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91853
2017年12月22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和企业年金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企业年金办法》将于2月1日施行,人社部下一步将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年金知识的普及,提高企业年金影响力,进而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
为了配合各单位贯彻落实企业年金政策,我们特别出版了本32开《企业年金办法》的单行本,并附上《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供各单位参考。欢迎大家征订!!!
本单行本收录了《企业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
对比2004年的《试行办法》,本次《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
(1)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2)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企业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试行办法》为8.33%),企业和职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试行办法》为16.67%)。
(3)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4)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
(5)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
(6)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7)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职工达到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8)扩大了适用范围。《企业年金办法》不仅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办法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实施细则)(范本)
第四条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第二章 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