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549112
本书从历史文献学出发,系统考察了《四库全书》收录的三千多种书籍作者的籍贯,以及从《四库全书总目》的叙述方式来考察著录书的作者籍贯表达得失。该书由籍贯思想、籍贯叙述格式、籍贯启发、代表性籍贯研究成果等部分构成,弥补了《四库全书》籍贯研究中“综合性”和“地区性”之间相对薄弱的一环,有利于更新人们对中国典籍的认知。适合《四库全书》研究者、历史学者、大专院校对古代图书作者籍贯问题关注的相关领域学生和研究人员以及所有关心历史文献的普通读者阅读。
目 录
导 论 001
章 《四库全书》著者籍贯的理论性问题 010
节 《四库全书》的作者群 010
第二节 《四库全书》的“籍贯”研究 014
第三节 其他相关的理论问题 022
第二章 四库全书纂修者籍贯分布 025
第三章 《四库全书》著录书作者的籍贯(上) 031
节 著录书的署名和籍贯 031
第二节 《四库全书总目》籍贯解题与《四库全书》正本 033
第四章 《四库全书》著录书作者的籍贯(中) 037
节 《四库全书总目》著录籍贯的格式研究 037
第二节 《四库全书总目》的籍贯考证工作和成就评价 046
第三节 《四库全书总目》的籍贯思想倾向 049
第四节 《四库全书总目》著者籍贯涉及的地理 052
第五章 《四库全书》著录书作者的籍贯(下) 056
节 原则 056
第二节 著录书作者籍贯列表 057
第三节 示例:《四库全书》北京籍作者略考 057
第六章 《四库全书》成书各省人士功勋论 063
附录 著录书作者籍贯列表 077
一、经部 077
二、史部 113
三、子部 143
四、集部 190
参考文献 256
导 论
清朝乾隆时期纂修的《四库全书》是我国古代历大的一部丛书,基本上囊括了我国18世纪以前的主要著作,是我国古代图书前所未有的大结集,堪称“千古巨制,文化渊薮”。据《四库全书总目》a(本书以下行文简称《总目》)这一丛书共著录书籍3461种、79309卷。全书先后抄成7部,前4部贮藏于北京文渊阁、盛京(今沈阳)故宫文溯阁、京郊圆明园文源阁、承德避暑山庄文津阁,这就是“内廷四阁”,或称“北四阁”;后3部贮藏于镇江文宗阁、扬州文汇阁和杭州文澜阁,这就是所谓的“江浙三阁”,或称“南三阁”。但由于屡遭劫难,有3部半毁于战乱或散失,至今保存下来的仅有3部半,其中文渊阁本现存台湾“故宫博物院”,文津阁本现存国家图书馆,文澜阁本残存半部现存浙江省图书馆,另外一部就是目前收藏于甘肃省的文溯阁本。《四库全书》作为古代一部百科全书式的丛书,在乾隆时期由纪晓岚等学者编撰。丛书成书后,清代以来各学者对《四库全书》成书、编纂、机构、版本等各个角度的研究也使对《四库全书》的研究从民国以来渐成气候,被称为“四库学”,其中“《四库全书》的地域研究涌现出不少成果,在四库学中有着显要的位置”b。
一、缘起
《四库全书》是我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充分利用和研究《四库全书》是史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关于《四库全书》的研究,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空白点还很多。而《四库全书》著者(本书标题与行文所谓“著者”,是“著录书作者”的简称,特此说明)籍贯分布状况的研究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笔者2004开始着手进行《四库全书》著者籍贯研究时,全国史学界对此进行研究的成果可谓是屈指可数。10余年过去了,相关的成果也益加繁富。但对籍贯理论问题本身进行思考的论文却一直较为罕见。
本书的选题缘于对《四库全书》作者籍贯归类的初步整理和研究。《四库全书》成书,原因众多。而人之因素无疑是主要的一个。对《四库全书》作者籍贯和所收录书籍作者籍贯全面客观的整理,在四库学中多以地方归类的方式为主,缺乏一种整体观的论述。特别是《四库全书总目》的解题中缺乏对著录书籍作者籍贯的集中归类。这给本书留下了很多可以探究的领域。由于这样一部论文涉及的领域在2004年来看比较偏僻,在当时并没有很多人注意到它。但是对于地方历史来说,《四库全书》著者籍贯问题却是重要的地方傲资以及有力的历史资源依据。
二、研究现状
《四库全书答问》列出第二百五十五问:“据《四库总目》所述历代作者里居以何方为多”,并答曰:“历代作者,赵宋以前,北部人为多。至宋以后,则以南部人为多。而明代以至于清初,江浙人士,几十之九矣”a。寥寥数语,代表了民国时期《四库全书》著者籍贯研究综合方面的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四库全书》著者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笔者的归纳,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对著者本身的研究,涉及著者和著作的真伪、实际著者与《总目》所考证的作者是否一致等问题。
2. 著者所处时代的研究,考辨作者所处时代,并且认为《四库全书》收录了我国有文字以来各个时代人的著作。
3. 著者生卒状况与《四库全书》的关系。对于四库成书时还活着的人的著作,除了皇帝的著作和官修书籍之外,一概不收录。部分研究涉及了著者生卒年的考订。
4. 著者的阶级身份。有几个朝代皇帝的著作,有官僚士大夫知识分子的著作,有宦官的著作。一般认为,《四库全书》著录书以官吏和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著作多。
5. 著者的性别,特别注意到了《四库全书》所收录的妇女著作。
6. 著者的宗教身份,注意到了佛教徒和道教徒的著作。
7. 著者的民族归属。《四库全书》收录了一些少数民族作家的著作。
8. 著者的国别问题,涉及《四库全书》收录的外国人著作,主要分布在欧洲国家和中国周边的东亚、东南亚地区。
9. 著者履历的研究,特别是求学、入仕、迁徙、家世、师承关系等的研究。
10. 著者著作、思想的评价和研究。
11. 对著者籍贯的研究,包括四库著述中某省著作的辑录工作和具体某书籍作者籍贯的考证工作。
笔者认为,这几个方面基本概括了对《四库全书》著者状况的研究进展情况。当然这些内容确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于《四库全书》著者籍贯的研究,却缺乏系统性,特别是对于《四库全书总目》这一直接的原材料缺少学理性的探讨。具体表现为:
1. 将作者的籍贯归纳在人名条目下,作为人名附属项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以籍贯,特别是地区归属为主题划分著作;
2. 对作者籍贯的研究局限在具体的考证上,特别是局限在地区争夺历史文化资源的层次上,没有从《四库全书》是各个省份作者智慧结晶的高度来考虑问题。这一层次的研究一方面是就《四库全书》内作者的具体考证,另外一方面是四库学之外对人物籍贯的研究和《四库全书》著者籍贯研究的重叠部分。关于籍贯的研究局限于具体的某个人,而且不是直接以四库为主题的,只是由于古籍的相关性才导致了作者的相关研究。
3. 对某个省份作者的归纳涉及相当数量省份,却没有照顾到所有的省份,容易局限在挖掘地方历史资源的窠臼中,缺乏全国性的视野;王云五在主持
《续修四库全书提要》时提出:“由于别集特多,故依省别分类”a,这可以说是一种有益的建议,但是也局限于集部b。
4. 对著录书作者籍贯的研究没有结合纂修者群体、献书者群体进行综合考察。
基于以上的原因,本书在第六章综合《四库全书》纂修者、献书者两个群体的籍贯地理分布状况进行研究,后得出笔者的结论——《四库全书》的纂修、成书、保存是全国各省人士通力合作、共同努力的大结晶,因而是全国各省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
作为目录解题的《四库全书总目》后虽然由纪昀总其成,然以籍贯这样并非《总目》研究重点的内容,纪氏多大程度上打上自己的研究烙印,实在是一问题。这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问题,特别在今天讲究人权、著作权、知识产权的21世纪,研究籍贯问题对于澄清《四库全书总目》内几种关于“里”的不同用语有重大意义。除了地方补益自身历史和名人价值外。这都是现代人以现时价值附加的结果。然从《总目》而言,认为认识“爵里”可以“论世知人”,在《总目》中,作者的籍贯问题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至于余嘉锡先生《四库提要辨证》,仅有小部分涉及;同时期胡氏《四库总目提要补正》,里贯考证亦甚少;要而观之民国时期之学者研究甚少,资料也甚匮乏。至于现代,《四库提要订误》虽考证文献甚详但籍贯问题也稀见。目前之籍贯考证工作,多出于本地之需要,往往只取利于本地之证据;但真理不辩不明,旁及著录书作者之部分也应该加以注意。
目前关于籍贯的研究往往体现于一系列的争议上。发生籍贯争议的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籍贯研究的方法。多在古籍之外对作者的籍贯的争论,争讼的主体多是地方政府与学界,目的在于争夺人文旅游资源。一些争论的结果使对于作者的籍贯问题的表述更加科学化。基本格式成为——“祖籍或原籍…生于…”哪怕是一些著名的人物也不例外。开始采取更加精确的表述是籍贯研究更趋近历史真实的一大进步。如李白籍贯与出生地则颇多争议,以往广泛传为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人,且为汉代“飞将军”李广之后;又说生于中亚碎叶托克马克。现今考证,其出生地应为蜀中绵州彰明县,即今四川江油市。因居青莲乡,故自号“青莲居士”,亡于当涂县令李阳冰其族叔家。王维的籍贯,也有争议。《旧唐书》说王维为太原祁人,后移家于蒲州,成了河东人。唐人姚合所编《极交集》说王维为河东人,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又说是太原人。对于王维之弟王缙的记载,《旧唐书》说是河中人,《新唐书》说本是太原祁人,后来客居河中。蒲即蒲州,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市,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名河东郡,乾元三年760年、升为河中府,所以又称河东、河中。现在一般通行的说法,认为王维祖籍太原祁县今山西祁县,属太原王氏,是名族之后,里贯为蒲州,是河东人。这样,王维与生年晚于他的大文学家思想家柳宗元为同乡a。古代人著作发生争议的作者有很多,《总目》对于这一问题的态度有三:
,对于名人,采取推诿法,即推给正史。在《总目》的考证中不作任何说明。正史部分的作者籍贯考证《总目》一概甩给了正史。有的著明里籍无可考,但是有的书目干脆什么也不著明。这一点在唐人著作上特别明显,集部唐前《总目》都不说是谁,大体如何较多著者都使用了事迹具《新唐书》本传或是模糊的《唐书》本传的说法,也有孟浩然“事迹具《新唐书·艺文志》”这样个别的考证较为详细。实际上很多凡例所举名人在后来的个人说明中并没有完全的省略。
第二,对于某些作者采取某一种说法,但是不知《总目》依据为何,在书中的解题中并没有任何的交代。
第三,《总目》的疏忽是保存了原来的争议,而没有任何的考订。例如清朝惠栋同时谓之长洲人/元和人,这两个地名出现在不同的位置。《总目》并没有对此进行任何的考证。
还有对于历史学者对于作者籍贯的研究,这类研究成果本身包括了《四库全书总目》的籍贯考证和籍贯思想,包括了近代和现代人对于其中作者的籍贯考证、辨别等工作。但是《总目》的研究对于四库著录书的作者籍贯考证工作远远不够,其中特别是适合那个时代的东西在今天看来也许是不再合适了。而《总目》所省略的书籍编抄还活着的作者的籍贯在今天看来已经失去意义,因而成为今日研究者阅读的阻碍。而当时《总目》作者所认为的名人不必加以籍贯的说明,其中的有些作者在21世纪可能已经不是家喻户晓了。而有些已经著录的当时非名人甚至在名声和被公众知晓的程度上已经超越了因此,《总目》的标准。《总目》打上了深刻的时代特点。或是借用西方语汇——打上了现在主义历史观的色彩。
《四库全书总目》对于作者里贯的清代解释是一种创作,而本书所做的工作则属于再考证,是历史现存化反映的结果(库本中收录了馆臣在四库中的著作,考察这些人的进士之类的地位也很有研究价值)。而有清之后民国学者其研究之透彻,资料之精详,几令我辈汗颜非常,自感形秽。但是遍及各研究著作,关于籍贯研究的内容乏书可陈。给我辈留下了一定的研究空间。笔者所做的工作主要如下:
,将《四库全书》隐含的作者籍贯对照正史发掘出来,初步进行分类。
第二,本书并不完全按照《总目》考证的结果进行机械的归类。本书参照《四库全书考证》,《四库全书书目答问》,以及后来民国时期作者的研究进行修订,特别是对于现代和当代的研究成果保持特别的留意。因此关于籍贯的研究可能随着新史料的发现和史料内容的新发现而出现新的增减。有些作者《总目》只是讲了一个地名,实际可能只是作者的暂时居住地,而非祖籍,笔者的研究尝试对此进行一定的考证。
第三,对《总目》和民国学者关于四库全书作者籍贯研究系统化,梳理出基本的脉络。
第四,本书试图使用现代观点和新的视角来审视籍贯问题,并结合到历史学关于户籍的成果。《总目》的一大特征是遵循一系列的原则,这些原则无疑需用现代观念加以解读,关于这个方面容后叙述。
章 《四库全书》著者籍贯的理论性问题
本部分旨在廓清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作为全文的逻辑主线,特别是作者和籍贯的讨论,实际是本书的解题。首先讨论《四库全书》的著者问题,其次讨论籍贯的学术问题。
节 《四库全书》的作者群
《四库全书》是一部丛书。这部丛书没有明确地指明它的作者(本书所用“著者”一词是“著录书作者”的简写,“作者”的范围要比“著者”指代范围大)。在辨析《四库全书》著者籍贯的时候必须明确这一问题。
,对籍贯的研究,原著的题跋是重要的参考依据。作者的题名,《总目》和《四库全书》正本并不一样。本书采用了文渊阁《四库全书》正本的作者题名。遵照原著的题名,这是本书主要的标准。
第二,承认原著题名的优先性并不意味着解决了所有的障碍。特别是一些选辑、选编、注释者的作品如何处理也是一个问题。实际上,本书目的是为了把所有《四库全书》所收录书籍的原创者、注释者、汇编者、改编者、总编者等一系列书籍所题名的著作家统合到统一的名称下,作为《四库全书》作者群体归类的理论铺垫。《四库全书》所收录作者的书籍具有很多种类,有完全个人创作的作品,这一点从时代上在明清时期明显,特别是集部的别集类。这些个人原创的作品著者著作权明确,籍贯清晰可认。如果仅仅把“著者”一词局限在这个范围内,而把《四库全书》收录书籍题名上的人排斥在“著者”范围外,那么《四库全书》收录书作者就成了一个非常狭隘的机械整理,也就剥夺了原创者、注释者、汇编者、改编者、总编者等一系列著作家的劳动。目前许多学术刊物上已经发表了个别省份著作家的统计,但是对《四库全书》这样一部大型丛书的所有著作者来说,无疑没有统摄全局的作用。
那么,《四库全书》作者究竟是谁呢?明显《四库全书》有两类重要的作者群体,一是《四库全书》能够成为一部大型丛书的作者,即纂修者群体,以四库馆臣为主要人员。另外一类是《四库全书》中所收录的著录书籍的作者,排斥了存目类书籍的作者。那么,究竟谁是《四库全书》的作者呢?
首先要澄清的概念是“作者”,《现代汉语词典》说“作者,文章的写作者;艺术的创作者”a。这一解释明显过于简单。在笔者看来,“作者”至少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1)原创性,是作者本人精神劳动的成果,而非他人智慧的结晶,因而具有高度的排他性。在《四库全书》中体现为“某撰”。
(2)完整性,完全是作者的意愿使书成型,或出版。这在《四库全书》中体现为一些著作是某人的选评、选注、选集、选编等情况下,这些选评、选注的评论者、注释者是作者,而是选集、选编的第二作者。如某些注释者的著作在以原著为书名的情况下,那么原著的作者仍然是作者,而以其他与原著不同的书名刻印时,视编辑者为作者。
从这个意义上说,《四库全书》的作者实际是一个群体。这个作者群的组成是多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著录书作者。
著录书有2000余作者、注释者、编辑者,他们是单部书籍位的作者。《四库全书》是丛书,不需要对原著进行类书式的打乱原有结构、重新整理工作。《四库全书》收录他们的著作,大部分原著没有改动。这是本书首先要研究的对象。
第二,《四库全书》的纂修者。
《四库全书》纂修工作使各家著作按照特定的目录排列,并且对原著有所改动。特别是删除“违碍语句”,篡改具有民族主义思想的内容和辑录《永乐大典》成其为《四库全书》一部分,说明他们属于《四库全书》的成书者。在清朝专制皇权的威慑以及文字狱的恐吓下,他们既是《四库全书》的编辑者,也是原著第二位的作者。他们对很多著作根本没有遵照原著者的意愿,没有保证原著的完整性,而是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烙印,具有鲜明的“钦定四库”性质。以至于后来的整理《四库全书》中古籍的时候,要特别标明是“四库本”。《四库全书》纂修者对原著的变动具体体现为:
(1)擅自变动书名。如宋慈《洗冤录》,原著名为《洗冤集录》。这一变动与明显记载错误不同的是,这一名称已经俨然进入大雅之堂,约定俗成,成为宋慈著作比较通行的称呼了。
(2)擅改卷数。如高似孙《剡录》,宋、明各家本均为十二卷,中缺第七卷,于是四库馆臣取消缺卷,将十二卷合并为十卷。
(3)采集版本的选择性。四库本所采非全为善本,限于收集面只能采用己获版本。
(4)辑录《永乐大典》时的重新编排工作。
(5)删除、修改部分“违碍语句”。
(6)对收录后、经过考辨的作者,去处旧本所题,打上《四库全书》特有的烙印。
需要注意的是,余嘉锡、李裕民等人考订以上内容时,把它们作为《四库全书》的错误。实际上,这是四库馆臣意志的表现,和无意中的疏忽、学识的不够博深没有必然联系。这些对原著的有意作为虽然并不占据《四库全书》多数比例,但是足以对后世造成影响。特别是《四库全书总目》近三百年来无人敢于批评,对之校订的书籍和文章虽然有多部作品,但是个中问题仍然层出不穷。这说明值得商榷之处还很多。这都说明《四库全书》中收录的著作打上了深深的“四库本”烙印。这些纂修者不属于著录书的作者,
却当然属于《四库全书》丛书的作者和“四库本”著录书的第二作者。
这样,实际在《四库全书》纂修过程中刻意使原著的内容、形态的变化的人物都属于《四库全书》的作者行列。这里使用的“作者”一词已经扩展了外延。这个作者群体包括:
(1)指导者乾隆皇帝。他对《四库全书》的纂修自始至终附加了皇权的意志,《四库全书》能够成书,没有他的意志是无法行事的。所谓《四库全书》实际是乾隆钦定《四库全书》。乾隆皇帝的籍贯无甚研究价值,本书无须多言。
(2)纂修者。主要是纂修《四库全书》的四库馆臣们,还有一部分是没有列在题名录中却对《四库全书》纂修做出贡献的学者文人。四库馆是《四库全书》的纂修机构,《四库全书》成书出于其手,而且全书中也收录了他们的部分著作。《四库全书》作为一部完整的丛书,他们是特殊的作者。本书认为,实际上中国历代大型著作,包括一些丛书、类书都是这样题名的。《四库全书》的整个编纂工作,包括选书编目、校勘文字、辑补残缺、订正讹误、抄录缮写、装订成卷等十数道工序,还要剔除邪倿不雅之言,改正辱污本朝之语,抽毁反动隐晦之作,厘定简第卷序之列,辨明作者时代之实,察准版本流传之途,撰写简明提要之章。凡此种种。另外,时为翰林院编修,陕西道监察御史王尔烈除担任校勘《永乐大典》纂修兼分校官外,还任三通馆纂修官。三通馆辅助四库馆的工作,承担各省采集和内廷提调典籍与总纂官之间的衔接工作。其顶头上司为纪昀。这项工作,既繁又杂,既细又巨,每书都要过目,阅览、分类、删削、草目、摘要、初拟等。王尔烈承担这项工作,是《四库全书》的基底与支柱。乾隆帝曾在诏谕中曰:“此乃根骨、中流、砥柱,至关重大、冗繁、巨酷,无慧敏、博学、宏词之人,不能胜任者也。”此任曾作多方面选举,后点定四库馆臣王尔烈。认为只有王尔烈方能胜任。于是,王尔烈承担了此职。这些工作也是四库馆员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著录书作者。他们是《四库全书》收录的三千多部著作的作者。他们为《四库全书》提供了素材,也是原创者。他们是本书籍贯研究主要的研究对象。其中也包括了一部分的编辑者、注释者。这一点可以参考现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该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这样,笔者擅自将《四库全书》作者群体从著录书作者扩展到它成书的指导者和纂修者,构成了一个庞大而完整的作者群。
第二节 《四库全书》的“籍贯”研究
《四库全书》著录者的“籍贯”实际上是个现代附加给古代的一个概念。在古代,特别是明代,“籍”和“贯”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这样,本书研究的“籍贯”问题需要辨析其在《总目》中的真实所指。对于“籍贯”的分辨是对著录书作者籍贯研究的基础性工作。
一、“籍贯”的古今意义
“籍贯”和“出生地”的现代意义如下:
“籍贯”指本人的原籍,也叫“祖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家”,是一个人的祖居的地方。长期离开本乡而居住外地的,附于外地的籍贯叫寄籍或客籍,原先的籍贯叫原籍或祖籍。籍贯是户籍登记和户口登记工作的主要项目之一。按照我国的历史习惯,一般都按祖籍填写。填写户口簿上的籍贯,原籍在农村的,应填省、自治区、市、县(区)、镇、乡、村的名称。原籍在城市的,应填市、区、街道名称和门牌号码。省辖市应在城市名称前冠以省或自治区的名称。收养的幼儿原籍不明时,按收养人的籍贯登记。福利救济机构留养的人,如本籍不明的,以该机构所在地为本籍。
“出生地”既不一定是婴儿出生地点,也不一定是母亲生小孩时的户口所在地。准确一点说,户口登记的“出生地”是指婴儿在出生后次登记常住户口的地方。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登记入户的地址。在中央直辖市出生的,只填市的名称,其他市须冠以省或自治区的名称。在镇或农村出生的须详细填写。出生地与籍贯相同的填籍贯。出生在国外的,填某国,国名不详的可以填国外。
通常意义上说,祖籍、出生地点、次登记常住户口的地点是完全一致的。
“昨日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这是《木兰诗》中的诗句。这首脍炙人口的北朝乐府民歌,内容描写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的故事,塑造了一个英勇果敢、纯朴善良的巾帼英雄形象。这里有一个问题:朝廷为什么要指名征发木兰的父亲去当兵?这就涉及了古人的“籍”与“贯”。
现代的履历表上有“籍贯”一栏,谁都知道应该填写自己是什么地方的人。然而,籍贯指祖籍或出生地,这是一种现代的概念。在古代,籍和贯是两回事。古代史书上说一个人的出生地,只说“贯”或“乡贯”、“里贯”,不说“籍”或“籍贯”。《隋书·经籍志》“其无贯之人,不乐州县编户者,谓之浮浪人。”白居易《新丰折臂翁》诗:“翁云贯属新丰县,生逢圣代无征战。”这两个例子中的“贯”,即是指原籍、出生地,亦即现代意义上的籍贯。
籍与出生地也有一些关系,但并不是指出生地。籍是指一个人的家庭对朝廷负担的徭役种类,也就是指其所从事的职业。比如承担产盐徭役的人户,在唐代称为“亭户”。五代以后,又称“灶户”、“锅户”、“井户”、“铛户”、“盐户”等。而以“盐户”或“灶户”为其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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