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795484
编辑推荐
本书围绕《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深入讨论了新时期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对刑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的新标准、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以及增加的新罪名等进行了研讨;还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刑事立法的衔接、贪污贿赂追诉中的诉讼制度完善等问题,提出了专家建议。对反腐败刑法理论与实践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内容简介
本书对我国反腐败刑事立法的历史变迁与*发展做了全面梳理,对反腐败的刑事政策、罪刑设置、定罪与量刑的疑难问题等进行了重点研究。如何评估《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各项立法修改?行贿犯罪要不要从严惩处?其确立的不得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究竟是对腐败犯罪“零容忍”的体现,还是死刑的替代措施?贪污受贿罪国际追逃追赃目前遇到了哪些难题?我们的国内法该如何应对?本书均有涉及。
目 录
章 反腐败刑事立法概览
节 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发展
第二节 腐败治理模式与中国选择
第三节 中国贿赂犯罪的刑法立法
第四节 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六大现实问题
第五节 反腐败刑事立法的变迁与发展
第二章 腐败犯罪的设罪考量
节 贪污罪数额标准的修改
第二节 行贿犯罪立法的现实考量与完善路径
第三节 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
第三章 腐败犯罪的刑罚配置
节 “行贿与受贿并重惩罚”的法治逻辑悖论
第二节 贿赂犯罪特别自首制度
第三节 贪污受贿犯罪终身监禁制度
第四节 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存废
第四章 腐败犯罪的定罪
节 贪污罪定罪疑难问题
第二节 受贿犯罪定罪疑难问题
第三节 受贿数额的司法判断标准
第四节 结构化金融产品与贿赂犯罪
第五章 腐败犯罪的量刑
节 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完善
第二节 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定量与自由裁量
第三节 贪污、受贿犯罪后情节适用的规范化
第六章 腐败犯罪的追诉程序
节 腐败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改革
第二节 检察机关反腐举报的保护与救济
第七章 防治腐败犯罪的国际视野
节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刑事立法的衔接
第二节 中国追缴腐败犯罪所得的国际司法协助问题
第三节 全球跨国商业贿赂规制制度化进程及其动因
第四节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适用案例分析
第八章 腐败犯罪研究的多维视角
节 反腐败刑事政策的演变与发展
第二节 刑法教义学视阈内外的贿赂犯罪法益
第三节 单位行贿犯罪案件的情况分析及预防对策
第四节 反腐败的理论依据及其对高校反腐败的启示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完善惩治腐败犯罪相关条文摘录
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
补充规定(六)》相关条文摘录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节 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发展
第二节 腐败治理模式与中国选择
第三节 中国贿赂犯罪的刑法立法
第四节 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六大现实问题
第五节 反腐败刑事立法的变迁与发展
第二章 腐败犯罪的设罪考量
节 贪污罪数额标准的修改
第二节 行贿犯罪立法的现实考量与完善路径
第三节 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
第三章 腐败犯罪的刑罚配置
节 “行贿与受贿并重惩罚”的法治逻辑悖论
第二节 贿赂犯罪特别自首制度
第三节 贪污受贿犯罪终身监禁制度
第四节 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存废
第四章 腐败犯罪的定罪
节 贪污罪定罪疑难问题
第二节 受贿犯罪定罪疑难问题
第三节 受贿数额的司法判断标准
第四节 结构化金融产品与贿赂犯罪
第五章 腐败犯罪的量刑
节 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完善
第二节 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定量与自由裁量
第三节 贪污、受贿犯罪后情节适用的规范化
第六章 腐败犯罪的追诉程序
节 腐败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改革
第二节 检察机关反腐举报的保护与救济
第七章 防治腐败犯罪的国际视野
节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刑事立法的衔接
第二节 中国追缴腐败犯罪所得的国际司法协助问题
第三节 全球跨国商业贿赂规制制度化进程及其动因
第四节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适用案例分析
第八章 腐败犯罪研究的多维视角
节 反腐败刑事政策的演变与发展
第二节 刑法教义学视阈内外的贿赂犯罪法益
第三节 单位行贿犯罪案件的情况分析及预防对策
第四节 反腐败的理论依据及其对高校反腐败的启示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完善惩治腐败犯罪相关条文摘录
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
补充规定(六)》相关条文摘录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前 言
前 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法律制度体系,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的明确要求。在此背景下,由我担任首席研究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学科创新工程将“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作为2015年的子课题加以重点攻关。时值立法机关就《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项目组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就包括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完善等提交了一系列的内部研究报告,其中有的报告获得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观点被立法机关采纳,并因此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研究一等奖。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准备,我们于2015年9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了“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法律部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80余名与会代表分数个单元对此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人民法院报》《法制晚报》等对会议作了深度报道。
会后,我们从与会代表提交的数十篇论文中择优选出一部分,根据学术专著的逻辑结构编成此书,申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学术出版资助,并成功获批。感谢为我们撰写推荐意见的陈泽宪、王敏远两位教授,也感谢法学所李林所长和科研处张锦贵副处长在我们申报过程中所给予的帮助和指导。
作为本项目组的研究助理,焦旭鹏博士为会议的召开和本书的编排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这里要特别地谢谢他。
本书有的章节撰写时《刑法修正案(九)》还属于草案阶段,即便有的章节写于《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但由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又于2016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而有的内容又与该司法解释存在一个对接的问题。好在作为理论著作,其观点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不需要随着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变更而变更,因而我们原则上保留各篇论文的原貌,只在必要的地方作了少量修改和补充说明,相信读者能理解我们的这种处理方式。当然,具体到规范层面,毫无疑问,应当以正式颁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和前述司法解释为准。为此,我们把《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反腐败的内容摘录出来,连同“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并附录于书后,供读者查阅和对照。
后要说明的是,本书各章节作者在文中的观点并不必然代表主编的观点,本主编对各作者观点和研究倾向上的差异也无意作强求统一,因为对同一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不仅是学术研究中的正常现象,甚至还是学术研究所应倡导的展开方式。
感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刘骁军编审,五年前创新工程刚启动时,你我摸着石头过河,合议创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刑事法论坛”,如今这套丛书已经出版到第五本了。现在,每当创新工程出版资助结果出来,就有别的出版社来联系我,希望我把书放在他们那里出,我都解释了为什么不能“背叛”社科文献出版社的理由。他们一听也觉得合情合理,遂不再勉强。感谢这些出版社的朋友们的理解。
现代社会是一个专业社会,作为刑事法学人,我们只能从我们的专业出发,为国家的反腐事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记得去年夏天,新加坡国立大学两位反腐专家来访社科院法学所,所领导考虑到我的项目组正在开展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研究,就让我们项目组接待一下。让我有点吃惊的是,两位专家告诉我,在新加坡的反腐法律体系中,刑法占的比重很小,他们认为重要的是严密的财会制度。这提醒我们,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刑事法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要真正使反腐防腐取得理想效果,还需要其他各个环节都发挥出专业精神,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促成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风清气正氛围的形成。刑法是反腐的后一道防线,我们要切忌把刑法挺在其他制度的前面,而忽略甚至遮蔽了其他制度的构建(这些制度往往更具基础性)。当然,扎紧刑事法反腐的篱笆,发挥好刑事法对其他法的保障作用,其重要性同样不言而喻,这也正是本书立项和写作的初衷。
刘仁文
2016年4月20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法律制度体系,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的明确要求。在此背景下,由我担任首席研究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学科创新工程将“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作为2015年的子课题加以重点攻关。时值立法机关就《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项目组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就包括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完善等提交了一系列的内部研究报告,其中有的报告获得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观点被立法机关采纳,并因此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研究一等奖。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准备,我们于2015年9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了“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法律部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80余名与会代表分数个单元对此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人民法院报》《法制晚报》等对会议作了深度报道。
会后,我们从与会代表提交的数十篇论文中择优选出一部分,根据学术专著的逻辑结构编成此书,申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学术出版资助,并成功获批。感谢为我们撰写推荐意见的陈泽宪、王敏远两位教授,也感谢法学所李林所长和科研处张锦贵副处长在我们申报过程中所给予的帮助和指导。
作为本项目组的研究助理,焦旭鹏博士为会议的召开和本书的编排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这里要特别地谢谢他。
本书有的章节撰写时《刑法修正案(九)》还属于草案阶段,即便有的章节写于《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但由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又于2016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而有的内容又与该司法解释存在一个对接的问题。好在作为理论著作,其观点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不需要随着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变更而变更,因而我们原则上保留各篇论文的原貌,只在必要的地方作了少量修改和补充说明,相信读者能理解我们的这种处理方式。当然,具体到规范层面,毫无疑问,应当以正式颁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和前述司法解释为准。为此,我们把《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反腐败的内容摘录出来,连同“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并附录于书后,供读者查阅和对照。
后要说明的是,本书各章节作者在文中的观点并不必然代表主编的观点,本主编对各作者观点和研究倾向上的差异也无意作强求统一,因为对同一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不仅是学术研究中的正常现象,甚至还是学术研究所应倡导的展开方式。
感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刘骁军编审,五年前创新工程刚启动时,你我摸着石头过河,合议创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刑事法论坛”,如今这套丛书已经出版到第五本了。现在,每当创新工程出版资助结果出来,就有别的出版社来联系我,希望我把书放在他们那里出,我都解释了为什么不能“背叛”社科文献出版社的理由。他们一听也觉得合情合理,遂不再勉强。感谢这些出版社的朋友们的理解。
现代社会是一个专业社会,作为刑事法学人,我们只能从我们的专业出发,为国家的反腐事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记得去年夏天,新加坡国立大学两位反腐专家来访社科院法学所,所领导考虑到我的项目组正在开展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研究,就让我们项目组接待一下。让我有点吃惊的是,两位专家告诉我,在新加坡的反腐法律体系中,刑法占的比重很小,他们认为重要的是严密的财会制度。这提醒我们,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刑事法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要真正使反腐防腐取得理想效果,还需要其他各个环节都发挥出专业精神,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促成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风清气正氛围的形成。刑法是反腐的后一道防线,我们要切忌把刑法挺在其他制度的前面,而忽略甚至遮蔽了其他制度的构建(这些制度往往更具基础性)。当然,扎紧刑事法反腐的篱笆,发挥好刑事法对其他法的保障作用,其重要性同样不言而喻,这也正是本书立项和写作的初衷。
刘仁文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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