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5553031
1.剖析苏联援华的经验与教训,启迪当下国企改革与产业升级
2.解读中国敢打贸易战的根源与底气
3.解读新中国从西方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的困境中突围的策略
4.了解党史、新中国史、新中国经济史必读
5.关于156项工程,读这一本就够了
6.以文献档案为依据,综合亲历者讲述和巨量史料,系统、清晰地记述分析156工程,时间跨度20年
7.含薄一波、*、孟少农等亲历者讲述
8.文献资料包含中苏领导层间的电报、信件,中共领导人对重点项目的批示及有关协定的原文
1953-1957年,新中国实施了*个五年计划。以这一时期为主,苏联帮助中国建设了156项工业项目,极大地填补了中国工业的空白,自此中国大地上史无前例地形成了独立自主工业体系的雏形,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基础工业体系和国防工业体系的骨架,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156项工程建设是中国实现全面工业化的历史起点,是新中国首次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和设备进行的大规模的工业建设,对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研究和经验总结,对今天仍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奠基:苏联援华156项工程始末》包括综述、专题研究、回忆录、大事记、文献资料五个部分,条理清晰,结构严谨,详细介绍了156项工程的立项、分布、实施过程,以及它们对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巨大影响,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综 述
156 项工程建设历史概述
专题研究
156 项工程的行业结构与地区布局 / 董志凯
中国工业化基础的奠定 / 陈 夕
关于 156 项工程研究综述 / 隋福民
回忆录
赴苏联谈判的日日夜夜 / 袁宝华
周总理和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 / 宋劭文
“一五”计划奠定了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 薄一波
一汽——祖国汽车工业的摇篮 / 李岚清
关于 50 年代我国从苏联进口技术和成套设备的回顾 / 宿世芳.
我所了解的一汽选址工作 / 吴式铎
我参加了新中国汽车工业的筹建 / 陈祖涛
忆一汽筹建前期的驻莫斯科工作小组 / 李 刚
中国要建一座汽车厂 / 孟少农
洛阳矿山机器厂建厂回忆 / 江 风
建厂初期的“从头学起”/ 纪登奎
洛阳轴承厂建厂回忆 / 阎济民
周恩来总理视察洛阳第一拖拉机厂 / 段国栋
株洲发电厂创建经过 / 朱远明
我在 331 厂任职期间的工作 / 牛荫冠
回顾包钢建设 / 苏晓明 苏小河 云世英
大事记
大事记(1949—1969)
文献资料
中央关于对外贸易方针问题的指示
(1949 年 2 月 16 日)
关于同意苏中两方组织共同委员会给刘少奇等的电报
(1949 年 7 月 4 日)
刘少奇:关于向苏联学习党和国家建设经验问题给联共(布)中央斯大林的信
(1949 年 7 月 6 日)
关于苏联专家在中国工作的待遇问题
(1949 年 8 月 9 日、9 月 29 日)
中央关于苏联专家在华工作条件协定事给刘少奇等的电报
(1949 年 8 月 10 日)
中央关于苏联专家来华事给高岗等的电报
(1949 年 8 月 10 日)
刘少奇:为准备迎接苏联专家到北平给中央的电报
(1949 年 8 月 26 日)
刘少奇:为给苏联专家配备办公及生活设施给周恩来的电报
(1949 年 8 月 27 日)
中央关于苏联专家来北平事给东北局的电报
(1949 年 9 月 7 日、9 日)
刘少奇:在中苏友好协会总会成立大会上的报告
(1949 年 10 月 5 日)
毛泽东:关于苏联专家薪金问题给柯瓦洛夫的信
(1949 年 10 月 20 日)
毛泽东:关于为全总聘请苏联顾问问题给斯大林的电报
(1949 年 11 月 8 日)
柯瓦洛夫:改善和提高东北和华北各发电厂之经营和工作效率的简要措施
(1949 年 11 月)
毛泽东:关于准备对苏贸易条约问题给中央的电报
(1949 年 12 月 22 日)
刘少奇:关于向苏联订购电业和钢铁设备问题给毛泽东的电报
(1949 年 12 月 26 日)
中央关于苏联专家带家属来中国问题给东北局的电报
(1949 年 12 月 28 日)
刘少奇:关于请苏联专家修理小丰满水电站问题给毛泽东等的电报
(1949 年 12 月)
刘少奇:关于交通部所请苏联专家有关事宜给张锡俦的信
(1950 年 1 月 1 日)
毛泽东:答塔斯社记者问
(1950 年 1 月 2 日)
关于赴莫斯科进行中苏谈判的电报和批语
(1950 年 1 月)
刘少奇:关于铁道部要求聘请苏联专家问题的批语和电报
(1950 年 1 月 5 日、18 日)
刘少奇:关于派在华苏联专家与周恩来同去莫斯科等问题给张锡俦的信
(1950 年 1 月 7 日)
周恩来:关于订购苏联货品和设备问题给米高扬的信
(1950 年 2 月 5 日、8 日)
新华社:接受苏联专家改进重工业技术作业建议
(1950 年 2 月 13 日)
中苏两国关于缔结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与协定的公告
(1950 年 2 月 14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贷款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
(1950 年 2 月 14 日)
毛泽东:关于由李富春主持中苏贸易谈判等问题的电报
(1950 年 2 月 17 日、20 日)
毛泽东:关于请允许延长全总苏联顾问在中国工作时间问题给斯大林的电报
(1950 年 3 月 12 日)
中央:关于中苏贸易协定问题的电报
(1950 年 3 月)
认真向专家学本事
(1950 年 4 月 3 日)
中央关于中苏贸易协定问题给李富春等的电报
(1950 年 4 月 9 日)
毛泽东:缔结中苏条约和协定的重大意义
(1950 年 4 月 1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对外贸易组织交货的共同条件
(1950 年 4 月 1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之间的贸易协定
(1950 年 4 月 19 日)
刘少奇:就负责处理有关苏联专家各种问题给周恩来的信
(1950 年 4 月 26 日)
周恩来:关于专家问题给刘少奇的信
(1950 年 4 月 27 日)
刘少奇:对东北局关于请苏联专家去桓仁勘察可否建水电站电报的批语
(1950 年 5 月 5 日)
周恩来:对伍修权关于苏联对华技术援助问题报告的批语
(1950 年 7 月 26 日)
周恩来:对高岗关于东北派人赴苏联学习工业技术电报的批语
(1950 年 12 月 2 日)
外贸部国外贸易司林海云司长与新华社记者的谈话
(1951 年 2 月 13 日)
谢尔玖润夫:关于增加中国纸浆生产的报告(节录)
(1951 年 2 月)
斯特洛夫柴夫、捷金:苏联专家对吉林人造橡胶设计的意见(节录)
(1951 年 5 月 10 日)
莫谢耶夫:对“中国西北天然石油产地开采草案”的意见(节录)
(1951 年 8 月 14 日)
苏联专家:关于制定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五五年度恢复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经济国家计划方针的意见书
(1951 年 12 月 27 日)
中财委:一九五二年对苏新国家贸易出入口计划
(1951 年 11 月 8 日)
张闻天:关于我国今后工业化问题的意见给总理并报主席及中央的信(节录)
(1952 年 1 月 16 日)
陈云:向苏联聘请工厂设计组及订购装备的办法
(1952 年 2 月、3 月)
高唐:苏建议我在建设工业中要注意轴承厂等问题
(1952 年 2 月 5 日)
中财委:关于成套设备订货问题
(1952 年 2 月 8 日)
陈云、李富春:关于恢复、改建、新建工厂的设计情况和意见
(1952 年 2 月 9 日)
陈云、薄一波、李富春:关于苏联专家工薪标准问题
(1952 年 2 月 18 日)
中财委:1952 年派赴苏联留学生实习生名额
(1952 年 3 月 1 日)
毛泽东:关于感谢苏联专家对鞍钢建设的援助给高岗的复电
(1952 年 3 月 4 日)
王鹤寿、吕东、安志文:佳木斯造纸厂设计报告(节录)
(1952 年 4 月 3 日)
抽调技术员工支援鞍钢建设
(1952 年 4 月)
扎布罗金:对发展东北人造液体燃料工业及石油工业的几点意见(节录)
(1952 年 5 月 22 日)
苏联专家:对东北主电力系统的建议
(1952 年 7 月 12 日)
宋劭文:关于派赴苏留学生给李富春的信
(1952 年 7 月 24 日)
高竞生:请即派去苏学习专门技术之人员
(1952 年 7 月 25 日)
李富春:派赴留苏学生应规定严格制度
(1952 年 8 月 1 日)
刘少奇:对全总关于聘请苏联专家培养工会干校教员报告的批语
(1952 年 9 月 4 日)
周恩来:关于提供技术资料问题给莫洛托夫的信
(1952 年 9 月 6 日)
陈云、李富春:五年计划中的对苏贸易问题
(1952 年 9 月 9 日)
中财委:关于编制五年计划轮廓的方针
(1952 年 9 月)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局长刘向三:苏联专家的帮助对中
国煤矿工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巨大作用
(1952 年 11 月 16 日)
中央轻工业部:关于苏联专家工作报告(节录)
(1952 年 12 月 2 日)
毛泽东:接受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呈递国书时的答词
(1952 年 12 月 15 日)
东北计委会:财经部门三年来苏联专家工作检查报告(节录)
(1952 年 12 月 21 日)
中央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
(1952 年 12 月 22 日)
中财委:关于各部行署一九五三年赴苏留学生名额分配问题
(1952 年)
毛泽东:转发肖向荣关于各军事部门与苏联顾问的关系的总结的批语
(1953 年 1 月 1 日)
关于与苏联国家计委商谈我国五年计划等问题给李富春的信
(1953 年 2 月 14 日)
国家统计局:报告历年特殊订货及成套设备进口情况(节录)
(1953 年 3 月 11 日)
毛泽东:接受苏联新任驻华大使库兹涅佐夫呈递国书时的答词
(1953 年 4 月 3 日)
中央关于计划设计项目协定内容、组织工作给李富春的指示
(1953 年 4 月 14 日)
中央关于纠正“技术一边倒”口号提法错误的指示
(1953 年 4 月 26 日)
中央关于中苏协定问题给李富春的指示
(1953 年 4 月 30 日)
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
(1953 年 5 月 15 日)
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的议定书
(1953 年 5 月 15 日)
李富春:关于二百名设计专家分配问题给中央的报告
(1953 年 5 月 27 日)
中共中央给李富春同志的复电
(1953 年 5 月 3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苏联政府备忘录和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中国五年计划任务的意见书的回文
(1953 年 5 月)
李富春:关于我国五年计划的方针任务的意见
(1953 年 6 月 23 日)
重工业部关于国外设计工作经验的初步总结报告
(1953 年 7 月 18 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重工业部关于国外设计工作经验的初步总结报告
(1953 年 8 月 21 日)
中央关于加强与苏联专家合作问题的指示
(1953 年 8 月 22 日)
李富春:关于与苏联政府商谈苏联对我国经济建设援助问题的报告
(1953 年 9 月 3 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发挥苏联专家作用的几项规定
(1953 年 9 月 9 日)
李富春: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应注意的问题
(1953 年 9 月 15 日)
毛泽东:关于感谢苏联政府援助我国经济建设的电报
(1953 年 9 月 15 日)
张闻天:中国人民开始了为国家工业化的斗争
(1953 年 10 月 1 日)
国家计委:请各部抓紧苏联设计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
(1953 年 10 月 13 日)
国家计委关于委托苏联设计项目设计准备工作进行情况的综合报告
(1953 年 10 月 18 日)
驻苏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关于委托苏联设计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及意见
(1953 年 10 月 20 日)
国家计委:国外设计准备工作中应注意事项
(1953 年 10 月 27 日)
国家计委:请中央批转建筑部党组(关于)设计机构调整方案的报告
(1953 年 11 月 3 日)
国家计委:关于加强驻苏使馆商参处的建议
(1953 年 11 月 13 日)
国家计委:转发张大使关于委托苏联设计中的一些问题及意见
(1953 年 11 月 23 日)
国家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与苏联顾问合作、向苏联顾问学习情况的检查报告
(1953 年 12 月 8 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财政部专家工作检查报告
(1953 年 12 月 8 日)
毛泽东:接受苏联驻华大使尤金呈递国书时的答词
(1953 年 12 月 15 日)
刘少奇:对苏联希望中国按时确定新项目设计任务书建议的批语
(1954 年 1 月 25 日)
毛泽东:祝贺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四周年给马林科夫的电报
(1954 年 2 月 11 日)
国家计委关于向苏联政府提出一些补充要求与修改意见向周恩来的请示报告
(1954 年 2 月 17 日)
国家计委:关于郭维尔所提问题的研究意见向中央的请示报告
(1954 年 4 月 17 日)
陈云: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几点说明
(1954 年 6 月 30 日)
周恩来:把我国建设成为强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工业国家
(1954 年 9 月 23 日)
对于一九五三年五月十五日关于苏联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的议定书
(1954 年 10 月 12 日)
中苏关于签订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的联合公报
(1954 年 10 月 12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1954 年 10 月 12 日)
中国政府请苏联政府增加设计和帮助建设某些企业的备忘录
(1954 年 10 月 12 日)
毛泽东:答谢苏联赠送机器设备和提供技术帮助的两封信
(1954 年 10 月 12 日)
毛泽东等为苏联经济及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的题词
(1954 年 10 月 25 日)
国家统计局:一九五四年一至三季度成套设备进口合同完成情况报告
(1954 年 11 月 25 日)
中央关于进一步作好编制地方经济五年计划纲要的工作的指示
(1954 年 12 月 3 日)
赫鲁晓夫致毛泽东的信
(1954 年)
国家计委关于一四一项一九五五年度设备分交国内供应部分中的几个问题
(1955 年 1 月 11 日)
刘少奇:对周恩来关于商请苏联按期为鞍钢提供设备等问题给尤金信的批语
(1955 年 1 月 12 日)
李强:苏联对我国“141 项”企业进行技术援助的具体进展情况及今后工作
(1955 年 1 月 26 日)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苏联帮助七七四厂安装与开工措施的请示
(1955 年 1 月 27 日)
周恩来:节约和改善生活
(1955 年 2 月 3 日)
毛泽东等祝贺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的电报
(1955 年 2 月 12 日)
国家统计局关于一九五四年成套设备进口合同等完成情况(节选)
(1955 年 3 月 21 日)
阿尔希波夫:对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意见
(1955 年 4 月 19 日)
刘少奇:对苏联顾问关于中国“一五计划草案”书面意见的批语
(1955 年 4 月 22 日)
国家计委 1955 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提要(节录)
(1955 年 4 月)
周恩来:关于推迟西安四个电工厂和太原磺胺厂的建设问题(节录)
(1955 年 5 月 2 日)
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五三—一九五七年发展国民经济五年计划草案中个别问题的意见
(1955 年 5 月 27 日)
国家建委:“141 项”设计审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1955 年 6 月 5 日)
国家计委党组:关于苏联顾问和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对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意见的研究结果的报告
(1955 年 6 月 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节录)
(1955 年 7 月 30 日)
国家计委党组、地质部党组关于提请苏联政府对我国地质工作进行技术援助的报告
(1955 年 8 月 12 日)
毛泽东:答谢苏联军事顾问团祝贺我国国庆的复信
(1955 年 10 月 2 日)
毛泽东:关于朱德、聂荣臻访问民主德国、苏联时应注意事项的批语
(1955 年 11 月 28 日)
国家计委党组关于一机部追加新建北京铣床厂项目问题的报告
(1955 年 12 月 14 日)
国家计委申请批准将武汉重型工具机厂一次建成的报告
(1955 年 12 月 22 日)
毛泽东:关于检查同苏联专家、顾问关系的批语
(1956 年 1 月 30 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苏联先进生产者代表团到各地传授先进经验的情况报告
(1956 年 7 月 18 日)
毛泽东:对周恩来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建议的报告稿的批语
(1956 年 9 月 13 日)
周恩来: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建议的若干主要问题
(1956 年 9 月 16 日)
周恩来:争取外援,但不依赖
(1956 年 10 月 11 日)
国家计委党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和十五年远景计划的汇报(节录)
(1956 年)
毛泽东:关于向苏联派遣留学生、实习生问题的批语
(1957 年 4 月 27 日)
国家计委党组关于修改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签订的苏联援助我国建设项目两国协议的报告(节录)
(1957 年 8 月 14 日)
中共中央批准计委党组关于修改中苏两国经济协议的两个报告
(1957 年 9 月 18 日)
李富春:伟大的榜样——祝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四十周年
(1957 年 11 月 5 日)
李富春:关于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成就和今后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方针的报告
(1957 年 12 月 7 日)
关于修改和补充苏联在技术上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改建工业企业和其他项目的中苏协定的议定书
(1957 年 12 月 14 日)
毛泽东:对待苏联经验只能择其善者而从之
(1958 年 3 月)
毛泽东:对《苏联专家对“多快好省”路线的看法》一文的批语
(1958 年 5 月 19 日)
毛泽东:对苏联请求在我国建立特种长波无线电台问题的批语
(1958 年 6 月 7 日)
毛泽东:对驻苏大使馆关于中苏北京会谈以来苏联各方面情况报告的批语
(1958 年 10 月)
毛泽东:对驻苏使馆关于中苏关系中一些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批语
(1959 年 1 月 15 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对外关系中切实纠正骄傲现象的指示
(1959 年 2 月 16 日)
国家统计局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1953 年到 1957 年)计划执行结果的公报
(1959 年 4 月 13 日)
周恩来:外贸工作十四条
(1959 年 5 月 11 日)
毛泽东:对一份关于苏联建设中遇到问题的材料的批语
(1959 年 7 月 19 日)
毛泽东:对苏联报刊摘登周恩来《伟大的十年》一文情况报告的批语
(1959 年 10 月)
周恩来:目前社会主义建设的四项任务
(1959 年 12 月 24 日)
聂荣臻:关于立足国内发展科技等问题向中央并毛泽东的报告
(1960 年 7 月 3 日)
毛泽东:在关于最近苏联对中国大使馆的态度变化情况报告上的批语
(1960 年 7 月)
周恩来:在聂荣臻关于立足国内发展科技等问题向中央并毛泽东的报告上的几段批语
(1960 年 7 月 11 日)
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大搞对外贸易收购和出口运动的紧急指示
(1960 年 8 月 1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处理过去双方所签订的苏联在技术上援助中国建设和扩建工业企业及其他项目的各项协定和有关文件的议定书
(1961 年 6 月 19 日)
“一五”时期 156 个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
(1983 年)
前言
中共党史资料是中共党史研究的基础,任何一项有价值的党史研究成果,无不是在充分占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取得的。
改革开放以来,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首先由省、地(市)、县三级党史机构开展立体网络式的全面征集,而后又开展专题征集、重点征集,由此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战争和白色恐怖环境下散失的大量党史资料收集、整理、编撰起来,为进一步研究这一时期的党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进入 21 世纪后,为了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史的研究,党中央在适时公布历史档案的同时,要求党史工作部门对领导干部和重大事件当事人手中留存的党史资料及口述史料展开征集。这一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后,2013 年 6 月 2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推动党史研究走向深入,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教科书,是党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为了贯彻党中央的上述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党史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工作,我们在以往党史资料征集工作的基础上,按专题编辑、出版中共党史资料专题丛书,陆续推出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党史事件的资料。
156 项工程建设是新中国首次通过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和设备开展的大规模的工业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对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研究和经验总结,对今天仍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出版此书,以纪念这一伟大的历史性的时刻。
我所了解的一汽选址工作
吴式铎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了。作为一名从旧社会过来的青年知识分子,我曾目睹国民党政府的腐朽,也亲眼看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欢欣鼓舞,在战争废墟上重建家园,呈现一派万象更新的大好局面。我怀着欣喜的心情,迫切希望能为国家建设贡献一份力量。1950 年 7 月,经人介绍,我到重工业部汽车工业筹备组参加了工作。
旧中国没有汽车工业,各种汽车均依赖进口,马路上跑的都是进口汽车,被戏称为“万国汽车博览会”。
中国汽车工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开始创建的。1949 年 12 月,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访问苏联。访苏期间,毛泽东与斯大林就《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与苏联援助中国建设一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进行了会谈。苏方建议中国尽快建设一座综合性的汽车制造厂。1950 年 1 月,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在莫斯科同苏方领导人商定,由苏联援助中国建设一座现代化的载货汽车制造厂。这个决策表现了国家对建设汽车工业的决心和魄力。同年 2 月 14 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敲定了一批苏联援助中国建设的重点工业项目。1950 年为第一批,共 50 项,其中包括建设汽车厂项目。
1950 年 4 月,重工业部成立了汽车工业筹备组。筹备组成立后,开始酝酿汽车厂建设方案。1950 年 7 月,筹备组开始为新中国第一座汽车厂选择厂址。那时我刚参加工作,有幸参与了选址工作。下面将我所了解的有关一汽选址情况回顾如下:
1950 年,我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工业化起点低,重工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只有三分之一,且大部位于沿海。为改变旧中国形成的工业过分偏于沿海的不合理布局,汽车厂的选址在内陆进行。我国幅员广阔,选择厂址要考虑原料、交通、工业、地理等各方面条件。筹备组先后派工作组到北京、石家庄、太原、太谷、平遥、祁县、西安、宝鸡、湘潭、株洲等 10 多个城市和区域做调查,征求当地政府意见,并勘测多处。经研究认为,平遥地面水位过高,石家庄和湘潭工业条件欠缺,西安建厂存在电力、木材、运输等问题,只有北京可供选择。1950 年 12 月 28 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计划局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选厂址的汇报,认为在北京、沈阳、武汉、包头四地区选择厂址较为适合。当时对北京、武汉两地作了较详细的分析比较,认为北京西部较适合建设汽车厂,我曾参加在京西衙门口地区的勘测工作,后经综合考虑北京也不适合建设大型汽车厂,钢材供应是难题之一。
1950 年夏末,中方陆续同苏方签署了关于苏联派专家来华选择工厂厂址的协议、派往汽车工业筹备组的专家的协议。同年 12 月,苏联汽车拖拉机工业部委派的工厂设计专家小组总设计师沃罗涅斯基、设计师基涅谢夫到达北京。他们是根据毛泽东和斯大林签订的条约来中国援建汽车厂的,并带来苏联援助中国建设汽车厂的协议。苏联汽车拖拉机工业部的建设目标是年产 3 万辆吉斯 150 型载货汽车的完整汽车厂。苏联专家计划在三个月内了解中国汽车工业情况,选定厂址,收集设计资料,拟任务书,完成厂址初步测量与工程地质勘探。根据苏联专家提出的大纲,筹备组组织力量,调查勘测和收集进行工厂设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质、水文、交通运输、资源、动力、城市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工业和农业基础、生产及基建材料来源等。经过讨论,最后确定,从电力、钢铁、木材、动力等各方面条件来看,新中国的第一座汽车制造厂只能够设在条件比较好的东北。1951 年 1 月 18 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由陈云主任主持, 听取重工业部关于建设汽车厂的汇报,根据当时的战略考虑和苏方关于建设汽车厂的意见,陈云决定:建设目标同意苏方的意见——厂址定在东北,在长春至四平之间选择。会后,派胡亮等三人在长春至四平间选择厂址,对四平、公主岭、长春三个城市的人口、规模、供电能力、交通条件和地下水面符合 6 市尺至 8 市尺以下无地震史等情况做了调查,初步决定以长春为主要目标。
1951 年 2 月 10 日,根据胡亮去东北预选厂址的结果,汽车工业筹备组副主任孟少农陪同苏联专家沃罗涅斯基来长春,在孟家屯车站铁路东西两侧考察,认为铁路东西两处都可供选择。孟少农认为铁路西侧接近城市,有几十万平方米破损的楼房,道路、上下水、供电条件都好,有发展年产 7 万辆的余地,只是当时有一个军事仓库占据了大片面积,名叫“饮河部队”。专家看了回来,在地图上摆了两个方案,第二天又去看过,认为可以定下一个。孟少农与专家商量,将铁路西侧作为厂址第一个选择对象。这里原是日寇投降前关东军盘踞的地方,残存着细菌工厂的建筑物,我们将在这片废墟上建设一座现代化的汽车制造厂。1951 年 3 月 19 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下文批准,汽车制造厂在长春孟家屯车站西侧兴建。
长春地处东北三省中心。东北地区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较为雄厚的工业基础,且京哈铁路紧临厂区,将汽车制造厂设于长春,既便于建厂时大量苏联设备的输入,也便于投产后就近利用东北的钢铁、煤炭、木材、水电资源,这些都为工厂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厂址确定之后,1953 年 7 月 15 日,第一汽车制造厂正式破土动工,仅仅用了三年时间,就在昔日的荒原上矗立起一座宏伟的汽车城。
光阴似箭,回首往事,我为能参与新中国的汽车工业建设而自豪,并衷心希望一汽在实现“规模百万化、管理数字化、经营国际化”的奋斗目标中取得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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