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2491156
目录
第1章绪论
1.1本书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1.1.1本书研究的背景
1.1.2本书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1.2国内外研究动态
1.2.1国外研究动态
1.2.2国内研究动态
1.2.3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1.3本书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1.3.1本书的总体思路
1.3.2本书的研究内容
1.3.3本书的研究方法
1.4本书的创新之处
第2章知识产权管理基本概念及现状分析
2.1知识产权管理基本概念
2.1.1知识产权的基本定义
2.1.2知识产权的范围
2.1.3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
2.2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分析
2.2.1我国知识产权开发管理现状
2.2.2我国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现状
2.2.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现状
2.3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2.3.1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3.2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2.4本章小结
第3章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分析及协同发展概念模型
3.1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内涵、特征及主体构成
3.1.1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内涵的界定
3.1.2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特征
3.1.3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主体构成
3.2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结构及内容
3.2.1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整体结构及内容分析
3.2.2知识产权开发管理子系统
3.2.3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子系统
3.2.4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子系统
3.3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内涵、条件与目标
3.3.1系统协同理论及其适用性分析
3.3.2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内涵界定
3.3.3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条件
3.3.4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目标
3.4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概念模型及解析
3.4.1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概念模型
3.4.2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概念模型解析
3.5本章小结
第4章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机理
4.1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层次表现
4.1.1知识产权管理子系统内部的协同发展
4.1.2知识产权管理子系统间的协同发展
4.1.3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整体的协同发展
4.2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内在微观基础
4.2.1耗散结构理论分析
4.2.2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微观耗散结构特征及熵变
4.2.3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内在微观过程
4.3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协同发展机理分析
4.3.1协同熵模型分析
4.3.2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协同熵变模型
4.3.3基于协同熵变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机理
4.4本章小结
第5章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主体行为基础
5.1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主体行为基础分析
5.2社会利益主体的进入参与行为
5.2.1演化博弈理论基本原理
5.2.2市场机制下社会利益主体参与行为
5.2.3行政监管机制下社会利益主体参与行为
5.2.4数值仿真分析
5.3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主体的协同合作伙伴选择行为
5.3.1灰靶理论基本原理与概念
5.3.2基于误差传递的改进灰靶合作伙伴选择决策模型
5.3.3算例仿真分析
5.4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中协同合作伙伴间的利益分配行为
5.4.1基于Shapley值法的系统主体合作伙伴基础利益
分配模型
5.4.2基于正交投影法的利益分配修正模型
5.4.3算例仿真分析
5.5本章小结
第6章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过程机制
6.1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过程模型分析
6.2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驱动机制
6.2.1驱动力要素分析
6.2.2驱动机制模型构建及分析
6.3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耦合互动机制
6.3.1系统内部主体间耦合互动
6.3.2子系统间耦合互动
6.3.3系统与产业创新耦合互动
6.4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演进机制
6.4.1基本假设条件
6.4.2基于Logistic方程的系统协同发展的演进机制
模型构建
6.4.3系统协同发展的稳定性演进机制分析
6.4.4系统协同发展的混沌性演进机制分析
6.4.5系统协同发展的速度演进阶段及其分析
6.5本章小结
第7章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测度
7.1复合系统协同发展测度模型构建
7.1.1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测度基本思路
7.1.2原始复合系统协同发展测度模型介绍
7.1.3基于聚类算子和速度特征的改进复合系统协同
发展测度模型
7.2状态参量测度体系的构建及数据获取
7.2.1状态参量选取原则
7.2.2状态参量测度体系确立
7.2.3测度数据获取
7.3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测度及分析
7.3.1子系统内部协同发展测度及分析
7.3.2子系统之间协同发展测度及分析
7.3.3国家整体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综合测度及
分析
7.3.4省级区域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综合测度及
分析
7.4本章小结
第8章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保障措施
8.1基于国家整体宏观视角的保障措施
8.1.1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
8.1.2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协调区域知识产权发展
8.1.3构建多元化的科技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发展
服务平台
8.1.4大力扶持高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发展
8.1.5重视并强化国际间知识产权管理的合作
8.2基于社会利益主体微观层面的保障措施
8.2.1强化各个社会利益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
8.2.2提高科技创新人员和知识产权建设人员的积极性
8.2.3增强企业和科研院所等主体知识产权开发力度
8.2.4提升企业等利益主体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8.2.5提高政府、企业等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8.3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前言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呈现增长速度变慢、结构亟待优化升级和动力转换三大特点。如何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由资源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促进产业升级是我国当前急需迫切解决的重要议题。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持经济在“新常态”下稳定增长
,十九大提出了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支撑即知识产权发展,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然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优、运转低效、影响创新创业热情等问题。因此,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浪潮下,系统、深入地研究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及其协同发展问题,对进一步释放知识产权能量、激励创新、
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换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书在全面梳理和综述国内外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基础上,阐述了知识产权定义、范围和知识产权管理内涵,从知识产权开发、运营、保护等知识产权管理过程视角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基于此,找出了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引入系统论,界定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内涵,阐述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四个特征,分析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利益主体构成,剖析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内在结构及相应内容,同时基于协同论界定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内涵、条件和目标,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概念模型,并根据概念模型提炼和解析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内在逻辑构架及其内容。从子系统内部协同、子系统间和系统整体协同描述了系统协同发展的内容层次表现。基于此,一方面,根据耗散结构理论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熵变模型,利用熵变模型探讨了系统协同发展的内在微观基础;另一方面,根据耗散结构原理将系统熵变模型扩展到协同熵变模型,运用协同熵变模型分析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整体协同发展机理。运用演化博弈理论分别从市场自由调节、政府行政监管机制下探讨了社会利益主体对知识产权活动的参与进入行为,并根据数值仿真分析了不同参数条件下主体参与行为的变化;运用灰靶理论和误差传递理论构建了协同合作伙伴选择模型,探讨了系统主体在不同属性偏好下的合作伙伴选择行为策略;运用Shapley法和正交投影法构建了合作伙伴补偿和利益分配模型,基于综合补偿因子对基础利益分配模式的修正和完善过程,解析了系统主体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行为。从驱动机制、耦合互动机制和演进机制三个方面分析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过程机制。在识别出包括系统内部驱动力、外部诱导力和环境催化力三方面的系统协同发展驱动要素基础上,构建并深入剖析系统协同发展驱动机制;从主体间耦合互动、子系统间耦合互动和系统与产业创新耦合互动分析系统协同发展的耦合互动机制;基于Logistic方程解析了系统协同发展的稳定性和混沌性演进机制,同时构建基于Logistic方程的系统协同发展的速度演进模型,推导并归纳出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演进的四个阶段。
根据原始复合系统协同发展度模型计算原理,运用两类聚算子建立了融合“功能”与“协调”的改进复合系统静态测度模型,考虑变化速度特征建立了改进复合系统协同动态测度模型。从静态和动态变化视角对我国整体、省级区域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进行了全面测度。基于此,结合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实际和未来国家战略重心从国家整体宏观层面和社会利益主体微观层面提出保障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对策。
回顾世界经济史,欧美发达国家和亚洲等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在“二战”后的迅速崛起,主要受益于知识和技术的革新。相关统计显示,从20世纪中期至今,发达国家40%~50%的经济发展是由技术进步和知识创新驱动[1]。知识与技术创新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因知识和技术创新始于研发,终于市场实现,以往以市场为主导的自由市场经济所引发的技术无限制扩散和被模仿损害了创新主体的利益,挫败其创新的积极性。为改变类似状况,各国相应出台一系列以保护知识产权为目的政策条文,知识产权制度便孕育而生。知识产权制度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强大保障,弥补了市场经济过于自由化而带来的缺陷,遏制创新成果被过早地扩散和模仿,激活了市场创新活力,终推动了知识和技术的革新。根据美国商务部与美国专利商标局联合发布的《知识产权和美国经济》报告,通过以专利密度为统计特征的知识产权产业对经济贡献的数据得出75个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2010年这类产业为社会提供2710万个就业岗位,占当年美国就业总人数的18.8%,贡献了5.06万亿美元的GDP,占当年美国GDP的34.8%; 欧盟所发布的类似报告也显示出,2008—2010年欧盟约40%的GDP、35%的工作机会和90.4%的贸易出口额由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造。此外,根据我国发布的《2012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活动与经济效益状况报告》显示,对于那些有专利申请的企业,企业平均主营业务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出口额和利润总额分别为无专利申请企业的3.1、14.2、16.3倍和3.1倍。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中国区域产业专利密集度统计报告》显示,2008—2012年我国高专利密集产业增加值总和为52.2万亿元,占当期GDP的26%。2012年的单一年份数据显示其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5.4%,该类型产业每年可创造3488.66万个就业机会,占全部城镇就业人口的26.11%。可见,知识产权活动对增强企业绩效、优化产业结构及拉动国家经济增长日趋明显。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兴起。各国为抓住这一机遇,有效地激活和增强本国创新活力,提升综合国力,纷纷从知识产权管理着手,将知识产权管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以期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水平带动知识创新和技术变革。如美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着手实施“进攻型知识产权战略”,其中“特殊301和337”条款明确阐述: 限制与本土产业较大冲突的外来商品的进口,进而极力保护本国商品的成长和发展。相关知识产权管理措施进一步巩固了美国的经济霸主地位[2],并于1984年修改专利法,从国家战略层面制定了如何激活专利制度促进国家经济效应的条款。此后又陆续通过《反电子盗窃法》《千禧年数字化版权法》和《美国发明家保护法令》,其中于1999年颁布的《美国发明家保护法令》是以保护发明人利益为目标,它进一步协调产学研三者间的关系,推动了高新技术的扩散和知识成果的转化。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010年明确提出制定“21世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并助推其成为奥巴马政府“国家创新战略”重要组成部分 [3]。欧盟近年来通过建立一套适用欧盟范围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快了欧盟知识产权法律的“一体化”进程,同时构建激励创新体系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策略来实施其知识产权战略,并于2011年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战略,以适应互联网技术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变革,进一步推动创新[4]。日本于2002年制定了以激励知识创造和推进知识产权计划为内容的《知识产权基本法》,当年提出了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进知识产权开发和应用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并在后续的政府工作中得到高度重视[2]。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我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以期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率,支撑国家整体创新能力,转换经济增长驱动方式。2008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纲要旨在逐步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从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着重强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均强调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十九大提出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并明确提出了“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新目标,该计划是进一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体现,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随着我国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和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我国在自主创新道路上已经取得重大成就,经济结构得到逐步调整和优化。但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创新体系还不够完善,产业整体创新水平较低,核心竞争力较为弱化,区域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严重失衡。根据《中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2014年度报告》,近10年来我国基础R&D投入占R&D总投入的比例一直维持在5%左右,排名处于全球水平。基础研发投入的不足制约了我国原始创新成果的产出,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我国在手机芯片、汽车发动机、机器人核心元器件等核心技术仍然依赖进口,多数高技术产业呈现高产能低利润、高销售额低附加值的局面。另外,根据《2014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和《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2014》,发现我国省区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状况与经济发展状况一样,存在较大的区域性差异,且各省区两项指数排名存在着较大相关性,总体情况来看,以北京、江苏、上海、广东、浙江为代表的东部省区在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水平两项指数处于阶梯,其次是以湖南、湖北、安徽、四川、陕西为代表的中部省区,两项指数的是甘肃、宁夏、新疆、青海、西藏等西部省区。因此,在面对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到来,如何更加有效地抓住这一契机,激活本国创新活力,增强创新水平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一种激励和驱动本国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是当前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增强本国创新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一个突破口和关键支撑。知识产权能够实现本国与全球技术创新的“双赢”。为此有必要就如何释放知识产权能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和知识产权开发水平,并驱动三者的协同发展展开深入研究。1.1.2本书研究的目的及意义1.1.2.1本书研究的目的
本书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分析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发展现状,找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管理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通过分析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及其内在结构构成,进而构建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概念模型; 通过揭示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机理,为系统深入探析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主体行为基础、过程机制和实证测度等内在机制提供原理依据、理论支撑与评判标准; 通过分析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主体行为基础和过程机制,揭开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内在过程机制; 通过测度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保障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对策建议,从而为加快向创新驱动增长方式转变、提升我国创新水平、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及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供有益参考,并为政府部门及企业等制定相关政策或发展策略提供科学借鉴。1.1.2.2本书研究的意义1. 对丰富和完善知识产权理论体系具有理论意义目前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主要着眼于国家宏观层面或者企业微观层面的知识产权含义、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知识产权的相关评价、影响效应和系统结构等研究。对基于系统论视角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内在运行机制研究关注不够,尤其是基于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内部主体行为、过程机制的系统协同发展研究较少涉及。本研究以我国整体和区域两层视角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为研究对象,基于系统论和协同理论构建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的概念模型,以“系统分析—协同发展概念模型—协同发展机理—主体行为—过程机制—实证测度”为研究脉络,分析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及其协同发展,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及对策等研究领域均有所贡献,从而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理论体体系。2. 对释放我国知识产权能量和激活创新活力具有现实意义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及创新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区域间的知识产权水平、创新能力及经济发展差距亟须缩小。为在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国家和各个区域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从系统论和协同论的视角剖析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发展内在过程,测度国家整体和各个区域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协同状况,有助于我国各省区基于本区域内部特征视角进行调整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及创新体系,进而更加有效地释放我国知识产权能量和强化我国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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