谐话抄
谐话续抄
男女关系的数字
恶食余话
媚男药
守宫砂
黄门天阉
性的感应力
高唐云雨梦
割礼志异
秘戏图说
公妻与共产
借种的故事
初夜权
伪装出血术
书痴·书淫
以上载香港《大众周报》1943~1945年1卷1期~4卷17期
叶灵凤的一本另类书话(代跋)张伟
《书淫艳异录》再版后记——一本干净的关于性的随笔集
张伟
代序
叶灵凤的《书淫艳异录》(代序)
陈子善
叶灵凤的《书淫艳异录》终于要付梓了,我乐观其成,因为我研究过叶灵凤,也因为此书的编选与我有一点关系。
已是三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从研究鲁迅扩展到研究郁达夫,香港友人寄我一册叶灵凤的《晚晴杂记》,这是叶灵凤生前在香港出版的最后一本书,我得到的是1971年11月上海书局再版本。现在回想起来,香港友人之所以把这本书寄给我,很可能因为其中有叶灵凤以“创造社小伙计”的身份回忆郁达夫和早期创造社的好几篇文字,让我作为研究郁达夫的参考。于是我知道了叶灵凤的名字,知道了叶灵凤在1920年代如何从学习美术转向沉迷新文学。
叶灵凤1920年代的创造社文学生涯可以分为小说创作和书刊插图两大部分,均颇受新文坛关注,后者当然与他受过专门的美术训练有关。他的小说,如收入《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三集》的《女娲氏之遗孽》,以及《昙花庵的春风》、《菊子夫人》、《姊嫁之夜》等篇,大都以营造幻美的氛围,刻画人物的性心理,尤其是女性性心理“精细”“有趣”(郑伯奇语)见长,受弗洛伊德性心理学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他后来致力于中外性学著作的搜集,性学书话文字的撰述,其滥觞或正可追溯至此。
进入1930年代以后,叶灵凤担任上海现代书局编辑,同时在新文学通俗长篇小说和“新感觉派”小说创作方面做过有益的尝试。此外,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就放在藏书上了。他晚年写过一篇《我的藏书的长成》,开头就说得很清楚:
我在上海抗战沦陷期中所失散的那一批藏书,其中虽然并没有什么特别珍贵的书,可见数量却不少,在万册以上。而且都是我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自己由编辑费和版税所得,倾囊购积起来的,所以一旦丧失,实在不容易置之度外。
叶灵凤还告诉读者,这一大批藏书中,“大部分是西书”。显然,其中应有不少叶灵凤撰写《书淫艳异录》的参考书。
叶灵凤在《书淫艳异录·小引》中称自己是“书痴”和“书淫”这两种癖好“兼而有之”,可见他购置西洋性学书刊,本来是收藏和自娱,但《辛报》的创刊,提供了一个他据此撰文“贡献给读者”也即娱人的契机。
《辛报》1936年6月1日创刊,姚苏凤主编,这是上海滩上第二份发表新文学作家作品的小报。在《辛报》之前于1935年9月20日创刊的《立报》,其副刊《言林》是新文学家发表作品最初的小报园地。但《辛报》与《立报·言林》有所不同,其副刊更通俗,更活泼,更具市井气,自创刊号起连载叶灵凤以“白门秋生”笔名撰写的“书淫艳异录”专栏,就是突出的一例。稍后,从6月8日起,《辛报》又连载邵洵美带有自传性质的“儒林新史”专栏,这两个颇具特色的专栏成为《辛报》创刊之始的两大亮点。
“书淫艳异录”在《辛报》上连载了4个月又20天,共88篇102则,达10余万字,数量相当可观,简直可抵一部中外性学词典了。在“书淫艳异录”专栏里,叶灵凤以性学为中心,旁及中外文学、艺术、宗教学、医学、心理学、史学、社会学、民俗学等众多领域,涉及面相当宽广,而且文字清通优美,文学性强。他在《辛报》“书淫艳异录”的《小引》中声称专栏“所记虽多艳异猥琐之事,必出以干净笔墨,以科学理论参证之,虽不想卫道,却也不敢诲淫”。综观全部专栏文字,应该说叶灵凤此言不虚,借用陆谷孙先生的一句话,他是以男女之事的瓶子装文化之酒。
然而,“书淫艳异录”并不到此为止。1940年代这个专栏又有续集,那就是自1943年4月香港《大众周报》创刊号起连载的“书淫艳异录”。值得注意的是,叶灵凤重作冯妇,却使用了障眼法,他在《大众周报》“书淫艳异录”《小引》中说:
十年前,在上海曾用这题目为某报写过一些短文,每天一篇,杂谈男女饮食,乃至荒诞不经之事,有的录自故纸堆中,有的却摘自西洋专门著述,一时嗜痂的读者颇多,许为别有风味之作;好事之徒,更互相抄剪,打听这赅博的作者是谁。其实我不过是爱书有癖,读书成性,见有这类材料,随手摘录,杂凑成章而已,不仅不足道,而且是不足为训的。不料十余年来,时时还有人以这类文章有否存稿见询,最近《大众周报》的编者,更异想天开,要求我重整故业,为他们新办的周报再写一点“书淫艳异录”之类的东西撑场面。我对于文章一道,虽然洗手颇久,可是朋友终是朋友,盛情难却,而且年来侧身“大东亚共荣圈之一环”的香港,“六两四”之余,有时闲得难受,有时饿得几乎不能安贫,便只有拼命的买旧书,读旧书,......思之再三,遂决意再作“书淫艳异录”。
言下之意,似乎他是《大众周报》编者力邀,盛情难却,才不得不再续“书淫艳异录”。事实上叶灵凤本人就是《大众周报》创办人兼主编,这不是有点故弄玄虚吗?
当时香港沦陷,叶灵凤留港担任国民党中央调查统计局香港站特别情报员,从事秘密的抗日地下工作。因此,不难理解,编辑《大众周报》正是一种伪装,一种掩护,续写“书淫艳异录”专栏也应该别有怀抱和寄托在,读一读这个新专栏《小引》的最后一段就可明瞭了:“五十无闻,河清难俟,书种文种,存此萌芽;当今天翻地覆之时,实有秦火胡灰之厄;语同梦呓,痴类书魔;贤者悯其癖好而纠其谬误,不亦可乎。”
现在已知至1945年第4卷第17期,《大众周报》的“书淫艳异录”发表了54篇,与《辛报》的“书淫艳异录”相比,它们有如下的新特点:篇幅更长(当然,并非全部),论题更广泛,叙述更从容。叶灵凤这时阅读古书和洋书更多更杂,视野更为宽广,抄录性学奇闻趣事也更为得心应手。即便相同或相似的题目,如《萨地主义者》、《沙芙主义》、《露体狂》、《性的塔布》等篇,与《辛报》所载的《萨地主义者》、《沙孚的同性恋》、《露体狂》、《塔布》相比,也大都并不重复,而是另取新角度,写出新意味。总之,这一时期叶灵凤的“书淫艳异录”娓娓道来,显示其性学书话逐渐趋向成熟,更具知识性、趣味性和学理性。
差不多与《辛报》“书淫艳异录”同时,上海另一位以收藏中西性学书籍著称的藏书家周越然也在撰写性学文字。他长期以笔名在《晶报》开设性学专栏,侧重从生理、心理、病理、卫生、优育等方面介绍关于性的观念、知识以及世界各地的性俗习惯,文字均半文半白,同样落笔成趣,与叶灵凤的“书淫艳异录”有异曲同工之妙。周越然生前出版了《性知性识》、《情性故事集》两书,本世纪以来,在我安排下,又由其后人编选了《言言斋西书丛谈》(2003年3月辽宁教育出版社版)和《言言斋性学札记》(2004年12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版)等。如果把叶灵凤和周越然的性学书话作一比较研究,想必也是饶有兴味的。
《辛报》的“书淫艳异录”和《大众周报》的“书淫艳异录”是叶灵凤前期和中期的性学书话,1950年代以降,叶灵凤再次重操旧业,为香港报刊撰写性学专栏,姑且将之称为叶灵凤性学书话写作的第三阶段。1989年2月,也即叶灵凤逝世十四年之后,香港三联书店以副牌南粤出版社名义出版了其后人编选的《世界性俗丛谈》,正是叶灵凤后期性学书话的汇集。此书封底刊出的出版社推介中说:
本书是一部趣谈男女间性爱逸闻的故事集,内容无奇不有,如各国的婚姻性俗,道来有如天方夜谭;对不守妇道的名媛闺阁因纵情恣欲而引惹的身祸,说来又见惩戒之意;还有风流的斋戒和尚、心猿难制的尼姑的荒诞笑话,以及春宵秘戏的行乐图,措辞冶艳,堪称神品;而描绘闺房中的乐趣和床笫间的技术,更令卫道之士目瞪口呆。这些故事即使视为好事者杜撰之辞,聊为笑谈,实也无伤大雅。然作者意在劝善惩淫,叙述间虽有渲染夸大,却并不过份。
这则简介把《世界性俗丛谈》的特色概括得很到位。唯一需要补充的是,《丛谈》中诸文以更为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故事的形式出之,单标题冠以“......故事”的就有七、八篇之多,而且由于专栏字数限制的缘故,均千字左右,短小精悍。一卷在手,可以大开眼界,正如罗孚先生在《前言》中所指出的:此书“当年在报刊连载时,颇有人以为是黄色文字,其实是事情虽黄,文章不黄,只是趣味盎然的民俗而通俗的文字”。
在简要回顾了叶灵凤性学书话写作的三个阶段之后,该对这部《书淫艳异录》的整理出版略作说明了。我早知道书话大家叶灵凤写过另类书话“书淫艳异录”,却一直未见其庐山真面目。1990年代后期一个偶然的机会,购置了三个月的《辛报》合订本,读了《辛报》“书淫艳异录”的大部分,但毕竟不是全璧。不久之后访港,在香港一位藏书家处浏览过他视为珍籍、秘不示人的《大众周报》合订本,发现还有《大众周报》“书淫艳异录”,遂影印了其《小引》收入拙编《忘忧草:叶灵凤随笔合集之一》(1998年8月文汇出版社版)。2004年12月,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编选“性学三书”,《世界性俗丛谈》又理所当然地入选而出版了简体字本。
因此,当数年前福建教育出版社林冠珍女士与我讨论选题时,我就建议出版尚未整理的叶灵凤《辛报》“书淫艳异录”,我认为不但叶灵凤书话爱好者会对此大感兴趣,性学研究者也会对此大感兴趣。我并推荐张伟兄主其事,认为他是编选《书淫艳异录》的不二人选。而张伟兄那时已经掌握了《大众周报》“书淫艳异录”,更是给我意外的惊喜。今天,叶灵凤的《辛报》“书淫艳异录”连载77年之后,《大众周报》“书淫艳异录”连载70年之后,终于可以合为一帙,较为完整地“破土而出”,与海内外读者见面了,我认为这是值得庆幸的。叶灵凤如泉下有知,也当感到欣慰。
2012年10月27日于海上梅川书舍
再版后记
《书淫艳异录》再版后记
——一本干净的关于性的随笔集
张伟
2015年岁暮,中国近现代新闻出版博物馆邀请王锡荣、陈子善、陈克希诸先生和笔者一起到该馆鉴赏范用捐赠的书刊资料。范用先生是资深出版人,很早就开始有意识地收藏出版文献,藏品非常丰富,仅这次捐赠的图书报刊数量就达一万八千册之多,其中精品累累,且品相绝佳,令我们这几个嗜书者如入宝库,艳羡不已。有点意外的是,我们在范用先生的藏书中发现了一些曾经叶灵凤之手的旧藏,其中就有爱德华·纽顿的名著《聚书的乐趣》。爱德华·纽顿的名字,对爱书者来说可以“如雷贯耳”这句成语来形容;他的名作《聚书的乐趣》自1918年出版之后,更堪称藏书界的圣经,几无人不知。此书在1992年曾由赵台安、赵振尧两位翻译,列入“文化生活译丛”,由北京三联出版社出版。以后台湾陈建斌有更完善的译本在彼岸出版,书名译为更文雅的《藏书之爱》。2005年11月,重庆出版社引进陈建斌本,以精装本的形式在大陆出版,爱书者均引以为爱。爱德华·纽顿的《聚书的乐趣》1918年在美国首次出版,因广受欢迎,曾屡次重版,但在藏书界最受青睐的还是1918年的初版本。这个版本存世并不多,国内有收藏者可谓寥寥无几。范用所藏此书原为著名爱书家叶灵凤先生的旧物,正是1918年的初版本,且品相极佳。书上有写于1918年的题赠手迹,署名为古英文花体字的大写“H”,当赠者作为圣诞礼物赠送友人之物,非纽顿字迹,而书上所贴藏书票,正是受赠者自用之物,可见此人也是一位喜爱藏书的雅人。范用藏书中还有一本叶灵凤的旧藏《书籍与它的插图的艺术》,也是这方面的一本西方名著,而令人惊喜的是此书上贴有一枚叶灵凤的原版藏书票,这就让此书更具有别样意义了。
可以说,在叶灵凤旧藏中发现《聚书的乐趣》、《书籍与它的插图的艺术》这样的名著毫不意外,如没有才令人诧异;而且,《聚书的乐趣》显然是叶灵凤从旧书摊上淘来的,这更见他“书淫”的本色。叶灵凤曾表示:“古人以读书不晓事为书痴,爱书过溺为书淫。”(《书淫艳异录》之《书痴·书淫》)自己是兼而有之。每遇好书,不惜倾囊购来,枵腹读书,也是常有的事。其实,叶灵凤是过谦了,如果有人发起排列一份现代读书界的“书淫名单”,叶灵凤肯定入选,且必名列前茅。这方面,他的几大卷读书笔记是最好的佐证。读书既多且杂是他的特色,很难说什么是他的专业。你可以说文学或者美术是他的专业,这话肯定不能算错。他写过小说、散文,也画过画,搞过美术设计,当然也收藏并读过大量这两方面的书。但方志、民俗、动植物等等也是他的爱好,这些方面他都有大量藏书,甚至包括一些稀见的罕本,就是一些大型图书馆也未见有藏。而且,他不仅仅满足于当一个藏书家,既读且写,不少方面甚至堪称专业。
不必讳言,叶灵凤的这部《书淫艳异录》是写性的,几乎篇篇和性有关联。说起来有点奇怪,性这件事,似乎在历朝历代都处在不清不白、颇为尴尬的位置,虽事关人类繁衍的头等大事,但却又不能摆在台面上正大光明的讨论,属于做得说不得,说得写不得,即使写了,也不能毫无顾忌,畅所欲言,必须微言大义,隐晦收敛,并自觉处于末端,摆在暗处。叶灵凤的这部《书淫艳异录》,当年就发表在小报上,署的也是不为人知的一个笔名,并且未收进他的任何集子。显然,也是心有戚戚然也。其实,所谓伦理以及相关的容忍度和评判标准,从来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进化的。而与伦理最紧密相关的可能就是性。若回首遥望仅仅过去百年对性的约束和管控,其包涵范围之广和“无微不至”的程度足以让现在的人感到非常不适,甚至目瞪口呆。当然,社会终究是向前发展的,这部《书淫艳异录》在历经坎坷之后,终于由开明睿智、富有远见的福建教育出版社接受,并在林冠珍、苏碧铨、季凯闻诸人的倾情努力下隆重推出,且受到了读者的欢迎,再次证明:虽然藏在巷子深处的不一定是好酒,但飘香历久的好酒确实不必惧怕那幽深的小巷。
叶灵凤的这类书话文章,题材敏感,范围广泛,内容涉及古今中外,很考验执笔者的综合能力,同时代及后辈中少有人能如此掌控自如,平衡有度。可以说,他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而且写出了自己的风格,即平实舒雅,行文有据,讲究知识性却绝不炫耀得瑟。故坊间喜欢的人不少,自称“叶迷”。2013年,福建教育出版社初版此书即颇费精力,装帧设计都堪称讲究,就连装订,也摒弃目前出版界普遍采用的流水线封胶,而选用费钱费时但却结实耐用的锁线工艺,且既有平装,也有精装,还各准备了一些编号毛边本。结果甫一推出即大受欢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接连加印了两次。据我所知,雅好收藏此书的颇有人在,且讲究版本、品相,甚至在乎书的编号,可以说是重量级的“叶迷”,这对写书、编书、做书的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回报。
十余年前我在整理叶灵凤的这部书稿时,就已知道我看到的书稿并不算齐全——主要是香港中央图书馆收藏的《大众周报》不全,卷期有缺。以后虽经多方设法,仍无法补全,在众多朋友和“叶迷”的催促下,只能怀着遗憾先付诸出版,缺的部分慢慢再想办法。以后,有很多热心的朋友纷纷提供线索,让我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曙光。2015年末,福建教育出版社的林冠珍老师传来了好消息,香港的小思老师主动补遗,提供了约二十篇《书淫艳异录》失收的篇章,让我大喜过望。我和小思老师有过一面之缘,20世纪90年代在一次研讨会上见过面,我记得互相还聊了几句。小思老师是我景仰的前辈,我知道她对包括叶灵凤在内的香港文学很有研究,在这方面成果丰硕;此外,她对丰子恺作品的解读,在“丰研领域”也是一枝独秀,粉丝众多。小思老师这次提供的约二十篇文章,都是2013年版的《书淫艳异录》所失收的,有的篇章如《守宫砂》、《贞操带》等,虽然篇名重复,但内容实有异,或补充,或改写,读者可以从中一探作者阅读文献,构思撰文的思路变迁,自有别一番意义在。小思老师一再拒绝编者共同署名的邀请,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中国谦谦君子的传统美德。
现在福建教育出版社启动了出版增补版的程序,添加了小思老师的热心补遗。让我们记住小思老师的名字:卢玮銮,笔名小思,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香港著名散文家、教育家。福建教育出版社决定不惜成本,在选料用纸等方面都力求完美,满足爱书一族的愿望,作为编者,同时也是喜爱叶灵凤的我,感谢他们。
内文节选
不许参观的博物院
一般的博物院,有一些陈列室是不许妇女或小孩入内的,这里面大都是陈列着裸体艺术作品或性器官解剖模型,若是连成年的男子也不许参观的,那就很少有,因为这样根本就无庸陈列了。但是在意大利的拿坡勒斯博物院,却有两间陈列室,受着莫索里尼的手谕,终年封锁,任何人是不许参观的。这里面所陈列的,是从被火山淹埋了的彭贝城地下发掘出来的古物,都是属于色情方面的。莫索里尼不愿古罗马的荒唐遗迹影响他的意大利子民,所以停止开放。但是要探询这里面秘密的人太多,终于也有几个获得入内,美国有一个名叫勃莱特新闻记者,便是其中之一,他在《绅士》月刊上曾有一文,记载他入内参观所见,现在译述大略如下:
博物院的看守领着我从神秘的甬道一直走到最上一层的陈列室。在陕隘的走廊里,有一间门上没有名称和号数,光线很黯淡,这就是这间著名的秘室。
一共有两间,每间大约有十五尺长,十四尺阔,有门通着。但是并没有窗。走进门去,一种阴湿的霉气扑人,地上满是灰尘,玻璃陈列柜上也满是灰尘。就在这玻璃柜中,收藏着那些著名的“古物”。这些都是极细巧的秘戏模型,都只有指般大小,在当时都是佩在身上辟邪的。都是用玉石或宝石雕成,下面托着金属的垫座。在彭贝城的当日,妓女都用这穿成项链戴在颈上,作为卖淫的标帜。雕刻的精细真是使人惊叹。
座上还有许多小像,因为经过几百年的埋藏,表面已经雕蚀,都染上一层铜绿,那种紧张热烈的姿势,看上去不觉猥亵,只觉分外可爱。
此外还有象征生殖器的铜灯盏和瓦灯,这些都是当时挂在花街柳巷里。每个下等妓院的门口,都挂上一盏这类的灯,映着妓女的芳名,藉以招来顾客。
陈列室的墙上,挂着许多发掘出来的壁画和浮雕。这都是大规模的秘戏图。这些壁画和浮雕,一共有几十幅,有的颜色已经黯淡,有的色彩还很鲜艳。画上的人物,并不十分写实,但颇有近代风味。那种温柔的肉色,不但极有趣味,而且极其悦目。我们可以想像当时的彭贝市人民是如何的享乐了。
墙上还挂着不少妓院的招牌,有的三尺多长,有的一二尺长,正好像现在理发店门口挂着三色旋转柱子一样。
还有一些春画,也是妓院兜揽生意的广告。他们把这类春画贴在门口,引诱顾客,搬家时还可以撕下来带走。另有一些古怪的高帽子,据说都是当时妓院雇了人戴着在街上游行,口中高呼着妓女的芳名,加以种种形容,藉以吸引嫖客的。……
密室中所收藏的这类古罗马色情文化的遗物,共有三百多件,大都是彭贝城遗址中发掘出来的。当时彭贝市民淫糜的私生活不难想像。欧洲有许多著名的生理学者和优生学者还从这上面研究古代人性交的姿势,以求获得合理的结论。所谓“彭贝式”(Pomperian mthoa)便是从这上面的发现。
关于秘戏
所谓“秘戏”,便是指描摹男女交媾的图像。这名词由来颇久,据说在史记和汉书上已经出现。杜子美的宫词:“宫中行乐秘,料得少人知”,所指的便是这事。在独夫的专制政体之下,便是这类“秘戏”也仅是在宫围之中才可以存在,所以现今所流行的秘戏图,大都是“汉宫春色”之类,背景和人物都是模拟宫闱中的景象。
秘戏又称春画,俗语叫作春宫。红楼梦中傻大姐所见到的妖精打架的香囊儿,便是这东西。虽然是猥亵的东西,却也有正经用处。预防江湖上的铁算盘,念秧术,以邪压邪,据说最有效用,所以乡下人的钱柜和衣箱里,时常要用几张这类“春宫”来镇压。此外,还可以避火,这正是流行世界各处最普遍的迷信。
其实,“秘戏”并不限于“画”,除了画在纸绢上之外,更有雕刻的或塑造的。有瓷制的,有木雕的,也有刻在贝壳和桃核上的。北平捏面人的,更可以在剖开的胡桃壳里或火柴盒内,给你捏上一套。此外,指环,烟斗,中国旧日之香囊折扇,都是制作这类艺术品的最适当的对象。因为能辟邪,所以在钱币和墓道的石壁上,有时也可以发现这类的“秘戏图”。
画秘戏的能手,当然是尽人皆知的仇十洲和唐伯虎,据说一套册页,价值要几千,而且假冒的极多。清河书画舫上记载有唐人周昉所绘的“春宵秘戏图”,如果可靠,这当是最古的一幅,此外,近代大同马相舜,太仓王无倪,歙县罗锡三,据说都是此中能手。富豪之家,大都爱收藏这类作品,奔走权门的小人,也爱用这东西作进身之階。
日本人的这种作品,和中国所流行的差不多,大都是古装的。有彩色木板套印的,有画在绢上的,也有烧在瓷器上的。西洋人的就不同了。很少有像中国的成套画册,大都是单幅的,而且一反“燕婉妩媚”之状,着重变态的描写。十七世纪时的荷兰大师郎布朗特,便留下不少这类的连写。此外,英国的路郎逊(Thomas Roow landson),更是近代在欧洲描摹秘戏驰名的能手。
自从摄影术发达之后,“真的照相”便替代了画片。这类照片,欧洲的法国德国比利时西班牙等国,都有大规模的制造机关,用极秘密的方法运销各地。一男一女是普通的,有些表现着手淫,兽奸,鸡奸,同性恋,以及其他荒唐背伦的变态性行为。这类照片虽然各国都用严厉的方法搜查焚毁,但是他们仍用极巧妙的“走私”方法流通各地,和贩卖军火一样,几乎有一种国际性的组织。当然,中国的市场上有这类的“舶来品”,同时也有“国货”。
这类“秘戏”无论是绘画的或塑造的,粗俗不堪的固然不少,但是出之名家之手,而意趣盎然的也有。从防范风化上说,这类作品当然不能任它流通市面,但是从私人的鉴赏和趣味上说,这却是不妨收藏的。不过,伦夫俗子当然不是以语此。
我最近曾看见一件小小的日本酒器,里面画着达摩,外面则是一幅秘戏图,女的在上,男的在下,一旁题着两句小诗:
“女的说:我这样高踞在上,如果神灵看见了,不要惩罚我吗?
男的说:不要紧,不要紧!”
这正是谁见了都要辗然微笑的绝妙风趣。
男性同性恋
男性同性恋,即所谓Uranism,谓男色(Paederasty)有别,因为后者纯然以性行为为目的,有时更是职业的,双方并无感情存在的。但同性恋则不同,并不一定性行为,而且双方时有一种“生同寝死同穴”的神秘关系存在,近于秘密结束性质,有时更是集团的行为,彼此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情,对于外界的闯入者或窥探者,时常要加以生命的威胁。
据说法国大文豪雨果曾经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他那些正住在巴黎的Rue Jean Goujion,喜欢一人在路上吟诗,他每一夜和朋友分手后,总要经过一条冷落的涉足,缓步回去。他时常发现路旁人注视他,但是从来不和他说话,而且也不类歹人,所以他也置之不问。有一夜,他索句不得,正在停步苦思的时候,路旁的树丛中突然走出一人,很有礼貌的向他说:
“先生,我们请求你不要再在此地逗留。我们知道足下是谁,但是我们深恐我们之间不认识你的人或会使你不便。”
“你们在此地干些什么?”雨果问:“每晚我见有人在此地徘徊,然后隐入树丛中去。”
对方简单的回答:
“请你不必过问,也不侵犯他人;但是我们也不容许他人惊扰我们,侵犯我们;我们是在我们的地界以内。”
雨果心里明白了,他点头为礼,悄悄地走开了。
隔了一晚,他又走过附近的另一条小路,不料路口却给椅子塞住,用绳缚者。
“此路不通”!有人这样威嚇的喊着;但是另一个声音却又和缓的接着说:“我们请求雨果先生这趟绕道而行罢。”
当时的巴黎,这类大规模的男子同性恋结合很多,而且公然举行俱乐部跳舞会,许多王公大臣贵族和有势力的土痞都参加,所以警察也奈何不得。
世界男子同性恋最盛行的要算德国了,直到现代还是这样。前年希特勒清党时,许多重要人物被捕时大都拥着孪童作乐,便是一个明证。据布洛讫报告,一千九百年的德国全部人口总数是五千六百三十六万七千一百七十八人,但是其中有同性恋倾向的竟有一百二十万人;柏林的全部人口是二百五十万,其中五万六千人是同性恋者。柏林的咖啡馆,食堂,土耳其浴室,便是这辈的大本营。侯希费尔特博士的大著《柏林的第三性》,便是专门研究这现象的。
真正的同性恋者,大都是终身的,这倾向从小就发现,直到老死。虽然结婚能暂时阻止,但日后总要再现。据说这类人从小就有女子倾向。大都像貌娟好,性格温柔,从事比较和缓或近于女性的职业,此外发育上更有一点特征,通常男子的两肩总较臀部阔大,女性则臀部阔过肩部。但男子有同性恋倾向的,则肩部,往往与臀部一般阔。
同性恋不仅在文明人中流行,未开化人也有这类现象,而且上流社会的比例较下流人大,多数同性恋的男子都是身体健康,出身高尚,这实是一种难解的现象。
德国的卡尔希(Fkarseh)曾对于同性恋作广泛的世界人种的研究,曾写过一部分《亚细亚东部民族的同性恋生活:中国,日本和高丽》,于一九零六年出版,可惜笔者至今还不曾见过这书。
公妻与共产
在未开化民族中,有一种奇异的但是颇为普遍的风俗,对于过路的旅客或远方来的客人,如果留下住夜,主人要将自己的妻子献给客人伴宿,作为对于客人的敬礼。若是多妻制度的社会,主人有三妻四妾,则必须选择自己最心爱的妻或妾借给客人,才算表示敬意。好多民俗学者以至社会学者,认为这风俗是原始共产主义的残留。著名社会学者鲁布波克氏,在《文明的起源及人类的原始状态》一书中,将这风俗加以解释说:在原始共产社会中,每一个部落的公民,对于自己部落的一切所有物,享有平均的一致的权利。这些部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因此女子在这种原始共产社会中便成了部落的公有物。对于投宿的客人,将自己的妻子献出来给客人伴宿,便是表示对于客人所应享的公民权利的承认。
这解释虽然很有根据,但是却为另一些社会学家所否认,他们的理由是:妻子借给客人伴宿这风俗流传极广,差不多分布全球各地,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流传并没有这样广。而且,借给客人的有的并不一定是自己的妻子。有些地方,主人可以将自己的女儿,姊妹,以至奴隶献给留宿在自己家中的客人,但是妻子却是例外。这显然与原始共产主义以一切女子为同一部落男子们之共有物这理论相抵触。因此认为借妻献客是一件事,公妻又是一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将妻子临时借给住宿在自己家中的客人这风俗,据诸家不同的记载,曾先后在中非洲、刚果、爱斯基摩人、南美巴西、婆罗洲、澳洲、塔斯玛尼亚、加洛林群岛,太平洋中部大多数的岛屿,以至蒙古、西藏、西伯利亚一带通古斯民族中发现。这风俗几乎是世界性的,所差异者,正如上文所说,有的以主人的妻子为限,有的则恰恰以妻子为例外。如在玛达加斯加土人中,他们以自己的女儿敬客,但是却预先向客人警告,对待主妇必须尊重。在通古斯民族中,主人对于自己的朋友以及旅客,可以女儿或奴仆款待,但是妻子却是例外。
魏斯特玛耳克氏,在《人类婚姻史》中,批判诸家对于原始杂交制度的不同的见解,曾提及妻子敬客这风俗,认为这只是款待客人的一种野蛮的风俗,与社会制度或公妻制度并无关系。他说,英属哥伦比亚沿岸土人,认为以妻子作为临时礼品给献客人,乃是最高敬意的表示;爱斯基摩人则认为这是主人慷慨好客的表示;黑人认为只有这样能向客人表示好意。魏斯特玛耳克氏说,这种风俗,正与主人以饮食款待客人无异,其动机十分简单,正不必歪曲的去作进一步的解释。在野蛮人心目中,将自己的妻子供给宾客,正如将自己家中的食粮供给宾客一样。北美,中太平洋的波内尼西亚岛,以及其他几处地方,认为这举动是亲密的友谊的表示。格林兰岛土人,认为性格最高贵和善的证据,便是毫不吝啬的将自己的妻子借给朋友。西藏东部的凯都部落,则认为这举动等于行善,可以邀得神的祝福。
如果认为这风俗是原始共产社会公妻制度的遗留,魏斯特玛耳克氏说,则一切人类的馈赠风俗或其他表示友谊的举动,都同样是原始共产制度的遗留了。这显然是曲解的。
关于这风俗另一面有趣的研究,便是这借妻风俗与嫉妬的关系。若认为在有这样风俗的社会中,丈夫对于妻子与旁人的关系毫无嫉妬心,这显然是误会了。在野蛮社会中,已婚妇人与他人通奸,常常要遭受比现代法律更严厉十倍的处罚,但作为丈夫财产之一的妻子,在丈夫命令或允许之下,而去招待丈夫的朋友,则显然是另一件事。这与借一只烟斗给客人一样,用了之后随即归还,并不侵犯“所有权”,而且更与“不告而取”不同,根本不用嫉妬也。
初夜权及其他
初夜权(Jus Primae Noctis),是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残留的一种奇异的结婚习俗,凡是属于地主领域之内的新嫁娘,结婚的第一夜须让地主享受,这就是说,新娘须将她的处女贞操呈献给地主,然后才可以嫁到夫家。有时丈夫也可以用金钱为妻子向地主赎取这种义务,但接受与否须待地主自己决定。他们有时不要钱,一定要享受新娘的初夜权,丈夫也就奈何不得了。这种初夜权的独占,虽然是地主阶级用他们的金钱和统治势力所维持的一种特权,但在婚姻制度的演进上说,却是有相当渊源的。
人类在原始时代,神权高于一切,代表神的教士或僧侣是一切特权的享受者。人类为了向他们所崇拜的神表示虔敬,或是祈求福赐,便作种种的牺牲和献祭。头生的牛羊和子女,初熟的一串葡萄和麦穗,都是属于神之所有。同时,男女己身的肉体,男子的童贞,处女的贞操,夫妇间的交接,都视作是神圣的东西可以献给神的。神嘉纳了,便会赐福与献祭者,否则便要降祸,因此这一切东西——男子的包皮,女子的处女膜,夫妇间的交合(不是情人的幽会),都视作是最神圣,同时又是最不祥的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可以致福也可以惹祸。
希腊人在结婚的时候,新娘就须将她的处女膜献给Priapus(阳具之神),新郎和新娘的家属陪她到神的庙中,新娘单独走进内殿,新郎等在外间等候。这神是一个魁梧的裸体男像,大都是石雕的,表现着热情紧张的姿势,新娘在惊惧敬畏之中,战栗着紧抱住神体,在走出内殿之后,她已经不是处女,而且已获得神的赐福了。
东印度风俗,女子到了十岁便要将她的处女膜献给神,这种残忍的行为大都是由父兄强制执行的,这些神像都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征,用木,石或象牙所雕。有些地方则由教士代表着神执行,而且还要收取相当的“执行费”。拿不出手的女子便只好终身做老处女,无人过问,因为处女是神圣而且不吉的,没有经过神的祝福,谁也不敢娶她。
处女的牺牲祭,除了由神或教士代表接受外,更有由女子的近亲(大都是父亲或长兄)执行的,有些地方则由过路的陌生人执行,彼此作为对于神的献祭。巴比伦地方的“米利达”(Mylitta)祭便是属于这种。他们规定,每一个少女,或是已婚妇人,不论贵贱,一生之中一定要与陌生人交合一次,作为对于米利达神的献祭,同时那陌生男子也须献相当金钱给庙中。男子可以拒绝女子,而女子则无权拒绝男子凭了神的名份的要求。据说后世的娼妓,便是由此滥觞。
这一切习俗,在现代人看起来,几乎是可笑而且可耻的事,但在结婚制度和贞操观念的沿革上,这一切是不容忽视的,同时,原{始}人的性生活与宗教的关联,也是不容否认的事,直到今天,欧洲的婚礼还要由牧师加以祝福,丈夫可以陪了妻子向教士忏悔,教士可以代表了神饶恕妇人的罪行,正是那些习俗的变迁和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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