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66501
本书以我国研究型大学为例,探讨教师在日常工作情境中,参与课程、招生、教师招聘、职称评定等学术事务决策的制度化过程。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提出“教授治学” 的概念, 强调应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本书从制度化过程的理论视角切入, 以我国一所研究型大学为个案, 主要探讨我国大学教师参与课程、招生、人事等事务的制度化过程。分析并比较“教授治学” 在不同阶段的特征及主要表现方式, 归纳总结出教师在日常工作情境中, 参与课程、招生、教师招聘、职称评定等事务决策的制度化过程。
目 录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
第二节研究目的与问题提出
第三节研究意义
第二章文献综述
第一节共同治理的内涵及其主要讨论
第二节新制度主义的主要讨论
第三节我国“教授治学” 的相关讨论
第四节我国“教授治学” 与传统治理形式的联系
第五节我国“教授治学” 与“制度化过程” 的联系
第六节概念框架
第三章研究方法及研究设计
第一节研究问题
第二节研究方法
第三节研究设计
第四节研究可靠性与研究伦理
第四章课程事务决策中的教师参与
第一节教师内化课程事务决策方式的过程
第二节课程事务决策过程的稳定及代代相传
第三节课程事务决策过程的惯性特征
第四节本章结语
第五章招生事务决策中的教师参与
第一节教师内化招生事务决策方式的过程
第二节招生事务决策方式的稳定及代代相传
第三节招生事务决策方式的惯性特征
第四节本章结语
第六章人事事务决策中的教师参与
第一节教师内化人事事务决策方式的过程
第二节人事事务决策方式的稳定
第三节人事事务决策方式的惯性特征
第四节本章结语
第七章结论
第一节研究发现
第二节理论贡献
第三节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前 言
大学治理一直都是国际学术界的讨论焦点, 尤其是强调竞争与问责的新公共管理兴起后,决策速度成为各国大学的重要考量, 精简决策程序、集中决策权力纷纷被提上改革日程。在此背景下, 大学治理的路向应该如何发展,教师是否、如何参与治理成为学术讨论的焦点之一。与此同时,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去行政化” “教授治学” 等议题近年同样引起国内诸多学术讨论和媒体关注, 如何定位大学与政府的关系, 何种治理结构能够促成大学权责利清晰、高效且健康的运作,如何分离和平衡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如何理解“教授治学” 落实的现实困境等均为大学治理改革所要解决的重要议题。
大学治理的概念较为复杂, 通常可区分为外部治理(externalgovernance) 和内部治理(internal governance)。外部治理侧重大学与政府、市场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 内部治理则通常指涉决策(decision-making) 的结构和过程, 其中, 在决策过程中往往涉及权力的安排、资源的分配、利益的平衡等诸多议题。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并非完全独立, 大学与政府、市场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互动在一定程度上形塑内部治理的结构、过程和文化。
从国际视野来看, 传统西方大学强调学术和机构自治,认为大学有权在资深教授的指导和监督下, 对内部事务独立做出决策, 同僚治理、教授治校因此成为经典的治理模式。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结构的变革, 大学组织以及外部环境日益复杂,政府、市场逐渐介入大学的内部治理活动, 强调利益相关者协同参与的共同治理, 以及主张精简决策程序, 集中决策权力,形成强有力的核心行政领导层的企业化治理迅速受到广泛关注。
在中国情境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政府多以计划调控和行政命令直接干预大学具体运作,改革开放以后, 政府实施一系列还权、放权政策, 大学渐次获得招生、学科建设和调整、教学、科研、学术交流、教师队伍建设、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经费管理及使用等一系列自主权。然而,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逐级下放的权力多数集中于以党委、校长为中心的学校行政管理层,学院自治空间有限,学术权力也并未凸显。
具体来说, 一方面, 从决策权力的纵向分配来看,既有研究表明, 中国大学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倒金字塔” 式治理结构, 决策权力大多集中于学校高层, 院系等基层学术组织缺乏办学自主权。事关大学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多由以党委书记为主的学校党委会和以校长为主的校长办公会“拍板”, 更有甚者, 二者下属的行政部门简单提议后, 便可形成一项决策或规章制度。由于学校掌握着经费等资源分配的权力,基层学术组织多对其形成依赖, 依据校领导决策意图执行相关决议被视为理所当然。
另一方面, 从决策权力的横向分配来看, 政治权力、行政权力仍居主导地位,但学术权力也逐渐受到国家政策文本和大学改革实践的重视。以往政策文本大多强调教师的福利、权益, 以及学术事务中的讨论、监督、审议、咨询权, 2010 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提出“教授治学” 的概念, 强调应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2014 年,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首次明确了教师在学术事务中的决策权。
从实践层面来看,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 大学治理形式几经改革,但大多围绕学校党委与校行政职权如何划分而展开。例如,有学者指出, 我国大学先后经历了“校长负责制” “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新的“校长负责制”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等阶段。不过, 教师虽然并未享有学校层级的决策权,但在学院或学系层级, 却可以通过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等学术机构切实地发挥影响力。而且, 随着“教授治学” 政策的出台, 大学纷纷在院系层级设立教授委员会,个别学校甚至明令院级领导不可参与其中, 以保证普通教师在学术事务决策中的参与。与此同时, 大学章程也为相关学术组织在大学层级决策过程中的参与搭建了平台。
既有关于大学治理的研究, 西方早期研究大部分集中于结构取向, 认为检验组织结构是理解和完善大学治理的关键, 多数学者试图界定何种机构(董事会、校长、学院、系部)享有决策权及其各自的权力范围, 20 世纪80年代以后, 外部力量对于大学治理的影响开始受到关注。随着研究的深入,关注点逐渐由结构转向“人”, 人际互动成为大学治理新的研究取向,教师是否、如何参与决策引发广泛讨论。与此同时, 国内学者多以思辨或经验分享的方式探讨大学治理的应然结构, 或量化分析教师参与决策的意愿和现状,鲜有研究以质性研究方法呈现大学的决策过程,深入、细致地探讨各群体之间的互动如何影响决策结果。
本书引入制度化过程的概念, 以我国一所研究型大学为个案, 探讨“ 教授治学” 在教师工作情境中的制度化过程。相关讨论认为,制度化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新的实践方式一般通过惯习化在实践中获得相对稳定的操作方式或运作流程; 通过客观化成为客观存在的制度并付诸实施, 而且在实施过程中, 相关规则具体明确,运作程序清晰, 沟通过程及结果独立, 与决策者的个人好恶无关; 通过沉积为个体所内化, 并代代相传, 成为理所当然的行为方式。“教授治学” 近期被列入政策文本,强调教师应该在与学术相关的领域享有决策权。作为一种新的实践方式, “教授治学” 在不同的制度化阶段, 将会呈现出怎样的发展过程? 如何影响教师的行为? 教师如何逐渐内化这一新的实践方式?如何做出回应? 均为本书主要关注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 本书同时参考路径依赖的相关讨论, 分析教师如何看待原有方式对于新的做法的影响。路径依赖强调制度一旦建立,便倾向于持续稳定并影响个体行为, 即使有新的制度产生, 个体也往往需要缓慢的适应过程, 方能对新的制度予以反应, 并相应地调整自己的行为。因而, 在路径依赖的讨论下,可以关注“教授治学” 这一新的实践方式在实施过程中如何受到之前治理形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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