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0146692丛书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读物
本书趣谈名家辩者惠施、公孙龙等人的诡辩故事,说明其对中国逻辑学产生的前导和刺激作用,详论墨家、荀子、尹文子、吕不韦、韩非子、刘安、王充、欧阳建和鲁胜等人的逻辑名篇,再现中国逻辑学如何在同诡辩论斗争中发展的生动过程,对今人的思维和交际有重要的启迪与借鉴作用,行文流畅,生动有趣,适合大众阅读。
丛书简介:本丛书为孙中原教授推出的介绍并解读的诸子百家逻辑学的大众化读物。该书选取儒家经典《论语》、《孟子》、《荀子》,墨家著作《墨子》,道家著作《庄子》,名家著作《尹文子》、《公孙龙子》,杂家著作吕不韦所编《吕氏春秋》,法家著作《韩非子》,西汉刘安编《淮南子》,东汉王充著作《论衡》,近代欧阳健著作《言尽意论》和鲁胜著作《墨辩注序》中的逻辑故事,以平实、幽默的语言呈现诸子百家的逻辑智慧,展现了中国古代逻辑理论体系承上启下的良好格局。该书史料翔实,见解客观独到,便于当今读者从先人身上汲取智慧,受到启迪。
目录
编 诡辩 1
一、千古诡辩人——邓析的诡辩论 1
二、好治怪说,玩奇词——惠施的诡辩论 12
三、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词——庄子的诡辩论 20
四、词胜于理,终必受黜——公孙龙的诡辩论 25
第二编 逻辑 49
一、墨家逻辑的经典——《墨经》 49
二、智者正名的技巧——荀子的逻辑 154
三、绝色女子为何无人敢娶——尹文子的《名书》 171
四、一字千金话名辩——吕不韦的逻辑 178
五、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韩非子的逻辑 195
六、淮河之滨探心术——刘安的思维方法 199
七、权衡真假一杆秤——王充的论证逻辑 210
八、语言能否充分表达思想——欧阳建的《言尽意论》 225
九、兴微继绝谱新篇——鲁胜的《墨辩注序》 230
后 记 239
前言
我们开动脑筋考虑问题,张开嘴巴说话,跟人交流思想,就必然要同诡辩与逻辑打交道。
逻辑是思维表达的形式与规范,诡辩是对逻辑的部分或全部违反。所谓强辩、狡辩等,也含有诡辩的意思。
吕不韦说:“辩而不当理则伪,智而不当理则诈。”(《吕氏春秋·离谓》)诡辩可以说是理智与语言的诈骗。
阅读古圣先贤的逻辑论说,知晓历史上的著名诡辩,可以提高我们的逻辑思维水平与鉴识诡辩的能力,从而可提高工作效能与交际效率。熟悉诡辩与逻辑,是办事成功的诀窍之一,这应是无疑义的。
“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东晋大诗人陶渊明的诗句,把我们的目光引向中国古代诡辩和逻辑的名篇奇文。
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名篇曾经长期为人们所忽视。但它们是植根于中国大地上的,是“土生土长”的,由我们的祖先所创作的。这些名篇中的精华,已经融入中国传统文化的血脉,并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了中国人的思维表达方式。今天我们共同来欣赏、剖析这些名篇奇文,探讨其中的精义得失,释疑解惑,一定能进一步提高自己思维表达和克服诡辩的能力、技巧。
长期潜心研究大量有关中国古代典籍的结果,使我们产生了下面一些基本认识。
诡辩论先于逻辑学,诡辩是逻辑的前驱,它从反面刺激了逻辑的产生和发展。正是由于对诡辩的系统清算,才产生了逻辑。而逻辑不外是正确思维的形式、方法和规律,同时也是语言表达的技艺。但是,诡辩的议论中也常有点滴的逻辑闪光,并且也不乏语言表达的艺术技巧。如邓析、惠施、公孙龙等人的议论,就是如此。反过来说,逻辑家讲究逻辑,但在他们的著作中也可能包含某些诡辩的成分。如墨家逻辑名篇《小取》,就挖空心思地论证了“杀盗非杀人”的奇谈。
从本质上看,逻辑是能够战胜诡辩的。但旧的诡辩唱罢退场,新的诡辩又可能堂而皇之地登上舞台。可以说,诡辩与逻辑是相邻互伴而存在的,其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只要有人,就要思考、说话和辩论。其中有合理的、合逻辑的、正常的辩论,也常常会伴随着不合理的、不合逻辑的、反常的辩论。精心地研究逻辑,弄清诡辩和逻辑的界限,从而克服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诡辩,是现代人的一个基本文化素养。赏析中国古代诡辩和逻辑的名篇奇文,能够为我们提供某些借鉴和启示,帮助我们进行正确的思维和有效的表达。
本书从丰富的中国古代诡辩和逻辑篇章中剔精抉要,在悉心校勘、订正文字的基础上,给以简明通俗的分析解说,使具有中等文化水平的人能够读懂,以便弘扬祖国优秀文化遗产,继承古代逻辑的合理思维。
先秦至魏晋,有许多关于辩论的故事和篇章,旨意渊湛,发人深思,沁人神智,是珍贵的学术遗产,可以玩味吟咏。孙中原将关于名辩的著名篇章辑为一编,诠释剖析,对了解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发展,大有裨益。
——张岱年1992年元月题于北京大学
历史上有哪些诡辩故事?有哪些逻辑名篇?本书趣谈中国古代的诡辩与逻辑名篇,条分缕析,趣味盎然。
——李贤中2007年11月题于台湾大学
(节选)
诡辩是违反事实和真理的辩论。诡辩家常以虚假的论据、诡诈的方式为荒谬的论点作论证。《吕氏春秋·离谓》篇针对邓析的诡辩说:“辩而不当理则伪,智而不当理则诈。”诡辩可以说是理智和语言的诈骗。不过,诡辩论的错误通常并不是赤裸裸的、显而易见的。诡辩家常采取似是而非的手段,披上人们不易识别的外衣,因而容易使人上当受骗。黑格尔曾给诡辩下过一个著名的定义:“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这个定义实际上涉及诡辩论的三个要素:,论题虚假。即论题不合乎事实和真理。第二,论据虚假。即论据不合乎事实和真理。第三,论证方式错误。即论证中采用的推理形式无效。
吕不韦说邓析“以非为是,以是为非”,荀子说邓析不顾“是非、然不然之情”,就是指他的论题或论据颠倒是非,不合事实。吕不韦说他“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即是与非没有客观标准,真与假可以凭他口说。“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是说在打官司中,他想让谁胜诉,谁就能胜诉;想让判谁有罪,谁就被判有罪。这样,狱讼案件的胜负、罪与非罪,就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只是以邓析的意志和愿望为转移。从荀、吕对邓析议论的评语中,可以看出其诡辩的特征。
不过,古代诡辩通常是很复杂的。诡辩论者的议论并不一定都是错误的,其中也可能含有合乎事实和逻辑的成分。这是邓析的诡辩论所给予我们的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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