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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2527886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是国家教育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承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项目。本期报告亮点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民法分则•知识产权编》(专家建议稿)和《我国设立知识产权编的合理性》。同时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交的《关于对中国实施“301调查”的评论》也是本书的特色。
本报告是一个学者版的知识产权发展报告。主要介绍了三十余年中国重建知识产权法治的简要历史,并分别介绍了专利、著作权、商标权、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法领域的发展状况与重要议题;对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教育与学术发展作了评介,提出了对未来工作的展望。
目录
第一部分发展总况与评价
一、 知识产权政策发展与评价
(一) 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推进
(二) “十三五”相关规划中的知识产权政策
(三) 知识产权领域的其他政策动态
二、 知识产权法制发展与评价
(一) 知识产权在《民法典》中的安排
(二) 知识产权单行立法的新发展
(三) 其他立法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议题
第二部分专利领域的发展状况与重要议题
一、 专利领域的发展概况
(一) 专利事业主要指标变化情况
(二) 专利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
(三) 专利行政服务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 专利运营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 专利与标准融合趋势加快
二、 专利领域的重要议题
(一) 专利数量与质量的平衡发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
(三) 中国《职务发明条例(草案)》
(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五) 苹果公司诉北京知识产权局案
第三部分商标领域的发展状况与重要议题
一、 商标申请量、注册量的增长
二、 商标政策与立法的发展动态
三、 商标司法的发展
(一) 商标司法概况
(二) 值得关注的典型案件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
(四) 司法裁判对其他法域法律术语的引入问题
四、 商标行政执法的发展
五、 中国品牌的价值与竞争力的发展
(一) 在Interbrand排行榜上的表现情况
(二) 在Brand Finance排行榜上的表现情况
(三) 在世界品牌实验室排行榜上的表现情况
(四) 在BrandZ排行榜上的表现情况
第四部分著作权领域的发展状况与重要议题
一、 著作权领域的发展概况
二、 著作权领域的重要议题
(一) “深层链接”的法律定性
(二) 网络游戏领域的著作权问题
(三) 文化创意产业中的著作权问题
第五部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竞争法的发展状况及重要议题
一、 发展概况
二、 标准必要专利的相关问题
(一) 重要规则
(二) 重点案件
三、 观察与评论
第六部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发展状况与重要议题
一、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二、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内容与相关领域的发展历程
(一)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 相关领域的发展历程
三、 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第七部分知识产权司法的发展状况与重要议题
一、 知识产权法院的发展
(一) 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发展状况的共同点
(二) 各知识产权法院的工作特色与亮点
(三) 知识产权法院的未来
二、 中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
(一) 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概况与意义
(二) 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运行状况与展望
三、 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的发展
(一) 知识产权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机制的发展
(二) 全面推行三审合一
(三) 其他方面的发展
四、 知识产权诉讼保全制度的发展状况与重要议题
(一) 行为保全(“临时禁令”)
(二) 财产保全
(三) 证据保全
五、 知识产权裁决执行机制的发展
(一) 相关背景
(二) 知识产权案件执行的新机制、新路径
六、 结语
第八部分知识产权教育和学术的发展状况与重要议题
一、 知识产权教育发展状况
(一) 知识产权教育的政策保障
(二) 知识产权教育的发展现状与展望
(三) 知识产权教育的重要议题
二、 知识产权学术发展状况
(一) 中国知识产权学术研究现状概览
(二) 观察与评论
第九部分重点区域与产业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及重要议题
一、 深圳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一) 知识产权数量全国领先
(二)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持续提升
(三)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增强
(四)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水平提升
(五) 创新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六) 深圳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情况——以华为、中兴为例
二、 杭州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一) 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增加
(二) 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三)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逐步提升
(四)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推进
(五)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持续提升
(六)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卓有成效
(八) 杭州创新产业发展情况
(九) 杭州创新型企业发展状况——以阿里巴巴为例
三、 5G移动通信领域知识产权议题
(一) 相关概况
(二) 观察与评论
四、 量子通信领域知识产权议题
(一) 相关概况
(二) 观察与评论
第十部分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知识产权国际协调
一、 知识产权国际协调的发展态势与中国的应然取向
(一) 知识产权国际协调从多边向双边、区域化转换
(二) 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不断提高
(三) 非政府组织等民间力量在知识产权国际协调中的作用愈发
凸显
(四) 中国的应然取向
二、 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取得的知识产权合作成果
(一) 中美就知识产权与创新达成的共识
(二) 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宣言与计划
三、 “一带一路”倡议中的知识产权合作
附录
“知识产权编”专家建议稿出版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产权编》专家建议稿
我国《民法典》设立知识产权编的合理性
“301调查: 中国与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相关的法律、政策与做法”
——关于对中国实施“301调查”的评论
中国的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 基于定量研究的讨论
中国生物医药创新实施战略(一期)研究报告
——建立药品上市申报与专利保护衔接机制
务实研(2016)第002号
中国生物医药创新实施战略(二期)研究报告
——探索建立中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务实研(2018)第001号
出版说明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是国家教育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承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项目。本期报告是课题组完成的第二份报告。今后,学院将继续定期发布报告。
2016年出版第一期《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后,我们除了将报告送交教育部等机构外,还曾先后将报告送至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哈佛大学法学院图书馆、伦敦玛丽皇后大学法学院、德国联邦专利法院、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图书馆、杜塞尔多夫地区高等法院等欧美机构,引起了国内外同仁的浓厚兴趣和广泛关注,也坚定了我们继续编好本报告的信心和决心。
自第一期报告出版后,国内外形势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2018年12月,党中央隆重举行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总结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国际上,2017年8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启动对中国的301条款调查。美方认为,中国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方面的法律或政策歧视美国企业。为此,自2018年5月至今,中美高层先后展开了九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达成了诸多共识。
基于这样的国内外背景,我们编写出版了新一期的《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以求尽可能客观地展示知识产权发展的最近状况,表达我们的知识产权发展观。与第一期一样,本期报告也是团队合作的成果。其来自中国中央和相关地方立法、司法、行政机构的专家,来自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浙江社会科学院、厦门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台湾政治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香港大学和其他机构的学者,以及来自德国、美国、英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家都为本报告的完成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更加全面地反映团队的相关研究成果,本期报告增加以下附录,分别是: “知识产权编”专家建议稿出版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产权编》专家建议稿,我国《民法典》设立知识产权编的合理性,“301调查: 中国与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相关的法律、政策与做法”——关于对中国实施“301调查”的评论,中国的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 基于定量研究的讨论,中国生物医药创新实施战略(一期)研究报告——建立药品上市申报与专利保护衔接机制务实研(2016)第002号,中国生物医药创新实施战略(二期)研究报告——探索建立中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务实研(2018)第001号,我们对上述单位和学者的授权表示感谢!
最后,欢迎各界就《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的编写和出版提出真知灼见,以帮助我们改进研究工作,提高撰写质量。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
2019年5月
第一部分发展总况与评价
一、 知识产权政策发展与评价
(一) 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推进
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2007年10月15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08年4月9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发〔2008〕18号,以下简称《纲要》),并于同年6月5日正式印发。2009年3月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正式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并称为国家战略,从而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共同构成中国四大国家战略,知识产权在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道路上的地位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但是仍然面临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影响创新创业热情”等急需解决的问题,而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蓄势待发,知识产权制度对于创新激励的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在此背景之下,2015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党中央、国务院系列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为指导,强调坚持战略引领、改革创新、市场主导和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并确立了到2020年实现“基本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得到全方位巩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主要目标。为完成以上总体要求,《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除继续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的举措之外,还要求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2016年12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国务院同意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办发〔2016〕106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面的先行探索和示范带动作用而制定,其目的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破解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瓶颈制约,切实解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保护不够严格、服务能力不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缺乏强有力支撑等突出问题。
《方案》要求以问题导向、紧扣发展、统筹推进和大胆创新为基本原则,集中力量破解制约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难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有步骤地实施试点和推广。《方案》确定的改革主要任务是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方案》还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做好评估推广工作。
当前,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资源分散、职能不清、执法不一、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多层多头执法以及与司法保护衔接不畅等问题较为突出,要改革现有知识产权执法体制,首先要正确定位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之中的角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意见》之中强调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坚持市场主导”的基本原则,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也强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因此,现阶段中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改革的主要方向,应是坚持简政放权并做好与市场和司法的衔接工作。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本质在于整合执法资源,减少层次,提高效率,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方案》确立的改革牵头单位,应当强化全局和责任意识,主动改革,积极作为。
(二) “十三五”相关规划中的知识产权政策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建设,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经济增长速度继续领先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尽管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仍保持了高速增长,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中国经济结构已经进行了优化升级,经济增长开始主要依靠科技和人才驱动,消费增长和服务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中国制造业规模和实际使用外商投资规模仍稳居世界第一,拥有世界最大的科技人员规模,科技经费投入已跃居世界第二。
《辉煌“十二五”: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辉煌》,
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5/0930/c40531276502522.html,访问日期: 2017年3月1日。另一方面,“十三五”时期,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国内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的劣势业已凸显。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对“十三五”的相关发展规划越来越多地关注知识产权问题,并提出一系列政策要求。
1. “十三五”总体规划中的知识产权议题
2016年3月1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的主要目标,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创业创新蓬勃发展,全要素生产率明显提高。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创新要素配置更加高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增强,迈进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行列”。《“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制度、科技、文化等各方面的创新。《“十三五”规划纲要》在第二篇专门阐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拓展发展动力新空间,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数十项发展主线。
在第十二章“建立现代产权制度”部分,《“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这标志着知识产权被纳入了中国现代产权制度体系之中,在以创新为发展基调的“十三五”时期,以激励和保护创新为目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无疑将作为最为重要的产权制度,为中国“十三五”规划建设保驾护航。
2. “十三五”科技创新与产业规划
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科技创新始终被置于国家发展的全局位置,科技事业成就举世瞩目。中国创新指数已经连续多年持续上升,目前科技事业投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在众多重要的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领域取得了重大成果,众多行业在国际竞争之中正开始或已经取得优势。当前国家发展正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向系统提升的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为中国迈入创新型国家提供行动指南,国务院于2016年8月8日发布了《“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发〔2016〕43号,以下简称《规划》)。“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是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重点专项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22个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以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编制完成,以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确立了在“十三五”时期,使中国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总体目标,并为该目标设置了12项具体的指标。为实现“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目标,《规划》从构筑国家先发优势、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拓展创新发展空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强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为保障前述任务的顺利实施,《规划》还提出要重点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构建支持创新的普惠性政策体系、多元化投入机制等保障措施。为在“十三五”时期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要求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总体上需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点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规划》还提出健全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的任务,在建设以司法保护为主导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之中,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衔接无疑有利于确立司法保护的主导地位,强化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也旨在减少执法层次,提高效率,有效避免多头执法,以提高与司法相衔接的程度。
2016年12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以下简称《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是依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优化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来制定的,是围绕机构深度调整、振兴实体经济,推进供给侧改革,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的具体规划部署,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一道,共同实现加快构建创新能力强、品质服务优、动作紧密、环境友好的现代产业新体系的目标。“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并提出了“瞄准技术前沿,把握产业改革方向,围绕重点领域,优化政策组合,拓展新兴产业增长空间,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总体要求,设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的发展指标。《“十三五”规划纲要》从提升新兴产业支撑作用、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构建新兴产业发展新格局和完善新兴产业发展环境四个方面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深刻、全面剖析国内外产业现状与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坚持供给创新、需求引领、产业聚集、人才兴业和开放融合的主要原则,提出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明显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个方面的目标,结合中国当前实施的其他重要战略,对“十三五”时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确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 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以及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物技术、核技术等产业。
构建和完善符合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求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这就要求完善政府管理方式。为此,《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既提出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任务,又提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加强知识产权布局运用、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机制三个方面的措施,切实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知识产权制度保障。
3. “十三五”知识产权专项规划
“十二五”时期,中国社会科研投入稳步增长,其中企业发挥了主导作用。知识产权申请和授予情况是衡量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自2013年起,国内专利申请和授予已经开始从量的增长转向结构优化,专利申请量继续增加,但授予量首次出现下降。
国家科学技术部创新发展司: 《科技统计报告》,2015年第13期(总第570期)。2015年中国专利申请量继续创造历史,2015年世界各国全年共提交专利申请量290万件,其中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受理了110多万件申请,占世界受理总量的38%。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来自中国的创新者共提交了多达110多万件专利申请,相当于位列其后的美国(58.9万件)、日本(31.8万件)和韩国(21.3万件)专利申请受理机构受理的专利申请量的总和。
See WIPO,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Economics & Statistics Series 2016, WIPO Publication No. 941E(Nov. 2016), p.2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35.9万件)也超越美国专利商标局(29.8万件),成为世界上专利授予量最大的机构。
See WIPO,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Economics & Statistics Series 2016, WIPO Publication No. 941E(Nov. 2016), p.28. 除量上的增长之外,其中质量更高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均保持了接近30%的高速增长,而工业设计申请量则逐步趋于稳定。中国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申请和受理量同样独占鳌头。
See WIPO,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Economics & Statistics Series 2016, WIPO Publication No. 941E(Nov. 2016), p.7.
中国知识产权申请、授予情况表明,中国科技创新在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下,创新质量也得到了稳步提升,中国在自身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的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其他国家和地区创新的发展。因此,“十三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心,将从保增长、增质量转向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切实将知识产权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数据也显示,来自中国的专利申请绝大部分均是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反,美国专利申请者外向性最高。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世界范围内2010年至2013年间的专利申请统计来看,专利族申请量排名前100位的优质企业中,日本以43.7%的绝对优势排名第一,中国企业占24.5%,位居第二。这充分暴露了中国企业专利国际布局的不足。
See WIPO,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Economics & Statistics Series 2016, WIPO Publication No. 941E(Nov. 2016), p.46.
综上所述,“十二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得到良好的实施,中国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稳固。发明专利申请量和商标注册量稳居第一,并且人均拥有量大幅提高,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居世界第二,著作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注册量继续高速增长。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显著提升,司法保护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措施也得到了加强,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但是中国知识产权的质量、结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管理体制等还存在诸多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不足以及市场主体对于知识产权的运用水平不高仍是“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十三五”规划纲要》强调,要“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提出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进一步发布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以下简称《知识产权规划》),强调要坚持创新引领、统筹协调、绿色发展、开放共享的原则,到2020年,要求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显现以及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的目标,并提出10项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主要指标。《知识产权规划》提出完善法律制度,提升保护水平,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推动产业升级和促进知识产权开放合作等7项主要任务。《知识产权规划》在继续强调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同时,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绩效管理并探索建立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知识产权规划》将知识产权的交易运营、金融服务和运用作为重大专项建设,知识产权质量和运营水平的提升,将直接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有助于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社会、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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