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1200690
编辑推荐
卡佛门徒、“肮脏现实主义”代表作家杰伊·麦金纳尼短篇精华全收录
城市小人物的挣扎与妥协 生活细微处的溃败和温暖
止庵、史航、石一枫、刘汀 联袂推荐
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伊·麦金纳尼的短篇小说精选集,共收录他近三十年创作生涯中创作的26部短篇小说。
受到他的文学导师雷蒙德·卡佛和托拜厄斯·沃尔夫的影响,他的小说有着典型的肮脏现实主义风格,本书的小说主要以大城市中中产阶级生活中的精神困境为主题,如夫妻之间的情感被岁月消磨后试图彼此寻找(《抽烟》),身处都市却深感精神空虚,希望找到出口(《现在清晨六点,你知道你在哪吗?》),一个曾堕落的女孩藉由男友的生日下定决心为了他做一个更好的人(《简单的礼物》)……
失落、消磨、失败感、徒然的寻找……这些现代生活给人带来的东西在麦金纳尼的短篇小说中,被放大了出来。他笔下的男女无法找到彼此,久未联系的朋友会意外地重逢在精神病院中,甚至亲情都已经变得经不起推敲……麦金纳尼的小说构建的是一个虽然面临崩坏却残留一丝温情的世界,尽管这温情也许只是昨日回忆的余温。
如果你喜欢雷蒙德·卡佛、托拜厄斯·沃尔夫、理查德·耶茨、理查德·福特、安·比蒂等人,那么你一定也会喜欢杰伊·麦金纳尼。
目录
自序……001
现在清晨六点,你知道你在哪吗?……001
抽烟……009
看不见的篱笆……027
火鸡节日圣母……044
第三方……057
边城……068
我的公职生涯……084
服务生……103
皇后与我……110
名门淑女归乡记……121
简单的礼物……135
我的人生故事……142
假医生……154
和朗尼联络……164
简易判决……174
他们是怎样玩完的……190
菲洛梅娜……202
我爱你,甜心……230
与猪同眠……245
满盘皆落索……265
团圆……274
把黛西放下……288
生意……298
池塘畔的潘妮洛碧……312
游行示威……328
最后的独身汉……339
自 序
就像大部分小说家,我写短篇小说是为了练笔。写短篇也成了我一种戒不掉的习惯。我相当幸运能够师从两位精通小说形式的大师:卡佛(Raymond Carver)和沃尔夫(Tobias Wolff)。当我一九八一年被《纽约客》(The New Yorker)杂志炒鱿鱼时,他们都在雪城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任教。我会被炒是因为完全不胜任“事实查证员”之职。就像“脸部特写”合唱团那样,我相信事实全来自观点角度。①不管我是不是可以说虚构是我的专长,我都绝对无法信任事实。
我起初是专为追随卡佛学习而到雪城大学进修,他的小说《能不能请你安静点?》(Will You Please Be Quiet,Please?)在一九七六年出版没多久我便拜读过,一读之下惊为天人。相当幸运的是,我在进修期间另外还有机会上到沃尔夫的课——他的《北美殉道者花园》(In the Garden of the North American Martyrs)那时刚出版。卡佛教学时全凭直觉:他自视为学生的哺育者而非批评者。他作为老师的最大天分是促进我们每个人的编辑自觉,让我们懂得质疑自己的选词用字、去掉废话、删除有问题的形容词和在页边上画上一堆问号。除了当写作班导师,他还开了一门课,课名“短篇小说的形式和理论”,让我们阅读他最喜爱的短篇小说实践者:契诃夫、巴别尔(Babel)、海明威、韦尔蒂(Welty)、弗兰克·奥康纳(Frank O,Connor)和弗兰纳里·奥康纳(Flannery O,Connor)。每堂课一开始,他会先点一根烟,然后问我们:“你们怎样看?”①他总是希望,这是他在一堂课所需要说的唯一一句话。有一次,一个英文系的学生斗胆挑战他的方法论,问他这门课明明没谈多少形式和理论,课名却有这两者。听到这样一问,卡佛有点紧张地吸入一口烟,然后缩着脖子坐在椅子里,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这个嘛,我猜原因在于……这门课是要我们读一些短篇小说,然后形成我们自己的理论。②”
沃尔夫老师的方法要分析性和批判性得多。他会像个解剖病理学家那样,在我们眼前把一个短篇小说分解,给不同部分各一个名称,然后解释它们为什么能产生效果或为什么不能产生效果——我们的写作课作业大部分属于后一类。和他的杰出同事不同,他对蠢材或他们写的故事没什么耐性。
我把一篇作业《边城》试投给《巴黎评论》(The Paris
Review),没想到几星期后接到该刊物长年主编普林普顿(George Plimpton)的电话。他用清脆和权威的声音告诉我,他颇为喜欢我的故事,想要刊登,但又好奇我是不是还有更好的。我重读了几篇旧作,觉得乏善可陈和拾人牙慧,但在过程中翻出一段我在经历一个悲惨夜晚之后草写成的文字。我觉得内容还算蛮有原创性的,便花了一个通宵把它扩充为一篇短篇小说。普林普顿在一九八二年把它刊登出来,题目是《现在清晨六点,你知道你在哪吗?》,是为我第一篇获得发表的小说。过一段时间之后,我意识到我对故事中那个以独特人称表现的主角还有更多可说的,遂以原故事为基础,衍生出我的第一部长篇《如此灿烂,这个城市》(Bright Lights,Big City)。《边城》后来也找到了落脚处:我让它成为我第二部长篇《肉票》(Ransom)里一个背景故事。由于《边城》算得上是我第一篇过得去的故事,所以我把它收入本集子里。
我的第三部长篇《我的人生故事》(Story of My Life)基本上是从我的同名短篇小说中有机地生发出来,后者于一九八七年发表在《时尚先生》(Esquire)。类似的,一九八五年发表在《纽约客》的《菲洛梅娜》后来也发展成为长篇小说《模特儿行为》(Model Behavior)。不过,另一篇一九九三年发表在《时尚先生》的故事《野蛮人和儿子》(Savage and Son)虽然也是长篇小说《最后的野蛮人》(The Last of
the Savages)之所本,但我没有把它收入本书,因为我觉得它更像中篇小说而非短篇小说(除了是就长短而言还是就接触面而言)。
明显的是,我更感兴趣于创作长篇小说,而我的很多短篇也常常变成只是热身运动。用短篇小说来为长篇小说发端同时有着心理价值和实用价值。一部长篇动辄三四百页,写成时间也许费时经年,一想到就会让人畏缩。写长篇小说是发展一段长期的关系,反观写短篇却让你可以假装自己是在搞一夜情,是要先感受一下某个题材是什么滋味,所以会较为放胆下笔。
不过,虽有自打嘴巴之虞,我还是必须指出:在创作短篇小说之时,我的心情往往不是只有一点点胆战心惊。较长篇的小说(更遑论亨利·詹姆斯所说的“松垮垮大怪物”)即便出现许多错误的转折、让人乏味的角色和走调的句子,一样可以存活,反观短篇小说却不容许些许失误。一篇好的短篇要求绝对精确的音准和对形式有恰到好处的掌握。只有硬如宝石的猛火能把它烧起来。
《抽烟》创作于一九八五年,当时《如此灿烂,这个城市》刚出版不多久。那是我第一次为罗素和考琳夫妻塑像——他们日后将会再次出现在《光明塌陷》(Brightness Falls)和《美好人生》(The Good Life)两部长篇。在每写两部长篇小说之间,我继续创作短篇小说,其中七篇(《抽烟》《生意》《他们是怎样玩完的》《和朗尼联络》《团圆》《皇后与我》和《假医生》)连同篇幅较短的《模特儿行为》在一九九九年结集为精装本出版。有鉴于它们从没有以平装本的面目出现,所以这一次我把它们收纳进来。
现在回顾起来,这些故事中的某一些还颇为有时代感。例如,《我的公职生涯》是写成于一九九二年(我不知怎地忘了把它收入《模特儿行为》),比莫妮卡·莱温斯基(Monica Lewinsky)①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还要早几年。《皇后与我》写成于差不多同一时期,当时“肉品包装区”仍然是它赖以得名的那种产业的中心:它白天和晚上都是卖肉,只不过晚上卖的是另一种肉,买卖双方是跨性别性工作者和他们开着轿车巡航的恩客。对于那些只知道“肉品包装区”是曼哈顿最流光溢彩白金卡夜生活辐辏点的人,会很难认得《皇后与我》中描写的那一区。它改变太大了。谈到改变,我有时会对原篇章作出一些修改。只要我认为某些改动可以改善原故事的品质,就会毫不犹豫为之。对于有好几篇我现在看来像死狗的故事,我更是不能自已地对它们进行大规模改造,希望可以起死回生。
另外十二篇故事(包括《与猪同眠》《看不见的篱笆》《我爱你,甜心》《简易判决》《火鸡节日圣母》《服务生》《满盘皆落索》《名门淑女归乡记》和《把黛西放下》在内)都是写成于较近期,即二○○七年十二月至翌年晚春之间。《池塘畔的潘妮洛碧》也是写成于这个时期,其中的艾莉森·普尔也是我在一九八八年出版的长篇小说《我的人生故事》的女主人公。(作为一个虚构人物,艾莉森获得了自己的生命:布雷特·艾利斯[Bret Easton Ellis]把她写入小说《美国杀人魔》[American
Psycho],让她差点被帕特里克·贝特曼杀死,后来又在小说《格拉莫拉玛》[Glamorama]里给了她一个显眼位置。另外,启发这个角色的本尊最近也臭名远播起来,但因为这是“事实”方面的事情,我就不深论了。)《游行示威》是我在创作《美好人生》期间写成的,它们的女主角都是我以前便写过的考琳。《最后的独身汉》搁笔于二○○八年五月,算是最近期之作,不过最初几段是一九九○年代初期便写出来,从此被束之高阁很长时间。
虽然这二十六个故事的主题形形色色,而且是在漫长的二十六年之间陆续写成,但它们也许仍反映着我的某些持续关注和执念。不过这些也属于“事实”方面的事情,所以我就不多谈了。我乐在创作这些故事之中,也但愿各位乐在阅读它们之中。
杰伊·麦金纳尼
二○○八年八月
媒体评论
极其有趣……简洁、巧妙、均衡、深刻……完美的一本书。
——《纽约时报》
一部短篇小说杰作……麦金纳尼刻画的主人公们给人印象如此深刻,以至于翻完*后一页还会担心他们的命运如何。
——《迈阿密先驱报》
现在清晨六点,你知道你在哪吗?
你不是大清早会待在这种地方的人。但你偏偏人在这里,而且不能说你对此处毫不熟悉(你至少对它的细节还有点模糊的概念)。你人就在一家夜店里,面前坐着一个光头妞。这家店既不是“心碎”,也不是“蜥蜴廊”。只要你遁入洗手间,再吸一点点“玻利维亚行军
散”①,头脑说不定就会灵光起来。不过这一招也许不会管用。你脑子里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坚称,你之所以老是不灵光,正是一直灵光过了头的缘故。夜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溜过了凌晨两点与清晨六点之间的支点。你知道那一刻已经来过又走掉,却还不愿意承认你整个人已经完全溃散,而你舒张开的神经末梢也已经麻痹。你本来可以在更早之前选择止损,但你却骑着一线白色粉末构成的流星尾巴驰过了那一刻,以致现在只能设法抓到最后一根稻草。此刻,你的脑子是由一旅的玻利维亚小士兵所构成,他们因为一夜行军而疲惫不堪,满身泥泞。他们的靴子破了洞,肚子咕咕叫。他们需要进食。他们需要“玻利维亚行军散”。
四周的风光有点原始部落的况味:摇摇摆摆的首饰、浓妆艳抹的脸、夸张的头饰和发型。你还感受到这里穿插着拉丁美洲主题:你的血管里不只有水虎鱼游来游去,而马林巴琴的余音也在你脑子里缭绕着。
你挨在一根柱子上。你不知道这柱子是不是建筑结构的一部分,但它却断然是维持你直坐姿势所不可少的。那光头妞正在说:这里在那批王八蛋发现以前原是个好地方。你不想跟这个光头妞说话,甚至不想听她说话,但你却不想去测试语言的力量或移动的力量。
你是怎么会来到这里的?是泰德·阿拉格什带你来的,到了之后他便不见人影。泰德是大清早会待在这种地方的人。他要么是你的好自我的反映,要么是你的坏自我的反映,但你不确定是何者。刚入夜的时候,他看来俨然是你的好自我的反映。你俩先是在上东区逛夜店、喝香槟、在无限的机会中寻寻觅觅,并在过程中严守阿拉格什的行动原则:不停地换地方,每一站只喝两杯。泰德的人生使命是要过得比纽约市任何人都更快活,而这表示你们得要不停地移动,因为下一站总是有可能比上一站更能让人快活。他坚决否定人生有比寻欢作乐更高的目标,而这让你又敬又畏。你想向他看齐,但你同时认为他这个人肤浅而危险。他的朋友全都有钱且娇生惯养,他堂哥就是一个例子。这个堂哥昨晚稍早和你俩一起喝酒,但稍后却不肯陪你俩往第十四街以西的方向移动,理由是(他说)他没有低等生活的签证。他女朋友有一副足以刺碎你心脏的颧骨,而你知道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王八蛋,因为她从头到尾都把你当成空气,拒绝承认你的存在。所以,她的各种秘密(拥有几座岛、几匹马和法语发音标不标准)都是你永远不可能知道的。
光头妞的头皮上有一道疤痕状的刺青,看起来就像缝合过的长长刀疤。你告诉她这刺青很写实。她把这话当成恭维,向你道谢。但你只是把“写实”当成浪漫的反义词使用。
“我的心脏也合该文一道这样的东西。”你说。
“我可以给你刺青师傅的电话,收费便宜到会吓你一跳。”
你没告诉她,如今已经没有任何事可以吓你一跳。她的声音就是一个例子:这声音活像是用电动刮胡刀演奏的新泽西州州歌。
光头妞是你一个烦恼的缩影。这烦恼就是:出于某种理由,你总是以为你会在这种地方的这个钟点碰到一个不会在这种地方这个钟点出现的女孩。真给你碰上的话,你将会告诉她,你真正向往的是住在一栋有花园的乡间房子里,因为你对纽约的一切(包括它的夜店风光和它的光头妞)已厌倦得无以复加。你会出现在这里,只是为了测试自己的忍耐极限,以提醒自己你不是那种人。在你的认定,你是那种喜欢星期天一大早便起床的人,起床后会外出买一份《纽约时报》和几个牛角面包。一面吃早餐一面看报的时候,你会扫描“艺术与休闲版”,看看有哪个展览值得参观(例如在大都会博物馆举行的哈布斯堡王朝服装展,或在亚洲学会举行的室町时代漆器展)。然后,你会打电话给你在星期五晚上出版界餐会认识的一位女孩,问她想不想一起去看展览,不过你会等到十一点才打电话,因为她也许不像你是个早起的人。另外,她前一晚也可能上过夜总会,很晚才睡。你俩也许可以在参观展览以前先打两局网球。你不知道她打不打网球,但她当然
会打。
真给你碰上那个不会在这种地方这个钟点出现的女孩的话,你将会告诉她,你正在逛贫民窟,正在出于好玩而造访你自己那个清晨六点钟的下东区灵魂,并动作敏捷地在一堆堆垃圾之间应和着脑子里欢快的马林巴琴旋律踏步。好吧,“欢快”不是精确的形容,但她自会了解你的真正意思。
另一方面,几乎任何女孩(特别是头发齐全的)都可以帮助你挡开这种悄悄入侵的死亡感。你记起了你身上还有“玻利维亚行军散”,意识到你还没有输得一败涂地。不会有这种事的,荷西,门儿都没有!但你得先把光头妞给打发掉才行。
洗手间里的单间都没有门,让人行事起来很难安心。但明显的是,你不是这里面唯一需要补充燃料的人。窗户都是封死的,店家这种贴心举动让你满怀感激。
齐步走,一, 二, 三, 四。那些玻利维亚士兵又全都站了起来,跑步组成了队形。他们有些人在跳舞,而你无法不跟着他们起舞。
一出洗手间你便瞄到一个合你意的:她个子高,深色皮肤,单独一人,半张脸被舞池边缘的一根柱子遮住。你径直向她走去。当你碰碰她肩膀时,她弹了起来。
“想跳舞吗?”
她看你的样子就像你邀她接受强暴。当你再问一次的时候,她说:“我不会英语。”
“Franais① ?”
她摇摇头。为什么她看你的眼神就像你两个眼窝里各住着一只狼蛛?
“您不会刚好是玻利维亚人吧?还是秘鲁人?”
她左右张望,想找人搭救。这让你回忆起,前不久你在“丹斯提利亚”(还是“红鹦鹉”?)向一个女小开搭讪时,她保镖的夸张反应吓得你赶紧退后一步,举起双手。
那些玻利维亚士兵仍然站着,但不再大唱军歌,也停止了跳舞。你意识到自己来到了一个士气存亡的关口。你需要泰德·阿拉格什给你来一通精神训话,但他却无处可寻。你设法想象他会说些什么:骑回马背上去,现在才真正需要找些乐子,诸如此类。你忽然明白,他一定是已经跟某个有钱的骚货搭上了,回到她第五大道的家。两人从一些明朝的深花瓶里挖出上好的古柯,再撒在彼此的裸体上吸服。你恨泰德·阿拉格什。
回家吧,止损吧。
留下,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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