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767083
★一位被忽略的伟大女性——首次揭示奥巴马的白人母亲不为人知的故事。人人都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有一位黑人父亲,却不清楚他的母亲是一位白人女子,而且有着耐人寻味的人生传奇。本传记以200多位家人、亲戚、朋友、老师、同事的回忆和资料为基础,从多个角度,呈现了一个真实的女性,奥巴马的母亲,真实而精彩、却始终孤独的一生。
★“她造就了奥巴马”——单身母亲的教育经验。小奥巴马小时候就希望将来成为美国总统,而他生命中**始终相伴的,只有母亲,没有父亲。这位母亲是如何做到的?怎样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一位美国总统?“没有别的,我能给你的,只是一个有趣的人生。”
★“排除万难,追求幸福”——独立女性的励志传奇。她的**任丈夫是肯尼亚杰出青年,生下小奥巴马之后离婚;第二任丈夫是印尼人,她随之去印尼生活,有一个女儿,后来也离婚。但她从此没有离开过印尼,后半生来往于于印尼和美国之间,独力养育一对儿女,同时从事人类学研究,为第三世界女性争取经济平等这个重大课题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她是孤独的,却是不同寻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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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Ⅰ
章 来自大平原的梦1
第二章 西雅图岁月29
第三章 东方—西方52
第四章 爪哇起步76
第五章 入侵者会被吃掉103
第六章 在田野里128
第七章 社群组织148
第八章 基金会165
第九章 逆境求生202
第十章 曼哈顿寒意232
第十一章 回家250
尾章268
致谢277
说明279
照片说明293
参考书目295
我是一个肯尼亚黑人男子和一个堪萨斯州白种女人的儿子。
——贝拉克奥巴马,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照片上有那个儿子,但我的眼睛却被母亲牢牢地吸引住了。眼就叫人吃惊——那个敦敦实实、肤色白皙的女人,穿着一双结实的凉拖,比左边那位柔韧轻盈的黑皮肤男人靠前了半步,端端正正地立着。他那松紧带式的身材昭示着极强的自律,甚至是清心寡欲。她的体型则肉鼓鼓的,那是多年前对口腹之欲和天生命定丢盔卸甲的结果。他在取景器里带有一种刻意的漫不经心,一个穿卡其裤的平面服装模特儿,闲适自在得很。她在镜头里抬着头,穿着深蓝色的手工织品,一只银色耳坠半掩在瀑布般的黑发里。她的下巴比大部分人抬得高。他的右手轻轻搁在她的肩膀上。这张照片摄于一九七八年八月,曼哈顿的一个屋顶上,二十年后寄到了我的邮箱里。照片既给我们启示,也带来困惑。这个男人是二十六岁的贝拉克奥巴马,芝加哥的一名社区领导,正在走访纽约。这个女人是斯坦利安邓纳姆,他的母亲。要说没有被他们之间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强烈震撼,是不可能的。她早已被顺手就便地贴上了一个标签: 堪萨斯的白种女人——在那个时刻不对这个老套提出疑问,也是不可能的。
总统母亲的情况被过度简单化了。在奥巴马生平的压缩版本里,她是一位堪萨斯州的白人母亲,跟来自肯尼亚的黑人父亲有过一段露水姻缘。她是吃玉米长大的,是白面包,跟肯尼亚搭不上一点儿边。在《我父亲的梦想》,那段让奥巴马政治生涯一路上升的回忆录里,她是一个腼腆的小镇姑娘,迷恋上了才华横溢、魅力四射、喧宾夺主的非洲男人。在下一章里,她是一个天真的理想派、纯真的海外派。在奥巴马的总统竞选里,她是一个苦苦挣扎的单身母亲、领食品券的人,是偏离正轨的医疗制度的牺牲品,在她生命流逝之际,曾哀求过保险公司替她买单。在超市小报和因特网的异想天开的报道里,她是无神论者、马克思主义者、花儿嬉皮士、一个母亲——“抛弃”自己的儿子,或是骗得夏威夷州给她在肯尼亚生的儿子出具出生证,以防万一——哪天他要是想当总统了呢。
所有这些都不符合照片里的朴实形象。
收到照片几个月后,我为《纽约时报》写了一篇有关邓纳姆的文章,这是大选期间《纽约时报》刊登的有关奥巴马参议员的系列传记文章之一。这篇文章作为新闻报道太长,作为传记又太短,但读过的人都被她的故事所打动,有人说他们都流泪了。结果,我受邀写一部关于邓纳姆的书,花了两年半对她进行追踪调查。我开车翻越堪萨斯州燧石山,来到大萧条期间她父母长大的、昔日的石油新兴城镇。我在夏威夷呆了数星期,她曾在那里十七岁怀孕,十八岁结婚,二十二岁离婚、再婚。我两度去印度尼西亚,她曾把六岁的儿子带到那里去过。孩子十岁时,她把他独自一人送回到夏威夷她父母身边。我拜访了爪哇岛尘土飞扬的村庄,她当时作为年轻的人类学学者,曾为有关农民铁匠业的博士论文在那里做过田野调查。我与雅加达玻璃大厦里的银行家打过交道。穆罕默德尤努斯及其创建的孟加拉乡村银行因对小额贷款的研究而共同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早在此二十年前,邓纳姆就已经在从事世界上的自力更生的商业小额信贷工作。我彻底搜寻了残破的实地笔记,几箱私人和工作文件、写给朋友的信件、相册、曼哈顿中城区福特基金会的档案及邓纳姆花了十五年写成的上千页论文。我采访了几乎二百个她的同事、朋友、教授、雇主、熟人和亲戚,包括她的两个孩子。没有他们的慷慨相助,我是写不成这本书的。
把邓纳姆描绘成堪萨斯州的白种女人,就跟把她儿子描绘成爱打高尔夫的政客一样不靠谱。这个标签有意无意地掩盖了一段异乎寻常的故事——一个取了男性名字的女孩,在民权运动、女权运动、越南战争和避孕药之前的年代里长大,在二十多个州从法律上反对异族通婚的情况下嫁给了一个非洲人。二十四岁时,她带着儿子移居雅加达,当时的雅加达正处在血腥屠杀的时期,相信有成千上万的印尼人遭到杀戮。她成年后的一半时间都住在这个几乎大部分美国人都不知道的地方,一个古老、复杂的文化里,一个世界上穆斯林人口多的国家。她在村庄里工作多年,那里,一个未婚的西方女人是稀罕物。她沉浸在对一种神圣手艺的研究中,而这种手艺长期以来只有男人才配拥有。她作为职业妇女,更主要的是,作为单身母亲,带大了两个混血孩子。她喜爱自己的孩子,尤其相信她的儿子非池中之物。照奥巴马开玩笑的说法,她把他培养成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莫罕达斯甘地和哈里贝拉方特的混合体,却在五十二岁离世,对他将会成为什么人,将会做什么,已无从得知。
邓纳姆活着的话,到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她六十六岁。这一天是贝拉克奥巴马宣誓就任美利坚合众国第四十四任总统的日子。
邓纳姆是一个特立独行、叫人琢磨不透的人。二〇一〇年七月与奥巴马总统在椭圆形办公室的一段对话里,总统向我描绘,她既是天真的理想主义者,又谙晓人情世故,聪明能干。他说她对待工作特别认真,却因有一颗亲切而慷慨的心,偶尔变得一贫如洗。她似乎无论是理智上还是情感上都不同寻常地率真坦诚。“她的底气来自于她容易被打动。”她的女儿,玛雅索托罗吴曾告诉我。但她又坚强而幽默。她可以为陌生人的苦难流泪,但激励子女时却又是一副铁石心肠;她在电影院里啜泣,转眼就蹦出一句俏皮话,那一针见血的讽刺让听到的人都难以忘怀。她多年都在帮助印度尼西亚各地村庄的穷人,其中许多是女人。她获得了信用,但不会花钱,老是跟银行家母亲借钱,债台高筑。无论是大处还是小处,她都活得勇敢坚强,可她害怕医生,这可能害了她。她害怕坐纽约地铁,从未学过驾驶。她的同事回忆,在事业的高峰期,她差不多如女王般出场——用蜡染布和银饰装扮自己,在一群年轻的印度尼西亚银行家随员的簇拥下,款款走入爪哇岛的村庄。那时的她对印度尼西亚的织品物、考古学、神秘象征物爪哇波状刃短剑如数家珍,身背一个黑包,里面装有实地考察笔记和一个热水瓶,瓶里盛着黑咖啡;她是美食小吃的狂热爱好者,如印尼豆豉、咖喱椰浆菜、茄子炖汤之类;她用幽默故事逗同事开心,有一天开玩笑说自己会转世投胎成一个印度尼西亚的铁匠,但一直又狡黠地声辩说自己“只是一个堪萨斯女孩”。
从她遗留的文件和朋友、同事的叙述中,看不见多少迹象表明她要着手改变世界。她心肠好得令人钦佩、令人感动,有时候也令人恼火。她的生活不简单,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她的生活会被误解、曲解或湮没。这里面有的是读者所熟识的压力和选择,尤其是女人所熟识的;这是一段即席奏鸣曲,跌宕起伏。“不管怎么说我不是吹毛求疵的人,也把自己的生活彻底搞砸过几次。”她曾跟朋友写信卖乖,这时候的她三十岁,已跟任丈夫离婚,跟第二任丈夫分居,即将成为有两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她很能随遇而安。正如朋友所说的,邓纳姆不断地“脱离中心”。她有着极强的价值观,并把这一点遗传给了孩子们。她既是理想主义者,又是现实主义者;她不是空想家,也非圣人;她相信能让人们过上好日子,重要的是要敢于尝试。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她朝这个目标所作的努力比我们中大部分人要多。可是,突然之间,她英年早逝。“她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玛雅告诉我,“她只想要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时间犯错误,更多的时间做好事……”
任何写邓纳姆生平的人都会提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称呼她。她出生时和孩童时被称为斯坦利安邓纳姆,但中学毕业后她就不用斯坦利这个名字了。她成了安邓纳姆,接着是安奥巴马,到她第二次离婚时是安索托罗。然后,她继续保持第二任丈夫的姓,只是使之更现代化了——苏托罗。一九八〇年代早期,她是安苏托罗、安邓纳姆苏托罗、S.安邓纳姆苏托罗。谈话中,与她在一九八年代后期和一九九年代早期共事的印尼人称她为安邓纳姆,重音放在姓的第二个音节上。去世之前,她在博士论文上的签名是S.安邓纳姆,正式的通信姓名是(斯坦利)安邓纳姆。从这本书的章开始,我选择按照她的方式,她在哪个时间段用哪个姓名,我就用哪个姓名。
大选期间,了解邓纳姆的人都给她那被歪曲的形象搞懵了。邓纳姆的朋友卡蒂沃纳在超市排队等待付款时,瞧见小报上一则在她看来是不公正的标题“奥巴马遭生母抛弃!”潸然泪下,朋友们确信他们能够在奥巴马的智力水平、气质和幽默中找到她的影子——更不用说他的长下巴、露齿笑容和耳朵的角度了。可是,他却专为从未在他生命中出现过的生父写了一本书,而且谈及外祖父母比谈母亲要多。有人认为他们能猜到其中一些原因。“他是竞选美国总统,不是印度尼西亚总统,”邓纳姆过去的同事布鲁斯哈克在大选前两星期告诉我,“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中有几个百分点是用于外援的?你真以为他靠说‘我妈与其说是美国人,不如说是印尼人’就能当选?他只能是什么对他有利就说什么:‘我是领食品券的单身母亲带大的,我是祖母带大的——正如许多黑人同胞一样。’”
“说他妈妈是一个到印尼做外援的空想社会改良家、反战分子和人类学学者?”他补充道,停顿片刻,确保我领会了他的讥讽,“印度尼西亚在哪儿?靠近印度吗?没门儿。”
这不是关于总统奥巴马的书,是关于他母亲的书。但她造就了他,某种程度上,他似乎愈来愈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在《我父亲的梦想》这本书二〇〇四年版的前言里,奥巴马颓然地公开承认: 假如他知道母亲会一病而去,他可能会写出一部不同的书——“会少一点对父亲这个缺席的角色的追想,而多一些赞美,给我生命中始终相伴的母亲。”二〇〇四年版是在版的九年后,亦即邓纳姆去世九年后发行的。两年后,在《无畏的希望: 重申美国梦》这本书里,他又重拾这个话题。他写道,只有在反思中,他才领会到她的精神“无形之中”深深地“指导着我终走的路”。如果说他的雄心是他对父亲的感情所激起的,是包括埋怨和想赢得父爱的欲望在内的情感所激起的,那么,同样这些雄心也是母亲与人为善、尊重每一个生命的信仰引导成型的。他研究政治哲学,是为了寻求对她的价值观的确认;他当上社区领导,是为了尝试运用那些价值观。他把他的第二本“献给把我养大的女人们”——他的外祖母图图,“她是我生命中屹立不倒的磐石”,还有他的母亲,“她的爱的精神至今仍支撑着我。”
她应该得到安慰了。她收到儿子从美国寄到雅加达的一封信,都会高兴一整天。她一定很想知道自己在他生命中的位置。偶尔,她会向好友伤感地、可怜巴巴地吐露心事,但总是适可而止。就像她告诉他的那样——明显是堪萨斯式冷幽默,“没有别的,我能给你的,只是一个有趣的人生。”
——美国《新闻周刊》
詹妮斯科特刻画了邓纳姆作为女性主义者、文化人类学者、国际发展机构官员的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她对儿子的国际主义和后越战时代的国际视野的形成功不可没。
——《纽约客》
斯科特仔细甄选关于邓纳姆的采访报道、档案材料,并大量采访了包括奥巴马总统和他的妹妹在内的邓纳姆的家人、同事、朋友,展现出一个自律又散漫、直率又深情的女性形象。
——《华盛顿邮报》
直言不讳的深刻报道体现出一个坦率敢言、思想独立的女性的复杂形象,她的一生充满了非传统的选择。
——《今日美国》
安告诉她的朋友,对待她的孩子们,她比她妈待她要亲热得多。据玛雅说,她特喜欢拥抱,一天内会上百次说“我爱你”。她的儿子多年后写道:“她喜欢把孩子——不管哪个孩子抱在膝上,挠痒痒,或跟他们玩游戏,检查他们的手,努力找到骨腱和皮肤的奇妙之处,为找到的真相开心不已。”她好玩——做陶瓷、编织装饰品、把整个房间画上画。“我觉得我们跟她在一起时,或者她跟我们在一起时,她的专注令我们受益匪浅,”玛雅告诉我,“所以她不在了,我们也没有那么痛苦。”卡蒂沃纳说她对上床时间要求不严,但她对她的孩子早起时间有要求。卡蒂沃纳和她丈夫约翰雷恩特里在玛雅九岁时跟安住了几个月。她喜欢开玩笑而不是唠叨。一涉及孩子们,她就容易感动得潸然泪下,甚至在跟朋友们谈到他们时也会这样。她良母的角色扮得很认真,虽然有时会自嘲影响力不够。正如她告诉一个叫茱莉娅瑟雅库苏玛的印尼朋友的,“在要求孩子们用牙线洁牙这方面,我这个母亲做得很失败。”同时,安对她认为是重要的事热情高涨。这些包括诚实、刻苦、对他人负责。理查德胡克在八十年代晚期和九十年代早期与安共过事,他说她告诉他,她把为公众服务这个理念灌输给了她的儿子。凭借巴里的聪明和所受的教育,她要他有不可推脱的回报意识。胡克说,她要他从她多年后才领悟的态度和价值观起步。
“你想成人,”奥巴马记得她说,“就需要有自己的价值观。”
诚实——罗洛不应该在税务人员来的时候把冰箱藏在储藏室里,即使人人都这样做,就连税务人员也对这点无动于衷。公平公正——在斋月期间,富有的学生家长不应该给教师送电视机,他们的孩子不能为自己取得高分而骄傲。直言不讳——如果你不喜欢我为你生日买的衬衣,就直说出来,而不是把它揉成一团掖在衣橱的下面。独立判断——就因为其他孩子嘲笑那个可怜孩子的发型,并不意味着你也该嘲笑他。
正如奥巴马所暗示的,如果说安的有些价值观是来自中西部,那么,有些也是来自爪哇人。印度尼西亚大学的人类学学者寇恩特爪拉宁格拉特在一份详细的爪哇社会及文化的学术调查报告里,把理想的人类美德列了一个清单,其中包括“与他人和睦相处,尽可能地帮忙,与邻居分享,理解他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
如有必要,安定会不遗余力地推行她的想法。唐约翰斯顿在九十年代早期跟她共过事,有时候还跟她一起旅行,住在同一所房子里。她向我表示,奥巴马总统的职业操守反映了安的标准。“据她说,她严格地约束巴里,包括应该体罚的时候照打不误,”约翰斯顿回忆道。在普拉马诺的翻译下,萨曼用印尼话说,巴里没把外婆从夏威夷寄来的家庭作业完成的话,安“会把他叫到他的房间里,用他父亲的军用皮带抽打他”。
萨曼说有一天晚上在马特拉曼的家中,他和巴里准备睡觉。他们常常睡在同一处——有时候是巴里房间的双层床,有时候是餐厅地板,有时候是花园里。巴里当时八岁或九岁,要萨曼关灯。萨曼说他没去关灯,巴里朝他胸部打了一拳,他还是没理巴里,巴里又更重地打了他一拳,萨曼回了他一拳。巴里高声哭起来,为了引起安的注意。据萨曼说,安没理他。她似乎知道巴里理亏。不然的话,萨曼不会打他。
“不允许我们粗暴,不允许我们小气,不允许我们傲慢,”玛雅告诉我,“我们必须带有某种恭敬的态度,并且心胸开阔。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如果我们说了某人的不是,她会讨论那人的立场。或者,‘你怎么看?’这是她总是对贝拉克说的那句著名的话,常被他提到。‘好吧,如果这样,那样,或者……你怎么看?那件事会让你想到什么?’总之是非要把我们朝感同身受那个方向引,不允许我们有自私自利的想法。这是她常做的事,从不间断,每天都有。”
显然,安尤其相信贝拉克拥有不同寻常的天赋。她常夸他有头脑、有出息,他如何勇敢而大胆。费莉娜普拉马诺感到安对他的未来有安排。东西中心的本吉本宁顿告诉我:“有时候,说起贝拉克时她会说,‘我儿子聪明极了,在这世界上只要他想做的事他都能做到,甚至可以当美国总统。’我记得她说过。”萨马达尔马能也记得安说过类似的话——巴里能够成为,或也许想成为个黑人总统。
“你长大后想干什么?”据男佣萨曼说,一天晚上罗洛问巴里。
“做首相。”巴里回答。
对安来说,作为一个家长,没有比孩子的教育更重要的事——就像对她的堪萨斯祖宗来说也是如此。但这不是简单的事。因为他们住在印度尼西亚,她希望她的孩子了解这个国家,拥有印尼人朋友,而不是在外国侨民的泡沫里长大成人。同时,她希望他们得到她有过的机会,包括上名校的机会。为了这一点,他们必须在学业上做好准备。六十年代后期和七十年代早期的印尼学校不理想。学校数量不够,政府控制着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很弱。教师收入很低,许多人还做兼职,时间、精力和关心程度都投入不足。西方人把孩子送入雅加达国际学校,许多人说那里的教育水平。但学费很贵,进去很难。建校初期是靠把股份卖给像福特基金会这样的机构筹集出来的钱。大笔的钱由外交官、外国公司的经理、包括福特基金会在内的这类机构的孩子分摊。如果不在这类机构上班,没几个人能把孩子送进去或付得起学费。另外,学校里基本上没有印尼学生。在雅加达,没有多少安看得中的教育选择。玛雅五岁左右时,安把她送进一所多国双语托儿所,是一个美国牧师的夫人在巴油兰新区一栋大房子里开办的。凯艾克兰纳加拉也把儿子英诺送进那个托儿所。教师有西方人,也有印尼人。玛雅和英诺的两种语言说得都跟母语一样好,跟他们的父亲说印尼语,跟他们的母亲说英语,跟他们的老师则两种语言都说。但这种学校和经历在雅加达很难找到。
对巴里,安试了试两所印尼学校,一所天主教学校,一所穆斯林学校。虽然她后还是把他送回夏威夷,但这两所学校的经历也未必没留下痕迹。迈克尔达夫八十年代是与安同在爪哇工作的人类学学者,他告诉我他发现,有过敏问题的美国人在爪哇教书,如果打喷嚏的话,很不幸的就是一种自控力差的表现。爪哇人,特别是中部爪哇人,特别看重自控力,达夫说:“你靠不流露情绪、不高声说话、不乱动来显示自己内心强大。”凯艾克兰纳加拉和她丈夫告诉我,自控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印尼学校反复灌输给学生的东西,是用一种取笑的方式来完成的。“人们整天取笑肤色。”凯艾克兰纳加拉说。皮肤黑是不好的事,肥胖和卷发也是如此。一个孩子如果受不了被取笑,他就会被人家取笑得更厉害。如果他不理会,取笑就会停止。凯艾克兰纳加拉的丈夫艾克兰纳加拉在巴厘长大,他说他因骨瘦如柴而遭到毫不留情的取笑。他后来学乖了,才得到补偿。“我们的大使说贝拉克就是在印尼学会了不动声色,”凯艾克兰纳加拉说,“你如果气坏了并表现出来,你就输了;如果你一笑了之,没有其他表示,你就赢了。”
正如奥巴马所说的,安对待他前程的态度有所变化。
她总是鼓励我尽快融入印度尼西亚文化之中: 与其他美国孩子相比,这能让我更加自足自给,更能给家里减轻经济负担,而且也比美国孩子懂礼貌得多。她教我鄙视无知加傲慢,这往往是海外美国人的特征。但现在她像罗洛一样意识到美国人和印尼人的生存机会之间隔着一道鸿沟。她知道她希望她的孩子应该站在这条分水岭的哪一边。她决定了,我是美国人,我的实际生活在别处。
安把巴里送回夏威夷学校的努力,在《我父亲的梦想》里再三提到,在演讲中也反复说起。这件事涉及奥巴马描述的雅加达家中常见的活动(男佣萨曼说他不记得有这么一项活动)。奥巴马写道,一星期五天,安会凌晨四点走进他在雅加达的房间,强迫他吃早餐,在他去上学之前教他三小时英语。他要是不干,安会说:“小东西,这对我来说也不是去野餐。”
一九七〇年代早期,安对当时九岁的巴里说,他必须回夏威夷去。他将去檀香山市跟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到旁那霍学院上学。这是一所名望很高的预科学校,离邓纳姆夫妇的家只有步行距离。奥巴马说,只是通过斯坦利的老板加校友的干预,学校才对他的申请给予考虑。“她曾经说,到了我该上美国学校的时间了,”他写道,“我把函授课程从头至尾好好地复习了一遍。她说她和玛雅很快会到夏威夷跟我会合——迟一年——她打算圣诞节过去。”玛德琳的弟弟查尔斯佩恩告诉我,他怀疑玛德琳从中起了作用。“玛德琳总是对贝拉克是否能受到良好教育十分关注,”他说,“我认为这是她对他混血儿身份采取的一种防御手段——教育解决任何问题。”
安把巴里带到印度尼西亚时也曾怀疑过这个决定是否明智。她的印尼朋友扬苏万记得安曾多次讲到这一点:“她说如果她过去知道是这种情况,她就不会带着贝拉克过来。”在《无畏的希望: 重申美国梦》这本书中,奥巴马写道:“我母亲后来坚持说,如果她知道前几个月发生的事,我们绝不会去印度尼西亚的。”
她把他送走,让他独自一人跨越半个星球。就像他后来在《我父亲的梦想》里所描述的那样,安的一个朋友,印尼副机长把他带进飞机,“她和罗洛和我的新妹妹玛雅站在大门旁”。
安嫁给罗洛的决定,要求她把六岁的巴里连根拔起,带到雅加达。现在他还不到十岁,她又把他连根拔起送回去。两年多后,她跟随他回到夏威夷,只是为了又一次把他留在那里。我们交谈的时候,奥巴马回忆起那些连续不断的搬迁。他说,当时他没像若干年后那样意识到,这要花多少路费啊。
“我觉得这对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是很苦的,但当时我没意识到这点而已。”奥巴马说。他蜷缩在椭圆形办公室的椅子上,说到母亲时,一半带有爱意,一半带有批评性的疏离,“我上中学时我们又一次分开了,那时我已经大了许多,能够说,‘这是我的选择,我的决定’。但现在做了父母,回过头去看,我能看到——你知道吗?——这真苦了孩子。”
在雅加达的那些岁月都给他们留下了痕迹。对安来说,在随后的二十五年里,她会不断地以人类学学者和发展顾问的身份返回雅加达,而她过去在雅加达的经历使她对印尼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有了极强的洞察力,西方导师中没有几人能与之匹敌。她绝不会采用扬苏万所想的典型的外国侨民的态度——占有、傲慢和执意把后决定权握在手中。她绝不会变成那些浑浑噩噩的“爪哇瘾君子”或“爪哇怪胎”。她经历了这个国家的黑暗时期。她曾像印尼女人那样生活过,不时地担心无法喂饱、保护和教育自己的孩子。正如扬所说的:“她知道如何解决其他侨民还未看见其存在的问题。”
不管好坏,巴里也是这样塑造出来的,这将伴随他的一生。七十年代末,安在印尼的同事约翰雷恩特里也在国外抚养了两个孩子,他说,安因为自己的选择,给了巴里两条重要经验: 首先,她让他尝到了历险的滋味,给了他机会,使得他靠在国外生活的经历而变得视野开阔、内心强大;其次,让他回美国,在国内度过他的青春期,她让他确定了自己是美国人这个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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