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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28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16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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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债权人撤销权案件应否先确认合同效力
——杨长富诉林锦、韦晓霜债权人撤销权案
2夫妻一方抵押财产的效力
——邱丽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桂勇年确认合同无效案
3“善意取得”与“表见代理”的排除适用
——卢巧凤诉卢洪远、韦宝确认合同无效案
4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叶标等诉郑训香、福清乌江供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案二、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5保证人不对未同意的主合同内容变动承担加重保证责任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诉山东大王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案
6以默示意思表示认定当事人之间事实债权转让关系
——张淑华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等债权转让合同案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要求解除合同
——陕西凤林商业有限公司诉陕西吉宝佳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案
8破产管理人可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钱满平诉苏州和惠电子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案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 合同纠纷目录
9租赁合同解除的审查
——萧群友诉曾宪杰房屋租赁合同案
10发出解除通知后仍实际履行的效果
——北京睿加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北京中基信和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案
11代持股关系解除后能否径行请求返还出资
——方顺财诉崔勇勇合同案
12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判定
——魏某诉武汉某某超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三、违约责任
13居间行为不当作为违约金调整的考量因素
——王敏诉敬红房屋买卖合同案
14大型商场对租赁商户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例外
——丁翠英诉洛阳市西工区坤森门业商行、洛阳市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案
15专业性委托合同中认定履约的规则
——王磊等诉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案
16演出合同内容确定及违约责任认定
——吕某某诉北京市某某公司服务合同案
17意思表示的模糊和反复构成预期违约
——无锡锡润针纺织有限公司诉凯瑞克特(淮安)服饰有限公司、王广明定作合同案
18行政处罚能否通过违约责任进行追偿
——锡山区东港镇达辉商品超市诉张家港市杨舍青草巷建清酱菜批发部买卖合同案四、赠与合同
19主张父母生前签订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律认定
——史建云诉史楠确认合同无效案
20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应属无效
——张甲诉张乙、晏甲赠与合同案21一方向第三方赠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当然无效
——华某某诉姚某赠与合同案22追认离婚时对未成年子女的口头赠与约定排除任意撤销权的行使
——张某甲诉张某乙赠与合同案23如何认定“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胡景煌诉胡珺赠与合同案24支付购房款的行为并非赠与房产份额不能撤销
——郑丽萍诉夏金生、夏毅成赠与合同案
25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赠与财产行为不受保护
——于锦松诉孙立明、叶燕债权人撤销权案五、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26用户要求暂停供热不应影响正常采暖和设施安全
——郑某、郑某某诉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案六、储蓄存款合同
27银行卡被盗刷后确认存在伪卡交易即应当由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谢礼棚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雀山分理处储蓄存款合同案
28储户的存款被盗,银行应担责
——谢天钟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储蓄存款合同案
29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担责
——段生全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始支行储蓄存款合同案
30伪卡交易的储户损失银行主张免责,应当承担证明责任
——孟凡如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北塘支行储蓄合同案七、租赁合同
31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人的减损义务
——厦门海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厦门石方圆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32租赁期内被征收房屋的权属
——龙泉市宝剑厂有限公司诉吴金美租赁合同案
33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济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诉滕丕焕、郝慎华租赁合同案34租赁合同解除后,地上附着物如何补偿
——防城港市中钢仓储有限公司诉广西象州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案八、承揽合同
35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分
——平利县精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平利县福纳沃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承揽合同案
36承揽人妥善保管义务的判定
——祝家耀诉陈国伟加工合同案
37是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贾正荣诉胡华刚、马玉苍承揽合同案
38展会展位制作须注重诚信
——广州棋鑫展览设计公司诉中山市柏妮达灯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案九、建设工程合同
39委托他人代办工程承包资质的合同无效
——北京国电杰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北京云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案
40承包人对附属设施工程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重庆鑫峰园林公司诉双赢集团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4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承担先行垫付责任
——李东见诉鸿恒基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城投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案
42提前使用建筑工程,质保期从使用之日起计算
——福建闽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福安市潭头中心小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十、运输合同
43保价金额明显高于实际,如何认定赔偿
——北京格瑞纳健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映急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案
44发生货损后,赔偿标准如何认定
——陈永华诉孔繁强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案
45货物运输合同中隐名委托人的认定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大连海通全球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南京顺锦航运有限责任公司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案
46公共运输承运人的尽力救助义务
——林成宗、林彩恋诉厦门公交集团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案
47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的赔偿限额
——深圳德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欧冠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案
48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曾韦翔诉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运输合同案十一、委托合同
49法律服务风险代理条款及限制自行和解条款的效力
——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诉深圳市罗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案
50公民代理中的有偿法律服务不受保护
——王景春诉谢登瑞、谢陈春美委托合同案
51单元商铺享有的权利,不能等同于普通独立商铺
——石林双诉贵州鸿通运输开发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委托合同案
52任意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北京非同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北京天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案
53纠纷诉至法院,切记明确合同主体
——周金友等诉严瑞灵、柳州市瑞和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案十二、居间合同
54如何认定居间合同关系的成立
——闽行游(厦门)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诉厦门晶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居间合同案
55中介公司利用网上信息居间服务,选择服务价格低的中介不构成“跳单”
——扬州市嘉信佳房产中介有限公司诉蒋慧居间合同案
56委托人违约导致房屋转让合同无法订立的,仍应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唐小云诉信宜有家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居间合同案
57目标合同的效力及履行对居间报酬请求权的影响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天牧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居间合同案
58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的效力
——唐建春诉曾宣飞、无锡耐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居间合同案
59该案系居间合同,还是担保合同
——深圳普惠快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丁淮淮居间合同案十三、服务合同
60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赵睿诉平顶山市新华区黄金时代健身中心和平路店服务合同案
61网络交易平台如明知或应知信息不符需承担连带责任
——樵彬诉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贸国际商务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案
62律所失职违约行为的界定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诉北京科华丰园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案
63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解析
——江海地诉广东客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案
64医疗服务提供者向赡养义务人主张医疗费的请求权基础
——天台县人民医院诉胡芝红等医疗服务合同案十四、保管、仓储合同
65以放货惯例推断被告违反合同义务的需对该惯例予以充分的举证、说明
——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爱凯尔(贵港)港务有限公司港口货物堆存、保管、仓储合同案
66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
——无锡超祥货运有限公司诉江苏明德立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仓储合同案
67员工代发工资与公司形成的关系
——广州市林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蔡少山保管合同案十五、保险合同
68车险合同中无责免赔条款的效力
——陈钦生诉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案
69奖励方案能否作为保险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
——陈思思诉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合同案
70保险价值在实践中的确定
——王某某诉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保险合同案
71“碰撞”的界定是否属于免责条款
——江苏百发物流有限公司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72车辆统筹合同是否适用保险法
——刘银明等诉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案
73保险人追偿权的行使
——某保险公司诉刑某鑫、刑某伏追偿权案
74车辆超载能够免除保险人赔偿责任
——祁维强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75雇主能否行使其为雇员投保的人身保险金请求权
——广州搏高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保险合同案十六、其他合同
76受托方为非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合同保底条款是否有效
——王延林诉广西正明投资有限公司、朱传韬委托理财合同案
77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范围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诉霞浦县新惠多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
78VIP购房卡引发的消费纠纷
——刘艳茹诉河南东瑞实业有限公司消费合同案
1债权人撤销权案件应否先确认合同效力——杨长富诉林锦、韦晓霜债权人撤销权案
【案件基本信息】1.裁判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桂08民终132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3.当事人
原告(被上诉人):杨长富
被告(上诉人):林锦、韦晓霜【基本案情】2016年6月17日,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林锦返还投资款250万元、支付投资回报金250万元及利息给原告杨长富。该判决生效后,林锦未履行判决的义务,并于2016年11月15日将其所有的保时捷卡宴小型越野客车一辆过户到被告韦晓霜名下,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记载买卖的车价为60万元。原告称二被告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一女,二被告称林锦于2013年向韦晓霜借款20万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后因林锦无法还款,故约定以车抵债。【案件焦点】债权人撤销权案件是否应当先审查转让合同的效力。【法院裁判要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共同辩称被告林锦以讼争车辆抵销所借被告韦晓霜的20万元借款及利息,既没有提供证据证实,且辩称的借款本息与买卖车价也不相符,对二被告的辩解依法不予采信。二被告的车辆转让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述的“无偿转让财产”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被告林锦、韦晓霜之间买卖保时捷卡宴小型越野客车(车牌号原为:桂X,现为:桂X)的行为。
上诉人(原审被告)林锦、韦晓霜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认为:1.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上诉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以车抵债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被上诉人已申请查封了广西平南县宏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30套房子,足以偿还林锦所欠被上诉人的债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另查明林锦及广西平南县宏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债达6000多万元且存在3000万元工程款优先受偿的情况。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法官后语】债权人撤销权案件,存在与合同无效法条竞合的情况,当发生竞合的时候,如何适用法律尚无统一认识。本案即存在这个问题,如果原告所称二被告存在特殊关系属实,那么二被告恶意串通损害原告的债权即转让合同无效的可能性就很大。
我们主张当出现合同无效与债权人撤销权竞合时,如果债权人基于债权人撤销权请求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行为,那么应当适用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理由如下:
从立法精神的角度而言,立法者的目的主要还是更有效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既然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当事人无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还是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均系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如若当事人选择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那么我们应当尊重其选择。若是法院首先主动适用合同无效的规定,那么该制度存在的意义就大打折扣,也将违背该制度设立的初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虽然该解释的原意是由债权人选择主张撤销债务人哪一个或几个转让财产和放弃债权的行为,但该解释蕴含的法理与上文中所说的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的观点不谋而合。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债权撤销权属于合同法中的特别规定,而合同无效的规定属于一般性的规定,法条竞合时,应当适用特别规定。适用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符合效率原则。合同无效的证据要求比债权人撤销权的更高,当案件事实不清时,法院是否应当依职权调取证据?是否属于法院主动调查的范围?适用合同无效的规定,案件审理上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否会更多?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否会更长?这与我们追求效率的原则是否相符?与民商事活动的效率原则又是否相符?答案不言而喻。适用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符合公平原则。虽然法院无论是判决撤销合同还是确认合同无效,其后果都是合同自始无效,但对于债权人来说,效果却是不同的,因为如果判决合同无效,那么债权人基于撤销权所诉请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就得不到支持,这对债权人来说并不公平。
综上,当法条竞合时,适用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符合立法原意、制度的设立初衷,更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也与法院审理案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相符。故而在本案的处理中,没有首先审查合同的效力而径行适用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予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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