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软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5916705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是世界传世经典注释本的唯美呈现!原汁原味的著作阅读不再遥不可及!
★夏日之繁美怎能与你相比★你那皎洁的红芳永不凋落★这长存的诗歌将赐予你生命★令你的美化作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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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灵藏书馆:莎士比亚十四行诗(英文注释版)》是世界传世经典名师注释本的唯美呈现!原汁原味的著作阅读不再遥不可及!
◆经典版本,呈现原汁原味的英文名著。本套丛书大部分参考美国企鹅出版集团出版的“企鹅经典丛书”(Penguin Classics)和英国华兹华斯出版公司出版的世界名著系列(Wordsworth Classics),对两种版本进行校对。力求为读者呈现原汁原味的英文名著。
◆名师选编,本本畅销。本套丛书是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师从浩如烟海的名著世界中精选而出,并由翻译教授陈德彰寄语推荐。精选名著本本畅销,风靡世界数十年,尤其适合热爱英文原版名著的广大青年读者朋友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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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收录了莎翁留传于世的全部154首十四行诗,大约陆续创作于1590年至1598年之间,诗歌表现的主题为友谊、爱情、艺术、时间。第1首至第126首写诗人与一位青年的友谊的变化;第127首至第152首写诗人对一位“黑肤女郎”的爱恋;*后两首结束。这些诗篇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容,体现了诗人对真、善、美的看法和理想,以及对光明和未来的希望,也表现出诗人对人与人之间不和谐的失望和焦虑。在诗篇的后两行中,莎翁常常以神来之笔,概括诗意,点明主题,使这一对偶句成为传世警句。
一 / 1
二 / 2
三 / 3
四 / 4
五 / 5
六 / 6
七 / 7
八 / 8
九 / 9
十 / 10
十一 / 11
十二 / 12
十三 / 13
十四 / 14
十五 / 15
十六 / 16
十七 / 17
十八 / 18
十九 / 19
二十 / 20
二十一 / 21
二十二 / 22
二十三 / 23
二十四 / 24
二十五 / 25
二十六 / 26
二十七 / 27
二十八 / 28
二十九 / 29
三十 / 30
三十一 / 31
三十二 / 32
三十三 / 33
三十四 / 34
三十五 / 35
三十六 / 36
三十七 / 37
三十八 / 38
三十九 / 39
四十 / 40
四十一 / 41
四十二 / 42
四十三 / 43
四十四 / 44
四十五 / 45
四十六 / 46
四十七 / 47
四十八 / 48
四十九 / 49
五十 / 50
五十一 / 51
五十二 / 52
五十三 / 53
五十四 / 54
五十五 / 55
五十六 / 56
五十七 / 57
五十八 / 58
五十九 / 59
六十 / 60
六十一 / 61
六十二 / 62
六十三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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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 / 65
六十六 / 66
六十七 / 67
六十八 / 68
六十九 / 69
七十 / 70
七十一 / 71
七十二 / 72
七十三 / 73
七十四 / 74
七十五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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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 / 78
七十九 / 79
八十 / 80
八十一 / 81
八十二 / 82
八十三 / 83
八十四 / 84
八十五 / 85
八十六 / 86
八十七 / 87
八十八 / 88
八十九 / 89
九十 / 90
九十一 / 91
九十二 / 92
九十三 / 93
九十四 / 94
九十五 / 95
九十六 / 96
九十七 / 97
九十八 / 98
九十九 / 99
一〇〇 / 100
一〇一 / 101
一〇二 / 102
一〇三 / 103
一〇四 / 104
一〇五 / 105
一〇六 / 106
一〇七 / 107
一〇八 / 108
一〇九 / 109
一一〇 / 110
一一一 / 111
一一二 / 112
一一三 / 113
一一四 / 114
一一五 / 115
一一六 / 116
一一七 / 117
一一八 / 118
一一九 / 119
一二〇 / 120
一二一 / 121
一二二 / 122
一二三 / 123
一二四 / 124
一二五 / 125
一二六 / 126
一二七 / 127
一二八 / 128
一二九 / 129
一三〇 / 131
一三一 / 132
一三二 / 133
一三三 / 134
一三四 / 135
一三五 / 136
一三六 / 138
一三七 / 139
一三八 / 140
一三九 / 141
一四〇 / 142
一四一 / 143
一四二 / 144
一四三 / 145
一四四 / 146
一四五 / 147
一四六 / 148
一四七 / 149
一四八 / 150
一四九 / 151
一五〇 / 152
一五一 / 153
一五二 / 154
一五三 / 155
一五四 / 156
十四行诗读译散记 / 157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1564年4月23日—1616年5月3日),英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戏剧家和诗人,也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一生创作了37部戏剧、154首十四行诗、两首长叙事诗,以及一些短诗。几百年来这些不朽之作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泛传播。本·琼生称誉莎士比亚是“时代的灵魂”,说他“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千秋万代”。
一
毫无疑问,莎士比亚诗歌的最高成就是他的十四行诗。这种诗体是从意大利传进英国的。十四行诗是一种十四句脚韵的抑扬格五音步诗行押韵诗。抑扬格五音步诗是一种韵律,每行诗的念法可以是de-da,de-da,de-da,de-da,de-da,重音都在“da”上。比如说,他的十四行诗的第三十首的第一、二行是这样的:I summon up 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我把过去的事情的记忆唤醒);以及When to the sessions of sweet silent thought(面对清洁的静谧思想的法庭)。诗句在大声朗读时,韵律清晰可辨。
在十四行诗中欲望看去像爱情,
彼得拉克随后把这种诗歌定型。
劳拉是他在诗中设计好的淑女。
他与她巧在普罗旺斯不期而遇,
诗人按定型的韵律演练出诗句,
欧洲诗人步后尘纷纷埋头写起。
古代无韵诗歌却渐渐露出败迹。
游吟诗人一千二百年左右得势。
彼得拉克的十四行诗匀称简洁,
先是八行诗体后面增加六节诗,
即如本诗样子后才合二为一体。
他流放在阿维尼翁活得好失意。
英国人如莎士比亚韵律来得迟。
他们写成三段四行诗两行压边。
这是英国著名学者科里·贝尔撰写的《文学》一书对十四行诗的描述,它的原型、发展和定型,作者都在这首十四行诗里巧妙地一一提及,捎带把英国的十四行诗也交代清楚了。两位最重要的十四行诗贡献者——彼得拉克和莎士比亚——都写进了诗里,颇有些才气。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韵是这样的:abab,cdcd,efef,gg,这里每个字母代表一行诗,所有诗行中带有那个同一个字母的被认为是押韵的;隔行押韵,每四行为一停顿,韵脚却不一样。显然,这种韵脚和英语的轻读和重读很合辙,也很适合横排诗行的特点。“古代无韵诗歌却渐渐露出败迹”一行,透露了一个容易被我们忽略的信息,那就是联想到莎士比亚在剧本创作中古为今用,创作了十个音节的无韵诗句,把传统诗歌里的押韵特点忽略,突出每行诗句的轻读和重读,给演员说台词创造了很好的条件,让话剧名副其实,那就是“说”,滔滔不绝一泻千里地“说”,像哈姆雷特在舞台上那样“说”转乾坤“说”尽人心世道。因此,可以说,莎翁是一个很用心的人,对古人的成就既注意继承,也很明白发扬光大的重要性。
没错,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四百多年来已经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然而莎士比亚的一些十四行诗却始终具有令人费解的传记成分,因为看起来他把大多数诗歌写给一个“美貌的男子”,其余的则写给一个“黑皮肤的女郎”。在十四行诗中他把“爱”的各种表达献给双方,因而各路批评家,均认为他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①同性恋;②两性恋;③一个有女人气的男人;④上述三种情况都不排除。前一百二十六首十四行诗看起来是针对一位富有魅力的青年而写,而且写明献给一个名姓为“W. H.”的人,在这些诗中,莎士比亚对这位年轻人表达了爱戴和景仰之情,尽管他没有写明他是否结婚,有没有孩子。其余三十八首十四行诗基本上是写给那个有名的长着黑头发和黑眼睛的女郎。谁都不敢肯定这两个人究竟是谁,尽管说那个女人据信是一位名叫玛丽·费顿的宫廷女侍从官。从W. H.这两个开头的字母看,那个青年要么是亨利·赖奥思利(Henry Wriothesley),即南安普顿伯爵,莎士比亚的唯一庇护人,要么是威廉·赫伯特(William Herbert),即彭布罗克伯爵。
经过三百多年的研究,国内外莎学学者和批评家,把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内容基本归结为四点:①歌颂友谊和爱情,赞美爱情和幸福;②揭示社会发展中一些罪恶现象;③探索时间、死亡、幻想、希望究竟是什么,人应该如何对待;④反
应作者的情感以及演员的舞台生活。至于艺术成就,如上所提及的,仅仅它创造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体,就做得足够了。诗歌中的比喻、形象、意象,都具有超时代的影响力;诗歌中的真善美的统一,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让读者领略到美的情怀和享受;真实和艺术的升华也结合到了很高水平。莎士比亚生前对他的几十个剧本不放在心上,却对他为数不多的诗歌创作念念不忘,说明他对诗歌创造付出了非同一般的心血,对诗歌的质量充满了非凡的信心。
二
就笔者看见的十四行诗的汉译本来说,梁宗岱先生的译本不仅比较早,也是目前为止最好的。如同彼特拉克给意大利的十四行诗定型,他用每行十二个汉字为他的译诗定型,一些诗中的个别诗行用了十一个字和十三个字,让诗的形式和汉语古诗的形式尽量相像。韵律上,他的译文基本上采用了莎翁十四行诗的格式,即abab,adad,efef,gg,取得了相当了不得的成就。当然,遗憾的是,汉语这种意象特色的方块字,无论竖排句行还是横排句行,韵律都是上下行照应,十四行诗的韵律显然不适合汉语的特点,无论阅读还是朗读,都感觉不到什么效果。
下面列举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第六十六首,看看梁宗岱翻译的十四行诗和梁实秋的莎诗译文的得失,从而让读者了解两种文字的迻译状况。
Tired with all these, for restful death I cry:
As to behold desert a beggar born,
And needy nothing trimm’d in jollity,
And purest faith unhappily forsworn,
And gilded honour shamefully misplaced,
And maiden virtue rudely strumpeted,
And right perfection wrongfully disgraced,
And strength by limping sway disabled,
And art made tongue-tied by authority,
And folly doctor-like controlling skill,
And simple truth miscalled simplicity,
And captive good attending captain ill.
Tired with all these, from these would I be gone,
Save that to die, I leave my love alone.
梁宗岱的译文是:
厌了这一切,我向安息的死疾呼,
比方,眼见天才注定做叫化子,
无聊的草包打扮得衣冠楚楚,
纯洁的信义不幸而被人背弃,
金冠可耻地戴在行尸的头上,
处女的贞操遭受暴徒的玷辱,
严肃的正义把人非法地诟让,
壮士被当权的跛子弄成残缺,
愚蠢摆起博士架子驾驭才能,
艺术把官府统治得结舌箝口,
淳朴的真诚被人瞎称为愚笨,
囚徒“善”不得不把统帅“恶”伺候:
??厌了这一切,我要离开人寰,
??但,我一死,我的爱人便孤单。
如果有人追问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什么样子,这首译作基本上可以作为样品展示。脚韵基本上遵循了原诗的,即abab,cdcd,efef,gg,第二个cd的d(“缺”字)不押韵;两个ef的e(“能”和“笨”二字)押韵不完整;大体上算得上韵律诗了。第一行用了十三个汉字,最后两行用了十一个汉字,表现出来译者大原则下的灵活性。翻译不准确的地方,第二行as,译为“比方”,欠妥。第四行的“而”有凑字数之嫌。第五行的“金冠”和“行尸”以及第八行的“当权”,原文里基本上是没有的,都可能为了诗行的字数而发挥出来的。第九行和第十行颠倒顺序,又可能是因为脚韵之故。最后一行的“但”,若译为“只是”更精准。然而,此首译诗最大的缺憾是莎诗一连用了十个and作为句子的开头,也就是说原诗十四个句子有十个句子是and开头的,译文却一点没有反映出来,似乎超出了译者的权利。而这点,如let和to这类反复用过的词,是莎士比亚丰富英语诗歌表达进行的探索,丰富了英语诗歌的形式和用词广度,在译文中是应该甚至必须有所表现的。从内容上讲,也很有必要,因为这是一首谴责社会弊端的诗,and连用十个,作者显然是在强调再强调,批判再批判,是力度的递进,深度的挖掘。仅从形式上,十个and竖立起来,像一座层层累进的宝塔,是无法忽略的标志性建筑。
那么,要是换一个译者,会把这首诗翻译成什么样子呢?下面看看梁实秋的译文:
这些我厌倦了,我要在死中安息,
例如看着天才生而为乞丐,
蠢货反倒穿戴得堂皇富丽,
最纯洁的誓约惨遭破坏,
金亮的荣誉被放错了地方,
处女的贞操被人横加污辱,
一代完人的名誉被人中伤,
儒者当权,强者徒呼负负,
学术摄于权势不敢发言,
愚昧假充内行对专家发号施令,
真诚被目为头脑简单,
良善服从邪恶的乱命:
??这些我看厌了,我要离开这人世,
??只是我若一死,我的爱人形单影只。
形式上,最后一行最长用了十四个汉字,第十一行和第十二行最短用了九个汉字,与最后一行长短相差五个字;大体上的整齐划一应在一两个汉字之间,五个字的差异,译诗的形式接近长短句,更接近自由体了。同一首诗里有这样比较大的差异,应该说是不严谨的。英文十四行诗的脚韵abab,cdcd,efef,gg,译诗的韵脚完全做到了,是可取之处,却又难免在汉语语境里有水土不服。也许为了成全韵脚而不惜代价,不妥当的地方便在所难免了。全诗第五行与原文最贴切,却不幸漏译了shamefully;第七行的“一代完人”和“名誉”都不妥当,而以下的五行译文,都翻译得似是而非,望文生义,一点经不起推敲。最后两行“这人世”和“形单影只”虽然押韵了,但是不幸脱离原文的含义很远,不应该提倡。往细处分析,第三行的“堂皇富丽”对应trimm’d jollity,也很牵强,因为原意只是“拾掇得花里胡哨”之意。第八行的“徒呼负负”似乎和哪个英文表达都不合适。梁实秋的诗歌译文形式采取了更自由的形式,理论上应该更容易贴近诗的原意,实际上却更加远离了原文的意思。顺便一提的是,粱译莎剧的白话文体好像与大陆的白话文相差甚大,不知道是不是他久居台湾的原因,或许也是因为这样,他译文中的人名地名译法上也令人倍感奇怪。例如英国现代英语的先驱和《坎特伯雷故事》的作者乔叟(Chaucer),他译为“巢塞”,看来读来都很不像一个人名,而乔叟这名字好像很早就是这样的,他应该知道的;特洛伊(Troy)译为“脱爱”,汉字选用得简直不可忍受。
应该特别强调的是,梁宗岱和梁实秋二位译者,不仅是中英文都有极高修养的学人,而且都有相当数量的翻译实践和汉语写作;就是说,他们不仅是学英语的,而且修炼了一辈子英语;他们不仅有国学底子,而且汉语运用得炉火纯青;除了莎士比亚的作品,他们还翻译了大量其他的外国作家的作品,这些都非一般人能匹及。
三
就我所知道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翻译情况,采用十个汉字翻译一行莎诗的翻译作品,数量相当惊人,有些还被认定是“名译”或者“权威翻译”。从以上分析来看,梁宗岱采用十二个汉字翻译一行莎诗,梁实秋采用近乎自由体的长短句翻译莎诗,都难免左支右拙,可以想象,十个汉字翻译一行莎诗的译文,又要顾及字数多寡,又要寻求押韵,翻译出来的东西和原文会有多么大的出入了。我可以这样断言,主要是因为我在比较年轻的时候,无知者无畏,采用十个汉字一句莎诗的方法,把莎翁的两首长诗《卢克丽斯受辱记》和《维纳斯与阿多尼》翻译了出来,整个翻译过程就像一次削足适履的活动,不仅莎翁的十根脚指头难以保全,就是他的脚后跟甚至脚掌脚背也有挨砍削的时候。在那次翻译活动中,我简直就是充当了一个实行凌迟的刽子手,这此行为一直折磨了我十多年,直到我开始准备按自己理解的方法翻译莎诗,心情才渐渐地平静下来。首先是对莎诗的深入理解,确定莎诗以至整个西方诗歌都是叙述体的,即便像“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这样很有诗意的句子,也是巧妙地使用诗人的逻辑,交代一个事实。这应该与西方求真求实的思维方式有关系,应该与西方探求真相的态度有关系,像李白“白发三千丈”这样夸张的诗句,你很难在西方诗人的作品里发现。莎诗也不例外,他的诗歌都是在探讨人生,都是在揭露事实,比如一二六试译出来是这样的:
你啊,可爱的伙计,谁受你控制去
掌控时间流畅的沙漏,镰刀计时器;
在沙子流失中熬走时光,让人看清
友人在你焕发芳香时却个个凋零;
如果造化,你这掌控盈亏的主宰,
你在向前走时,仍在向后把你拽,
她让你服务这一目的,她的手腕
可以让时间丢人却把分秒走完。
但害怕她,哦你,她快活的小甜心,
她可以挽留,但不是久留,她的珍品!
她的账目,尽管拖延,却必须交割,
她清理账目就会把你一起囊括。
??(?)
??(?)
这首诗只有十二行,后面两行莎翁使用了两个括号,有不言中的意味,也难免文字游戏。有的版本把第十一行和第十二行缩进去两格,形式上看去是十四行诗,但内容上肯定和十四行的有差别。原诗用了二十一个标点符号,逗号、分号、句号、感叹号和括号全派上用场,翻译过程中怎么处理,打乱重组?还是望文生义?还是按自己的理解翻译出似是而非的大概意思?努力寻求“言志言情如诗如画”?只要你尊重作者,只要你真正读懂了原文,除了跟着原文走,实在是没有更好的办法。有幸的是,汉语的白话文经过一百多年的改革和实践,已经能踩住原文的节奏,基本上亦步亦趋地跟随了。只有把译文理顺,才能给读者呈现一种放心的文本。为了交代清楚身份和关系,译文比原文多用了三个标点符号,基本上做到亦步亦趋了。与原文最大的区别应该是韵脚,如上所述,英文十四行诗的脚韵是abab,cdcd,efef,gg,但是化入译文里效果一点也不明显。有些译文采取了一韵到底,或者四行一韵,但是情况是苦于译者需要绞尽脑汁来凑韵,伤害原文原意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使用统一的韵脚越多,造成的伤害就越大。拙译也没有什么高明的方法,只是读到十四行诗正好是七对,参照中国民歌和戏剧里上下句押韵的常态,争取每对使用一个韵脚,算作译文的汉语化特点,而两句一个韵,灵活度就大多了。所以,拙译感觉,如果别的翻译方法对莎诗削足适履,砍削到了莎翁的十根脚指头或者整只脚的话,这样成对句子的韵脚,大概可以做到给莎翁剪脚趾甲的程度,尽管有时候难免剪得过深,伤及莎翁的皮层,甚至渗出一些血来。
当然,中国人读西方的诗歌,不习惯、不喜欢、不认可的情况也在所难免,因为如我在一些文章里提出的:世界诗歌的高峰在中国,无论是漫长的封建社会还是汉语方块字意象表达的特色,都是天然的条件。说实话,西方诗歌和中国诗歌几乎没有什么可比性,它们是不同轨道上迅跑的两列动车。中国诗歌发展到巅峰,勉强算上宋代,明清以来就是文人的文字游戏,按照格律韵脚表达一点胸中块垒而已,到了白话文逐步成为中国人的日常表达工具,古诗古词基本上就成为历史了。
西方诗歌正好相反,它随着文艺复兴的步伐,从一开始就以叙述为主,表达得越细致、越深入、越为人欣赏和可取,以至于散文(小说从广义上讲是属于散文表达范畴的)取代诗歌成为西方文化和文学的主要形式时,诗歌的语言很容易就为散文所用了。在把莎翁的诗歌翻译成汉语诗歌后,还总有表达不尽的感觉,我又回过头来用散文把莎翁所有诗歌翻译出来。这样做看似别出心裁,其实大有来历。翻译的诗歌常被说成是“分行的散文”,有人以为是调侃,其实是一个事实,甚至是一种秘诀:先用散文把原诗翻译出来,再按照原诗特色推敲和润色,神形容易兼顾。这里提供的散文译文,是反复推敲、逐步成型的,绝大部分散文译作读来都有散文诗的味道,应该说是一次不错的尝试,至少让拙译终于从二十年前用十个汉字翻译一行莎诗的那种愧对莎翁的罪过感中挣扎出来了。
于副中心
二零一九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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