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330923
获得第68届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第15届本格推理大奖
全面解析阿加莎˙克里斯蒂99部作品
不知道从哪本开始看起?一本书帮你系统了解阿加莎的世界。
因为讨厌看一大段旅途人情故事而迟迟不愿读《尼罗河上的惨案》,看过才发现自己真是傻子!
马普尔小姐就是”复仇女神”,这位正义女性的形象让我想到《攻壳机动队》的草薙素子。
创作出《无人生还》《东方快车谋杀案》等名作、让名侦探波洛和马普尔小姐留名历史,并以《控方证人》《捕鼠器》等作品征服了电影及戏剧领域的阿加莎˙克里斯蒂,是当之无愧的侦探小说女王。她高产又风格明显,很多自创的设定为后世纷纷效仿,这也让她成为评论家及侦探小说爱好者的研究对象。
本书站在当代读者的立场,分类评析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全部作品,结合写作顺序、背景及阿加莎的个人生活,全面展现出侦探小说女王恢弘的创作历程。为熟知并喜爱阿加莎的粉丝提供了更广阔的阅读视野,对初读侦探小说的读者来说则是真诚的推荐及避雷手册。
01.《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TheMysteriousAffairatStyles
★★★★如瓷器一般精美、极简
【内容简介】
在战场上负伤后归国的黑斯廷斯,受友人之邀前往”斯泰尔斯庄园”逗留。然而,刚到不久,宅邸的主人埃米莉便中毒身亡。而埃米莉刚与小她二十岁、来历不明的男子阿尔弗雷德结婚。
是事故还是谋杀?离奇的死亡令整座宅子陷于风雨飘摇之中。这时,住在附近的一个比利时人出面调查此案,而他正是在比利时享有神探美誉的赫尔克里˙波洛。
赫尔克里˙波洛初次登场之作,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部长篇小说。
之前我对”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①的形象有过笼统的想象,而本作并未辜负这一想象:以乡村庄园为舞台、聚集了从各方而来的客人们、凶杀案发生、氛围稍显古怪、充满异国情调的大侦探登场……
本作中没有过于激烈的情感和恶意,也没有强烈的悬念和惊天动地的诡计。也就是说,读起来令人感觉颇为宁静祥和。但是,完成度却惊人地高。
伏线埋设得大胆而又不着痕迹,作者依靠精致、复杂的手法,巧妙地隐藏了罪犯。由于”真凶候选人”和小谜团隔三岔五不断出现,使得缓慢推进的故事不致令读者感到无聊。后在浪漫氛围中结束,给人留下明朗之感。实乃精良之作。
我这么写可能会让人觉得这本书中规中矩,没有特别的长处。但我认为,《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其实是一部划时代的杰作。
为什么说”划时代”?因为本作正是”本格推理”的雏形。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不存在丝毫不属于”本格推理”的杂质。彻底剔除杂质,后留下的就是”本格推理”的”样式”,也就是这部《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本作没有突出、夸张的部分,确实容易被视为中规中矩之作。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是一部具有实验性质的、激进的作品,说起来就像一件拥有极简之美的洁白瓷器。
本作发表于一九二○年。当时的侦探小说,包含很多我们现在所认为的不属于”本格推理”的混杂物,都喜欢将”诡异的谜团及破解”构成情节的核心–这一点古今皆然,问题在于作者把什么样的故事(血肉)覆盖在构架(骨骼)之上,即作者以什么样的故事为载体,把读者被开头的”谜团”所吸引的注意力推送至后的”解谜”阶段。
阿加莎˙克里斯蒂说她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系列,自己写侦探小说时也总是想到福尔摩斯。黑斯廷斯和波洛的关系确实是对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模仿,但是,《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可与福尔摩斯系列的长篇作品大不相同。
《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这三个长篇均由两部分构成–“追踪罪犯的部分”和”描述前因后果的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已基本不是”侦探小说”,倒更像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剧。总之,上述作品并非靠”凭借逻辑破解谜团”这样的故事来吸引我们读完整个长篇。另一部长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虽然没有采用”两部构成”的方式,但纵观整个故事,与其说它是”侦探小说”,还不如称之为怪奇冒险小说,核心是一头在荒野上散发着诡异光芒的魔犬。
在此之前的”名作”,比如加斯顿˙勒鲁(GastonLeroux)的《黄色房间之谜》(Lemystèredelachambrejaune)(一九○八年)情况如何呢?倒是有充满创意的诡计和与推理对抗之类的要素,但整体上仍属于”情感过于充沛的角色们忙进忙出”的通俗悬疑小说。至于更早的威尔基˙柯林斯(WilkieCollins)的《月亮宝石》(TheMoonstone)(一八六八年),无非就是一部格局宏大的传奇小说。
换言之,把当时的长篇本格侦探小说称为”冒险故事”或”怪奇故事”也并无不妥。此时”侦探小说”尚不存在,需将推理要素放到”不算侦探小说的其他故事”之中。其实从起源来看,侦探小说可谓怪奇小说的嫡子。所以,当时的侦探小说可能还拖曳着怪奇小说的脐带。
但是,这脐带在《斯泰尔斯庄园奇案》里看不到。这部作品不存在”其他故事”。我所说的克里斯蒂孕育出了纯粹的长篇本格侦探小说,指的就是这个。
换句话说,《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是一部把编织推理过程本身作为故事的小说。作品中出现了多个谜团,并非只有开头展示的那个。开头的谜团经历了推理和线索收集,又转变成别的谜团;嫌疑人也通过讯问和交谈在不断地变化;此外,作者在看似平常的描写中埋下了伏笔和线索。通过这些手段,克里斯蒂创造了”本格侦探小说的故事”。本作给人的感觉宛如一件极简、洁白的瓷器,或许这就是本格侦探小说的故事的本质。
不久后,古典侦探小说在《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这一雏形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进入到我们常说的”古典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
顺带一提,F.W.克劳夫兹(FreemanWillsCrofts)的《桶子》(TheCask)也发表于一九二○年。虽然其故事冗长累赘,亦具备惊悚风格的冒险要素,但其实也是一部由”纯粹的破案过程”构成的侦探小说。这就意味着,刑侦类侦探小说的形式也在同一年建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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