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50560
1. 这本书可以称为一部日常生活法律关系的《十万个为什么》,对法学教学十分有用,通过对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关系进行连环发问,不断纵深延展法律问题,让法学生的脑洞大开,启发学生的法学思维。本书充分结合了实践案例与理论学说,让法律学习变得生动有趣,让学生深入思考并精准运用正在学习的法学知识。
2. 原版书在1904年就已经在德国出了12版,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世界各国十分畅销。
3. 本书属于我社品牌法学名篇小文丛,该系列已推出多部广受读者喜爱的法学经典译著,具有较好的品牌效应。
4. 译者多年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精通多门外语,已出版多部翻译著作,获得读者认可。
5. 本书保留了拉丁文、德文出处和原著边码,方便读者考证。
全书设定一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场景,如在列车上、在车站、在家庭生活中的种种场景,然后根据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条件设定、条件转换和法律发问,如父亲给孩子零用钱是何种法律关系?日常生活中发生的许多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由于其标的微不足道,几乎不会引起诉讼,但对法学教育却非常有用,因为它们可以引导初学者从法律的视角去思考生活中的普通事件。作者搜集了大量这种性质的事件,并根据不同的场景进行了编排。该选集*次出版是在1870年,当时是作为《不附判决的民法案例》第二版的附录出版的,之后不久,便独立出版了。耶林的这两部书开法学教育的风气之先,使案例课成为法学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本小册子也成为许多国家法学院案例分析课的必备图书。
一、火车旅行
二、在旅店里
三、在租住的公寓里
四、家庭生活
五、在裁缝店里
六、在书店里
七、在拍卖会上
八、与报纸有关的法律关系
九、房屋建造
十、邻里之间
十一、在街上
十二、在财务困境中
十三、社交生活
十四、在剧院里
十五、音乐家之间
十六、在火车站的餐馆里
十七、公告
十八、海上航行
十九、与邮局发生的法律关系
二十、在外国
二十一、其他问题
翻译说明
一、本书翻译所用版本
本书根据耶林所著之《日常生活中的法学——与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的法律问题集》(Rudolf von Jhering, Die Jurisprudenz des tglichen Lebens Eine Sammlung an Vorflle des gewhnlichen Lebens anknüpfender Rechtsfragen, Jena 1892)译出。译者在翻译时参考了亨利·古蒂的英译本(Henry Goudy, Law in Daily Life: a collection of legal questions connected with the ordinary events of everyday lif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04)。
二、译法
本书中的人名、地名、术语、制度及组织机构名称等一般按照通行译法译出。
为便于读者考证,书中所有拉丁文均保留原文;书中参考的德文文献均保留原文。
三、原著页码及脚注
除非另有说明,本书中所提到的页码均指原著页码,原著页码用边码表示。
本书中原作者所加脚注用数字注码,译者所加脚注用*表示。
四、英译者序言
英译者序言的大部分内容对于中国读者也是同样有用的,因此将其一并译出,但本书正文内容的翻译不考虑英译者所做的修改和添加。
增订第八版作者序言
日常生活中发生的许多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由于其标的微不足道,几乎不会引起诉讼,但对法学教育却非常有用,因为它们可以引导初学者从法律的视角去思考生活中的普通事件。我搜集了大量这种性质的事件,并根据不同的场景进行了编排。该选集第一次出版是在1870年,当时是作为我的《不附判决的民法案例》(Civilrechtsflle ohne Entscheidungen)第二版的附录出版的,之后不久,便独立出版了。它在教学上的价值通过在此期间出现的新版本以及更多的译本[维托·佩鲁吉诺(Vito Perugio)的意大利语版,比尔曼教授(Professor Biermann)的匈牙利语版,德莫拉斯博士(Dr.Demaras)的希腊语版,葡萄牙语的节略本则出现在德·梅内塞斯(De Menezes)的《当前法律哲学家的问题》(Questes vigentes de philosophia e de direito, Pernambuco, 第161 页以下)]得到了证明。希望这本小书还能进一步证明它对法学教育的用处。当前的第八版对之前的版本进行了大量的扩充,新增加的问题的序号用数字加字母的形式来表示。
鲁道夫·冯·耶林于哥廷根
1891年8月22日
英译者序言
耶林这本小书的翻译,占去了我去年暑假的一些空暇时间。之所以着手此项翻译,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我非常希望能尽可能地让英语读者方便地了解这位著名法学家丰富的法律思想。他也许是上个世纪继萨维尼(Savigny)之后最伟大的罗马法学者。遗憾的是,迄今为止,他的《罗马法的精神》(Geist des rmischen Rechts)还没有被翻译成英语,不过我相信,不久以后会有对罗马法感兴趣的人着手翻译它。其次,这本书的实际效用吸引了我。它对于法律教学以及考试极为有用。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实践案例(决疑法)与理论学说(教义学)之讲解相结合,被普遍认为是头等重要之事。如果将理论与实践分离开来,便会使得法律学习魅力锐减,并且,实际上还会令初学者产生排斥心理。在《不附判决的民法案例》(第二版,1870年)的序言中,耶林本人也以最有力的措辞强调了这一点。此外,对于考试目的而言,法律考官会在本书中发现大量极为有趣的问题,尤其是那些涉及占有、所有权、合同及侵权行为的原则与学说的问题。二十年法律考官的经验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测试那些学位、奖学金候选人的知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解答具体问题。对于这样的问题,考试辅导班或者临时抱佛脚都不大管用。此外,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这本书里提出的问题非常具有实践性,也非常有意思。在这个方面,它有别于其他法律题解集[法语称之为“练习题集”(répétitions)]。那些法律题解集几乎完全是理论性的,其内容主要包括枯燥的定义、分类等,往往只是为懒惰的学生提供一种记忆帮助。耶林的问题要求学生去思考并精确地运用已经获得的知识。虽然这些问题原本是为德国的大学生设计的,并且主要以罗马法为基础,但是,它们完全可以根据英国法或苏格兰法,或者根据一般的法学原则来回答。因此,这本书在英语国家里肯定也会像它在德国那样被证明是有用的。
最后,对英国的执业律师,甚至对一般的门外汉而言,这本书也可能引起他们的兴趣。因为,它让人们看到,日常生活中最简单的事情也能引出如此精妙的法律问题。
本书的第十二版已经在德国出版了,并且它已经被翻译成了意大利语、现代希腊语和其他许多种语言。出版于1892年的德语第八版是作者亲手修订的最后一版。实际上,第九版和第十版并没有做出什么修改。不过,第十一版经过了斯特拉斯堡大学莱纳尔教授(Professor Lenel)的修订,而第十二版则经过了哥廷根大学德特莫尔德教授(Professor Detmold)的修订。这两个版本都对作者的文本进行了大量修改,并且补充了许多新的——特别是有关刚公布不久的《德国民法典》的——问题。我认为最佳的选择是总体上根据第八版(第九版和第十版)来翻译,但同时也采纳许多出现在第十二版中的,并不纯粹涉及德国法律的修改和补充。我也删掉了作者的几个仅仅涉及德国法的问题。所有这些改动,只要是实质性的,我都在脚注中作了说明。对于这些问题的编号,我遵循的是第八版。在翻译货币金额时,我将德国货币转换成了等价的英国货币。
对于那些纯粹要从罗马法角度来回答的问题,如果我没有明确说明要根据罗马法来回答的话,那就是案例的性质已经充分表明它要根据罗马法来回答。
在某些部分的结尾,我也冒昧地添加了一两个我自己的问题。我把它们放在方括号里,以示区别。它们几乎是在我翻译过程中,引起我注意的全部问题。我已经抵制住了人们很容易产生的诱惑,即以英国的判例为基础构思出许多问题。我也想过为作者的问题提供相关的罗马法和英国法依据。但是,这样将会改变本书的性质。因此,除了少数特殊的案件外,我并没有那样做。也许将来会有人为此书出版一本参考答案。
所有的脚注,除了两个作者自己作出的解释性说明以外,都是译者所加,文责由译者承担。
我要对冯·耶林教授的继承者,哥廷根大学的埃伦贝格尔教授(Professor Ehrenberger)致以诚挚的谢意;还要感谢耶拿的出版者,古斯塔夫·费舍尔博士(Dr.Gustav Fischer),他慷慨地授予了出版这本译著的许可。
我还要对我的朋友,牛津大学圣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研究员W.M.杰尔达先生(Mr.W.M.Geldart)致以谢意。本书在交到出版社出版时,他细致地阅读了校样,并对某些译法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议和修改意见。此外,他还对我引用的一些英国案例进行了指点。
亨利·古蒂
于牛津大学
190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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