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5792983
《生猪标准化养殖操作手册》以生猪标准化操作流程为主线,参照全国有名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操作流程,紧扣生产实际,本书突出“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本书以印遇龙院士为首编写,重点介绍“如何科学合理管理,如何标准化操作,如何预防疾病”,紧密联系生产,是一本实用性的操作手册书。
本书重点介绍了规模猪场标准化生产管理中有关猪场建设管理、猪场饲料管理,种公猪、空怀母猪、怀孕母猪、哺乳母猪、保育猪、生长育肥猪的饲养管理以及生物安全、猪场粪污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关于规模猪场标准化生产管理操作性很强的书籍。本书可供从事生猪生产的管理人员、饲养人员和技术人员学习参考,也可供农业院校畜牧兽医专业师生及政府相关部门从事畜牧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阅读。
章规模猪场的标准化建设
节规模猪场的环境管理
第二节规模猪场的布局管理
第三节规模猪场的设备管理
第二章品种及品种选育
节主要生猪品种的生产性能
第二节后备种猪的选种标准
第三节种猪繁育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第三章猪的营养与饲料质量
节猪营养需要的技术管理
第二节饲料质量控制的技术管理
第三节饲料使用的标准化操作
第四章种公猪标准化饲养管理
节种公猪饲养的目标
第二节种公猪标准化饲养操作流程
第三节人工授精的标准化操作
第五章空怀母猪标准化饲养管理操作
节空怀母猪饲养目标与工作日程
第二节空怀母猪标准化饲养操作
第三节空怀母猪标准化饲养管理的关键点
第六章母猪繁殖配种标准化饲养管理
节繁殖配种技术要求
第二节繁殖配种技术管理
第七章怀孕母猪标准化饲养管理
节怀孕母猪饲养目标与工作日程
第二节怀孕母猪标准化饲养操作流程
第三节怀孕母猪标准化饲养管理的关键点
第八章哺乳母猪标准化饲养管理
节哺乳母猪饲养目标与工作流程
第二节哺乳母猪标准化饲养的操作流程
第三节哺乳母猪标准化饲养管理的关键点
第九章淘汰猪处理原则与流程
节淘汰猪的处置原则
第二节种猪淘汰处理标准
第三节种猪淘汰处理流程
第十章保育猪标准化饲养管理
节保育猪饲养目标与工作流程
第二节保育猪标准化饲养管理操作
第三节保育猪标准化饲养管理的关键点
第十一章生长育肥猪标准化饲养管理
节生长育肥猪饲养目标与工作流程
第二节生长育肥猪标准化饲养管理操作
第三节生长育肥猪标准化饲养管理的关键点
第十二章生猪疫病标准化防控操作流程
节猪场防疫消毒
第二节生猪免疫技术操作流程
第三节规范使用兽药
第四节生猪防疫管理
第五节常见疾病的预防保健
第十三章规模猪场废弃物标准化处理操作流程
节猪场环保的技术目标
第二节粪污标准化处理的三大模式
第三节粪污发酵床处理的标准化操作
第四节猪场粪污室外集中发酵标准化处理操作流程
第五节连续动态有氧发酵零污染粪污处理标准化操作流程
第六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一)场址环境要求
1.地形地势
猪场应选择地势高燥、南向坡地、通风良好且背向北风的地方,要求地形开阔、整齐、地面平坦稍有缓坡,一般坡度在1%~3%为宜,不超过25%。
2.地理位置
猪场应建在交通便利且比较僻静的地方,远离城镇主干道、铁路、居民区、学校、工厂等公共场所1000 m以上,远离医院、垃圾及污染处理场、大型矿山、皮革或肉品加工、屠宰场等2000 m以上。禁止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及当地明确划定的禁养区内建场。猪场用地还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3.水源电力
猪场应遵循“不见水源不建猪场”的原则,确保猪场供水量充足,地面水如江、河、湖、水库、塘里的水不能作为猪场的水源。应对猪场水质进行检测,水质应符合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猪场所在地高出当地历年洪水线2 m以上。猪场电力供应可靠,同时要有备用电源。
4.建设面积
猪场占地面积依据猪场规模、性质及场地的总体情况而定,还应考虑扩建用地需要和排污设施建设需要。生产区面积一般按每头繁殖母猪40~50 m2或每头上市商品猪3~4 m2规划。
(二)用地政策要求
1.本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生猪栏舍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规模化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多不超过15亩。
3.占用耕地的,原则上由养殖企业或个人负责补充,有条件的,也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的投资项目予以扶持。
(三)用地申请程序
1.申请规模化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2.本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二、猪场消毒
消毒的目的在于消灭病原微生物,切断疾病传播途径,保持猪场内外环境安全,防止疫病的发生和蔓延。猪场一般要准备四种以上的消毒药轮换使用,不可长时间用一种消毒药,否则容易产生耐药性。消毒药配比应按照说明或在兽医指导下使用。发生疫情消毒时,不但要增加消毒次数,还要增加消毒浓度。猪场消毒主要包括入场消毒、场区消毒和猪舍消毒。
(一)入场消毒
所有进入猪场的车辆、物资和人员都要进行消毒。猪场大门出入口应建设有可供入场车辆车轮经过的消毒池。消毒池的池宽应与大门同宽,池长至少是汽车轮胎周长的1.5倍,池的深度15 cm以上,池上方应建有防雨棚。同时,应配置低压消毒器械,对车身进行消毒。入场的物资(药物、饲料、医疗器械和生产工具等)根据其特性喷雾消毒或紫外线灯照射30~60 min。场区大门口应建值班室、人员消毒室(或消毒走道)和更衣室,入场人员应经紫外线灭菌、喷雾消毒、更换工作服(或防护服)和工作鞋后进入生活办公区。生产区大门应建淋浴房、更衣室和消毒室(或消毒走道)。外来人员原则上不进入生产区,如确需进入,应在场内生活区隔离净化48小时后,经沐浴、更换紫外线灯灭菌工作服(或专业防护服),用0.1%新洁尔灭液洗手、用3%烧碱液对鞋底消毒,全身紫外线消毒10分钟或喷雾消毒后方可入内。猪舍入口处要设置长0.5~1 m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以供进入人员消毒。
(二)场区消毒
经常性清理场区内外的杂草、垃圾和杂物。每月一次用喷雾消毒器对场区进行彻底消毒,可选用2%的烧碱溶液或过氧乙酸等,消毒药物应交替使用。
(三)猪舍消毒
每批生猪转运或出栏空栏后,应先对猪舍地面、墙体、过道、食槽、围栏、用具、下水道和猪床等进行彻底清洗,随后用2%~3%的烧碱溶液消毒24小时以上,再用高压水枪清水冲净消毒液,放干数日后封闭门窗,按每立方米空间用水15 mL高锰酸钾15 g和甲醛30 ml混舍,熏蒸消毒24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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