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7506602
本书由《美国人的性格》《初访美国》、《访美掠影》三部分组成,是费孝通先生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读书和考察及上世纪80年代重访美国的笔记和观感,着重对比了美国文化与欧洲文化、美国人与欧洲人的区别,美国文化与中国文化、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的差异。分析了美国人富于激情、独立、实际、进取、乐观、敢于冒险、渴望成功、爱慕虚荣和贪婪冒进的性格及这种性格在推动美国从蛮荒之地、欧洲的弃儿走向繁荣富强道路上的突出作用,有利于加强我们对我国和平崛起及东方文明的重建的思考,非常值得阅读。
《初访美国》(1945年)、《美国人的性格》(1947年)和《访美掠影》(1980年),前两本是解放前由生活书店出版的,后一本是十年动乱之后由三联书店出版的。
自从解放前抗日战争时代起,我就养成了“整篇零写”的习惯,就是就一个题目,分成若干连环画式的一回一回分篇写出,随写随发表,写完一题,合为一册,成一集子。经过抗战生活的朋友大家都明白其中的原因。那时后方的粮食一天是一个价钱,我们这些教书匠,钞票一到手立刻要去换成实物。写好了文章积在桌上同样是会贬值的。从这个经济条件中养成的写作习惯,日子一久,也就难改,直至今日……
《初访美国》和《访美掠影》是我前后两次访美的随感录,记着我个人在旅行中的一些见闻和感想。《性格》是我的读书札记,读了一本美国作者写的分析美国人性格的书,按原书的论点加上我的发挥而写成的。当时就声明这本书里所讲的美国人只是美国人中的一部分,不能认为所有美国人都有这种性格。这三本小册子联串起来阅读固然可以看到一些美国和美国人在这段时期里的变化,但是从这本书里所可能得到的印象必然是过于简单、浅薄、片面甚至还有失实之处。
我之所以没有能在这几本小册子里更充分、深入、全面和真实地把前后两个时期的美国和美国人的实际情况写出来,首先是我当时并没有对自己提出这个要求,其次是主观上和客观上并不具备这样做的条件。我这两次访问,有一点相同,都是应美国政府或所谓“官方”的邀请而去的。《初访》是1943年的事。1941年美国对日本宣战,成了我们抗日的盟国。1942年美国政府向我国十个大学发出邀请,要它们分别派出一位教授去美访问。云南大学派我应邀约,1943年夏出国,在美国住了一年,名为“文化交流”。我在美期间并没有去调查美国社会,而埋头编写EarthboundChina一书,只在休息期间到过附近各地观光,得到一些美国人生活的印象。当时昆明风行一种“小报”,云南大学的学生办了一张《生活导报》,要我给它写访美通讯,随感随写,随写随寄,有十多篇。返国后,加以整理,以《初访美国》的书名,初由美国新闻处出版,后来才给生活书店重版。既然这本小册子是以一般通讯为底子写成的,当然谈不上科学水平。
《掠影》是1980年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和美国学术交流的代表团出国访问后回来写的。这次访问一共只有一个月,走了十个城市,有点像蜻蜒点水,浮光掠影,比走马看花还要仓促。这样的条件下,不可能写出结实的东西。在介绍美国和美国人在战后的变化上,这几本小册子既然不可能满足读者的要求,我又为什么同意书店把它们合在一起重版呢?
在这件事上我确曾犹豫过一番,但是等我在校阅时从头把这几本小册子读了一遍之后,却发现如果从另一些角度,或另一些层次里去阅读这一本书,可能会另有一种味道和另有一种收获的。所以我想不妨印出来试试,是否有些读者能领略这种味道和取得这种收获。
我校阅时,站在第三者立场上看到了:一个在清朝末年出生,小城镇里长大,在当时的教育体制中循级而进,“正途出身”,在国内和国外大学里学过所谓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在抗日战争时期,在大学里当了教授,而且在艰苦的条件下坚守岗位工作的人,在他初次访问美国时,他是怀着什么样的一种心情去看那个和他本国不同的世界的。我固然在字里行间看到通过他笔下写出的他所见到的当时的美国,但也许更有意思的是在字行之外可以看到他本身站在什么立场和怀着什么心情在看这个在他还是初次接触的世界。他的立场,他的心情又不是凭空得来的,而是在中国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于是又可以更进一个层次,看到当时中国的这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立场和心情,以及形成他们的立场和心情的历史条件了。经过了三十五年,同是这个作者,经过了一段坎坷不平的遭遇,又到了同一个国家去访问,又写下了一本访问记。这一本访问记和前一本访问记情调有什么不同呢?这个变化和他所看到的美国和美国人的变化是两回事,所以在他所写出的东西中就存在着两个变数,主观和客观各自的变化。作者主观方面的变化又在多少程度上反映了他所在国家和他所处的社会客观上的变化呢?这是第三个变数。从变的一面去看还存在着将变未变、变得不透的成分,而且这三个变数各有其未变的底子:美国还是美国,看美国的这个人还是这个人,影响着这个人的中国还是中国。像剥笋壳一般,一层一层的剥进去,一层有一层的境界,也一层有一层的味道,所以我说读这本书可能得到的收获也是可以层层不同的。
读书的味道也许只有读者自己去品尝,别人不应代口……其他的话也就多余的了。
一本超级震撼心灵的杰作
美国《纽约时报》说他是中国*杰出的政治分析家
《时代周刊》称他是中国*深刻的政治评论家
梁漱溟说:费孝通这个人样样通,近年来深入农村、工矿,使他更通了。他的名字就有一个通字么……费孝通是走江南谈江南,走江北谈江北,希望现在的青年人也能如此。
130年前,美国已经超越了英国,成了资本主义世界世界头号经济强国。而再往前推50年,美国还是一片蛮荒之地。它仅是欧洲流窜犯人及失地农民的避难之所。当时的美洲治安混乱,到处打打杀杀,且瘟疫流行,这些人食不果腹,时刻都有死亡的危险,仅靠吃火鸡免于饿死。为了纪念这种动物,美国人有了感恩节——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四,吃火鸡。
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在《自由与组织》一书中记载了早期美国人悲惨的生活:
1784年某天早晨,林肯总统的祖父率领摩德克、约西亚及托马斯三子来到农场边,开始一日的工作。林中飞来一粒子弹,将祖父打死……
林肯的父亲当肯塔基不复是边陲区域以后,便决定在1816年移往伊利那。带上全部家私——一副垦荒器具,和四百加仑威士忌酒,他从*末一间移民的住宅出发,筚路蓝缕,经过森林,在一片合意的地方把威士忌酒和垦荒器具安置下来。他的妻和两个孩子带着一床被褥,几个瓦罐,几只铁锅,亦接踵而至。他们所住的茅篷只有三面遮蔽,第四面敞着,饱受风霜雨雪的吹淋。一年内开辟了一个农场,并造了一座像样的木房,但依旧想不到木房内应该有几扇门,几扇窗,或一层地板。尼古来和海伊(美国历史学者)说:“他的木房就跟别的垦荒者的一样,几张三脚凳,一张木床(床的一端附在屋角木柱之间,另一端由插在地上的弯树条支撑着),一张大木板下装着四条腿的桌子,一只瓦罐,一只铁锅,一只长柄壶,几只铅碗和铅盘,全室家具,尽在于此。入晚,孩子亚伯拉罕从一张两条木柱间装着木钉的扶梯上面,爬到顶阁里,在树叶堆成的床上过夜。”当地的垦荒者好多死于热病,亚伯拉罕的母亲也因热病而死在这木房里面……
美国并不是一个河里流着牛乳,树上结满葡萄的天堂。假定现在已近于天堂,那是从地狱里升上去的。他们的祖先曾在饥饿里靠火鸡过日子,他们的父母曾在荒凉的沙地上求生存。
然而短短的50年的时间,美国从极度贫穷一跃而成为经济强国,靠的是什么?土地辽阔、资源丰富固是原因之一,但美国人的奋进的精神及不屈的性格则是他们成功的根本动力。
攀登上进是美国人特有的性格;上升,上升,不肯停留在一个地方或是一个地位上。
还没有登高到顶的人,总是有一种不断上升的奔头。他们必然要否定运命,否定社会地位是上帝安排下的岗位。在他们,好汉得靠自己,要白手起家,不希罕祖宗余荫,不讲究天生丽质;有本领的要从努力里见颜色。他们不会安分,他们要到处找垫脚石,有机会不肯放松,百变不离其宗地要达到“上去呀!”的目的。生活有计划,讲经济,谈话得考虑考虑,吞吞吐吐,看人颜色,一切行为都是有作用的,是手段。是非好恶之情,有害无益。紧张,疑虑,晚上多梦,白天也会见鬼,神经衰弱是他们的通病……
美国人就靠这种不服输、肯干、力争上游的精神在几十年的时间从地狱走向天堂。生活在困顿中的我们,想到美国人的精神,繁荣富强的中国梦不禁油然而生!
2在记录与起码之间流动着
SocialClass在中文中总是翻译成“社会阶级”。这个翻译业已习惯,用的时候也不太细究了。美国人心目中这个词有它独特的意义,和我们所了解的颇有出入。我不知道Class这个词是怎样望文生义地译成“阶级”的,细细想来确是有点问题。“阶”和“级”这两个字都是指由低而高,斜面上分划的步骤。“晋身之阶”,“拾级而登”——都是指通门达户的一条攀登的道路。我们若说“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工商阶级”以及“长衫阶级”等是不是说这些是像学校里一串相联的“年级”么?在“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的社会里,工和商显然并不相联续在一个斜面上,直通“目标”道路上的“阶”或是“级”了。除非我们说这两个意义类同的字一加起来就失去各个字原来的意思则罢,否则“阶级”一词其实只能指社会地位上升或蜕化的段落。如果我们愿意这样限制这个字的意义,凡是一个社会里划分着的各个大体上不相逾越,而在价值上又分高下的团体,我们就不能说是“社会阶级”了。这些有上下等级分别的团体只能说是社会层次。如果有人觉得这样未免把用惯的字重加限制之后,用起来不方便,那么我们也可以爽性用社会梯阶来指可以攀登的层次,留“阶级”一词来指另外一种社会实体。
我咬文嚼字了一番,目的是要说明美国的社会很少“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的分层情形,他们的社会结构是梯阶性的。他们所用SocialClass这个词其实就是指社会梯阶的各级。
层次性的社会和梯阶性的社会很不相同。印度是层次社会的形式。生为婆罗门,衣食住行全得在这一层里,死了也要葬得像个婆罗门。一生在一个层次里生活,既走不出这层次,人家也进不进来。这形式叫作Caste,有人译作“种姓”。欧洲中古的封建社会分层分得没有那样细密和划得那么严格,但是贵族和平民是层次之分,平民在普通情形下不能攀登到贵族层里去的,其间没有梯子,而是一条鸿沟。
封建制度退化了的欧洲,产生了一种中间人物,德国的Mittelstand,法国的PetitBourgeoisie,我们常在翻译书中看到的“布尔乔亚”(通译“资产阶级”——出版者)者便是。我说他们是中间人,因为这辈人是一个流动的,可上可下,不成一个固定的层次。上贵下贱是高低两层,大夫之子恒为大夫,工人之子恒为工人——层次分明,生来如是。中间那些商人富农们,却很可以爬上去成为新贵,也可以掉下去成为难以翻身的无产工人。他们不是一个固定的层次,也不成一个集团,而是在一个梯子上正在上下流动的一批人。层次间一旦发生流动,这个社会也就从层次社会变成梯阶的社会了。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社会进入了初期的资本主义社会。
社会梯阶的发生不但改变了社会结构的性质,同时也发生了一种新的精神。这精神可说是“攀登上进”的精神。还没有登高到顶的人,总是有一种不断上升的奔头。他们必然要否定运命,否定社会地位是上帝安排下的岗位。在他们,好汉得靠自己,要白手起家,不希罕祖宗余荫,不讲究天生丽质;有本领的要从努力里见颜色。他们不会安分,他们要到处找垫脚石,有机会不肯放松,百变不离其宗地要达到“上去呀!”的目的。生活有计划,讲经济,谈话得考虑考虑,吞吞吐吐,看人颜色,一切行为都是有作用的,是手段。是非好恶之情,有害无益。紧张,疑虑,晚上多梦,白天也会见鬼,神经衰弱是他们的通病。
这种性格和一个生于斯,死于斯,身份地位改变不了的人不会一样。在层次里生活的,既然改变不了,只有安之若素。譬如一个矮子,长不长,他不会成天照镜子,比尺度。天也,命也,不痛快的也忍了。命运自有幸与不幸,但是安于其位是一样的。他们无从紧张,不必努力。
美国这个社会,从这角度看去,是很别致的,大体说来它是早年截去了两头的层次,只剩下了个中间梯阶的结构。我说这是别致的,因为梯阶是发生在两端之间的,没有两端也就没有梯阶了。其实美国的两端不在美国,它是个移民的社区,是从欧洲中间梯阶里爬横了,到了这新大陆,结果保持这梯阶的精神,永没有顶的往上爬。
在英国,社会金字塔顶上的贵族们是有封号的,生来就是尊贵的。美国没有这一套。他们没有像英国一般一听就知道这人出身的说话腔调,一看就知道这人地位的举动礼貌。美国人并不在这些上边表示分化。要在说话腔调、举动礼貌上表示分化,每个人在他所处的地位上必须停留得相当久,而且一定得从小就生在这地位。像说话腔调那种富于习惯性的肌肉动作,长大了是不容易改的;即使改了,也很难自然,在别人听来特别刺耳。美国人没有人愿意长久停留在任何地位上,于是这套附着于社会层次的各种文化特征也就培植不起来了。
在英国,一个出身高贵的人是掩藏不了他的社会地位的。我在印度旅馆里远远地听见走廊里有人问掌柜的某人在不在,这个腔调一听就知道这位先生是牛津大学念过书的。交谈三句之后,他的来历,他所认识的朋友和盘托出了。英国似乎是个很小的国家。在美国这种情形是不会发生的,而刚刚相反,只要你借得着漂亮的汽车,时髦的行头,任何人都可以在贵的旅馆里出入,在说话、举动、礼貌上不会露马脚。如果一个地位相当高的人,没有留心他的行装,譬如说,他忘了在胸前挂上一个某某学会的金钥匙,没有在名片上刻上某某工厂的经理,他又穿得不太体面时,很可能被大旅馆门前站着的那种穿着礼服的仆欧们冷眼看上几眼。
美国人的社会地位是比出来的。你没有汽车,我有汽车,我的地位比你高。你有汽车,我有比你更新的汽车,我的地位比你高。如果大家有一辆当年式的汽车,汽车也就不成为表示社会地位的标志了。这一点显然又是和层次性质未脱的英国不同。在英国作为上等人标志的特色是富有独占性的。譬如说话腔调根本不容易半路出家,即使要学习也得天天和说这腔调的人接触,换一句话说,得先加入了上等人的社会集团才有学习的机会。层次相当严格的社会里,这是不太容易做到的事。美国的社会结构像个梯子,大家在上边攀登,速度快,所以不能采用那些富于文化性的标志,于是他们只有在汽车、衣着、住宅、浴室等物质条件上去争强了。这些物质条件顿时成了每个想要面子,想要被人看得起的人所追求的对象了。一个原来不容易得到的物质条件,一旦因为经济的开发,而大家可以得到时,这项条件也就成了必需品,失去了社会上高下之分的标记。如果一时想不出新花样,他们只能在数目上比了。以汽车说,在战前美国已到了每家平均都有一辆的程度,于是只能一面讲款式,一面讲数目。你有一辆,我有两辆;你有两辆,我有三辆。新花样难想,数量上比较倒不必费心思,于是美国社会地位的比较多少成了量的竞赛,和英国社会地位偏重质的差别,大异其趣了。我们局外人看美国,他们似乎有一点数目狂。这种狂是狂得有社会背景的。而且由社会身份变为物质表现,由质变为量,也有他们的长处。他们物质享受的增进确是世无其匹。美国人以浴室数目来表示住宅的高贵,多少是可以鼓励他们清洁的习惯;英国太忽略了社会身份的物质体现,到现在还是不太喜欢洗澡,也不能说是个足以骄傲的特点。
美国社会地位既然是要比较才显得出来,两也就很少,而且没有多大意义的了。爬到了层,除非到外国去,他就变了一个尺度上的记录,本身固然是荣耀,但到了这地步也就空虚了。美国人崇拜造记录。什么都有个记录,甚至继续不断跳舞的时间,喝啤酒的洪量,在高楼架空铁丝上站立的长久,全有记录。这些造记录的人是值得推崇的,因为他们给了美国人许多生活的目标,刺激生命的活力。在以比较来规定社会地位的美国,不能没有引诱人向前的记录。美国社会是个梯子,不是平常的梯子,而是愈走愈长的梯子。有时在我们看来确是没有什么道理,但是这个活力却推动了他们物质的享受。这一点我们也不该忽视。
印度是个层次的社会,也是个几千年来物质享受不进步的社会。英国在两端的层次里发生了个中间梯阶,现代的工业的发展就是这些中间人搞出来的。有人说民主、资本主义、科学等现代化的特征,是中间人的贡献,我也觉得这说法也有点道理。美国社会整个结构是个梯阶。上下两,一是记录,一是起码,都不过是个记号,形不成社会集团。他们另有一功,因为他们的社会结构是梯阶性质,在记录和起码之间流动着的人们并不容易团结为一个共同层次而成为争斗的团体。他们不必去打倒在上的层次,因为每个人都有希望,或是相信有希望,有一天会攀登进去的。每一级都是通门达户、接近记录的石阶,美国工人们缺乏“阶级意识”,多少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们记着的是福特、洛克菲勒都是工人出身,如果取消了这些记录,他们努力的目标不是同时失去了么?
美国是不是能永远使工人中不断地有福特、洛克菲勒这等人物出现?他们能不能使他们的社会梯阶永远开放,每个努力的人都能向上爬?这些是美国人所关心的问题,因为假如梯子一折断,他们也是会变成层次性的社会了。
生活在这种社会结构里的美国人,一说SocialClass就会想到学校里一年升一级的体制。这是一个梯阶,只要你用功,考试及格,就能升级。这和我们所了解的“社会阶级”显然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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