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5321417丛书名: 名家地图系列
编辑推荐
想不想去看看鲁迅先生走过、住过、写过的地方?每一次选择、落脚和再一次启程,都是一场苦苦的灵魂拷问,一番艰难的思想突围。本书以鲁迅一生足迹所至的十个城市为纲,用他的情感、思想与这些城市乘除,展现鲁迅人生和性格的多重侧面,与他进行一场跨时空的神交。
内容简介
行走在鲁迅的一生中,在江南的水乡、北京的胡同、上海的街头巷尾与鲁迅相遇。褪去了几十年的重重时光,剥落了形形色色的符号和意义,你也许会发现一个平常如你我的鲁迅。有点自私,有点多疑,有点爱钱,有点世俗,也有爱,有孤独,有迷茫,有走投无路……不要试着去定义什么,放下头脑中固有的鲁迅形象,让我们跟随作者开始一段时光之旅,邂逅一个素面朝天的鲁迅。
目 录
一、绍兴
1.周家老台门:福彭桥(又称“复盆桥”“覆盆桥”),今“鲁迅中路237号”
2.周家新台门:都昌坊口(又称“东昌坊口”),今“鲁迅中路229号”
3.长庆寺:今“新建南路351号”
4.三味书屋:都昌坊口11号,今“鲁迅中路264–1号”
5.安桥头朝北台门:今“孙端镇安桥头村”
皇甫庄旗杆台门:今“皇甫庄小学”
小皋埠当台门:今“皋埠镇小皋埠村”
6.恒济当铺:塔子桥东咸欢河北岸, 今“东咸欢河北岸15号”
7.土谷祠:今“新建南路320号”
咸亨酒店:今“鲁迅中路179号”
二、南京
1.江南水师学堂:今“中山北路346号”
2.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矿务铁路学堂:今“中山北路283号”“察哈尔路37号”
三、东京
弘文学院:牛込区(今“新宿区”)西五轩町三十四番地
四、仙台
医学专科学校:今“东北大学医学部”
五、又东京
1.独逸语(德语)学会的独逸语学校
2. 伏见馆:本乡汤岛二丁目
3. 中越馆:本乡区东竹町
4.“伍舍”:本乡区西片町十番地乙七号,本乡区西片町十番地丙十九号
六、杭州
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今“杭州下城区凤起路238号”(杭州高级中学所在地)
七、又绍兴
1.绍兴府中学堂:今“胜利路41号”(绍兴第一中学初中部所在地)
2.山会初级师范学堂:原址今“延安路43号”(原绍兴市金银饰品厂所在地),即今“绍兴文理学院”:环城西路508号
八、又南京
临时政府教育部:今“碑亭巷一带”
九、北京
1.北洋政府教育部:今“西单教育街3号”(武警招待所所在地)
2.绍兴会馆: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2号,今“南半截胡同7号”
3.新街口北大街公用库胡同内八道湾胡同11号:原址今“北京35中”(在建)
4.山本医院:西单旧刑部街桥西路北41号,原址在今“复兴门内大街,民族饭店西侧一带”,原建筑物已拆除。
5.砖塔胡同61号:今“砖塔胡同84号”
6.西三条21号:今“阜成门内大街宫门口二条19号,鲁迅博物馆内”
7.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石驸马大街路北,今“新文化街45号,鲁迅中学”
8.铁狮子胡同1号:今“张自忠路3号”
十、厦门
厦门大学:今“思明南路422号”
十一、广州
1.中山大学“大钟楼”:今“文明路215号,鲁迅纪念馆”
2.白云楼26号二楼:今“白云楼7号”(另一种说法是“5号”)
十二、上海
1.景云里23号、18号、17号:今“横浜路35弄23号、18号、17号”
2.“左联”会址:今“多伦路201弄2号”
3.拉摩斯公寓:今“四川北路2093号A三楼四室”
4.内山书店:施高塔路11号,原址今“四川北路2048号”
5.大陆新村9号:施高塔路130弄9号,今“山阴路132弄9号,鲁迅故居”
1.周家老台门:福彭桥(又称“复盆桥”“覆盆桥”),今“鲁迅中路237号”
2.周家新台门:都昌坊口(又称“东昌坊口”),今“鲁迅中路229号”
3.长庆寺:今“新建南路351号”
4.三味书屋:都昌坊口11号,今“鲁迅中路264–1号”
5.安桥头朝北台门:今“孙端镇安桥头村”
皇甫庄旗杆台门:今“皇甫庄小学”
小皋埠当台门:今“皋埠镇小皋埠村”
6.恒济当铺:塔子桥东咸欢河北岸, 今“东咸欢河北岸15号”
7.土谷祠:今“新建南路320号”
咸亨酒店:今“鲁迅中路179号”
二、南京
1.江南水师学堂:今“中山北路346号”
2.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矿务铁路学堂:今“中山北路283号”“察哈尔路37号”
三、东京
弘文学院:牛込区(今“新宿区”)西五轩町三十四番地
四、仙台
医学专科学校:今“东北大学医学部”
五、又东京
1.独逸语(德语)学会的独逸语学校
2. 伏见馆:本乡汤岛二丁目
3. 中越馆:本乡区东竹町
4.“伍舍”:本乡区西片町十番地乙七号,本乡区西片町十番地丙十九号
六、杭州
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今“杭州下城区凤起路238号”(杭州高级中学所在地)
七、又绍兴
1.绍兴府中学堂:今“胜利路41号”(绍兴第一中学初中部所在地)
2.山会初级师范学堂:原址今“延安路43号”(原绍兴市金银饰品厂所在地),即今“绍兴文理学院”:环城西路508号
八、又南京
临时政府教育部:今“碑亭巷一带”
九、北京
1.北洋政府教育部:今“西单教育街3号”(武警招待所所在地)
2.绍兴会馆: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2号,今“南半截胡同7号”
3.新街口北大街公用库胡同内八道湾胡同11号:原址今“北京35中”(在建)
4.山本医院:西单旧刑部街桥西路北41号,原址在今“复兴门内大街,民族饭店西侧一带”,原建筑物已拆除。
5.砖塔胡同61号:今“砖塔胡同84号”
6.西三条21号:今“阜成门内大街宫门口二条19号,鲁迅博物馆内”
7.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石驸马大街路北,今“新文化街45号,鲁迅中学”
8.铁狮子胡同1号:今“张自忠路3号”
十、厦门
厦门大学:今“思明南路422号”
十一、广州
1.中山大学“大钟楼”:今“文明路215号,鲁迅纪念馆”
2.白云楼26号二楼:今“白云楼7号”(另一种说法是“5号”)
十二、上海
1.景云里23号、18号、17号:今“横浜路35弄23号、18号、17号”
2.“左联”会址:今“多伦路201弄2号”
3.拉摩斯公寓:今“四川北路2093号A三楼四室”
4.内山书店:施高塔路11号,原址今“四川北路2048号”
5.大陆新村9号:施高塔路130弄9号,今“山阴路132弄9号,鲁迅故居”
在线试读
在民间,王金发有“中国的罗宾汉”的美誉,而鲁迅的一个“绿林大学出身”,毫不留情地将他划归到了“强盗”的行列。
知鲁迅者必识范爱农和王金发。若要了解范爱农,读鲁迅的《范爱农》即可,他因鲁迅而得以在历史上留名,其实他和阿Q一样只是鲁迅笔下的人物,只不过阿Q是虚构的,而他是真实存在的;若想了解王金发,仅读鲁迅的《范爱农》《论“费厄沷赖”应该缓行》是不够的。从对历史的贡献来说,没有鲁迅,直接参与革了满清的命的革命党人王金发也应该被记载在功劳簿上,但鲁迅的光辉太耀眼、历史又太无情且势利,使他一直不得不依附于鲁迅而存在于历史之中。即便我们不苟同这样的“存在”,但也不能不无奈地承认,太多人知道王金发这个人,只缘于鲁迅,缘于鲁迅的文章。
1907年的某一天,在日本东京的一家客店里,像以往一样,包括鲁迅在内的留学生们抢着看当天的报纸《朝日新闻》《读卖新闻》《二六新闻》。一条来自中国的新闻让他们一怔:“安徽巡抚恩铭被Jo Shiki Rin刺杀,刺客就擒。”大家议论纷纷,探究刺客的中文名字,很快便弄明白他叫徐锡麟,也是绍兴人。刺杀朝廷命官是杀头重罪,果然不久消息传来,徐锡麟被杀,而且被恩铭的亲兵挖了心炒了吃了。这样的残忍,难免不群情激愤。浙江同乡会随即召开,会上,大家弔烈士、骂满洲,有人主张打电报到北京,痛斥满清政府的惨无人道;有人反对,认为人都死了,这电报打得毫无意义。
在《范爱农》里,“我”是主张打电报的,范爱农是反方。如果不假思索地径自把“我”当作鲁迅,那就很不幸地上了作为小说家的鲁迅的当了——这里,他用了小说的笔法,虚构了矛盾冲突的双方。现实中的鲁迅和文章中的“我”正好相反,也是反对打电报的。“我”把范爱农反对打电报的行为认作“很可恶”,理由是作为徐锡麟的学生,先生死了,学生却害怕打一个电报,“简直不是人”。对这样“不是人”的人,“我”很过激地以为要革命,首先要革的就是范爱农的命。
几年过去,在绍兴的街头,鲁迅和范爱农重逢。谈起过往,范爱农告诉他,当时,不只他,还有他们,在横滨码头与他初识时就很讨厌他。鲁迅想起来,那次陈子英邀他一起去横滨接从中国来的同乡,大约十多人。过关检查行李时,鲁迅看到检查官在一个人的箱子里翻出一双绣花鞋,他的心里顿时生出鄙夷来,想:“这些鸟男人,怎么带这东西来呢。”心里这么想着,头便不自觉地摇了摇。上了火车,他们彼此让座,这又让鲁迅不以为然,想:“连火车上的座位,他们也要分出尊卑来。”心里这么想着,头又不自觉地摇了摇。范爱农他们把他的“摇头”当作了“看不起”。背井离乡在外讨生活的人最恨被人看不起。鲁迅不知道,那绣花鞋是范爱农带给师母的。师母,就是徐锡麟的妻子。
这十多个“鸟男人”中,除了范爱农,还有王金发,但鲁迅在《范爱农》里只提到“安徽战死的陈伯平烈士,被害的马宗汉烈士”,却没有提到王金发,而相比陈伯平、马宗汉,他与王金发渊源更深、关系更密。是一时疏忽还是故意不提?不得而知。
比鲁迅小两岁的王金发此次赴日远非留学那么单纯,之前,他结识了徐锡麟,参加了光复会,在徐锡麟的率领下到日本是为了学习军事以便回国参加革命。在王金发的战友谢震撰写的王金发传记“日本留学”一节中,这样介绍:“金发入大森体育学校,乃至试验成绩,竟以第一人高标毕业,谈者皆荣之。”所谓“体育”,单指列队骑马射击。
有人把胡适介绍詹姆士的实在论哲学思想时说的一段话“实在是一个很服从的女孩子,她百依百顺地由我们替她涂抹起来,装扮起来”引申成了一句名言“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历史是如此,对一个历史人物的评价便也在各怀目的的情况下千差万别。对王金发,孙中山称其为“东南一英杰”;黄兴称其为“东南名士,英雄豪杰”;蔡元培的评价是“大节觥觥,在人耳目”,在民间,他有“中国的罗宾汉”的美誉,而鲁迅的一个“绿林大学出身”(鲁迅:《范爱农》),毫不留情地将他划归到了“强盗”的行列。如果把王金发早年参加过具有乱党性质却行劫富济贫之实的乌带党、在所追随的徐锡麟和秋瑾牺牲后被清廷通缉而不得不落草为寇都当作“匪”的话,那么,鲁迅所说便没有什么大错。只是,该不该如此讽刺挖苦王金发倒是值得探究的。在那个乱世,革命党被称作乱党,首先统治者这么叫,是以“犯上作乱”定它的性质和罪名;百姓们跟着叫,多半只是觉得好玩。在统治者的眼里,乱党等同于土匪强盗。
说鲁迅对王金发评价偏激的,说鲁迅对王金发评价客观的,拿来佐证自己论点的都是鲁迅在《范爱农》和《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的原话。换句话说,鲁迅的原话,因为不同需要而被做了不同的诠释。最易产生歧义的是他在后文中的一段话:“秋瑾女士,就是死于告密的,……革命一起,她的故乡就到了一个都督,……王金发。他捉住了杀害她的谋主,调集了告密的案卷,要为她报仇。然而终于将那谋主释放了,据说是因为已经成了民国,大家不应该再修旧怨罢。但等到二次革命失败后,王金发却被袁世凯的走狗枪决了,与有力的是他所释放的杀过秋瑾的谋主。”
“谋主”指的是大地主章介眉。一说这是鲁迅在批判王金发革命不彻底,对于“谋主”抓了又放,连自己最后也丧命于其手;一说这是鲁迅在反思辛亥革命,揭示了革命最终失败的根源。
起先,鲁迅对革命,对革命党是有疑虑的,从他发表于1913年《小说月报》上的一篇小说《怀旧》中可以窥见,他不太相信革命会真的爆发。当辛亥革命真的爆发后,他兴奋而积极响应:参加越社(晚清唯一的革命文学团体南社的分社)在开元寺的大会,还被推举为主席;组织演讲团,阐明革命的意义和鼓动革命的情绪;带领绍兴府中学堂的学生上街宣传革命,还到城东的五成门迎接光复杭州的功臣、新任绍兴军政分府都督的王金发。随后,鲁迅和范爱农到都督府去见王金发。范爱农摸着王金发的光头,笑说:“金发哥哥,侬做都督哉。”“强盗”王金发可谓衣锦还乡。
胜利者得意一下下可以理解,太过膨胀就危险了。鲁迅经历了王金发得意而膨胀的整个过程。这个过程发生在鲁迅任山会师范学堂监督(校长)期间,而他之所以能够出任该职是应了王金发的邀请。学堂的学监(教务长)由范爱农担任。鲁迅的学生孙伏园一直记得他们与鲁迅初次见面时的情景:“鲁迅先生……穿一件灰色棉袍,头上却戴一顶陆军帽。”(孙伏园:《哭鲁迅先生》)他就是以这样“混搭”的奇异装束拥抱了革命带来的“新”。
但很快,鲁迅发现那班新政府的官员们也都不是人们所期待的人:他们跟地方上的乡绅土豪眉来眼去;他们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来不及似的尽情享乐,天气还不冷就穿起了皮袄,那革命时穿的土布衣旧草鞋,早就不知抛到哪里去了;他们像革命前的恶霸地主四处搜刮地皮。在他们的纵容下,一批旧官僚也摇身一变,都以“草字头”(革)自居了。而王金发本人在上海置地买房,声色犬马,花天酒地。
怨言与骂声像坟场上的冥纸,四处飘散。师范学堂的学生们向鲁迅提议,办一份报纸,用以批评监督新政府。鲁迅同意,他给报纸取名《越铎日报》,还以“黄棘”的笔名写了一篇《〈越铎〉出世辞》。报纸出来了,王金发傻眼了。那报纸,满是骂他的文章,连他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是骂的对象。他派人给报社送钱,500元。意思嘛,很明显,花钱堵嘴。学生们的做法是,钱收,照骂,而且更狠更毒更绝。
鲁迅不太赞同这样的做法。他不是主张收了钱就不要骂了,而是认为那钱无论如何不能收。可报社有苦衷,办报,是要经费的。正缺钱,有人送上门来,岂不是雪中送炭的大好事。
赔了名声又折金钱,王金发十分恼火。大家都知道他当过强盗,又曾在上海当过刺客,即便杀人不如麻,成他枪下鬼的也不寥寥,因此一度有传言他下一个要杀的人就是鲁迅。
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在学校,有人劝鲁迅赶紧外逃躲避风头;在家里,母亲再三叮嘱他窝在家里不要再四处走动了。在《范爱农》里,“我”不以为然,“还是照常走”。他认为,王金发未必敢真动手。现实中的鲁迅还是在范爱农的劝说下跑到他小时候曾经避过难的皇甫庄躲了一阵子。思想与行动的反差是知识分子的显著特点,鲁迅于此也不例外,《范爱农》内外其一也,另外还有。
王金发没真动手。但是,鲁迅在师范学堂又待不下去了。除了办报的问题,也有苦于没有办学经费的原因。他刚上任时,王金发拨给他两百元。区区两百元,能维持多久?他又去要钱,被《越铎日报》闹得脑袋冒青烟的王金发见了鲁迅就气不打一处来,虽然又拿出了两百元,但骂骂咧咧地,最后还不忘狠狠地补上一句,再来要,没有了!鲁迅决定辞职。
从《越铎日报》时的“骂”到《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时的“批评”(或者说“反思”),尽显文人最擅长的纸上谈兵、以文字指点江山、用思想来革命的本质和特性,犀利有了,也不缺深刻。如果说鲁迅称得上思想的巨人的话,那么,王金发做个行动的巨人绰绰有余。鲁迅在日本是否真正加入过光复会目前尚存争议,他曾坦率地承认自己不是真正的革命者。许广平回忆鲁迅说过这样的话:“革命者叫你去做,你只得遵命,不许问的。我却要问,要估价这事的价值,所以我不能做革命者。”
他是文人,思虑多,凡事更易瞻前顾后,按他所说,要估价,还要分析,要比较,要权衡。王金发虽也读过书,还参加过科举得过“青衿”(也称秀才),但他本质上还是一莽汉,思想单纯又孔武有力且擅骑射,这样的人往往更易成为勇往直前的革命者。
鲁迅还在南京矿路学堂读书时,王金发便已经是个乱党分子;在鲁迅于日本纠结于医学救国还是文艺救民时,王金发和一帮志同道合的同志创办了大同学社,尽管表面上学社只是个学术研究团体,但实则网罗了一批反清进步人士,而且有组织有纲领,其中大多数人后来都加入了光复会同盟会(包括王金发),成为推翻封建帝制的中坚力量;在鲁迅执著于文艺研究时,王金发是徐锡麟创办、秋瑾主持的大通学堂的军事教官,也是徐锡麟任“首领”,秋瑾任“协领”的光复军中的一员大将。
徐、秋先后被捕被杀后,被清廷通缉的王金发不得不亡命天涯,入了“绿林大学”。他强借富户家财,却只自留四分之一,四分之一分发给贫户,其余的用作革命党的革命基金;他倾尽所有接济路边“饥饿垂毙者”,以至于自己和手下不得不饿了一整天。尽管关于他绿林好汉的传奇在民间广为流传,但终究无力摆脱“强盗”的恶名。也就是这个强盗,在重新与革命党人联系上以后,返回家乡变卖了所有家产,在上海盘了一家客栈,天保客栈,作为革命党人的联络点。身为陈其美手下的战将,他惩治叛徒,暗杀奸细,行刺各色坏人,一时威震八方。鲁迅在浙江两级师范学堂参加“木瓜之役”时被称“拼命三郎”,上海搞暗杀时的王金发也有“拼命三郎”之称,他这个“郎”是用血换来的,是用命拼来的,鲁迅远难与之相提并论。
说到暗杀,鲁迅曾经告诉日本友人增田涉,在日本时,革命党人准备派他回中国搞暗杀,曾写诗“我以我血荐轩辕”的他一方面答应了,说:“我可以去。”一方面却又像是反问又像是自问:“去了可能会死,我死了,丢下母亲,怎么办?”也就是说,为了母亲,他不太愿意牺牲自我。事实上,他还有两个弟弟,他若死了,传宗接代还有希望,母亲也不会孤苦无依。或许不能把他的行为简单地理解为“怕死”,他只是“百善孝为先”,也因为他更崇尚“韧”的斗争方式,“壕堑战”是他一贯的主张。
不知道王金发冲锋陷阵时有没有想过他死了他的母亲怎么办的问题,他是母亲唯一的儿子。鲁迅和王金发有不少相似之处,出身都不算太贫穷,都是早年丧父,都对母亲无原则地顺从,都曾被母亲包办过婚姻,都对原配(鲁迅对朱安,王金发对徐桂姑)没有感情而都有外室(鲁迅有许广平,王金发有沈雄卿)。若论孝,王金发对母亲的孝丝毫不亚于鲁迅,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自1926年鲁迅撇下母亲和朱安携许广平南下后,直到1936年病逝于上海,十年期间,他只回北京探母过两次。如果说按月支付赡养费是孝的话,那么,鲁迅无疑是孝的;如果说孝除了物质上的满足外尚有精神上的慰藉的话,那么,鲁迅十年探亲两次够不够孝恐怕是个问题了。
作为一个草莽英雄,王金发能诗会文懂篆刻,全赖小时候母亲的严厉督捉。他对母亲极顺从,反过来,母亲对他从事的反满革命极支持,她跟着他东躲西藏,又不惜倾家助其革命。得势后,王金发在上海置地买房,不忘在家中设一佛堂供信佛的母亲拜佛,还特地雇一尼姑陪她念经。鲁迅因顾忌母亲而最终没有执行暗杀的命令,王金发也因考虑到母亲的感受而放弃了随革命党人流亡日本以从事二次革命,这直接导致他被捕被杀。其局限性可见一斑。
王金发最大的局限,或者说,他最为后人诟病的便是对章介眉的抓了又放。在鲁迅的《范爱农》里,我们只看到一个“被许多闲汉和新进的革命党所包围,大做王都督”“换上皮袍子”的王金发,也知道他及他的亲戚、同乡、姨太太被《越铎日报》骂得狗血淋头——总是有诸多不是才会这样被骂。其实,在都督任上八个月时间里,王金发并非一无是处,他的一系改革措施——开仓放赈、豁免一年的钱粮、减免苛捐杂税、饬令富商粜平价米以平抑市场米价——令百姓欢欣鼓舞。他还斩杀了鱼肉百姓的恶霸匪首,隆重公祭了徐锡麟和秋瑾。抓捕章介眉颇具戏剧性。之前,闻风而动的章介眉伙同前知府程赞清成立了绍兴军政府,自任治安科长。那日,王金发派人让章介眉到府衙去,说是有要事相商。无所防备的章介眉刚迈步进府衙便被捕获。与此同时,王金发派出的另一队人马迅速查封了章宅。紧接着,他调集卷宗、收集证据,准备待随后举行的公审大会一结束就要了章介眉的命,替秋瑾报仇。
事情转折得太突然。章介眉不但没有被杀,反而被释放了。这让很多人不能接受,也难怪他们会在鲁迅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读出王金发“软弱无能”“妇人之仁”“革命不彻底”的意思来,也会惊呼他太缺乏“痛打落水狗”的勇气和精神。王金发诱捕章介眉时决心是要杀他的,他不杀的转变并非“软弱”那么简单,他只是顺应了时代的要求、环境的需要。即便不心甘情愿,他也只能在处境的重重困难中选择妥协。
困难,是他在初任都督时就已经体会到了的:旧势力的压迫、绅权的制约,他不委曲求全别无他法。他想杀投靠满清的前知府程赞清,但他所率队伍军力涣散,根本无力与程赞清的军政府抗衡,有人劝他:“带此乞丐之兵,欲杀吾主太不量力。”他不但杀不了程赞清,还不得不与其合作。他甫一上任,欲“惩办秋案诸人”,还草拟了一份名单,但遭到徐锡麟的弟弟、乡绅徐叔荪的反对,理由是“绍人胆小,众所共知,若追办如许人,势必慌乱,此去反甚于不去”。无奈,他只好放弃。《越铎日报》连篇累牍地把他骂得昏天黑地,扛的是“舆论监督”的大旗,但客观上却助了反对势力的一臂之力,加速了新政府的倒掉。这恐怕是鲁迅也没有想到的。
杀章介眉,很简单,一颗子弹,或者屠刀一挥即可;不杀章介眉,则需要理由,需要度量,需要勇气,要顾忌周遭的一切。王金发面临的现实状态是革命成功,新政府建立,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能以暴制暴,不能杀人积怨;人心要安定,秩序要稳定;既已共和,不宜再续旧怨;等等。与其说王金发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所以在一份布告里扬言“现在共和之局已定,断无再有反对之人”,不如说他只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的大多数革命党人中微不足道的一个。革命党领袖黄兴、陈其美得知他要杀章介眉,不但发电报阻止,还派特使赶到绍兴敦促他放人。与此同时,章介眉“毁家纾难”,将田家三千亩、大洋五万捐给了新政府。这样的“进步”表现更进一步把他拉离了断头台。
不论后来如何,在当时,王金发不杀章介眉是历史的必然,而鲁迅应该也是认同这个必然的。虽然他没有著文,但周作人在《民国之征何在》中的有关言论也可以代表鲁迅的态度。他说:“自一面言之,可谓天道好远;且一面言之,亦何解于以暴易暴乎?”他还说:“昔为异族,今为同气;昔为专制,今为共和;以今较昔,其异安在?”一度有传言,说王金发要杀鲁迅为的就是鲁迅撰文公开反对他释放章介眉,实则不然。鲁迅没有写过那样的文章,相反,在章介眉被释放后,他与章并未断了往来——周、章两家本就有亲戚关系,章介眉的族弟章介千是鲁迅祖父周福清的姐夫,鲁迅唤他为姑丈;鲁迅祖母孙氏的娘家孙家与章介眉家也沾亲带故。显然,在王金发被章介眉落井下石而遭杀害后,鲁迅的思想才有所转变,意识到了“痛打落水狗”的问题,否则他未必会对王金发当初释放章介眉的行为进行反思。然而,痛不痛打落水狗,不能一概而论,政治的复杂不是一个文人高喊一句“痛打”便能化有形为无形的。
革命,有成功与失败,有彻底与不彻底;革命党人,有功有过,有是有非,这一切都给了书斋里的文人议论、评说、指责、批判、反思的机会。拎着脑袋冲锋陷阵的是革命者,拍着脑袋指点江山的是文人,大概这就是他们最大的区别。做一个行动的巨人和做一个思想的巨人一样,都不容易。
知鲁迅者必识范爱农和王金发。若要了解范爱农,读鲁迅的《范爱农》即可,他因鲁迅而得以在历史上留名,其实他和阿Q一样只是鲁迅笔下的人物,只不过阿Q是虚构的,而他是真实存在的;若想了解王金发,仅读鲁迅的《范爱农》《论“费厄沷赖”应该缓行》是不够的。从对历史的贡献来说,没有鲁迅,直接参与革了满清的命的革命党人王金发也应该被记载在功劳簿上,但鲁迅的光辉太耀眼、历史又太无情且势利,使他一直不得不依附于鲁迅而存在于历史之中。即便我们不苟同这样的“存在”,但也不能不无奈地承认,太多人知道王金发这个人,只缘于鲁迅,缘于鲁迅的文章。
1907年的某一天,在日本东京的一家客店里,像以往一样,包括鲁迅在内的留学生们抢着看当天的报纸《朝日新闻》《读卖新闻》《二六新闻》。一条来自中国的新闻让他们一怔:“安徽巡抚恩铭被Jo Shiki Rin刺杀,刺客就擒。”大家议论纷纷,探究刺客的中文名字,很快便弄明白他叫徐锡麟,也是绍兴人。刺杀朝廷命官是杀头重罪,果然不久消息传来,徐锡麟被杀,而且被恩铭的亲兵挖了心炒了吃了。这样的残忍,难免不群情激愤。浙江同乡会随即召开,会上,大家弔烈士、骂满洲,有人主张打电报到北京,痛斥满清政府的惨无人道;有人反对,认为人都死了,这电报打得毫无意义。
在《范爱农》里,“我”是主张打电报的,范爱农是反方。如果不假思索地径自把“我”当作鲁迅,那就很不幸地上了作为小说家的鲁迅的当了——这里,他用了小说的笔法,虚构了矛盾冲突的双方。现实中的鲁迅和文章中的“我”正好相反,也是反对打电报的。“我”把范爱农反对打电报的行为认作“很可恶”,理由是作为徐锡麟的学生,先生死了,学生却害怕打一个电报,“简直不是人”。对这样“不是人”的人,“我”很过激地以为要革命,首先要革的就是范爱农的命。
几年过去,在绍兴的街头,鲁迅和范爱农重逢。谈起过往,范爱农告诉他,当时,不只他,还有他们,在横滨码头与他初识时就很讨厌他。鲁迅想起来,那次陈子英邀他一起去横滨接从中国来的同乡,大约十多人。过关检查行李时,鲁迅看到检查官在一个人的箱子里翻出一双绣花鞋,他的心里顿时生出鄙夷来,想:“这些鸟男人,怎么带这东西来呢。”心里这么想着,头便不自觉地摇了摇。上了火车,他们彼此让座,这又让鲁迅不以为然,想:“连火车上的座位,他们也要分出尊卑来。”心里这么想着,头又不自觉地摇了摇。范爱农他们把他的“摇头”当作了“看不起”。背井离乡在外讨生活的人最恨被人看不起。鲁迅不知道,那绣花鞋是范爱农带给师母的。师母,就是徐锡麟的妻子。
这十多个“鸟男人”中,除了范爱农,还有王金发,但鲁迅在《范爱农》里只提到“安徽战死的陈伯平烈士,被害的马宗汉烈士”,却没有提到王金发,而相比陈伯平、马宗汉,他与王金发渊源更深、关系更密。是一时疏忽还是故意不提?不得而知。
比鲁迅小两岁的王金发此次赴日远非留学那么单纯,之前,他结识了徐锡麟,参加了光复会,在徐锡麟的率领下到日本是为了学习军事以便回国参加革命。在王金发的战友谢震撰写的王金发传记“日本留学”一节中,这样介绍:“金发入大森体育学校,乃至试验成绩,竟以第一人高标毕业,谈者皆荣之。”所谓“体育”,单指列队骑马射击。
有人把胡适介绍詹姆士的实在论哲学思想时说的一段话“实在是一个很服从的女孩子,她百依百顺地由我们替她涂抹起来,装扮起来”引申成了一句名言“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历史是如此,对一个历史人物的评价便也在各怀目的的情况下千差万别。对王金发,孙中山称其为“东南一英杰”;黄兴称其为“东南名士,英雄豪杰”;蔡元培的评价是“大节觥觥,在人耳目”,在民间,他有“中国的罗宾汉”的美誉,而鲁迅的一个“绿林大学出身”(鲁迅:《范爱农》),毫不留情地将他划归到了“强盗”的行列。如果把王金发早年参加过具有乱党性质却行劫富济贫之实的乌带党、在所追随的徐锡麟和秋瑾牺牲后被清廷通缉而不得不落草为寇都当作“匪”的话,那么,鲁迅所说便没有什么大错。只是,该不该如此讽刺挖苦王金发倒是值得探究的。在那个乱世,革命党被称作乱党,首先统治者这么叫,是以“犯上作乱”定它的性质和罪名;百姓们跟着叫,多半只是觉得好玩。在统治者的眼里,乱党等同于土匪强盗。
说鲁迅对王金发评价偏激的,说鲁迅对王金发评价客观的,拿来佐证自己论点的都是鲁迅在《范爱农》和《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的原话。换句话说,鲁迅的原话,因为不同需要而被做了不同的诠释。最易产生歧义的是他在后文中的一段话:“秋瑾女士,就是死于告密的,……革命一起,她的故乡就到了一个都督,……王金发。他捉住了杀害她的谋主,调集了告密的案卷,要为她报仇。然而终于将那谋主释放了,据说是因为已经成了民国,大家不应该再修旧怨罢。但等到二次革命失败后,王金发却被袁世凯的走狗枪决了,与有力的是他所释放的杀过秋瑾的谋主。”
“谋主”指的是大地主章介眉。一说这是鲁迅在批判王金发革命不彻底,对于“谋主”抓了又放,连自己最后也丧命于其手;一说这是鲁迅在反思辛亥革命,揭示了革命最终失败的根源。
起先,鲁迅对革命,对革命党是有疑虑的,从他发表于1913年《小说月报》上的一篇小说《怀旧》中可以窥见,他不太相信革命会真的爆发。当辛亥革命真的爆发后,他兴奋而积极响应:参加越社(晚清唯一的革命文学团体南社的分社)在开元寺的大会,还被推举为主席;组织演讲团,阐明革命的意义和鼓动革命的情绪;带领绍兴府中学堂的学生上街宣传革命,还到城东的五成门迎接光复杭州的功臣、新任绍兴军政分府都督的王金发。随后,鲁迅和范爱农到都督府去见王金发。范爱农摸着王金发的光头,笑说:“金发哥哥,侬做都督哉。”“强盗”王金发可谓衣锦还乡。
胜利者得意一下下可以理解,太过膨胀就危险了。鲁迅经历了王金发得意而膨胀的整个过程。这个过程发生在鲁迅任山会师范学堂监督(校长)期间,而他之所以能够出任该职是应了王金发的邀请。学堂的学监(教务长)由范爱农担任。鲁迅的学生孙伏园一直记得他们与鲁迅初次见面时的情景:“鲁迅先生……穿一件灰色棉袍,头上却戴一顶陆军帽。”(孙伏园:《哭鲁迅先生》)他就是以这样“混搭”的奇异装束拥抱了革命带来的“新”。
但很快,鲁迅发现那班新政府的官员们也都不是人们所期待的人:他们跟地方上的乡绅土豪眉来眼去;他们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来不及似的尽情享乐,天气还不冷就穿起了皮袄,那革命时穿的土布衣旧草鞋,早就不知抛到哪里去了;他们像革命前的恶霸地主四处搜刮地皮。在他们的纵容下,一批旧官僚也摇身一变,都以“草字头”(革)自居了。而王金发本人在上海置地买房,声色犬马,花天酒地。
怨言与骂声像坟场上的冥纸,四处飘散。师范学堂的学生们向鲁迅提议,办一份报纸,用以批评监督新政府。鲁迅同意,他给报纸取名《越铎日报》,还以“黄棘”的笔名写了一篇《〈越铎〉出世辞》。报纸出来了,王金发傻眼了。那报纸,满是骂他的文章,连他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是骂的对象。他派人给报社送钱,500元。意思嘛,很明显,花钱堵嘴。学生们的做法是,钱收,照骂,而且更狠更毒更绝。
鲁迅不太赞同这样的做法。他不是主张收了钱就不要骂了,而是认为那钱无论如何不能收。可报社有苦衷,办报,是要经费的。正缺钱,有人送上门来,岂不是雪中送炭的大好事。
赔了名声又折金钱,王金发十分恼火。大家都知道他当过强盗,又曾在上海当过刺客,即便杀人不如麻,成他枪下鬼的也不寥寥,因此一度有传言他下一个要杀的人就是鲁迅。
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在学校,有人劝鲁迅赶紧外逃躲避风头;在家里,母亲再三叮嘱他窝在家里不要再四处走动了。在《范爱农》里,“我”不以为然,“还是照常走”。他认为,王金发未必敢真动手。现实中的鲁迅还是在范爱农的劝说下跑到他小时候曾经避过难的皇甫庄躲了一阵子。思想与行动的反差是知识分子的显著特点,鲁迅于此也不例外,《范爱农》内外其一也,另外还有。
王金发没真动手。但是,鲁迅在师范学堂又待不下去了。除了办报的问题,也有苦于没有办学经费的原因。他刚上任时,王金发拨给他两百元。区区两百元,能维持多久?他又去要钱,被《越铎日报》闹得脑袋冒青烟的王金发见了鲁迅就气不打一处来,虽然又拿出了两百元,但骂骂咧咧地,最后还不忘狠狠地补上一句,再来要,没有了!鲁迅决定辞职。
从《越铎日报》时的“骂”到《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时的“批评”(或者说“反思”),尽显文人最擅长的纸上谈兵、以文字指点江山、用思想来革命的本质和特性,犀利有了,也不缺深刻。如果说鲁迅称得上思想的巨人的话,那么,王金发做个行动的巨人绰绰有余。鲁迅在日本是否真正加入过光复会目前尚存争议,他曾坦率地承认自己不是真正的革命者。许广平回忆鲁迅说过这样的话:“革命者叫你去做,你只得遵命,不许问的。我却要问,要估价这事的价值,所以我不能做革命者。”
他是文人,思虑多,凡事更易瞻前顾后,按他所说,要估价,还要分析,要比较,要权衡。王金发虽也读过书,还参加过科举得过“青衿”(也称秀才),但他本质上还是一莽汉,思想单纯又孔武有力且擅骑射,这样的人往往更易成为勇往直前的革命者。
鲁迅还在南京矿路学堂读书时,王金发便已经是个乱党分子;在鲁迅于日本纠结于医学救国还是文艺救民时,王金发和一帮志同道合的同志创办了大同学社,尽管表面上学社只是个学术研究团体,但实则网罗了一批反清进步人士,而且有组织有纲领,其中大多数人后来都加入了光复会同盟会(包括王金发),成为推翻封建帝制的中坚力量;在鲁迅执著于文艺研究时,王金发是徐锡麟创办、秋瑾主持的大通学堂的军事教官,也是徐锡麟任“首领”,秋瑾任“协领”的光复军中的一员大将。
徐、秋先后被捕被杀后,被清廷通缉的王金发不得不亡命天涯,入了“绿林大学”。他强借富户家财,却只自留四分之一,四分之一分发给贫户,其余的用作革命党的革命基金;他倾尽所有接济路边“饥饿垂毙者”,以至于自己和手下不得不饿了一整天。尽管关于他绿林好汉的传奇在民间广为流传,但终究无力摆脱“强盗”的恶名。也就是这个强盗,在重新与革命党人联系上以后,返回家乡变卖了所有家产,在上海盘了一家客栈,天保客栈,作为革命党人的联络点。身为陈其美手下的战将,他惩治叛徒,暗杀奸细,行刺各色坏人,一时威震八方。鲁迅在浙江两级师范学堂参加“木瓜之役”时被称“拼命三郎”,上海搞暗杀时的王金发也有“拼命三郎”之称,他这个“郎”是用血换来的,是用命拼来的,鲁迅远难与之相提并论。
说到暗杀,鲁迅曾经告诉日本友人增田涉,在日本时,革命党人准备派他回中国搞暗杀,曾写诗“我以我血荐轩辕”的他一方面答应了,说:“我可以去。”一方面却又像是反问又像是自问:“去了可能会死,我死了,丢下母亲,怎么办?”也就是说,为了母亲,他不太愿意牺牲自我。事实上,他还有两个弟弟,他若死了,传宗接代还有希望,母亲也不会孤苦无依。或许不能把他的行为简单地理解为“怕死”,他只是“百善孝为先”,也因为他更崇尚“韧”的斗争方式,“壕堑战”是他一贯的主张。
不知道王金发冲锋陷阵时有没有想过他死了他的母亲怎么办的问题,他是母亲唯一的儿子。鲁迅和王金发有不少相似之处,出身都不算太贫穷,都是早年丧父,都对母亲无原则地顺从,都曾被母亲包办过婚姻,都对原配(鲁迅对朱安,王金发对徐桂姑)没有感情而都有外室(鲁迅有许广平,王金发有沈雄卿)。若论孝,王金发对母亲的孝丝毫不亚于鲁迅,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自1926年鲁迅撇下母亲和朱安携许广平南下后,直到1936年病逝于上海,十年期间,他只回北京探母过两次。如果说按月支付赡养费是孝的话,那么,鲁迅无疑是孝的;如果说孝除了物质上的满足外尚有精神上的慰藉的话,那么,鲁迅十年探亲两次够不够孝恐怕是个问题了。
作为一个草莽英雄,王金发能诗会文懂篆刻,全赖小时候母亲的严厉督捉。他对母亲极顺从,反过来,母亲对他从事的反满革命极支持,她跟着他东躲西藏,又不惜倾家助其革命。得势后,王金发在上海置地买房,不忘在家中设一佛堂供信佛的母亲拜佛,还特地雇一尼姑陪她念经。鲁迅因顾忌母亲而最终没有执行暗杀的命令,王金发也因考虑到母亲的感受而放弃了随革命党人流亡日本以从事二次革命,这直接导致他被捕被杀。其局限性可见一斑。
王金发最大的局限,或者说,他最为后人诟病的便是对章介眉的抓了又放。在鲁迅的《范爱农》里,我们只看到一个“被许多闲汉和新进的革命党所包围,大做王都督”“换上皮袍子”的王金发,也知道他及他的亲戚、同乡、姨太太被《越铎日报》骂得狗血淋头——总是有诸多不是才会这样被骂。其实,在都督任上八个月时间里,王金发并非一无是处,他的一系改革措施——开仓放赈、豁免一年的钱粮、减免苛捐杂税、饬令富商粜平价米以平抑市场米价——令百姓欢欣鼓舞。他还斩杀了鱼肉百姓的恶霸匪首,隆重公祭了徐锡麟和秋瑾。抓捕章介眉颇具戏剧性。之前,闻风而动的章介眉伙同前知府程赞清成立了绍兴军政府,自任治安科长。那日,王金发派人让章介眉到府衙去,说是有要事相商。无所防备的章介眉刚迈步进府衙便被捕获。与此同时,王金发派出的另一队人马迅速查封了章宅。紧接着,他调集卷宗、收集证据,准备待随后举行的公审大会一结束就要了章介眉的命,替秋瑾报仇。
事情转折得太突然。章介眉不但没有被杀,反而被释放了。这让很多人不能接受,也难怪他们会在鲁迅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读出王金发“软弱无能”“妇人之仁”“革命不彻底”的意思来,也会惊呼他太缺乏“痛打落水狗”的勇气和精神。王金发诱捕章介眉时决心是要杀他的,他不杀的转变并非“软弱”那么简单,他只是顺应了时代的要求、环境的需要。即便不心甘情愿,他也只能在处境的重重困难中选择妥协。
困难,是他在初任都督时就已经体会到了的:旧势力的压迫、绅权的制约,他不委曲求全别无他法。他想杀投靠满清的前知府程赞清,但他所率队伍军力涣散,根本无力与程赞清的军政府抗衡,有人劝他:“带此乞丐之兵,欲杀吾主太不量力。”他不但杀不了程赞清,还不得不与其合作。他甫一上任,欲“惩办秋案诸人”,还草拟了一份名单,但遭到徐锡麟的弟弟、乡绅徐叔荪的反对,理由是“绍人胆小,众所共知,若追办如许人,势必慌乱,此去反甚于不去”。无奈,他只好放弃。《越铎日报》连篇累牍地把他骂得昏天黑地,扛的是“舆论监督”的大旗,但客观上却助了反对势力的一臂之力,加速了新政府的倒掉。这恐怕是鲁迅也没有想到的。
杀章介眉,很简单,一颗子弹,或者屠刀一挥即可;不杀章介眉,则需要理由,需要度量,需要勇气,要顾忌周遭的一切。王金发面临的现实状态是革命成功,新政府建立,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能以暴制暴,不能杀人积怨;人心要安定,秩序要稳定;既已共和,不宜再续旧怨;等等。与其说王金发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所以在一份布告里扬言“现在共和之局已定,断无再有反对之人”,不如说他只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的大多数革命党人中微不足道的一个。革命党领袖黄兴、陈其美得知他要杀章介眉,不但发电报阻止,还派特使赶到绍兴敦促他放人。与此同时,章介眉“毁家纾难”,将田家三千亩、大洋五万捐给了新政府。这样的“进步”表现更进一步把他拉离了断头台。
不论后来如何,在当时,王金发不杀章介眉是历史的必然,而鲁迅应该也是认同这个必然的。虽然他没有著文,但周作人在《民国之征何在》中的有关言论也可以代表鲁迅的态度。他说:“自一面言之,可谓天道好远;且一面言之,亦何解于以暴易暴乎?”他还说:“昔为异族,今为同气;昔为专制,今为共和;以今较昔,其异安在?”一度有传言,说王金发要杀鲁迅为的就是鲁迅撰文公开反对他释放章介眉,实则不然。鲁迅没有写过那样的文章,相反,在章介眉被释放后,他与章并未断了往来——周、章两家本就有亲戚关系,章介眉的族弟章介千是鲁迅祖父周福清的姐夫,鲁迅唤他为姑丈;鲁迅祖母孙氏的娘家孙家与章介眉家也沾亲带故。显然,在王金发被章介眉落井下石而遭杀害后,鲁迅的思想才有所转变,意识到了“痛打落水狗”的问题,否则他未必会对王金发当初释放章介眉的行为进行反思。然而,痛不痛打落水狗,不能一概而论,政治的复杂不是一个文人高喊一句“痛打”便能化有形为无形的。
革命,有成功与失败,有彻底与不彻底;革命党人,有功有过,有是有非,这一切都给了书斋里的文人议论、评说、指责、批判、反思的机会。拎着脑袋冲锋陷阵的是革命者,拍着脑袋指点江山的是文人,大概这就是他们最大的区别。做一个行动的巨人和做一个思想的巨人一样,都不容易。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