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7709473
目 录
概要001
第一章中国寿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内涵与实践017
一、寿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内涵017
二、中国寿险业服务实体经济情况评估022
三、中国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意义和方向029
第二章中国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现状031
一、寿险资金的特点及其支持实体经济的潜在优势031
二、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033
三、另类投资是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方式035
四、寿险资金另类投资的发展状况039
五、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取得积极成效062
第三章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挑战、风险与政策障碍065
一、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面临的挑战065
二、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中的主要风险071
三、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存在的政策障碍079
第四章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国际经验、教训和发展动向086
第五章促进中国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建议100
一、推动寿险业转型与高质量发展100
二、促进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思路109
三、防范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中的风险114
四、完善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环境119
中国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挑战、风险与政策障碍
(一)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面临的挑战
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首先面临的挑战在于寿险业自身需要推进重大转型。
第一,寿险发展不充分不利于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寿险资金是寿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寿险业发展不充分不利于积聚期限长、稳定性高的资金,从而制约了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
第二,寿险发展方式转型不到位不利于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寿险投资活动主要基于负债活动展开,寿险转型不到位造成负债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
第三,不规范行为弱化了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效果。近年来,由于万能险的发展出现异化、资本市场的相关规则有待完善以及金融跨界与联动带来一定的监管空白等原因,寿险资金在支持实体经济中出现了非理性举牌、与一致行动人非友好投资、非理性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激进经营和激进投资以及产品多层嵌套和监管套利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第四,寿险投资的结构性问题不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例如,寿险资金的另类投资主要投向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偏弱;寿险资金以债权型投资为主,股权型投资偏少。这些均不利于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
(二)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存在的主要风险
第一,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一是负债端成本高企倒逼投资端提升风险偏好。二是期限不匹配。一方面,存在“长钱短配”现象。我国资本市场缺乏长期投资品种,长期寿险资金不得不被动配置短期限资产,不仅降低了投资收益,也增加了短期波动性。另一方面,也存在“短钱长配”现象。一些短期资金投向收益高、流动性低、期限较长的不动产、基础设施、信托等另类资产,“短钱长配”现象凸显。三是流动性风险。负债端的业务结构调整或满期给付引发流动性风险,而另类投资作为非标资产,流动性较差,交易不活跃,变现周期较长,加剧了一些公司面临的现金流不足的风险。
第二,信用风险。在经济转型、去杠杆和打破刚性兑付背景下,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面临的信用风险加大。特别是随着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的上升,潜在的地方信用风险可能会释放。
第三,跨市场跨领域风险。随着寿险资金参与金融市场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深度不断提升,寿险资金运用风险已经与经济金融风险深刻交织交融在一起,风险错综复杂。风险跨产品、跨行业、跨监管传染叠加,风险识别应对难度加大。
第四,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一些股权计划中存在“明股实债”等不规范行为,一定程度上成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第五,境外投资的风险。以寿险资金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为例,由于沿线国家的发展环境差异大、基础设施投资缺乏可靠稳定的盈利模式、地缘政治风险较大,增加了寿险资金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资风险。
第六,拓展新兴领域的风险。以参与不良资产处置为例,保险机构面临的潜在风险包括:一是不良资产处置方式自身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二是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存在的问题诱发风险;三是保险机构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不足带来的风险。
(三)寿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存在的主要政策障碍
第一,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有待优化。一是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相关的管理规则有待完善。首先,融资主体免于增信的条件有待完善。目前债权投资计划的增信要求标准高,方式手段要求严。其次,投资计划资金用途有待拓宽。目前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在资金使用用途上的管制,不但限制了债权投资计划产品本身的发展,而且增加了融资主体的成本。二是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放开。首先,间接投资股权的范围有待放开,以适应私募基金的多种投资方式。其次,直接投资股权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放开。最后,对保险股权投资的审批制有必要适时放宽。
第二,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政策有待完善。寿险资金通过债权或股权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项目时,无法通过不动产抵押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从而限制了寿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手段和空间。
第三,投资养老健康产业的政策有待完善。如养老健康服务产业的进入标准、配套设施和专业服务等均尚未形成完善而统一的行业标准,与之相关的监管制度不健全;对于用地性质以及盈利性的优惠政策尚不明确等。
第四,参与PPP项目存在制约因素。相关的平等契约关系、风险保障机制等缺少法律保障,相关的政策环境不太健全,影响保险机构投资积极性。
第五,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环境有待完善。一是参与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相关部门放开保险机构参与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并对不良资产的评级、风险管控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参与债转股的政策尚不配套。包括:市场化债转股风险与收益不尽匹配;国有股权交易进场以及评估的相关规则有待完善;存在双重征税,加重了债转股企业的综合成本;上市公司市场化债转股与现有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张力,如发行规模和发行股价受再融资新规限制,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贷款的监管较严,债权无法纳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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