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0150446丛书名: 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120年纪念版)
导论
一 百年前的世界趋势
百年前中国内部的情形
三 百年来中国政治变化的概要
章 鸦片战争
一 鸦片战争前中国对外一般的关系
二 鸦片战争前的中英交涉
三 鸦片问题的发生与林则徐的严切手段
四 战争的经过及其结果
五 鸦片战争的意义
第二章 洪杨革命时代
一 洪杨崛起以前的社会背景
二 洪秀全与太平天国的树立
三 曾国藩与湘军的崛起
四 太平天国被摧倒的经过
五 太平军失败与湘军致胜的原因
六 洪杨战役期中的外患及清廷政权的推移
第三章 西法模仿时代
一 同光两代的朝局及政治上的中心人物
二 西法模仿与士大夫心理的反感
三 西法模仿时代的对外关系问题(一)
——俄国侵占伊犁与新疆改设行省
四 西法模仿时代的对外关系问题(二)
——中法战役与海军衙门的创设
五 西法模仿时代的对外关系问题(三)
——中日战争
第四章 维新运动的初步
一 两个维新运动的领导人物——孙中山与康有为
二 适应一时环境的康有为
三 康有为维新运动的思想基础和进行方法
四 百日维新的失败——戊戌政变
五 维新运动失败的原因及其结果
第五章 维新运动的反动
一 反动势力的解剖
二 反动的演进——己亥建储与庚子拳乱
三 反动期中革命党与保皇党的离合运动
四 反动与袁世凯的幸运——北洋军阀基础的成立
第六章 维新运动的再起
一 言论界的骄子梁启超
二 新势力复活的酝酿
三 清政府遮羞的变法及主持的人物
四 日俄战争与立宪的动机
……
第七章 革命与立宪的对抗运动(上)
第八章 革命与立宪的对抗运动(下)
第九章 满清政府的颠覆与中华民国的成立
第十章 国民党与北洋军阀斗争的初期
第十一章 帝制运动与反帝制运动
第十二章 护法运动中北洋军阀的分裂与西南军阀的离合
第十三章 联省自治运动与南北各军阀的混战
第十四章 中国国民党改组与北洋军阀的末路
李剑农先生学术年表
中国近百年政治史的文化审视
——再读李剑农的《中国近百年政治史》
李剑农与《中国近百年政治史》
律劳卑于一八三四年(道光十四年)阳历七月十五日抵澳门;二十五日,即入广州城外英国商馆。粤督卢坤于律劳卑未入广州前,听说新来了一个英国“夷目”,便传命公行员查问新来的人是否如旧时大班;结果知道与旧时大班不同,便于二十一日派公行员二人携带命令往澳门,告知新来的夷目,略谓该首长来华目的,是否因东印度公司解散,商改通商办法而来;依中国法规,除商人与其大班外,非先得北京政府照会,无论何人,皆不许入广州;该首长如带特别职务而来,必须俟总督奏探朝旨之准否,方可定夺。此命令虽于二十一日发出,因传达公行展转濡滞,及所派公行员到澳门时,律劳卑已经到了广州了。公行员赶到广州,律劳卑方在命翻译缮写致总督之函,得粤督命令书;婉言拒绝,说他自己是英王的代表,不受命令的文书;其致粤督函大意说:我是被英王任命的商务监督,还有同僚二人,我们有保护并促进英国商业之权,并得随时行使司法之权,希望与贵总督面晤,商议一切。二十六日,将此函直接送往总督署,送函者至靖海门,递交门卫官,请转达;门卫告以一切夷禀须由洋商转呈;后城守协某至,亦以直接函禀违背先例,且函面系平行款式,拒不收受。公行员劝其解用呈文形式,由公行转呈,律劳卑坚不肯从,但终无法使其函得达督署。卢坤以新来的“夷目”如此不谙成规,不先领取红牌,擅来广州滋扰,于二十七日复下令责成公行及通译人等向律劳卑明白开导,制止其目无法纪之行动,若不开导,即该员等亦当受处分。令文大略:(1)外人只许在澳门居住,若因商事来广州,须向税关领取红牌;(2)此次律劳卑初来,不谙中国法规尚可原谅,关于商情,仍许其调查,但调查告终后即须返澳门;(3)中国大臣,向不许与外人私通信函,该夷目来信例不可受;(4)官宪对于商务琐事,向由洋商(即公行)取理,该夷人如欲变更通商规则,须与洋商接洽,连合陈请于官厅,待奏明皇上,得谕旨许可,方得施行。公行员一面迭受官厅的督责,一面又无法使律劳卑退去广州,势处两难,因子八月十日,约集英国商人开会,商议调和办法。律劳卑不欲放弃其主务监督的资格,又以公行并无挽回总督意思的能力,不许英商到会;结果公行所召集的会议,英商无一人到者,乃将督署迭次所下命令送交英商。十六日,公行员为保全自身地位计,议决停止英人通商,凡英商货物,一概停止装卸,一面禀请官厅宣布封仓。卢坤于十八日下令,略谓:夷目律劳卑之目无法纪,破坏成规,实由彼一人顽钝无知之咎,该国王向来恭顺,决不愿其所派之人如此;且该国恃吾茶叶、大黄、绢丝以为生,彼运来之呢绒、毛布于中国并非重要,即停止与彼通商,于我国无所损;惟因该夷目一人越纪犯分之故,使彼国人失其生活必需之具,非天朝所以怀柔远人之道,姑宽待数日,以候该夷目之悔悟。但是事实上,公行对于英商已经停止货物的交换了。二十三日,卢坤复命同知潘尚楫及广州府协二人亲往英商馆,面向律劳卑查问三事:(1)彼来广东的理由;(2)彼所受于本国职务的性质;(3)何时回澳门。律劳卑对于点,答谓彼之来此,实根据一八三一年粤督命令公行员告知东印度公司,于该公司解散后,须派一有力代表来此整理商务;对于第二点,答谓彼致总督函中已明白叙述,若开阅该函即知,但开阅后须将该函带交总督;关于第三点,答以视彼之便宜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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