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3699665
内容简介
硬法与软法正成为现代法的两种基本形态。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法应当区分各种社会关系秩序化的难易程度选择强弱有咖哩 的规范去高速,滥用国家强制不但会浪费法治资源,还会损及法律之治的正当性。
建设法治国家,特别是法治社会,要倚重软法之治,现代法治应当寻求更多协商、可以运用更少强制、能够实现更高自治。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法应当区分各种社会关系秩序化的难易程度选择强弱有咖哩 的规范去高速,滥用国家强制不但会浪费法治资源,还会损及法律之治的正当性。
建设法治国家,特别是法治社会,要倚重软法之治,现代法治应当寻求更多协商、可以运用更少强制、能够实现更高自治。
目 录
导富:作为法治化另一进路的软法之治
第一章 走出“国家一控制”法范式的困境
一、“国家一控制”法范式
以国家为法制化轴心的法范式
法规范的国家性、法逻辑的对抗性和法秩序的强制性
与全能政府联姻产生国家以法控制社会的管理法
与夜警国家联姻产生社会依法控制国家的控权法
二、公共治理的兴起引发“国家一控制”法范式危机
国家管理模式的失灵
公共治理及其法律之治
转向统筹兼顾的回应型法
三、中国法上“国家性”情结的溯源与式微
法律传统的延续
苏式法定义的翻版
分析法学是始作俑者
反思与转型
第二章 反思和修正“法”的定义
一、一种基于理性人假定的制度安排
自利动机
能动个体
有限理性
假定的同一性
二、一个逻辑自治的规范体系
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法
奥斯丁主张“法是主权者的命令”
哈特对“命令论”的批评
哈特的“规则论”
“规则论”的缺陷及其修复
三、一种关于公共意志的表达
法是公意的宣告
公意不只是国家意志
公共自治组织的意志应当体现为法
公共自治组织意志与国家意志的契合
关于公共自治组织意志的国家认可
四、一套实现公共理性的法的机制
有必要直面法的机制设计
对权力主体的制约与激励
对权利主体的制约与激励
制约与激励的相容性
公共权力私人化问题及其解决思路
……
第三章 对照法律目的理性选择法治化机制
第四章 软法与硬法的划分
第五章 软法的特征、功能与疆域
第六章 软法与硬法的合而为一
参考文献
第一章 走出“国家一控制”法范式的困境
一、“国家一控制”法范式
以国家为法制化轴心的法范式
法规范的国家性、法逻辑的对抗性和法秩序的强制性
与全能政府联姻产生国家以法控制社会的管理法
与夜警国家联姻产生社会依法控制国家的控权法
二、公共治理的兴起引发“国家一控制”法范式危机
国家管理模式的失灵
公共治理及其法律之治
转向统筹兼顾的回应型法
三、中国法上“国家性”情结的溯源与式微
法律传统的延续
苏式法定义的翻版
分析法学是始作俑者
反思与转型
第二章 反思和修正“法”的定义
一、一种基于理性人假定的制度安排
自利动机
能动个体
有限理性
假定的同一性
二、一个逻辑自治的规范体系
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法
奥斯丁主张“法是主权者的命令”
哈特对“命令论”的批评
哈特的“规则论”
“规则论”的缺陷及其修复
三、一种关于公共意志的表达
法是公意的宣告
公意不只是国家意志
公共自治组织的意志应当体现为法
公共自治组织意志与国家意志的契合
关于公共自治组织意志的国家认可
四、一套实现公共理性的法的机制
有必要直面法的机制设计
对权力主体的制约与激励
对权利主体的制约与激励
制约与激励的相容性
公共权力私人化问题及其解决思路
……
第三章 对照法律目的理性选择法治化机制
第四章 软法与硬法的划分
第五章 软法的特征、功能与疆域
第六章 软法与硬法的合而为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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