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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87504
《国家赔偿办案指南》及时刊登有关国家赔偿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理解与适用,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请示案件及答复,重大新型疑难案例评析、国家赔偿理论与实务研究,国家赔偿调研分析报告,地方国家赔偿工作动态等内容,设有”政策导航”、”法规集萃”、”理解与适用”、”请示与答复”、”案例研究”、”理论与实务争鸣”、”调查与分析”、”域外撷英”、”地方工作动态”等栏目。
【政策导航】
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科学发展——在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陶凯元
在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推进会上的总结发言 刘合华
【司法文件】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财政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中政委〔2014〕3号)
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法发〔2016〕16号)
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若干意见(高检发办字〔2014〕33号)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配套文书格式样本》的通知(高检发刑申字〔2016〕2号)
【权威解读】
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理解与适用 刘合华何君袁钢徐超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助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宏观解读和把握 何君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理解与适用 尹伊君马滔
【本辑特稿】
深化改革推进司法救助制度法治化 陶凯元
【理论研究】
实现所有人的正义: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属性和价值追求 何君袁钢
科学有序推动国家司法救助立法 袁钢
司法救助及其中国模式——从《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展开 赵国玲徐然
完善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研究——以统一性为视角 王友莉张莉田大勇袁敏
司法救助法治化:国家责任视角下司法救助制度的应然选择 李正良
论刑事冤错案件受害人国家救济的理想路径——刑事赔偿、补偿与救助的辩证协同 秦新举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丁国军刘芳芳
对现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分析与思考 孟祥林
浅谈基层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谢祥盛
刑事被害人救助对象的范围与认定——以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视角 胡金华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立法研究 刘小青王淑玲
刑事被害人救助立法研究 崔磊
【域外经验】
日本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考察报告 赵景川
【工作交流】
天津:司法救助标准化,提升群众获得感
情系民生,扶危济困——天津高院院长高憬宏谈司法救助工作的“天津经验”
甘肃:创新方式救济涉困群众完善机制规范救助环节
云南:对接社会救助,司法保障民生
河北:救助案件分流,三级法院联动
四川:创新机制环环制约,司法救助阳光运行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修改稿)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媒体报道】
司法救助:关注民生保障人权,彰显国家责任担当 黄晓云
群策群力谋发展——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推进会参会代表建言国家司法救助改革
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对涉法涉诉困难群众的救济,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确保通过收入分配在司法领域的再调节,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以往问题和研判新形势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标和人权保障措施。这一目标和措施,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仁爱””兼爱”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又是对新时期五大发展理念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战术安排;既为现行司法制度增加了温度,又与不断健全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共同作用,形成了覆盖全面、衔接紧密、运行有序的生存发展保障体系;既体现了我党不忘初心、始终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政治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又充分体现了我党坚持以改革手段和法治方式解决中国问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心和信心。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面临急迫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人民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的牵头之下,会同财政部、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随后又将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写入《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在具体推进此项改革的过程中,为更加契合人民法院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进一步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人民法院本着积极稳妥的思路,经党组研究,一方面确定以”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为改革方向,并确定以天津、四川、甘肃等地方法院为试点单位,抓紧先行先试;另一方面以要求各地法院提交书面报告和赴有关省份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深入、系统地总结了全国法院的实践经验和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5日印发《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并于9月9日在天津召开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推进会,向全国法院传达《意见》精神,推广试点单位成功经验,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各级法院要尽快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人民法院党组决议和陶凯元副院长天津讲话的精神上,以高度的使命高、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改革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立审分离、合议庭评议、审限法定等天然优势,坚持”两化”目标(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和”六个统一”要求(统一案件受理、统一救助范围、统一救助程序、统一救助标准、统一经费保障、统一资金发放),引领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要分清主次,把握重心,尽快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救助经费保障的体制机制问题。要正确把握国家司法救助功能必将从”维稳”为主逐步过渡到”维权”为主的发展趋势,将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时机尽量提前至立案、诉讼和执行阶段,逐步减少信访阶段的救助。要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敢为人先,争取在建立健全国家司法救助的法律适用规范体系方面、改进立案、听证和衔接等方面有所建树。
时代在发展,人民在期待。国家司法救助,已然成为”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改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是这个伟大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新的神圣使命,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题中之义,必将有力地促进国家责任体系的不断发展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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