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08155763
序/ 1
章电视节目形态学的概念梳理/ 1
节艺术形态学概述/ 1
第二节电视节目形态概念梳理/ 9
第二章电视节目形态的构成要素/ 20
节画面与声音/ 21
第二节题材与主题/ 62
第三节主体与观众/ 66
第三章电视节目形态的构成方式/ 88
节蒙太奇与长镜头/ 89
第二节叙事与抒情/ 104
第三节编排与播出/ 117
第四章电视节目形态分类/ 133第五章电视节目形态创新/ 149
节电视节目形态构成要素创新/ 150
第二节电视节目形态构成方式创新/ 185
第六章影响电视节目形态的外界环境/ 205
节政治环境/ 205
第二节社会环境/ 210
第三节经济环境/ 220
第四节技术环境/ 222
第五节媒介环境/ 232
后记/ 237
上海电视节目形态学序序从1958年至2017年,中国电视走过了近60个年头。时至今日,作为曾经的新媒体、核心媒体的电视媒体,成了全媒体时代的主流媒体、传统媒体,成了新媒体的内容供应商。不管愿不愿意,电视依然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和思维。
2011年2月1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将艺术学从文学门类中独立出来,成为具有独立学科门类的艺术学科,戏剧与影视学成为艺术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艺术学学科体系的逐步确立推动了学界对广播电视艺术学知识体系的学理探讨。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研究电视的学者分别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对电视进行研究分析,有的将电视的创作经验予以总结概括成电视理论,有的应用电视之外的美学、艺术学和社会学的手段对电视进行立体关照。从中国电视的理论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不管是什么样的研究对象和主题,都离不开电视节目。事实上电视节目作为电视的主体,也不能不成为电视研究的关注对象。而电视节目形态作为电视节目存在的外在模式和内在表现,体现着电视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以电视节目形态的类别、样式和体裁为研究对象,以电视节目形态演变的过程和对未来前景的预测作为主要研究内容的电视节目形态学,理应成为电视艺术与电视节目这种一般与个别、同义与多样的理论中介桥梁,也理所当然成为我们研究的重要对象。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初创期的中国电视节目形态较为单一,新闻、科教节目主要播放电影胶片拍摄而成的短片,文艺节目除了直播文艺演出之外,主要播放故事片、戏曲片。随着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飞速发展,电视节目形态发展变化也非常快,尤其是进入2000年以来,各种媒体竞争加剧,使得我国电视界出现了一种对创新电视节目形态前所未有的狂热追求,各种新节目新类型新形态层出不穷。
电视节目形态的创新使得我国的电视艺术在数量飞速增长的同时也呈现出多样性丰富性的态势,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电视节目成本逐年递增,质量却止步不前;每档节目里娱乐和商业超载,艺术与文化却稀缺;节目形态成千上万,精品却寥寥无几。在多样化多元化的表象下,电视艺术失去了电视独特的艺术魅力,电视节目形态的创新“一是盲目迷信创新的力量,不计成本地大动干戈,导致大量优质的品牌节目无疾而终;二是把形态仿制视为形态创新,导致新一轮的同质化;三是无视电视节目形态发展的趋势,为创新而创新,只求与自己既往的节目不同,而不看创制的节目是否符合电视传播的规律。”张小琴、王彩平:《电视节目新形态》,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版,第105页。
多元化是人类发展的终极形态,也是每个时代人们的普遍追求,多元化的时代追求需要不断创新的电视节目形态为观众提供更多的选择,观众日益提高的欣赏水平也渴望有更多更好的电视节目形态来满足不同的需求。那么如何创新电视节目形态,才能符合电视传播规律、又能满足观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这就需要对电视节目形态的内部要素构成和外部因素影响进行深入研究。
从我搜集到的资料来看,国内电视节目形态研究大致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目前我国学界业界对于电视节目形态的定义很多,一些定义是对电视节目形态简单化的描述:“节目形态是内容和形式的某种综合性、统一性的表现。”沈文锋:《电视节目形态的发展与创新》,《当代电视》2004年第6期。“电视节目形态就是电视节目的存在样式和运动状态。”欧阳宏生等:《电视批评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23页。“所谓电视节目形态就是一系列的电视节目的内容实体呈现出的基本风格和范式。”何国平:《电视新闻节目形态的嬗变之迹》,《现代传播》2007年第5期。“电视节目形态就是电视节目的存在样式和运动状态。”刘利群、傅宁:《美国电视节目形态》,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还有一些对电视节目形态有一个较为明晰的界定:“电视节目形态指的就是与电视节目内容相对应的电视节目表现形式,它是电视节目制作的核心,提供着适用于不同内容的电视处理方法。”王彩平:《电视节目形态创新方式探究》,《声屏世界》2005年第8期。“电视节目形态是电视节目形式的自然延伸和个性化拓展,也即由电视节目的形式、内容、气质和神韵构成的电视节目设计模板。”孙宝国:《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研究》,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所谓电视节目形态是指电视节目相对稳定的内部和外部特征,是电视节目制作者为了不同目的,适应不同对象,根据不同内容而采取的对电视符号的加工和处理方式中相对固化的部分,它指向相对稳定的节目特征。”张小琴、王彩平:《电视节目新形态》,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这些界定的缺陷:一是在于没有将电视节目形态与电视节目本体区分开来,也没有体现出电视艺术的特性;二是描述与概括太抽象,不好把握与掌握。
我国论述电视节目形态的专著和论文大多是在对电视节目发展的总结描述的基础上,将电视节目形态按照传统的节目分类方法进行分类分析,分类并不是依照电视节目形态的要素来区分,反而是依赖于节目的内容和选题,淡化了节目形态在电视创作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有部分研究梳理了我国电视节目形态发展的轨迹,分析了电视节目形态创新的现状与趋势,也对其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总结,但涉及的概念、梳理和总结,大多偏于笼统,只是从外在的现状和趋势去分析,没有深入电视节目形态本体的内部去分析。
本书以艺术形态学、传播学和影视学的学科理论作为理论基础,采用综合调查法、内容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个案分析法、经验总结法等研究方法,较为系统地将电视节目形态纳入学科进行归纳分析总结:首先,从形态和艺术形态学的相关概念入手,予以电视节目形态一个明确的概念;其次,详细地分析电视节目形态的内在构成要素和组合方式,并在这两个维度的基础上对电视节目形态予以分类,对电视节目形态的创新方法予以分析;第三,从社会、政治、经济、技术、媒体变革等五个方面考察外部影响电视节目形态的诸因素,将电视节目形态内部的构成要素和组合方式与外部的多方面影响进行全面和整体研究,既克服了只研究节目本体而造成的片面性,也克服了只研究类型不研究构成的局限性;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为电视节目形态的创新提供可以借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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