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01108889
内容简介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定名为《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是具有学术性、资料性和可读性的多卷本工具书。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收录人物时限,上自1840年6月28日第1次鸦片战争爆发,下迄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人编人物主要经历和重要事迹应在此时限之内。入编人物1949年后健在与否不限,但必须是在1949年前确已成名且有重要事迹可书者。凡属1949年前仅崭露头角,而1949年后始声名大显,或1949年前虽已知名,但与天津关系甚浅,而1949年后始长居天津者,一般不予收录。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中关于天津的区域范围,系以现在天津市的行政区划为准,凡属现天津市所辖区县之人物,符合收录标准者,予以收录。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收录人物以天津籍为主,包括祖籍天津但流寓外地者;或寄籍天津,出生成长以及长居、终老于天津者。外省市籍人物,视其与天津历史渊源之深浅,在天津具体活动及其影响之久暂大小为依据,酌量收录。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收录人物为近代天津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知名人物,包括近代天津各个重要历史时期及历次重大历史事件中有重要活动、重要影响和重要贡献的中外历史人物。具体而言,军界为师长以上;政界为省、市厅、局长以上;经济界为历届商会会长,主要同业公会会长,著名工厂、商号、银行、钱庄的创业人或经理;文化界为大学与比较著名的中、小学创办人或校长,著名的教授、学者、科学家、工程师、文学家、书画家、音乐家、文物收藏鉴赏家,知名报社社长、编辑与记者,著名的演员、民间工艺艺人,主要医院院长、著名中西医师;社会人士为地方名流(乡绅、盐商、买办等),知名的法官、律师、寓津旧军政人员、前清遗老、宗教神职人员与居士、体育家、武林高手,以及三教九流中的代表人物等。全国性知名人物尤应重点收录。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传略以一人一传为原则,因资料缺少等原因也可同类数人合为一传。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人物传略以本名为主,其有习惯俗称,向以字、号、别名、艺名流行社会者,用其俗称。人物排列以姓氏汉语拼音字母为序,同音者以声调为序,同声调者以第1、2笔的笔形为序。同姓者以名字的汉语拼音字母为序。末卷附有《人物姓氏笔画索引》和《人物分类索引》,以便检索。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人物传略正文,大体上包括生卒年、性别、字号、民族、籍贯、出身、学历、主要经历及在天津重要活动事迹诸项。生卒年均用公元纪年,括注于词目人物姓名之后。不详者以文字或“?”标注。卒年为空白者,表示其人健在。汉族一概不特为标注。籍贯一律用当时地名,必要者括注今名。叙事一律用公元纪年,必要时可标注清朝年号。对人物生平事迹,一般不作具体评论和评价。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人物传略撰写中所引用的文献资料,一般注明出处,并在传略正文后列出主要参考书目。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收录人物时限,上自1840年6月28日第1次鸦片战争爆发,下迄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人编人物主要经历和重要事迹应在此时限之内。入编人物1949年后健在与否不限,但必须是在1949年前确已成名且有重要事迹可书者。凡属1949年前仅崭露头角,而1949年后始声名大显,或1949年前虽已知名,但与天津关系甚浅,而1949年后始长居天津者,一般不予收录。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中关于天津的区域范围,系以现在天津市的行政区划为准,凡属现天津市所辖区县之人物,符合收录标准者,予以收录。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收录人物以天津籍为主,包括祖籍天津但流寓外地者;或寄籍天津,出生成长以及长居、终老于天津者。外省市籍人物,视其与天津历史渊源之深浅,在天津具体活动及其影响之久暂大小为依据,酌量收录。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收录人物为近代天津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知名人物,包括近代天津各个重要历史时期及历次重大历史事件中有重要活动、重要影响和重要贡献的中外历史人物。具体而言,军界为师长以上;政界为省、市厅、局长以上;经济界为历届商会会长,主要同业公会会长,著名工厂、商号、银行、钱庄的创业人或经理;文化界为大学与比较著名的中、小学创办人或校长,著名的教授、学者、科学家、工程师、文学家、书画家、音乐家、文物收藏鉴赏家,知名报社社长、编辑与记者,著名的演员、民间工艺艺人,主要医院院长、著名中西医师;社会人士为地方名流(乡绅、盐商、买办等),知名的法官、律师、寓津旧军政人员、前清遗老、宗教神职人员与居士、体育家、武林高手,以及三教九流中的代表人物等。全国性知名人物尤应重点收录。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传略以一人一传为原则,因资料缺少等原因也可同类数人合为一传。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人物传略以本名为主,其有习惯俗称,向以字、号、别名、艺名流行社会者,用其俗称。人物排列以姓氏汉语拼音字母为序,同音者以声调为序,同声调者以第1、2笔的笔形为序。同姓者以名字的汉语拼音字母为序。末卷附有《人物姓氏笔画索引》和《人物分类索引》,以便检索。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人物传略正文,大体上包括生卒年、性别、字号、民族、籍贯、出身、学历、主要经历及在天津重要活动事迹诸项。生卒年均用公元纪年,括注于词目人物姓名之后。不详者以文字或“?”标注。卒年为空白者,表示其人健在。汉族一概不特为标注。籍贯一律用当时地名,必要者括注今名。叙事一律用公元纪年,必要时可标注清朝年号。对人物生平事迹,一般不作具体评论和评价。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人物传略撰写中所引用的文献资料,一般注明出处,并在传略正文后列出主要参考书目。
目 录
A
爱泼斯坦
爱泼斯坦
B
白毓昆
包森
C
曹汝霖
曹锐
曹禺
陈夔龙
陈少梅
崔伯
D
德璀琳
邓颖超
丁家立
F
范旭东
傅增湘
G
盖苓
戈登
H
韩俊卿
汉纳根
何廉
侯德榜
胡佛
黄佐临
J
江浩
焦菊隐
金钢钻
L
雷鸣远
李爱锐
李景林
……
M
N
P
Q
R
S
T
W
X
Y
Z
在线试读
《天津近代历史人物传略(一)》:
曹锐(1868-1924),字健亭,直隶天津大沽人,北洋时期直系首领曹锟之弟。1868年(清同治七年),曹锐出生于一个贫苦渔民家庭,其父曹本生以修造木船为业。在兄弟姐妹中,曹锐排行第四,人称“曹老四”,与排行第三的曹锟关系近。
由于家境艰难,曹锐早年在大沽钰盛号米庄当学徒。曹锟投军发迹后,曹锐用曹锟给他的钱捐了个监生,此后便弃商而仕。先任天津县清乡局长,在捐资为候补县丞后,改任直隶迁安县知县。随后又捐得候补道,任北洋陆军第2镇执法官。辛亥革命爆发后,任兵站总办。1912年4月,任直隶布政使,掌管全省财赋和人事。
1916年9月,曹锟任直隶督军。1917年12月在护法战争中,曹锟奉命率部南下作战。为确保直隶地盘不被他人染指,曹锟向代总统冯国璋和国务总理段祺瑞提出任命曹锐为直隶省长。1918年1月30日,曹锐上任。这样,曹氏兄弟便分掌了直隶的军政大权。
在任期间,深谙敛财之道的曹锐,以权势为依靠,将官场做成商场,把直隶130多个县的知事(县长)按四个等级定价出售,小县8000元,中县9000元,大县10000元,天津、滦县、清苑三县属于“特缺”,要临时议价,非三四万元不能到手。所有知县均定期一年,续任再交钱。而且各县等级随收成浮动,曹锐称此为“随行就市”。仅此一项就捞得数百万元。此外,全省交通、河务、实业、财政等有油水可捞的部门,官职也全部论价出售。
除卖官鬻爵外,曹锐借包办直系各军粮秣、被服等军需物资之机,通过开办大米庄、被服厂、饼干公司等工商企业,从各地低价采购米面、原料,不纳捐税、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而后高价出售,牟取厚利。同时,任军需总监的曹锐还向直系各军索贿、克扣。
曹锐更是凭借省长之权,以公产敛财。当恒源帆布有限公司创办人章瑞廷找他商租官办企业直隶模范纱厂时,精明的曹锐想到如果自己开办布厂,既解决军需,又可盈利,而且帆布公司的产品还可用于制作帐篷、雨衣、马槽和担架等,于是提出只能官商合办,不许租归商办。以此为契机,1919年,曹锐与章瑞廷等人将直隶模范纱厂与恒源帆布有限公司合并,成立恒源纺织有限公司,曹锐任总理。并厂期间,曹锐将模范纱厂多估出的官股39万元记在自己名下。
曹锐还涉足土地交易,成立了专做土地买卖的大业公司,利用权势廉价购地,高价出售,将南运河、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金钟河的河滩强行归人大业公司。
亦官亦军亦商的曹锐,在曹锟的庇护下,通过自己的横征暴敛,积累了万贯家财。据1933年8月上海出版的《生活周刊》报道,曹锐的财产有1200万元之巨。曹锐将这些钱的大部存入英商汇丰银行、美商花旗银行和法商东方汇理银行。
天津地处九河下梢,每到夏秋季节,常常面临水患威胁。曹锐上任的前一年,天津就遭受严重水灾。上任后,曹锐对此不敢掉以轻心。为了河防,他曾公开奖惩过相关官员,并要求每5日呈报一次水情。
……
曹锐(1868-1924),字健亭,直隶天津大沽人,北洋时期直系首领曹锟之弟。1868年(清同治七年),曹锐出生于一个贫苦渔民家庭,其父曹本生以修造木船为业。在兄弟姐妹中,曹锐排行第四,人称“曹老四”,与排行第三的曹锟关系近。
由于家境艰难,曹锐早年在大沽钰盛号米庄当学徒。曹锟投军发迹后,曹锐用曹锟给他的钱捐了个监生,此后便弃商而仕。先任天津县清乡局长,在捐资为候补县丞后,改任直隶迁安县知县。随后又捐得候补道,任北洋陆军第2镇执法官。辛亥革命爆发后,任兵站总办。1912年4月,任直隶布政使,掌管全省财赋和人事。
1916年9月,曹锟任直隶督军。1917年12月在护法战争中,曹锟奉命率部南下作战。为确保直隶地盘不被他人染指,曹锟向代总统冯国璋和国务总理段祺瑞提出任命曹锐为直隶省长。1918年1月30日,曹锐上任。这样,曹氏兄弟便分掌了直隶的军政大权。
在任期间,深谙敛财之道的曹锐,以权势为依靠,将官场做成商场,把直隶130多个县的知事(县长)按四个等级定价出售,小县8000元,中县9000元,大县10000元,天津、滦县、清苑三县属于“特缺”,要临时议价,非三四万元不能到手。所有知县均定期一年,续任再交钱。而且各县等级随收成浮动,曹锐称此为“随行就市”。仅此一项就捞得数百万元。此外,全省交通、河务、实业、财政等有油水可捞的部门,官职也全部论价出售。
除卖官鬻爵外,曹锐借包办直系各军粮秣、被服等军需物资之机,通过开办大米庄、被服厂、饼干公司等工商企业,从各地低价采购米面、原料,不纳捐税、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而后高价出售,牟取厚利。同时,任军需总监的曹锐还向直系各军索贿、克扣。
曹锐更是凭借省长之权,以公产敛财。当恒源帆布有限公司创办人章瑞廷找他商租官办企业直隶模范纱厂时,精明的曹锐想到如果自己开办布厂,既解决军需,又可盈利,而且帆布公司的产品还可用于制作帐篷、雨衣、马槽和担架等,于是提出只能官商合办,不许租归商办。以此为契机,1919年,曹锐与章瑞廷等人将直隶模范纱厂与恒源帆布有限公司合并,成立恒源纺织有限公司,曹锐任总理。并厂期间,曹锐将模范纱厂多估出的官股39万元记在自己名下。
曹锐还涉足土地交易,成立了专做土地买卖的大业公司,利用权势廉价购地,高价出售,将南运河、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金钟河的河滩强行归人大业公司。
亦官亦军亦商的曹锐,在曹锟的庇护下,通过自己的横征暴敛,积累了万贯家财。据1933年8月上海出版的《生活周刊》报道,曹锐的财产有1200万元之巨。曹锐将这些钱的大部存入英商汇丰银行、美商花旗银行和法商东方汇理银行。
天津地处九河下梢,每到夏秋季节,常常面临水患威胁。曹锐上任的前一年,天津就遭受严重水灾。上任后,曹锐对此不敢掉以轻心。为了河防,他曾公开奖惩过相关官员,并要求每5日呈报一次水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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