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0317924
内容简介
《1927—1937年上海邮务工会研究》以1927-1937年上海邮务工会为研究对象,通过围绕上海邮务工会的一系列劳资问题,来讨论此一阶段国民党劳工政策的调整效果以及劳资纠纷的原因、特征等问题,向读者呈现劳资双方、政府与工会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国民党内部派系、工会与帮会等各种复杂关系的不同面相。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探讨以上海邮务工会为典型的沪上工界在劳资问题上的“政治化”、工会的“派系化”、“帮会化”等特点的成因,从而重新认识上海邮务工会的性质问题。
目 录
引言
一 问题缘起
二 学术史回顾
三 主要思路及研究框架
一 问题缘起
二 学术史回顾
三 主要思路及研究框架
章 “反动”抑或“革命”:政治转型中南北国民政府的劳工政策与实践
节 北京政府时期的劳工立法与工人组织
第二节 国民革命时期国民党的劳工政策
小结
第二章 上海邮务工会与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劳工政策的转变
节 上海邮务工会的发轫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劳资合作”与1928年上海邮务
罢工
小结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国家建构中的上海邮务工会
节 政治冲击与现代组织系统的“缺憾”:中华邮政“超然”地位的丧失
第二节 回归传统:青帮与上海邮务工会
第三节 1932年“巩固邮基运动”中的政治角逐与工人运动
小结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劳工立法与工会合法性
节 邮务工会的“合法性”危机
第二节 有法不依到有法难依:南京国民政府的劳工立法与实践
小结
第五章 关于上海邮务工会性质的反思
节 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下的“黄色工会
第二节 上海邮务工会——典型”黄色工会“的再研究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在线试读
《1927—1937年上海邮务工会研究》:
虽然,该组织的成立对中国的劳工立法并无强制作用,但仍然使当时的中国政府倍感压力。1919年9月,国际劳工次大会召开前夕,中国政府的代表顾维钧电请北京政府派劳资代表参会,而这无疑令北京政府甚为难堪,因此不得不紧急召开会议讨论劳资代表问题,会议基本赞成资方代表可由全国商会推定代表,然劳方代表唯有就工会及各工厂派选代表来京组织工界联合会后,再投票选定。③但此时工会并未有相当的法律地位,因此,推选劳方代表实难以办到。④然而,此次大会对于中国政府而言,实关涉到中国的国际地位及国际权利等问题,甚至是吴佩孚也电请政府速派代表参会。⑤北京政府驻美使馆代办容揆亦称:“国际劳工大会,各国均派定资本、劳方、工种代表,只缺中国及南美两小国。该大会动议,对于不派劳资代表之国,颇示自外之意,将来恐不能有平等之待遇……宜从速派遣劳资双方代表来美。”⑥但北京政府终以未得合适人选为名暂不命派,⑦因此,次劳工大会中,中国只有政府代表而已。
实际上,北京政府即使这样,劳工大会仍然对中国的劳工问题有相当讨论。其中关涉中国的决议有五点:劳动时间以每日十小时,每周六十小时为限,未满十五岁之劳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每周休息一日;凡工厂之工人有百人以上者,即得适用工厂法;外国租界内之工厂的工作时间亦同;速行制定工厂法。但中国参会之政府代表认为此事为中国之事,须由中国政府自行解决。而北京政府决定命农商部依照印度、日本等国之工厂法处理。①
由此看来,当时的北京政府只是把劳工大会作为中国争取国际地位的一种渠道罢了,并未将劳工问题纳入国家计划之中,此种敷衍态度实与国际形势有相当的背离。然随着各国工潮的勃兴,当时的国际舆论清楚意识到劳工问题已成为“一战”后世界显著的问题。虽然,其地位未确定,但其在世界问题上已有极大之势力,且在造成新世界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劳工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因此,要真正解决劳工问题,不仅要从经济着眼,更要从政治人手。如一味以高压控制,不予以法律之权益,只能使劳工趋于“革命化”。②
很快,北京政府对劳工问题的拖沓就使其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1920年5月1日,上海工界计划举行中国有史以来的次劳动节纪念活动,当时的淞沪警察厅发布公告,以时值戒严期间,禁止一切游行集会为由要求取消纪念活动。③当日,由于警厅的再三阻扰,开会地点不得不三易其址。④对于政府屡以戒严为名禁止民众集会等情事,有人就评论日:政府之命令难收防制之效果,“人民有心,故民心如此,则即无会无社,民尤是心也,即灭文字、监偶语,民尤是心也。若之何其可防制也?知其不可防制而有是令,是无处事之知识矣”。⑤
事实上,所谓的民心不过是对当时政治纷乱的一种厌恶以及对人民自由、民主的一种期许,而劳工问题只是其中的关注点之一罢了。此时中国社会各界早已喊出了“劳工神圣”的口号。蔡元培于1918年的《新青年》中,提出了“劳工神圣”。然而,他们对劳工力量的认识大多来源于西方社会的劳工运动以及俄国十月革命。因此,劳工为何物?如何实现劳工的神圣都成为讨论的问题。
……
虽然,该组织的成立对中国的劳工立法并无强制作用,但仍然使当时的中国政府倍感压力。1919年9月,国际劳工次大会召开前夕,中国政府的代表顾维钧电请北京政府派劳资代表参会,而这无疑令北京政府甚为难堪,因此不得不紧急召开会议讨论劳资代表问题,会议基本赞成资方代表可由全国商会推定代表,然劳方代表唯有就工会及各工厂派选代表来京组织工界联合会后,再投票选定。③但此时工会并未有相当的法律地位,因此,推选劳方代表实难以办到。④然而,此次大会对于中国政府而言,实关涉到中国的国际地位及国际权利等问题,甚至是吴佩孚也电请政府速派代表参会。⑤北京政府驻美使馆代办容揆亦称:“国际劳工大会,各国均派定资本、劳方、工种代表,只缺中国及南美两小国。该大会动议,对于不派劳资代表之国,颇示自外之意,将来恐不能有平等之待遇……宜从速派遣劳资双方代表来美。”⑥但北京政府终以未得合适人选为名暂不命派,⑦因此,次劳工大会中,中国只有政府代表而已。
实际上,北京政府即使这样,劳工大会仍然对中国的劳工问题有相当讨论。其中关涉中国的决议有五点:劳动时间以每日十小时,每周六十小时为限,未满十五岁之劳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每周休息一日;凡工厂之工人有百人以上者,即得适用工厂法;外国租界内之工厂的工作时间亦同;速行制定工厂法。但中国参会之政府代表认为此事为中国之事,须由中国政府自行解决。而北京政府决定命农商部依照印度、日本等国之工厂法处理。①
由此看来,当时的北京政府只是把劳工大会作为中国争取国际地位的一种渠道罢了,并未将劳工问题纳入国家计划之中,此种敷衍态度实与国际形势有相当的背离。然随着各国工潮的勃兴,当时的国际舆论清楚意识到劳工问题已成为“一战”后世界显著的问题。虽然,其地位未确定,但其在世界问题上已有极大之势力,且在造成新世界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劳工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因此,要真正解决劳工问题,不仅要从经济着眼,更要从政治人手。如一味以高压控制,不予以法律之权益,只能使劳工趋于“革命化”。②
很快,北京政府对劳工问题的拖沓就使其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1920年5月1日,上海工界计划举行中国有史以来的次劳动节纪念活动,当时的淞沪警察厅发布公告,以时值戒严期间,禁止一切游行集会为由要求取消纪念活动。③当日,由于警厅的再三阻扰,开会地点不得不三易其址。④对于政府屡以戒严为名禁止民众集会等情事,有人就评论日:政府之命令难收防制之效果,“人民有心,故民心如此,则即无会无社,民尤是心也,即灭文字、监偶语,民尤是心也。若之何其可防制也?知其不可防制而有是令,是无处事之知识矣”。⑤
事实上,所谓的民心不过是对当时政治纷乱的一种厌恶以及对人民自由、民主的一种期许,而劳工问题只是其中的关注点之一罢了。此时中国社会各界早已喊出了“劳工神圣”的口号。蔡元培于1918年的《新青年》中,提出了“劳工神圣”。然而,他们对劳工力量的认识大多来源于西方社会的劳工运动以及俄国十月革命。因此,劳工为何物?如何实现劳工的神圣都成为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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