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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159567丛书名: 外国小说中篇经典系列(毕飞宇总序)
——“中经典”总序
毕飞宇
在中国的当代文学里,“中篇小说”的合法性毋庸置疑。依照长、中、短这样一个长度顺序,中篇小说就是介于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之间的一个小说体类。依照“不成文的规定”,十万字以上的小说叫长篇小说,三万字以内的小说叫短篇小说,在这样一个“不成文”的逻辑体系内,三万字至十万字的小说当然是中篇小说。
然而,一旦跳出中国的当代文学,“中篇小说”的身份却是可疑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常识告诉我们,尽管《阿Q正传》差不多可以看做中篇小说的发轫和模板,可是,《阿Q正传》在《晨报副刊》连载的时候,中国的现代文学尚未出现“中篇小说”这个概念。
如果我们愿意跳出汉语的世界,“中篇小说”的身份就越发可疑了。行家告诉我们,在西语里,我们很难找到与“中篇小说”相对应的概念。英语里的Long short story勉强算一个,可是,Long short story,一看就是Short story的转基因,它是后来的聪明人在实验室里捣鼓出来的,如果出现了另一个同样聪明的人,他偏偏不喜欢Long short story,他非得说Short novel,我们这些不聪明的人似乎也只能接受。
想起来了,那一次在柏林,我专门请教过一位德国的文学教师,他说,说起小说,拉丁语里的Novus这个单词不能回避,它的意思是“新鲜”的,“从未出现过”的事件、人物和事态发展,基于此,Novus当然具备了“叙事”的性质。意大利语中的Novella,德语里的Novelle 和英语单词Novel都是从Novus那里挪移过来的。——如果我们粗暴一点,我们完全可以把那些单词统统翻译成“讲故事”。
德国教师的这番话让我恍然大悟:传统是重要的,在西方的文学传统面前,“中篇小说”这个概念的确可以省略。姚明两米二六,是个男人;我一米七出头,也是男人,有必要把我叫做“中篇男人”么?这样的精确毫无意义。
我至今还记得一九八二年的那个秋天,那年秋天我读到了《老人与海》。这让我领略了“别样”的小说,它的节奏与语气和长篇不一样,和短篇也不一样,铺张,却见好就收。对我来说,《老人与海》不只是“新鲜的”、“从未出现过”的,它太完整了,阅读这样的小说就是“一口气”的事情。《老人与海》写了什么呢?出海,从海上归来。就这些。这应当是一个短篇小说容量,可是,因为是出“海”,短篇的容积似乎不够。——不够怎么办?那它只能是一个长篇。然而,《老人与海》的“硬件”毕竟有限:一个倒霉的老男人,外加一条倔强的鱼;因为老人同样倔强,那条鱼就必须倒霉。这可以构成一个长篇么?似乎也不够。
我不知道海明威在写《老人与海》的时候有没有想到“中篇小说”这个概念,我估计他没那么无聊。读完《老人与海》,我能感受到的是咄咄逼人的尊严感。一个写作者的尊严,一个倒霉蛋的尊严,一条鱼的尊严,大海的尊严,还有读者的尊严。
尊严就是节制。尊严就是不允许自己有多余的动作,在厄运来临之际,眨一下眼睛都是多余的,它必须省略。
同样的尊严我也从加缪那里领略过,也从卡夫卡那里领略过,也从菲利普·罗斯那里领略过。
话说到这里其实也简单了,不管是Long short story还是Short novel,这些概念说到底是可以悬置的。写作的本质是自由,它的黄金规则叫“行于当行、止于当止”。从这个意义上说,谁又会真的介意有没有“中篇小说”这个概念呢,如果有,我情愿把“中篇小说”看做节俭的、骄傲的Novel,也不愿意把它当做奢侈的、虚浮的Short story。
我的结论很简单,无论“中篇小说”这个名分是不是确立,在小说家与小说体类这个事实婚姻中间,“中篇小说”是健康的,谁也没能挡住它的发育和成长。
也许我还要多说几句。
我对“中篇小说”有清晰的认知还要追溯到遥远的“伤痕文学”时期。“伤痕文学”,我们也可以叫做“叫屈文学”或“诉苦文学”,它是激愤的。它急于表达。因为有“伤痕”,有故事,这样的表达就一定比“呐喊”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篇幅。但是,它又容不得十年磨一剑。十年磨一剑,那实在太憋屈了。还有什么比“中篇小说”更适合“叫屈”与“诉苦”呢?没有了。
我们的“中篇小说”正是在“伤痕文学”中茁壮起来的,是“伤痕文学”完善了“中篇小说”的实践美学和批判美学,在今天,无论我们如何评判“伤痕文学”,它对“中篇小说”这个小说体类的贡献都不容抹杀。直白地说,“伤痕文学”让“中篇小说”成熟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从寻根文学、先锋文学、新写实文学到晚生代文学那里读到中篇佳构的逻辑依据。中国的当代文学能达到现有的水准,中篇小说功不可没。事实永远胜于雄辩,新时期得到认可的中国作家们,除了极少数,差不多每个人都有拿得出手的好中篇。这样的文学场景放在其他国家真的不多见。——中国的文学月刊太多,大型的双月刊也多,它们需要。它们为“中篇小说”实践提高了好的空间。
说“中篇小说”构成了中国当代小说的一个特色,这句话也不为过。
所以说,“合法性”无非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始于非法,因为行为人有足够的创造性和尊严感,历史和传统只能让步,自然而然地,它合法了。
当人们问诺曼为什么不住在拉斯维加斯的时候,他总是用这个比喻来回答:
“正直的人都认为梵蒂冈是天主教的首都。那不过是个幌子。其实,梵蒂冈是几十个基督教派的大本营,它们一个比一个神秘。拉斯维加斯也同样:全世界的游客都涌向那里,想看看那个赌城,去尝试一下被他们认为是当地主要活动的事情。实际上,拉斯维加斯是全球、古老的秘密团体之一——魔术的大本营。”
“那你为什么不住在那里?”乔问。
“正因为如此,我才不在那里住。如果教皇是个正直的人,你以为他还会住在梵蒂冈吗?”
“我甚至不知道谁是教皇。”小伙子说。
“那更好。我想把你培养成一个正直的人,我自己也想成为一个正直的人,所以我们才没有住在拉斯维加斯。但不仅因为如此:我不喜欢生活在一个所有的盛事都发生在那里的城市里,那会迫使我只成为一个魔术师而不是其他。”
“你还是别的其他东西?”
“是的,比如说,我是克里斯蒂娜的男人。”
“你在拉斯维加斯也可以成为克里斯蒂娜的男人啊!”
“不尽然。我会没那么多时间陪她。别忘了,里诺是离火人营距离近的大城市,火节,对克里斯蒂娜来说是一年一度的大事。只有在那个节日她才会展示自己的本领。”
听者有心。乔想象着如果他能去火人营,他会在那里看到些什么。
诺曼以为他渴望去拉斯维加斯,一点都不感到惊奇。这种渴望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的,对一个格外有天赋的年轻的魔术师来说尤其是这样。“二十岁的时候,他将去拉斯维加斯住一段时间。”他笑着这样想道,并回忆起自己二十岁时曾去那里庆祝生日。当时的一些荒唐事儿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里,他不得不承认,那是一些美好的回忆。
尽管如此,他还是庆幸自己没有住在那个疯狂之城里。
“你是一个真正的摩门 教徒。”克里斯蒂娜有时这样对他说,他老实得都让她感到厌烦了。
“是的。不过,我是个铁杆的一夫一妻制者。”他回答说。
他爱克里斯蒂娜,而克里斯蒂娜也很爱他。这样说还算轻了。他是五年前在她表演“火舞”时见到她的,那是在火人营。一见到她,他就知道不但自己疯狂地爱上了她,她也将成为他生命中的女人。让人惊讶的是,尽管她当时才二十岁,但一看到他,她也产生了跟他完全相同的感觉,虽然对他的身份还一无所知。
她已经有点习惯被人看了,但这个陌生人看她目光太特别,她希望自己永远不要走出他的视线范围。这样的目光投在她身上,让她感到自己仿佛成了圣杯。
在火人营,表演接二连三,这里刚刚落幕,那里又要登场。当克里斯蒂娜熄灭她的火炬时,那个男人走到她身边:
“我叫诺曼。”他自我介绍说。
“我叫克里斯蒂娜。”她回答道。
他们没有再说什么。他帮助她收拾东西,并陪她到了她的帐篷里。
一个人如果在嬉皮士的圈子里长大,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成为嬉皮士,要么相反:成为资深会计或心理顽固的银行家。克里斯蒂娜是个例外,她避免了这两个:她没有成为嬉皮士,但也没有因此而抛弃过去。她留下了嬉皮士让她感兴趣的东西,抛弃了她不喜欢的东西。
一个毕竟还是在这方面吃过很多苦的女孩,能保持这么不偏不倚的态度,这太让人吃惊了:九岁那年,父亲教会了她识别毒蘑菇,十二岁那年,又让她接触了LSD 。十三岁那年,她吞了五百微克的麦角酸 ,整整一个月都没有恢复过来。之后,她过了一年地狱般的生活。
“吸了一年的麦角酸,”她解释说,“在一个跟吸毒一样让人不安的年龄。当时,我觉得自己要进疯人院了:我时时恐惧,处处害怕。当我把这些情景告诉母亲时,她对我说:‘很好,你入门了。’”
一年后,使她得到拯救的是绝食。饥饿占了上风,驱散了其他恶魔。
十八岁的时候,克里斯蒂娜离开了她的群落和新墨西哥州,上了内华达州卡松城的一所杂技学校。十三岁的时候就经历过如此漫长的地狱般生活,她现在追求的不再是快乐,而是需要危险。没有什么东西能像戏火那样让她平静下来。命运似乎给她指明了一条道路:她将成为一名火的舞者。这种艺术能把她从嬉皮士那儿学来的身体与精神上的灵活与从事这一危险行业所必需的那种超严谨结合起来。
克里斯蒂娜有着年轻女士那样的脸和声音。看到她,听到她的声音,很难想象一个如此出色、如此端庄的女人会有那么混乱的过去。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她才那么快就跟一个已经找到道路的男人结成伴侣:她需要一个家。
见过诺曼和克里斯蒂娜的人都会被他们的默契所打动:他们有相同的沉默方式。可以看见他们按等级默默地紧挨着坐在一起,如同迈锡尼时代 的国王与王后,一个美丽,一个威严。这两个杰出人物的结合所产生的魅力使他们成了大家的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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