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4986
本书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以“资源养护”为着眼点来研究渔业资源的国际法问题。我国学者在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对“养护”(Conservation)与“保护”(Protection)区分不明确,这带来了国际交流方面的困难,也给我国立法、执法、守法等带来问题。例如,现行《渔业法》中仍然没有“养护”字样。这本专著中,鲜明地以国际通用名称来进行渔业法研究,这对我国渔业法制进步有匡正意义。
第二,以“国际法碎片化”角度来分析公海渔业。碎片化也被称为“不成体系”,是国际法的特有现象。国内外渔业法规研究中,以此思路进行的著作并不多见,这个角度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给人以豁然开朗之感。
第三,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前景指引与解决方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我国宪法,为国际法的发展开辟了新境界,指明了新方向,催生了新动力。这本专著的作者对此的重视,既体现了其爱国情怀与对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怀,也体现出作为国际法教师与研究者的学术敏感性与洞察力。
绪论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本书的基本框架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养护机制的理念、进路与变革
一、养护:概念的起源与理念之争
二、养护机制的形成进路与基本框架
三、养护机制变革的起点:妥协与进步中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四、养护机制变革的支柱、目标、理念及资源属性
第二章养护机制变革的障碍之一:公海捕鱼自由
一、公海捕鱼自由是阻碍养护机制变革的首要原则
二、新自由主义路径对公海捕鱼自由的约束有限
三、功能主义路径是限制公海捕鱼自由的主流
四、特定种群路径是限制公海捕鱼自由的特殊形态
第三章养护机制变革的障碍之二:条约相对效力原则
一、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忽视条约相对效力原则的做法违反国际法
二、《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对条约相对效力原则的有限突破
三、软法有助于养护机制突破条约相对效力原则的束缚
四、生态系统方法:突破条约相对效力原则束缚的新工具
第四章养护机制变革的障碍之三:船旗国管辖
一、船旗国管辖阻碍养护理念的转变与养护目标的实现
二、打击IUU捕捞不是突破船旗国管辖的理由
三、港口国措施是突破船旗国管辖的有力支撑
第五章养护机制变革的原因与展望:以国际法碎片化为视角
一、国际法碎片化为养护机制变革提供着持续动力
二、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将承担起生物多样性养护的职责
三、贸易措施将继续推动养护理念转变与养护目标的实现
第六章中国在养护机制变革中的立场与选择
一、中国在养护机制内外的不同角色:受益者、遵守者和维护者
二、中国在养护机制变革中的应有立场
三、中国在养护机制变革中目前应警惕的倾向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一
后记二
总序
海南大学法学院建立于1988年,其前身是创办于1983年的海南大学法律系。1988年起招收本科生,先后设有国际经济法、法学和经济法三个专业,1999年根据教育部新的专业目录,调整合并为法学本科专业。2007年8月,原海南大学法学院与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新海南大学法学院。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海大法学院已经形成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完整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法学学科是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海南省重点学科,法学院是第三批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中国法学会“海法方阵”八家理事单位之一。目前,法学院设有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南方基地、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特区法制研究所、中德法律研究所、金融刑法研究所等科研机构,拥有教职工76人,其中专任教师57人,具有博士学位27人,在读博士9人。
“法治天下、人才第一。”法学院历来十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使其能够成为合格的卓越法律人才。为此,学院力推教学改革,打造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学团队,以提升教育质量。学院目前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教育部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各1门;设立了法学综合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开设了法律诊所、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物证技术以及速录技能等课程,以培养和训练学生的“三基三能”;设立了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55个实践教学基地,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是高等院校的三大基本职能,也是海大法学院学科建设的三大方向,而科研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途径,也是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保障。为了提升学院的科研水平,法学院设立了科研机构,制定了科研激励机制,创造了良好的科研环境。目前,法学院充分利用其所在的地理、学科优势,在南海法律问题、经济特区法治建设、旅游岛法治建设、农村土地政策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其中,利用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这一科研机构,打造了“南海区域合作论坛”以及“南海法律高端论坛”等学术交流平台,使其逐渐成为南海法律领域的智库。近年来,法学院超过50%的研究项目和40%的论文、著作、奖项均集中在南海法律研究上,并提交了108份涉海资政研究报告,其中多份获中央领导重要批示,部分报告已转化为国家海洋政策,在南海维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而在南海法律研究领域凸显了海大法学院的优势和特色。
法学是一门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的社会科学,法学科研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面临新的课题与新的挑战。因此,提高科研水平,拓展研究方向,以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是法学专业的内在要求,也是法学院校发展的基础。但是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相比,海大法学院的整体科研实力与水平还相对较弱,与学院提出的建设国内一流法学院的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为了提升海大法学院整体科研实力,促进海大法学院的持续发展,必须打造科研团队,加大科研力度,提高科研水平,扩大学术影响。
海大法学文丛的推出是鼓励海大法学院教师潜心学术、投身科研的重要举措,也是展示和反映海大法学院科研实力与水平的平台。我虽然已经不再担任海大法学院的领导职务,但我仍是海大法学院的一员,希望丛书的作者能够多研究问题,出版高质量的学术著作,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
2016年9月7日
序
魏德才副教授的博士论文改编为著作后即将出版,我作为他的博士生导师,作为这篇论文的指导者,对此欣喜有加,欣然命笔,为其作序。
渔业资源养护是当代国际法的重要议题,也是国际社会乃至全人类的重要关注点。每十年召开一次的联合国国际环境法会议(包括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2002年的约翰内斯堡大会等),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都把渔业资源养护作为全球性重大环境问题,国内外国际法学界对此问题都开展了研究,取得了相当的成果。
魏德才同学在海南大学任教。宝岛是我国重要的渔业基地,他做过渔业管理方面的实践与研究,发表过著作。结合自己的经历,发挥自己的优势,选择了国际渔业资源养护作为博士论文主题,很适合他以及他所在地的特点,同时也回应了追求和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
魏德才博士的这篇论文,有其独到之处。在涉猎众多的相关文献,了解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后,他选择了从以下视角来阐释主题,展开论述:海洋捕鱼自由原则和制度体系及对其的限制与规制;国际法中条约相对效力原则在此的体现与适用、船旗国管辖三项制度对公海渔业资源养护活动的约束与影响。
这本专著研究的是公海渔业资源养护机制变革,表面上看这是从国际法规则为基础的机制发生的变迁,深度分析这种变迁是人类,国际社会对海洋生物资源态度的转变,这是一种价值观的改变,当然还反映出国家间基于利益的分化,博弈与组合。
这本专著有如下三个方面值得注意:
第一,以“资源养护”为着眼点来研究渔业资源的国际法问题。我国学者在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对“养护”(Conservation)与“保护”(Protection)区分不明确,这带来了国际交流方面的困难,也给我国立法、执法、守法等带来问题。例如,现行《渔业法》中仍然没有“养护”字样。这本专著中,鲜明地以国际通用名称来进行渔业法研究,这对我国渔业法制进步有匡正意义。
第二,以“国际法碎片化”角度来分析公海渔业。碎片化也被称为“不成体系”,是国际法的特有现象。国内外渔业法规研究中,以此思路进行的著作并不多见,这个角度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给人以豁然开朗之感。
第三,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前景指引与解决方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我国宪法,为国际法的发展开辟了新境界,指明了新方向,催生了新动力。这本专著的作者对此的重视,既体现了其爱国情怀与对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怀,也体现出作为国际法教师与研究者的学术敏感性与洞察力。
魏德才是在我指导下第16个毕业的博士。读博士是学生们人生与职业生涯的重要阶段,魏德才同学这一段过得很充实,在事业与家庭这人生两大追求上均有收获,有成长。希望他继续努力,在工作中,在学术研究上硕果累累,在人生道路上幸福满满。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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