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7093
《虚拟财产权研究》一书实现了理论层面的虚拟财产物权化和物权法与网络时代的接轨,为未来我国民法上对于虚拟财产的进一步定位提出理论依据,同时也为司法实践中借助《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规范确定虚拟财产归属,保护虚拟财产权作出了理论指导。
《虚拟财产权研究》的理论创新点体现在几个方面。*,权利客体理论的创新:无体物外延的扩大化带动了财产外延的扩大化;第二,权利主体理论的创新:虚拟财产物权化与虚拟主体实体化的双向研究;第三,权利性质、内容的理论创新:虚拟财产权理论经由物权化模式全面融入民法体系。
前言
章虚拟财产权的现实基础与理论依据
节虚拟财产权产生的实践基础
一、虚拟财产利益的产生与虚拟财产交易的形成
二、虚拟财产法律纠纷及其典型形态
第二节“财产”概念的民法学解释与财产的本质
一、“财产”概念的民法学解释
二、财产的本质
第三节虚拟财产的现实财产意义
一、不同财产观下的虚拟财产正当性根据
二、虚拟财产的财产性特征及其与现实财产权利体系的兼容性
三、虚拟财产纳入现实财产法体系的实践意义
第四节虚拟财产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实践
一、美国“动产侵权理论”在网络领域的运用
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网络游戏虚拟物问题的法律对策
第二章虚拟财产权客体论
节虚拟财产的界定
一、虚拟财产的内涵及其特征
二、虚拟财产的类型及其典型表现
第二节虚拟财产“物”的法律属性
一、作为物权客体的“物”
二、虚拟财产“物”之属性
三、确定虚拟财产“物”之属性的制度意义
第三章虚拟财产权性质论
节关于虚拟财产权性质的研究路径
一、关于虚拟财产权性质的理论分歧
二、分析虚拟财产权性质的理论前提
三、分析虚拟财产权性质的技术基础
第二节虚拟财产权物权属性分析
一、虚拟财产权债权性认识及其现实困境
二、虚拟财产权的物权性根据
三、虚拟财产权物权性与物权法定原则的兼容
四、小结
第三节虚拟财产权的内容与效力
一、虚拟财产权的内容
二、虚拟财产权的效力
第四章虚拟财产权主体辨析
节“虚拟主体”及其法律困惑
一、关于“虚拟主体”的界定
二、“虚拟主体”与网络游戏中“虚拟角色”的区别
三、关于“虚拟主体”法律地位问题产生
第二节“虚拟主体”法律人格化之否定
一、法律人格的内涵及其发展
二、现代法律人格的扩张以及法律人格的判断标准
三、法律人格扩张至虚拟主体的理论谬误
第三节“虚拟主体”的应然地位
一、“身份”的内涵及其现代意义
二、虚拟主体的身份意义
第五章虚拟财产权的取得与丧失
节关于虚拟财产归属问题的不同观点
一、虚拟财产归网络用户所有的观点及其分析
二、虚拟财产归运营商所有的观点及其分析
三、虚拟财产所有权归运营商,用户享有使用权的观点及其分析
第二节虚拟财产权取得与丧失的根据
一、虚拟财产取得与丧失的理论基础
二、虚拟财产权的原始取得
三、虚拟财产权的继受取得
四、虚拟财产权的丧失
五、虚拟财产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第三节关于非法取得的虚拟物的处理规则
一、对“外挂”“私服”行为的认定
二、关于“封号”引发的争议
三、虚拟财产的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
四、在原设计程序之外非正常产生的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
第六章虚拟财产权的物权法保护
节物权请求权相关理论问题
一、物权请求权制度及其性质
二、物权请求权的意义
三、物权请求权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虚拟财产适用物权请求权的相关问题
一、虚拟财产适用物权请求权之必要与可行
二、虚拟财产物权请求权行使的方式
三、虚拟财产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第三节虚拟财产适用物权请求权的典型案例
一、原告赵某诉被告第九城市计算机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案
二、彭某凡诉朱某所有权纠纷案
第七章虚拟财产权的侵权法保护
节虚拟财产权侵权法保护概述
一、虚拟财产权侵权法保护的意义
二、侵害虚拟财产权行为的类型
第二节侵害虚拟财产权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侵害虚拟财产的违法性
二、侵害虚拟财产的损害事实
三、侵害虚拟财产权的过错
四、侵害虚拟财产权的因果关系
第三节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及其主要内容
二、虚拟财产侵权责任应当适用的归责原则
第四节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承担
一、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类型
二、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五节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典型案例分析
吴某诉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案
——运营商以不作为形式侵害虚拟财产权
第八章与虚拟财产相关的合同关系
节用户协议及其法律地位
一、用户协议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二、用户协议的性质
三、调整用户协议的国内外相关立法
第二节用户协议之成立与变更
一、用户协议订立过程
二、用户协议条款及形式要求
三、用户协议内容的变更
第三节用户协议的内容与效力
一、用户协议的内容
二、用户协议条款的效力
第四节违反用户协议的责任承担
一、违约的认定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节运营商与用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评析
一、纪某诉被告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盛大网络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二、张某诉被告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盛大网络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三、时某诉被告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联众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四、宋某因与成都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纠纷案
结语
附录Ⅰ
附录Ⅱ
附录Ⅲ
参考文献
序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4G网络的普及,虚拟财产对于我们现实生活的影响,已经远不是2003年”红月案”发生时可比。遗憾的是,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未对虚拟财产作出明确的规范,丧失了一次中国物权法走进网络时代的良机。2009年年底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对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但这并未解决虚拟财产在民法上定位的重大问题。林旭霞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虚拟财产权研究》为国内篇以虚拟财产权为研究对象的博士学位论文,以此为基础,2007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资助,2010年作为结项成果出版了本书版,并荣获福建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在学界影响较大。可以说,《民法总则》第127条终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林旭霞教授这样的一批学者功不可没。
时隔八年,林旭霞教授修订出版本书第二版,助力民法典编纂,正当其时!本书实现了理论层面的虚拟财产物权化和物权法与网络时代的接轨,为未来我国民法上对于虚拟财产的进一步定位提出理论依据,同时也为司法实践中借助《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规范确定虚拟财产归属,保护虚拟财产权作出了理论指导。本书的主要理论创新点体现在虚拟财产权的客体、主体和内容三个方面。
一是权利客体理论的创新:无体物外延的扩大化带动了财产外延的扩大化。本书以权利客体为研究的出发点,界定了虚拟财产的内涵。本书精准地找到了”虚拟财产”导入”物”的概念的切入点,经过无体物理论的扩张,将虚拟财产定性为新类型的无体物,实现了虚拟财产物权化理论中的客体定位。通过无体物外延的扩大化来带动财产外延的扩大化。这对于构建虚拟财产权理论体系,确定了基本的理论探索方向。
二是权利主体理论的创新:虚拟财产物权化与虚拟主体实体化的双向研究。虚拟财产权不仅仅对民事权利客体制度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同时对于民事权利主体制度也产生了冲击。通过对法律人格内涵、标准的分析,林旭霞教授明确否定了所谓的”虚拟主体”学说,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指出:”虚拟主体”是民事主体在网络环境下的身份,它代表了不同的现实主体在网络活动中不同的地位并体现了他们的特定的利益。虚拟主体法律地位的明确,对于解决虚拟财产纠纷,既有实体法上的意义,又有程序法上的意义。这不仅捍卫了民法学为基础的民事主体和人格概念的圆满性,同时也是对民事主体制度的重大创新。
三是权利性质、内容的理论创新:虚拟财产权理论经由物权化模式全面融入民法体系。本书采”物权、债权二元体系”为财产权基本构造,仍然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财产法的主流,在”二元体系”内界定虚拟财产权性质有其科学性、合理性。虚拟财产产生和运行的技术原理为判断虚拟财产权的性质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技术规则不能等同于法律规则。基于技术规则对虚拟财产权作出债权性判断难以突破现实的法律困境。”支配权”或权利的”支配性”的现代意义给予虚拟财产权性质研究的理论进路。虚拟财产权具备了支配权”对财产拥有决策力并终控制财产的前途和命运”的核心特征,因此,虚拟财产权是物权。本书关于虚拟财产权性质的分析思路、方法以及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以往相关成果所未见的。
将虚拟财产权理论经由物权化模式全面融入民法体系,维护了民法体系的完整性,同时也是物权理论的重大创新,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的物权法理论,展现了物权制度在网络时代的生命力,为该领域未来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智力支撑。
《虚拟财产权研究(修订版)》的出版,将我国民法学界对于虚拟财产研究的水平提高到了新的高度。毫无疑问,对虚拟财产的研究不应就此止步。正如作者所言,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新生的虚拟财产不断呈现,由此也将带来新的虚拟财产法律问题,债权说与物权说的争议仍未停止。因此,我期待林旭霞教授以及更多的民法学者,继续关注虚拟财产的发展,进而关注网络时代物权法的发展,在这一领域奉献出更多、更好的成果。
2018年5月31日于北京中关村明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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