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8690179丛书名: 无
1.对话20年来学界成果,别样的第三帝国新史,呈现长时段、广视角中的纳粹德国。
希特勒的第三帝国给20世纪的世界造成了巨大的创口,它开启了极权政治、种族灭绝的屠杀、搅乱天地的大战……这些都流毒深远。如何理解第三帝国的历史,关乎如何对待世界的当下与未来。
20年来,国际学界对纳粹德国的研究越发深入。人们开始在帝国主义时代的全球背景下看待第三帝国的政策与野心,越来越多地探索纳粹控制下的社会生活,探讨普通人的责任,也挖掘起战后德国与第三帝国之间的隐秘联系。而英美学界纳粹德国研究重要学者理查德•埃文斯的《历史与记忆中的第三帝国》,就是与20年来重要学者重要著作的对话往来。
这是用充满反思与洞见的书评和短篇研究编织而成的第三帝国新史,从学者们的新知延展开去,埃文斯以广阔视野多维度重审希特勒的第三帝国。从魏玛共和国的殖民政策,纳粹德国内部的生活,克虏伯、大众等企业的同路与共谋,第三帝国的外交,种族灭绝政策,到第三帝国崩溃的余波,看待第三帝国的视角,在时间上向前后延伸,在空间上扩展至全球。
2. 欧美史学界支柱性学者,精研第三帝国半世纪,以历史学家的责任感归正错置的记忆,还原纳粹统治下的生活
理查德•埃文斯以两千多页篇幅的《第三帝国三部曲》(The Third Reich Trilogy)享誉世界史坛。他的学术生涯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欧洲近现代史和史学理论方面同样学养深厚,视野开阔,正如他广受大众认可的近作《企鹅欧洲史•竞逐权力:1815—1914》所体现的,他擅长将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亲切、通俗又充满反思精神的历史书写,《历史与记忆中的第三帝国》也是如此。
历史靠记忆编织,然而,记忆是否可靠,需要通过历史的检验。亲历者的回忆录有多可信,学者们提供的新知在多大程度上是定论,都需要严格的检验。围绕纳粹德国从起源到衰落的历史,埃文斯以半世纪的学术积淀、历史学家去伪求真的责任感回顾20年来的学界新成果,用证据和反思解开历史与记忆的纠缠,一步步接近真相。在对20多部著作的逐一评判中,在对宣传、排斥、美化、胁迫等多层次历史的细究中,埃文斯点出盲点,归正错置的记忆。他用证据指出,有的人掩饰自己当初的行为,试图逃避责任,有的人却承担了过多的指责。他看到了被遗忘的受害者:受害的不只是犹太人,还有吉卜赛人、同性恋者、智力障碍者、肢体残疾者、流浪汉、斯拉夫人等等“社会局外人”。而希特勒,在他与爱娃的交往中多少表现出正常的人类情感,而不是人们所说的疯子。
从第三帝国的兴起到余波,从欧洲到全球,从元首到平民,埃文斯对各个层面真相的探索或许不是至终定论,却是由反思的求索精神推动的,代表了历史学家寻求真相的方式。
3.广受学界、主流媒体认可的综合性、反思性作品
作为史学大家综合20年学界成果的反思之作,《历史与记忆中的第三帝国》出版后,在学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也广受主流媒体认可。埃文斯在书中对话过的重要学者,如伊恩•克肖、蒂莫西•斯奈德、尼古劳斯•瓦克斯曼,与埃文斯当面对谈,共同探讨纳粹德国的历史与记忆。英国《犹太纪事报》赞其“揭示纳粹野蛮政权的本质,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华尔街日报》感佩埃文斯“已功成名就,却仍在孜孜探求”,英国《电讯报》表示“希特勒治下德国的军事、文化、社会、政治,在这本书里一览无余”,更难得的是,这本综合学术成果的著作,英国广播公司《历史》杂志特别强调其“十分好读”。身为第三帝国研究领域的专家,埃文斯出于史家的责任,敢于批评一些风评甚佳却模糊了历史的著作,以促成真相的发掘,堪为典范。
靠着记忆,我们将过往和当下连接起来。然而,义愤、羞愧、私利、责任……都可能在有意无意间重构、扭曲记忆。记忆若要可靠,就需经受历史的严格检验。
从1933年到1945年,第三帝国的野心造成人间地狱,将世界拖入无底深渊。纳粹垮台七十年后,历史与记忆纠缠在一起。人们试图为不可思议的疯狂找到解释。有人在愤怒中指责,凡默许、协助纳粹罪行的,都应当算作同谋;也有人在羞愧中掩饰,为自己所做的寻找理由。这些人所做的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于高压,他们该承担多少责任?对不光彩记忆的重构、修饰和美化,掩盖了多少历史的真相?
对种种棘手的问题,《历史与记忆中的第三帝国》给出了答案。研究纳粹德国四十余年的理查德•埃文斯带着史学家的责任,与过去二十年的学界新成果对话往来,用学者的犀利和谨慎拨开迷雾,穿过层层建构的记忆,探入第三帝国的真实历史。
前言
部分 共和国与帝国
章 种族灭绝蓝图?
第二章 想象帝国
第三章 1918年战败
第四章 瓦尔特•拉特瑙
第五章 20世纪20年代的柏林
第六章 社会局外人
第二部分 纳粹德国内部
第七章 胁迫与同意
第八章 “人民共同体”
第九章 希特勒有病吗?
第十章 阿道夫和爱娃
第三部分 纳粹的经济
第十一章 经济复苏
第十二章 人民的汽车
第十三章 克虏伯的军火
第十四章 同路人
第四部分 外交政策
第十五章 希特勒的盟友
第十六章 走向战争
第十七章 纳粹与外交官
第五部分 胜利与失败
第十八章 命运攸关的抉择
第十九章 “
二战”解密
第二十章 食物与战争
第二十一章 来自胜利的失败
第二十二章 衰落与瓦解
第六部分 种族灭绝政治
第二十三章 帝国、种族及战争
第二十四章 “终解决方案”是独一无二的吗?
第二十五章 欧洲的杀戮战场
第七部分 余波
第二十六章 另一种恐怖
第二十七章 城市乌托邦
第二十八章 战争时期的艺术
致谢
译后记
注释
前言
从20世纪末开始,在过去15年左右的时间里,我们对于纳粹德国的理解,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转变。本书收录的是以往发表过的文章,这些文章既对这种转变进行了描述,也对其做出了评述。已知的一些重要转变为研究和写作带来了新的内容。个转变就是历史研究中的“全球性转变”,这是随着20世纪末以来在社会、文化和经济领域出现的全球化进程而发生的。俾斯麦在19世纪统一德国,人们往往从现代德国这一漫长的历史背景中去审视第三帝国;现在,人们越来越多地从更广阔的国际化甚至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来看待第三帝国,将它作为帝国主义时代的一部分,而第三帝国想要统治世界的欲望则是建立在德国人追逐帝国梦想这一更加深远的传统之上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忽视了食物供给和粮食短缺的影响,对此我们也只能从全球性层面去理解。纳粹在东欧的政策主要是基于希特勒对美洲大平原殖民地的想象而制定的。诸如克虏伯和大众汽车这样的公司不仅仅是德国企业,它们也在全世界范围内运作。书中的一些文章谈及了新视角所带来的益处,同时也指出了它的局限性。
这和历史研究中视角的转变是联系在一起的,即越来越多地把单一民族的独立国家放在一个更加广泛、跨越国界的背景之下,不仅要考虑它如何与其他单一民族的独立国家相互联系,也要考虑它如何受到更大范围地区的发展形势的影响。比如,近的研究认为,
纳粹主义意识形态借鉴了从俄国到法国、从意大利到土耳其等许多国家的传统,而不是像过去认为的那样,它完全是德国智识传统发展的结果。渐渐地,历史学家们不再把纳粹灭绝犹太人的行为看作是一个独特的历史事件,而是认为这与发生在其他国家和其他时期的种族灭绝行为有相似之处。这时,视角的改变再次带来了益处,
但是它也越来越多地涉及本书中某些文章试图指出的阐释问题。
近来兴起的第三个研究领域—对纳粹社会展开的研究—更是如此。在过去的15 年里,越来越多的历史学家提出,纳粹德国似乎是一个依赖广大民众的支持和赞许,而非警察的恐怖和胁迫而存在的政治体系。书中不少文章对这种看法进行了评估,并指出,尽管它增加了人们对纳粹德国的了解,可是人们不应忘记,纳粹德国实质上是独裁政权,它压制民权和自由,对反对它的人毫不留情。纳粹政府不仅压制社会上的局外人,还压制许多地区的劳动阶级及其在政治上的代表。魏玛共和国时期的著名犹太人,特别是瓦尔特•拉特瑙(Walther Rathenau),并没有受到蔑视和边缘化,反而深受广大民众支持和爱戴。瓦尔特•拉特瑙逝世之后,德国举国悲恸,这足以反映当时犹太人的社会地位。要知道,直到20 世纪20 年代末,纳粹主义都还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边缘性运动。纳粹政权于1933 年上台执政后,不得不努力赢得民众的支持,暴力与宣传都在此过程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希特勒本人,以及向德国人民所宣传的希特勒形象,对于赢得民心至关重要。而近的研究使人们对这个形象后面的希特勒有了更深的了解,这也是了解第三帝国的一个重要部分。
然而,自从20世纪末以来,在有关纳粹德国的历史研究中,引人注目的变化或许就是,历史与记忆越来越多地纠缠在一起了。“二战”之后,人们对第三帝国的记忆往往是复杂而奇特的。现在,如果不考虑这一点的话,几乎就无法书写1933年至1945年期间第三帝国的历史了。那些参与了(有时候甚至是深入参与了)纳粹罪行的重要工业公司和商人,在战后试图掩盖他们参与战争罪行的记忆。本书中的文章探讨了这些公司和商人为了达到此目的所采取的方式。通常,记忆的转变会以奇怪的形式体现出来,就像大众的甲壳虫汽车在墨西哥的情况一样。甲壳虫汽车初其实是纳粹的“从快乐得到力量”的汽车,进入墨西哥以后,竟然在20世纪末变成了墨西哥的标志。然而,当人们越来越需要面对纳粹的恶行、揭露那些参与其中的人所犯下的罪行时,有时候会出现粗鲁和一概而论的谴责,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学家们应当仔细加以区分。一位富商试图隐瞒他在第三帝国时的所作所为,结果被发现了,于是便有人夸大事实,说他参与了纳粹政权恐怖的罪行;在小心翼翼地掩盖了几十年之后,职业外交家在制定纳粹外交政策中所起的作用被披露出来,引发了对这些人的未经证实的指控,说他们实际上鼓励了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而不仅仅是提供一些便利(他们的所作所为的确可恶,但和鼓励种族灭绝并不是一回事,将二者混为一谈只会使真正有罪的人逃脱罪责)。
纳粹德国在“二战”期间进入鼎盛时期,也走向了终的灭亡,在这一点上,自从20世纪末以来,也发生了一些视角上的变化。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二战”的全球性和相互关联性,发生在东方战场和西方战场上大大小小的战争无不彼此影响。正如本书所示,军事历史本身很有启发性,但也需要将其放在宏观的经济和文化背景下研究。无论我们研究的是纳粹高层的决策还是普通军官的进取,
宏观的背景因素都是极为重要的。
后,近些年的研究越来越聚焦于战后的德国,战后德国与纳粹时期之间的隐秘联系正逐步显露。对几百万不受欢迎公民的“种族清洗”并没有随着纳粹的失败而结束,而是一直持续到第三帝国灭亡后的许多年。不同的是,这次德国人不再是“种族清洗”者,
而成为被“清洗”的对象。城市规划者们设计的乌托邦与纳粹“去城市化”的想法不谋而合,也符合他们对世界其他地方城市的看法。归还纳粹劫掠艺术品(其中很多都是从犹太人那里偷窃来的)的运动愈演愈烈,该运动要解决的问题并非从第三帝国开始,也没有随着第三帝国的灭亡而消失。长远的视角再次帮助我们理解当前的问题,这也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问题。将历史研究的范围扩展至战后时期,进一步强调了历史和记忆之间的紧密联系。本书所收录的文章告诉人们,如果记忆要可靠,就需要经受历史的严格检验,至于历史在塑造当下纳粹的集体文化记忆方面的作用,则需要进行既充满热情又十分准确的详细解释。
以下的章节都是在近15 年写出来的,它们反映了对纳粹德国认识上的重要变化,因此,我把它们汇编成一本书,希望本书能够成为一个整体。这些文章大都是详细书评,以对第三帝国某方面的新研究为起点,进行更大范围的思考。而正因如此,书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重叠和交叉的部分—我已经尽力在避免,但有些时候还是无法避免。只有在我自己的原创研究部分,比如第六章和第七章,以及初发表在学术刊物上的文章,比如第十七章里,我才会在尾注中列出参考文献。在本书的第十四、十七和二十四章这三个章节里,我附上了简短的后记,作为对该章次出版时评论家们所做评论的回应,或者是为读者指明文中所讨论问题的进一步资料。非常感谢初刊登这些文章的刊物和杂志的编辑们,感谢他们允许我重新使用这些文章,详细情况将在致谢中提到。我尤其要感谢维多利亚•哈里斯(Victoria Harris)将这些零散的文章汇总起来,我还要感谢以专业眼光审读了本书样稿的克里斯蒂娜•L. 科滕(Christine L. Corton)。
理查德•J.埃文斯
剑桥大学
2014年3月
★在英美学界的现代德国研究者中,埃文斯是数一数二的。他的见解总能击中要害。
——《金融时报》(The Financial Times)
★有人天真地以为,独裁者不受民众支持,可以轻易推翻;也有人说,独裁政权下的人们都应该为政权的行为负责。埃文斯用谨慎细致的讨论指出了这两种观点的问题。集体罪责和集体无辜都是迷思,权力的实际运作要复杂得多
——《太平洋标准杂志》(The Pacific Standard)
★埃文斯,历史学界的支柱性人物,剑桥大学的钦定教授,2012年获封爵士。早已功成名就的他仍在孜孜探寻,思考历史,思考应当怎么做历史研究。对于第三帝国的方方面面,埃文斯总能发表值得注意的重要观点。
——《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
第六章
社会局外人(节选)
一
现在有许多关于第三帝国社会局外人的文献,因为人们已经意识到,在纳粹统治下的第三帝国,有很多群体都是“被遗忘的受害者”,历史学家以前很少研究他们的命运。纳粹对许多群体采取了仇恨和毁灭的政策。毫无疑问,犹太人是这些政策的主要受害者,但还有其他群体也是受害对象,比如吉卜赛人(罗姆人和辛提人)、同性恋者、智力障碍者、肢体残疾者、“惯犯”、“不合群的人”、“不愿工作的人”、无家可归者、流浪汉、斯拉夫人和其他被德国统治的民族(包括被强行带到德国境内的和德国在境外统治的奴工)。所有这些群体都遭受过纳粹的逮捕、监禁,在集中营里受残酷虐待,被强行绝育,也被杀害,尽管遭受迫害的比例和严重程度有所不同。
相关研究者都希望有所发现,记录下纳粹的罪行,因此,他们研究的几乎都是1933年至1945年间发生的事。诚然,许多作者认为,纳粹这方面政策的部分根源至少可以追溯到魏玛共和国时期的社会思想和实践,或者追溯到19世纪90年代成为热点问题的种族与优生理论。德国的反犹文献资料浩如烟海,许多研究者还基于中世纪以来的文献,对纳粹迫害犹太人的社会、经济、思想、文化和政治渊源进行详尽讨论,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有关纳粹对德国社会其他少数群体迫害的深远历史背景,人们却几乎只字未提。关于德国对斯拉夫人的态度,以及19 世纪德国境内外籍劳工的历史,已经有了完整的记载。20 世纪70 年代和80 年代,联邦德国的政治存在两个主要问题:在联邦德国被剥夺了公民权利的几百万外籍工人的地位和生存状况,以及与苏联、华沙条约组织和平共处这一始终存在的艰巨任务。正是这两个主要问题推动了有关这些话题的历史研究。相比之下,关于近现代德国的其他社会局外人的长期历史,却很少有人讨论。
说来奇怪,在社会局外人这一领域,历史学家在研究德国犹太人和反犹主义历史时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却没有在研究社会局外人时做类似追问。自中世纪以来,社会局外人在德国社会中是否发挥了特别突出的作用?德国人对他们特别敌视吗?随着时间的推移,
他们的状况是得到改善还是恶化了?我们有没有实例来证明,他们在动乱时期被当成了替罪羊?他们在工业化的过程中是更深地融入了德国社会,还是恰恰相反?在19 世纪的政治斗争中,德国自由主义者有没有支持他们的解放事业?魏玛共和国的成立对他们的身份和地位有什么影响?所有这些,以及许多其他类似的跃入脑海的问题,都可以用一个问题来概括:德国社会是否特别循规蹈矩、严肃刻板,而且仇视局外人,就像一些研究文化和思想的历史学家认为的那样?换句话说,德国民众是不是比他国民众更仇视局外人,以至于普遍支持纳粹对社会局外人的迫害?
二
我们首先可以浏览一下现存的有关近代早期社会局外人的大量文献,也就是大约从宗教改革到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这段时间的相关文献。这期间的德国社会被分成以身份为基础的不同社会等级,人们的权利、义务由法律和习俗来规范。人们认为,社会秩序中不同等级的人以不同的方式拥有不同程度的社会荣誉。
然而,在这个“荣誉社会”的精密结构之外,还有一个由各色人等组成的“可耻群体”(unehrliche Leute),其局外人身份有五个主要来源:它可能是继承来的;它可能与某种职业有关;它可能是离经叛道行为,尤其是(主要是女人)性行为的后果;它也可能是因为某种宗教信仰或少数族裔身份;或者,也可能是由刑事定罪造成的。光荣的和可耻的群体之间的区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国家的认可,但它主要是由行业工会造成的,行业工会给各种社会群体贴上了耻辱的标签,取消了他们的会员资格。
因此,近代早期德国的可耻群体包括那些从事与肮脏或污染物质接触的行业的人,比如磨坊工人、牧羊人、制革工人、街道清洁工,其中可耻的是剥皮工、屠夫、捕鼠人和刽子手。第二个群体更大、更加难以归类,包括流动人员,即居无定所的人—小贩、吉卜赛人、巡回演出的艺人(养熊人、魔术师及诸如此类的人)、江湖医生、磨刀人等。第三类是因为性行为不端而失去了名誉的女人,尤其是妓女和未婚母亲。第四类的骂名是与非基督徒相联系的,在德国的社会背景下,非基督徒主要指犹太人,以及受支配的语言文化群体,比如文德人(Wends)。后,任何被刑事定罪,并在木枷(在德国被称为耻辱架)上遭到刽子手之手玷污的人,无论之前是什么地位,都会被归入可耻群体。
人一旦蒙上可耻的污名,就不可能进入行业工会,不能获得公民权利,也不能购买大多数的土地。一般而言,他们无法摆脱贫困,无法过上体面的生活。行会会员们急于与属于可耻群体的人撇清关系,因此即使只是偶然的身体接触都可能引发严重的骚乱。比如1800 年在柏林,在一次公开行刑过程中,刽子手的助手推搡了旁观的一名熟练工人,结果引发了骚乱,后,一名等级和威望极高的城市官员与这名工人握手(同时还调来了军队,以防万一),工人的尊贵身份得到正式恢复,骚乱才平息下来。事实上,只有几种可耻行业的从业者有希望过上体面的生活,刽子手就是其中之一,
刽子手还可以找人替自己去做那些可耻的工作。但就算是刽子手,
他们在当地小酒馆喝酒时也必须使用特殊的杯子,这些杯子是不允许其他人触碰的。如果行会会员娶了刽子手的女儿,那么他很可能会立刻被行会开除,并被剥夺生计。
城市与农村的行业工会及其他荣誉群体将可耻群体排除在外,
这遭到领土国家(territorial state)越来越强烈的反对,因为这些领土国家认为这种限制性做法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会在受其影响的人们中间滋生贫困和骚乱。18 世纪,各个主义国家(absolutist state)主要是想削弱行会的权力,因而反复颁布法令,试图让属于这些可耻群体的人重新融入社会。在近代早期,对于社会局外人,
国家政府关心的是如何防止他们引发动乱,鼓励他们勤奋工作。因此,对于那些可能会引起骚乱的懒散的人,比如土匪、乞丐、骗子和一些到处游荡的人,包括巡回音乐家、吉卜赛人、江湖骗子和养熊人等,领土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压制性策略。至于那些对国民财富做出了贡献、勤奋工作的行业工人,国家看不出继续将他们视为可耻之人的理由。
1731年,神圣罗马帝国正式宣布,剥皮人、屠夫、刽子手(三者通常被放在一起谈论)以外的所有行业都是荣誉行业;1772年,刽子手也成为荣誉行业。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于1775年废除了以前驱赶和消灭吉卜赛人的政策,转而努力促使他们融入社会,后来奥地利的约瑟夫二世也于1783年效仿了他的做法。在许多法律改革之后,当处死刑的罪行种类大大减少,不再用死刑处罚的行为包括鸡奸(甚至到了1730年,在普鲁士还有一名年轻男子因此被处以火刑),巫术和渎神等很多行为也不再被视为犯罪。启蒙理性主义替代了基督教的行为准则,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法律法规中止了对许多自愿性行为的制裁,包括同性恋。
像许多开明君主的宣言一样,这些法律对社会态度和行为的影响非常有限。因此,屠夫和刽子手继续遭到受人尊敬的社会群体排斥,于是他们形成了自己的近交圈子,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行会继续蔑视权威,对荣誉的概念进行严格解释。此外,18世纪晚期的法令中,那些有关吉卜赛人以某些方式融入德国社会的规定,只不过是一种新的迫害形式而已。法令规定吉卜赛人必须找到一个永久居留地,禁止他们相互通婚,他们所有的孩子都必须交给德国农民抚养,他们也不可使用自己的语言。但事实证明,这些措施是不可能强制实行的。
在现代社会形成之初,荣誉和耻辱的界限往往是变动而模糊的。在一些地区臭名昭著的行业,在其他地区却被广泛接受,还可以成立自己的行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行为变得不那么耻辱了,
但有些行为则受到加倍歧视。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例子是卖淫。在16 世纪到17 世纪期间,卖淫曾受到日益严重的歧视和国家严格的控制。在近代早期,几乎所有情况下,对可耻群体的排斥都因为他们承担了某种社会职能而得到缓解。在交通落后的时代,道路没有修好,资源有限,加工场所距离村庄、小城镇和农庄往往有几天甚至几个星期的路程,而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这些地方。因此,磨刀人、小贩之类四处漂泊的人是乡村经济不可或缺的部分。屠夫、剥皮工、磨坊工人和牧羊人也以不同的方式与广大民众频繁接触,这对民生是很重要的。巡回艺人、江湖骗子、庸医和拔牙人在集市上也给人们带来一些奇观和消遣。
此外,大体上说,精神或身体残疾并不是人被归入可耻群体的理由。对乡村和城镇里那些智力有缺陷的人来说,生活既不漫长也不愉快,但总体上说,他们仍然受到家庭的照顾,并不是社会局外人。有暴力和破坏倾向的心理障碍者有可能会被监禁在城市监狱里;那些为数不多的刑事犯也被监禁在狱里,而不是受鞭刑或被打上烙印,他们也不会遭到处决。然而,即使是这种情况,
荣誉家庭也会尽的努力来应付,尽量不采取监禁这种严厉的措施。比如,不伦瑞克- 吕讷堡(Braunschweig-Lüneburg)的小威廉公爵常常半裸着身体在策勒(Celle)街头狂奔,物给路人,疯狂地打手势。后来,他拿着一把裁衣剪刀攻击他的妻子,
这时候公爵理事会才同意把他监禁起来。虽然他的疯病仍会周期性地发作,不过他没有被摄政者取代,而是继续在位7 年,直到1589 年去世。
只有当癫狂变得很危险的时候,发狂者才会招致完全的排斥;同样,那些四处游荡的人,只有当他们贫穷到一无所有,开始乞讨、偷窃和抢劫的时候,才会真正引发人们的敌意。和那些定居下来的人相比,四处游荡的人过着更加朝不保夕的生活。在近代早期,尤其是在战争和动荡年代,游荡于德国许多地方的大群劫匪大多是被社会抛弃的人,不仅包括流浪汉、小贩、乞丐和吉卜赛人,也包括定居在社区里的贫穷的局外人,比如犹太人。因此,早期的现代国家在清理乡村的可疑人物、强盗和罪犯时,尤其会针对四处漂泊谋生的人。国家机构通过这种方式给了他们污名,让他们更难脱离边缘地位。
……
五
这些事态的发展都是不祥之兆,但是我们不应认为魏玛共和国对待社会局外人的方式仅仅是日益严重的国家歧视和迫害的表现。20世纪20年代,德国在国家福利、刑事和治安机构方面开展了广泛的社会改革。即使是那些相信形形色色的社会反常行为中有很强的遗传因素的人,也普遍认为大多数离经叛道者能够重新融入社会。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在当时有一定的影响力,给离经叛道者做绝育手术或对他们实施强制“安乐死”的建议也受到了全面抵制。
不过,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1929年至1933年,德国经济出现衰退,这在很多方面使社会局外人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了。规模空前的失业导致无家可归者和流浪者的人数大幅增加。长期失业者的福利遭到削减,甚至被完全剥夺,他们当中有近125万人到1933年初就已经得不到任何形式的福利了。据估算,在20世纪30年代初的德国,露宿街头、无家可归的人数在20万到50万之间。在危机时刻,国家削减了财政支出,那些把智力障碍及肢体残疾者视为“
社会负担”的人于是有了更加充分的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在很难找到固定工作的时候,卖淫再次成为年轻女性常用的谋生手段,这些女性通常来自劳动阶层。尽管犯罪率没有1922 年至1923 年恶性通货膨胀期间上升得那么快,但是青少年团伙在大萧条时期活动尤为猖獗,许多中产阶级认为他们对公共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受尊重的社会群体和社会弃儿之间的界限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模糊易变。比如,即使在正常时期,妇女也会把卖淫当作权宜之计,卖淫的妇女以后可以很容易地重新融入劳动阶级。20 世纪30 年代初,成千上万买不起房子的人(多为年轻人)
过上了流浪的生活,但他们不会一直如此,流浪只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而在其他时期,流浪也只是生活的一个阶段而已。在大规模失业和破产的时期,盗窃、贪污和轻微犯罪对许多人都是一种诱惑。从长远来看,少数族裔如“莱茵兰杂种”,也设法在社会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主要是在马戏团和娱乐业。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形式的精神和身体残疾极为严重,使得身有这种残疾的人总体来说不可能融入社会、过上正常的生活,但是其他一些人则是被错误地界定了,他们的命运取决于既模糊又武断的诊断程序。如我们所见,在正常情况下,政策和监督策略往往可以固化这些界限,把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业余或临时的社会局外人角色,转变为或多或少的永久状态。刑罚政策的医疗化和社会福利的兴起已经将更多人排斥在社会之外,而这些人以前是漏网之鱼,但这丝毫没有减少日常监督对于确定和保持“反社会者”、轻微犯罪者和惯犯等社会群体的巨大影响。在第三帝国出现之前很久,德国就已经在搜集吉卜赛人的统计数据,为社会局外人“犯罪学生物收集站”制作详尽的索引卡片(社会局外人被认为有遗传性缺陷,因而会对未来的子孙后代构成威胁),社会福利系统也在采集信息。这一切为重新确定社会及其弃儿之间的界限奠定了基础,而大萧条却可能在很多方面使这些界限变得模糊。纳粹政权却在寻求一种的形式,要重新划定这些界限。他们把以前一直存在的关于社会局外人在官方、精神病医学、行政和犯罪学方面的各种考量因素都融合起来。纳粹将他们的世界划分为“民族同志”(Volltsgenossen)和“社会异类”(Gemeinschaftsfremde),“局内人”和“局外人”,把几乎所有拒绝为他们的目标服务的行为都定义为离经叛道的、病态的、出于种族动因的或堕落的。从历史上看,德国社会对局外人的敌视并不比其他欧洲社会更严重,即使在传统的“秩序社会”(Ständegesellschaft)中,“荣誉群体”和“可耻群体”之间的界限也是不断变化、不稳定的,而且到19世纪中叶时已经基本上被消除了。工业社会创造了社会局外人的新类别,尤其是在身体和精神残疾的人中间,而其他人,比如无业游民和流浪汉,则是一部分被永久化,一部分被改造。在18、19世纪,对于鸡奸和卖淫等社会反常行为,以及吉卜赛人等局外人群体,社会的态度都变得较为宽松,官方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如此。直到19世纪末,警察还会对诸如此类的社会局外人群体进行小小的骚扰,这可能加强了他们的“反常身份”(deviant identity),但并没有完全切断他们与体面社会的联系。
大约在1890年至1930年间,有三个因素改变了这种状况。个因素是刑罚和福利政策的医疗化,以及国家福利制度的广泛扩展。尤其从“
一战”开始,很大一部分社会局外人被视为有遗传缺陷和堕落的,被认为会对德意志人的未来造成威胁。第二个因素是种族卫生学的兴起,人们开始倾向于从种族的角度看待德国社会及其与欧洲和欧洲以外社会的关系。这样一来,关于社会局外人的论述就逐渐关联起了反犹论述,以及德意志人在种族竞争中优于拉丁人和斯拉夫人等种族的论述,只是关联程度不一。第三个因素是对社会局外人的论述开始带上政治色彩。实际上,
整个德国社会都在日益政治化。重要的是,在魏玛共和国时期,
对许多极右翼分子而言,似乎有必要采取果断的补救措施来治愈“
一战”失利造成的伤痛,使德意志重生为一个精力充沛、活力四射、坚定团结的国家,在世界舞台上重新确立1914 年至1918 年失去的世界强国地位。
从1933 年起,这些都成了纳粹党对德国的社会局外人使用的标准。他们既采用专家的想法,利用他们在魏玛共和国时期苦心收集的数据,又常常肆意践踏专家仔细做出的区分。纳粹主义日趋激进,
尤其在战争期间,他们对社会局外人的政策更加激进。在这种情况下,政治、种族和社会反常行为之间的区别几乎完全消失了。1944 年时,“社会异类”这一定义已经成为党卫军和警察机构手中随心所欲的工具。根据纳粹犯罪学家埃德蒙•梅茨格(Edmund Mezger)
的说法,“社会异类”是“通过个性和生活方式,特别是理解力和性格上不同寻常的缺陷,表明自己无法通过努力来满足其族群要求的人”。它所包含的类别已远远超过了之前那些被划为社会局外人的类别,他们首当其冲地受到纳粹的压迫和灭绝。它让执法机构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关押和杀害任何人。纳粹在制定法律禁止打劫等战时犯罪时,常常会使用“种族寄生虫”(Volksschädling)这一生物学术语,这证明了纳粹思想的渗透情况。纳粹重要的法学家—比如罗兰德•弗莱斯勒(Roland Freisler)和奥托—格奥尔格•提拉克(Otto-Georg Thierack)——称司法制度是人种改良清洗的一种手段。
这是长期发展的结果。这条漫长道路的起点,并不是近代早期“等级社会”遗留下来的那种前现代的社会排斥形式,而是主义年代以来,德国大多数地区警察长期拥有的自治和权力,他们用手中的权力骚扰各种受到社会排斥的局外人,使他们永远无法翻身。19世纪刑法改革的失败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虽然这并非只发生在德国,但是,种族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人种改良的思想在19、20世纪之交喷发,进入司法、刑事和社会行政管理领域,这些领域的思想和实践被医疗化,又在魏玛共和国期间被政治化,这一切使德国走上了灾难性的道路,致使它对反常人群进行无限期监禁、绝育以及终的大规模灭绝。哪怕纳粹没有在1933年上台执政,在这些行为当中,也只有的行为—大规模灭绝—可能不会发生。其他国家也对各种社会局外人实施了压制政策: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从瑞典到美国等国家都采取了从长期监禁到强制绝育等措施,虽然比德国实施的规模要小得多。而只有在德国,大规模屠杀成了国家政策,德国的屠杀并不是从犹太人开始的,而是在1939年从智力障碍及肢体伤残的人员开始的。
因此,从更宏观的历史视角来看,纳粹德国对社会局外人采取的禁闭、绝育和灭绝措施,是大约从1890年到1940年这半个世纪现代社会的政治宣传和科学进步的产物。这并不是退化到野蛮状态的过程,要说它野蛮,那也是道德意义上的野蛮,而不是历史阶段里的野蛮。仅仅视其为野蛮,不足以让我们全面、客观地理解纳粹灭绝主义的本质。将野蛮作为理解第三帝国首要的概念工具,是错把道德的谴责当成了反思。如果将纳粹的灭绝行动看作现代社会多种现象的一个方面,我们就能认识到,现代化可能有黑暗的一面,
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看到的,现代化可能既有其受益者,也有其受害者。这并不意味着要对现代化的概念进行重新定义,直到其积极含义被全部清空。这意味着我们应该认识到,在某些地方和某些时候,科学可能既是建设性力量,也是破坏性力量;有些人认为它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有些人体会到的却是歧视、压迫、苦难和死亡。或许,在1890 年到1940 年间的德国,这一点体现得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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