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0466212
小说写得环环相扣,情节意外连连,作者的书首印均在10000册到15000册。其中《误入妻途》印了30000册。另外《新婆媳战争》加印多次。《北京遇上西雅图》销量三万多册. 《北京女子图鉴》也登上畅销排行榜.
以女主角阮九为了寻找记忆踏上旅途为引子,全书穿插了九个离奇的故事,讲述阮九揭破身世之谜的同时,一路经历的爱恨情仇。*终,阮九找回了记忆,对亲如姐妹的合欢之死得以释怀.在几经危难逃离因身世带来的危机,她和一直陪伴在身边的师然走到了一起.而在旅途中遇到的人们,也在阮九的帮助下各自找到了归属和去处,有悲伤别离,也有收获,令阮九对人生有了新的看法。
章 合欢篇/
第二章 胭红篇(上)/
第三章 胭红篇(下)/
第四章 阑珊篇(上)/
第五章 阑珊篇(下)/
第六章 阮九篇(上)/
第七章 阮九篇(下)/
第八章 安心篇/
第九章 正文结局/
第十章 番外——今酒篇/
第十一章 番外——空青篇/
第十二章 番外——莫珩篇/
章 合欢篇
我这一生有过三个名字——阮九、胭红、顾阑珊。
我刚刚踏入启城的城府,做城主夫人身边的侍女,那时候我叫胭红。
当时的我自然想不到,这个名字会成为三城日后的诅咒。
故事还要从四年前说起。
那时候的启国,位于明日国、天启国、云州国三国之中,与之合称西秦四国。西秦之外还有东、南、北,但那都是千里以外的地方了。
启国虽小,五脏俱全,饭庄、花楼、赌坊一应俱全,这里有四国美的花魁,也有四国肮脏的乞丐。由于地理上的便利,这里又云集了四国全的特产,是四国贵妇的旅游购物胜地。但旅游胜地大多有一个弊病,那便是全国人民都把钱花在了游山玩水、吃喝玩乐上了,谁还有闲情去参军、去报国。面对着山明水秀诗兴大发,胸中自然只留儿女情长,所以启国也是诗人的速成之地。
花前月下,船灯点点,贵妇、诗人、客商川流不息,眉来眼去,渐渐地,启国也从旅游胜地变成了恋爱胜地。
而我,就生在这个复杂多变的胜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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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三天便是我的十八岁生辰,合欢说要私下帮我办得风风光光,我笑她不懂什么叫“风光”。她反问我:“莫非你懂?”我笑笑道:“自然,风光便是像咱们城主为夫人做寿的那般才称得上。”合欢立刻露出一副荒唐的表情说:“你真是疯了。”我俩一阵打闹,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了两个字也能笑一晚上。
说起启城城主和夫人的爱情故事,没有哪个大姑娘不羡慕的。
他们相遇在启城的湖畔上,夫人弹琴,城主吹箫,琴瑟和鸣,比翼双飞,城主不介意夫人是全启城花楼里的花魁,毅然决然地将夫人迎娶进门,还不惜以性命为代价和老城主对抗。
老城主给他两条路选:一是江山,二是美人。
城主冷笑一声,当着所有城府官员的面指向辛夷。
城主和辛夷自此流浪天涯。
再后来,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江山将易主的后一刻,城主又被老城主找了回来,还带着身怀六甲的夫人。
所有人都说这是因为父子血缘,老城主始终放不下亲情。然而我却觉得,这只是因为老城主膝下只有一子,又没有兄弟姐妹,若是不将宝座传给城主,实在是无人可传。
由此可以看出,启城的历代城主都是一脉单传,兄弟姊妹缘凉薄。为了保住夫人腹中的一滴血脉,少城主不惜采用多种办法,但前呼后拥、一呼百应的夫人仍是当着众人的面流掉了腹中骨血。听产婆说,是个尚未成型的男胎。
这说明女人生育是否顺利也不在于有多少人伺候,该走的始终要走,人多也只能显现送走胎儿时的隆重。老城主下令追查,但追查许久也不得要领,因为历朝历代宫妃流产大多因为宫斗太入戏,可少城主专宠夫人,并无妾女,夫人想斗也无人可斗,所以这件事也无处可查。据老城主分析,这应该是祖宗作孽太多,报应追不上祖宗仙逝的脚步,只好留下来祸延子孙。
老城主的迷信造就了启城的一个传统,每逢秋收那日,一定请邻近的三位城主共聚一堂,谈些老百姓们听不懂的国家大事,大抵是探讨来年如何发展以及总结往年的经验教训吧。
听合欢说,老城主之所以敦亲睦邻,也是因为不知道多少代以前的启城城主曾经谋算过其他三城的城主。
那时候,西秦以外战乱不断,还没有形成现今的朝廷,西秦仰仗一隅偏安而渐渐形成四个小国。那一代的城主也不叫城主,叫国主;国主的宅邸也不叫城府,叫宫。
四国各有一套政策,通商往来,直到启国国主投靠了西秦以外刚刚形成的朝廷,以受命于天为由充当说服其余三国归安的朝廷派来的使者,三国不肯,朝廷立刻派兵镇压。三国不敌,只好投降,自此西秦再无国家,只有城。
皇帝说,西秦情况特殊,可以延续以往的政策,但朝廷也会派兵驻扎,且每年要上缴赋税财帛。
三城城主忍辱负重,默默将这股冤枉气记在启城城主头上。
多少代过去了,具体多少代连西秦八卦无不知的合欢也算不清楚。直到这一代,老城主为了再建昔日的邦交,不惜倾家荡产筹办每年一度的秋收宴,愿与三城共享繁荣。
夫人的流产就在年秋收宴的一个月前,这更加速了老城主迷信的速度,他将这件事的责任归咎于未能早一年举行秋收宴,并期盼到阴德积满的那一年,夫人能生下继承人。
这一年,已经是秋收宴的第十三个年头,老城主已经仙逝,夫人的肚子也依然没有消息。
哦,忘了自我介绍,我叫胭红,和大我八岁的合欢是夫人的贴身侍女,但由于我进宫不满三年,尚未见识过秋收宴的魅力所在,所以合欢除了要负责照顾夫人,还要负责管教我的言行,真是忙不胜忙。
合欢是夫人身边贴心的侍女。她的贴心主要是贴在伺候夫人多年却没有越过夫人陪城主睡觉的野心,不可谓不难得。
听说,合欢刚进宫的时候由一个叫春秋的侍女带着。春秋是当时夫人喜欢的侍女,后来还以姐妹相称。
但春秋却因此消沉数日,只因这种结拜仅限于名义上,春秋并没有因此摆脱奴籍。
一日,夫人游湖,春秋突然腹痛不止不能陪同,只好由合欢伺候。不巧游到半路,夫人也腹痛不止,只好打消游湖念头,打道回府,正撞见寝室内纱帐环绕烟锁重重中隐约透着两个人影,一男一女,无媒苟合。
夫人气得当场吐血,城主连忙奔出将几欲坠地的夫人搂进怀中,一脸焦急之色。
春秋奔出时,被城主一脚踢出,倒地不起。
再后来细想为何春秋和夫人先后肚痛,多半是一个找借口,另一个发现不对也用了同样的借口吧,真是古来多少姊妹同心,就有多少姊妹同睡。
后来有人传说是春秋扮成了夫人,就着室内昏暗和迷香环绕迷奸了城主。但传说归传说,不是从当事人口中说出的,也只能是传说。
夫人这次吐血之后就成了不孕症,更没人知道春秋的下落。有人说,春秋被扔到湖里了,但是一直没见浮尸;还有人说,春秋被带出宫嫁人了,但那之后几年,启城都没嫁出过一个名字里带春或秋的女人。因为春秋的胆大妄为,启城内外但凡名字里有春或秋的女人都纷纷改成了夏和冬,连媒婆说媒也避忌这二字不谈。
合欢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陪伴了夫人十年。直到现在,合欢已经二十六岁了,不得不出宫嫁人了,只好再从宫外亲自挑一个心细乖顺的女孩儿接替,这个人便是我。
合欢说,心细不是重点,只要经她调教,再粗心的女孩儿也能出师,关键是乖顺,安分守己。
我想,这大抵是暗示我不要步了春秋的后尘吧。
此后,我花了近两年的时间学习合欢的言谈举止,希望临摹得淋漓尽致,但始终不得法。
因为合欢实在太老了,再不出宫恐怕真无良才可嫁,这是我不愿看到的,所以我的成才也意味着合欢的幸福。虽然合欢从不催促我,但我知道,她比我还心急。
听说,一直在宫外等候合欢的少将军已经娶了四房小妾,他的心允许他为合欢留下正室的名分,可他家里不允许,所以时至今日,这位少将军膝下已有三子,而合欢也在这时送去一纸恩断义绝书,写得声情并茂、催人泪下,就此断了对方的念想和自己的初恋。
合欢说,全启城年过二十五岁还未娶正室的男子也都有了妾室。
我说,那便嫁一个比自己年纪小并且无妻无妾的男人。
她叹道,这样的男人又怎么会看得上她一个大龄女呢,只好从鳏夫里找一个合自己心意的吧。
于是我们就娶妻成灾的现象讨论了一夜,终得出一个结论:男子娶妻娶妾多半是因为延续香火,也许他们都惧怕城主的诅咒会降临在自己身上才会多多益善,但不承想启城的妻妾们越生越多,多生多育,且儿子多于女儿,难免成年以后争夺家产,就此酿成分家败家的局面。
等儿子们长大后,儿子又要娶妻妾,可那时的启城女子已经日渐稀少,数量不足以匹配,只好向外城寻找。外城娶妻又牵扯了籍贯和政治信仰的问题,势必造成夫妻立场不合,生的子女因为与生俱来的双籍贯又要缴双份的人头税,实在是一损俱损。
百姓和高官们的担忧终也成了城主和夫人的担忧,城主下令实行一系列的移民政策,希望多多吸纳家中女儿多于儿子的外城人到启城安居乐业。但又怕另三城误解这是买卖人口的行为,于是只好大量地送物、送钱、送美人,终于获得邻国的谅解。
由此可见,城主虽然膝下无子,但爱民如子,建树颇丰,始终将百姓们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疾苦,为民分忧。
而买卖人口之所以会被判定为买卖人口,多半是因为人口费和实际市价不成正比。
可叹的是,百姓们却不能将城主的疾苦也当作自己的疾苦。政策实行之后,百姓和高官们的夫人没了忧虑,便开始闲磕牙。话题总是围绕夫人的肚子,因为她们的肚子都很争气,是她们毕生炫耀的武器;而夫人的肚子一向不争气,只除了她有一张我见犹怜的脸蛋和身为城主的丈夫,这是民间夫人们无法比拟的,所以她们更愿意拿自己的长处比较城主夫人的短处,背地里笑话她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
据说,连那位少将军的妾室也私下传说,合欢的确是不能生的,少将军英明所以早早娶了她们。
再据说……
真是还有很多据说,可据说得多了,也终于离题了,于是言归正传。
这一年的秋收宴之前,合欢一直在对我普及四国的文化差异,因为我是没去过他国的,出生之后只去过两个地方:一个是我娘家,自我爹去世我娘改嫁后,娘家已经被地产商买走改建成了花楼,所谓娘家,真是娘嫁了便没了家;二是城主的城府,所见所闻都是城府里的家长里短,所以听合欢提起邻国的风土人情,立刻心生向往。
在发型上,四城的男子大多为长发,但云州城和天启城的男人多半束发,而明日城以这届城主的随性而流行起了散发风,所以若是见到席间有散发的男子,就是明日城的城主师然。
我问:“那如何区分云州城和天启城的城主?”
合欢说:“云州城城主喜爱白色,天启城城主喜爱紫色,往年他们都会分别穿着白色和紫色的斗篷。”
我又问:“三位城主哪一个比较帅气?”
合欢沉默良久,被我这个古怪的问题难住了。
我一直双目灼灼地瞪着合欢,等待她的答案,但直到睡下了都没等来答案。
第二天一早,合欢顶着两只熊猫眼把我叫醒,告诉我,在她失去初恋的日子里,曾经暗恋过云州城的城主别云辛。但别云辛一向只喜欢奇女子,所以自惭形秽的合欢只好死心,转而暗恋明日城的城主师然。又可惜师然身边有个拖油瓶,还有个冷艳高贵的妹妹,若是嫁过去难免要先学会如何跟叛逆的小孩子和难缠的公主小姑子周旋,也只好放弃。
所以,现在的合欢正暗恋着天启城的城主莫珩。因为莫珩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无亲朋好友、无妻、无妾,真可谓是孑然一身,生来就是让女人疼惜的命格。
听说,初见莫珩的那一日,合欢身着一身白衣。
他们在花园交错而过,微风拂过莫珩紫色的衣衫,就着花园中弥漫的花香,毫不客气地在合欢的心湖上撩了一把。
合欢捂着心口走开很久,险些以为自己得了绝症。后来问过夫人才知道,这是害了相思病。
合欢十分困扰,她甚至都想不起莫珩的长相,却为这样一个人害起了相思病。
后来,合欢还写了一篇名为《莫珩的紫》的文章,她对莫珩的情根从这年更加深重,脑海中残存的那抹紫色也变得越发绚丽。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每日听合欢描述莫珩的可人怜和可人疼,我也不由得春心荡漾,整日白日做梦幻想莫珩的悲与愁,甚至因为看了合欢撰写的《莫珩的紫》以后,也不由得效法她写了一篇《莫珩与紫》,但我的文章始终不能超越合欢,追根究底是因为她是着重写实派,我只是抽象。
后来很多年过去,再仔细想想,倘若合欢口口声声赞许的是别云辛,那么所谓胭红和别云辛的故事也许会改写个结局吧。
可惜,世上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倘若,倘若,倘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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