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1609462
1.行业大咖联袂推荐。周立业(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学兵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黎晓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秘书长)、李群(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李朝晖(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沈悦志(德国汉高集团北亚区总法律顾问)、
孙豳(小米集团首席法务官)、CCA公司法务联盟(CCA-legal)联袂推荐。
2.超值读者福利。购书读者有机会获得中国知网100元电子充值卡(限量1000份),并可加入读者群与作者、行业大咖及同行群内交流。
3.内容专业详实。深度剖析公司律师日常工作的实务要领,内容涵盖公司律师的职能与定位、合同审核、投资并购、争议解决、合规管理、知识产权、公司律师与人工智能等多个维度,力求帮助公司律师梳理工作思绪、解除疑惑、提升工作技能,准确把握职业发展方向。
4.观点新颖,干货分享。告知你如何做引领型公司律师,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应急为事前预防,实现从“消防员”到“预警员”的角色转变,成为公司的一名价值创造者和经营活动的主导者。
司法部于2018年12月发布《公司律师管理办法》,使得公司律师这一群体越来越受国家、企业的重视。为满足社会各界对公司律师的期望,提高行业水平,现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同方”)总裁助理、法务部总经理苏云鹏先生依据多年实务经验特撰写本书。
本书深度剖析公司律师日常工作的实务要领,内容涵盖公司律师的职能与定位、合同审核、投资并购、争议解决、合规管理、知识产权、公司律师与人工智能等多个维度,力求帮助各位公司律师梳理工作思绪、解除疑惑、提升工作技能,准确把握职业发展方向。此外,希望本书可以为广大企业家朋友熟悉公司律师职能职责,并在其企业中建立公司律师团队及工作体系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帮助,并得到广大有志于从事公司法律职业的人士、法学院在校生、公司律师、社会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士所喜爱。
第一章 公司律师概述 / 001
第一节 我国公司律师制度沿革 / 003
第二节 公司律师与相近概念的比较分析 / 005
第三节 国外公司律师制度 / 012
第二章 公司律师的职能和定位 / 027
第一节 公司律师的工作职责 / 029
第二节 跨国公司中公司律师的工作内容 / 042
第三节 公司律师的商业价值 / 043
第三章 合同审核 / 051
第一节 合同概述 / 053
第二节 合同风险与合同管理 / 055
第三节 合同审核 / 060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 079
第五节 合同归档 / 083
第六节 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 084
第四章 投资并购 / 087
第一节 公司投资并购概况 / 090
第二节 投资并购常见风险 / 093
第三节 并购流程 / 101
第四节 尽职调查 / 103
第五节 并购协议的撰写 / 107
第六节 国有企业的收购 / 111
第七节 上市公司收购 / 113
第五章 争议解决 / 119
第一节 公司律师常见的纠纷类型 / 121
第二节 公司律师常见的争端解决方式 / 122
第三节 争议解决案件的处理 / 141
第四节 争议解决案件的管理 / 148
第六章 知识产权 / 153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 155
第二节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 / 159
第三节 具体知识产权管理实务 / 175
第七章 合规管理 / 193
第一节 合规概述 / 195
第二节 识别合规风险 / 200
第三节 企业合规的义务来源 / 203
第四节 企业合规的常见问题 / 225
第五节 企业的合规要求 / 231
第六节 企业的合规管理 / 238
第八章 当公司律师遇上人工智能 / 253
第一节 人工智能概述 / 255
第二节 人工智能与法律 / 260
第三节 公司律师与人工智能 / 268
第九章 公司律师与外部律师的区别与合作 / 275
第一节 公司律师的崛起 / 277
第二节 公司律师与外部律师的区别 / 283
第三节 公司律师与外部律师的合作 / 285
第十章 公司律师职业展望 / 293
——以清华同方的法律工作实践为例
第一节 清华同方法务工作概述 / 295
第二节 引领型公司律师概述 / 297
第三节 展望:倡导践行引领型公司律师团队 / 301
总 序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于2010年4月,至今已有10年。律师学院在10年时间里累计培养了10届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238人,面授培训执业律师2万余人次。
在10年的教学实践活动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律师教育应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具有鲜明的特殊性,其重要特征是实践性、复合性。据此,我们认为出版一套教授法学院学生和青年律师方法论及执业技能的实务教材是十分必要的。早前,律师学院为此曾出版了14本基础实务系列丛书及13本授课实录系列丛书。在此基础上,根据律师学院的教学规划,我们进一步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律师操典丛书》。之所以借用军事术语“操典”的概念,实际上体现了本丛书对律师实务操作演练中的要领和原则的典范性追求。
本丛书由在律师学院担任校外实务导师,并在律师学院长期从事教学及授课的专家、学者和律师学院若干名教师撰写,他们大多是全国各大律所的知名律师、重点企业的法务负责人、司法权威专家等。本丛书既涉及法律检索、刑事证据审查、谈判等律师执业的基础技能,又涵盖公司律师、房地产、证券、知识产权、仲裁、行政诉讼等专业领域的实务知识与办案技能,十分适合法学院学生及青年律师阅读和学习。当然,根据社会经济与律师行业的发展,律师学院日后的教学实践与需要,本丛书会继续拓展律师执业基础技能和专业实务技能分册。
本丛书旨在帮助法学院学生了解律师执业、实务工作,储备实务知识与技能,助其度过从校园走向律师执业及实务工作的各个阶段,满足其系统、深入学习各执业及实务领域的方法论和实务技能的需要。
本丛书的写作风格力求鲜活易读、生动实用,不拘泥于传统教材的固定体例,而由不同作者根据各自执业领域或工作岗位的特点撰写,既有以章节形式对行业、专业领域的探讨,亦有以专题、案例等形式对思维方法与办案技能的分析。虽然写作形式不一,但写作内容均以实务知识与技能分享为目标,并不过多展开理论研究与学术论述。
2020年正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70周年,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10周年之际。《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律师操典丛书》谨作为律师学院教研、教学成果,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献礼。
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读者对本丛书给予批评指正,希望“律师教育”的理念和实践能得到全国法学院校、律师学院以及广大律师、专家、学者的关注和支持,共同丰富和推进法律实务人才的教育与培养。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
刘瑞起
推荐序 一
古训有云:“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兴盛,不仅国家赖之以盛,企业亦赖之以强。中央企业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中坚力量,必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业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企业合规,近年来,政府陆续出台的《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等文件不断引导和培育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合规文化与制度建设。我亦深知这一点,所以清华大学派遣我到校办产业工作时,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筹建法务部,并时刻对其工作投以密切关注。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清华大学校训,亦是同方的企业精神。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是清华大学出资创办的一家高科技企业(证券代码:600100),业务现已覆盖世界170余个国家和地区。同方总部法务部自2017年重组以来,用心践行古训,厚积薄发,助力公司践行产业报国使命。苏云鹏领导的法务团队始终秉持着细心、虚心、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地为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支持,通过团队出色的表现赢得了业务部门以及公司高层的一致肯定。2020年新春伊始,新冠疫情不幸肆虐全球。面对此种严峻形势,在保障企业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同方股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用同方科技全力驰援新冠疫情的阻击战。与此同时,同方法务部在公司党委及疫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动请缨在第一时间迅速建立了“同方法律支持应对小组”,及时响应业务部门各类法律咨询,并发表了数十篇专业政策、法律评析文章指引业务部门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展开。
“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同方法务部除了为公司业务保驾护航外,还致力于向外界传递自己的声音。同方法务部于2018年开创了自己的公众号“同方法律评论”,并在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等国内知名期刊发表文章数十篇,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如今,法务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聚焦于“公司律师”这一群体,在2019年10月助力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了“公职律师与公司律师研究中心”,该中心是我国第一家以公司律师职业群体及业务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机构,也是第一家以公司律师实务界为主,结合高校教学研究资源的平台。苏云鹏受托担任主编,在该中心成立大会上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国公司律师发展白皮书(2019)》,受到了法律同行的广泛关注。除此之外,同方法务部博观约取,将这几年工作中积累的工作经验提炼精华,著成《公司律师:成为公司的价值创造者》,该书全方面立体展现了公司律师业务的全貌及企业合规要点。这些举措无疑进一步提升了同方法务团队的综合业务技能,推动了公司律师职业发展,我为他们所取得的成绩由衷地感到欣喜与骄傲。
同方股份近日来也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了响应国家“促进高校集中精力办学、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号召,清华大学对所属校产进行了改革,2019年4月,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中核资本成为同方股份的控股股东。同方亦从教育部划归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成为颇具特色的中央企业所属上市公司,既背靠实力强劲的中核集团大股东,又继续保持与清华大学产学研及成果转化基因不变,这就意味着同方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及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等方面将承担更多的责任。当今世界风起云涌,挑战与机遇并存,企业在全球市场中行走,恰似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虽行路难,多歧路,但恒者行远,相信同方法务部继续风雨兼程,砥砺前行,在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企业的事业中取得新成就。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周立业 研究员
推荐序 二
2002年10月,司法部发布《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道路之外,开启了公司律师制度的试点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对促进律师事业发展及加强律师行业制度建设予以高度重视。2018年12月,司法部发布《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我国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注册及管理制度正式确立。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分别供职于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政府机构,基于其不同的职业定位及服务对象,实现了律师服务的全覆盖。
本书的主题是公司律师如何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为我们探讨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两大律师群体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
公司律师和社会律师有着共同的“出身”,毕业于各高校法学专业,接受法律学科专业化的培养和训练,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社会的认可。在中国法律服务行业从无到有、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司律师和社会律师发展出了差异化的职业道路,并形成了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社会律师供职于专业化经营的律师事务所,以经年累月的执业活动,构建专业知识体系并积攒实践经验,能举一反三,将密集的工作成果快速呈现在单一客户面前,拥有突出的专业化优势。而公司律师供职于企业内部,基于为同一企业持续提供法律服务的积累,能够深入洞察企业的商业需求、所处行业领域及监管体系,实现了法律专业与行业的高度结合。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数十年间,市场对法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需求亦不断细化。客户已不满足律师仅从一般的法律角度提供咨询与建议,而需要其深入企业所处的行业、情境之中,提供贴合企业深层次需求的法律服务。可以说,不熟悉企业所处行业的外部律师,甚至不具备与企业对话的能力。正基于此,社会律师应始终带着欣赏的眼光面对公司律师,提升行业基础上的专业化水平,公司律师亦是社会律师了解企业的窗口。
企业法务工作已进入一个崭新阶段,在以应对和减少诉讼风险为核心的风险控制目标基础上,增添了主动的合规运营目标。大型企业更致力于打造日常运营、财务、内审、反腐败等多维度的合规运营体系。企业风控与合规两大目标的实现,均离不开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的密切合作。企业内部扎实的法务工作和行业积累,结合外部律师面向整个市场的专业化经验,方能更好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高水平的企业法务团队的发展亦会倒逼外部律师不断提升自身水平,形成大型、专业、集成的服务团队,提升立体的、专业化的服务能力,以满足企业不断升级的发展需求。
根据司法部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注册的执业律师为42.3万余人,公职律师为3.1万余人,公司律师为7200余人,这一数据仍在大幅增长。面对律师行业的发展和细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原有面向执业律师进行管理及服务的基础上,于2019年底正式成立了公职与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统筹公职与公司律师工作及活动,为其发展提供进一步支持及保障,并加强对整个律师行业的整合。
我们亦欣喜地看到,公司律师和社会律师的职业旋转门是畅通的。伴随着专业水平的提升、职业规划和服务对象的调整,社会律师可以转变为公司律师,丰富公司律师队伍的同时,也成为公司律师和外部律师相互理解、密切联系的纽带。同样,每年亦有大量公司律师转变为社会律师,为社会律师队伍提供了来自企业内部的视角和经验。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相互欣赏、相互关爱,成为密不可分又相互依存的法律人群体。我们期待在未来与公司律师进一步合作的道路上,共同为公司和市场的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学兵
推荐序 三
听闻《公司律师:成为公司的价值创造者》一书即将出版,我感到十分兴奋。我和苏云鹏因仲裁而结缘,他是我颇为欣赏的既熟悉仲裁规则和程序,又业务精湛的优秀公司法律人,特别是在重大案件中,其有效维护了公司权益,成绩卓著。该书为苏云鹏多年法律经验的总结,设有公司争议解决专章,乃是心血之作,能有幸受邀为本书作序,我感到十分高兴。
仲裁制度起源于古罗马帝国时代的晚些时候,随着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它逐渐成为国际范围内被广泛认可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制度也是当今世界多元化争议解决渠道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仲裁制度,201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在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我国仲裁行业目前稳步发展,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以2019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公布的数据为例,2019年受理案件总计3333件(同比增长12.53%),争议金额达人民币1220.4345亿元(同比增长20.13%),上亿元案件211件(同比增长23.39%);当事人来自72个国家和地区(同比增长20%)。
从事仲裁行业多年,我感受到仲裁受到越来越多像同方这样大型国有企业的青睐。相较诉讼制度,仲裁制度程序更加简便,一裁终局且当事人高度自治,不公开审理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商业秘密。此外,因为中国已经加入《纽约公约》,所以目前中国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签署该公约的160多个国家得以执行。这些特点使得仲裁非常适合大型国际企业将其作为纠纷解决方式。事实上,仲裁也确实获得了很多大型国际企业的认可,仲裁已经成为企业解决纠纷的首选。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未来的中国必定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坚定地打开国门。企业与大局脉搏同步跳动,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走向风起云涌的国际市场。企业在国际市场中航行不总是一帆风顺的,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卷入纠纷。这就需要各位公司律师积累足够的知识与经验,为公司保驾护航。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在其著名的《普通法》一书中开宗明义指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仲裁制度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必定是今后各位公司律师不可忽视的需要攻克的领域。我作为仲裁人,在工作过程中也感受到不少像苏云鹏一样懂规则、懂程序的优秀的公司律师在不断涌现,高效率维护公司利益。未来,我期待有更多的有志之士参与到仲裁业务中,为我国仲裁事业添砖加瓦!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秘书长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司法部“仲裁为民好榜样”称号获得者
黎晓光 法学博士/研究员
自 序
传统公司律师职业存在诸多不足,如该职业一直没有全国性的行业社团组织,也没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准入条件,更没有权威统一的部门建设与运行机制,以至于许多中小企业从经营成本角度考虑不配置公司律师,而配置了公司律师的大中型企业领导人也因对公司律师职业认识不足,缺乏统一有效的考核及评价体系标准,普遍不知道在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如何管理和运用好公司律师资源,公司律师也因此在职务晋升和涨薪方面缺乏有说服力的数据支撑,只能被迫通过频繁的职业转换来获得相应的提升。
根据2019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发布的《中国公司律师发展白皮书(2019)》,公司律师已成为全国各大法学院校就业的主力军。2018年底,司法部发布《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将国有企业法务人员纳入执业律师群体。2019年,司法部发布的2018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数据表明,在全国42.3万余名执业律师中有7200余名公司律师。虽然这个数据还很微不足道,但是它呈现了公司律师的职业发展新机会。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公职律师与公司律师研究中心”第一个扛起大旗,深度研究“两公律师”职业人群的群体特征,及时披露其行业特性,使广大公司律师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归属的大家庭。
2020年4月发生了标志性行业大事件,创始合伙人周志峰律师在创办了素有中国“红圈所”之称的方达律师事务所27年之后,离职到蚂蚁金服担任首席法务官,引发了法律圈的高度关注和讨论。周律师曾说:“对于中国法律服务行业而言,外部律师决定了这个行业可以走多快,内部律师则决定了这个行业可以走多远。”周律师选择由一名执业律师转型加入其服务多年的科技金融服务公司成为一名公司律师,很可能将引发更多律师跟进选择。
值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院70周年,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建院10周年之际,我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始尝试撰写本书。我们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众多行业前辈、知名学者和实务专家的大力指导和帮助,我和团队较为丰富的职业经历也受益于同方多元化的产业布局。我和团队从国内和国外研究的有限数据中提取相对有价值的信息,从公司律师的概念和起源出发,探讨公司律师可能覆盖的职能职责,以期为本行业梳理思路,研究共通的职业特点,形成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框架式研究结果。本书还记述了我在不断追逐成功的道路上获得的许多经验与教训,并对如何取得成功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我和团队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思考、调研、撰写这本书,希望它所记录的我在职业发展中的观点和视角、我和团队多年来积累的知识和智慧,能够帮助读者增长经验、减少失误,踏上一条宽阔平坦的法律职业发展道路。
希望这本书能够给那些想提升个人影响力、实现自我价值,或是志在建立具有独特文化的卓越公司律师团队的人士以启迪。希望这本书能够为广大企业家熟悉公司律师职能职责,并在企业内部建立公司律师团队及工作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帮助。希望这本书能够得到广大有志于从事公司法律职业的人士、法学院在校生、公司律师、社会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喜爱。
在此,我要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刘瑞起院长为本书出版提供的大力帮助和指导,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辑薛强不分昼夜地与我讨论出版事宜,感谢周立业书记、张学兵副会长、黎晓光秘书长在百忙的工作之余,抽出宝贵时间为本书作序,感谢法制日报社李群副总编辑为本书署名荐读,感谢三位总法名师李朝晖总、沈悦志总、孙豳总分别从知名央企、外企、民企总法律顾问视角为本书署名荐读,感谢公司法务联盟联袂推荐,最后还要感谢我亲密的战友、同方法务团队张雨涵、刘芳、张博一律师,以及我的学生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硕士研究生王雅婷同学为本书顺利出版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鹏程万里云鹏举。新冠疫情以来,全球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也蕴藏着更大的成长性机遇。我们是新时代的见证者、探路者和开拓者,我们勇立潮头,砥砺前行,愿为全面推进中国企业法治建设而努力奋斗!
苏云鹏
公司律师的工作虽然具有法律类服务的表征,但本质上是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这意味着其工作需要立足于企业运营的商业逻辑。这也是公司律师和外部律师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中最大的差异所在。在企业面临一个重大商业项目需要进行法律论证分析时,企业对外部律师和公司律师的期望迥然不同。外部律师只需要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谨慎地完成尽职调查,论证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最后决策权在企业,只要律师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风险完全由企业承担。公司律师却不仅需要识别并提示法律风险,还要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作为公司利益的代言人,公司律师要考虑如何设计交易结构才能让公司利益最大化,这进一步要求公司律师对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商业运行模式、政策导向、交易对手等全局把握、通盘考虑,否则就不可能站在统筹层面上把控和推进项目进程。如果公司准备与其他开发商合作开发一块新的土地,公司律师至少需要了解项目业态及开发规划,操盘与并表安排,资金投入与收回渠道及计划,运营管理安排,项目终止与退出安排等;同时,公司律师要了解公司希望达成的商业及财务目标,例如追求高IRR还是追求高毛利率等。换言之,公司律师的工作要立足于公司现实逻辑的客观诉求,而不能脱离公司的经营实践。如果一项交易是公司经营战略之必需,那么公司律师就对促成交易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以建设工程黑白合同为例,最高人民法院曾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因此,如果只是以防范风险的逻辑来处理,往往只能提出避免签订黑白合同,或者简单用补充协议、备忘录来约定黑白合同效力问题等无关痛痒的建议。然而,房地产行业普遍存在着项目开发节点以及业主方控制建设工程成本等方面的需求,往往需要签署黑白合同。因此,有效的方式是,把精力放在黑白合同条款及实质性内容设计以及合同无效的应对措施等方面,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同时,让黑白合同的风险显化或可被预见。当然这不是倡导公司律师逃避法律规制,而是在法律的条框中灵活地设计交易方案。
基于这样的工作路径,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何有人把公司律师称作“企业的守夜人”,他要承担起风险衡平的职责,使所在的企业走得更稳、走得更远。出色的公司律师的职业属性远不只是本分的“守夜人”,作为“公司”和“律师”的结合体,应当成为法律人中最懂商业运营的,商人中最懂合规风控的。企业的运营固然需要严格防范风险,但更要创造利润,这是商业和资本的天性,公司律师要想提高在企业的地位,取得话语权,就必须为企业的盈利作出贡献。一个成功的公司律师可以在法律人和商人的角色之间转换自如,法律人是本色,商人是进阶,但这两种职业特质在公司运行的纵向的时间轴线上所占比重不同。在企业发展的成长期,公司律师会对公司的业务和盈利有直观的感受,不会出具一些不切实际的法律意见,而是更多地以法律的思维考虑商业的可行性。而在公司业务的成熟期,分工越来越细,各部门离业务却越来越远,公司律师考虑问题时,更多的是首先考虑法律问题及风险控制。
企业的活动是围绕获取增量收益以及预防存量减损展开的。公司律师首先要做到预防存量减损,主要是把控法律风险,避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为触犯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因诉讼而支付赔偿或者因交易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获取增量收益主要是通过各种法律手段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公司律师只做好风险防控、纠纷解决等本职工作是无法拥有重要话语权的,要想在企业中占有一席之地,还要为企业创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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