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52627
目录
法律合宪性审查的产生与司法权的虚弱性
法布里斯•乌尔克比著
王建学译
中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性与司法权能
胡锦光著
行政行为的合宪性审查:中国的现状与展望
苗连营王建学著
法律合宪性审查的起源:行政行为的宪法争诉
让•迪布瓦•德•戈迪颂著
肖琼露译
1958年宪法中初的法律合宪性审查
弗雷德里克•吕埃达著
王蔚译
中国式的“违宪审查”制度:中国式的“鸡肋”
林来梵著
法律的合宪性审查与共和国单一性的维持
安德烈•鲁著
王建学译
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违基审查权”
李树忠姚国建著
人权保障与合宪性审查
王磊著
法律的合宪性审查与基本权利的保护
费迪南德•梅兰-苏克拉马尼昂著
胡婧译
合宪性审查与税收平等原则
金邦贵著
程俐译
正当程序理念下税收征管法的修改
朱大旗胡明著
2013“中国与法国的合宪性审查”国际学术研讨会实录
周威整理
前言
中法两国围绕宪法而展开的学术交流具有较为悠久的历史。早在公元1681年,即中国清朝康熙二十年和法国波旁王朝路易十四三十八年,法王路易十四即向中国派出了科学传教团,其成员都是在精挑细选的基础上确定的,包括洪若翰(Jean de Fontaney)、白晋(Joachim Bouvet)、张诚(JeanFranois Gerbillon)和刘应(Claude de Visdelou)等人。他们在抵达中国之后受到了热烈欢迎,对中国的强烈好奇心使他们大多决定长期定居中国,为康熙皇帝和中国政府服务。此后,类似的访华活动一直持续到乾隆年间。一方面,传教士们获得了直接观察中国政制的机会,并将其评价反馈回国,使康熙皇帝和乾隆皇帝被称赞为世界上伟大的君主,他们人格高尚、见识卓越、胸襟宽广、雄才大略,他们的政府和政府体制也被评价为善于主持正义、倡导道德、勤政爱民、服从真理和令人景仰。【注文:[法]白晋、张诚、洪若翰、杜德美:《康熙大帝(外国人眼中的中国人)》,黄慧婷、卢浩译,东方出版社2013年版。】另一方面,法国传教士们也带来了关于法国及其他西方国家的政情介绍,并引起中国皇帝的浓厚兴趣,乾隆皇帝甚至决定派遣外交使团赴法回访法王路易十六,可惜因法国1789年(即乾隆五十四年)爆发大革命而终未能成行。
法国大革命不仅直接决定了近代法国的宪法走向,也间接影响了中国政治发展的进程。“路易十六身死国亡的悲剧下场,在乾隆皇帝内心所激起的恐怕绝不仅仅是兔死狐悲的哀伤,更多的是对于民众反抗怒火的恐惧和警惕。当时大清朝已如落日余晖,暗流涌动。所谓的康乾盛世已进入绝唱的尾声。社会矛盾和危机越积越深……乾隆皇帝却没有从正面吸取路易十六的悲剧教训,而是从反面得到一个的启迪:用更加强硬的铁腕手段,加强对民众的控制,把任何胆敢反抗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注文:王龙:“法国大革命与清王朝覆灭”,载《时代人物》2015年第5期,第109页。】由此,中国自秦汉以来的专制官僚体制继续遵循着它的惯性,并且日甚一日,终致腐朽的大清王朝被革命的洪流所吞没,并给近现代中国带来长期的动荡。
1789年大革命之后,法国逐渐发展出以民主、人权和法治为基调的宪法,而中国的宪法事业迟至百年之后即清末立宪改革才得以开启。这种时间先后的差别决定了,中法之间在这一时期的宪法交流只能是单向的,即以中方向法方学习和法方向中方输出为形式。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拉开了中国人参考和借鉴法国宪法的序幕,辛亥革命使中国政体由帝制改为共和,进一步激发了中国人学习法国宪法的热情。大量的中国留学生赴法学习宪法,他们多立足于中国问题,而借鉴法国的经验与方法,如钱泰以《中国之立法权》于1914年在巴黎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郑毓秀以《中国的宪政运动:比较法的研究》于1925年在巴黎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其中,郑毓秀可能是位在法国取得法学博士的中国女性。民国时期,关于法国宪法实践与学说的论著在中国大量传播,诸如狄骥(Léon Duguit)、奥里乌(Maurice Hauriou)等都曾闻名于中国宪法学界,其学说亦盛极一时。
近年以来,随着中国宪法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宪法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宪法的实践发展和学说演变越来越引起法国同行的关注,中法之间的宪法学交流逐渐从中方的单向输入转变为中法之间真正双向和对等的交流,甚至有法国教授开始学习中文。作为这一趋势的脚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与法国宪法学研究会在近几年合作开展了多次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即“中国与法国的合宪性审查”国际学术研讨会(Colloque International de Contrle de Constitutionnalité en France et en Chine),也是在这种学术合作的背景下展开的。
本次研讨会在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较为精心的学术准备。首先,中法双方基于之前的若干次学术交流,均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对方的宪法实践,具备了相当分量的关于对方学术话语和知识体系的知识储量,这使本次学术交流更为充分和深入。其次,本次研讨会在初规划时即确定了六个明确的子课题,中法双方各自邀请对相关问题素有研究的本国学者进行专门性论文准备和主题报告,以便使会议的研讨活动更为集中和有效。后,本次研讨会在召开之前,会务组进行了充分的文献翻译工作,将法方论文提前翻译成中文并发给中方与会者,同时将中方论文提前翻译或者至少摘译为法文并提供给法方与会者,充分的文献准备进一步提高了会议研讨的学术质量。
由于以上几个方面的充分准备,当研讨会于2013年11月5日至6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如期召开时,与会的中法双方学者都对会议的学术成果予以了较为充分的肯定,并且双方共同商定在会后各自出版会议论文集的中文版和法文版。在中法建交50周年之际即2014年年底,法文版已经在法国著名的法学出版机构——达鲁兹出版社付梓。【注文:“Le Contrle de Constitutionnalité en France et en Chine”,sous la direction de Han Dayuan et Ferdinand MélinSoucramanien, Paris: Dalloz, 2014.】如法文版封底所言,“当今中国正处在其宪法发展的关键时刻”,她不能忽略任何对其宪法发展具有参考价值的元素。照此说来,中法学术交流的成果更应该得到中国学术界的关注,而中文版付梓则会更好地提供这样的机会。
因此,我们怀着对中国宪法事业的温情与敬意,怀着对中法宪法学术交流之未来的美好憧憬,同时也是完成中方对法方的承诺,在中法关系迈入另一个50年的开端,将论文集中文版付梓出版。在内容编排上,12篇主题报告论文以议程中的发言先后排列,以便读者对会议结构一目了然,终附以会议的研讨实录。在研讨会的联络和组织、会议材料的中法文翻译等方面,王蔚博士、王建学博士、周威博士、王芳蕾博士等作出了巨大贡献,王建学博士还进一步襄助论文集出版、编辑与校对等事宜,特此感谢他们高效的工作。当然,再精心准备的学术会议和论文集都不可能没有瑕疵,因此,我们期待着读者的批评、指正和建议,以便在未来更好地继续进行中法宪法学交流。
费迪南德•梅兰-苏克拉马尼昂 韩大元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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