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19890
作者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疑难法律问题成功解决经历,其根据自己与多家上市公司长期法律事务合作过程中积累的商业纠纷案件处理与投融资项目法律实务操作经验,经过多年精心调查研究,总结出上市公司具有共性的常见法律风险,并针对这些法律风险,结合社会热点和亲自办理的案例,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具体内容包括公司控制权、并购重组、信息披露、再融资、独立董事、产品质量、房地产、知识产权、境外投资、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控实务。作者擅长解决上市公司重大、复杂、新型法律问题,书中涉及的诸多案例都具有典型性,极富参考价值。同时,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作者除了精通法律之外,还熟悉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实务》不仅会有效地帮助上市公司防范法律风险,而且会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因此,本书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无论是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还是对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律从业者,都会有极大的启迪和帮助。
第一章公司控制权法律风险
第一节什么是公司控制权
一、公司控制权的定义、来源与分类
二、公司控制权是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结合
三、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典型案例
第二节争夺公司控制权的法律风险
一、管理层拒绝大股东通过合法手段控制公司存在法律风险
二、“毒丸计划”在我国现行《公司法》下不具有可行性
三、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投机争夺公司控制权的法律风险
第三节公司控制权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
二、上市公司管理层引入外来资本
三、第一大股东预防第二大股东“篡权”
四、用限制性条款来保护管理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五、针对敌意收购而采取反击性的反收购
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合理配置
第四节与公司控制权相关的法律风险
一、公司设立或变更存在瑕疵的法律风险
二、公司资产权利义务变化的法律风险
三、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法律风险
四、股东权利义务变更的法律风险
五、公司解散清算法律风险
第五节控制公司与操纵市场
一、操纵市场的主要方式
二、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
三、操纵市场的法律责任
四、加大力度打击操纵市场行为
第二章并购重组法律风险
第一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一、并购重组的定义与作用
二、并购重组法律风险巨大
第二节公司合并与分立的法律风险
一、公司合并的法律风险
二、公司分立的法律风险
第三节定向增发法律风险
一、定向增发的定义与特点
二、定向增发的模式
三、定向增发的典型案例
第四节公司减资法律风险
一、公司减资的规定与原则
二、公司减资的原因与保护
第五节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
一、对赌协议的来源与定义
二、宇顺电子对赌协议案涉及的法律风险
三、摩根士丹利与蒙牛对赌的案例
四、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防范
第六节公司治理的法律风险
一、大股东收购存在资金来源合法性的法律风险
二、管理层以重大资产重组为由随意停牌具有法律风险
三、罢免公司管理层人员的法律风险
四、劳动人事以及用工的法律风险
五、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第三章信息披露法律风险
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一、信息披露的定义
二、信息披露的主体和内容
三、信息披露的时间与强制性
四、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
五、信息披露中的报告制度
六、信息披露的分类与要求
第二节信息披露法律风险及对策
一、信息披露制度缺陷的法律风险
二、信息披露制度法律风险防范的问题
第三节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概念
二、内幕信息的内容和特征
三、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
四、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认定
第四节信息披露与媒体侵权
一、媒体侵权概念的确立及立法沿革
二、自媒体时代的企业危机和司法保护
三、充分利用非诉维权手段
四、对虚假报道启动司法程序
第四章再融资法律风险
第一节再融资的概念与法律风险
一、再融资的定义与特点
二、再融资的融资方式
三、我国股权融资的环境
四、影响再融资的因素
第二节上市公司配股法律风险
一、配股的定义与注意事项
二、配股的一般性要求
三、配股的特别要求
四、配股与分红的区别
五、配股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节可转换债券法律风险
一、可转换债券的定义与特征
二、可转换债券的法律要素
三、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方法
四、可转换债券类型
五、可转换债券的主要优势
六、可转换债券交易规则与定价
七、可转换债券操作要点
第四节再融资法律风险的比较
一、再融资三种方式基本要素的差异
二、再融资三种方式融资成本实际操作的比较
三、再融资三种方式优缺点比较
四、必须防范再融资的法律风险
第五章独立董事法律风险
第一节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一、独立董事的关键作用
二、独立董事的定义与来源
三、设立独立董事的理论依据
四、独立董事的义务
五、独立董事的职业特征
六、独立董事不应该关注股价
七、独立董事应该欢迎“野蛮人”
第二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一、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四、独立董事的任职程序
五、独立董事的待遇和报酬
六、独立董事与大股东和管理层的关系
第三节独立董事法律风险防范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强
二、独立董事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三、独立董事的实际地位低下
四、独立董事激励机制与保护机制不健全
五、提高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标准
六、完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
七、引入声誉机制与报酬激励机制
第四节中外独立董事制度比较
一、中美公司独立董事宏观制度背景比较
二、中美独立董事微观制度设计比较
三、中美独立董事制度实践与发展比较
第六章产品质量法律风险
第一节产品质量的概念
一、什么是产品质量
二、产品质量责任
第二节产品质量法律风险分析
一、产品质量风险概述
二、因产品瑕疵导致的产品质量风险
三、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产品质量风险
四、因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导致的产品质量风险
第三节产品瑕疵和缺陷导致法律风险的防范手段
一、产品质量风险责任规避
二、产品质量风险的商事预防
三、产品质量危机事件的应对
四、产品召回制度
五、汽车三包的规定
第四节产品质量纠纷司法解决的实务操作
一、诉讼主体的确定
二、产品责任诉讼案件的举证
三、免除责任的抗辩
四、积极履行举证义务
第七章房地产法律风险
第一节房价不断上涨的法律风险
一、房地产虚假信息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二、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是法律监管的严重缺失
三、必须依法对房地产所涉及的领域加强监管
第二节土地开发法律风险
一、房地产项目策划法律风险
二、土地出让法律风险
三、征地拆迁法律风险
四、土地使用权法律风险
五、建设施工法律风险
第三节房地产预售和现售的法律风险
一、开发环节的法律风险
二、商品房预售和现售的基本条件
三、中介组织和销售资料欺诈引发的法律风险
第四节开发商欺诈引发的法律风险
一、开发商预售欺诈法律风险
二、包销欺诈法律风险
第五节房地产交易钱款交割法律风险
一、谨慎交付定金与二手房监管
二、认购书的定义、内容、法律性质和种类
三、商品房买卖中认购书的“定金”法律风险
四、开发商在现房按揭贷款保证中“连带”法律风险
第六节合同管理不完善的法律风险
一、不能按时交房的“退房”法律风险防范
二、出售停车位带来的“无效”索赔风险
三、“阴阳合同”和未及时办证引发的法律风险防范
四、合同纠纷的应对策略
第八章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第一节什么是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分类与特征
二、知识产权权利设置的作用及其出资
三、知识产权登记与限制
四、知识产权预防侵权措施
第二节专利权与商业秘密
一、专利保护的法律风险
二、专利申请不当的法律风险
三、专利侵权法律风险
四、商业秘密法律风险
第三节著作权与网络侵权
一、著作权的特征与内容
二、著作权网络环境的特点
三、著作权网络环境的现状
四、著作权的网络侵权
第四节商标权与商号权
一、品牌战略与商标商号
二、商标被抢注与防御性商标注册缺失
三、商标转让、许可和国际注册
四、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五、域名法律风险及防范
第九章境外投资法律风险
第一节境外投资的内容与特点
一、境外投资主体、形式与目的
二、境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三、境外投资的方式
四、境外投资形式不断扩展
五、境外投资战略不断丰富
六、境外投资审批管理
第二节境外投资法律风险及措施
一、境外投资总体来讲不成功
二、需要对境外投资做足准备
三、境外投资失败的案例
四、要选准投资的产业定位、主导产品和合作伙伴
五、选准有经验的中介机构作为代理人和投资地点
六、吸取经验教训和具有风险防范意识
第三节境外投资的法律风险及措施
一、境外投资的法律风险
二、境外投资法律风险的控制
第四节境外投资货物买卖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一、避免与高风险国家交易和选用恰当的贸易术语
二、重视选择法律适用和仲裁所在地
第十章合同签订履行法律风险
第一节合同的几个要点与相关案例
一、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二、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三、合同的相关案例
第二节合同签订履行的证据风险
一、合同签订履行时证据资料的妥善保管
二、合同签订履行人员的权限界定
三、证据资料不等于事实真相
四、证据资料是法官判案的“尺子”
五、消灭证据资料中的瑕疵
第三节合同签订履行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签订的担保行为
二、合同签订时违约金的约定
三、履行时可以通过和解来避免损失
四、注意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五、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
六、合同约定货物质量验收
第四节虚假广告导致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一、广告要遵循真实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二、广告代言人与互联网宣传要符合法律规定
三、在发布广告时应注意的禁止性规定
四、注意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后记
总序
随着移动互联、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出现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这也意味着,这个时代对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问题,说到底是法律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的问题,供给侧改革与创新将成为破解当前律师行业发展瓶颈的重要路径选择。
我注意到,深圳市律师协会九届理事会明确回归和聚焦律师专业化建设,着力供给侧改革与创新,并在统筹规划专业委员会的定位和职责、组织引导律师著书立说等方面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目前,深圳律师在专业学习、专业研究和专业成果转化等方面已经卓有成就。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深圳市律师协会已经出版各类律师著作近二十部,部分专著再版,部分作者被邀请参与全国性的专业会议,可以说受到了业界广泛关注和高度肯定。深圳律师的专业化建设大大激发了深圳律师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在此,我要对深圳市律师协会在行业发展和专业化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点一个大大的”赞”。
律师的专业化既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也是法律服务业纵深发展的必然。律师当以专业为本,当以服务立命。深圳律师应当以追求极致的匠人精神夯实专业基础,从而以专业化的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精细化的需求。只有这样孜孜不倦的追求,我们深圳律师才有可能在厚重积蓄后,形成并爆发出强大的发展后劲。
深圳律师是全国律师改革和创新的先行先试者,尤其是在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法治政府等专业法律服务领域做出了许多开创性的贡献。2016年11月24日,深圳执业律师人数突破万人大关,整个行业的后续发展任重而道远。
从供给侧改革与创新的角度,深圳律师业需要继续加强法律服务需求端研发,努力推出更贴近各类主体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需要继续加快专家型律师、领军型律师的培养,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服务人才结构;需要继续拓宽专业服务领域和行业发展路径,努力精准对接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如此,深圳律师才能呈现与深圳这座城市相匹配的活力与影响力,深圳才有望成长为中国南方实至名归的法律服务高地。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深圳律师业的光荣与梦想,离不开我们大家持之以恒的坚守和实践,更有赖于我们大家继续为之奋斗、艰苦奋斗、长期艰苦奋斗……
是为序。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回归专业崇尚专业
律师专业化不仅仅源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知识结构的复杂化,也因为法律事务在多样化前提下逐渐呈现专门性趋势,需要律师专业技能的精细化以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通才式解决某类案件或法律事务越来越困难。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有赖于律师能够游刃有余地运用法律的精深技艺,给出更专业的答案。
不少律师不太愿意在当事人或者同行面前坦言自己不懂某专业,也不愿意在专业细分方面做出改变的努力,这不仅不利于其自身专业领域知名度的打造,也失去了律师走专业化发展方向的机会。我们要放弃那种”博”即”精品”的认识和做法,直面自己的专业定位,在律师服务市场激烈竞争中打”差异化””专业化”这张牌,努力将自身打造成所在专业领域的”精品”。
我们提倡的回归专业、崇尚专业并不是一句口号,它张扬的是一种职业思想、观念和意识,同时也要落实为执业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坚守,在形成行业共识的基础上引领律师行业发展,达到更高的水平。摆在读者面前的这套《深圳律师实务丛书》就是我们落实回归专业和崇尚专业的例证,并借此向全行业传递崇尚专业的精神。
经验应该被总结和传承。因地缘和政策优势,深圳律师在房地产、融资、科技创新、海商、国际贸易、破产清算、劳动等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深圳律师协会组编这套丛书,体现深圳律师在部分领域的执业状况和专业技能,希望成为丰富律师专业化的重要素材,并作为专业化样本能够对律师专业化水平提高有所帮助。
是为序。
高树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二〇一六年三月
专业化是律师行业发展的支柱
中国的律师行业经过30年的恢复与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与现代发达国家的律师行业相比,我们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能匹配。将律师行业”做强、做大”仍是业内最强的呼声。个人理解”做强、做大”,无外乎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而其中专业化实乃律师行业发展的支柱。
按照现代广泛运用的利伯曼”专业化”标准的定义解释,所谓”专业”,就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范围明确,垄断地从事于社会不可缺少的工作;二是运用高度的理智性技术;三是需要长期的专业教育;四是从事者个人、集体均具有广泛自律性;五是专业自律性范围内,直接负有作出判断、采取行为的责任;六是非营利性,以服务为动机;七是拥有应用方式具体化了的伦理纲领。
就律师行业而言,专业化应以专业律师为基础,即律师根据特长和优势,精通本专业的法律规定和法理精髓,专门或偏重某一项或某几项法律事务;律师专业化以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为标志,即律师事务所主要人员和业务是为某个或某几个法律服务领域提供专门法律服务,具有自己的专业品牌;律师专业化以实现全行业的专业化最终目标,即大多数执业律师符合律师的专业化,形成了自觉学习、研究法学理论与律师实务的风气和专业习惯,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具有鲜明的专业品牌。
律师要实现专业化,首先要专业明确,确定适合自己的法律服务领域,之后针对该法律服务领域进行长期的专业研修,在该法律服务领域有自己的实务和理论研究成果,最终拥有业内公认能熟悉处理法律服务领域问题的专业技能。当然,专业化也是一个”舍得”过程,选择专业化就意味着舍弃某些自己熟悉且收入颇丰的业务,甚至要忍受短期内业务量下降的痛苦。只有专注才有专业,如果不舍弃已拥有的某些业务,心不能专,则难以在专业领域获得成就。此外,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加入或组建一个强大的专业律师团队,也是律师成就专业之路不可或缺的途径。
律师专业化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律所在中长期发展目标上确定专业化方向,为律师和律师团队提供专业发展环境之外,律师协会也应为律师行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并且应该加大对律师专业化的培训力度,为律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
资助会员出版实务专著是深圳律协确定的一项具体工作和一项智力工程,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倡导律师的专业化发展,引导深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普遍走上专业发展的道路;另一个是推出行业专业领军人物,在全国专业化发展的浪潮中树立一批深圳律师专业品牌。深圳律协将每年资助出版一批律师实务专著,期许借此倡导专业发展之路,
弘扬专业研究之风, 发出业界深圳之声, 更期许借此涌现一批律师专业领军人物。
余俊福
时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二〇一二年一月
序言
尽管笔者从事律师职业已有十几个年头,早有把研究成果与实务经验写成专著的愿望,但由于律师工作实在繁忙,写书的计划也就再三搁置。这些年来,虽然用于写书的时间有限,但笔者还是坚持笔耕不辍,除了律师工作本身需要每天动笔之外,从十几年前开始,笔者就经常为《南方都市报》写一些法治时评,近些年又被聘为深圳广电集团法治栏目的特约评论员,公开发表的文章也至少有几百篇了。
由于一直对上市公司法律事务比较感兴趣,加上对此理论研究颇深,所以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笔者处理的主要法律事务几乎都与上市公司有关。比亚迪、华南城、华强、振华等上市公司,都与笔者有过法律事务的合作。在与这些上市公司合作的过程中,笔者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操作经验,既包括代理重大诉讼与仲裁案件经验,又包括处理复杂非诉项目顾问经验。随着岁月的流逝,笔者慢慢成长为在上市公司疑难法律问题解决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律师,这也是笔者从事律师职业感到骄傲和自豪的地方。除此之外,笔者还成功处理过一些企业的IPO和投资并购项目,并且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中的法律风险防控。而在担任怡亚通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后,笔者在法律事务之外,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公司治理中。这些法律实务经验构成了笔者写就本书的专业基础。
尽管与笔者合作的这些上市公司都是非常优秀的企业,但在帮助其处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笔者还是看到了一些具有共性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在举世瞩目的”万宝之争”发生后,更加让笔者意识到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的重要性。于是笔者对曾经处理过的上市公司法律事务进行了梳理,结合自身体会,列出了上市公司最常见并且危害最大的法律风险。针对这些法律风险,除了在理论上深入研究外,笔者还广泛调研,找出了社会热点案例和自己办理过的案例加以说明,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尽管书中写的都是自己非常熟悉的专业领域,但是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的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在我国还基本上属于新兴领域,因此本书难免会有瑕疵和不足,笔者会在今后的法律实务和研究中不断学习并加以改进,努力推进这门学科的进一步发展。
其实,写作的状态很重要。笔者之所以能保持学者型律师的状态,得益于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马洪经济研究基金会对笔者的信任,使笔者能在这些中国高端的研究机构和智库机构里兼任职务,受到了浓厚学术氛围的熏陶。特别是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邀请笔者成为大咖云集的”改革30人论坛”成员,让笔者得以能亲耳聆听吴敬琏、厉以宁等著名经济学家,以及江平、肖扬等著名法学家的谆谆教诲,并且有机会参与到高水平的学术研究中,参与提出被称为”改革万言书”的《对深圳改革开放重大战略问题的建议》等,利用自己的法学知识和经验为深圳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所有这些都极大地提高了笔者的法学专业理论水平。
当然笔者的成长离不开深圳市律师协会。不仅是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监事、第九届理事和行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还担任了深圳市律师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起草小组秘书长的职务,执笔起草了引领未来律师业发展的《深圳市律师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而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给予了很大的帮助,使笔者终于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了本书的写作,从而让笔者的第一本法学专著得以顺利出版。
张翔
于深圳市国际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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