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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4796906
*乡贤,是道德高尚且对地方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人。乡贤,是地方的精英,对地方社会文化发挥过的积极作用。
*乡贤,热衷乡村治理和乡村教育,且乐善好施、造福乡梓。
*乡贤,道德高尚、处事公正、治家严格、扶贫济困。
*乡贤,是乡贤文化的创造者和实践者。乡贤是国家认同的纽带,是促进区域认同和文化认同的粘合剂。
*乡贤祠。祭奠和供奉为地方建设作出贡献的先贤,展示各地不同的乡贤文化。
*乡贤文化,是由乡贤及乡人们创造的,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青霞是一个奇女子,更是河南乡贤群像中的佼佼者,她的事迹,她对家乡的热情,一直被家乡人民所传颂。
本书重点叙述了近代女中豪杰、同盟会成员,辛亥革命女志士,近代著名女活动家、教育家、政治家、知名乡贤刘青霞的一生。主要内容:刘青霞的少女时代,私塾教育;马氏庄园接收系统儒家教育;嫁入豪门,步入社会;善举不断,皇帝诰封;助夫经商,家业飞腾;随兄东渡,接受自由教育;兴办新式学校,义襄女校;设立义庄、义田,资助贫寒;开办产业,资助河南留学生;资助新式出版物,资助孙中山革命。在辛亥革命波澜壮阔的历史上,有两位女性声望极高,一位是秋瑾,另一位就是刘青霞。”南秋瑾,北青霞”,曾是当时传遍大江南北的声音。刘青霞的一生值得人赞道,学习乡贤精神,对于培育新乡贤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马氏庄园的主人们
一、洪洞移民的后代
二、“百官楷模
三、马氏家风
四、马氏风华
宦门千金
一、庄园生活
二、家风熏陶
三、深居豪宅慕自由
嫁入豪门
一、窈窕淑女待闺阁
二、嫁入刘家
三、七年之痒
四、豪门生变
泛爱乐善
一、“有盈无绌”显才能
二、建义庄,周济族人
三、乐善好施
捐资豫学堂
一、废科举,兴新学
二、捐银助办豫学堂
三、心系豫学堂
清帝封赠
一、诰封“一品诰命夫人
二、获赐“乐善好施”匾额
东渡日本谱新章
一、晚清掀起的留学狂潮
二、游学东瀛
三、参加同盟会
四、捐助《河南》
五、资助《中国新女界杂志》
慷慨创建新学堂
一、创办新学堂
二、创办刘氏代用 小学校
三、创办乙种蚕桑学校
四、华英女校的创办
五、捐助中州公学、中州女学堂
六、倾心女子教育
辛亥女杰垂青史
一、资助大河书社
二、支持辛亥志士张钟端
三、支持河南辛亥革命
呐喊奔走争女权
一、勇挑“神州女子共和协济社”重担
二、勇担“北京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
为国家舍小家
一、出任河南国民捐
二、“裸捐” 人
三、创办公益企业
四、捐助难民收养所
生命悲歌
一、日渐沉沦的刘氏家族
二、刘氏族人的强取豪夺
三、《豫人刘马青霞披露》
四、对簿公堂伸正义
春蚕丝尽
一、母子反目
二、继子风波
三、生命陨落
踏寻女杰足迹
一、马氏庄园
二、尉氏县
三、 开 封
四、 北 京
五、 南 京
附录:刘青霞大事记
参考文献
辛亥革命成功后,中华民国建立。在如何建立中华民国,体现各阶层的权利上,曾出现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女子参政运动。刘青霞作为当时杰出的女性代表,以满腔热情投入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中,担任一系列社团会长,这些均反映了刘青霞在当时妇女界的影响和威望。在河南女性普遍没有觉醒的情况下,刘青霞振臂一呼、摇旗呐喊,喊出了河南女性争取自由、平等、参政的声音,为河南女性树立了一座丰碑。
一、 勇挑“神州女子共和协济社”重担
1911年12月29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被选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3月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临时约法》中,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明确了人民享有选举、被选举、考试、请愿、诉讼等权利,并享有人身、财产、居住、迁徙、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教等项自由,但须受政府法律限制,并有纳税和服兵役的义务。然而对于女子参政问题却含糊其辞,这引起了知识女性的不满,遂引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女子参政运动。
清末民初,一批知识女性为摆脱封建专制和封建礼教的压迫和束缚,积极投身到辛亥革命运动中,她们一方面积极宣传妇女解放的理论,一方面通过学习了解西方的男女平权、妇女参政方面的学说和制度,开始为自身的翻身解放和建立一个男女平权的民主共和政体的新中国而斗争。
武昌起义后,同盟会会员林宗素闻知消息后马上从日本回国,参加了1911年11月部分同盟会会员在上海成立的中国社会党,为了在政治上实现“男女平权”,林宗素又组织了早的女子参政团体“女子参政同志会”。
1912年1月5日,林宗素以女子参政同志会代表的身份面见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要求承认女子完全参政权。孙中山表示:“将来必予女子以完全参政权,惟女子须急求法政学知识,了解平等自由之真理。”受孙中山讲话的影响,一批女子参政团体相继诞生,主要有以林宗素为会长的“女子参政同志会”、吴木兰发起的“女子同盟会”、唐群英和张汉英发起的“女子后援会”、沈佩贞发起的“女子尚武会”和王昌国组织的“女国民会”。
1912年2月20日,这五个女子团体为了发挥更大的力量,联合起来组建了“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
2月21日,唐群英、张昭汉、张汉英、王昌国、吴芝瑛、张群英、沈佩贞等60余人以中华民国女界代表的名义,上书南京临时参议院,正式要求将女子参政权写入宪法。唐群英等甚至携带武器闯入参议院,被守卫阻挠,不得入院,愈形激愤。
2月23日,南京临时参议院将唐群英等请求女子参政权案交请愿审查会审查。当时报界传闻,参议院对于女子参政权案“不赞成者居多数”,女界中有激烈派数人声言“此举如办不到,当以炸弹对付议员”。审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一场冲突似乎已在所难免。
3月3日,中国同盟会本部于南京召开全体大会,到者数千人,大会选举孙中山先生为总理,并宣布同盟会政纲,其中第五条是“主张男女平权”。3月11日,经临时参议院议决、由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公布了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中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唐群英等人在对《临时约法》男女性别问题的模糊提法大失所望的愤慨情绪下,又以中华民国女子参政会的名义上书孙中山,提出强烈抗议。她们要求修改《临时约法》,使女子参政权得到宪法的确认。
3月初,为了捍卫女子参政的权利,唐群英、刘青霞等人成立了“神州女子共和协济社”。在这个领导机构中,名誉社长:孙中山夫人(指卢慕贞)、伍廷芳夫人、吴芝瑛、刘青霞;社长:张昭汉、杨季威;*长:钱新才、程颖;实业部长:陈鸿璧、周铸青;编辑部长:唐群英、汤国梨;法政部长:陈汉英、任宝航;财政部长:唐金玲、梁卿。
从这些人名可以看出,能参加并被选上“神州女子共和协济社”的领导成员绝非等闲之辈,都是当时知名女性,刘青霞能与孙中山夫人、伍廷芳夫人以及秋瑾密友吴芝瑛同列为名誉社长,可见她在当时的影响。
不光这些名誉社长是知名女性,下面的社长、各部部长哪个不是响东东的女界名流。像唐群英,个同盟会女会员,武昌起义时被推为“女子北伐队”队长,被孙中山誉为“巾帼英雄”。“神州女子共和协济社”的成立,主要是要求女子能够参政,特别是她们对《临时约法》中模糊女子参政的问题非常不满,要求修改《临时约法》,使女子参政权得到宪法的确认。
3月18日、19日,南京临时参议院两次讨论女子参政权案审查报告。结论是:“本审查会一再讨论,多数认为吾国女子参政亦应有之权利,惟兹事体重大,非可仓卒速定,应俟国会成立再行解决,以昭慎重。”这实际上对女子参政权的请愿要求是推拖和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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