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0720213
第一章 深圳“双创”发展现状评估
创新创业环境 / 005
市场条件 / 005
开放环境 / 008
教育培训 / 013
创新创业资源 / 016
人才资源 / 016
资金投入 / 020
载体 / 024
研发与技术转化 / 026
创新创业绩效 / 031
营利 / 031
专利 / 034
综合评估 / 040
深圳是高绩效实现型“双创”城市 / 042
深圳是高创新活力型“双创”城市 / 043
深圳是中度环境支撑型“双创”城市 / 045
深圳是低要素投入型“双创”城市 / 047
第二章 深圳“双创”的前沿趋势
“双创”主体身份复合化 /
051
科学企业家 / 052
工匠创业者 / 053
星火创客 / 054
创造性要素流动加快 /
055
资本和人才跨国流动 /
055
技术和土地跨行业流动 /
057
人才和管理跨企业流动 /
058
“双创”过程模式更加多元 /
059
从细胞到生态的创新活力 /
060
突破与延续并存的创业模式 /
063
企业创业比重超过个体创业 /
065
分配方式持续创新 / 068
劳资关系股权化 / 068
资本关系夹层化 / 069
知识产权资产化 / 070
更加包容和可持续的制度环境
/ 071
“强区放权”强化区级政府制度供给能力 / 071
“需求导向”强化市场配置国际资源的决定作用 / 073
“宽容失败”加快非正式制度创新演化 / 075
第三章 深圳“双创”成功经验总结
创新创业环境支撑:制度文化环境 / 082
提高制度供给水平和质量,保护创新创业收益 / 082
提升文化驱动创新效能,优化“双新”创业氛围 / 093
创新创业要素支撑:创新要素集聚 / 096
集聚人力资本,为双创提供智力资源 / 096
集聚风险资本,为双创提供资本支撑 / 100
集聚创新载体,为“双创”提供空间基础 / 104
市场决定风险:以民营企业为创新主体 / 104
民企直面市场竞争,成为创新主力 / 106
分配机制多元灵活,激发创新动力 / 108
重视中小科技企业,增强创新耐力 / 11 1
方向决定成败:以高科技产业为发展方向 / 11 3
高科技产业激发人力资本活力
/ 11 3
科技产业化带动“双创”良性循环 / 11 4
第四章 深圳“双创”发展面临的挑战
“双创”环境方面的挑战 /
12 2
深入推进国际化,整合全球创新资源 / 12 2
保持创新政策的一致性与公平性
/ 12 4
“双创”要素方面的挑战 /
12 6
促进区域间创新资源联动发展
/ 12 6
增强金融深度,更好服务创新创业 / 12 7
推动创新人才劳动力市场国际化
/ 13 0
“双创”主体方面的挑战 /
13 2
避免新兴高校走资源型高校老路
/ 13 2
更加积极发挥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 13 4
弥补科技中介服务方面的短板
/ 13 6
“双创”方向方面的挑战 /
13 8
构建支撑前沿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 / 13 8
保持科技创新创业的制造业基础
/ 13 9
“运动式双创”与“智力短板”风险 / 14 0
第五章 促进深圳“双创”发展的对策建议
推动制度开放,构建国际领先的“双创”支撑系统 / 14 5
围绕“双创”国际化完善制度供给体系 / 14 5
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科技管理体制 / 14 7
促进文化流动,增强“双创”战略的文化支撑 / 15 2
为“双创”提供实现空间和环境支撑 / 15 2
锻造“双创”所需的创客精神、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 / 154
以“文化 ”和文化的多样性培育创新创意阶层 / 15 4
实施开放创新,提升面向国际市场的产业创新能力 / 15 6
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 15 6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创新实验室体系 / 15 7
实施国际大孵化器战略 /
15 7
全力保障创新的制造业基础 /
15 9
增进社会福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全球价值实现能力 / 16 0
构建全球“双创”信息服务中心
/ 16 0
加快促进创客和中小企业发展
/ 16 5
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金融中心 / 16 7
打造人才国际化试点城市 / 16 8
本研究采用联合国(UN)所使用的创新创业三元评价方法,即(环境)支撑、(资源)能力、(绩效)价值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对深圳“双创”发展现状进行要素体系评估。所谓“创新环境”,是指由制度环境决定的创新要素的自由配置环境,它既包括一个社会鼓励创新的宽松而包容的制度—文化安排,又包括创新要素的拥有及自由流动,这是创新的基本保障与前提,更是“双创”的制度性土壤。所谓“创新资源”,体现为一个社会的创新能力,它强调的是本地区能否高效地调动与使用各类公共部门资源和私人资源的能力,持续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谓“创新绩效”,体现为本地“双创”资源投放价值,它反映创新创业资源投入产出效益及其经济成果。
按照联合国创新创业三元评价体系结合深圳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深圳“双创”呈现出鲜明的由创新要素禀赋决定的“塔形双创体系”结构,即“塔基(创新基础) 塔身(创新主体) 塔尖(创新方向)”三位一体的塔形创新创业结构体系。研发创新的基础就是创新要素集聚和制度环境优化;研发创新的主体就是民营企业;研发创新的方向就是高科技产业。概括起来说就是:深圳已经形成了以制度—文化环境提升、创新要素集聚为支撑(塔基),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塔身),以高科技产业为方向(塔尖)的“塔形双创体系”,并在市场规律作用下“自发地”形成了“制度供给—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创新绩效”(SSCP)的发展范式。同时,深圳以全面深化改革直接引领“双创”发展的路径,形成了一系列具体可操作的政策与措施,构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创新创业系统,在推进“双创”过程中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就。尤其是深圳的“塔形双创体系”,对全国“双创”不仅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而且也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甚至可以说,深圳已取得的成功经验以及正在推进的前沿举措,是中国社会特定背景下研究“双创”的典型样本,更是推进“双创”的良好借鉴,具有现实的制度模仿价值。
我们认为,深圳所形成的“塔形双创体系”对全国“双创”具有以下启示意义:
第一,政府的政策推动是短期内迅速形成“双创”氛围的主要因素,这对一直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导的中国来说,在一定程度和时间内是必要而又有效的。但是,政策推动从根本上说还是权宜之计,特事特办的制度安排永远不可能、也不应该代替成熟且法制化的制度安排。长远来看,有利于“双创”的制度—文化环境的形成,既是“双创”长期可持续成长的土壤,又是“双创”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第二,占深圳所有制结构90%
以上的民营企业,是这座新兴城市创新的最具有潜力和生命力的强大主体。作为熊彼特笔下的真正的企业家,他们完全有可能摆脱行为选择上的急功近利,不会单纯地为了创新而创新,甚至也不会直接为了一夜暴富而创新。实现个人理想王国的梦想,会让他们充满热情与理性地去创新;他们不怕冒险,甚至冒险已经成为他们与生俱来的品格;他们更懂得权衡成本与收益;他们会把握时机、利用政策,但深谙投机的利弊与得失,选择的收益与代价。同时,灵活的产权界定方式与收益分配方式,又以市场规则激励着这一具有无限创造力和创新力的生机勃勃的“双创”主体。
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产生、成长、发展的重要土壤。深圳经济结构这一基本面的形成,完全得益于率先改革开放的经济特区的历史地位和先行先试的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30 多年前建立经济特区,就是要在计划经济的大漠中建立一个市场经济的绿洲。深圳以其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计划经济薄弱的“先天不足”(有利于降低改革的成本与风险)率先成为这个美丽而又充满生机的绿洲。2009 年后,深圳就已经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民营企业城市。据广东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 年深圳民营经济绝对增加值为7488. 60 亿元,排名广东省第一,占深圳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42. 8%,几乎支撑深圳经济的半壁江山。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地方经济的发展繁荣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源于其企业家禀赋的、源源不竭的生命力与原动力。
首先,实现个人理想王国的梦想决定了企业家的选择,而作为市场经济灵魂的企业家精神也正是在每一位企业家实现梦想的奋斗历程中培养并喷薄而出的。如果说,在传统体制约束下,敢闯的勇气与精神对社会的发展与前进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当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的今天,保持社会永久创新活力与增长动力的,则是把获取效益最大化看作生命的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这种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完美统一,正是熊彼特所说的,源自于社会机体内的、推动社会进步的生生不息的创造力——创新精神。
其次,民营企业家可谓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而“经济人”的理性则是民营企业家几乎与生俱来的品质。他们既会准确地踏着市场经济的鼓点前行,又可以不失时机地把握包括政策机会在内的任何机会,甚至不需要更多的扶持,在宽松自由的成长环境下,企业家特有的嗅觉就会引导企业去创造奇迹。正因如此,深圳才有华为的任正非、中兴的侯为贵、腾讯的马化腾。
第三,高人力资本密集度产业是开展“双创”的主战场,科技产业化是构建创新与产业发展良性循环的基础。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 多年后的今天,新兴战略性产业已经成为深圳经济增长的支柱,这是深圳历届政府明智选择的结果。自21世纪90 年代中后期始,发展高科技产业已经成为深圳产业选择的方向,这一正确决策使深圳至今仍然在收获着创新驱动的利益,并在领先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中保持着稳增长的势态。据2016 年上半年深圳经济增长数据显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3%,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的1. 5 倍。而2015 年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深圳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40% 以上,这个贡献率与同年民营企业对深圳地区生产总值贡献率(42. 8%)非常接近。这不仅说明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分量,同时更加证明了民营企业和由民营企业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深圳经济的坚实支柱(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约90% 以上是民营企业),而深圳“双创”的产业领域选择,正是在具有较好基础和发展空间的高资本密集型、高技术密集型和高人才密集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相关产业中展开的。可以说,这是深圳得天独厚的“所有制 产业”的发展优势,这一优势也是有利于“双创”的、来自社会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势。
近几年来,深圳经济能够在全国经济普遍下滑的大背景下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从根本上说得益于两大因素:其一是构成深圳经济主体和生力军的具有无限活力与创造力的民营企业的力量;其二是充分体现产业结构优化优势的新兴战略性产业长足并具有质量发展的贡献。可以说,今天的深圳是一座以民营企业为“机身”,以新兴战略性产业为“机翼”的稳步腾飞的现代化城市。因此,它未来持续发展、繁荣的关键就在于我们社会如何“呵护土壤”和“强壮翅膀”,让创新永远成为创新者的座右铭。
我们认为,深圳“双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是:完善塔基、培育塔身、激励塔尖。
所谓“完善塔基(‘双创’基础)”,就是以地方政府的远见卓识,率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增加有效制度供给,以宽松的制度—文化环境降低“双创”的制度成本,从而提高制度绩效;以法律的力量完善“双创”分配制度,保障“双创”主体权益,营造公平、宽容、有序的竞争环境;以市场的力量集聚高端“双创”要素,保证“双创”资源配置效率,在实现要素价值的同时,实现“双创”结果的“帕累托最优化”。
所谓“培育塔身(‘双创’主体)”,就是在“双创”主体所有制结构上,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增强创新的活力和动力;在“双创”主体的组织形态上,以灵活运营体制为导向,降低“双创”的交易成本,促进民营企业家阶层兴起。从根本上说,“双创”是政府倡导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的市场行为。提供有利于创新的制度—文化环境是政府的首要职责,遵循市场规律是其成长、发展的基本路径。“双创”不是一场运动,而是一次足以带动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的伟大革命,是中国由政策开放走向制度开放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完成由外向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转变的一条路径。“双创”的关键在于培育民族的创新精神和理念,在于培育一种正确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不仅是对以往以更多的财富消耗来创造财富的“野蛮创造”的反思,更是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一种定位。这种价值观就是创新将作为一种稀缺生产要素,成为我们的社会生生不息的创造财富与价值的源泉。
所谓“激励塔尖(‘双创’方向)”,就是在创新方向上,大力发展以高科技产业为代表的高人力资本密集度产业,激发高层次人力资本的创新创业能动性;改进科技产业化体制机制,构建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的良性循环发展制度系统。
根据数据分析,我们的基本判断是:深圳是高绩效实现型、高创新活力型、中度环境支撑型、低要素投入型的,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双创”城市。
深圳“双创”发展面临的核心问题,就是面对全球竞争,如何提升“双创”价值实现能力,即如何构建和完善有效的国际化创新市场环境,激发“双创”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将“双创”行动转化为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福祉的价值实现。然而,深圳目前正处于由经济总量上的赶超向创新引领转化的关键期,在创新价值实现层面还处于国际中游水平。从理论上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衡量的价值实现能力必须形成更强劲的拉动力,才能让中国跨越中等收入的陷阱。因此,深圳必须要解决以下6 个方面的问题:
◆ 如何以先行先试的胆略与智慧,在改革的进程中构建国际化创新市场的制度环境,以制度资源的优势保障创新环境优良。
◆ 如何以市场体系的完善提升创新要素的质量与效率,降低创新市场的交易成本,提高创新市场的竞争程度。
◆ 如何加快“双创”发展动力的路径从政策开放向制度开放转变,释放创新主体的活力,优化宜居、宜业、宜商、宜创的社会“软环境”,构建国际领先的“双创”支撑体系。
◆ 如何加快支撑“双创”的观念变革路径从文化沉淀向文化流动转变,提升“双创”主体自由流动性,打造灵活的社会契约环境,产生和发展新的文化形态,增强“双创”战略的文化支撑。
◆ 如何加快“双创”资源配置路径从封闭创新向开放创新转变,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制造业产业高地,优化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面向国际市场的产业创新能力。
◆ 如何加快“双创”发展的目的指向从确保增长向提升社会福祉转变,拓展人的自由选择能力,增强“双创”全球价值实现能力。
一个民族不会由于缺少奇迹而毁灭,但会由于缺乏创造奇迹的思想而枯萎。“双创”需要热情,更需要理性;需要政策,更需要市场。“双创”预示着创新,也包含着失败;预示着可能的收益,也包含着不可避免的沉没成本。我们很多人收获的不是梦想成真的伟大,而是为实现梦想奋斗的历程,但两者无论对社会还是个人都是财富。一个充满创新精神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包容失败、赞赏奋斗、崇尚精神、摒弃急功近利的社会。在享受创新中创业,在敬畏发明中创造,这是“双创”社会应有的品格与秩序。“双创”不是一夜暴富的狂热,更不是投机的侥幸,而应该是一个社会创造财富以及使更多的人能够有尊严地生存的良好状态。
(三)实施开放创新,提升面向国际市场的产业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还需要相应的制度条件。产业创新的发展并不是生产要素的简单叠加,各种要素只有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下才能发挥功能。有效的制度安排能保证给创新主体带来预期收益,从而可以尽量减少创新的外部性,形成有效的引导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
1.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扩大企业在深圳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联合企业共同编制创新规划、政策和专项计划;深圳重大技术攻关、产业示范应用、创新载体建设等专项进一步向企业倾斜,专项组织方式改为企业主导、政府配套、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实施的模式;大幅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允许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拥有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形成鼓励转化的利益导向机制。支持企业成立企业大学,发挥企业大学与企业研发中心的良性互动关系。
2.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创新实验室体系
着力构建“国际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大学实验室——企业实验室”的实验室体系。形成“基础研究——技术研究——技术验证——商业化应用”的创新研发链条体系。依托自贸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大学城校区“三大平台”,创新体制机制,发展多元新型研究机构,为实验室提供创新载体。
3.实施国际大孵化器战略
建立跨区域,跨地域的网络式创新孵化体系。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以深圳为基点拓展科技孵化产业园区网络;在各国各地区通过与产业输出龙头合作共建基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的孵化服务器或平台。依学术交流路径,以深圳为核心区域,亚太为半径区域,向香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输出学术资本,建立合作科技孵化平台,尝试在当地吸纳人才,在当地研发技术,在当地成果转化。通过深圳海内外统一技术产权交易平台为全球孵化器技术专利交易、产品交易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渠道。
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首先,应进一步拓宽深圳专利申请通道,结合和总结国家开展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经验,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积极推动PPH通道作用,加速审查认证的流程;其次,推动深圳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建立快速维权中心工作规范,不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估,深化深圳本地维权意识、社会信用认知并为实际专利纠纷问题建立案例库,形成与企业互动、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有效的信息发布机制和公开渠道;最后通过政府统一平台,将企业“走出去”需要了解的海外知识产权动态信息、环境信息、法律信息、实务信息等汇集聚类整理,编制实务指引,帮助本地企业更多了解、更好运用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
4.全力保障创新的制造业基础
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是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五大工程之一;深圳具有率先建立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优势和条件。依托新兴研究机构,构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以坚实基础研究基础和技术研发能力承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塑造制造业“产业公地”,加快制造业多元转型升级。打造ICT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等为核心的产业公地,完善公路、轨道交通、高等教育等创新发展基础设施以及“软环境”,让深圳成为双创企业能够获得最大外部性的、最向往的“圣地”。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研发创新、技术改造、智能制造、互联网 、服务化等多种路径,提高生产率和竞争力。
拓展制造业产业空间,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产业创新创业团队的空间需求,形成由创客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新型产业园区、总部基地、重点产业片区组成的产业发展空间链条。未雨绸缪、前瞻布局,力争在新一轮东部产业发展浪潮到来之际,预留好足够的产业空间。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利用深圳的立法权,完善反垄断法保护制度,研究大企业垄断对中小企业研发创新的限制建,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的良好的竞争机制。建立企业合并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大企业通过合并并购等方式提高对市场竞争的危害,谨防中小企业在因大企业合并而丧失在市场中存在的余地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建立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的规制制度,减少大企业合并等行为对中小企业的间接损害和直接的损害。
(四)增进社会福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全球价值实现能力
1.构建全球双创信息服务中心
构建全球双创信息服务中心(GIIC),集聚创新技术研究力量,笼络创新人才,拓展创新网络。将信息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深度研究并培育创意、技术、关系、机会的信息共享平台,帮助和促进全球各地区、各类经济主体在创新创业发展过程中加速突破,为经济与创新文化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重点实现如下三个方面功能:
(1)汇聚创新情报。通过情报互通的方式,为全球经济一体化、贸易自由化、地区政府治理等一系列核心发展问题提供高质量、高密度、高水平的创新研究报告及指导意见。逐步与位于全球各地区的产学研机构缔结创新研究与调查数据共享联盟,通过大数据综合化分析手段,将位于全球各地区分中心的基于本地区或本国创新政策、技术和理念以自下而上、由微见大的方式,不间断地向全球各经济主体和政府机构提供多维度、多视角创新情报。
(2)建立创新体系。基于创新研究的需要,建立信息互换系统,逐步推进国际创新情报互换机制的统一和标准化,为全球创新发展提供灵活便捷的创新合作“语言”。各地区分中心将结合本地区创新发展实际,综合调研本地区创新优势和劣势,通过中心总部的汇集和分析,借鉴优势比较、资源共享,技术分享等方式深度解析并反馈本地区创新发展现状,逐步强化国际创新文化塑造、创新制度建设、创新绩效考核和创新目标确立。
(3)创新孵化服务。有别于一般的创新孵化空间,将分布于全球不同地区、类属于不同行业的产学研资源对接,全程选择参与和了解创新孵化,并基于本地区发展需要,随时联络创新主体,引入创新技术或理念,充分利用“互联网 ”和“文化 ”打破地区性壁垒,推动创新全球化和创新文化流动。
采用正式成员和观察员双重标准逐步推进事务国际化。与全球各国各地区主要产学研机构通过签订谅解合作备忘录的方式达成情报互换机制。
对于正式成员:首先借助于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逐步与沿线65国家和地区的主要产学研机构签订创新情报互换合作备忘录,凡签订者即为正式的成员,可以与中国创新信息中心进行双边的创新情报互换,并可借助信息中心共同平台进入综合分析数据库调阅各类创新研究报告,在本地建立创新分中心或使用位于各地区各类型创新实验室,并参与全球在创新发展方面的综合论坛和年度会议,参与制定和推动情报互换机制条款、创新合作“语言”设计和文化交流机制。
对于观察员:其他地区性产学研机构,可以暂时以观察员的身份列席信息服务中心会议。机构作为观察员参与信息服务中心各类会议,可以阶段性了解组织目标和发展愿景,并为其发展提供建议。
组织架构方面,实现以情报资讯、技术转化、理论研究、调研评估、标准共制、文化共识六个方面为导向的信息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机制。通过管理工作机制的创建,在任务规划和工作思路上达成如下目标:
(1)汇集并提供中心研究工作所需要的各种情报、信息和资料,建立基于地区化和国际化的综合创新评估指标体系,并于每年向成员和观察员机构发布。
(2)搭建基于创新评估指标体系的创新发展综合数据库,从评价地区性或国际创新现状入手,汇集有关数据,推动创新研究.
(3)塑造创新情报互动机制,统一国际创新“语言”,促进全球各国各地区创新资讯统一化,数据标准化.
(4)拟定国际《创新情报互动标准建议》(成员机构作为制定本国创新指标评估体系的基础)以及《创新建议审查意见》(为成员机构遵循《标准建议》提供实操指南).
(5)编辑、出版中心内部的研究成果,拟定、维护和公布国际创新分布热图,发布跨区域创新趋势分析和预测报告。
(6)搭建跨区域创新孵化器体系,以跨区域合作和情报共享为基础,以各地区产学研机构为主体推动创新创意技术与商业孵化,加强跨区域在文化、市场、资本、人才多方面的合作。
(7)举办跨区域创新研讨和合作发展论坛,推动创新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并轨.
(8)逐步创建和完善基于创新研究和孵化转化的系列实验室体系。
2.加快促进创客和中小企业发展
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出台一系列针对提升制造业中小企业竞争力的法案,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法律。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计划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持,在政府采购中规定一定份额必须给予中小企业,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提供技术援助支持。开展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小企业先进技术计划等。开展中小企业技术援助,通过国家实验室、高校实验室、共性技术研究中心等为中小企业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援助服务。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的研发参与度和中级创新能力,积极推动标准化,向中小企业提供平等的进入机会。
以形成内生能力为目的,优化财税结构体系。完善支撑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发展的基金基础上,重点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的直接财政支持力度。同时完善财政退出机制,避免中小企业形成对政府支持的过度生存依赖。
进一步深化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扩大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等试点政策范围,加快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源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金融中心
构建创新友好型的金融市场,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加快国际金融体制的融合制度性试验,创新面向知识经济的新金融工具。发展面向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路径,夯实颠覆式创新基础、实现持续创新。
加快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优化科技金融运行机制,培养科技金融专业人才,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机构,打造市场化投融资平台,发挥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形成科技与金融紧密配合的长效机制。
构建政企联动、银保联动、投贷联动的“三个联动”运作机制,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引导资金供求方高效率对接,实现政企联动;通过与深交所共建平台,引导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深度对接,实现投贷联动;通过积极进入保险、担保、保理等机构,与银行形成互补,实现银保联动。
充分立足科技中小企业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构建覆盖企业从初创到拟上市的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的科技金融创新产品;针对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设计系列信用贷款产品,充分盘活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针对科技企业体量小,轻资产的特点,以集合打包的形式,为中小科技企业整体增信,同时降低金融机构业务成本。
大力实行双轨推动技术和金融同步创新,大力发展私募风险和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天使基金、产业天使基金、建立和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提供投资风险转化和转板市场机制;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加快商业和投资银行体制创新,提升从天使-风投-股权-银行-担保-再保险-不良资产清理等一系列金融主体的风险对接,提升总体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和质效;构建完善的金融服务平台,通过O2O模式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战略落得了地,开得了花,结得了果。
4.打造人才国际化试点城市
深化深圳国际人才市场的信息功能和联系功能,通过国际劳动力的信息交换和人才引进实现与全球国际劳动力市场的对接。加强深圳国际人才市场对国际劳动力市场的协调平衡功能、价值实现功能、激励功能和信息功能,主动参与到全球国际劳动力市场供需自动调配国际人才生产力布局的过程。
健全劳动力市场国际化机制。充分利用深圳特区立法权,在全国率先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知识型、技能型外籍人才引进机制和技术移民制度体系,解决深圳市具有国际视野的技术人才和知识型人才短缺问题,支撑双创蓬勃发展。
制定面向市场、更加均衡的人力资本政策。多层次引进外籍人才。人才引进要满足市场需求,满足创新创业发展需求,深圳市不仅需要“孔雀计划”等人才政策引进领军人才,更需要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创新型人才。深圳市目前拥有国际金融、风险控制、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人员数量明显低于北京和上海,深圳市应根据市场需求针对性制定引进计划和培育计划。
实施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具有国际化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惯例、掌握先进技术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知识结构、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强烈的创新意识。包括在深工作的外籍专家和各领域专业人才、在深创业和公众的高层次归国留学人才、国外派出境内工作的专业人才、境外企业在深聘用的各领域专业人才,其他本土国际化人才。
拓宽国际人才市场渠道拓展工程。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参与,在政府和事业单位组团海外招聘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国际人才中介机构和信息服务平台,拓展行业协会的信息功能和联系功能。发展高水平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支持全球化、成熟操作规程的国际猎头公司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建设国际人力资源互联网平台。大力引进对深圳市发展紧缺的信息技术人才、生物医药人才、新材料人才、金融人才等专业领域国际人才。
完善国际人才的入境与居留政策。放宽深圳市紧缺人才入境与居留政策,鼓励投资创业。试点高级技术人才永久居住、科技工程人员和毕业生永久居住、社会科学人才永久居住、创业签证、房屋和车辆购置等政策。
提高国际人才市场价格环境。完善国际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在薪酬、社会福利、津贴制度、退休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方面适当支持,提升深圳在全球国际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给予国际人才优质的社会环境。完善适合人才成长与发展的科研环境、工作环境、投资环境、教育环境、生活环境等,为高端国际人才提供良好的发挥才能的平台。
深圳是一座年轻的城市,一座朝气蓬勃的城市,一座开放和包容的城市,这样的城市最不缺少的当是海纳百川的胸怀。深圳应该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制度创新引领全国双创参与全球化竞争,并在制度创新中不断释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人的自由拓展为目的,实现社会价值的提升和人的福祉增益。唯有如此,方可突破瓶颈,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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