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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0868283
★本书紧跟税收热点,有助于广大税务工作者
★有助于初学者全方位地了解我国财经税收的政策
★本书收录我国税收业务相关法规文件,并对其进行了详尽地解读
本书共分为三章,主要介绍了税收的基本理论知识、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希望通过本书可以让会计初学者对税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有一个总体上的把握。
目 录
章 税收基本理论 / 1
节 税收概述 / 2
第二节 税收制度与税法 / 9
第二章 税收实体法 / 33
节 增值税 / 34
第二节 消费税 / 87
第三节 关税 / 116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 / 135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 / 191
第六节 资源税 / 231
第七节 财产税 / 263
第八节 行为目的税 / 287
第三章 税收程序法 / 315
节 税收征收管理 / 316
第二节 税务行政法制 / 350
参考文献 / 384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
知识目标 :了解企业所得税的发展变革 ;理解企业所得税的特点,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等 ;掌握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确定方法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熟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要求。
能力目标 :通过综合学习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知识,可以对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义务进行正确的判断 ;可以进行应纳税额的分析计算 ;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小节分析】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为发展重点,多
税种相配合的复合税制结构,所得税在各级政府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企业
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每家企业每年都必须完成的工作,大家若从事税务方面的工
作,这是我们必须要正确认识并应熟练掌握的一项小节。
【相关知识】
4.1 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二、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发展变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1980 年 9 月 10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1980 年 12 月 14 日财政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均于 1980 年 9 月 10 日起施行。1981 年 12 月 13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82 年 2 月 21 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均于 198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国务院于 1984 年 9 月 18 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1985 年 4 月 11 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88 年 6 月 25 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又分别于 1984 年 10 月 18 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5 年 7 月 22 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 年 11 月 17 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至此,基本奠定了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主要框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引进外资的需要,1991 年 4 月 9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 年 6 月 30 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均于 199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同时废止。
基于国有企业改革及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需要,我国于 1993 年底对原有税制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企业所得税制也进行了重新整合,取消了内资企业原来按所有权性质分设所得税制的模式。1993 年 12 月 13 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1994 年 2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均于 199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以及《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同时废止。
至此,形成了企业所得税制“两税并行”的格局,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法。
“两税并行”的格局虽然对引进外资、出口创汇及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都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同样的经济环境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享受了更多的政策优惠,这就使得内外资企业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也承担了不同的税负。因此,改革的呼声一直很高。
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和调查研究,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11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97 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两部法律均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施行彻底结束了长达十几年“两税并行”的格局,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不再区别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投资主体等,使纳税人处于公平竞争的环境当中,充分保证了税收的公平原则。
三、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企业所得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
(一)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税源大小受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额。净所得额的大小决定着税源的多少,总收入相同的纳税人,所得额不一定相同,缴纳的所得税也不一定相同。
(二)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企业所得税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所得税的负担轻重与纳税人所得的多少有着内在联系,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征,所得少、负担能力小的少征,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征,以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
(三)税法对税基的约束力强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如果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家税收法规抵触的,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这一规定弥补了原来税法服从于财务制度的缺陷,有利于保护税基,维护国家利益。
(四)实行按年计算,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一般是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办法。对经营时间不足 1 年的企业,要将实际经营期间的所得额换算为一年的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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