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31820丛书名: WTO与中国研究丛书
编辑推荐
书稿生动活泼,文采飞扬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了参与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的学者、律师、官员等的随笔,他们以各自的视角,向读者展示了在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上次出庭或抗辩的经历、如何准备和应对磋商程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采用的工作模式及其特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成员的人格魅力与气场、律师出庭应该采取的抗辩和应对技巧、第三方和法庭之友在争端解决程序中的地位与表现、WTO为何没有将争端解决机构命名为“法庭”、WTO争端解决方式与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方式的差异、WTO案件有哪些幕后推手、启动WTO案件需要评估的因素、常驻日内瓦WTO使团外交官在前方的工作内容、WTO业务对律师体力的考验等。他们用生动的语言轻松漫谈在WTO打官司的感受,以求达到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向广大读者介绍WTO的目的。
目 录
一、学者
特殊的“法庭”—— 中国涉案争端解决听证会散记 张乃根
379案上诉听证感想 韩立余
拔草瞻风——观中国律师在WTO当庭抗辩首秀有感 全小莲
穿梭于洛桑街上的人——“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案”上诉听证会的一个侧面 廖诗评
少有人走的路:我的WTO上诉机构实习经历——兼论DSU17条 高树超
迷人的WTO争端解决机制 胡建国
欧盟海豹案:谁赢谁负及关于本案执行的思考 胡建国
二、律师
我们在WTO打官司——我的理想 我的国 张凤丽
较量——记中国阻击美国双反调查的“七年抗战” 肖 瑾
中国律师首次WTO庭辩记 彭 俊
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一些随感 李法寅
不起眼的开始——从我的次WTO案件磋商说开去 苏 畅
像一个人走向一束光——我的次WTO上诉听证会随想兼工作3周年纪念 苏 畅
三、官员和外交官
一切,才刚刚开始 杨骁燕
追寻生命中的双彩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案件上诉听证会杂感 王 蔷
欧盟剑指执行之诉与报复仲裁顺序问题 孙昭 张凤丽
上诉听证会:提问题的艺术 孙 昭
争端解决不只是争端方的事 程秀强
管窥上诉听证会 张永晖
WTO稀土案上诉听证会随想:为权利而战斗 陈雨松
四、曾经的官员和外交官
WTO争端解决杂感 任 清
初心不改,方得始终 姜丽勇
熟面孔――在WTO打官司那些人 杨国华
千姿百态――风格各异的WTO专家组 杨国华
拷问――上诉机构听证会简介 杨国华
好的律师 杨国华
习以为常――我们在WTO打官司 杨国华
五、高端论坛:“我们在WTO打官司”
(一)录音整理稿
(二)评论与感言
“高端论坛:我们在WTO打官司”出炉前后与感想 史晓丽
主持人感言 杨国华
长岛冰茶——“我们在WTO打官司“高端论坛后记 张凤丽
我的现场感受 柳 驰
见贤思齐焉 唐 淼
参加WTO论坛后的一些感想 李敬师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程 思
“类比”作为法律的技艺 杨承甫
成为下一个讲WTO故事的人 张婉袆
激励与鞭策 卢奕辰
六、国际法论坛:“名师面对面”
(一)录音整理稿
(二)评论与感言
只为了“责任重大和使命光荣”——“国际法论坛:名师面对面”的来龙去脉 邓朝晖
主持人感言 杨国华
附录
一、真知灼见——各方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评价集锦 杨国华
二、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历程与案件统计
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历程 杨国华
中国参与WTO案件统计 杨国华
三、《我们在WTO打官司》读后感
人间正道是沧桑 刘敬东
四、作者与论坛嘉宾简介
特殊的“法庭”—— 中国涉案争端解决听证会散记 张乃根
379案上诉听证感想 韩立余
拔草瞻风——观中国律师在WTO当庭抗辩首秀有感 全小莲
穿梭于洛桑街上的人——“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案”上诉听证会的一个侧面 廖诗评
少有人走的路:我的WTO上诉机构实习经历——兼论DSU17条 高树超
迷人的WTO争端解决机制 胡建国
欧盟海豹案:谁赢谁负及关于本案执行的思考 胡建国
二、律师
我们在WTO打官司——我的理想 我的国 张凤丽
较量——记中国阻击美国双反调查的“七年抗战” 肖 瑾
中国律师首次WTO庭辩记 彭 俊
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一些随感 李法寅
不起眼的开始——从我的次WTO案件磋商说开去 苏 畅
像一个人走向一束光——我的次WTO上诉听证会随想兼工作3周年纪念 苏 畅
三、官员和外交官
一切,才刚刚开始 杨骁燕
追寻生命中的双彩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案件上诉听证会杂感 王 蔷
欧盟剑指执行之诉与报复仲裁顺序问题 孙昭 张凤丽
上诉听证会:提问题的艺术 孙 昭
争端解决不只是争端方的事 程秀强
管窥上诉听证会 张永晖
WTO稀土案上诉听证会随想:为权利而战斗 陈雨松
四、曾经的官员和外交官
WTO争端解决杂感 任 清
初心不改,方得始终 姜丽勇
熟面孔――在WTO打官司那些人 杨国华
千姿百态――风格各异的WTO专家组 杨国华
拷问――上诉机构听证会简介 杨国华
好的律师 杨国华
习以为常――我们在WTO打官司 杨国华
五、高端论坛:“我们在WTO打官司”
(一)录音整理稿
(二)评论与感言
“高端论坛:我们在WTO打官司”出炉前后与感想 史晓丽
主持人感言 杨国华
长岛冰茶——“我们在WTO打官司“高端论坛后记 张凤丽
我的现场感受 柳 驰
见贤思齐焉 唐 淼
参加WTO论坛后的一些感想 李敬师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程 思
“类比”作为法律的技艺 杨承甫
成为下一个讲WTO故事的人 张婉袆
激励与鞭策 卢奕辰
六、国际法论坛:“名师面对面”
(一)录音整理稿
(二)评论与感言
只为了“责任重大和使命光荣”——“国际法论坛:名师面对面”的来龙去脉 邓朝晖
主持人感言 杨国华
附录
一、真知灼见——各方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评价集锦 杨国华
二、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历程与案件统计
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历程 杨国华
中国参与WTO案件统计 杨国华
三、《我们在WTO打官司》读后感
人间正道是沧桑 刘敬东
四、作者与论坛嘉宾简介
前 言
前 言
到2015年1月1日,被誉为国际经济“联合国”的世界贸易组织(WTO)进入第21个年头。成立20年来的事实证明,WTO是世界上运行为成功的国际组织之一,尤其是其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更是发挥了巨大作用!如果说,“WTO是模范国际法”(杨国华教授对WTO的评价),那么,WTO争端解决机构就是模范国际“法庭”。从1995年1月1日到2014年10月31日,WTO争端解决机构共受理了484起案件,平均每年受理24起。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部分案件的审理,WTO规则得到了进一步澄清和解释,成员方与WTO规则不符的行为得到了纠正。从这个意义上讲,WTO争端解决机制极大地巩固了WTO多边贸易谈判的成果,各成员方承担的多边义务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得以落到了实处!
众所周知,我国在经过15年的艰苦谈判之后终在2001年12月11日加入WTO。入世13年来,中国全面履行了WTO义务,展现了负责任大国和尊重国际规则的形象与诚意,中国在WTO中的良好信誉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中国在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舞台上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尤其是我国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更是极大地促进了WTO规则在各成员方的执行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与许多国家类似,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经历了从被动应对为主到攻防兼备的主动利用过程。2001年入世到2006年2月是我国这个新成员与其他WTO成员的“蜜月期”,WT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中国申诉案件和被诉案件仅各有1起。为了积累更多的争端解决经验,我国在这一时期主要是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到其他WTO成员之间的争端案件解决程序中。从入世到2014年10月31日的13年间,我国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了113起争端案件。其中,入世前4年参与的第三方争端案件数量高达54起,占我国参与第三方案件总量的48%。2006年之后,我国在WTO的涉案数量大幅度增加,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参与进入有勇气、有信心独自申诉和沉着应对被诉案件的阶段。从2006年3月到2014年10月31日,中国共提起了11个申诉案件,平均每年提起1.4个。被诉案件31个(涉及我国采取的18项大的措施),平均每年被诉3.9个。中国申诉与被诉案件之和占WTO当年受理案件总量的比例在2007年和2011年为38%,2012年为37%,2009年则高达50%,以至于有学者将2009年称为WTO争端解决的“中国年”。经过13年的历练,我国已经成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参与者,中国不仅学会了如何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学会了如何更好地承担WTO义务和执行WTO裁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在2014年6月9日特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加强贸易政策的合规性审查工作,以实现“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的目标。这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坚决维护和执行WTO多边贸易规则的诚意和决心!
在我国,商务部作为主管部门为WTO争端案件的解决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付出了巨大努力。商务部在条法司设立了两个世贸组织法律处,专门负责处理涉华WTO申诉案件和应诉案件,参与和跟踪与我国密切相关的其他WTO成员之间的争端案件(即第三方案件)。庞大复杂的WTO规则体系和满负荷的工作强度为我国造就和培养了一批敢打敢拼、满怀国家使命感的学者型官员与律师。经过多年的摸索,商务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WTO争端案件工作机制。即对于每一涉华WTO争端案件,商务部条法司将牵头设立一个由商务部和国务院相关部委、相关地方政府以及中介机构(包括相关行业协会和律师)等组成的工作组,共同协商确定WTO争端案件的应对和申诉策略,以确保我国在WTO规则下的权利得到维护和实现。鉴于WTO规则的复杂性,商务部通常聘请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外国律师与中国律师和条法司的主办官员共同处理涉华争端案件,其中,外国律师主要负责出庭抗辩和回答各方提出的问题。为了培养我国律师在WTO争端案件中的办案能力,商务部已经尝试在有关案件中大胆起用我国律师对部分诉点直接出庭抗辩,取得了可喜效果。商务部还充分发挥学者的智囊作用,邀请相关学者参与WTO涉华争端案件的研讨,请其为政府出谋划策。经过十多年的摸索,处理WTO争端案件的工作组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涉案信息和意见的沟通更加通畅和深入,从而有效地确保了我国在WTO争端解决程序中能够从容应对和有的放矢。
到2014年12月31日,WTO成立满20周年,我国入世也已13周年。经过多年的发展,WTO从一个76个创始成员组成的国际组织发展成为拥有160个成员并涵盖所有贸易大国的巨型国际组织,中国也从入世时的世界第六大货物出口国发展成为世界大货物出口国,这是史无前例的进步!为了纪念这一重要时刻,在商务部工作多年并长期负责WTO争端解决事务的商务部条法司前副司长、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指示性名单成员、刚刚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杨国华教授用其独到的视角策划了这部在国内和国外、从内容到风格都是独一无二的作品。此外,为了培养更多的专门人才,这些WTO人还在杨国华教授的带领下深入到各个高校,举办WTO论坛,宣讲国际规则。在此,我们将嘉宾们的论坛发言也一并收录本书中。我们希望,通过作者和嘉宾们以漫谈方式娓娓道来的文字和语言,向广大读者展现一个生动和鲜活的WTO“法庭”镜像、一个在圈外人看来神秘而又特殊的从业群体。
本书是一份非常珍贵和不可多得的WTO文献资料,正如柳驰同学所言:“同国内法领域唾手可得的实践机会相比,任何来自一线的WTO诉讼经验都极为珍贵。”它以每一个小“我”为视角,真实地记录了作者和论坛嘉宾们在WTO打官司的亲身经历和各种感悟。这些作者和嘉宾有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指示性名单成员,也就是WTO争端解决机构的候选“法官”;有负责我国WTO争端解决事务的政府官员;有在我国常驻日内瓦WTO代表团负责争端解决工作的外交官;有代表我国政府在WTO出庭的中国律师;有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内部工作过的人;有我国WTO事务智库中的学者和研究人员。可以说,这些作者和嘉宾几乎囊括了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程序的各路精英!这些参与者要么是我国WTO领域的专家,要么是WTO领域的青年才俊,他们的作品和声音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我国WTO规则研究和应用的水平。
作者们虽然是WTO领域的行家和潜心研究者,但是,本书确定的写作基调是用生动的语言轻松漫谈在WTO打官司的感受,以达到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向广大读者介绍WTO的目的。这对习惯于写学术文章、工作汇报、法律意见书等严肃作品的学者、官员和律师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是,你会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时不时地发现,作者们的文学功底令人刮目相看!这些漫谈性的杂文在保持专业严谨性的同时,不失幽默风趣,甚至有些火辣!作者和嘉宾们以各自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在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上次出庭或抗辩的经历、如何准备和应对磋商程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采用的工作模式及其特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成员的人格魅力与气场、律师出庭应该采取的抗辩和应对技巧、第三方和法庭之友在争端解决程序中的地位与表现、WTO为何没有将争端解决机构命名为“法庭”、WTO争端解决方式与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方式的差异、WTO案件有哪些幕后推手、启动WTO案件需要评估的因素、常驻日内瓦WTO使团外交官在前方的工作内容、WTO业务对律师体力的考验等等。我想,用“文采飞扬”、“高屋建瓴”、“启迪思考”、“予人玫瑰”来形容作者们的作品并不为过。以至于刘敬东教授在读完本书初稿后直呼“这本资料让我欲罢不能,甚至读到后一页,仍无倦意,久久不能入睡——我承认,我已被其中蕴含的精神和情感所打动!”
我们希望,这本书的面世将使读者透过作者引人入胜的文字和嘉宾的精彩讲述揭开WTO的神秘面纱,认识一个与众不同的国际贸易“法庭”,认识一群有WTO信仰而又值得尊敬的人。这些作品将激励更多的学子和有识之士投身到WTO事业,并为日后有志在WTO打官司的后辈提供无法从书本上获得的宝贵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用WTO的语言在WTO讲故事”的人不仅是开拓者,更是传播者,是引路人!我们深信,有了这样一群热爱和执着于WTO事业的人,我们在WTO争端案件中的申诉能力和应对能力将更加娴熟,我们的WTO事业将人才辈出!
到2015年1月1日,被誉为国际经济“联合国”的世界贸易组织(WTO)进入第21个年头。成立20年来的事实证明,WTO是世界上运行为成功的国际组织之一,尤其是其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更是发挥了巨大作用!如果说,“WTO是模范国际法”(杨国华教授对WTO的评价),那么,WTO争端解决机构就是模范国际“法庭”。从1995年1月1日到2014年10月31日,WTO争端解决机构共受理了484起案件,平均每年受理24起。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部分案件的审理,WTO规则得到了进一步澄清和解释,成员方与WTO规则不符的行为得到了纠正。从这个意义上讲,WTO争端解决机制极大地巩固了WTO多边贸易谈判的成果,各成员方承担的多边义务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得以落到了实处!
众所周知,我国在经过15年的艰苦谈判之后终在2001年12月11日加入WTO。入世13年来,中国全面履行了WTO义务,展现了负责任大国和尊重国际规则的形象与诚意,中国在WTO中的良好信誉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中国在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舞台上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尤其是我国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更是极大地促进了WTO规则在各成员方的执行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与许多国家类似,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经历了从被动应对为主到攻防兼备的主动利用过程。2001年入世到2006年2月是我国这个新成员与其他WTO成员的“蜜月期”,WT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中国申诉案件和被诉案件仅各有1起。为了积累更多的争端解决经验,我国在这一时期主要是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到其他WTO成员之间的争端案件解决程序中。从入世到2014年10月31日的13年间,我国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了113起争端案件。其中,入世前4年参与的第三方争端案件数量高达54起,占我国参与第三方案件总量的48%。2006年之后,我国在WTO的涉案数量大幅度增加,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参与进入有勇气、有信心独自申诉和沉着应对被诉案件的阶段。从2006年3月到2014年10月31日,中国共提起了11个申诉案件,平均每年提起1.4个。被诉案件31个(涉及我国采取的18项大的措施),平均每年被诉3.9个。中国申诉与被诉案件之和占WTO当年受理案件总量的比例在2007年和2011年为38%,2012年为37%,2009年则高达50%,以至于有学者将2009年称为WTO争端解决的“中国年”。经过13年的历练,我国已经成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参与者,中国不仅学会了如何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学会了如何更好地承担WTO义务和执行WTO裁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在2014年6月9日特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加强贸易政策的合规性审查工作,以实现“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的目标。这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坚决维护和执行WTO多边贸易规则的诚意和决心!
在我国,商务部作为主管部门为WTO争端案件的解决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付出了巨大努力。商务部在条法司设立了两个世贸组织法律处,专门负责处理涉华WTO申诉案件和应诉案件,参与和跟踪与我国密切相关的其他WTO成员之间的争端案件(即第三方案件)。庞大复杂的WTO规则体系和满负荷的工作强度为我国造就和培养了一批敢打敢拼、满怀国家使命感的学者型官员与律师。经过多年的摸索,商务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WTO争端案件工作机制。即对于每一涉华WTO争端案件,商务部条法司将牵头设立一个由商务部和国务院相关部委、相关地方政府以及中介机构(包括相关行业协会和律师)等组成的工作组,共同协商确定WTO争端案件的应对和申诉策略,以确保我国在WTO规则下的权利得到维护和实现。鉴于WTO规则的复杂性,商务部通常聘请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外国律师与中国律师和条法司的主办官员共同处理涉华争端案件,其中,外国律师主要负责出庭抗辩和回答各方提出的问题。为了培养我国律师在WTO争端案件中的办案能力,商务部已经尝试在有关案件中大胆起用我国律师对部分诉点直接出庭抗辩,取得了可喜效果。商务部还充分发挥学者的智囊作用,邀请相关学者参与WTO涉华争端案件的研讨,请其为政府出谋划策。经过十多年的摸索,处理WTO争端案件的工作组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涉案信息和意见的沟通更加通畅和深入,从而有效地确保了我国在WTO争端解决程序中能够从容应对和有的放矢。
到2014年12月31日,WTO成立满20周年,我国入世也已13周年。经过多年的发展,WTO从一个76个创始成员组成的国际组织发展成为拥有160个成员并涵盖所有贸易大国的巨型国际组织,中国也从入世时的世界第六大货物出口国发展成为世界大货物出口国,这是史无前例的进步!为了纪念这一重要时刻,在商务部工作多年并长期负责WTO争端解决事务的商务部条法司前副司长、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指示性名单成员、刚刚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杨国华教授用其独到的视角策划了这部在国内和国外、从内容到风格都是独一无二的作品。此外,为了培养更多的专门人才,这些WTO人还在杨国华教授的带领下深入到各个高校,举办WTO论坛,宣讲国际规则。在此,我们将嘉宾们的论坛发言也一并收录本书中。我们希望,通过作者和嘉宾们以漫谈方式娓娓道来的文字和语言,向广大读者展现一个生动和鲜活的WTO“法庭”镜像、一个在圈外人看来神秘而又特殊的从业群体。
本书是一份非常珍贵和不可多得的WTO文献资料,正如柳驰同学所言:“同国内法领域唾手可得的实践机会相比,任何来自一线的WTO诉讼经验都极为珍贵。”它以每一个小“我”为视角,真实地记录了作者和论坛嘉宾们在WTO打官司的亲身经历和各种感悟。这些作者和嘉宾有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指示性名单成员,也就是WTO争端解决机构的候选“法官”;有负责我国WTO争端解决事务的政府官员;有在我国常驻日内瓦WTO代表团负责争端解决工作的外交官;有代表我国政府在WTO出庭的中国律师;有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内部工作过的人;有我国WTO事务智库中的学者和研究人员。可以说,这些作者和嘉宾几乎囊括了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程序的各路精英!这些参与者要么是我国WTO领域的专家,要么是WTO领域的青年才俊,他们的作品和声音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我国WTO规则研究和应用的水平。
作者们虽然是WTO领域的行家和潜心研究者,但是,本书确定的写作基调是用生动的语言轻松漫谈在WTO打官司的感受,以达到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向广大读者介绍WTO的目的。这对习惯于写学术文章、工作汇报、法律意见书等严肃作品的学者、官员和律师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是,你会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时不时地发现,作者们的文学功底令人刮目相看!这些漫谈性的杂文在保持专业严谨性的同时,不失幽默风趣,甚至有些火辣!作者和嘉宾们以各自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在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上次出庭或抗辩的经历、如何准备和应对磋商程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采用的工作模式及其特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成员的人格魅力与气场、律师出庭应该采取的抗辩和应对技巧、第三方和法庭之友在争端解决程序中的地位与表现、WTO为何没有将争端解决机构命名为“法庭”、WTO争端解决方式与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方式的差异、WTO案件有哪些幕后推手、启动WTO案件需要评估的因素、常驻日内瓦WTO使团外交官在前方的工作内容、WTO业务对律师体力的考验等等。我想,用“文采飞扬”、“高屋建瓴”、“启迪思考”、“予人玫瑰”来形容作者们的作品并不为过。以至于刘敬东教授在读完本书初稿后直呼“这本资料让我欲罢不能,甚至读到后一页,仍无倦意,久久不能入睡——我承认,我已被其中蕴含的精神和情感所打动!”
我们希望,这本书的面世将使读者透过作者引人入胜的文字和嘉宾的精彩讲述揭开WTO的神秘面纱,认识一个与众不同的国际贸易“法庭”,认识一群有WTO信仰而又值得尊敬的人。这些作品将激励更多的学子和有识之士投身到WTO事业,并为日后有志在WTO打官司的后辈提供无法从书本上获得的宝贵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用WTO的语言在WTO讲故事”的人不仅是开拓者,更是传播者,是引路人!我们深信,有了这样一群热爱和执着于WTO事业的人,我们在WTO争端案件中的申诉能力和应对能力将更加娴熟,我们的WTO事业将人才辈出!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 史晓丽
2014年10月
在线试读
我们在WTO打官司——我的理想 我的国
张凤丽
2005年,在我对WTO争端解决还没有任何概念的时候,学外语出身的我“阴差阳错”地开始从事WTO争端解决工作。至今回首当年入行际遇,完全可以用一场美丽“邂逅”来形容。如今,应邀提笔写“我们在WTO打官司”系列随笔时,竟一时语塞,纵有千千万万言,却不知从何说起,宛如近乡情怯。九年时光过去,接手的中国政府作为第三方和当事方的十余个WTO争端解决案子在一一眼前浮现,无数个写有关中国涉案措施的备忘录、查法条、读案例、开部门协调会、专家研讨会以及于日内瓦磋商、开庭、欧洲读书深造的图景一一划过脑海。这些年,案件总结和点评的辣文写过一些,但说到写一篇关于在WTO打官司的随笔,既满腔热血又迟迟不知该如何落笔,不知如何于一篇小文中书写出这九年来印刻心间的画面。想来,在这个系列里会有众多律师和官员讲他们在WTO打官司的故事,进而为读者就WTO争端解决的程序、规则及某些技术问题描画出一个大致的轮廓。而以一篇小文来为WTO争端解决普法或讲解其法律技术详情,实在是小女子所不能企及的效果。何况,目前国内外高校专家云集,中英文教材众多,对此领域均有较多深入、详尽的探讨。索性,作为为数不多的代表中国政府在WTO打官司的女律师之一,我仅想通过绵薄之力,利用女性感性思维的纤细,从律师角度、特别是从一个女性律师角度,蜻蜓点水地讲一些WTO争端解决业务所带给我的书本上没有的思索,以及世俗社会律师印象外的情怀。
讲故事的人
首先,毫不谦虚地说,我不知道该如何向不熟悉这块儿业务的人来介绍我们的工作。亲朋好友、法律同行甚至WTO专家,都觉得代表中国政府从事争端解决工作去WTO打官司是个很“高端”、“冷艳”的活儿。尤其早些年,每被问及我们能帮客户——中国政府做些什么,我经常不知如何说起,想来按照委托合同上的工作事项一一说起,也必把人听“蒙圈”了。后来学聪明了,“科普”的时候,会说一句中国老百姓都明白的话——我们是去WTO用人家的语言和思维,把中国自己的故事和道理讲给世界的人。
初这句话半是戏言,但这些年来,从中国出版物案、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以及银联案一路走来,再眼睁睁地看着如今的稀土案打得“剑拔弩张”,就更感叹:我们在WTO打官司的很大一部分内容(尤其是在应诉时),的的确确是跑到WTO的法庭上,用西方人的语言和思维、用WTO的法言法语讲清楚中国自己的故事和道理。而为了讲清楚这个故事,其中的工作内容也就不仅限于厘清中国涉案措施、分析WTO法条及案例、与当事方进行磋商、审阅书面陈述乃至开庭的准备及答辩这些海量而又细琐的工作。它更需要一种吃透所有事实细节后的提纲挈领与娓娓道来。更可以夸张地说,一场没有故事可讲而漫无目的与相对方纠缠于技术细节的WTO官司,注定会以失败告终。
这并不仅仅是一句笑谈。尽管WTO争端解决机制已经走向了它的第二十个年头,如今的WTO官司打得比早年更富对抗性、更花哨好看,但这改变不了WTO争端解决机制本身兼具仲裁庭和法院的双重特征的事实。它的目的是及时、迅速地解决WTO成员间的贸易争端,从而维持WTO的有效运转、保持各成员权利和义务的平衡(DSU第3条第3款)。 事实上,香蕉案之前,并未有争端当事方聘请非政府部门的私人领域律师出席听证会。据圈内人士回忆,当初私人领域律师作为案件当事方代表团成员首次亮相在WTO听证会时,众多涉案成员方官员及WTO秘书处工作人员倍感震惊(shocked)。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案中,起诉方甚至还援用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来对此进行反对。而即便是私人领域律师被允许出席听证会后,日韩等国也常常会将其高薪聘请的美国律师留在咖啡厅做“幕僚”。另一方面,众多曾经在区域或国际性法庭上有过工作经验的法律人待转战WTO开庭之后会惊讶于其与前东家相比的高度随意性,比如:法官不必衣着法袍,当事方发言更像是上课举手发言,不用起立“游走”,直接“坐着唠嗑”。
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一个问题:尽管我们是以中国政府所聘请私人领域律师的身份出现在了WTO争端解决的舞台上,我们更像是中国政府的“临时官员”,我们要讲中国故事、为中国“代言”。脱离了这一根本认识,仅凭花哨的法律技巧和技术水平,即便能够凸显私人领域律师的个人“风采”及深厚WTO法律功底,这种个人身份与国家身份的脱节,也对提升中国故事的可信度及中国形象无益。
张凤丽
2005年,在我对WTO争端解决还没有任何概念的时候,学外语出身的我“阴差阳错”地开始从事WTO争端解决工作。至今回首当年入行际遇,完全可以用一场美丽“邂逅”来形容。如今,应邀提笔写“我们在WTO打官司”系列随笔时,竟一时语塞,纵有千千万万言,却不知从何说起,宛如近乡情怯。九年时光过去,接手的中国政府作为第三方和当事方的十余个WTO争端解决案子在一一眼前浮现,无数个写有关中国涉案措施的备忘录、查法条、读案例、开部门协调会、专家研讨会以及于日内瓦磋商、开庭、欧洲读书深造的图景一一划过脑海。这些年,案件总结和点评的辣文写过一些,但说到写一篇关于在WTO打官司的随笔,既满腔热血又迟迟不知该如何落笔,不知如何于一篇小文中书写出这九年来印刻心间的画面。想来,在这个系列里会有众多律师和官员讲他们在WTO打官司的故事,进而为读者就WTO争端解决的程序、规则及某些技术问题描画出一个大致的轮廓。而以一篇小文来为WTO争端解决普法或讲解其法律技术详情,实在是小女子所不能企及的效果。何况,目前国内外高校专家云集,中英文教材众多,对此领域均有较多深入、详尽的探讨。索性,作为为数不多的代表中国政府在WTO打官司的女律师之一,我仅想通过绵薄之力,利用女性感性思维的纤细,从律师角度、特别是从一个女性律师角度,蜻蜓点水地讲一些WTO争端解决业务所带给我的书本上没有的思索,以及世俗社会律师印象外的情怀。
讲故事的人
首先,毫不谦虚地说,我不知道该如何向不熟悉这块儿业务的人来介绍我们的工作。亲朋好友、法律同行甚至WTO专家,都觉得代表中国政府从事争端解决工作去WTO打官司是个很“高端”、“冷艳”的活儿。尤其早些年,每被问及我们能帮客户——中国政府做些什么,我经常不知如何说起,想来按照委托合同上的工作事项一一说起,也必把人听“蒙圈”了。后来学聪明了,“科普”的时候,会说一句中国老百姓都明白的话——我们是去WTO用人家的语言和思维,把中国自己的故事和道理讲给世界的人。
初这句话半是戏言,但这些年来,从中国出版物案、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以及银联案一路走来,再眼睁睁地看着如今的稀土案打得“剑拔弩张”,就更感叹:我们在WTO打官司的很大一部分内容(尤其是在应诉时),的的确确是跑到WTO的法庭上,用西方人的语言和思维、用WTO的法言法语讲清楚中国自己的故事和道理。而为了讲清楚这个故事,其中的工作内容也就不仅限于厘清中国涉案措施、分析WTO法条及案例、与当事方进行磋商、审阅书面陈述乃至开庭的准备及答辩这些海量而又细琐的工作。它更需要一种吃透所有事实细节后的提纲挈领与娓娓道来。更可以夸张地说,一场没有故事可讲而漫无目的与相对方纠缠于技术细节的WTO官司,注定会以失败告终。
这并不仅仅是一句笑谈。尽管WTO争端解决机制已经走向了它的第二十个年头,如今的WTO官司打得比早年更富对抗性、更花哨好看,但这改变不了WTO争端解决机制本身兼具仲裁庭和法院的双重特征的事实。它的目的是及时、迅速地解决WTO成员间的贸易争端,从而维持WTO的有效运转、保持各成员权利和义务的平衡(DSU第3条第3款)。 事实上,香蕉案之前,并未有争端当事方聘请非政府部门的私人领域律师出席听证会。据圈内人士回忆,当初私人领域律师作为案件当事方代表团成员首次亮相在WTO听证会时,众多涉案成员方官员及WTO秘书处工作人员倍感震惊(shocked)。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案中,起诉方甚至还援用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来对此进行反对。而即便是私人领域律师被允许出席听证会后,日韩等国也常常会将其高薪聘请的美国律师留在咖啡厅做“幕僚”。另一方面,众多曾经在区域或国际性法庭上有过工作经验的法律人待转战WTO开庭之后会惊讶于其与前东家相比的高度随意性,比如:法官不必衣着法袍,当事方发言更像是上课举手发言,不用起立“游走”,直接“坐着唠嗑”。
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一个问题:尽管我们是以中国政府所聘请私人领域律师的身份出现在了WTO争端解决的舞台上,我们更像是中国政府的“临时官员”,我们要讲中国故事、为中国“代言”。脱离了这一根本认识,仅凭花哨的法律技巧和技术水平,即便能够凸显私人领域律师的个人“风采”及深厚WTO法律功底,这种个人身份与国家身份的脱节,也对提升中国故事的可信度及中国形象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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