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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8049559丛书名: 中国现代农业治理研究丛书
目录
上篇 理论分析
乡村建设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
组织与合作:论中国基层治理二难困境——从农田水利治理谈起
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社区自治模式探析——基于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调查
农民合作社与精准扶贫协同发展机制构建: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建设老年人协会,统筹解决农村留守老人问题
农村社会组织生命周期分析与政府角色转换机制探究——以鄂东南一个村庄社区发展理事会为例
下篇 实践研究
论乡村建设的主体$路径与方向——基于湖北省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分析
通过组织的文化治理:何以可能,何以可为——以农村老年人协会为考察对象
动员型组织的日常化:农村老年人协会的运作逻辑与演变路径——基于湖北W村老年人协会的个案研究
供求契合:组织持续有效运作的生存逻辑——基于鄂中H村老年人协会经验阐释
贺集村老年人协会的村庄实践
农村文化重建的路径——以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文化实践为例
社区组织:老年人社会福利再造的探索——从兰考老年人协会建设实验切入
村治主体的缺位与再造——以湖北省秭归县村落理事会为例
基层小微治理的运行基础与实践机制——以湖北省秭归县“幸福村落建设”为例
灌区参与式管理改革的双向互动:甘肃个案
序言:农民需要什么样的社会组织?
从2003年左右开始,我们在湖北省的四个村开展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实验。三个村在荆门市,一个村在洪湖市。作为乡村建设实验的一部分,建设农村老年人协会的总体思路是,以协会的形式将农村老年人组织起来,解决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匮乏问题,缓解或是扭转老年人在村庄和家庭中的边缘地位,让老年人找到生活的意义,重塑他们在公共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这项乡建实验工作坚持了十多年,目前四个村的协会有序运转,协会生活成为四个村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老年人协会建设是成功的。
湖北四村的老年人协会建设,表明了我们在乡村建设、基层治理和农村社会组织建设方面的思路。作为一种社会组织,老年人协会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在村庄熟人社会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老年人协会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四个行政村建设有一个老年人活动场地,几间房子作为活动室,活动室内摆放有棋牌桌、影碟机电视机等。老年人协会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主要是考虑一个行政村的农民相互熟悉,如果以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为单位建设,则范围太小,超出行政村就不再是熟人社会,跨村之间的公共活动不容易组织。
二是由农民自己组织。从协会成立以来,我们每年会捐赠一笔资金,用作协会活动经费。资金额度不大,早是以一个老年人每天一毛钱标准计算的。当时我们提出的口号是“用一毛钱换老人一天的幸福”。每年向每个协会捐赠几千到一万元不等,一直坚持到现在。每年重阳节,协会召开大会,或是组织一些文艺表演活动,或是向老人发放一双袜子或是一条毛巾,表示慰问,我们通常会在重阳节那天将当年捐赠的资金送过去。老年人协会选举出理事长、会计、出纳等,负责日常协会管理和财务管理。在当初帮助四个村成立起来协会之后,除了每年捐钱之外,我们从不介入协会的事情,协会四个村老年人自己的组织,由他们组织。
三是协会的日常活动不多。四个村协会建设的水平有差异,有的协会建成了老年人腰鼓队,春节、重阳节集体表演活动,有协会的腰鼓队还被当地人办酒席时邀请表演,给协会挣一点活动经费,而有的村协会则是集体活动很少。大部分时间,协会上午九十点钟开门、下午四五点钟关门,老年人到协会转一转、坐一坐,或是打牌,或是聊天,消磨时光。平时去老年人协会,通常会看到农民三三两两坐在那里,除节日外,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场景很少见。
协会集体活动不多,甚至组织形式也不正规,经费很少,但这并不代表协会建设的不好。运行十多年后,老年人协会变成当地老人生活和村庄生活的一部分。荆门和洪湖地处江汉平原,这个地区的老人通常在儿女成家之后,会主动选择分家单过。老人认为单过自由,不用看儿子儿媳的脸色过日子。过去一二十年,农民普遍外出打工,年轻人外出打工之后,留在村庄中的老年人从事农业生产,随着农业机械化推广,种田在体力上变得越来越轻松。这些留在农村的老年人,耕种自己和儿子家的十来亩承包地,一年有一两万元的收入,手头有现钱,种田也不是特别累。江汉平原地区的老年人种地到七十岁是普遍情况。老年人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不用向儿子伸手要钱,分家后生活空间分开了,家庭矛盾减少,这些老年人生活有尊严。
在这种代际分家、代际分工和半耕半工的生活方式下,老年人有了自己的经济来源、自己的闲暇和安排自己生活的机会。当前我国农村正也步入老龄化,我们建设老年人协会这四个村超过60岁的人占村庄人口比例已经高于15%,并且这些老年人身体依然健康,他们能够继续劳动,对生活有自己的思考。农村老龄化不仅是一个人口结构老化问题,还会因为人口结构老化给个体、家庭和社会带来整体性的影响。譬如,人口老龄化会改变家庭资源配置、影响代际关系、改变家庭结构和改变农民的生活预期。过去一个老年人在完成多个子女成家任务之后,就分家析产,退出家庭责任,进入养老状态。而在今天,很多农村人不到五十岁就抱上了孙子。五十岁的人在年龄上不算老人,在心理上也不算老人。他们如何安排自己在中的家庭角色,处理好与子女的关系,这是过去不会出现的问题。当下农村社会变化是结构性的,农民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彻底变化。老年人协会提供了一种将农民组织起来,应对的家庭和农村社会结构性变化的手段。
在建立协会的四个村庄,农民年满60周岁,自动加入协会。60岁是仪式性年龄,到了60岁,可以自由地进出协会。这四个村的老年人一般是早晚从事一些田间活动,上午九十点钟之后,下午三四点钟之前,气温高,老年人吃过饭,就到协会里休息。到协会走一走、转一转,成了四个村老年人的生活习惯。60岁在自然年龄上也许不老,有些地区60岁的人还会外出打工,辛苦劳动。但是在这四个村庄,因为加入了协会,过了60岁就变成了社会意义上的“老人”——退出家庭主要责任、自我养老和积极地探寻晚年生活意义。曾经有一个现象让我们深为触动,一些地区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选择不串门的原因是,这些老人担心将别人的房子弄脏了,惹得对方的儿子媳妇生气。因此,我们就设想,与其让寄居在女儿门下的老年人不串门、不交往,或是只能在村头小卖部、大树下等开放场合交往,何不为老人建立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公共生活空间。老年人协会属于老年人自己的公共空间,一个给予老年人自主选择、赋予老年人行为正当性的地方。在协会中,老人是自由的、有尊严的,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打发时光,度过晚年。
社会变迁的总体趋势是老年人在家庭和社会中双重边缘化。“老而无用”的话语在有些地区已经出现。在新的家庭结构和社会生活中,老年人找不到自己的位置,逐渐变成了家庭“负担”和社会的“累赘”。农村无奈的情形是儿女因为老人的拖累无法外出打工,这样的家庭会沦落为村庄里的贫困户。碰到这种情况,老人自己都会觉得活着是“罪过”。今天农村养老问题,除了物质供养负担之外,还存在着老年人的价值丧失和意义缺失问题。
农民不是哲学家,农村老人的意义不能产生于个体思考,孤独和独处只能让老年人进一步丧失意义感。农村老年人身处边缘处境,他们的意义只能以组织化的形式产生。协会让老年人聚集起来。聚集在一起成立组织,是老年人建立意义体系的第1步。协会一般会在老人过生日时,由会长带人上门去祝寿,协会赠送一点小礼物。有的村协会还发展出做法是,当老人过世时,协会安排人去送花圈,协会派代表集体去吊唁。在家庭和村庄之外,老年人重新找到了协会这一组织上的归属。通过这些仪式性活动,协会试图让老人体会到活着的价值。
另外,老年人协会还在村庄公共事务治理和调解家庭矛盾方面,发挥作用。不过总的说来,这方面的作用不大。甚至说,我们不期望老年人协会在这些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老年人协会是弱势的老年人群众的组织。能量有限的协会组织,不必承担过多的公共治理责任。
基于老年人协会建设经验,我们得到了对农村社会组织的一般认识:通过一定的社会组织形式将农民组织起来,以应对分散农民所遭遇的生产上和生活上的困境。农村社会组织重在组织农民,“组织”是动词,不是名词。
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是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各地政府在实践中,将发展社会组织当做基层治理创新工作来做。当前社会各界对农村社会组织存在三种想象。
第1种是将社会组织理解为提供特定服务的“第三方”主体。这些年来,在城乡基层治理中兴起了“花钱购买服务”的改革思路,发展和培育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第三方”组织,比如社工组织,将政府的某些工作任务变成向“第三方”组织购买服务来完成。湖北省曾经在税费改革期间,推行农村基层“以前养事”改革,将农村基层的水利站、农技站等“七站八所”改成“民办非企业组织”,打破基层站所的“铁饭碗”,设想用市场手段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当时改革的做法是,取消“七站八所”的事业单位性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转为“社会人”,然后在竞聘上岗,与政府签订服务供给合同,按照服务质量来获取有偿服务费。这项改革已经过去十多年,事后来看,湖北省“以钱养事”改革是失败的,一方面基层公共服务成本没有下降,另一方面是公共服务质量没有提升。
“以钱养事”失败的原因在于,农田水利、农业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无法计量、无法考核,并且缺乏多方供给主体,市场关系无法建立。“花钱购买服务”的前提是,服务是标准化的,服务质量是可衡量的,并且存在多个供给主体可供选择,以竞争来促质量。在基层治理中推行“花钱购买服务”,需注意适用的领域。比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依赖专业的航拍、测绘技术,可市场中寻找“第三方”服务主体来完成。但是,很多农村基层治理工作不能简单地看做是“服务”,譬如农村纠纷调解工作。很多农村纠纷涉及利益不大,而引发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很大,对于这类纠纷,调解工作的关键是疏通人心。农村基层纠纷调解本质是群众工作,需要熟悉群众心理、了解矛盾双方社会背景的基层干部来处理。群众工作,不是简单化的服务,更不可能量化,群众工作不可能交给“第三方”主体完成。
在农村引入“第三方”服务组织,需注意两方面。一是农村基层治理的关键是做好群众工作,在群众工作领域,引入“第三方”服务组织,会将群众工作庸俗化为公共服务供给,会疏远干群关系,改变基层治理逻辑。关心群众生活,更要注重群众工作方法,基层治理不能丢掉群众路线。二是“第三方”组织以营利为目的,为了扩大业务范围,“第三方”组织会制造出很多原本不需要的需求,加重基层治理负担。
二是经济合作组织。农业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在“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现实条件上,我国形成了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小农户生产形态。“小”且“散”的农业经营方式,存在着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以及小农户与大生产对接等方面的问题。农业收益低,农民收入不高,农产品价格波动大。针对这些问题,有人主张借鉴日韩台的模式,成立农协这样的合作组织,让农民组织起来与市场对接,提高农民在市场上的谈判力,增加农业的利润。在国家政策扶持下,目前农村各种合作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成立起来。从实际情况来看,成功的农业合作组织并不多,大部分是戴着合作社的帽子向国家争取政策优惠。
农业可简单地区分为大田作物种植和经济作物种植。在大田作物方面,粮食的价格稳定,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很少,因此针对大田作物种植的合作组织较少。农村较多成立经济作物的合作社,如蔬菜专业合作社、猕猴桃专业合作社。成立这类合作社的目的是将农户组织起来开拓市场、创建品牌。从产业链上看,开拓市场、创建品牌属于销售环节,与种植环节不同。在开拓市场、创建品牌这个环节上,一家一户组织起来的合作社组织相对于公司组织,并无优势。农民善于精耕细作,农民的优势是在种植环节上,市场开拓和品牌创建需要资本投入,实力雄厚的企业组织更有优势。因此,成功的蔬菜、水果生产销售模式是“公司 农户”,即公司开拓市场,将缺乏比较优势的种植环节交给农户,成立基地指导农户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在利润较高的经济作物方面,“合作社 农户”模式竞争不过“公司 农户”。对于经济作物种植,农民成立的合作社组织,在技术推广等方面有意义,在销售环节上,公司组织的优势更明显。在高度竞争和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下,从生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已经高度分化分工,农民的优势是在种的环节,农户通过公司、经销商等市场主体来与市场对接,合作社的作用有限。
三是NGO组织。NGO组织形形色色,无法给出统一的定义。这类组织一般宣传具有“公益性”。在公众的想象中,农村处于弱势,农民属于弱势群体,因此要发展“公益性”组织来帮助农民、帮助农村。这类想法存在的大问题是忽视了基层组织的存在。目前每年国家各级财政的“三农”总支出已经超过两万亿,国家在农村建立了健全的基层组织,投入大量资源,并启动乡村振兴战略。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农村的状况和农民的处境,存在复杂原因,并且当前农村的情况是在逐步改革,农民也越来越多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改变乡村面貌,要依靠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政策的倾斜,各类“公益性”组织所能起到的实际作用有限。
培养和发展社会组织,将农民组织起来,主要是解决农民分散状态下的困境。这种分散所带来的困境,包括生产上的、生活上的,也包括治理上的。
我们建设老年人协会是要解决在社会快速变迁的过程中,农村面临的边缘化和农民面临的边缘化。农村被边缘化,农村老年人群体是边缘中的边缘,他们在家庭中边缘,在村庄社会中也处于边缘。老年人协会是老年人自己的组织,目标是解决老年人的闲暇问题和意义问题。身处社会洪流中的个体无力,组织起来就有力量,组织起来的老年人才能产生主体感。老年人协会让老人生活地有尊严感,本质属于乡村文化建设。文化要有载体。老年人协会是生产价值和意义的文化载体。
目前农民在生产上的分散困境,表现为农村土地细碎插花、家庭经营规模小、一家一户之外的公共生产环节问题突出,小农户无法解决农田水利、病虫害防治等问题。我国农村存在大量的劳动力,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矛盾细碎分散的土地不好耕种,而不是所谓的无人种地。人多地少造成一家一户种植规模太小,农业收益不高,机械化作业不便,与社会化服务主体打交道成本高。在生产上解决农民分散的困境,关键是解决土地细碎化,改善农业基础实施,提升集体统筹经营能力。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建立在集体土地所有制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大有可为。
农民分散所产生的治理困境在于,国家与一家一户农民打交道难。因此,要通过自治组织将农民组织起来,要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活村庄公共性,激活基层民主。其中尤其要注意的一点是,要坚持群路线,做好群众工作,防止干群关系脱节。
发展农村社会组织目的是组织农民。组织起来农民有主体行动能力,也才能承接国家政策和国家资源。基层组织要服务农民、教育农民和动员农民,而这些都建立在组织农民的基础。
发展农村社会组织,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立足既有的农村治理体系,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这些组织是乡村治理的关键,其他各类社会组织起到辅助作用。
二是用好熟人社会资源。农村是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中的交往和组织是低成本的。培养和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关键是要激活村庄,塑造村庄公共性,建立群众性组织。
三是重在文化建设。目前乡村大的匮乏是文化上。当前农民主要收入来源是在城市和农业之外,乡村社会建设不要总是定位于让农民发财致富,农业在GDP中占比低,农业是保底的。乡村社会的经济生产能力弱化,价值生产能力强,农村社会组织要重点定位在文化生产方面,乡村建设重在文化建设。
四是用好国家政策和国家资源。乡村面貌改善从根本上离不开国家主导的资源输入,因此,发展社会组织需要借助国家力量。要借助国家资源输入激活基层民主,资源下去了,农民组织要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资源输入效率,才能解决基层治理“后一公里”问题。“后一公里”问题本质是农民缺乏组织造成的,是农民分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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